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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887-2017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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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9 . 100 N 7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3887—2017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Non-destructivetestinginstruments—Industrialopticalfiberendoscopedetector

  2017-07-12 发布 2018-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3887—20 17

  GB/T 33887—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试验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2)归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徐州豪美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徐州威尔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春晖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延顺内窥镜有限公司、徐州麦科特光电仪器有限公司、北京国电电科院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晓莉、于春生、陆晓健、申兆红、谢明政、孙景伟、刘斌。

  GB/T 33887—20 17

  无损检测仪器 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以下简称光纤内窥镜)的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085 . 1 光学和光学仪器 环境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术语、试验范围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纤传像束 opticalfiberimagebundle

  按照一一对应的关系,将若干根细微光纤有序排列成的光纤束。

  3.2

  工业光纤内窥镜检测仪 industrialopticalfiberendoscopedetector

  采用光纤传像束传像,通过物镜观察,配合其他机械和导光系统制作而成,用于工业领域在不解体的状态下,对被检测物体内表面进行观察的仪器。

  3.3

  分辨力 resolution

  系统终端图像所具有解析观察目标细节的能力。单位为:LP/mm。

  3.4

  景深 depthoffield

  能够取得清晰图像的成像范围。

  注:最近物镜且能够取得清晰图像的点叫近景深点;最远离物镜且能够取得清晰图像的点叫远景深点。 近景深点和远景深点之间的范围,叫景深范围。

  3.5

  照明均匀度 lightinguniformity

  在光纤内窥镜的有效景深范围内,能够给目标物体提供一致性照明的能力。

  3.6

  镜体 lensbody

  能够有效插入被检测物体内部的内窥镜工作部分。 它的主要描述标是长度、外径等参数。 其内置

  GB/T 33887—20 17

  照明系统、成像系统、光电转换系统、操控系统(非必需)等。

  4 型式和标记

  4 . 1 型式

  光纤内窥镜的型式分为硬管式和软管式。

  4 . 2 标记

  光纤内窥镜的标记由制造商自行定义的型号和规格两部分组成。

  示例:

  □-□

  其中第一个 □为定义产品型号,第二个 □为定义产品规格,其中产品规格通常是指能够插入被检测物体内部的有效外径和长度,通常表示为 φ× L。

  4 . 3 光纤内窥镜的构成

  光纤内窥镜是镜体部分、目镜和照明组成。(如图 1 所示)

  注:也可以根据用户需要,配置显示系统,其分辨率应满足观察图像的要求。

  说明:

  1 — 目镜;

  2 — 操纵手轮;

  3 — 操作部;

  4 — 镜体;

  5 — 外接导光缆。

  图 1 光纤内窥镜结构示意图

  5 要求

  5 . 1 一般要求

  光纤内窥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 . 2 工作条件

  工作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GB/T 33887—20 17

  a) 环境温度:- 10 ℃ ~+40 ℃ ;

  b) 相对湿度:≤80% ;

  c) 大气压:86 kPa~106 kPa;

  d) 周围无影响性能的振动和腐蚀性气体。

  5 . 3 工作外径

  A±0.2 mm,其中 A 为工作外径标称值,或根据供需双方合同约定的要求制定。

  5 . 4 工作长度

  B(1±1%) ,其中 B 为工作长度标称值,或根据供需双方合同约定的要求制定。

  5 . 5 照度

  距内窥镜头端部 10 mm 处,照度不小于 3 000 lx或根据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5 . 6 视场角

  视场角:≥30°或根据供需双方合同约定。

  5 . 7 景深范围

  近景深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 10%、远景深偏差不超过标称值的 10%。

  5 . 8 断丝数

  1/2 中心区域断丝、暗丝总数不得超过 5 个,不得有连断;全视野断、暗丝总数不得超过 10 个 。

  5 . 9 目镜

  5 .9 . 1 视度:目镜的视度调节范围± 5 屈光度。

  5 . 9 . 2 调节:调节顺畅,无明显阻碍感。

  5 . 10 弯曲性能(无弯曲角度的光纤内窥镜不执行此项)

  弯曲应顺畅,无阻涩感,锁紧手柄应能有效锁紧。 头端四个方向弯曲时,任一方向的弯曲角度不应

  低于 90°;头端两个方向弯曲时,任一方向的弯曲角度不应低于 100°。

  5 . 1 1 视场方向

  目镜中观察到的 目标方向应和 目标的实际方向一致。

  5 . 12 分辨力

  在景深范围内,中心视场的最高分辨力不小于 5 LP/mm(即 5 #鉴别率板第 9 组)或 根据供需双

  方合同约定。

  5 . 13 密封性

  测试时无气泡产生,2 h后观察镜片不应模糊,内窥镜图像清晰。

  GB/T 33887—20 17

  5 . 14 安全要求(当使用不超过 36 V 的电源时,本项不作要求。)

  5 . 14 . 1 绝缘电阻

  常温常湿条件下,电源插头与机壳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5 MΩ。

  5 . 14 . 2 介电强度

  常温常湿条件下,电源插头与机壳间承受 50 Hz 1 500 V(有效值)交流电,历时 1 min 应无击穿和

  飞弧现象(中间电路断开)。

  5 . 14 . 3 泄露电流

  常温常湿条件下,光纤内窥镜的泄露电流应不大于 1 mA。

  5 . 15 外观

  仪器表面不应有明显划伤、毛刺及裂纹;表面涂覆层色泽均匀,不应有起泡、龟裂和脱落现象;标志应清晰、端正。

  5 . 16 仪器环境适应性

  5 . 16 . 1 光纤内窥镜应能经受在- 10 ℃ ±2 ℃条件下保持 2 h 的低温试验。

  5. 16.2 光纤内窥镜应能经受 40 ℃ ±2 ℃ ,相对湿度<40%条件下保持 2 h 的高温试验。

  5. 16.3 光纤内窥镜应能经受频率 20 Hz~40 Hz,加速度为 3 g,持续 2 h 的振动试验。

  6 试验工具

  需要下列工具:

  a) 测角器;

  b ) 钢板尺;

  c) 带有 1 .2 mm 和 0 .2 mm 线宽度的分划尺各一把;

  d) 5#鉴别率板;

  e) 前置镜;

  f) 专用分划板;

  g) 游标卡尺;

  h ) 卷尺 ;

  i ) 视度筒 ;

  j) 照度计;

  k ) 量角器;

  l ) 500 V 兆欧表(1 . 0 级);

  m) 耐压试验仪;

  n) 漏电流测试仪。

  7 试验方法

  7 . 1 工作外径的测试

  用游标卡尺量取标定镜体的外径,以测得的最大值作为工作外径的测量值。

  GB/T 33887—20 17

  7 . 2 工作长度的测试

  用卷尺(毫米刻度)量取标定标定镜体的长度。

  7 . 3 照度的测试

  连接光源与内窥镜,打开光源,在照度值低于 80 lx 的环境下,距离内窥镜探头端部 10 mm 处放置

  照度计探头,照明光充满照度计探头,待照度计读数稳定后,读出数值。 按此方法连测 3 次取平均值。

  7 . 4 视场角的测试

  如图 2 所示,将光纤内窥镜头端部中心最前面作为测角器的圆心,调整测角器位置,使测角器刻度成像在视野上,通过目镜读取测角器的刻度差,测量 3 次,取平均值作为测量值。

  图 2 视场角的测试示意图

  7 . 5 景深范围的测试

  将专用刻度尺置于头端部前,距离头端部在标称的近景深和远景深两个位置时,在目镜处观测均能

  分辨出专用刻度尺上线宽为 1.2 mm 线条轮廓。

  7 . 6 断丝数的测试

  在头端部之前放置一张白纸,通过目镜观察图像,数出传像束的断丝数、暗丝数及连断数。

  7 . 7 目镜视度的测试

  将视度筒套在光纤内窥镜的 目镜上,测量 目镜屈光度,并来回转动 目镜视度调节圈,试验其调节功能。

  7 . 8 照明光斑的测试

  在工作距离处放置一张白纸,用内窥镜光源照明,从目镜或监视器中用肉眼进行观察。 7 . 9 头端部弯曲角度的测试

  如图 3 所示,将插入部弯曲部分放置在量角器圆心上,将主软管呈平直状态,操作弯曲头端部,分别弯到上、下、左、右方向最大角度,从量角器上读出各方向的最大弯曲角度。

  GB/T 33887—20 17

  图 3 头端部弯曲角度的测试示意图

  7 . 10 视场方向的测试

  左手持操作部,操纵手轮在右侧,从目镜观察,视场光栏箭头指示方向标记的方向应在上方。 如内窥镜无视场光栏箭头,则 目镜中观察到的 目标方向应和 目标的实际方向一致。

  7 . 1 1 分辨力的测试

  将 5#鉴别率板置于头端部前,前后移动鉴别率板,通过目镜读出分辨力的最大组数。

  7 . 12 密封性的测试

  将光纤内窥镜的插入部浸没在密封容器的水中,密封容器内真空度为 0.05 MPa 时,操纵手轮,使头端部向上、下、左、右四个方位弯曲 2~3 次,然后静止 3 min,期间没有气泡产生;消除压力,取出内窥镜擦干,2 h后观察图像。

  7 . 13 绝缘电阻的测试

  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用兆欧表在网电源插头端子与冷光源外壳之间施加

  500 V 直流试验电压,稳定 5 s 后测得绝缘电阻值。

  7 . 14 介电强度的测试

  打开电源机壳,将给开关电源供电的接线端子断开。 电源插头不接入电网,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将耐压试验仪的测试端子接到网电源插头端子和冷光源机壳上(测试时耐压试验仪的输出电流不大

  于 5 mA) ,在 5 s~10 s 内逐渐增加到 1 500 V,维持 1 min,然后将电压平稳调至 0 V。

  7 . 15 泄露电流的测试

  仪器置于绝缘的工作台上,电源插头接入电网,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将漏电流测试仪的测试端子接到冷光源外壳和网电源插头端子上,打开漏电流测试仪开关,测得泄露电流,然后变换一下电源极性,重复测量一次,取两次中的最大值为测试值。

  7 . 16 外观及弯曲锁紧手柄的测试目视、手感。

  7 . 17 环境试验

  7 . 17 . 1 低温试验

  将光纤内窥镜(含电源)置于低温箱内,逐步降温至- 10 ℃ ± 2 ℃ ,并在- 10 ℃ ± 2 ℃条件下保温

  GB/T 33887—20 17

  2 h,然后将内窥镜逐步升至室温后取出,按本标准 6.5~6.13 进行测试。

  7 . 17 . 2 高温试验

  将光纤窥镜(含电源)置于高温箱内,逐步降温至+40 ℃ ±2 ℃ ,并在+40 ℃ ±2 ℃条件下保温2 h,然后将内窥镜逐步降至室温后取出,按本标准 6.5~6.13 进行测试。

  7 . 17 . 3 振动试验

  两种方法,可根据条件任选一种:

  a) 将全套光纤内窥镜装箱后放置在振动频率 20 Hz~40 Hz,加速度为 3 g 的振动台上振动 2 h,试验后按本标准 6.5~6.13 进行测试;

  b) 将光纤电子内窥镜装箱后安放在汽车上,汽车在三级路上行驶,车速为 25 km/h~30 km/h,行驶距离不小于 50 km,试验后按 6.5~6.13 进行测试。

  8 检验规则

  8 . 1 一般规则

  光纤内窥镜应由制造商质量检验部门按上述方法及标准逐台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入库及出厂。

  8 . 2 出厂检验

  8.2. 1 出厂检验项目为 6.3~6.13、6.15。

  8 . 2 . 2 出厂检验项 目 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品。

  8 . 3 型式检验

  8 . 3 . 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 ) 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8 . 3 . 2 型式检验的样机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台。

  8 . 3 . 3 型式检验的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所规定的全部项 目 。

  8 . 3 . 4 型式检验中如发现有不合格项(除安全性能外),应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验,如仍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志、使用说明书

  9 . 1 标志

  9 . 1 . 1 应在仪器明显位置固定铭牌,铭牌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 产品出厂编号。

  9 . 1 . 2 产品合格证上应有下列标志:

  a) 制造厂名称;

  b ) 产品名称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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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检验日期;

  d) 检验员代号。

  9 . 1 . 3 外包装箱上应由下列标志:(应需方要求,合同另有约定标志时,可不受本条的约束)

  a ) 制造厂名称及厂址;

  b ) 出厂年月;

  c ) 产品名称及型号;

  d) 体积;

  e ) 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有关规定;

  f) 产品标准号;

  g) 当顾客要求时,允许采用双方同意的标志。

  9 . 1 . 4 内包装箱上应有下列标志:(应需方要求,合同另有约定标志时,可不受本条的约束)

  a ) 制造厂名称;

  b ) 产品名称及型号;

  c ) 产品标准号。

  9 . 2 使用说明书

  9 . 2 . 1 使用说明书的编写应符合 GB/T 9969 的有关要求。

  9 . 2 . 2 工业光纤窥镜使用说明书中应有如下内容:

  a ) 产品名称、型号及采标标准号;

  b ) 制造厂名称、厂址及商标;

  c) 产品特点、用途及适用范围;

  d) 产品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0 包装、运输、贮存

  10 . 1 包装

  10 . 1 . 1 光纤窥镜的包装应符合 GB/T 13384 的有关要求。(应需方要求,合同另有约定包装时,可不受本条的约束)

  10 . 1 . 2 光纤窥镜在装箱前,应将电镀件、油漆件和外露表面擦拭清洁,易进尘处必须用柔软的中性纸包扎或聚乙烯薄膜袋包装。

  10 . 1 . 3 每套光纤窥镜应有产品说明书、检验合格证和装箱单各一份,用防潮纸袋或塑料袋包装。

  10 . 2 运输

  工业光纤窥镜的运输可采用常规运输工具,运输中应避免 日 晒、雨淋、强烈撞击。

  10 . 3 贮存

  工业光纤窥镜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相对湿度不超过 80%,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库房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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