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03.120.99 CCS A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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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省地 方标 准
DB53/T 1470—2026
过桥米线品牌管理规范
2026-07-10 发布 2026 - l0 - 10 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53/T 1470—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商务厅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商贸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云南省商务厅、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云南省农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昆明通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米线行业协会、昆明市米线行业协会、昆明建新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星桥食品有限公司、昆明德胜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滇之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芸南道餐饮有限公司、昆明市茴香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南湖缘过桥米线有限公司、大理天龙餐饮有限公司。
本文件起草人:秦力悦、李荣辉、马菲菲、刘振环、王馨蕊、何代琴、张鹏、王海丹、苏火生、王晖、李新宇、涂文亮、郑亚婷、王丽、杜丽娟、邵金良、范珂、张顺芬、安华、沙启亚、李倩、陈林锋、陈素位、邓浩菁、顾星、陈誌、陶冠华、李通升、李鑫蔚、丁章程、赵俊磊。
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过桥米线品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品牌竞争力、品牌保护和风险管理、品牌管理评价和改进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本文件适用于过桥米线的品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185 品牌术语
GB/T 39904 区域品牌培育与建设指南
GB/T 39906 品牌管理要求
DBS53/ 017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米线、卷粉、饵丝(块)
DBS53/ 032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过桥米线餐饮加工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29185、GB/T 39904、GB/T 399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过桥米线
烹饪方式独特的云南地方特色饮食,以米线为主料,生(熟)荤素食材为配料,沸汤为基础,利用
沸汤高温烫熟荤素配料,再加入米线后食用的餐饮食品。
4 品牌竞争力
宜从质量、服务、创新、文化和其他要素考虑,策划和实施相应的品牌管理活动,提升品牌竞争力。
4.1 质量要素
包括但不限于:
a) 鼓励建设过桥米线原材料种植(养殖)示范基地、中央厨房和集中配送中心;
b) 完善过桥米线相关原辅料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c) 健全过桥米线门店餐饮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直营、加盟门店质量安全管理;
d) 鼓励通过产品和服务认证、过程认证、管理体系认证等方式,证实质量水平。
4.2 服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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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根据过桥米线品牌定位和核心价值制定服务规范,对服务的种类、档次、响应性、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做出规定;
b) 定期对过桥米线餐饮服务人员开展服务规范和生产安全培训并考核;
c) 提供差异化、多样化的服务内容,并形成服务规范;
d) 建立完善的顾客服务监督机制和顾客投诉处理机制。
4.3 创新要素
a) 宣传创新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b) 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之间联合创新,推动关键技术的突破,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等;
c) 鼓励企业进行制度创新;
d) 鼓励企业进行门店运营模式、服务、渠道、业态创新。
4.4 文化要素
a) 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华名小吃、民族特色等融入过桥米线品牌文化建设和传播推广中,提升过桥米线品牌形象;
b) 注重过桥米线非遗传承人和过桥米线“老字号 ”企业的保护和传承;
c) 融入时代元素,不断更新迭代过桥米线品牌文化。
4.5 其他要素
a) 鼓励企业建设采购、生产、加工、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
b) 加强培养管理型、创新型、应用技能型人才以及过桥米线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
c) 配置与品牌管理相关的财务资源需求,并监视和控制财务资源的有效使用。
5 品牌保护和风险管理
对品牌的资产和潜在风险进行识别,组织策划和实施知识产权管理、品牌使用管理、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相关维护工作,有助于防止品牌价值受到损害,持续保持并提升品牌价值。
5.1 知识产权管理
a) 完善与品牌知识产权开发、应用、推广和保护等相关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b) 建立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团队,负责知识产权的维护、监控和维权等;
c) 建立识别、响应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处理程序。
5.2 品牌使用
a) 规定品牌的申请主体类型和条件以及品牌申请、认定、授权、准入准出的程序和授权范围;
b) 通过官方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开授权使用品牌的主体名单及产品目录;
c) 定期对品牌使用主体进行培训和评价,规范品牌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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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不定期对品牌产品的产地、质量、品牌标识、商标使用及广告和有关宣传材料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管理规定或发生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时,按照品牌管理办法处理。
5.3 风险管理
a) 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和危机管理机制;
b) 建立风险规避和紧急事件响应程序;
c)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有效性测试;
d) 在规避风险和处理紧急事件时应充分考虑顾客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6 品牌管理评价和改进
6.1 评价
6.1.1 宜综合考虑品牌战略、品牌竞争力要素、 内外部环境、利益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等确定关键评价指标,以评价品牌管理的绩效,分析影响品牌长效发展的因素,并寻求改进的方法。品牌管理的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
a) 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b) 品牌竞争力提升的效果;
c) 市场份额、盈利能力等财务表现;
d) 品牌保护和危机管理能力。
6.1.2 宜按照规定的品牌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实施评价活动,定期监测关键绩效指标水平并对其进行分析,以定期分析和评价品牌管理的水平与发展趋势,为品牌战略规划的调整和日常决策的改进提供支持。
6.2 改进
宜对未达到要求或未实现预期目标者采取纠正措施。宜持续改进品牌管理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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