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802.2-2017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通用规范 第2部分: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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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5 . 040 . 40 N 1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6802 . 2—2017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通用规范
第 2 部分: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安全要求
Industrialcontrolcomputersystem—Generalspecification—
part2:Safetyrequirementsforindustrialcontrolcomputer
2017-12-29 发布 2018-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6802 . 2—20 17
GB/T 26802 . 2—20 17
GB/T 26802 . 2—20 17
前 言
GB/T 26802《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通用规范》分为以下几部分:
—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 第 2 部分: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安全要求;
— 第 3 部分:设备用图形符号;
— 第 4 部分:文字符号;
— 第 5 部分:场地安全要求;
— 第 6 部分:验收大纲。
本部分为 GB/T 26802 的第 2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4)归口 。
本部分起草单位: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学、厦门安东电子有限公司、北京金立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东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优控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电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瑞普三元仪表有限公司、济南市大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江苏杰克仪表有限公司、绵阳市维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南京优倍电气有限公司、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重庆宇通系统软件有限公司、罗克韦尔自动化(中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庞观士、任军民、赵亦欣、张新国、肖 国专、宫晓东、周宇、张鹏、张朝辉、胡明、田雨聪、李振中、岳宗龙、闵沛、阮赐元、郭豪杰、董健、唐田、欧文辉、张洪、岳周、华铬、吕春放、冯冬芹、牛小民、陈万林、邓爽、祁虔、钟秀蓉。
GB/T 26802 . 2—20 17
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 通用规范
第 2 部分: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安全要求
1 范围
GB/T 26802 的本部分规定了各种工业生产中设备、测量、监视和控制用计算机的防电击和电灼伤、防机械危险、防火焰从计算机内向外蔓延、防过高温影响的安全要求。 本部分也规定了通过检查和型式试验来鉴定设备是否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各种工业生产中设备、测量、监视和控制用计算机产品。
本部分不包括与安全无关的设备的功能、性能或其他特性、运输包装的有效性、电磁兼容(EMC) 要求、功能安全、对爆炸环境的防护措施、维修(修理)、维修(修理)人员的防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33—2000 热塑性塑料维卡软化温度(VST)的测定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4793 . 1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501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 450 V/750 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
GB/T 5023(所有部分) 额定电压 450 V/750 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GB/T 11020—2005 固体非金属材料暴露在火焰源时的燃烧性试验方法清单
GB/T 11021—2014 电气绝缘 耐热性和表示方法
电器
GB/T 15934 电器附件 电线组件和互连电线组件
GB/T 16927(所有部分) 高电压试验技术
IEC 60027 电工用文字符号 (Letter symbols to be used in electrical technology)
IEC 60664-3 : 2010 低压系统的绝缘配合 第 3 部分:利用涂层以改善印制板系统的绝缘配合
(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Part 3 : Use of coating, potting or moulding for protection against pollution)
3 术语和定义
GB 4793 . 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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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
4 . 1 概述
本部分中的所有试验均是在工业控制计算机或零部件的样品上进行的型式试验。 这些试验的唯一目的是要检验设计和结构是否能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制造厂应对所生产的、同时具有危险带电零部件和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100%的进行附录 A 的例行试验。
对满足本部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且按这些要求使用的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分组件,在整个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型式试验期间不必再重复进行试验。
应通过所有适用的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本部分要求,但如果对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检查确能证明工业控制计算机肯定能通过某项试验,则该项试验可以省略。 试验在下面条件下进行:
— 基准试验条件(见 4 . 3) ;
— 故障条件(见 4 . 4) 。
注:如果在进行符合性试验时,某个所施加的或测得的量值(如电压)的实际值由于有误差而存在不确定性,则:
— 制造厂要确保施加的值至少是规定的试验值;
— 试验部门要确保施加的值不大于规定的试验值。
4 . 2 试验顺序
除非本部分另有规定,试验顺序可以任选。 在每项试验后应仔细检查受试工业控制计算机。 如果对前面已通过的试验结果有怀疑,而试验顺序又被颠倒了,则应重复前面的试验。 如果故障条件下的试验会损坏设备,则这些试验可放在基准试验条件下的试验之后。
4 . 3 基准试验条件
4 . 3 . 1 环境条件
除本部分另有规定者外,试验场所应具有下述环境条件:
a) 温度:15 ℃ ~35 ℃ ;
b ) 相对湿度:不超过 75% ;
c)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d) 无霜冻、凝露、渗水、淋雨和 日照等。
4 . 3 . 2 设备状态
4 . 3 . 2 . 1 设备实验条件
每项试验应在组装好能正常使用的工业控制计算机上,且在 4 . 3 . 2 . 2~4 . 3 . 2 . 10 规定的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进行。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按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来进行安装。
4 . 3 . 2 . 2 设备位置
工业控制计算机处于正常使用时的任一位置,且任何通风不受阻挡。
4 . 3 . 2 . 3 附件
由制造厂建议的或提供的、与工业控制计算机一起使用的附件和操作人员可更换的零部件应连接或不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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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2 . 4 盖子和可拆除的零部件
不用工具就能拆除的盖子或零部件应拆除或不拆除。
4 . 3 . 2 . 5 电网电源
电网电源应符合下面的要求:
a) 供电电压应在工业控制计算机能设置的任何额定供电电压的 90%~110%之间;
b) 频率应为任何额定频率,但不必考虑频率的波动范围;
c) 使用直流电源或单相电源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应分别按正常极性连接和相反极性连接。
4 . 3 . 2 . 6 输入和输出电压
输入和输出电压,包括浮地电压但不包括电网电源电压在内,应可以将其调节到额定电压范围内的任何电压上。
4 . 3 . 2 . 7 接地端子
对保护接地端子,如果有,应接到大地。 功能接地端子应接地或不接地。
4 . 3 . 2 . 8 控制件
操作人员能手动调节的控制件应设置在任何位置上,但下列情况除外:
a) 电网电源选择装置应设置在正确值的位置上;
b) 如果标在工业控制计算机上的制造厂的标志禁止组合设置,则不能进行组合设置。
4 . 3 . 2 . 9 连接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按其预定用途进行连接或不连接。
4 . 3 . 2 . 10 输出
对于有电输出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a) 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工作状态应能对额定负载提供额定输出功率;
b) 对任何输出,额定负载阻抗应连接或不连接。
4 . 4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试验
4 . 4 . 1 概述
应按下面要求:
a) 检查工业控制计算机及其电路图通常就能判断是否有可能引起危险的和因此是否应施加的故障条件;
b) 除了能证明某个特定的故障条件不可能引起危险外,各项故障试验均应进行,或者选择检验符合性的规定的替换方法来代替故障试验[见 9 . 1b)和 9 . 1c)] ;
c)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在基准试验条件(见 4 . 3) 的最不利的组合条件下工作,对不同的故障,这些组合条件可以有所不同,在进行每一个试验时应记录这些组合条件。
4 . 4 . 2 故障条件的施加
4 . 4 . 2 . 1 故障条件
故障条件应包括 4 . 4 . 2 . 2~4 . 4 . 2 . 8 规定的故障条件。 这些故障条件一次只能施加一个,并应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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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的顺序依次施加,不能同时施加多个故障,除非这些故障是施加某故障后引发的结果。
在每一次施加故障条件后,工业控制计算机或零部件应能通过 4 . 4 . 4 的适用的试验。
4 . 4 . 2 . 2 保护阻抗
保护阻抗应按下面要求:
a) 如果保护阻抗是由元器件的组合来组成的,则应将每个元器件短路或开路,选择其中较为不利者。
b) 如果保护阻抗是由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组合来组成的,则基本绝缘和限流或限压装置这两者均应承受单一故障条件,一次施加一个故障条件。 对基本绝缘应进行短路,而对限流或限压装置应进行短路或开路,选择其中较为不利者。
4 . 4 . 2 . 3 保护导体
保护导体应断开,但对永久性连接式设备或使用符合 GB/T 11918 . 1~GB/T 11918 . 2 的连接器的工业控制计算机除外。
4 . 4 . 2 . 4 电源变压器
4 . 4 . 2 . 4 . 1 概述
电源变压器的次级绕组应按照 4 . 4 . 2 . 4 . 2 的规定将其短路,并按 4 . 4 . 2 . 4 . 3 的规定使其过载。
在一个试验中损坏的变压器,允许修复或更换后再做下一个试验。
4 . 4 . 2 . 4 . 2 短路
在正常使用时接负载的每一个不带抽头的输出绕组和带抽头输出绕组的每一部分应依次进行试验,一次试验一个来模拟负载短路。 试验中过流保护装置保持在位,所有其他绕组接负载或不接负载,选择正常使用的负载条件中较为不利者。
4 . 4 . 2 . 4 . 3 过载
每一个不带抽头的输出绕组和带抽头输出绕组的每一部分应依次进行过载试验,一次试验一个。其他绕组接负载或不接负载,选择正常使用的负载条件中较为不利者。 如果在 4 . 4 的故障条件试验时出现任何过载,则次级绕组应承受那些过载。
在绕组上跨接一个可变电阻器来进行过载试验。 电阻器尽可能快地进行调节,如有必要,在 1 min后再次进行调节来保持该适用的过载。 以后不允许再做进一步的调节。
如果用电流断路装置来提供过流保护,则过载试验电流为过流保护装置刚好能导通 1 h 的最大电流 。试验前,保护装置用可以忽略阻抗的连接来代替。 如果该试验电流值不能从保护装置的规范中获得,则要通过试验来确定。
对设计成当达到规定的过载时输出电压即消失的设备,过载要缓慢地增加,达到刚好在引起输出电压消失的该过载点靠前的一个过载点。
在所有的其他情况下,该过载是从变压器能获得的最大输出功率。
4 . 4 . 2 . 5 输出
应将各个输出短路,一次短路一个。
4 . 4 . 2 . 6 电路和零部件之间的绝缘
在电路和零部件之间,对低于针对基本绝缘规定的量值的绝缘应将其短路,以检验是否能防止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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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蔓延。
注:检验防止火焰蔓延的替换方法见 9 . 1a)和 b ) 。
4 . 4 . 2 . 7 风扇
风扇应在完全被激励的情况下使其停转或堵转,选择其中较为不利者。
4 . 4 . 2 . 8 通风口
封闭工业控制计算机的通风孔。
4 . 4 . 3 试验持续时间
4 . 4 . 3 . 1 概述
应使工业控制计算机一直工作到由所施加的故障产生的结果不可能再有进一步的变化为止。 每项试验一般限制在 1 h 以内,因为单一故障条件引发的二次故障通常就在那段时间内显现出来。 如果有迹象表明最终可能产生电击、火焰蔓延或人身伤害的危险,试验应一直继续到出现这些危险为止,或者最长时间为 4 h,除非在此之前出现危险。
4 . 4 . 3 . 2 限流装置
如果为限制能易于触及到的零部件的温度而装有在工作时能切断或限制电流的装置,则不论该装置是否动作,均应测量电源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4 . 4 . 3 . 3 熔断器
如果因熔断器的断开而使某个故障中断,而且如果该熔断器不在约 1 s 内动作,应测量在有关故障条件下流过熔断器的电流。 为了确定电流是否达到或超过熔断器的最小动作电流以及更长时间熔断器才动作,应利用熔断器的预飞弧时间/电流特性来进行评定。 通过熔断器的电流是会随时间而发生变化。
如果在试验中电流未达到熔断器的最小动作电流,应使电源工作一段对应于最长的熔断时间,或者应使电源连续工作 4 . 4 . 3 . 1 规定的时间。
4 . 4 . 4 施加故障条件后的符合性
4 . 4 . 4 . 1 概述
在施加单一故障后,通过下面的测量来检验电击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a) 通过进行 6 . 3 . 3 的测量来检验可触及导电零部件是否变成危险带电;
b ) 通过对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进行电压试验来检验绝缘是否还有一重保护,电压试验按 6 . 8 的规定(不进行潮湿预处理)用对应于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来进行;
c) 如果电气危险防护是通过变压器内的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来实现的,则测量变压器绕组的温度 。其温度不能超过表 13 规定的温度。
4 . 4 . 4 . 2 温度
通过测量外壳的外表面或能易于触及到的零部件外表面的温度来检验温度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零部件的温度在环境温度为 40 ℃时,或者如果环境温度更高,则在最高额定环境温度时,不能超过105 ℃ 。
该温度是通过测量表面或零部件的温升加上 40 ℃ ,或者如果高于 40 ℃ ,则加上最高额定环境温度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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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4 . 3 火焰蔓延
通过将电源放在白色薄棉纸包裹的软木材表面上,电源上包上纱布来检验着火蔓延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熔融金属、燃烧的绝缘物、带火焰的颗粒等不能滴落到放置设备的表面上,而且棉纸或纱布不能碳化、灼热或起火。 如果不可能引发危险,则绝缘材料的熔化应忽略不计。
4 . 4 . 4 . 4 其他危险
按第 7 章和第 8 章以及第 11 章的规定来检验其他危险防护要求是否合格。
5 标志和文件
5 . 1 标志
5 . 1 . 1 概述
工业控制计算机上应标有符合 5 . 1 . 2~5 . 2 规定的标志。 除了内部零部件的标志外,这些标志应从外部就能看见,或者如果盖子或门是预定要由操作人员来拆下或打开的,则在不用工具拆下盖子或打开门后,这些标志应从外部就能看见。 适用于整台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标志不能标在操作者不用工具就能拆卸的零部件上。
量值和单位的文字符号应符合 IEC 60027 的规定,如果适用,图形符号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符号无颜色要求。 图形符号应在文件中进行解释。
注 1 :如果适用可使用 IEC 和 ISO 规定的符号。
注 2:标志不必标在设备的底部。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1 . 2 标识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至少标有下列内容:
制造厂或供应商的名称或商标;
型号、名称或能识别设备的其他方法。 如果标有相同识别标志(型号)的工业控制计算机是在一个以上的生产场地制造的,则对每一个生产场地制造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其标志应能识别出工业控制计算机的生产场地。
注:工厂地点的标志可以采用代码,而且不必标在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外部。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1 . 3 电源
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标有以下信息:
a) 额定电网电源频率或频率范围;
b) 额定电源电压值或额定电源电压范围;
在额定电压范围的最大和最小额定电压之间应有一根横线“-”;当给出多个额定电压或多个额定电压范围时,则应用一根斜线“/”将它们隔开。
注 1 :额定电压标志举例:
— 额定电压范围:交流 220 V-240 V。 这是指该电源设计成要接到额定电压在 220 V 和 240 V 之间的交流电网电源上。
— 多个额定电压:交流 120/220/240 V。 这是指该电源设计成要接到标称电压为 120 V 或 220 V 或240 V 的交流电网电源上,通常要做电源内部设置好之后再与电源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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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接上所有附件或插件模块时的最大额定功率,单位 W(有功功率)或单位 V · A(视在功率),或者最大额定输入电流。 如果电源可以使用一个以上的电压范围,则应对每个电压范围分别标出,除非最大值与最小值相差不大于平均值的 20% ;
d) 对操作者能设置成使用不同输入电压的电源应装有设置输入电压的指示装置。
使用斜线“/”将各电流或功率的额定值隔开,并能使人明显看出额定电压与相应的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之间的对应关系。
注 2:额定电流标记举例:
— 对多个额定电压的设备:
120/220 V;2 . 4/1 . 2 A
— 对具有额定电压范围的设备:
100 V-240 V ; 2 . 8 A
100 V-240 V ; 2 . 8-1 . 1 A
200 V-240 V ; 1 . 4 A
e) 对操作者能设置成使用不同额定电源电压的电源,应装有设置电源电压的指示装置。 如果设备在结构上做成不用工具就能改变电源电压的设置,则在改变电压设置的操作时也能同时改变电压的指示。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测量功率或输入电流来检验 c)规定的标志是否合格。 测量应在电流达到稳定状态后(通常 1 min后)进行,以避免计入任何起始冲击电流。 设备应处在消耗最大功率的状态。不考虑瞬态值,测得值大于标志值时,不能超过标志值的 10%。
表 1 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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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续)
5 . 1 . 4 熔断器
对可由操作人员更换的任何熔断器应在其熔断器座旁标上使操作人员能识别正确更换熔断器的标志(见 5 . 4 . 5) 。
注: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1 . 5 端子、连接件和操作装置
如果对安全有必要的话,则对端子、连接器、控制件以及指示器的任何连接件应给出其用途的指示。如果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使用表 1 的符号 14 。
注:对多针连接器的各个插针不必进行标志。
下列端子应按下面的规定进行标志:
a) 功能接地端子用表 1 的符号 5 ;
b) 保护导体端子用表 1 的符号 6 ;
c) 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相连的可触及功能端子,应标上这种连接情况的指示。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1 . 6 开关和断路器
如果电源开关或断路器被用来作为断开装置,则应清楚地标出其“通”位和“断”位。 在某些情况下,表 1 的符号 9 和符号 10 也能适合作为该装置的标识(见 6 . 11 . 4 . 2) 。仅有指示灯不认为是符合要求的标志。
如果按钮开关被用来作为电源开关,则可以用表 1 的符号 9 和符号 15 来表示“通”位,或可以用表 1 的符号 10 和符号 16 来表示“断”位,并将这一对符号(9 和 15 ; 10 和 16)靠近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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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1 . 7 控制装置和指示器
5 . 1 . 7 . 1 标识、位置和标志
除了明显不必要之外,凡影响到安全的指示器、开关和其他控制装置,其标志或安装位置应能明显地表明它们所控制的是哪一种功能。
开关和其他控制装置的标志和说明应标在:该开关或控制装置上或其就近处;或者可以很明显理解为该标志是针对哪个开关和控制器的位置。
对用于这种目的的标志,在可能的情况下,应做到无需语言文字、国家标准等知识就能使人 一 目了然。
5 . 1 . 7 . 2 颜色
在涉及安全的场合,控制装置和指示器的颜色应符合 IEC 60073 的要求。 在不涉及安全的情况下,功能控制装置或指示器允许使用任一颜色,包括红色。
5 . 1 . 7 . 3 符号
在控制装置(例如开关、按键等)上或其附近使用符号来指示“通”和“断”的状态时,应使用表 1 的符号 9 表示“通”状态,使用表 1 的符号 10 表示“断”状态。
对任何一次电源开关或二次电源开关,包括隔离开关,均可使用表 1 的符号 9 和 10 作为“通”和“断”的标记。
5 . 1 . 7 . 4 使用数字的标志
如果使用数字来指示任一控制装置的不同位置,则应使用数字 0 指示“断”位置,而较大数字应用来指示较大的输出、输入等。
5 . 1 . 8 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全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标上表 1 的符号 11,但装有保护接地端子的工业控制计算机除外。
只有局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保护的工业控制计算机不能标上表 1 的符号 11 。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2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在设备准备作正常使用时就能看见。 如果某个警告标志适用于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某个特定部分,则该标志应标在该特定部分上或标在其附近。
警告标志的尺寸应按如下规定:
a) 符号高度至少应为 2 . 75 mm,文字高度至少应为 1 . 5 mm, 文字在颜色上应与背景颜色形成反差。
b) 在材料上模注、模压或蚀刻的符号或文字的高度至少应为 2 . 0 mm, 如果不打算在颜色上形成反差,则这些符号或文字至少应具有 0 . 5 mm 的凹陷深度或凸起高度。
如果为了保持工业控制计算机提供的防护而需要责任者或操作人员去查阅说明书,则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标有表 1 的符号 14,表 1 的符号 14 不需要与在说明书作出解释的符号一起使用。
如果说明书说明,操作人员可以用工具接触在正常条件下可能是危险带电的零部件,则应标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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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说明在接触前应使工业控制计算机与危险带电电压隔离或断开危险带电电压。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3 标志耐久性
符合 5 . 1 . 2~5 . 2 要求的标志应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辨,并能耐受由制造厂规定的清洁剂的影响。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通过对设备外侧的标志进行下述耐久性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用布沾上规定的清洁剂(或者如果没有规定,则沾上 70%异丙醇),用手不加过分压力地擦拭 30 s。
在上述处理后,标志仍应清晰可辨,粘贴标牌不能出现松脱或卷边。
5 . 4 文件
5 . 4 . 1 概述
为了安全目的,应随同工业控制计算机提供含有下述内容的文件:
a) 预定用途;
b) 技术规范;
c) 使用说明;
d) 可从其获得技术帮助的制造商或供货商的相关信息;
e) 5.4.2~5.4.5 规定的信息。
如果适用,警告语句和对标在工业控制计算机上的警告符号所做的清楚的解释应在说明书中给出,或者将其永久、清晰地标在工业控制计算机上。
注:如果正常使用涉及对危险材料的处理,则要给出正确使用和安全措施的说明。 如果工业控制计算机制造厂规定或提供任何危险材料,则还要给出该危险材料的成分和正确处理的程序。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4 . 2 工业控制计算机额定值
文件应包含下列信息:
a) 输入电压或电压范围,频率或频率范围,以及功率或电流额定值;
b) 所有输入和输出连接的说明;
c) 如果外部电路不可触及时,适用于单一故障条件的外部电路绝缘的额定值(见 6 . 5 . 3) ;
d) 为工业控制计算机设计给定的环境条件范围的说明;
e) 如果标定了工业控制计算机符合 GB/T 4208—2008 时,其防护等级的说明。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4 . 3 工业控制计算机安装
文件应包括安装和特定的交付使用的说明(下面列出各种例子),以及如果对安全是必要的话,还应包括在工业控制计算机安装和交付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的警告:
a) 装配、定位和安装要求;
b) 保护接地说明;
c) 与输入电源的连接;
d) 对永久性连接式设备:
1) 输入电源布线要求;
2) 对任何外部开关或断路器(见 6 . 11 . 4 . 2)和外部过流保护装置(见 9 . 5) 的要求,以及将这些开关或电路断路器设置在工业控制计算机近旁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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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通风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4 . 4 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操作
如果适用,使用说明应包括:
a) 操作控制件及其用于各种操作方式的标志;
b) 与附件和其他设备互连的说明,包括指出适用的附件、可拆卸的零部件;
c) 在工业控制计算机上使用的与安全有关的符号的解释。
在说明书中应说明,如果不按制造厂规定的方法来使用工业控制计算机,则可能会损害工业控制计算机所提供的防护。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5 . 4 . 5 工业控制计算机的维护
对责任者为安全目的而需要涉及的预防性维护和检查应给出足够详细的说明。
注:说明书要建议责任者为检验电源是否仍处于安全状态而必需进行的任何试验。 说明书还要给出警告,说明重复进行本部分的任何试验有可能损伤电源和降低对危险的防护。
对于使用可更换电池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应说明该特定电池的型号。
制造厂应规定出只能由制造厂或其代理机构才能检查或提供的任何零部件。
对可更换的熔断器的额定值和特性应作出说明。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防电击
6 . 1 概述
工业控制计算机在正常条件(见 6 . 4)和单一故障条件(见 6 . 5) 下均应保持防电击,设备的可触及零部件不能出现危险带电(见 6 . 3) 。
通过按 6 . 2 的规定来确定是否是可触及的零部件以及测量是否达到 6 . 3 规定的限值,然后通过6 . 4~6 . 10 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2 可触及零部件的判定
6 . 2 . 1 概述
除能明显看出者外,判定零部件是否可触及应按 6 . 2 . 2~6 . 2 . 4 的规定来进行。 除有规定者外,对试验指(见附录 B)和试验针不能施加作用力。 如果用试验指或试验针能接触到这些零部件,或者如果打开不认为是提供适当绝缘(见 6 . 9 . 2)的盖子能接触到这些零部件,则认为这些零部件是可触及的。
如果在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预定会采取使零部件增加可触及性的任何操作(使用或不使用工具),则应在 6 . 2 . 2~6 . 2 . 4 的检查前采取这样的操作。 这样操作的例子包括:
a) 移开盖子;
b) 打开门;
c) 调节控制件;
d) 更换消耗材料。
工业控制计算机在进行 6 . 2 . 2~6 . 2 . 4 检查前应按制造厂说明书的规定安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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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 . 2 检查
在每一个可能的位置上施加铰接式试验指(见图 B. 2) 。如果通过加力零部件会成为可触及,则施加刚性试验指(见图 B. 1),同时施加 10 N 的力。 施加的力要通过试验指的指尖施加,以避免出现楔入或撬开的动作。 试验对所有的外部表面进行,包括底部。
6 . 2 . 3 危险带电零部件上方的开孔
将长 100 mm、直径 4 mm 的金属试验针插入危险带电零部件上方的任何开孔。 试验针应 自 由悬挂,并允许进入达 100 mm。零部件只是因为本试验是可触及的,因此不需要采取 6 . 5 单一故障条件的防护的附加安全措施。
本试验对端子不适用。
6 . 2 . 4 预调控制件的开孔
将直径 3 mm 的金属试验针插入预定需要用改锥或其他工具来接触预调控制件的孔。 试验针以每一个可能的方向插入预调控制件的孔。 插入深度不能超过从外壳表面到控制轴距离的三倍或100 mm,取其较小者。
6 . 3 可触及零部件的允许限值
6 . 3 . 1 概述
在可触及零部件与参考试验地之间,电压、电流、电荷不能超过 6 . 3 . 2 正常条件下的限值,也不能超过 6 . 3 . 3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
6 . 3 . 2 正常条件下的限值
在正常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 只有当电压值超过 a) 的限值时,才采用 b)和 c) 的限值。
a) 当电压限值为有效值 33 V 和峰值 46 . 7 V,或者直流值 70 V。
b) 电流限值(见附录 C)为:
1) 当用图 C. 1 的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 0 . 5 mA,对非正弦波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 0 . 7 mA,或者直流值 2 mA。如果频率不超过 100 Hz,可以用图 C. 2 的测量电路。
2) 当用图 C. 3 的测量电路时,有效值 70 mA,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可能的灼伤。
c) 电容的电荷限值为 45 μC。
6 . 3 . 3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限值
在单一故障条件下有关量值大于下列限值即被认为是危险带电。 只要电压超过 a) 的限值,则还要采用 b)和 c) 的限值。
a) 电压限值为有效值 55 V 和峰值 78 V,或者直流 140 V;对瞬时电压,其限值为图 1 的规定值,在 50 kΩ 电阻器上测量。
b) 电流限值(见附录 C)为:
1) 当用图 C. 1 测量电路测量时,对正弦波电流为有效值 3 . 5 mA,对非正弦波或混合频率电流为峰值 5 mA;或者直流 15 mA。如果频率不超过 100 Hz,可以用图 C. 2 测量电路;
2) 当用图 C. 3 的测量电路测量时,有效值 500 mA,这一限值涉及较高频率下可能的灼伤。
c) 电容量限值见图 2 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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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A— 潮湿条件下的交流限值; C— 潮湿条件下的直流限值;
B— 干燥条件下的交流限值; D— 干燥条件下的直流限值。
图 1 单一故障条件下瞬时可触及电压的短时最大持续时间
6 . 4 正常条件下的防护
应采用下面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措施来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
a) 基本绝缘(见附录 D) ;
b) 外壳或挡板;
c) 阻抗。
外壳或挡板应满足 8 . 2 的刚度要求。 如果外壳或挡板用绝缘来提供防护,则它们应满足基本绝缘的要求。
可触及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 6 . 7 的要求和基本绝缘适用的要求。
可触及零部件和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固体绝缘应能通过 6 . 8 对应基本绝缘的电压试验。
如果能通过 6 . 8 的介电强度试验,对固体绝缘无最小厚度要求。 但是,在机械或热应力条件下,需要考虑第 8 章、第 9 章和第 10 章的要求。 固体绝缘的局部放电试验在考虑中。 应采用下面一个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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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措施来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
通过下面的测量和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a) 通过 6 . 2 的判断与 6 . 3 . 2 的测量,确定可触及零部件是否危险带电;
b) 按 6 . 7 的规定检查或测量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c) 6.8 的基本绝缘的介电强度试验;
d) 8.2 的外壳和挡板的刚性试验。
说明:
A— 交流限值;
B— 直流限值。
图 2 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充电电容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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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防护
6 . 5 . 1 概述
应提供附加防护,以确保在单一故障条件下防止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该附加防护应由6 . 5 . 2~6 . 5 . 4 规定的一种或多种防护措施组成,或者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自动切断电源(见 6 . 5 . 5) 。
按 6 . 5 . 2~6 . 5 . 5 的规定检验是否合格。
6 . 5 . 2 保护连接
6 . 5 . 2 . 1 保护连接方法
如果在 6 . 4 规定的初级保护装置出现单一故障的情况下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会危险带电,则可触及导电零部件应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另一种方法是应用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的导电保护屏或挡板将这些可触及零部件与危险带电的零部件隔离。
注:如果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将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所有危险带电零部件隔离,则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不必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
按 6.5.2.2~6.5.2.4 的规定检验是否合格。
6 . 5 . 2 . 2 保护连接的完整性
应采用下列措施保证保护连接的完整性:
a) 保护连接应由直接的结构件,或独立的导体或者这二者组成。 保护连接应能承受 9 . 5 规定之一的过流保护装置将工业控制计算机从输入电源上断开之前可能会经受到的所有热应力和电动应力。
b) 对承受机械应力的焊接连接应采用与焊接无关的方法进行机械固定,这种连接不能用于其他目的,例如固定结构件。 螺钉连接件应紧固防止松动。
c) 如果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某一部分可由操作人员来拆除,则不能使工业控制计算机剩余部分的保护连接断开。
d) 可移动的导电的连接件,例如:铰接件、滑销件等,不能成为唯一的保护连接通路,除非将它们专门设计成供电气互连用,并满足 6 . 5 . 2 . 4 的要求。
e) 电缆的外部金属编织物即使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也不能认为是保护连接。
f) 保护导体可以是裸导体也可以是绝缘导体,绝缘的颜色应是黄绿相间,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对接地编织线,可以是黄绿相间的也可以是无色透明的;
2) 对内部保护导体以及和组件中的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其他导体,例如带状电缆、汇流条、软印制导线等,如果不可能因保护导体无标识而引起危险,则可以使用任何颜色。 黄绿双色组合只能用于识别保护导体,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g) 使用保护连接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应装有满足 6 . 5 . 2 . 3 要求的端子并应能适用于保护导体的连接。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5 . 2 . 3 保护导体端子
保护导体端子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接触表面应为金属表面;
注:选择保护连接系统的材料要能使端子与保护导体之间或与端子接触的任何其他金属之间的电化学腐蚀减小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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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器具输入插座的整体式保护导体连接端应认为是保护导体端子;
c) 对装有可拆线软线的工业控制计算机以及对永久连接式工业控制计算机,其保护导体端子应位于电网电源端子的近旁;
d) 如果工业控制计算机不需要与电网电源相连,但仍然具有需要保护接地的电路或零部件,则保护导体端子应位于需保护接地的该电路端子的附近。 如果该电路有外部端子,则保护导体端子也应位于外部;
e) 电网电源电路的保护导体端子其载流能力至少应与电网电源供电端子的载流能力相当;
f) 如果保护导体端子还要用于其他连接目的,则应首先用于连接保护导体,而且固定保护导体应与其他连接无关,保护导体的连接方式应确保不可能由于进行不涉及保护导体的维修而将保护导体拆除,或者应标有警告标志(见 5 . 2),说明拆除后需要更换保护导体;
g) 功能接地端子,如果有的话,应提供独立于保护导体连接的连接;
h) 如果保护接地端子是一种连接螺钉,则该螺钉应具有能与连接导体相应的尺寸,但不小于M4,并至少应能啮合 3 圈螺纹。 保护连接所需的接触压力应不会由于构成连接部分的材料的变形而减小。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还要通过下列试验来检验是否符合 g) 的要求。 对金属件上的螺钉或螺母,连同被固定的最不利的接地导体,以及任何配套的导线固定装置的组件,当用表 2 规定的拧紧力矩时,应能承受 3 次装配和拆卸的操作而不发生机械失效。
表 2 螺钉组件的拧紧扭矩
6 . 5 . 2 . 4 保护连接阻抗
保护导体端子与规定要采用保护连接的每一个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的阻抗不能超过 0 . 1 Ω,电源线的阻抗不构成规定的保护连接阻抗的一部分。
通过施加试验电流 1 min,然后计算阻抗来检验是否合格,试验电流取额定电流的 1 . 5 倍 。
6 . 5 . 3 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
组成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见附录 D) 一部分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 6 . 7 的适用的要求,外壳应满足 6 . 9 . 2 的要求。
对组成加强绝缘一部分的固体绝缘应能通过 6 . 8 的加强绝缘的电压值进行电压试验。
按 6 . 7 , 6 . 8 和 6 . 9 . 2 的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 如果可能的话,双重绝缘的两个部分要分开进行试验,否则要作为加强绝缘来进行试验。 安全所需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可以通过测量来检验。
6 . 5 . 4 保护阻抗
为确保在单一故障条件下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不会成为危险带电,保护阻抗应是下列规定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类型:
a) 元器件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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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基本绝缘和电流或电压限制装置的组合。
元器件、导线和连接件的额定值应与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这两者相适应。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在单一故障条件下(见 4 . 4 . 2 . 1) ,通过 6 . 3 的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5 . 5 工业控制计算机的自动断开
如果工业控制计算机的自动断开被用作单一故障条件下的保护,则该自动断开装置应满足下列所有要求:
a) 自动断开装置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或者安装说明书应规定自动断开要作为设施的一部分来进行安装;
b) 自动断开装置的额定特性应规定成能在图 1 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断开负载;
c) 自动断开装置的额定值应与设备的最大额定负载条件相适应。
通过目视检查自动断开装置的规范,以及如果适用检查安装说明书来检验是否合格。 在有怀疑的情况下,对自动断开装置进行试验来检验其是否在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断开电源。
6 . 6 与外部电路的连接
与外部电路的连接应不会:
a) 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使外部电路的可触及零部件变成为危险带电;
b) 或者在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使设备的可触及零部件变成为危险带电。
应通过对电路的隔离来实现保护,除非将电路的隔离短路不可能产生危险。
为达到上述的要求,制造商的说明书或设备的标志应按适用的情况对每个外部端子给出以下信息:
a) 端子已设计成的能保持安全工作的额定条件(最大额定输入/输出电压,连接器特定的型号,已设计的用途等);
b) 为符合正常条件和单一故障条件下端子连接时的电击防护要求,对外部电路要求的绝缘额定值。
按下列方法来检验是否合格:
a) 通过目视检查;
b) 通过 6 . 2 的判定 ;
c) 通过 6 . 3 和 6 . 7 的测量 ;
d) 通过 6 . 8 介电强度试验(但潮湿预处理除外)。
6 . 7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 . 7 . 1 概述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在 6 . 7 . 2~6 . 7 . 5 中作出规定,以使能承受工业控制计算机预定要接入的系统上出现的过电压。 对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也考虑了额定环境条件和工业控制计算机中安装的或制造商说明书中要求的保护装置。
对内部无空隙的模制零部件,包括对多层印制电路板的内部各层,没有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的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和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 在确定可触及零部件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时,绝缘外壳的可触及表面被认为如同在能用标准试验指(见附录 B)触及的该可触及表面任何地方包有金属箔那样是导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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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2 一般要求
6 . 7 . 2 . 1 电气间隙
电气间隙被规定成要承受可能在电路中出现的,由外部事件(例如雷击或开关过渡过程)引起的,或者由工业控制计算机运行引起的最大瞬态过电压。 如果瞬态过电压不可能发生,则电气间隙按最大工作电压规定。
电气间隙值取决于:
a) 绝缘类型(基本绝缘,加强绝缘等);
b) 电气间隙的微环境污染等级。
在所有情况下,污染等级 2 的最小电气间隙为 0 . 2 mm。污染等级 3 的最小电气间隙为 0 . 8 mm。
如果工业控制计算机被规定成能在高于 2 000 m 的海拔高度上工作,则其电气间隙要乘以从表 3查得的系数,该系数不适用于爬电距离,但是爬电距离始终应至少等于电气间隙的规定值。
表 3 海拔 5 000 m 内的电气间隙倍增系数
6 . 7 . 2 . 2 爬电距离
对于两电路之间的爬电距离,要使用施加在两个电路之间的绝缘上的实际工作电压。 爬电距离采用线性内插值是允许的。 爬电距离始终应至少等于电气间隙的规定值,如果计算所得的爬行距离小于电气间隙,则爬电距离应加大到电气间隙的数值。
对其涂层满足 IEC 60664-3 : 2010 的 A类涂层要求的印制线路板,使用污染等级 1 的数值。
对加强绝缘,爬电距离应是基本绝缘规定值的两倍。 就本条而言,材料按其 CTI(相比漏电起痕指数)值被分为四个组别,如下:
材料组别 Ⅰ 600≤CTI;
材料组别 Ⅱ 400≤CTI<600 ;
材料组别Ⅲ a175≤CTI<400 ;
材料组别Ⅲ b100≤CTI<175。
上面的 CTI值是指按 GB/T 4207 的规定,在为此目的专门制备的样品上,用溶液 A来试验所获得的数值。
对玻璃、陶瓷或其他不产生漏电起痕的无机绝缘材料,爬电距离无需大于其相关的电气间隙。
附录 E 的表 E. 1 规定了能用于减小污染等级的方法。
爬电距离按附录 F 的规定测量。
6 . 7 . 3 电网电源电路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应满足表 4 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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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 电网电源电路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6 . 7 . 4 除电网电源电路以外的电路
6 . 7 . 4 . 1 电气间隙数值
对由电网电源供电的电路,其电气间隙应符合表 5 规定的数值。
表 5 由电网电源供电的电路的电气间隙
6 . 7 . 4 . 2 爬电距离数值
表 6 给出与工作电压有关的爬电距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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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爬电距离
6 . 8 介电强度试验程序
6 . 8 . 1 参考试验地
参考试验地是电压试验的参考点,它是下面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零部件,如果是一个以上的零部件则要将它们连接在一起:
a) 任何保护导体端子或功能接地端子;
b) 任何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但对因未超过 6 . 3 . 2 的规定值而允许触及的任何带电零部件除外。这种带电零部件要连接在一起,但不构成参考试验地的一部分。 对 6 . 2 . 1 的例外允许危险带电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也不包括在内;
c) 外壳的任何可触及绝缘部分,在除端子以外的每一个地方要包上金属箔。 对试验电压小于或等于交流峰值 10 kV或直流 10 kV 时,从金属箔到端子的距离要不大于 20 mm,对于更高的电压,该距离要达到能防止飞弧的最小值;
d) 控制件上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可触及零部件,包上金属箔或压上软导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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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 . 2 潮湿预处理
为确保设备在潮湿条件下不会产生危险,在 6 . 8 . 4 的电压试验前,设备要进行潮湿预处理,在预处理期间设备不工作。
如果 6 . 8 . 1 要求包上金属箔,则要在完成潮湿预处理和恢复后包上金属箔。
能手动拆除的电气元器件、盖子及其他零部件要拆除,并与主机一起进行潮湿预处理。
预处理要在潮湿箱中进行,箱内空气相对湿度为 92 . 5% ± 2 . 5%。 箱内空气温度保持在 40 ℃ ± 2 ℃ 。
在加湿之前,设备要处在 42 ℃ ±2 ℃环境中。 通常在进行潮湿预处理前,将其保持在该温度下至
少 4 h。
箱内的空气要搅动,且箱子的设计要使得凝露不致滴落在设备上。
设备在箱内保持 48 h,取出设备后使其在 4 . 3 . 1 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恢复 2 h,非通风设备的盖子要打开。
6 . 8 . 3 试验的实施
规定的试验要在潮湿处理后恢复时间结束时的 1 h 内进行和完成。 试验期间设备不工作。
如果在两个电路之间或某个电路与某个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彼此是连接在一起的,或彼此是不隔离的,则在它们之间不进行电压试验。
与被试绝缘并联的保护阻抗和限压装置要断开。
在组合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保护装置的情况下(见 6 . 4 和 6 . 5 . 1),对双重绝缘和加强绝缘所规定的电压就可能会加在不必承受这些电压的电路零部件上。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这样的零部件在试验期间可以断开,或者对要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路零部件可以分开进行试验。
6 . 8 . 4 电压试验
进行电压试验要采用表 7 的规定值,不能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 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可忽略不计。
对固体绝缘,交流试验和直流试验是可任选其一的试验方法。 绝缘只要通过这两种试验之一即可。在进行试验时,电压要在 5 s 或 5 s 以内逐渐升高到规定值,使电压不出现明显的跳变,然后保持 5 s。
脉冲试验是 GB/T 16927 规定的 1 . 2/50 μs 的试验,每一极性至少三个脉冲,间隔时间至少 1 s。 如果是选择交流试验或直流试验,则对交流试验,试验的持续时间至少应为三个周期,或者对直流试验,则应为每一极性 10 ms 持续时间的三倍。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试验值是表 7 中对基本绝缘试验值的 1 . 6 倍 。
注 1 :在对电路进行试验时,可能难以将电气间隙的试验和独一固体绝缘的试验分开进行。
注 2:试验数显表的最大试验电流通常要加以限制,以避免由于试验而发生危险以及由于试验不合格而损坏数显表。
注 3:设法观察绝缘材料内部的局部放电也许是有用的(见 IEC 60270) 。
注 4:试验后要注意释放储存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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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 基本绝缘的试验电压
6 . 9 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
6 . 9 . 1 概述
如果发生故障时可能会导致危险,则应采取下列措施:
a) 对承受机械应力的导线连接的固定不能仅依靠焊接;
b) 对固定可拆卸的盖子的螺钉,若其长度已确定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与危险带电零部件间的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则该螺钉应是不脱落的螺钉;
c) 导线、螺钉等的意外松动或脱落不能使可触及零部件成为危险带电。
下列材料不能用来作为安全目的的绝缘:
a) 容易受到损坏的材料(如漆,氧化层,阳极氧化膜);
b) 未浸渍的吸湿性材料(如纸,纤维制品和纤维材料)。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9 . 2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设备的外壳
全部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防护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应有一个包围所有金属零部件的外壳,如果诸如铭牌、螺钉或铆钉之类的小金属零件已用加强绝缘或等效方法与危险带电零部件隔离,则这一要求不适用。
由绝缘材料制成的外壳或外壳零部件应满足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要求。
由金属制成的外壳或外壳零部件,除使用了保护阻抗的零部件外,应对其采用下述的措施之一:
a) 在外壳的内侧提供绝缘涂层或挡板,该涂层或挡板应包围所有的金属零部件,以及包围当危险带电零部件松脱可能会使其接触到外壳的金属零部件的所有空间;
b) 确保外壳与危险带电零部件之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会因为零部件或导线的松脱而减小到小于对基本绝缘的规定值。
对具有锁紧垫圈的螺钉或螺母不认为是易于发生松动的,对用机械方法进行固定的而不只是单独用焊接方法固定的导线也不认为是易于发生松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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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目视检查和测量以及通过 6 . 8 的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0 与供电电源的连接
6 . 10 . 1 电源线
下列要求适用于不可拆卸的电源线和随同工业控制计算机一起提供的可拆卸的电源线:
a) 电源线的额定值应与工业控制计算机的最大电流相适应,且所用的缆线应符合 GB/T 5023 或GB/T 5013 。经某个认可的检测机构认证或批准的电源线被认为符合这一要求;
b) 如果电源线有可能与设备外部的发热零部件接触,则该电源线应采用合适的耐热材料来制造;
c) 如果电源线是可拆卸的,则电源线和器具输入插座至少应具有这两个部件之一的最高温度;
注:对电源线和器具输入插座这两者要求具有同样的温度额定值是为了确保不可能无意中使用低温度额定值的电源线组件。
d) 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只能使用具有黄绿双色外皮的导线;
e) 带符合 GB 17465 的连接器的可拆卸的电源线应满足 GB/T 15934 的要求,或者其额定值至少应与装在电源线上的电源连接器的电源额定值相一致。
电源线术语在图 3 中给出。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通过测量来检验是否合格。
说明:
1 — 器具耦合器;
2 — 器具输入插座;
3 — 可拆卸电源线;
4 — 设备;
5 — 固定式电源插座;
6 — 电源连接器;
7 — 电源插头。
图 3 可拆卸电源线和连接
6 . 10 . 2 不可拆卸的电源线的安装
应采取下面的措施之一来防止电源线在电线进线口处发生磨损和锐弯:
a) 采用具有光滑倒圆开孔的进线口和套管;
b) 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能可靠固定的软线护套,护套伸出进线口处至少为能安装的最大截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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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电线的外径的 5 倍 。对于扁平软线,要取其外形截面的大尺寸作为软线的外径。
通过目视检查,以及如有必要,通过测量尺寸来检验是否合格。
软线固定装置应能使工业控制计算机内连接软线处软线的导线免受应力,包括扭力,并应能防止导线的绝缘受到磨损。 如果软线在其固定装置中滑脱,则其保护接地导体,如果有的话,应最后承受到应力。
软线固定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能用螺钉直接压在软线上来夹紧软线;
b ) 不能采取在软线上打结;
c) 应不可能将软线推入工业控制计算机内达到可能引起危险的程度;
d) 在具有金属零部件的软线固定装置内,软线绝缘的损坏不能使可触及导电零部件变成危险带电;
e) 紧缩套管不能作为软线固定装置来使用,除非紧缩套管具有能夹紧符合 6 . 10 . 1 要求的所有型号和尺寸的电源线,且适合与所提供的端子相连接,或者该套管已设计成能端接有护套的电源线;
f) 软线固定装置的设计应保证软线的更换不会引起危险,且采用消除应力的方法应是明显的。
通过目视检查和下述的推拉力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手动将软线尽可能地推入工业控制计算机内,然后软线使承受表 8 规定的稳定拉力值 25 次,拉力沿最不利的方向施加,每次持续 1 s。 然后立即承受表 8 规定的力矩值持续 1 min。
表 8 电源线的物理试验
试验后:
a) 软线不能出现损伤;
b ) 软线纵向位移不能超过 2 mm;
c) 位于固定装置夹紧软线处不能有变形的迹象;
d)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能减小到规定值以下;
e) 电源线应能通过 6 . 8 的电压试验(但不进行潮湿预处理)。
6 . 10 . 3 插头和连接器
a) 将工业控制计算机连接到电源上的插头和连接器,包括用来连接可拆卸的电源线的器具耦合器,均应符合插头、插座和连接器的相关规范;
b ) 如果软线连接的工业控制计算机,其设计上应保证在交流电网电源外部断接处,尽量减小因接在一次电路中的电容器贮存有电荷而产生的电击危险,则在断开电源后 5 s,断接处不能危险带电;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对从内部电容器接收电荷的插头,要进行 6 . 3 规定的测量,以此来确定是否超过 6 . 3 . 2c) 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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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 1 输入电源的断开
6 . 1 1 . 1 概述
除 6 . 11 . 2 的规定外,不论在工业控制计算机的内部还是外部,应装有使工业控制计算机能从每 一个供给能量的输入电源上断开的断开装置。 断开装置应断开所有载流导体。
注:设备也可以装有用于功能目的开关或其他断开装置。
按 6 . 11 . 2~6 . 11 . 4 的规定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 1 . 2 例外
如果短路或过载不会引起危险,则不需要断开装置。不需要断开装置的例子有:
a) 预定仅连接到有阻抗保护的输入电源上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这种输入电源是其阻抗值能确保一旦工业控制计算机出现过载或短路,工业控制计算机的供电条件不会超过其额定供电条件且工业控制计算机不会发生危险的一种输入电源。
b) 构成阻抗保护负载的电源。 这种负载是非分立的过流或热保护的元器件,而且其阻抗能确保一旦该元器件所在的电路出现过载或短路,电路不会超过其额定值的一种元器件。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如有怀疑,则设置短路或过载来检验是否会发生危险。
6 . 1 1 . 3 按电源的类型规定的要求
6 . 1 1 . 3 . 1 永久连接式电源
对永久连接式电源应采用开关或断路器作为断开装置。如果开关不是作为电源的一部分,则电源的安装文件应规定:
a) 开关或断路器应包含在建筑物的设施中;
b) 开关应靠近电源,而且应是在操作人员易于达到的地方;
c) 开关或断路器的标志应标成是该电源用的断开装置。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 1 . 3 . 2 软线连接的电源
软线连接的电源应装有下列之一的断开装置:
a) 开关或断路器;
b) 不用工具就能断开的器具耦合器;
c) 无锁紧装置的、能与建筑物上的插座相配的可分离的插头。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 1 . 4 断开装置
6 . 1 1 . 4 . 1 概述
如果断开装置是作为电源的一部分,则断开装置在电路上应尽可能靠近输入电源。 对产生功耗的元器件在电路上不能置于输入电源和断开装置之间。
对电磁干扰抑制电路允许置于断开装置的输入电源侧。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 1 . 4 . 2 开关和断路器
用作断开装置的设备开关或断路器应符合 GB/T 14048 . 1 和 GB/T 14048 . 3 的有关要求,并应能适
GB/T 26802 . 2—20 17
用于其适用场合。
如果开关或断路器用作断开装置,则其标志应能表示出这种功能。 如果仅有一个装置(一个开关或一个断路器),则用表 1 的符号 9 和符号 10 即可。
开关不能装在电源线上。
开关或断路器不能断开保护接地导体。
具有作断开用的触点和具有作其他目的用的触点的开关或断路器应符合 6 . 6 和 6 . 7 对电路之间的隔离的要求。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6 . 1 1 . 4 . 3 器具耦合器和插头
如果器具耦合器或可分离插头用作断开装置,则应使操作人员能很快识别,而且应能很容易达到。器具耦合器的保护接地导体应在供电导体连接前先行连接,而在供电导体断开后再行断开。
通过目视检查来检验是否合格。
7 防机械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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