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DB63/T 1721-2026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要求 > 下载地址2

DB63/T 1721-2026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要求

  • 名  称:DB63/T 1721-2026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要求 - 下载地址2
  • 类  别:地方标准规范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93.080.30 CCS P 66

DB63

青海 省地 方标 准

DB63/T 1721—2026代替 DB63/T 1721-2018

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要求

2026-01-09 发布 2026-02-10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63/T 1721—2026

目次

前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规定 2

5 组织架构 2

5. 1 运维管理单位 2

5.1.1 架构 2

5.1.2 职责 2

5. 2 运维实施单位 2

5.2.1 架构 2

5.2.2 职责 2

5.2.3 岗位数量 2

6 运维装备 3

6. 1 运维车辆 3

6.1.1 高空作业车 3

6.1.2 日常运维车辆 3

6. 2 常用仪器仪表 3

7 运维要求 3

7. i 维护 3

7.1.1 一般规定 3

7.1.2 硬件设施维护等级 3

7.1.3 软件系统维护等级 4

7. 2 维修 4

7.2.1 一般规定 4

7.2.2 硬件设施故障维修分级 5

7.2.3 软件系统故障维修分级 5

7. 3 应急响应 5

7.3.1 应急响应范围 5

7.3.2 应急响应分级 6

7.3.3 应急响应要求 6

7.3.4 应急演练 6

7.4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7

7.4.1 一般规定 7

7.4.2 运维范围 7

7.4.3 日常巡检 8

7.4.4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8

I

7. 5 通信系统运维 8

7.5.1 一般规定 8

7.5.2 管道与线缆的维护和抢修 8

7.6 设备管理 8

7.6.1 设备台帐 9

7.6.2 设备更新与改造 9

7.7 运维资料管理 9

7.7.1 一般规定 9

7.7.2 管理范围 9

7.7.3 存放期限 10

7.8 备品备件管理 10

7.8.1 备品备件管理要求 10

7.8.2 配备、出(入)库 10

7.9 仪器仪表管理 12

7.9.1 日常管理 12

7.9.2 借用与归还 12

7. 10 机电工程建设阶段运维管理 12

7.10.1 一般规定 12

7. i1 机电工程运维交接 13

7.11.1 一般规定 13

7.11.2 交接材料 13

8 运维监督 14

8 .1 一般规定 14

8. 2 监督工作落实 14

8. 3 监督结果处理 14

9 运维执行工作质量考核 15

9. 1 质量考核要点 15

9.1.1 质量考核类别 15

9.1.2 质量考核评分 15

9.1.3 工作标准 15

9. 2 考核指标 15

9.2.1 综合设备完好率 15

9.2.2 功能点完好率 16

9.2.3 运维质量 16

9.2.4 运维文档资料 16

9.2.5 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 16

附录 A (资料性) 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职责 17

附录 B (资料性) 运维管理单位人员岗位职责 18

附录 C (资料性) 运维管理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19

附录 D (资料性) 运维实施单位部门职责 20

附录 E (资料性) 运维实施单位人员岗位职责 22

附录 F (资料性) 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24

II

附录 G (资料性) 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人员配置 25

附录 H (资料性) 仪器仪表配置 26

附录 I (资料性) 维护流程图与表格 27

附录 J (资料性) 维修流程图与表格 29

附录 K (资料性) 应急响应表格与流程图 31

附录 L (资料性)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检查表 35

附录 M (资料性) 设备管理流程图 37

附录 N (资料性) 备品备件管理流程图 40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DB63/T 1721—2018《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要求》,与DB63/T 1721—2018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3.1、3.4、3.5、3.6,2018 版的 3.1、3.4、3.5、3.6);

b) 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见 2018 版的 3.7、3.8);

c) 更改了“基本规定”的相关内容(见 4.1、4.2、4.3、4.4、4.5,2018 版 4.1、4.2、4.3、4.4、 4.5);

d) 删除了“基本规定”的相关内容(见 2018 版 4.6);

e) 增加了“运维管理单位架构”的相关内容(见 5.1.1、5.1.2、附录 A、附录 B);

f) 更改了“运维实施单位架构”的相关内容(见 5.2.1、5.2.2、附录 D、附录 E,2018 版的 5.3.2、附录 A、附录 B);

g) 更改了“软件系统维护分级”的相关技术内容(见 7.1.3,2018 版的 7.1.4);

h) 更改了“应急响应范围”的相关规定(见 7.3.1,2018 版的 7.3.1 及表 3);

i) 更改了“应急响应”的相关内容(见 7.3.3、7.3.4,2018 版的 7.3.3、7.3.4);

j) 更改了“设备更新与改造”的相关规定(见 7.6.2,2018 版的 7.3.1);

k) 删除了“设备停用”的相关规定(见 2018 版的 7.6.3);

l) 增加了“通信系统运维”的相关技术规定(见 7.5);

m) 更改了“运维资料管理”的相关内容(见 7.7.3,2018 版的 7.7.3);

n) 删除了“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见 2018 版本的 7.10);

o) 增加了“机电工程建设阶段运维管理”的相关规定(见 7.10);

p) 增加了“机电工程运维交接”的相关规定(见 7.11);

q) 更改了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任职条件、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人员配置、仪器仪表配置、维护流程图与表格和维修流程图与表格的对应关系(见附录 F、附录 G、附录 H、附录 I 和附录 J,2018 版附录 F、附录 G、附录 H、附录 I、附录 J);

r) 增加了应急响应表格与流程图、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检查表、设备管理流程图和备品备件管理流程图的相关内容(见附录 K、附录 L、附录 M 和附录 N)。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运营分公司、青海省公路局、青海省交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学会、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院、青海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永征、张琳琳、叶生春、伊万军、韩丽霞、迟娟、刘婷、索南仁青、李丹、李杰、刘程平、严鹏才、聂静、杨明兴、马玉强、毛明山、吉靖和、罗晓婷、马鑫麟、李斌、罗斌、苑丽娜、张新、吕雷、陈洪岗、陈巨扉、李朋飞、许自强、贺晓婧、马燕。

本文件历年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8 年首次发布为 DB63/T 1721—2018;

IV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V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维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组织架构、运维装备、运维要求、运维监督以及运维执行工作质量考核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及设备的运维作业与运维监督管理,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38209 公共安全演练指南

JTG 218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册机电工程

JTG H10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 H12 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运维管理

由具备相应能力的组织和人员采用相关制度、流程、技术、方法等,对系统运行环境、业务系统和人员进行的综合管理。

3. 2

维护

为保持高速公路机电设备设施处于可靠、安全、良好的运行状态,由具有专业技能的人员针对所需的设备设施进行的清洁、检查、校准,对软件的升级更新等一系列保养活动。

3. 3

维修

为恢复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功能正常使用,保持或提高系统的自身工作性能所进行的设备设施、软件故障排除等活动。

3. 4

应急响应

为预防、监控、处置和管理应急事件所采取的相关措施和活动。

3. 5

质量考核

对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运维状况,按运维的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所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评判等。 3. 6

1

信息安全事件

因核心设备故障、外部攻击、病毒感染、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局部或整个路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系统瘫痪等影响信息安全的事件。

4 基本规定

4, 1 应接受运维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按要求完成系统与设备的维护、维修、抢修等作业。

4.2 应配备足够的运维人员、车辆、仪器仪表。

4. 3 应提交各类运维计划、总结、报告以及纸质表单。

4,4 应将表单、数据及时录入软件系统。

4.5 应对运维实施单位进行运维工作质量考核。

5 组织架构

5.1 运维管理单位

5.1.1 架构

运维管理单位组织架构分为省中心级、路段分中心级、站点级。

5.1.2 职责

5.1.2.1 运维管理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管理部门颁布的标准、规范、策略;

——制定各项运维管理规程和管理制度;

——对运维实施单位的运维作业进行监督考核。

5.1.2.2 所属部门的职责见附录 A,人员岗位职责见附录 B,岗位任职条件见附录 C。

5.2 运维实施单位

5.2.1 架构

运维实施单位应按照运维管理单位要求,结合运维路段车道数量、里程数、设备数量设置组织机构区域业务部,区域业务部根据所运维路段的实际情况,可下设信息安全组、软件运维组、道路/隧道运维组等内部机构。

5.2.2 职责

5.2.2.1 运维实施单位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对所辖高速公路机电设施实施运维作业;

——按本文件的要求开展高速公路机电设施的维护、维修、抢修以及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工作。

5.2.2.2 所属部门的职责见附录 D,人员岗位职责见附录 E,各部门人员的任职条件见附录 F。

5.2.3 岗位数量

5.2.3.1 符合下列条件时应按照不低于维护/维修工程师标准岗位人数的 1.5 倍配置:

a) 海拔 4000 m 以上路段;

b) 负责运维的高速公路机电设施已经运行 5 年(含 5 年)以上的;

2

c) 高速公路路段长期(特殊时段)处于拥堵高峰或车流量特别大的。

5.2.3.2 标准岗位人员配置见附录 G。

6 运维装备

6. 1 运维车辆

6.1.1 高空作业车

配备要求如下:

——高空作业车每 100 km 至少配备 1 辆;

——长隧道或隧道群路段至少配备 1 辆高空作业车;

——若多条高速公路互通或相邻相近、不足 100 km 路段且存在长隧道或隧道群,可考虑共用高空作业车。

6.1.2 日常运维车辆

——应采用有足够储物空间的车型;

——每 100 km 高速公路至少配备 1 辆日常运维车辆;

——收费站密度小、里程数长的路段,可根据运维的具体要求,宜减少日常运维车辆的配备;

——长隧道或隧道群至少应配备 2 辆日常运维车辆;

——若多条高速公路互通、不足 100 km 路段且存在长隧道或隧道群,可考虑共用日常运维车辆。

6.2 常用仪器仪表

应配置与运维规模相匹配的仪器仪表,数量不少于附录H的要求。

7 运维要求

7. 1 维护

7.1.1 一般规定

7.1.1.1 运维作业应符合运维管理单位的要求,维护工作的流程见附录 I。

7.1.1.2 运维管理单位对系统与设备的维护要求、实际运行情况,制定年度维护计划,格式见附录 I。

7.1.1.3 应提交月度、年度维护报告。

7.1.2 硬件设施维护等级

硬件设施维护等级见表1。

表1 硬件设施维护工作等级划分及内容

维护工作等级

主要工作内容

维护周期

一级(巡检)

1.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有无锈蚀、破损

2.检查设备工作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设备的工作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进行记录

4.检查设备安装是否牢固、端正

日常维护

3

表1 硬件设施维护工作等级划分及内容(续)

二级

(外部维护)

1.检查各类机电设备外壳是否漏电

2.对设备外部定期清洁处理

3.对设备及结构件进行紧固和调整

4.对金属构件进行除锈、防腐保养

三级

(内部维护)

对设备内部除尘清洁处理,检查相关线路,对磨损严重的零部件提出更换意见,检查机械部件的工作情况,进行关键部件的保养,进行部分设备的基本功能测试与调试

定期维护

四级

(关键部件)

1.接地测试,设备关键部件的检测并提出更换意见,检查设备内部的连接线是否异常,连线的对接头和电路板上的插接件是否牢固,对于破损、老化严重的连线和松动零部件及时进行调整更换

2.对部分设备的主要功能进行检查与调试

五级

(功能评估)

1.运用技术手段对机电设备的关键性能进行测试

2.结合设备的安装历史、维修情况、安装环境等因素,评估现有设备的使用寿命、设备的使用完好率、设备的故障发生率等情况

3.分别对设备制定个性化的评估项

7.1.3 软件系统维护等级

软件系统维护等级见表2。

表2 软件系统维护工作等级划分及内容

一级

(巡查软件运行状况)

检查车道、收费所、中心各系统软件的运行情况,包括应用软件、数据传输软件、通信软件、数据库类软件、操作系统类软件、信息安全类软件等,检查是否正常运行

(软件垃圾清理与升级)

检查车道、收费所、中心各系统软件,包括应用软件、数据传输软件、通信软件、数据库类软件、操作系统类软件、信息安全类软件等运行情况,删除垃圾文件;检查是否为最新版本,测试软件的功能模块;升级杀毒软件病毒库,进行系统杀毒;数据传输软件清理过期无用数据文件、以及一些错误数据文件;交通监控系统软件清理系统垃圾、检查通讯软件、策略软件和客户端软件的联通状况保证通讯正常

(软件常规功能检查)

检查车道、收费所、中心各系统软件,包括应用软件、数据传输软件、通信软件、数据库类软件、操作系统类软件、信息安全类软件等所在系统的系统日志分析、应用程序软件LOG分析;各类软件的常规功能模块的检查

(数据与软件备份与还原

测试)

对车道、收费所、中心应用软件、数据传输软件、通信软件、数据库类软

件、操作系统类软件、信息安全类软件等进行定期备份;对中心、收费所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验证备份的完整性以及可用性,对交通监控系统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验证备份的完整性以及可用性,压缩日志;定期测试各类软件报表的可用性;对各类应用软件进行文件备份

(系统优化)

定期对应用软件、数据传输软件、通信软件、数据库类软件、操作系统类软件、信息安全类软件等所在系统进行系统、性能优化

7. 2 维修

7.2.1 一般规定

7.2.1.1 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作业,维修的流程见附录 J。

7.2.1.2 维修作业完毕应填写机电设备故障维修单,经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机电设备故障维修单见附录 J。

7.2.1.3 维修人员平均到场时间不应超过 4 h,故障平均修复时间不应超过 6 h,最长不应超过 18 h。

4

7.2.1.4 如修复时间超过 18 h,应填写机电设备延缓维修申请表,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机电设备暂缓/延缓维修申请表见附录 J。

7.2.1.5 48 h 以内不能及时修复的,应提出维修延迟申请并报相关部门批准及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在 1 个月内修复的,应再次提出延迟维修申请,报相关部门批准及备案协调解决。

7.2.1.6 应制定高速公路机电设施重要性等级的分类报修信息,根据重要性等级确定维修顺序,优先维修重要性等级较高的故障。

7.2.2 硬件设施故障维修分级

硬件设施维修等级见表3。

表3 硬件设施故障的维修分级

级别

故障性质

故障主要描述

单体设备故障

单体设备出现故障,设备可用性下降,以致设备本身部分业务功能无法实现

单体设备严重故障

单体设备出现严重故障,设备已无可用性,以致设备本身所有业务功能无法实现,影响其所在系统的部分业务的可用性

系统故障

某个系统出现故障,系统可用性下降,以致该系统的部分业务功能无法实现

系统严重故障

某个系统出现严重故障,系统已无可用性,以致该系统本身所有业务功能无法实现,影响多个系统的业务可用性

路网故障

发生路网级故障,多个系统业务功能无法实现,以致系统运行效率下降

注:表中所列的内容为各系统故障的基本单元,故未列出与业务相关的故障分级

7.2.3 软件系统故障维修分级软件系统维修等级见表4。

表4 软件系统故障的维修分级

运行响应故障

自身系统故障影响系统可用性,导致业务响应变慢,不影响业务功能正常实现

界面显示故障

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界面显示结果不正确的现象

自身故障

自身软件出现问题,导致部分业务不能使用

严重故障

操作系统类如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等;数据库类如数据库崩溃等;传输类软件无法传输数据等;通讯类软件通信中断等故障等

系统瘫痪

自身系统瘫痪致使所有业务功能均不可用,或由于因本系统瘫痪导致其他业务系统不能正常使用

7.3 应急响应

7.3.1 应急响应范围

发生下列重大事件1h内启动应急处置:

a) 系统设备故障影响关键业务;

b) 系统出现严重故障导致业务功能无法实现,已无可用性并影响多个系统;

c) 供配电系统发生故障,影响整站收费运营、隧道照明系统瘫痪及影响道路安全通行;

d) 网络安全(病毒)类故障或事故,影响软件系统正常运行;

e) 收费、监控等系统配套软件平台发生故障,影响关键业务或涉及多个系统;

f) 造成一个或多个收费站车道严重堵车的故障或事故;

5

g) 机房或设备资产发生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h) 隧道机电系统发生故障,严重影响隧道通行及安全保障;

i) 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的故障性质达到表 3、表 4 所示的路网故障级、系统瘫痪级的,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故障:

1) 影响路网通信;

2) 影响路网内 50%及以上车道的软件运行;

3) 造成路网大面积瘫痪;

4) 造成数据丢失或系统瘫痪。

j) 发生火灾、交通运输事故、各类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

k) 地震、山洪、地质、气象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

7.3.2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应急响应事件严重程度的不同,将应急响应分为三级见表5。

表5 应急响应分级

故障范围

分级说明

路网级设备

由运维管理单位和运维实施单位根据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解决故障事件的应急抢修。如硬件设施达到路网故障级、软件系统达到系统瘫痪级;发生火灾、交通运输事故、各类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地震、山洪、地质、气象灾害等突发性自然灾害等

路段级设备

由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和运维实施单位相关部门根据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解决故障事件的应急抢修。如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达到严重故障等级等

系统级设备

由运维实施单位相关部门根据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解决故障事件的应急抢修

7.3.3 应急响应要求

7.3.3.1 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抢修人、被施救人以及第三人的人身安全。

7.3.3.2 接到设备重大事件报修以及人身财产事故的报告后,应立即汇报所属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抢修和施救,控制事态发展,各级应急响应流程见附录 K。

7.3.3.3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事件处理方案,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7.3.3.4 根据现场情况指挥施救或抢修,调配足够的人员和物资参与施救和抢修。

7.3.3.5 抢修完毕后应根据现场事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整改方案。

7.3.3.6 现场工作完毕后,应出具应急响应报告书递交相关部门备案。应急响应报告书见附录 K。

7.3.4 应急演练

7.3.4.1 应按 GB/T 38209 规定制定应急演练规划。包含在指定期限内高效组织实施演练所必须的信息与资源,同时还应包含下列内容:

——需求分析;

——支持基础;

——演练的目的与目标;

——演练的范围、数量、类型、持续时间、地点与日程;

——演练团队;

——必要的资源与预算;

——有关保密、信息安全、健康和安全以及其他类似事项的管理要求。

6

7.3.4.2 应按 GB/T 38209 规定执行应急演练规划。演练规划负责人应通过以下方式执行演练规划:

——与利益相关方沟通演练规划中与其相关的部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协调并安排演练项目及其他与演练规划相关的活动;

——确保演练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必要的能力;

——为演练项目团队提供必要的资源;

——按照演练规划和约定的时间表实施演练;

——记录演练活动,管理并维护文档;

——完成演练项目的演练后报告,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改进建议并存档。

7,4 信息系统安全运维

7.4.1 一般规定

7.4.1.1 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使用管理,业务数据的采集、更新、审核和发布等制度,确保数据准确、及时、全面和系统正常运行。

7.4.1.2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计划,按计划实施运维活动,按计划进行相关的运维作业。

7.4.1.3 应按要求参与制定和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体系提出建议。

7.4.1.4 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对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实施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确保信息系统运维活动的可追溯性。

7.4.1.5 应通过管理方法掌握各系统运行情况,对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活动及运维管理进行评估。落实相关的运维管理制度,对信息系统进行监督、评估、分析,提出下阶段改进措施。

7.4.1.6 应建立事件受理、分类、分级、升级、调查和诊断、解决、进展监控与跟踪、关闭等流程,建立网络风险评估机制及事件解决评估机制。

7.4.1.7 按要求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巡检、信息安全事件处理,防止下列恶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a) 路网内病毒的传播与爆发;

b) 业务核心数据信息的泄露;

c) 外部网络攻击;

d) 路网信息系统大面积停运。

7.4.2 运维范围

按GB/T 22239规定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范围如下:

a) 环境管理:对机房出入进行管理,对机房供配电、空调、温湿度控制、消防等设施、物理访问、物品进出进行维护管理;

b) 资产管理:编制资产清单,包括资产责任部门、重要程度和所处位置等内容;

c) 介质管理:对各类介质进行控制和保护,实行专人管理,定期盘点,对介质传输中的人员选择、打包、交付等情况进行控制,对介质的归档和查询等进行登记记录;

d) 设备维护管理:对传输、安全、备份、冗余设备等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e) 漏洞和风险管理:按要求识别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进行评估及修补;

f) 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划分不同的管理员角色,明确各个角色的责任和权限,进行账户管理和控制,建立网络和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要设备的配置和操作手册;

g)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提高恶意代码防范意识,进行恶意代码检查,定期检查恶意代码库的升级情况,对截获的恶意代码进行及时分析处理;

h) 配置管理:按要求对网络拓扑结构、软件组件的版本和补丁信息、配置参数进行记录和保存;

7

i) 密码管理:遵循密码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国家密码管理主管部门认证核准的密码技术和产品;

j) 变更管理:明确变更需求,制定变更方案,变更方案经过评审、审批后方可实施;

k) 备份与恢复管理:对重要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软件系统等进行定期备份,并制定数据的备份策略和恢复策略、备份程序和恢复程序;

l) 安全事件处置:及时报告所发现的安全弱点和可疑事件,制定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管理制度;

m) 外包运维管理:确保外包运维服务商的选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与选定的外包运维服务商签订相关的协议,明确约定外包运维的范围、工作内容。

7.4.3 日常巡检

组织、协调、落实信息系统的日常巡检,具体日常巡检记录表格式见附录L。日常巡检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a) 检查基础环境保障设备、外场设施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服务水平;

b) 审查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身份、密码口令的制定与下发管理;

c) 备份、清理相关数据信息并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d) 检查防火墙、入侵检测、安全网关及防病毒软件等安全设备的日志;

e) 检查网络设备的物理环境;

f) 进行安全审计,审计信息安全风险,出具相关报告。

7.4.4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立即响应,及时处理使系统恢复正常,提交详细的事件处理报告。

7.5 通信系统运维

7.5.1 一般规定

7.5.1.1 确保通信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监控系统、收费系统的业务运行正常。

7.5.1.2 参与相关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作,接收、整理、分析通信系统竣工资料和工程技术档案。

7.5.1.3 通信系统维护维修后,设备设施位置、外观、功能及性能等应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7.5.2 管道与线缆的维护和抢修

通信管道与通信线缆维护与抢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 建立通信设施档案,包括通信管道的起点和终点位置、通信井的位置、管道数量、管道方式、子管颜色、管道布设方式、使用情况;

b) 对通信设施有关的导改、出租、统计、考察等相关工作提供参考意见;

c) 应提供通信管井、管道和光缆的维护计划、维护总结及整改报告;

d) 维护通信管井及管道,确保通信管道的畅通,防止因杂物引发火灾或光缆中断,消除可能造成线缆中断的隐患;

e) 建立光缆台账,包括路段光缆的型号、数量、位置和用途;

f) 对光缆进行测试,检测光缆的衰减情况并记录使用情况;

g) 记录新增光缆和整改光缆的信息,便于光缆的统一规划使用;

h) 发生光缆抢修时,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完成后,告知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7.6 设备管理

8

7.6.1 设备台帐

设备台账管理要求如下。

a) 运维管理单位:

1) 制定设备台账管理计划;

2) 批准建立设备台账;

3) 制定设备台账登记、编号及录入等制度;

4) 组织、实施、协调台账的信息化管理;

5) 核查运维实施单位录入的台账信息。

b) 运维实施单位:

1) 依照运维管理单位的要求,对机电设备进行登记、编号及录入;

2) 配合运维管理单位实现设备台账的信息化管理;

3) 根据运维管理单位的核查结果,补足缺项的资料;

4) 与运维管理单位共同在设备台账签字,确认设备台账,留存备案。设备台账格式及管理流程图见附录 M。

7.6.2 设备更新与改造

应对设备现状调研,提出设备更新的理由和依据,实施设备更新作业,编制设备更新计划,经批准后向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设备更新后,应组织验收与技术测试,更新流程见附录M。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申请停用并进行更新与改造:

a) 技术性能落后,不能满足机电设备运行的最低标准和需要;

b) 长期使用,主要部件已经磨损老化且无法采购到配件;

c) 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者无修复价值;

d) 超过安全使用期限,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e) 不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使用标准、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又不能改造达标的设备;

f) 超过设备使用年限;

g) 国家明确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7.7 运维资料管理

7.7.1 一般规定

7.7.1.1 应对各类归档资料进行统一编号、分类存放,建立电子存储档案。

7.7.1.2 查阅和借阅档案资料时,应履行借阅档案资料登记手续;归还时,应办理签收手续。

7.7.1.3 对保管期满档案资料的处理时应做好鉴定并核销。

7.7.2 管理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

a) 运维相关部门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

b) 与运维管理相关的工作规章制度,办法和规定;

c) 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文件往来资料;

d) 与运维管理相关的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工作报告、技术文档、图纸资料;

e) 维护、维修作业文档、值班、交接班工作日志、巡检日志、设备严重故障记录表及统计表;

f) 工程的设计图纸、竣工图纸、资料及相关的音像资料。

9

7.7.3 存放期限

存放期限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档案管理规定。

7. 8 备品备件管理

7.8.1 备品备件管理要求

7.8.1.1 根据业务需要设置备品备件库房并由专人管理,备品备件库房的管理范围:

a) 备品备件的入库与出库;

b) 重要仪器仪表的管理与借用;

c) 工程移交的备件管理;

d) 更换下来的零件管理;

e) 已报废的设备的管理;

f) 其他相关资产的管理。

7.8.1.2 备品备件出(入)库动态统计:

a) 库房物资保管,如实登记库房实物台账,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

b) 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并记录归档,录入管理信息平台;

c) 根据库房备品备件存储及消耗情况,及时上报补充;

d)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库房物资的安全。

7.8.2 配备、出(入)库

7.8.2.1 应建立备品备件台账,在台账中按设备的关键程度及重要性,列明备品备件数量。备品备件配备原则见表 6。

表6 备品备件配备原则

设备类型

设备说明

配备原则

易损易耗类

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中使用频率较高的设备或易损零部件,如:自动栏杆、票据打印机等

1.易损易耗类备件配备数量不超过所辖路段同类机电设备总数的10% (包含工程移交的机电设备作为备件)

2.对市场淘汰较快或升级换代的设备可适当考虑优先申购备件

非易损易耗类

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中使用频率一般的设备或关键部件,且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必须配备的备件

1.非易损易耗类备件配备数量不超过所辖路段同类机电设备总数的5%(包含工程移交的机电设备作为备件)

核心关键类

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中核心关键类设备,如:核心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

1.据实际运营需求,对核心类关键设备可考虑配备至少1台设备或设备关键零部件作为备件,以便关键设备出现故障时及时更换,尽快恢复业务功能

备品备件配备数量见表7。

表7 备品备件配备数量

类型

名称

配备数量

备注

1. 自动栏杆臂

同类机电设备总数的10%配备

每个运维组

2.隧道照明灯

每隧道公里数配备 5个

10

表7 备品备件配备数量(续)

非易损类

1.隧道车道指示标志

同类机电设备总数的5%配备

2.隧道诱导指示标志

3.车道专用键盘

1.车道线圈

2.车辆检测器

3.光缆接续盒

4.人行横洞指示标志

5.消防设备指示标志

6.疏散指示标志

7.紧急停车带指示标志

8.紧急电话指示标志

1.ETC天线及控制器

≥2台

中心运维组

2. 自动栏杆机(单开)

3.三层交换机

4.车型识别设备

5.服务器

6. 车牌识别设备

7. 自动栏杆机(双开)

8.光端机

≥4台

9. 工控机

10.车道摄像机

11. 手持绿通收费机

≥5台

12. 磁盘阵列

≥1台

11

7.8.2.2 备品备件的入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对备品备件的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进行登记、分类、如实入库;

b) 应对更换下来或已报废的备品备件的品名、规格、数量、入库时间等进行登记分类、如实入库;

c) 备品备件应按用途分类存放。

7.8.2.3 备品备件的出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已到使用年限且还可使用的备品备件可用于机电系统所需的临时供应;

b) 领用人在领用备品备件时,应严格执行出库流程,管理人员对出库流程进行监督检查。

7.8.3 应定期对已过期设备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备品备件进行统计、上报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备品备件管理流程图、抽检记录表及库房检查记录表见附录 N。

7.9 仪器仪表管理

7.9.1 日常管理

仪器仪表的日常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仪器仪表应进行统一编号并张贴标签;

b) 仪器仪表应在检定周期内送技术监督部门进行计量检定;

c) 对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仪表应返厂修理,若仪器仪表已过缺陷责任期无法返厂修理,应进行更新替换。

7.9.2 借用与归还

仪器仪表的借用与归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借用仪器仪表设备应出具仪器仪表设备借用单并签字确认。申领时,应写明领取时间、用途、计划、归还日期;

b) 借用仪器仪表设备须提前通知仪器仪表管理员;

c) 收回借用仪器仪表设备时,应对仪表的功能及外观进行检查;

d) 应按照仪器仪表设备借用单上规定日期归还。如不能按期归还,应及时通知仪器仪表管理员并说明理由。

7. 10 机电工程建设阶段运维管理

7.10.1 一般规定

7.10.1.1 运维管理单位应在决策和实施阶段提前介入,从物理环境、软件兼容性、隐蔽工程、安全防护、运维管理、扩展性等六大维度参与建设。

7.10.1.2 运维管理单位应参与审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 项目建设及改造方案;

b) 机房用电申请;

c) 设备安装申请;

d) IP 地址的分配。

7.10.1.3 运维管理部门宜考虑内容如下:

a) 新建机房时未来系统改扩建需求,机房新增设备时供电设备供电能力、供电冗余情况及供电线缆的载流负荷;

b) 机房设备升级、新增设备时机房的散热能力;

c) 项目建设前网络环境及带宽要求;

12

d) 软件安装做好软件运行评估及存储资源使用空间评估;

e)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避免网络攻击;

f) 按相关规划申请、使用、变更 IP 地址;

g) 设备的品牌和型号与已有设备兼容性;

h) 机电工程建设验收设备运行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及运维考核指标要求,不满足要求的,工程施工方要进行系统改进;

i) 新建公路项目应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工程建设、新设备报损更新遵守网络安全管理要求。

7.11 机电工程运维交接

7.11.1 一般规定

7.11.1.1 机电工程专项交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向使用单位进行机电运维交接。

7.11.1.2 交接过程中根据运维需求应进行系统培训。

7.11.1.3 系统设备使用要求:

a) 设备管理:对外场设备、收费站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进行维护管理;

b) 应用管理:对数据库、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等监控管理;

c) 业务管理:业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发布以及业务开展的管理;

d) 检查验收:机电运维管理人员结合项目文件进行基本的核查、验收检查软件、硬件、物理环境及应用安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7.11.2 交接材料

软件系统交付材料见表 8。

表8 软件系统交付资料

序号

资料内容

具体说明

系统软件清单

列出所有安装的软件名称、版本、许可证信息等

软件安装手册

提供软件的配置需求、安装环境、安装步骤等详细信息

用户手册/操作指南

介绍软件的使用方法、功能操作、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系统架构设计文档

描述软件系统的整体架构、模块划分、接口设计等

数据库设计文档

包括数据库表结构、字段定义、数据字典等

软件源代码及备份

源代码的备份、以及版本控制记录(如Git仓库)

软件升级日志

记录软件的升级历史、新版本特性、修复的问题等

软件安全审计报告

对软件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报告、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结果等

第三方软件授权证书

使用第三方软件或库的授权证书或购买证明

硬件设施交付材料见表 9。

表9 硬件设施交付资料

硬件设施清单

列出所有硬件设施的名称、型号、数量、序列号、安装位置、报验材料等

硬件安装图纸

包括设备布局图、接线图、安装步骤等

13

表9 硬件设施交付资料(续)

设备使用手册

提供设备的基本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信息

设备保修证书

设备的保修期限、保修范围、维修服务的联系方式等

网络拓扑图

描述网络中的各硬件设施的连接关系、IP地址、端口配置等

电源与接地系统文档

电源供应方案、接地电阻测试报告、UPS配置等

环境监控系统资料

如温湿度传感器、烟雾探测器等的安装与配置文档

硬件升级与替换记录

记录硬件设施的升级历史、替换原因、新设备信息等

安全审计报告

对硬件设施安全性进行评估的报告,包括物理安全、访问控制策略等

8 运维监督

8. 1 一般规定

8.1.1 成立监督检查组。

8.1.2 规划监督检查线路,确定检查工作内容。

8.1.3 所辖路段、隧道、管理中心运维组长应配合监督检查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8. 2 监督工作落实

监督检查组应按下列要求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a) 应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负责按照计划实施;

b) 监督检查工作以定期或不定期巡检为主,以查资料、听取汇报为辅的方式进行;

c) 根据所负责路段实际情况,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工作;

d) 成员有权制止运维作业过程中的违章管理、违章作业、违反安全规定、严重的不安全行为以及严重违反优质服务的行为;

e) 对安全隐患、违规行为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和协调;

f) 若发现运维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可立即要求责任人及时更正。不能现场解决的,提出整改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核并存档;

g) 若发现设备故障运维执行人员应及时排除。不能现场解决的故障,运维组长应协调相关人员排除;

h) 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系统故障,应立即告知相关部门并提出维修申请,经批准后进行设备维修工作;

i) 对检查对象的运维作业行为进行测评,定期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j) 工作完成后应认真编制相关文档,对运维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评分;

k) 运维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8. 3 监督结果处理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况的,可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计入文明服务指标中:

a) 不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的;

b) 发现故障隐患,未能及时修复而造成严重损失的;

c) 运维工作质量考核评定结果严重背离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

14

9 运维执行工作质量考核

9. 1 质量考核要点

9.1.1 质量考核类别

按设备所在位置及其连接关系分类如下:

a) 道路机电系统;

b) 隧道机电系统;

c) 中心机电系统。

9.1.2 质量考核评分

质量考核评分分类如下:

a) 综合设备完好率;

b) 功能点完好率;

c) 运维质量;

d) 运维文档资料;

e) 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

9.1.3 工作标准

不同的故障类别的工作标准见表10。

表10 不同故障的工作标准

故障类别

工作标准

通信系统主干链路设施

18 h以内修复的视为正常故障(国家关键基础设施修复时间参考部中心及收费系统业务恢复时限要求)。

收费设施

应及时响应并在2 h内修复;对于站省和ETC门架系统的故障(非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应在1 h内响应,并在4 h内修复。对于部省清分结算链路和部站直连链路,主备链路应具备实时切换能力,当全部通信链路无法正常工作时(非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应在1 h内修复至少一条通信链路;其他链路需在 2 h内修复

监控设施

18 h以内修复的视为正常故障

供配电设施

隧道机电设施

软件系统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需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处置控制影响范围,启动应急预

案。对于影响省外中心收费、监控系统业务运行的故障,应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在2 h内修复;对于影响省内系统运行的故障(非人为因素或自然不可抗力),应在1 h内响应处置,在4 h内修复

注: 以上故障超出时限无法修复的,由负责故障修复区域运维实施单位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运维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合理延迟修复时间。

9.2 考核指标

9.2.1 综合设备完好率

15

在运维执行工作质量考核中,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中系统、设备的完好性应符合JTG 2182、JTG H10、 JTG H12的规定。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没有对相关系统、设备完好性做出规定的,运维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完好性标准。依据综合设备的完好率评分方法、增减分细则做出详细规定。

9.2.2 功能点完好率

9.2.2.1 运维管理单位可就功能点评分的下列要素做出详细的规定:

a) 功能点的系统类别;

b) 功能点中被考核的子系统与设备;

c) 计算功能点得分的权重。

9.2.2.2 完好率计算见公式 (1):

R

式中:

R——设备、系统完好率;

T_fault——设备故障时间,单位为分钟;

A——设备、系统数量,单位为台;

T_assess——考核时间,单位为台每分钟。

9.2.3 运维质量

对提交的运维文档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分,各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后相加,即为运维质量的最终得分,运维质量评分详细规定如下:

a) 运维质量评分的构成细项;

b) 各构成细项的权重。

9.2.4 运维文档资料

对提交的运维文档资料种类和数量的完备性、及时性进行评分,各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后相加,可得到运维文档资料的最终得分,运维文档资料评分详细规定如下:

a) 运维文档资料评分的构成细项;

9.2.5 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

在运维作业中,对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等内容进行评分,各项得分乘以相应的权重,即为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的得分,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评分详细规定如下:

a) 文明服务与机房卫生评分的构成细项;

16

A

附录 A

(资料性)

运维管理单位部门职责

A.1 运维管理省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组织编制高速公路机电系统的运维规范和运维手册等管理文件;

b) 负责组织贯彻上级关于机电运维的各项要求,及时下达;

c) 负责机电运维合同的签订、监督和结算等工作;

d) 负责组织运维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e) 负责组织机电运维质量检查及考核工作;

f) 负责启动响应预案;

g)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机电系统运维标准和规范;

h) 对发生故障的设备及时安排修复,根据系统运行状态制定下一年度的系统更新改造计划;

i) 负责联网机电系统的资产管理、备品备件管理、以及技术资料、图纸和文件的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j) 负责组织对运维工作的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

k) 负责组织运维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l) 负责路段设施设备的运维工作的管理;

m) 负责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路段软件运维和网络安全的管理工作;

n) 负责区域路段及道路隧道机电系统的运维工作的管理。

A.2 路段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贯彻执行省中心关于机电系统运维的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运维管理规程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省中心联网机电系统各项运维管理规章制度;

b) 根据省中心下发的年度运维计划,落实月度、季度、年度联网机电系统运维工作计划,由运维实施单位实施;

c) 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联网运营路段分中心、各站点级的运维管理工作;

d) 负责对运维实施单位运维工作质量、进度、安全进行检查、评定及考核形成月度报告上报;

e) 定期组织召开运维工作专题会议,通报检查、考核及评价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研究解决方案;

f) 负责本片区高速公路联网机电系统软硬件设施在用、闲置、报废资产、备品备件管理工作;

g) 负责所辖路段内机电运维资料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图纸、文件等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归档工作;

h) 负责常规维修工作的质量、进度、计量、安全及环保等管理工作,组织参与常规维修验收工作;

i) 负责应急响应预案的启动并及时上报。

A.3 站点级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对系统及设备故障及时上报区域路段分中心安排修复,配合所属分中心开展对运维实施单位的运维工作质量、文明服务、环境卫生等的检查、评定及考核;

b) 负责所辖路段机电系统的现场维护质量把关,配合区域路段分中心做好维修验收工作;

c) 对机电系统或设备及网络安全重要事件及时上报区域路段分中心;

d) 协助区域路段分中心启动应急响应预案,做好保通保畅等相关工作。

17

B

附录 B

运维管理单位人员岗位职责

B.1 运维管理省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根据省中心信息化总体建设规划要求,制订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本辖区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应用;

b) 根据本辖区机电系统软硬件运行状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分析研判后,制订维护、维修、机电系统升级改造可行性方案上报上级管理单位;

c) 负责所辖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维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联网运营路段分中心具体落实;

d) 负责本辖区机电系统运维工作的管理、协调,故障处理,对运维实施单位运维工作的考核。定期组织召开辖区机电系统运行质量分析会,组织协调或参与重大网络及设施故障现场调研、抢修、评估等工作;

e) 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正版化落实、网络安全宣传、应急演练、重保期间保障等工作;

f) 负责组织做好本辖区机电设备设施资产统计、调配、台账制定、运维平台数据治理等工作。 B.2 路段分中心负责人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本区域路段分中心所辖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维计划、实施方案的细化和落实;

b) 负责做好本辖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软件正版化、网络安全宣传、应急演练、重保期间保障落实等工作;

c) 负责协助分中心运维负责人,协调、管理、维护好本辖区机电系统和信息化系统的机电设施设备,发现重大故障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修复,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做好软件升级、硬件改造、IC 卡的调配、数据传输、应急通信。

B.3 站点负责人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所辖站点机电系统(含收费、监控、通信等设备)的日常巡检、基础维护及故障初步处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b) 执行上级下达的运维计划,配合完成软件升级、硬件改造、IC 卡调配等具体工作;

c) 实时监控站点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或故障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上报路段分中心;

d) 参与故障现场抢修,协助分中心完成故障原因分析及修复后的系统验证;

e) 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设备安全漏洞,参与网络安全宣传及应急演练;

f) 负责站点机电设备资产台账的更新与维护,确保数据准确并同步至运维平台;

g) 在重大活动或特殊保障期间,严格执行上级安全指令,确保站点系统稳定运行。

18

C

附录 C

运维管理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表C.1给出了运维管理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表C.1 运维管理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

任职条件

运维管理省中心负责人

电子、通信、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等相关专业

中级(含)以上职称

熟悉高速公路机电工程运营规则

具备较强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强

符合本岗位的其他要求

路段分中心负责人

电子、通信、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等相关专业

站点负责人

通信、计算机、机电一体化、机械等相关技术专业基础

19

D

附录 D

运维实施单位部门职责

D.1 区域业务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贯彻运维管理单位关于运维改革、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及时传达;

b) 贯彻落实技术运维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技术运维规程实施细则,制定所辖各运维组的工作标准;

c) 管辖指定范围内的运维组,负责所辖运维组之间的协调工作;

d) 制定和实施监督、检查、培训制度;

e) 定期对各运维组运维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f) 制定机电系统设备故障处理流程及维护作业计划,及时与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沟通;

g) 负责所管辖路段各类机电设备的技术文件收集、管理、归档工作;

h) 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对所辖路段的重大故障和事故进行处理;

i) 积极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对运维执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与评价,按运维管理单位的要求编制运维工作报告;

j) 与运维实施相关的其他工作。

D.2 信息安全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规划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工作的计划和执行;

b) 监督相关业务工作的执行;

c) 协调处理内外部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有关的各项事宜;

d) 响应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的应急处理工作;

e) 积极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对运维工作质量的检查,做好信息安全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

D.3 软件运维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规划软件运维工作的计划和执行;

b) 软件运维工作的组织实施;

c) 监督相关业务工作的执行;

d) 协调处理内外部与软件有关的各项事宜;

e) 响应软件运维的应急抢修工作;

f) 积极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的运维工作质量检查,做好软件工作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

D.4 道路/隧道运维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根据运维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种设备维护工作,保证机电系统设备性能符合指标要求,提高设备完好率;

b) 实时收集机电系统设备的各种报警信息,组织对各类故障设备进行维修;

c) 对机电系统出现的突发性危及系统运行安全或关键业务的事件,积极响应,予以抢修;

d) 监测并保持机(站)房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e) 认真完成各项质量指标,开展质量统计分析和质量监督检查;

f) 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学习、岗位培训和运维经验交流;

g) 提出机电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建议;

20

h) 积极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的相关部门对运维工作质量的检查;

i) 做好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文件、运维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1

E

附录 E

运维实施单位人员岗位职责

E.1 区域业务部经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贯彻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运维技术、设备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与策略,及时传达至区域业务部所属全体运维成员;

b) 负责所辖路段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运维作业的管理工作;

c) 组织编制所负责区域路段机电系统维护作业计划、工作目标、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d) 负责所辖区域内机电系统运维工作中重大、突出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

e) 组织、指导、协调各运维组的维护维修工作;

f) 与所负责区域运维管理单位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与协调;

g) 完成与机电系统运维实施相关的其他工作。

E.2 信息安全组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监管业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区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制度和技术规范;

b)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在发生安全事件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事件响应;

c) 参与编制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的相关策略、制度和技术规范;

d) 网络资源分配、权限设置,对网络资源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e) 进行信息系统的性能分析及优化;

f) 所管辖范围的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自查及安全评估工作;

g) 参与信息系统安全策略、计划和事件处理程序的制定并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h) 按期对监管业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并出具总结报告。

E.3 软件运维组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本区域软件运维工作的计划和执行;

b) 负责拟订软件运维工作的组织实施;

c) 负责监督相关业务工作的执行;

d) 跟进、协调处理内外部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有关的各类事宜;

e) 贯彻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f) 响应软件工作的应急抢修工作;

g) 积极配合运维管理单位的运维工作质量的检查;

h) 做好软件系统的技术资料、技术文件整理和归档工作;

i) 本区域软件工作测评及顾客满意度调查。

E.4 道路/隧道运维组长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带领全组成员学习掌握和贯彻执行道路/隧道运维规范、流程,保证运维工作正常进行;

b) 依据道路/隧道运维计划,制定本组的运维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提交月度、年度报告;

c) 根据运维情况实时分析各个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向运维管理单位提供相关设备异常情况报告或建议;

d) 做好与运维管理单位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e) 负责运维工作的分工落实、指导检查;

22

f) 负责本组运维人员、设备和驻地的安全防范工作;

g) 负责本组的运维装备及资源的合理调配和有效管理;

h) 组织全组成员业务培训;

i) 参与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

j) 完成与机电系统运维作业相关的其他工作。

E.5 信息安全工程师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参与编制、修订区域中心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制度和技术规范;

b) 按照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体系的要求完成巡查和相关工作;

c) 参与制定本区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d) 组织管理和维护本区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设备;

e) 监测机电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状态,根据信息系统安全动态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当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在汇报领导后,立即对事件进行响应;

f) 向本区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负责人汇报本区域信息安全情况;

g) 向本区域信息系统安全运维负责人对信息系统安全运维需求提出建议;

h) 积极参加相关的技术培训。

E.6 系统工程师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组织制定运维业务部的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技术文件;

b) 在机电运维过程中,对机电系统进行机电故障统计和技术分析;

c) 参加运维管理单位、业务部组织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d) 针对机电运维人员的特点组织培训;

e) 协助运维业务部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机电运维技术工作;

f) 对所负责的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技术方案,推进系统整体功能改善;

g) 组织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编写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E.7 软件工程师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业务部软件工作,开展机电运维软件系统的技术工作;

b) 针对机电运维人员的特点组织软件系统培训;

c) 参加运维管理单位、业务部组织的软件系统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d) 在机电运维过程中,对机电系统软件进行故障统计和技术分析;

e) 组织制定业务部的软件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技术文件;

f) 对软件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技术方案,推进系统整体功能改善。

E.8 隧道工程师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负责业务部的隧道运维的相关工作;

b) 针对机电运维人员的特点组织隧道系统的培训工作;

c) 在机电运维过程中,对隧道机电系统进行机电故障统计和技术分析;

d) 参加运维管理单位、业务部组织的隧道系统的质量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e) 组织制定业务部的隧道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等技术文件;

f) 对隧道系统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技术方案,推进系统整体功能改善;

g) 组织开展隧道系统培训效果评估工作,编写培训效果评估报告。

F

23

附录 F

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表F.1给出了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要求。

表F.1 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任职条件

区域业务部经理

信息安全组长

软件运维组长

电子、通信、计算机、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

道路/隧道运维组长

受过消防安全、管理学、电路原理和信息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熟悉高速公路机电设备运行原理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强

信息安全工程师

具备网络、信息安全及软件系统培训基础,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系统工程师

软件工程师

电子、通信、计算机软件等相关专业

具备软件编程、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基础和工作经历,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

隧道工程师

电子、通信、计算机、机电一体化等专业

精通隧道系统工作原理,精通PLC系统与编程

其他运维人员

符合相关岗位需求及技能要求

24

G

附录 G

运维实施单位岗位人员配置

表G.1给出了运维实施

相关推荐

1941438650194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