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13.220 CCS R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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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省地 方标 准
DB53/T 1474—2026
水域救援训练场所建设规范
2026-07-10 发布 2026-10-10 实施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53/T 1474—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3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昭通市消防救援支队、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国家消防救援局(昭通)训练基地。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泰兴、李飞、李成堂、白龙飞、李胜龙、李昱锦、程登位、邓程山、杨奔。
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域救援训练场所建设的选址、总体设计、专项训练区、体能训练区、教学区、辅助功能用房、生活用房、建筑和建筑设备、标识标牌建设及日常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水域救援训练场所的建设工作,模拟各种水域环境开展水域救援训练。
本文件不适用于冰域救援训练场所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T 25895.1 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用水域安全标志GB/T 29177 消防应急救援训练设施要求
建标 190 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水域 water area
本规范所提的水域是指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从水面到水底的一定范围,不包括因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而被污染的自然水域。
4 选址
4.1 训练基地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的区域,避免选在可能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的区域;
b) 交通便利,以及供电、给排水、供气和通信等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完善的区域;
c) 训练基地与重大工程、危险源和污染源的距离,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d) 充分考虑消防训练的特殊性,统筹协调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4.2 应选择邻近内河干流、天然湖泊(水库)等自然水域的区域进行建设,训练场所至自然水域的车程不宜超过 2 h,便于开展急流脱困和城市内涝救援等各种类型的训练。
5 总体设计
1
5.1 水域救援训练场所的功能区应包括:
a) 专项训练区,具备模拟场景训练等功能;
b) 体能训练区,具备体能、游泳训练等功能;
c) 教学区,具备理论教学等功能;
d) 辅助功能用房,具备训练辅助功能和设施运转维持功能;
e) 生活用房,具备日常生活保障功能。
5.2 专项训练区宜与辅助功能用房相邻,教学区宜与生活用房相邻,便于配合使用。
6 专项训练区
6.1 构成和功能
专项训练区可分为基础能力训练场地、模拟场景训练场地和天然河道实训场地:
a) 基础能力训练场地应设置泳池,开展游泳及潜水基础训练,需要时可作为调节循环池使用;
b) 模拟场景训练场地应包括急流脱困训练场景、城市内涝救援训练场景和水下救援训练场景,实现特定流态应对训练、狭小空间救援训练、房屋车辆涉水救援训练、舟艇救援训练和水下救援训练等功能;
c) 天然河道实训场地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河流救援场景、 内河静水救援场景。
6.2 建设要求
6.2.1 基础能力训练场地
泳池宜为恒温池,尺寸宜为50 m×25 m,水深宜为1.2 m~1.8 m,并区分深水区和浅水区。
6.2.2 模拟场景训练场地
6.2.2.1 基础要求
6.2.2.1.1 各训练场景宜单独设立,亦可结合场地条件,在同一场地内,通过科学的场地设计和合理的水流调节,分别实现多种训练功能。
6.2.2.1.2 场地内可实现水流量 0 L/s~10 000 L/s、流速 0 m/s~8 m/s 连续调节。
6.2.2.2 急流脱困训练场景
6.2.2.2.1 模拟河道宽度宜为 4 m~8 m。
6.2.2.2.2 应至少实现 6 种常见危险水流状态的模拟,建设要点参见表 1。表 1 急流脱困训练区模拟流态建设
流态名称
建设要点
回流区
训练河道转弯处一侧出现凹槽,水流从凹槽下游回流进入,形成回流区。
漩涡流
水流冲击下游两侧障碍物,使水流急速回流,形成漩涡流。
落差流
水流经过大于 0.8 m 的高低落差,形成落差流。
翻滚流
水流经过由窄变宽的河道,冲击障碍物,形成翻滚流。
沸腾线
水流经过高低落差大于 0.8 m 的下游整面流域,由上而下因为落差形成两道水流,其中一道往回拉,另一道往外流,形成沸腾线。
2
表1 急流脱困训练区模拟流态建设(续)
皱眉流
水流撞击下游平面障碍物,使水流回弹,形成皱眉流。
6.2.2.3 城市内涝救援训练场景
6.2.2.3.1 场地尺寸可为 25 m×21 m,水深应大于 1 m。
6.2.2.3.2 应根据城市内涝灾害的主要特点进行场景设置,障碍物宜为可移动、可拼接式,满足多种训练类型需要,建设要点参见表 2。
6.2.2.3.3 场地周围宜设置大功率风扇,配合表 2 的各类建设,模拟大风场景下的救援训练。
表 2 城市内涝救援训练区场景建设
训练场景名称
狭小空间救援训练
空间通道可设置为 T 型、L 型、U 型,最窄处宜大于训练用舟艇宽度20 cm,最宽处宜与训练用舟艇长度相等。
房屋车辆涉水救援训练
可根据城市建筑、道路的一般特点,灵活设置房屋、车辆、浮桶或其它障碍物等。
舟艇救援训练
应合理设置障碍物,满足避让障碍物、弯道驾驶等训练需要。
6.2.2.4 水下救援训练场景
建设应符合GB/T 29177—2012中6.8.2.1的相关要求。
6.2.3 天然河道实训场地
6.2.3.1 天然河道实训场地宜选择包含表 1 所述流态的河段。
6.2.3.2 长度宜为 1 km~3 km,水深应大于 1.5 m,宽度宜大于 8 m,流速宜为 2 m/s~4 m/s。
6.2.3.3 河道两岸应有可容纳 60 人集中及支持救护车辆停靠的河滩。
6.3 安全要求
6.3.1 模拟场景训练场地两侧应设有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氧气袋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6.3.2 模拟场景训练场地两侧应设置安全保护锚点,用于固定滑轮、安全钩、安全绳等。
6.3.3 模拟场景训练场地两侧、水上应设置救护观望岗。
6.3.4 天然河道实训场地应定期巡查并清理河道,及时排除训练区域的安全隐患。
7 体能训练区
7.1 宜根据实际条件选择性设置田径、球类、器械训练区域,建设要求可参考建标 190。
7.2 该区域可作为岸上示范示教场所。
8 教学区
8.1 理论教学室
8.1.1 场地应根据参训学员人数合理规划,计算机宜为 1 台/人,面积不宜小于 0.5 m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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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应配备黑板、计算机、音响系统、显示大屏等设备。
8.1.3 有条件的场所,可配备虚拟仿真(VR)设备,模拟各类复杂训练场景及高风险训练环节。
8.2 会议室
8.2.1 场地应根据参训学员、教练员及管理员人数合理规划,座位应为 1 座/人,面积不宜小于 0.5 m2/人。
8.2.2 应配备计算机、音响系统、显示大屏等设备。
9 辅助功能用房
9.1 急流泵房
9.1.1 泵房应为急流道提供所需水流。
9.1.2 泵房内宜设置多台轴流泵,流量不一,可设置为 1 m3/s、2 m3/s 或 3 m3/s,扬程宜为 6.8 m。
9.1.3 水泵应单台控制,可满足 1 m3/s~9 m3/s 不同流量变化。
9.1.4 宜在泵房和急流脱困训练区设置紧急停止按钮。
9.2 水处理机房
9.2.1 水处理机房应为泳池区提供循环净化系统,应采用顺流式循环。
9.2.2 给水口应设置于池壁,水流方式应为池水经过净化(过滤、消毒)后, 由给水口送回池内继续使用。
9.2.3 宜设计循环时间 5.0 h,循环流量 272 m3/h,过滤流速≤25 m/h。
9.2.4 消毒方式宜采用中压紫外线及三氯消毒片。
9.3 专项装备存放室
9.3.1 个人防护装备应设置专项存放室,不宜与其他救援装备混合存放。
9.3.2 应设置货架或挂架,与地面、墙、柱间距不小于0.2 m,与取暖设备间距不小于 1 m,货架或挂架之间保持一定距离。
9.3.3 装备应避免受强光或阳光直射,室温和相对湿度应为 10 ℃~40 ℃和 30%~75%之间,有特殊要求的,按物品说明书执行。
9.3.4 室内光源应设置于走道上方,避免被货架遮挡,照度标准值不宜小于 200 lx。
9.3.5 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保持干燥,配备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设施设备,不应与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化学物品混存。
9.4 更衣室
9.4.1 设置个人专用储物柜,数量应根据参训学员人数合理规划,宜为 1 个/人;单个储物柜尺寸不宜小于 40 cm×50 cm×60 cm,柜箱与地面间距不宜小于 10 cm;功能分区上应做到干湿分离。
9.4.2 设置独立淋浴隔间,数量应根据参训学员人数合理规划,宜为 1 间/人;应配备热水供应系统。
9.4.3 设置悬挂沥水和晾晒设施,应为固定的不锈钢沥水架及挂钩,挂钩间距不宜小于 20 cm,沥水架下方应设排水槽。
9.4.4 室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地面采用防滑耐磨材料并适当设置排水坡度,墙面防水高度不宜低于 1.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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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烘干室
9.5.1 烘干室应设置于更衣室相邻区域。
9.5.2 配备烘干机,数量不宜少于两台,应具备升温速度快、除湿效果好、操作简单易行、烘干量大、使用安全等特点。
9.5.3 应张贴规范操作指南,保证衣物多次烘干后,其使用寿命、使用性能不受影响。
9.6 装备维修间
面积应根据装备使用量及使用率合理规划,宜大于30 m2,应配备专用维修器材及工具。
9.7 特种车辆车库
面积应根据特种车辆数量及使用方式合理规划,不宜小于60 m2/车。
9.8 办公室
应根据实际需求建设通信室、备勤室、财务室和档案室等,满足日常办公所需。
10 生活用房
食堂、宿舍、浴室、更衣室和医务室等生活用房建设应符合建标 190的要求。
11 建筑和建筑设备
11.1 各种用房的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训练基地各种用房及配套设备,应保证建筑结构安全,并符合当地抗震设计规范要求。
11.2 各种用房的地板应有防静电设计,接地和综合布线应满足防雷规范。
11.3 室内应做好装修、通风、暖通空调和给排水设计,选择安全、节能和环保的产品,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人员训练、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11.4 应设电视、网络、广播、备用电源及应急照明装置,并宜设卫星接收系统。其中,网络应满足保密工作要求。
11.5 道路、围栏、照明、安保监控、消防设施、管线沟井等工程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12 标识标牌
12.1 应在所有训练场地区域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牌,明确训练安全注意事项。
12.2 如设有对社会开放的参观示范区,在其与内部专业训练区的分隔位置应设置安全提示牌,明确划分两区范围,标注训练区域危险、无关人员禁止进入等安全警示信息。
12.3 提示牌选择、设计、设置范围和地点应符合 GB 2894、GB/T 25895.1 的要求,并根据场所实地情况及训练场景风险特征灵活安排,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13 日常管理
13.1 应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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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岗位责任制;
——课程安排及管理;
——装备管理;
——技术档案管理。
13.2 应有规章制度执行记录台账,相关资料应归档。记录台账包括但不限于:
——训练记录;
——考核记录;
——个人防护装备检查、出入库、保养、更新记录;
——设施设备检查、维修记录。
13.3 应建立应急处理机制,根据水域灾害事故类别和采取的救援技术,充分考虑触电等次生衍生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13.4 应制定水域救援训练人员意外伤害保障措施。
13.5 应定期接受安全风险评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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