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0169-2015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 名 称:GB/T 20169-2015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 下载地址2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目录|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资料介绍
ICS 77. 120.99 H 6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0169—2015代替 GB/T 20169—2006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Mixed rareearth oxideofion-absorpted typerareearth ore
2015-09-11发布 2016-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0169—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代替 GB/T 20169—2006《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本标准与 GB/T 20169—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 增加了字符牌号(见第 3 章) ;
— 将八个牌号合并成五个牌号(见第 3 章) ;
— 单列全部牌号中 Y2 O3 指标(见表 1) ;
— 删除牌号中 指标(见 2006版表 1) ;
— 修改各牌号中 指标为 Pr6 O11 +Nd2 O3 合量指标(见表 1) ;
— 修改各牌号中 为 Sm2 O3 +Gd2 O3 合量指标(见表 1) ;
— 修改各牌号中非稀土杂质 Al2 O3量 , 由 1. 2%修改为 1. 5%(见表 1) ;
— 增加了各牌号对非稀土杂质 SiO2 的考核指标(见表 1) ;
— 增加了各牌号对灼减的考核指标(见表 1) 。
本标准由全国稀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9)提出并归 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江西南方稀土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珠江稀土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陈绯宇 、陶勇 、张少夫 、谢黎云 、温世杰 、金燕华 、王淑英 。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
—GB/T 20169—2006。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的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
本标准适用于以离子吸附型稀土矿为原料 ,经化学法制得的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 。 主要用作分组稀土富集物或分离单一稀土化合物的原料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690. 2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氧化物中灼减量
GB/T 12690. 3 稀土金属及其氧化物中非稀土杂质化学分析方法 重量法测定稀土氧化物中水分量
GB/T 14635 稀土金属及其化合物化学分析方法 稀土总量的测定
GB/T 16484. 12 氯化稀土 、碳酸稀土化学分析方法 第 12部分 :硫酸根量的测定
GB/T 17803 稀土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GB/T 18882. 1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十五个稀土元素氧化物配分量的测定
GB/T 18882. 2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三氧化二铝量的测定
3 要求
3. 1 产品分类
离子型稀土矿混合稀土氧化物按化学成分分为五个牌号 ,其牌号表示方法应符合 GB/T 17803 的规定 。
3.2 化学成分
产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需方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 ,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GB/T 20169—2015
表 1
3.3 外观质量
3.3. 1 产品根据稀土配分不同呈淡黄色或褐黄色粉末 。
3.3.2 产品应洁净 ,无肉眼可见夹杂物 。
4 试验方法
4. 1 化学成分
4. 1. 1 稀土总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4635的规定进行 。
4. 1.2 氧化铝含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8882. 2 的规定进行 。
4. 1.3 水分的分析方法按 GB/T 12690. 3 的规定进行 。
4. 1.4 灼减的分析方法按 GB/T 12690. 2 的规定进行 。
4. 1.5 硫酸根(SO42- )的分析方法按 GB/T 16484. 12 的规定进行 ,二氧化硅(SiO2 )的分析按供需双方协商的方法进行 。
4. 1.6 稀土氧化物组分含量的分析方法参照 GB/T 18882. 1 的规定进行 。
4.2 数值修约
按 GB/T 8170的规定进行 。
4.3 外观质量
目视检查 。
5 检验规则
5. 1 检查和验收
5. 1. 1 检查
产品由供方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 ,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
5. 1.2 验收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 ,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2个月内向供方提出 , 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仲裁 ,可委托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 ,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 ,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
5.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外观的检验 。
5.4 取样与制样
仲裁取样数量按表 2 的规定进行 。每件(袋)取样量不少于 50g。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迅速缩分至试样所需量 ,立即装入清洁干燥的试样袋(瓶)中封 口 。
表 2
5.5 检验结果判断
5.5. 1 化学成分分析结果与本标准规定不符时 ,则从该批产品中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 ,如仍有任一结果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
5.5.2 外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不符时 ,则直接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
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 1 标志
每件(袋)外注明 :
a) 供方名称 ;
b) 产品名称 、牌号 ;
c) 批号 ;
d) 净重 、毛重 ;
e) 出厂日期及 “防潮 ”标志或字样 。
6.2 包装
产品内包装为塑料袋 ,封 口 。外包装为编织袋 ,封 口 。每件(袋)净重 40 kg或 50 kg。
6.3 运输、贮存
产品运输 、贮存时防止受潮 ,需存放于干燥处 ,不得露天放置 。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上质量证明书 ,注明 :
a) 供方名称 ;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
c) 批号 ;
d) 净重和件数 ;
e)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
f) 本标准编号 ;
g) 出厂日期 。
相关推荐
- GB/T 3211-2023 金属铬
- GB/T 29711-2023 清晰版 焊缝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焊缝内部不连续的特征
- GB/T 41515-2022 涂布机术语
- GB/T 5023.4-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第4部分:固定布线用护套电缆
- GB 55037-2022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 GB 51270-2017 镁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 清晰版
- GB/T 28807.2-2017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和列车检测系统的兼容性 第2部分:与轨道电路的兼容性
- GB/T 29716.1-2013 机械振动与冲击 信号处理 第1部分:引论
- GB/T 10479-2009 铝制铁道罐车
- GB 55006-2021 钢结构通用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