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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301-2024 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用鼓粉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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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37.100.20 CCS N 4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9301—2024代替 GB/T 29301—2012

  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用鼓粉盒

  Toner cartridges for electrostatic copying(including multifunction)devices

  2024⁃12 ⁃31 发布 2026⁃01⁃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9301—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技术要求 2

  5 测试方法 5

  6 检验规则 9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10

  附录 A(规范性) 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方法 12

  附录 B(规范性) 粉尘的检验方法 16

  参考文献 19

  表 1 印品图像质量要求 2

  表 2 大气环境适应性 3

  表 3 运输包装件振动适应性 4

  表 4 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4

  表 5 污染物排放限量要求 4

  表 6 检验项目 9

  表 7 型式试验判别 10

  Ⅰ

  GB/T 29301—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GB/T 29301—2012《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用鼓粉盒》,与 GB/T 29301—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范围中的相关内容(见第 1 章,2012 年版的第 1 章);

  b) 更改了“术语和定义 ”中的内容(见第 3 章,2012 年版的第 3 章);

  c) 更改了“外观 ”“揭膜力 ”的技术要求(见 4.1、4.2,2012 年版的 4.1、4.2);

  d) 更改了“运转性能 ”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 4.3、5.8,2012 年版的 4.3、5.8);

  e) 增加了彩色(打印模式下)“印品图像质量要求 ”的技术要求(见表 1);

  f) 增加了“印品图像质量 ”中黑白(复印模式下)印品的“文字清晰度 ”要求(见表 1);

  g) 更改了“无损害健康的危险 ”中关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 4.7.1、5.12.1, 2012 年版的 4.7.1、5.12.1);

  h) 更改了“污染物排放 ”的限量要求(见 4.7.3,2012 年版的 4.7.3);

  i) 更改了“测试设备 ”的相关要求(见 5.1,2012 年版的 5.1);

  j) 更改了“测试样张 ”“测试纸 ”的相关内容(见 5.3、5.4,2012 年版的 5.3、5.4);

  k) 增加了“印品图像质量 ”的“测试模式 ”要求(见 5.9.1);

  l) 更改了“印品图像质量 ”的“取样方法”(见 5.9.2,2012 年版的 5.9.1);

  m) 增加了彩色(打印模式下)印品图像质量相应的测试方法(见 5.9.3.2、5.9.8.2、5.9.9.2、5.9.10.2和 5.9.11.2);

  n) 将“打印量/复印量 ”更改为“页产量”,更改了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见 4.5、5.10,2012 年版的4.5、5.10);

  o) 更 改 了 环 境 适 应 性 中 温 度 试 验 的 执 行 标 准(见 5.11.1、5.11.2、5.11.3 和 5.11.4,2012 年 版 的5.11.1、5.11.2、5.11.3 和 5.11.4);

  p) 更改了工作条件下样品的预置时间(见 5.11.3、5.11.4,2012 年版的 5.11.3、5.11.4);

  q) 更改了“标识 ”“再生 ”的相关内容(见 7.1.1、7.1.2,2012 年版的 7.1);

  r) 删除了“鼓粉盒复印量试验方法”(见 2012 年版的附录 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47)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莱盛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天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珠海联合天润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北京辰光融信技术有限公司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富士胶片商业创新(中国)有限公司 、柯尼卡美能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珠海市凯普勒打印技术有限公司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复印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董英杰 、张宇 、乔怀信 、李培芬 、吴洪波 、颜志鑫 、张熙 、祝晴 、陈挺 、潘阳敏 、谢建聪 、宋倩 。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2 年首次发布为 GB/T 29301—2012;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Ⅲ

  GB/T 29301—2024

  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用鼓粉盒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静电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用鼓粉盒的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及标识 、包装 、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测试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黑白和彩色静电复印机/打印机及以复印为基本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包括激光型及 LED 型)使用的新品鼓粉盒和再生品鼓粉盒的制造 。其他只具有鼓组件的产品的制造参照使用 。

  本文件不适用于大幅面设备用鼓粉盒 ,以及复印/打印速度大于 70 页/min 的复印/打印设备用鼓粉盒的制造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 4591 静电图像测试版

  GB/T 4857.2—2005 包装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第 2 部分:温湿度调节处理

  GB/T 4857.5—1992 包装 运输包装件 跌落试验方法

  GB/T 10073

  静电复印品图像质量评价方法

  GB/T 13963

  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术语

  GB/T 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 21202

  数字式多功能黑白静电复印(打印)设备

  GB/T 22372

  单色黑白激光打印机测试版

  GB/T 24988

  复印纸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8625

  彩色复印机测试版

  GB/T 28626

  彩色复印机图像质量评价方法

  GB/T 29793

  彩色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GB/T 34969

  彩色激光打印机测试版

  GB/T 34970

  彩色激光打印机印品质量测试方法

  GB/T 39560(所有部分) 电子电气产品中某些物质的测定JB/T 8273 静电复印全黑测试版

  JB/T 9444—2015 复印机械基本环境试验方法

  JB/T 13392—2018 鼓粉盒标称打印量/复印量测试方法SJ/T 11364 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

  ISO/IEC 19752 信息技术 办公设备 单色静电打印机和包含打印机组件的多功能设备用鼓粉

  1

  GB/T 29301—2024

  盒打印量的确定方法(Information technology—Office equipment—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oner cartridge yield for monochromatic electrophotographic printers and multi ⁃ function devices that contain printer components)

  ISO/IEC 24712 测量办公设备耗材页产量的彩色测试样张(Colour test pages for measurement of office equipment consumable yield)

  ISO/IEC 28360⁃1 信息技术 电子设备的化学排放率的测定 第 1 部分:使用消耗品(Informa⁃ tion technology—Determination of chemical emission rates from electronic equipment—Part 1:Using con ⁃ sumables)

  3 术语和定义

  GB/T 13963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结构

  鼓粉盒(以下统称“产品”)表面应清洁干净 ,无裂缝或墨粉泄漏现象 ;产品装配完好 ,零配件无松动,并适配标称机型 。

  4.2 揭膜力

  由封条进行密封的产品通过拉撕完整取出封膜时,其揭膜力应小于或等于 50 N。

  4.3 运转性能

  产品在装机 、运转 、打印或复印过程中应顺畅 。在整个使用寿命过程中,其机械功能不应引起运行中断 。

  4.4 印品图像质量

  产品的印品图像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

  表 1 印品图像质量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黑白

  (复印模式下)

  彩色

  (复印模式下)

  彩色

  (打印模式下)

  1

  图像密度

  黑(K)≥1.2

  青(C)≥1.0

  品红(M)≥1.0

  黄(Y)≥0.9

  黑(K)≥1.2

  青(C)≥0.8

  品红(M)≥0.8

  黄(Y)≥0.7

  黑(K)≥1.2

  2

  底灰

  ≤0.02(反射密度计)或≤2.5(白度仪)

  ≤0.015

  (反射密度计)或≤2.0(白度仪)

  3

  平均色差 ΔE

  —

  ≤12.0

  —

  2

  GB/T 29301—2024

  表 1 印品图像质量要求 (续)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要求

  黑白

  (复印模式下)

  彩色

  (复印模式下)

  彩色

  (打印模式下)

  4

  色 点

  <φ0.3 mm

  不计

  不计

  φ0.3 mm~φ0.6 mm

  ≤15个

  ≤12个

  >φ0.6 mm

  不允许

  不允许

  5

  白 点

  <φ0.3 mm

  不计

  不计

  φ0.3 mm~φ0.8 mm

  ≤15个

  ≤12个

  >φ0.8 mm

  不允许

  不允许

  6

  定影牢固度

  ≥90%

  7

  文字清晰度

  清晰可辨

  C、M、K 字及反白字小五号清晰可辨

  8

  分辨力(lp/mm)

  ≥3.6

  黑(K)≥4.0

  —

  线对分辨率(line/25.4 mm)

  —

  —

  ≥200

  9

  层次/灰度等级(级)

  ≥7

  青(C)≥7

  品红(M)≥7

  黄(Y)≥6

  黑(K)≥7

  青(C)≥8

  品红(M)≥8

  黄(Y)≥7

  黑(K)≥9

  注 1:图像密度是在仪器状态为 ISO A 时的测量值 。

  注 2:对于单独的墨粉盒,色点 、白点无要求 。

  注 3:线对分辨率的限值 200 相当于 4.0(lp/mm)。

  4.5 页产量

  产品的测算页产量应大于或等于生产企业的标称页产量 。

  4.6 环境适应性

  4.6.1 大气环境适应性

  产品在表 2 所示大气工作环境条件下,印品图像质量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

  表 2 大气环境适应性

  大气条件

  工作

  贮存运输

  温度/℃

  10~32

  —25~40

  相对湿度/%

  20~80

  30~93(40 ℃)

  大气圧力/kPa

  86~106

  注:工作温湿度适应性不包括 27 ℃/80%、32 ℃/60%、32 ℃/80% 所包围的范围 。

  3

  GB/T 29301—2024

  4.6.2 机械环境适应性

  4.6.2.1 运输包装振动适应性

  带包装的产品在表 3 所示的条件下振动后,应符合 4.1~4.4 规定的要求 。

  表 3 运输包装件振动适应性

  项目

  正

  倒

  侧

  频率范围/Hz

  5~35

  5~35

  5~35

  位移幅值/mm

  2

  2

  2

  试验时间/min

  10

  10

  10

  4.6.2.2 运输包装跌落适应性

  产品在表 4 所示的条件下做运输包装跌落后,应符合 4.1~4.4 规定的要求 。

  表 4 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包装件质量kg

  跌落高度

  mm

  <10

  800

  10~<20

  600

  20~30

  500

  4.7 安全、环保

  4.7.1 无损害健康的危险

  产品应提供符合 GB/T 16483 的物料安全数据表 。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 GB/T 26572 的规定 。

  4.7.2 芯片

  产品不应使用以妨碍拆卸和再使用为目的的集成电路(IC)芯片 。

  4.7.3 污染物排放

  产品在工作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应符合表 5 的要求 。

  表 5 污染物排放限量要求

  项目

  单位

  彩色

  单色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

  mg/h

  ≤18

  ≤10

  苯乙烯

  mg/h

  ≤1.8

  ≤1.0

  粉尘

  mg/h

  ≤4.0

  ≤4.0

  4

  GB/T 29301—2024

  5 测试方法

  5.1 测试设备

  产品适用的机型,机器的操作需按照原生产厂的缺省设置 。机器质量应满足 GB/T 21202、GB/T 29793的要求 。

  5.2 测试环境

  温度:10 ℃~32 ℃ ;

  相对湿度:20%~80%;

  大气压力:86 kPa~106 kPa。

  5.3 测试样版

  5.3.1 印品图像质量

  5.3.1.1 单色复印模式:综合测试版采用 GB/T 4591 规定的测试版 ,测试白点用 JB/T 8273 规定的全黑测试版,测试黑点用 5 张普通白色复印纸重叠代替全白测试版 。

  5.3.1.2 彩色复印模式:采用 GB/T 28625 规定的测试版,测试色点用 5 张普通白色复印纸重叠代替全白测试版 。

  5.3.1.3 单色打印模式:采用 GB/T 22372 规定的测试版 。

  5.3.1.4 彩色打印模式:采用 GB/T 34969 规定的测试版 。

  5.3.2 页产量

  5.3.2.1 单色复印模式:采用 JB/T 6872 规定的测试版 。

  5.3.2.2 彩色复印模式:采用 JB/T 13392—2018 附录 A 规定的测试版 。

  5.3.2.3 单色打印模式:采用 ISO/IEC 19752 规定的测试版 。

  5.3.2.4 彩色打印模式:采用 ISO/IEC 24712 规定的测试版 。

  5.4 测试纸

  5.4.1 印品图像质量的测试纸采用符合 GB/T 24988 要求的 A4 复印纸 。

  5.4.2 页产量等测试用纸采用 70 g/m2~80 g/m2 的 A4 幅面普通白色复印纸 。

  5.5 样品及测试设备的准备

  样品及所属测试设备 、密封的原包装测试纸应在 5.2 的测试环境下至少放置 12 h。测试纸应在该测试环境下打开 。

  5.6 外观、结构

  用目测法检验 。

  5.7 揭膜力

  选用适当量程及精度的测力表 。将产品固定,并将封条固定在测力表的表头上,调节产品的高度,使封条与测力表的表头水平,沿水平方向匀速拉动测力计,测力表上最大示值即为揭膜力 。

  5

  GB/T 29301—2024

  5.8 运转性能

  将产品按照相应机器的说明书要求和操作指南进行安装 、操作 。

  5.9 印品图像质量

  5.9.1 测试模式

  同时具有复印和打印功能的多功能一体机按复印模式进行测试 。

  5.9.2 取样方法

  5.9.2.1 将被测样品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装入测试样机 ,复印/打印 5.3.3 中规定的测试版 ,当复印/打印张数达到鼓粉盒标称印量的 20%、50% 时 ,黑白鼓粉盒按照 5.9.2.2 进行取样 ,彩色鼓粉盒(彩色多功能一体机)按照 5.9.2.3 进行取样,彩色鼓粉盒(彩色打印机)按照 5.9.2.4 进行取样 。

  5.9.2.2 黑白鼓粉盒:以 GB/T 4591 静电图像测试版为原稿 ,抽取 6 张复印品样张(3 张用于定影牢固度检测 ,3 张用于其他印品测试),以全白版和 JB/T 8273 的全黑测试版为原稿 ,抽取全白复印品和全黑复印品各 3 张,全黑版可不用连续复印,对所抽取的复印品样张进行测试 。

  5.9.2.3 彩 色 鼓 粉 盒(彩 色 多 功 能 一 体 机):以 GB/T 28625 的 综 合 版 为 原 稿 ,抽 取 6 张 复 印 品 样 品(3 张 用 于 定 影 牢 固 度 检 测 ,3 张 用 于 其 他 印 品 测 试),分 别 以 全 白 版 和 GB/T 28625 的 青(C)、品 红

  (M)、黄(Y)、黑(K)全色版为原稿 ,抽取全白复印品和全色复印品各 3 张 。全色版可不用连续复印 ,对所抽取的复印品样张进行测试 。

  5.9.2.4 彩 色 鼓 粉 盒(彩 色 打 印 机):打 印 GB/T 34969 的 综 合 样 张 3 张 、底 灰 和 定 影 牢 固 度 版 样 张3 张 、青(C)、品 红(M)、黄(Y)、黑(K)全 色 版 样 张 各 1 张 ,全 白 版 样 张 1 张 。对 所 打 印 的 样 张 进 行测试 。

  5.9.2.5 如果被测样品为单独的墨粉盒 ,当显影器处于整机系统内部用户不可自行进行更换时 ,试验前需取出样机中的墨粉盒 ,装入一个被测墨粉盒(该墨粉盒主要用于将原显影器中的墨粉消耗干净),当被测墨粉盒寿命终结时,开始试验 。试验结束时,除墨粉盒以外的耗材都在规定寿命内 。

  5.9.3 图像密度

  5.9.3.1 复印模式下:黑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10073 规定的方法执行;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28626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3.2 打印模式下: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4 底灰

  5.9.4.1 复印模式下,采用白度仪测试和密度计测试,可任选其中一种方法 。

  ——用白度仪测试时 ,在测试样张下放置至少 5 张白色测试纸 ,用白度测试仪测试全白版样张的左上 、右上 、中间 、左下 、右下五个区域的白度值,取其中最小值,记作读数 B1;再测量纸基上相同位置的白度值,取其平均值,记作读数 B2,B2 与 B1 的差值即为底灰 。

  ——用密度计测试时,在测试样张下放置至少 5 张白色测试纸,用密度仪测试全白版样张上左上 、右上 、中间 、左下 、右下 5 个区域的反射密度值 ,取其中最大值 ,记作读数 D1;再测量纸基上相同位置的密度值,取其平均值,记作读数 D2,D1 与 D2 的差值即为底灰 。

  5.9.4.2 打印模式下: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6

  GB/T 29301—2024

  5.9.5 平均色差

  按照 GB/T 28626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6 色点

  用 刻 度 放 大 镜 或 读 数 显 微 镜 测 量 全 白 版 样 本 上 最 大 外 径 大 于 或 等 于 0.3 mm 的 色 点(黑 点)的个数 。

  5.9.7 白点

  用刻度放大镜或读数显微镜测量全色版或全黑版样本上最大外径大于或等于 0.3 mm 的白点的个数 。

  5.9.8 定影牢固度

  5.9.8.1 复印模式下:黑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10073 规定的方法执行;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28626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8.2 打印模式下: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9 文字清晰度

  5.9.9.1 复印模式下:按照 GB/T 28626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9.2 打印模式下: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10 分辨力/线对分辨率

  5.9.10.1 复印模式下:黑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10073 规定的方法执行;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28626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10.2 打印模式下: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11 层次/灰度等级

  5.9.11.1 复印模式下:黑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10073 规定的方法执行;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28626规定的方法执行 。

  5.9.11.2 打印模式下:彩色测试样张按照 GB/T 349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5.10 页产量

  按照 JB/T 13392 规定的方法执行 。除仲裁检验和型式检验外,可采用一机一盒进行检测 。

  仲裁时彩色鼓粉盒按照 ISO/IEC 19798 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黑白鼓粉盒按照 ISO/IEC 19752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

  5.11 环境适应性

  5.11.1 贮存运输温度下限

  按照 JB/T 9444—2015“试验 A ”规定的方法进行 。将试验箱(室)的温度调控到符合严酷程度的4.6.1 表 2 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 。受试样品(带包装)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不少于 16 h,恢复至测试环境条件后保持时间不少于 12 h,并进行最后检测 。

  7

  GB/T 29301—2024

  5.11.2 贮存运输温度上限

  按照 JB/T 9444—2015“试验 B ”规定的方法进行 。将试验箱(室)的温度调控到符合严酷程度的4.6.1 表 2 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 。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 16 h,恢复至测试环境条件后保持时间不少于 12 h,并进行最后检测 。

  5.11.3 工作条件下的低温低湿

  按照 JB/T 9444—2015“试验 H ”规定的方法进行 。先确认受试样品装机后可正常运行 。将试验箱(室)的 温 度 、湿 度 调 控 到 严 酷 程 度 按 表 2 规 定 的 工 作 温 度 、相 对 湿 度 的 下 限 值 。 预 置 时 间 不 少 于4 h,使样品及机器达到温度稳定,运行消耗量测试(运行消耗量版 1 h 或至打印张数的 1/2 处),进行中间检测;恢复至测试环境条件后保持时间不少于 12 h,并进行最后检测 。

  5.11.4 工作条件下的高温高湿

  按照 JB/T 9444—2015“试验 H ”规定的方法进行 。先确认受试样品装机后可正常运行 。将试验箱(室)的 温 度 、湿 度 调 控 到 严 酷 程 度 按 表 2 规 定 的 工 作 温 度 、相 对 湿 度 的 上 限 值(27 ℃/80% 或 者32 ℃/60%)。 预置时间不少于 4 h,使样品及机器达到温度稳定 ,运行消耗量测试(运行消耗量版 1 h或 至 打 印 张 数 的 1/2 处),进 行 中 间 检 测 ;恢 复 至 测 试 环 境 条 件 后 保 持 时 间 不 少 于 12 h,并 进 行 最 后检测 。

  5.11.5 运输包装件振动

  按照 4.6.2.1 表 3 的方式进行振动 。受试样品需进行初始检测 。将样品以正 、侧 、倒方式放在机械振动台上,每振动 10 min,调整一次样品的放置方式,循环 3 次,并进行最后检测 。

  5.11.6 运输包装件跌落

  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将处于准备运输状态的运输包装件,按照 GB/T 4857.2—2005 中 3.1.1表 1 的 条 件 6 规 定 进 行 预 处 理 4 h。 将 运 输 包 装 件 按 照 GB/T 4857.5—1992 中 5.6.2a 的 要 求 和4.6.2.2 表 4 的规定值进行跌落 ,任选四面 ,每面跌落一次 。试验后按照产品标准的规定检查包装件的损坏情况,并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 。

  5.12 安全、环保

  5.12.1 无损害健康的危险

  准备一份产品中使用的墨粉的物料安全数据表 。有毒有害物质按照 GB/T 39560(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执行 。

  5.12.2 芯片

  检查产品上是否装有以妨碍拆卸和再使用为目的的 IC 芯片 。

  5.12.3 污染物排放

  5.12.3.1 TVOC、苯乙烯按照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试 。

  5.12.3.2 粉尘按照附录 B 规定的方法测试 。

  注:对于彩色鼓粉盒的检测结果如低于单色鼓粉盒的指标则不再进行单色测试 。

  8

  GB/T 29301—2024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6.2 出厂检验

  6.2.1 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按照表 6 的规定进行 。

  6.2.2 出厂检验的抽样及判定规则

  按照 GB/T 2828.1 的规定 ,采用的接收质量限 AQL 不应大于 4.0,产品的组批 、检查水平 、抽样方案及判定规则等由生产企业自行规定或交收双方协商规定 。

  6.3 型式检验

  6.3.1 检验条件

  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前的定型鉴定;

  b) 老产品转厂生产;

  c) 产品的工艺 、材料 、设备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 停产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e) 用户在订货合同中提出检验要求时 。

  6.3.2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项目和不合格类别划分按照表 6 的规定 ,其中环境适应性试验 、安全试验只在 6.3.1 a)、

  c)时进行 。

  表 6 检验项目

  序 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要求

  测试方法

  不合格类别

  检验分类

  B 类

  C 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外观 、结构

  外观 、结构

  4.1

  5.6

  —

  Δ

  Δ

  Δ

  2

  揭膜力

  揭膜力

  4.2

  5.7

  Δ

  —

  —

  Δ

  3

  运转性能

  运转性能

  4.3

  5.8

  Δ

  —

  Δ

  Δ

  4

  印品图像质量

  印品图像质量

  4.4

  5.9

  Δ

  —

  Δ

  Δ

  5

  页产量

  页产量

  4.5

  5.10

  Δ

  —

  —

  Δ

  6

  环境

  适应

  性试验

  贮存运输温度下限

  印品图像质量

  4.6.1

  5.11.1

  Δ

  —

  —

  Δ

  7

  贮存运输温度上限

  5.11.2

  Δ

  —

  —

  Δ

  8

  工作条件低温低湿

  5.11.3

  Δ

  —

  —

  Δ

  9

  工作条件高温高湿

  5.11.4

  Δ

  —

  —

  Δ

  9

  GB/T 29301—2024

  表 6 检验项目 (续)

  序 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要求

  测试方法

  不合格类别

  检验分类

  B 类

  C 类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0

  环境

  适应

  性试验

  运输包装件振动

  外观 、结构

  揭膜力运转

  性能印品图像质量

  4.6.2.1

  5.11.5

  Δ

  —

  —

  Δ

  11

  运输包装件跌落

  4.6.2.2

  5.11.6

  Δ

  —

  —

  Δ

  12

  安全、环保

  无损害健康的危险

  有毒有害物质含量

  4.7.1

  5.12.1

  Δ

  —

  —

  Δ

  13

  芯片

  妨碍拆卸和再使用

  4.7.2

  5.12.2

  Δ

  —

  —

  Δ

  14

  污染物排放

  TVOC、苯乙烯 、粉尘

  4.7.3

  5.12.3

  Δ

  —

  —

  Δ

  注 1:印品图像质量包含图像密度 、底灰 、平均色差 、色点 、白点 、定影牢固度 、文字清晰度 、分辨力/线对分辨率 、层次/灰度等级 。

  注 2:“Δ ”表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 ”表示未选择项目 。

  6.3.3 型式检验抽样及判定规则

  6.3.3.1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两个样本 。每个样本的数量应满足所有检验项目测试的需要 。

  6.3.3.2 按照 GB/T 2829 的规定,采用一次抽样的方案,使用判别水平 Ⅰ , 不合格质量水平与判定数组见表 7。

  表 7 型式试验判别

  缺陷类型

  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样本数

  判定数组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B 类

  40

  2

  0

  1

  C 类

  80

  2

  1

  2

  7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识

  7.1.1 产品 、随机文档 、包装或者产品的官方网站上宜有下列标识: ——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或销售者名称 、地址;

  ——页产量或净含量;

  ——制造批号或生产日期;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10

  GB/T 29301—2024

  ——合格标识或合格证明 。

  7.1.2 对于再生鼓粉盒,除了以上标识外,产品及其包装盒上还要有“再生 ”等表明再生品的字样,且字迹清晰可辨 。

  7.1.3 产品污染控制标识应符合 SJ/T 11364 的要求 。

  7.2 包装

  产品包装箱应符合防潮 、防尘 、防震 、避光的要求 ,包装箱内应有检验合格证及有关的随机文件 。产品包装箱外应印刷或贴有相关的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并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 、脱落 。

  7.3 运输

  包装后的产品应能以任何交通工具进行运输 。在长途运输时 ,不应装在敞开的船舱和车厢中 ,中途转运时不应存放在露天仓库中 ,在运输过程中不应和易燃 、易爆 、易腐蚀的物品混装 ,并且产品不应经风 、雨 、雪或液体物质的淋袭及机械损伤 。

  7.4 贮存

  贮存时,产品应放在原包装箱内 。仓库内不应有各种有害气体 、易燃 、易爆产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并且应无强烈的机械振动 、冲击和强磁场作用 。包装箱应垫离地面,距离热源 、冷源 、窗口或空气入口至少 50 cm。

  11

  GB/T 29301—2024

  附 录 A

  (规范性)

  TVOC、苯和苯乙烯的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A.1.1 该试验在规定的试验箱( B.2.1)内进行 。

  A.1.2 该试验使用产品的标准配置进行,非标准配置不参与试验 。

  A.2 试验条件

  A.2.1 试验箱规定

  试验箱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温度:23 ℃±2 ℃ ;

  b) 相对湿度:(50±5)%;

  注 1:必要时 ,为防止设备打印过程中由于纸张散发出的水分导致空气湿度升高而影响测试结果 ,在准备阶段结束后,若试验箱体积>5 m3,将空气交换比率调整为 n=1 h-1~2 h-1;若试验箱体积≤5 m3,将空气交换比率调整到 n=1 h-1~5 h-1,必要时将相对湿度降低到 10% 以下,使空气流动变干燥,以保持打印阶段试验箱内的空气湿度低于临界值(≤85%)。

  c) 空气交换速率:

  • 试验箱体积≤5 m3:(1≤n≤5)±5%;

  • 试验箱体积>5 m3:(1≤n≤2)±5%。

  d) 试验箱流速:0.1 m/s~0.3 m/s;

  e) 试验样品的体积与试验箱体积比:0.0025

  注 2:VEUT 表示试验样品的体积(EUT:测试设备);VK 表示试验箱的体积 。

  注 3:如果 VEUT/VE<0.01,试验箱空气流动体积≤5 m3/h。

  f) 试验箱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 n=1 h-1 时,单独物质应小于 2 μg/m3,TVOC 应小于 20 μg/m3。

  A.2.2 试验用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如下:

  a) 气相色谱仪(GC)或气质联用仪(GCMS);

  b) 热脱附装置;

  c) 大气采样器;

  d) 分光光度计;

  e) 功率计;

  f) 吸附剂 Tenax GC 或 Tenax TA。

  A.2.3 试验用测试版

  A.2.3.1 单色产品使用 ISO/IEC 28360-1 的单色测试版 。

  A.2.3.2 彩色产品使用 ISO/IEC 28360-1 的彩色测试版 。

  A.2.4 试验用纸张

  使用 A4 幅面 70 g/m2,含水率 3.8%~5.6% 的普通复印纸 。

  12

  GB/T 29301—2024

  A.2.5 产品设置

  A.2.5.1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

  A.2.5.2 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 。

  A.2.6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 1 天放入试验箱内 。

  A.3 试验过程描述

  A.3.1 试验箱空白值采样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采样:

  a) 将采样管同大气采样器连接 ,采样器设置流量为 0.1 L/min~0.2 L/min;采样结束后 ,立即将采样管两端密封;

  b) 试验箱空气交换速率设置为 n=1 h-1;进行 60 min 的采样;

  c) 采样前后采用流量计校准大气采样器的流量并记录,流量误差小于 5%。 A.3.2 准备阶段(待机中)采样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采样:

  a) 将采样管同大气采样器连接,采样器设置流量为 0.1 L/min~0.2 L/min;

  b) 试验箱空气交换速率设置为 n=1 h-1;

  c) 接通产品电源开关,40 min 后进行 20 min 采样 。采样结束后,立即将采样管两端密封 。

  注:采样前后采用流量计校准大气采样器的流量并记录,流量误差小于 5%。

  A.3.3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采样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采样:

  a) 更换采样管并同大气采样器连接,采样器设置流量不变;

  b) 空气交换速率设定为 n=1 h-1~5 h-1(体积≤5 m3)或 n=1 h-1~2 h-1(体积>5 m3);

  c) 根据产品类别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打印,应连续工作 10 min 以上;

  注 1:对于不能完成至少 5 min 打印时间和由于设计原因没有配备大容量输出纸盒的设备,测试在双面模式(双面打印)下进行,受试设备为缺省设置(标准打印质量)。

  注 2:在测试过程中,使用功率计对产品的运行状态进行监控 。

  d) 继续采样至一次空气交换完成后结束,采样结束后,立即将采样管两端密封;

  e) 用分光光度计测试黑白印品的颜色值或彩色印品的颜色值 L、a、b,并记录 。 A.3.4 样品分析

  用热解析仪+气质联用仪(GCMS)对样品进行分析 。

  A.4 结果计算

  A.4.1 TVOC 排放速率的计算A.4.1.1 试验箱空白值

  在进行准备阶段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浓度计算时,应首先用测量值减去对应的空白值 。

  13

  GB/T 29301—2024

  A.4.1.2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排放速率 SERB 的计算

  VOC 准备阶段(待机中)的排放速率(背景值)根据采集 20 min 样品浓度 ,使用公式(A.1)和公式(A.2)进行计算 。

  SERB = CB × nB × V …………………………( A.1 )

  其中:

  CB …………………………( A.2 )

  式中:

  SER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C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g/m3); nB ——准备阶段(待机中)采样的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V ——试验箱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mvoc-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采样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Vp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采样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A.4.1.3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 VOC 排放速率 SERDN 的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 VOC 排放速率使用公式(A.3)进行计算 。

  式中:

  SERDN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 VOC 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mVOCDN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 VOC 分析后的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Vp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采样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nDN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空气交换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V ——试验箱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G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全部的取样时间,单位为小时(h);

  SERB ——准备阶段(待机中)VOC 排放速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tD ——打印阶段的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

  A.4.1.4 未识别 VOC 排放速率 SUN 的计算

  通过未识别 VOC 的总响应值以及甲苯的响应系数来计算未识别的 VOC 的总浓度值 ,准备阶段(待机中)的排放速率按公式(A.1)和公式(A.2)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 VOC 排放速率按公式(A.3)计算 。

  A.4.1.5 TVOC 排放速率的计算

  TVOC 排放速率使用公式(A.4)进行计算 。

  TVOC=SERDN +SUN …………………………( A.4 )

  注:TVOC排放速率包括保留时间介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全部物质 。但排放速率小于下列数值的物质除外:

  ——体积≤5 m3 的试验箱:SERB:0.005 mg/h,SERDN:0.05 mg/h;

  ——体积>5 m3 的试验箱:SERB:0.02 mg/h,SERDN:0.2 mg/h。

  14

  GB/T 29301—2024

  A.4.2 苯的排放速率的计算

  采用 VOC 测量中苯的浓度值 ,准备阶段的排放速率按公式(A.1)和公式(A.2)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放速率按公式(A.3)计算 。

  A.4.3 苯乙烯的排放速率的计算

  采用 VOC 测量中苯乙烯的浓度值 ,准备阶段的排放速率按公式(A.1)和公式(A.2)计算 ,打印和打印后阶段的排放速率按公式(A.3)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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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301—2024

  附 录 B

  (规范性)

  粉尘的检验方法

  B.1 试验条件

  B.1.1 测试室条件

  测试室应符合下列条件:

  a) 温度:23 ℃±2 ℃ ;

  b) 相对湿度:(50±5)%;

  c) 空气交换速率:

  • 测试室体积≤5 m3:(1≤n≤5)±5%;

  • 测试室体积>5 m3:(1≤n≤2)±5%。

  d) 测试室空白值:当空气交换速率 n= 1 h-1 时,粉尘的空白值应小于 10 µg/m3;

  e) 测试室流速:0.1 m/s~0.3 m/s;

  f) 测试室体积:0.01

  注:VEUT 表示测试样品的体积(EUT:测试设备);VK 表示测试室的体积 。

  B.1.2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如下:

  a) 恒流量粉尘采样器(玻璃纤维过滤器);

  b) 精密电子分析天平 。

  B.1.3 测试版

  B.1.3.1 单色产品使用 ISO/IEC 28360-1 的单色测试版 。

  B.1.3.2 彩色产品采用 ISO/IEC 28360-1 的彩色测试版 。

  B.1.4 试验用纸张

  应选用 A4 幅面 60 g/m2~80 g/m2 普通复印纸 。

  B.1.5 产品设置

  B.1.5.1 速度选用产品出厂的默认值 。

  B.1.5.2 产品的工作状态应设置为打印状态,没有打印功能的产品设置为复印状态 。

  B.1.6 采样条件

  B.1.6.1 采样点:测试室中心位置 。

  B.1.6.2 取样体积速率:≤80% 测试室的空气交换速率 。

  B.1.7 产品及消耗材料的放置

  产品及其使用的消耗材料应在测试前 1 天放入测试室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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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301—2024

  B.2 试验步骤

  B.2.1 过滤器的称量

  使用电子天平称量并记录两个过滤器的质量,其中一个过滤器作为参照过滤器保存 。 B.2.2 采样时机

  粉尘的采样从打印阶段开始,直至完成四次空气交换后结束 。

  B.2.3 检验方法

  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a) 接通粉尘采样器,进行参数设定;

  b) 空气交换速率设定为 n= 1 h-1~5 h-1(体积≤5 m3)或 n= 1 h-1~2 h-1(体积>5 m3);

  c) 设定产品打印参数,使用规定的测试版作原稿进行打印工作 10 min 以上 。

  对于不能连续工作 10 min 的产品,应选用最大的连续工作时间进行打印工作 。

  B.2.4 样品称量

  B.2.4.1 样品称量

  使用电子天平分别称量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和采样后过滤器的质量 。

  B.2.4.2 样品湿度修正

  采样的过滤器(湿度修正)中的绝对粉尘质量按公式(B.1)计算 。

  mst=(mMF-gross—mMF-tare)+(mRF-1—mRF-2 ) …………………………( B.1 )式中:

  mst ——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 μg);

  mMF-gross ——粉尘采样之后指定条件下的测量的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mMF-tare ——粉尘采样之前指定条件下的测量的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mRF-1 ——粉尘采样之前指定条件下与参与测量的过滤器同时称量的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mRF-2 ——粉尘取样之后指定条件下与参与测量的过滤器同时称量的参照过滤器的质量,单位为微克( μg)。

  B.3 粉尘浓度和排放率的计算

  B.3.1 粉尘的排放率按公式(B.2)计算 。

  SERust )

  式中:

  SERust——粉尘排放率,单位为微克每小时(μg/h);

  mst ——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 μg);

  n ——空气交换速率,单位为次每小时(h-1);

  V ——测试室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tG ——取样的全部时间,单位为小时(h);

  VP ——通过玻璃纤维滤纸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17

  GB/T 29301—2024

  tD ——全部的打印或复印时间,单位为小时(h)。

  B.3.2 粉尘的浓度按公式(B.3)计算 。

  C st …………………………( B.3 )式中:

  Cst ——测试室的粉尘浓度,单位为微克每立方米(μg/m3);

  mst ——称取的粉尘质量(湿度修正后的),单位为微克( μg);

  VP ——通过玻璃纤维滤纸的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3)。

  18

  GB/T 29301—2024

  参 考 文 献

  [1] ISO/IEC 19798 Information technology—Office equipment—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toner cartridge yield for colour printers and multi-function devices that contain printer components

  19

2913938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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