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01.040.03 CCS A 00
DB63
青海 省地 方标 准
DB 63/T 2574—2026
生态学校师资培训指南
2026-07-15 发布 2026-08-15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3/T 2574—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师范大学、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省管理局、青海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时元杰、于瑶、郭欣乐、杨占福、马千茜、雷梅莉、王文颖、孙永娟、沈武、祁延娥、宁爽、苏梦雨、马存新、赵宝伟、徐丰奕、杨洁、陆新采、李沐宸、熊瑞、王冰琪、付玉硕、杨生宏。
本文件由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监督实施。
I
DB63/T 2574-2026
1 范围
本文件提出了生态学校师资培训设计思路、培训内容、实施建议、考核评价和培训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生态学校组织和实施生态文明教育教师培训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态文明教育
通过开展资源环境国情教育、生态文明科普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优秀传统生态文化传承等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培养生态环境保护技能、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习惯,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3.2
生态学校
以生态文明教育系统为依托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并引导学生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为目标的学校。
[来源:DB63/T 2168,3.1] 3.3
生态实践课程
为达成生态文明教育目标,有组织、有计划地在生态学校及生态实践基地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是生态文明教育实践活动设计、组织实施、评估优化过程的总和。
3.4
生态文明素养
适应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的价值体系、必备知识、关键能力与行为方式的整合。
4 培训课程设计
1
4.1 生态学校教师培训对象为生态学校教师,各中小学从事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教师及社会各行业参与生态文明教育工作的成员。
4.2 课程设计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师德为先:贯彻教师职业理想、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教育;
b) 能力为重:提升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c) 学员为本:促进参训教师形成以生态文明教育素养为核心的教学能力;
d) 实践导向:培训课程重视教师凝练生态文明教育教学经验、强化实践意识、关注现实问题;
e) 分层培训:根据教师生态文明教育教学能力所处的水平层次分级培训。
5 培训内容
5.1 培训总体目标
5.1.1 培训以提高生态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为宗旨。
5.1.2 掌握生态文明教育的基本要求。
5.1.3 掌握进行学习者分析的理论和方法。
5.1.4 明确生态文明教育在各学科教学设计与实施中的教学关键问题。
5.1.5 熟悉生态文明教育各内容的关键评价要点。
5.1.6 熟练掌握生态实践课程的设计、组织与实施。
5.1.7 熟悉学生生态文明素养发展的核心要素与培养路径。
5.2 专业知识
5.2.1 掌握基本的生态系统特征和规律。
5.2.2 掌握常见动植物识别特征和生长习性,掌握常见地质地貌的辨识及气候特征的描述方法。
5.2.3 掌握基本的环境学知识。
5.2.4 掌握实施生态实践课程应具备的其他相关自然科学知识。
5.3 教育教学知识
5.3.1 熟悉教育学和心理学基本理论,熟悉不同人群认知规律。
5.3.2 熟悉不同教育对象的教学体系以及相应的教学策略。
5.3.3 熟悉国家教育教学改革方向和教育发展主流趋势。
5.3.4 熟悉学生核心素养发展与生态文明素养发展的内在关联。
5.4 通识类知识
5.4.1 了解生态文明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生态文明教育相关标准。
5.4.2 了解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基本教学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常识。
5.4.3 了解青海省生态自然资源、社会经济、历史文化的基本情况。
5.4.4 熟悉智慧教育技术,并能够熟练应用于生态实践课程。
6 培训程序
6.1 制订培训方案。结合本地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在需求调查和能力诊断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满足相应水平层次教师发展需求的培训方案,培训课程线下不少于 30 学时,线上不少于 40 学时。
6.2 组建具备高水平、结构优化的培训师资团队。
2
6.3 确定教师培训方式,系统设计教师培训内容。
6.4 教师基本情况、培训档案、训后跟踪评价等数据进行动态维护,促进生态学校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与持续发展。
7 考核评价
7.1 评价方式
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教师评价与专家评价、即时评价与后续评价、阶段性评价与整体评价、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等多元评价方式。
7.2 设计评价工具
从培训设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培训资源、培训组织、培训成果、绩效质量等,通过“培训满意度评价表 ”,绩效自评报告、第三方评估表等,对参训教师的现场表现、培训成果、教学实践能力改进等方面的实际效果进行科学评价。
7.3 培训效果评价
关注教师的教学知识提升、教学认识与观念转变、教学行为转化。采用多种形式对教师训后的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教师的教学改进和变化效果进行评价,并组织专家进一步指导改进。
7.4 教师教学能力考核标准
7.4.1 能力一般
具备一定的生态素养,可根据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课程内容及教学要求,完成各项教学基本过程。
7.4.2 能力良好
在具备生态学校教师初级能力基础上,可根据教学设计理论知识和基本原则,完成生态文明教育实践课程教学设计、教学资源开发及教学评价设计。
7.4.3 能力优秀
在具备生态学校教师中级能力基础上,可进行生态文明教育课程资源优化整合、管理与推广,完成生态文明教育评价体系构建,有较高水平的生态文明教育相关研究能力。
3
参考 文献
[1]GB/T 31173—2014 国民休闲教育导引
[2]GB/T 37709—2019 非正规教育服务通则
[3]GB/T 38716—2020 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服务规范
[4]GB/T 39054—2020 社区教育服务规范
[5]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
[6]LY/T 3329—2022 自然教育指南
[7]DB11/T 1660—2019 森林体验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8]DB36/T 1413.2—2021 中小学研学旅行第2部分:课程设置规范
[9]DB63/T 2168—2023 生态学校评定导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