GB/T 32148-2015 家禽健康养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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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 020.30 B 4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2148—2015
家禽健康养殖规范
Specification forhealthypoultryproduction
2015-10-13发布 2016-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2148—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河南省畜牧总站 、全国畜牧总站 、河南农业大学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 。
本标准主要 起 草 人 : 李 鹏 飞 、王 黎 文 、辛 盛 鹏 、赵 小 丽 、田 亚 东 、张 治 山 、宋 元 冬 、康 相 涛 、谭 旭 信 、张玉杨 、吴胜军 、韩露 。
家禽健康养殖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禽健康养殖过程中场址选择与布局 、饲养工艺和设施设备 、饲养管理 、投入品使用 、生物安全 、转群和运输 、废弃物处理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家禽的健康养殖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 16548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HJ 568 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健康养殖 healthyproduction
根据养殖对象的生物学特性 ,运用生态学 、营养学原理来指导生产 ,为养殖对象营造一个良好的 、有利于健康生长或生产的环境 ,提供适宜的全价饲料 ,使其在生长或生产期间 ,环境友好 ,家禽健康 ,产品安全 。
3.2
家禽养殖废弃物 poultryproduction waste
家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家禽排泄物 、养殖垫料 、污水 、病死禽尸体以及过期兽药 、残余疫苗和疫苗瓶等 。
4 场址选择与布局
4. 1 场址选择
4. 1. 1 项目建设前应经环境评估 ,符合 HJ 568要求 。
4. 1.2 背风向阳 ,地势高燥 ,排水良好 ;在山区建场 ,宜选择在南向坡地 ,地质条件稳定 。
4. 1.3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 、动物饲养场 、养殖小区和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 、铁路等主要干线 1 000 m 以上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 、无害化处理场所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 、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动物诊疗场所 3 000 m 以上 。
GB/T 32148—2015
4. 1.4 场区应选择在居民点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远离化工厂 、屠宰场 、制革厂等容易造成环境污染企业及居民点污水排出 口 ;远离畜禽疫病常发区及山谷 、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 ; 以及水源保护区 、旅游区 、自然保护区 、环境污染区 、检疫隔离场等 。
4. 1.5 土壤未被生物学 、化学 、放射性物质污染 ,且透水透气性强 , 吸湿性和导热性弱 ,抗压性强 。环境质量符合 NY/T 388要求 。
4. 1.6 水源充足 ,饮用水符合 NY 5027要求 。
4.2 规划布局
4.2. 1 场区整体布局合理 ,场内分设生活管理区 、生产区及无害化处理区 ,不同区域相对隔离 。场区周围要设防疫隔离带 ,设有人员 、物品和车辆消毒设施 。
4.2.2 生产区应设在生活管理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无害化处理区应设在生产区 、生活管理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
4.2.3 生活管理区入口要设置消毒池 , 消毒池长度不小于大型机动车车轮周长的一周半 , 宽度与大门宽度相等 , 同时建设消毒间 ,消毒间内安装相关消毒设施 。
4.2.4 生产区入口应设更衣消毒室和淋浴室 ;按照防疫要求将饲料间 、育雏舍 、育成舍 、产蛋舍从上风向到下风向排列 ;各禽舍门口要建与门口同宽 、长 1. 5 m 的消毒池 。
4.2.5 无害化处理区应建有粪污储存设施 、粪污处理设施 、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并有单独通道将粪污或其处理物运出场区 。
4.2.6 场区内净道和污道 、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要严格分开 。人员 、物资运转采用单一流向 。
5 饲养工艺和设施设备
5. 1 应采用 “全进全出 ”的生产工艺 。
5.2 禽舍入口处应设有缓冲间 ,舍内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满足排水的需求 。
5.3 建筑材料和设备应选用通用性强 、高效低耗 ,便于清洗消毒 、耐腐蚀的材料 ;禽舍地面 、墙壁和房顶应坚固 、防水 、防火 、防风 。墙表面应光滑平整 ,墙面耐磨 ,耐冲刷 ,不含有毒有害物质 。
5.4 饲养设备宜选用专用定型产品,笼具设计科学合理 。笼具 、圈舍 、通道 、地面不应有尖锐突出物 。
5.5 饮水设施应安装合理 ,坚固且无渗漏 。
5.6 密闭式禽舍内应设置控制环境温度 、通风 、光照的设施 ,并设置禽舍内发生断电 、高温等意外情况的报警装置 。
5.7 禽舍和运动场要有防鼠 、防鸟等设施 , 防止饲料及其他设施遭受污染 、损坏以及疫病的传入 。
6 饲养管理
6. 1 饲喂
6. 1. 1 家禽饲料的添加应适时 、适量 ,保持饲料新鲜 ,剩料应及时清理 ,霉变的饲料应及时清除 。
6. 1.2 雏禽开食应在雏禽群有 50%以上表现啄食行为时进行 ,一般不得超过出壳后 36 h,开食前应先饮水 。
6. 1.3 更换饲料或饲料配方时要渐进进行 , 以免对禽群造成应激 。 遇到异常天气 、断喙 、免疫 、转群等较大应激情况 ,要提高维生素的用量 ,并进行预防性投药 。
6. 1.4 体重过大 、受精率低 、产蛋量减少的种禽应采用限制饲喂的方式饲养 。
6.2 饮水
6.2. 1 采用自由饮水 ,饮水质量应符合 NY 5027的规定 。
6.2.2 水容器应定期清洗 、消毒 ,饮水管线应经常检查 。采用乳头饮水的禽群 ,每天至少检查两次乳头是否漏水或堵塞 。
6.2.3 育雏第 1 周 ~ 第 2 周应供给雏鸡不低于 23 ℃的温水 ,炎热季节应给家禽提供不间断的清凉饮水 ,寒冷季节应防止饮水管线结冰 。
6.3 禽群观察
6.3. 1 应对家禽和生产设施定期巡视 、检查 , 以便及时发现 、隔离病禽 、死禽或受伤的家禽 。
6.3.2 日常应仔细观察禽群的毛色 、神态 、粪便形状和颜色 、采食量和饮水量的变化以及产蛋的数量与质量 。
6.4 温度、湿度与通风
6.4. 1 禽舍内的温度 、湿度应满足家禽不同阶段的需要 , 以降低疾病发生机率 。禽舍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 NY/T 388的要求 。 空气中灰尘控制在 4 mg/m3 以下 ,微生物数量应控制在 21× 104/m3 以下 。
6.4.2 密闭式禽舍 进 风 口 大 小 应 可 调 节 , 在 进 风 口 处 应 安 装 导 风 板 , 避 免 冷 空 气 直 接 吹 向 家 禽 导 致应激 。
6.4.3 通过湿帘降温时应关闭禽舍的其他通风 口 。在启用水帘前和使用过程中应对湿帘定期进行冲洗和消毒 , 防止泥沙淤积和藻类的滋生 。
6.4.4 采用燃煤加热的禽舍应注意防止煤气中毒 。
6.5 光照
6.5. 1 应根据家禽品种和饲养方式制订科学的光照计划并实施 。
6.5.2 光照时间的增减应逐渐进行 ,每次最多不应超过 1 h,光照强度也应渐明或渐暗 , 开关灯时应渐明或渐暗 。
6.5.3 灯泡和灯罩应每周擦拭一次 ,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 。
6.6 密度
6.6. 1 按照类型 、品种 、饲养 阶 段 等 合 理 确 定 家 禽 饲 养 密 度 , 以 保 证 家 禽 在 正 常 的 站 立 、转 动 、伸 展 翅膀 、栖息 、蹲下时不会碰到其他家禽 。
6.6.2 笼养蛋鸡每只鸡至少需要 500 cm2 的笼底面积 ,平养至少需要 800 cm2 的地面面积 。 肉鸡地面平养不超过 8 只/m2 ; 网上平养不超过 10只/m2 。其他禽种的饲养密度应符合品种的要求 。
6.6.3 合理调整群体 ,及时淘汰低产禽和瘦弱禽 。
6.7 家禽标记与断喙
根据生产需要确需对种禽(小公禽)剪冠 、断趾 、断距 、戴翅号 、断喙时 ,应由技术熟练的工人来完成 。
6. 8 垫料
6. 8. 1 地面平养宜选择干燥 、透气性好 、吸水性强 、无霉变的垫料 ,垫料厚度不小于 2 cm。
6. 8.2 饲养过程中垫料过湿要及时更换 , 出栏后一次性清理垫料 。
6.9 室外散养
6.9. 1 应设置合理的通道 ,足够面积的运动场 ,可供家禽休息 、饮水 、采食以及防止偷猎或被其他动物伤害的设施 。
6.9.2 如果自然光照不足 ,应为家禽提供每天不少于 8 h 的光照 。
6.9.3 夏季应提供家禽避荫区域 ,避免热应激 。
7 投入品使用
7. 1 饲料
7. 1. 1 饲料卫生应符合 GB 13078规定 。
7. 1.2 饲料应品质优良 ,无污染 、无霉变 。含有天然毒素的饲料原料 ,应经过脱毒处理 ,并控制用量 。
7. 1.3 不应使用禁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其他禁用化合物 ,避免有毒 、有害物质混入饲料 。
7. 1.4 应建立用料记录和饲料留样制度 ,使用的饲料样品至少保留 3 个月 ,对饲料原料及饲料产品采购来源 、质量 、标签情况进行记录 。
7. 1.5 不同种类家禽的饲料应清晰标识 、分类存放 , 防止饲料变质和交叉污染 ; 加药饲料应单独储藏 ,标识清晰 。
7. 1.6 所有盛装饲料的容器和运输饲料的卡车应定期清洗消毒 。
7. 1.7 使用自制配合饲料的家禽养殖场应保留饲料配方 。
7.2 兽药
7.2. 1 兽药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操作 ,处方药应按照兽医出具的处方执行 。
7.2.2 不得使用过期药物和人用药品 ;不得直接将原料药品用于家禽 。
7.2.3 建立兽药采购记录和用药记录 。用药记录应包括用药家禽的批次与数量 、兽药产品批号 、用药总量 、用药开始和结束日期 、休药期 、药物管理者姓名 ,应保留使用说明书 ;采购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 、购买日期 、数量 、批号 、有效期 、供应商和生产厂家 。
7.2.4 药物的储藏应符合药物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
7.2.5 应严格遵守休药期的规定 。
8 生物安全
8. 1 引种
8. 1. 1 应 从 持 有《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品 种 及 代 次 符 合 该 场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范 围 的 种 禽 场 引 进家禽 。
8. 1.2 引进家禽应符合品种标准 ,不携带有垂直传播的疾病 ,雏鸡群应有较高而均匀的母源抗体 。
8. 1.3 引进家禽应经过检疫 ,符合 GB 16549要求 , 附有检疫证 、消毒证和非疫区证明 。
8.2 出入管理
8.2. 1 来访人员 、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 ,生产区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离开生产区 。 场区大门 口应在醒目位置设置 “防疫重地 ,谢绝参观 ”的警示牌 。
8.2.2 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应用消毒水洗手 、戴工作帽 、穿工作服和胶靴 ,经消毒通道或淋浴后进入 。 车辆应对车体 、车底以及车胎进行彻底消毒方可进入 。
8.2.3 猫 、狗或其他宠物不准带入禽舍 ,职工不准私自饲养或接触其他禽类和鸟类 ;职工食堂不准外购家禽产品 。
8.3 消毒
8.3. 1 制订严格消毒制度 ,定期监测消毒效果 。
8.3.2 消毒剂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操作 ,各种不同类型的消毒剂宜交替使用 。
8.3.3 消毒应包括环境消毒 、用具消毒 、饮水消毒等 。禽舍内的料盘 、料桶 、水桶 、饮水器等器具 , 打扫粪便用的车辆 、扫帚 、铁锨等用具 ,也要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
8.3.4 带禽消毒时宜选用对皮肤 、黏膜无腐蚀 、无毒性的消毒剂 。
8.3.5 生产区工人的工作服应经常洗换 ,每周至少消毒一次 。
8.3.6 所有禽舍在家禽转入前应彻底清洗 、消毒完毕后 ,至少空置 2周 。
8.4 垂直传播疾病净化
8.4. 1 父母代种禽应在开产前对种公禽进行沙门氏菌检测 , 阳性检出禽只全部淘汰 。
8.4.2 祖代种禽和原种禽应在 15 d~ 25 d和开产前进行沙门氏菌检测 , 阳性检出禽只全部淘汰 。
8.5 虫害防控
8.5. 1 定期检修防鼠 、防鸟等设施 ,每年应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灭鼠工作 。
8.5.2 及时清除禽舍周围的污水 ,做好灭杀蚊 、蝇工作 。
8.6 疫病防控
8.6. 1 疫病监测
8.6. 1. 1 定期对家禽群体进行健康检测 ,对环境条件 、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及时调整饲养管理制度和免疫预防措施 。
8.6. 1.2 每 6周 ~ 7周对禽流感 、新城疫 、禽霉形体等对家禽威胁较大的传染病进行一次免疫抗体水平监测 。
8.6.2 免疫接种
8.6.2. 1 根据当地疫病流行情况和禽群的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制订免疫接种计划并严格实施 。
8.6.2.2 超过免疫保护期或免疫效果不好的家禽及时补充免疫 。
8.6.2.3 建立免疫档案 ,记录免疫的疫苗种类 、产地 、生产厂家 、有效期 、产品批号 、接种 日期 、接种用量等 ,存档备查 。
8.6.2.4 免疫接种剂量应准确 ,接种途径应科学 ,应保证每只家禽接受足量的疫苗 ,不得使用过期 、变质的疫苗 。
8.6.2.5 疫苗保管应符合疫苗保存条件 。
8.6.2.6 产蛋用途和饲养周期超过 60 d 的肉用一日龄雏禽 ,应进行马立克疫苗的免疫接种 。
8.6.3 重大疫病的应急措施
8.6.3. 1 制订重大疫病应急预案 ,发现一类传染病或疑似一类传染病时 ,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
8.6.3.2 迅速封锁疫区 ,对感染家禽及疑似感染家禽进行隔离 。
9 转群与运输
9. 1 家禽或禽产品运输前应做好检疫和消毒工作 。 出栏销售的家禽及禽产品应经过检疫 ,符合 GB 16549
要求 ;种蛋表面卫生检测合格 ,种蛋在标准蛋库保存不得超过 7 d;感染禽白痢 、霉形体 、脑脊髓炎的种禽所产的种蛋和雏禽不得出场 。
9.2 应根据各地的自然地理 、交通路程 、季节等条件的不同以及家禽种类 、大小 、习性的差异 ,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
9.3 转运家禽的车辆应事先经过严格消毒 ,外来家禽运输车不应进入生产区 。
9.4 家禽销售或转群前至少禁食 12 h,禁水 1 h。装运时提禽的方式要正确 , 防止抓伤家禽或致死 ,装卸过程应及时迅速 。
9.5 运输途中应备足所需的药品 、器具 ,并携带好检疫证明和有关单据 ,运输过程应匀速 、平稳 , 防止剧烈的颠簸 ,避免路上塞车或风吹 日 晒 。
10 废弃物处理
10. 1 家禽养殖粪污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出场 、利用 。
10.2 过期的疫苗等生物制品及其包装不得随意丢弃 ,应按照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 。
10.3 应设置隔离间和器具专门存放病死的家禽 , 隔离间或器具应易于清扫消毒 ,病死家禽的处理应符合 GB 16548的要求 。
10.4 对于非正常死亡的家禽应由专门的兽医进行死亡原因鉴定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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