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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832-2017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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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59 . 100 . 10

  Q 3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3832—2017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Determinationofwaterresistanceofglassfiber

  2017-05-31 发布 2018-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3832—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玻璃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45)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玻璃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琴、李勇、廖兵、王玉梅、王涛、奚彬、王玲。

  GB/T 33832—20 17

  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警示 — 本标准无意涉及与产品使用的有关的所有安全问题。 标准的使用者有责任建立适当的安全和健康的准则,并在使用前确定是否适用于某些规章的限项。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两种测定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方法:

  — 方法 A:质量损失法;

  — 方法 B: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法。 本方法不适用于长度小于 3 cm 的短切丝束。

  本标准适用于丝束状的玻璃纤维耐水性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033 . 1 塑料 非泡沫塑料密度的测定 第 1 部分:浸渍法、液体比重瓶法和滴定法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7690 . 5 增强材料 纱线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玻璃纤维纤维直径的测定

  GB/T 11415 实验室烧结(多孔)过滤器孔径、分级和牌号

  GB/T 31290 碳纤维 单丝拉伸性能的测定

  3 试样预处理

  3 . 1 对于连续纤维丝束,裁成约 250 mm 的长段,取约 20 g,一端用细尼龙扎带扎紧,置于盛有 700 mL丙酮(分析纯)或其他可溶解浸润剂的有机溶剂的干燥器(直径为 180 mm) 中,使自由端的纤维尽量分散,密封浸泡至少 24 h,至浸润剂残留量不超过 0 . 1%。 取出,用无水乙醇(分析纯)洗涤 3 次 ~4 次,并捋顺纤维使之成为整齐的纱束。 从自由端裁取长度约 100 mm 的小段,置于 105 ℃ ± 2 ℃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取出,置于干燥器(内有硅胶)中冷却至室温,备用。

  3 . 2 对短切丝束,取约 10 g,置于盛有 700 mL丙酮(分析纯)或其他可溶解浸润剂的有机溶剂的干燥器(直径为 180 mm) 中,密封浸泡至少 24 h,至浸润剂残留量不超过 0 . 1% 。取出,用无水乙醇(分析纯)洗涤 3 次 ~4 次,置于 105 ℃ ±2 ℃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取出,置于干燥器( 内有硅胶)中冷却至室温,备用。

  3 . 3 当需要测定含浸润剂的玻璃纤维耐水性时,不需要使用丙酮或其他有机溶剂浸泡处理,直接干燥备用。

  4 方法 A:质量损失法

  4 . 1 方法概要

  称取一定质量的试样,置于流动的沸水中,保持微沸,一定时间后使用烧结过滤器抽滤、洗涤、干燥、

  GB/T 33832—20 17

  称量,计算质量损失率或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

  4 . 2 仪器和材料

  4.2. 1 钢直尺,准确至 0.5 mm。

  4.2.2 分析天平,准确至 0.001 g。

  4 . 2 . 3 烧结过滤器,100 mL,应符合 GB/T 11415 的要求,以玻璃材质,陶瓷滤片的为宜。 其孔径应小于玻璃纤维直径。 初次使用的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处理后使用。

  4 . 2 . 4 恒温干燥箱,温度控制在 105 ℃ ±2 ℃ 。

  4 . 2 . 5 烧杯,1 000 mL,新购置的烧杯应先用蒸馏水在 90 ℃水浴中浸析(老化)至少 24 h或在高压消毒锅中 121 ℃(老化)1 h。

  4.2.6 pH 计,分辨率 0.1。

  4 . 2 . 7 水,符合 GB/T 6682 二级水及以上的要求。

  4 . 2 . 8 耐水性装置示意图(如图 1 所示)。

  说明:

  1 —可调电炉(2 kW) ;

  2 —烧杯(1 000 mL) ;

  3 — 试样。

  图 1 耐水性装置示意图

  4 . 3 试验次数

  应由同一操作者测定不少于 2 次,测定结果相差不超过重复性限,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试结果。

  4 . 4 试验步骤

  4.4. 1 用钢直尺(4.2.1) 测量纤维平均长度,准确至 0.5 mm, 按照 GB/T 1033.1 和 GB/T 7690.5 的规定,测定玻璃纤维的密度和纤维平均直径。

  GB/T 33832—20 17

  4 . 4 . 2 用分析天平(4 . 2 . 2)称取备用样 2 g,准确至 0 . 001 g, 置于烧杯中,加入 600 mL煮沸的水(pH 值6 . 0~7 . 0),用玻璃棒搅拌使纤维充分分散。 置于可调电炉上,按图 1 所示,放置进出水管,加热微沸,保持 98 ℃ ±2 ℃ ,调节进出水的流量,不小于 45 mL/min,保持 6 h±10 min,期间每隔 1 h 用 pH 计测定出水口溶液的 pH 值,保持溶液 pH 值不大于 7 . 0 。取下,用冰水浴快速冷却至室温。

  4 . 4 . 3 用已恒重的烧结过滤器抽滤,将烧杯中的玻璃纤维完全转移至烧结过滤器中,再用热水洗涤纤维 3 次 ~4 次 。

  4 . 4 . 4 将带有试样的烧结过滤器置于 105 ℃ ±2 ℃的恒温干燥箱中干燥至恒重,移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量。

  4 . 5 结果计算

  4 . 5 . 1 质量损失率

  按式(1)计算。

  ( 1 )

  式中:

  ω —质量损失率,以%表示;

  犿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

  犿1 —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

  犿2 —试后样和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

  4 . 5 . 2 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

  按式(2)计算。

  ω犃= 犃 = 4犿犔+ 2犿犱× 10-3 …………………………( 2 )

  式中:

  ω犃 —单位表面积质量损失量,单位为克每平方米(g/m2 ) ;

  犿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

  犿1 —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

  犿2 —试后样和烧结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

  犃 —所取玻璃纤维的表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 ;

  犔 —玻璃纤维的平均长度,单位为毫米(mm) ;

  犱 —玻璃纤维的平均直径,单位为微米(μm) ;

  ρ —玻璃纤维的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3 ) 。

  5 方法 B: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法

  5 . 1 方法概要

  测定经流动沸水处理前后的玻璃纤维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计算单丝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

  5 . 2 仪器和材料

  5 . 2 . 1 烧杯,1 000 mL,新购置的烧杯应先用蒸馏水在 90 ℃水浴中浸析(老化)至少 24 h或在高压消毒

  GB/T 33832—20 17

  锅中 121 ℃(老化)1 h。

  5 . 2 . 2 水,符合 GB/T 6682 二级水及以上的要求。

  5 . 2 . 3 恒温干燥箱,温度控制在 105 ℃ ±2 ℃ 。

  5 . 2 . 4 拉伸试验机,符合 GB/T 31290 的规定。

  5 . 3 试验步骤

  5 . 3 . 1 取不少于 100 根纤维的备用样,放入烧杯(5 . 2 . 1)中,加入 600 mL煮沸的水,置于可调电炉上,按

  4 . 4 . 2 进行水解反应,取下,用冰水浴冷却。

  5 . 3 . 2 用水清洗试样 3 次 ~4 次,将试样置于 105 ℃ ± 2 ℃恒温干燥箱(5 . 2 . 3) 中干燥,取下,干燥器中冷却。

  5 . 3 . 3 按照 GB/T 31290 的规定测定经水解处理前后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分别获得不少于 25 个有效数据。

  5 . 4 结果计算

  按式(3)计算。

  …………………………( 3 )

  式中:

  δ —单丝拉伸强力保留率,以%表示;

  F2—处理后试样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平均值,单位为厘牛顿(cN) ;

  F1 —备用样的单丝拉伸断裂强力平均值,单位为厘牛顿(cN) 。

  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6 精密度

  质量损失法的重复性限见表 1 。

  表 1 质量损失法的重复性限

  7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a) 说明依据本标准及所用试验方法(A或 B) ;

  b ) 识别被测样品的必要详情;

  c) 试样数量;

  d) 试验环境;

  GB/T 33832—20 17

  e) 试验结果;

  f) 本标准中未提到的任何操作细节以及影响结果的任何操作;

  g) 试验人员、日期;

  h) 其他与试验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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