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 下载地址1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 名  称: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4部分:珠茶 - 下载地址1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67. 140. 10 X 5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4456.4—2016

  绿茶 第 4 部分 :珠茶

  Green tea—Part4:Gunpowdertea

  2016-06-14发布 2017-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4456.4—2016

  前 言

  GB/T 14456《绿茶》分为如下几个部分 :

  — 第 1部分 :基本要求 ;

  — 第 2部分 :大叶种绿茶 ;

  — 第 3部分 : 中小叶种绿茶 ;

  — 第 4部分 :珠茶 ;

  — 第 5部分 :眉茶 ;

  — 第 6部分 :蒸青茶 ;

  … …

  本部分为 GB/T 14456的第 4部分 。

  本部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部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

  本部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 口 。

  本部分起草单位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 、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翁昆 、毛立民 、郑国建 、张亚丽 。

  绿茶 第 4 部分 :珠茶

  1 范围

  GB/T 14456的本部分规定了珠茶的定义和术语 、产品等级 、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 、包装 、运输和贮存 。

  本部分适用于绿茶产品中的珠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4 大米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14456. 1 绿茶 第 1部分 :基本要求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4456.4—2016

  3. 1

  珠茶 gunpowdertea

  以圆炒青绿茶为原料 ,经筛分 、风选 、整形 、拣剔 、拼配等精制工序制成的 、符合一定规格的成品茶 。

  4 产品与实物标准样

  4. 1 产品

  根据加工和出口需要 ,产品分为特级(3505) 、一级(9372) 、二级(9373) 、三级(9374) 、四级(9375) 。注 : 括号中编号为出口商品的代号 。

  4.2 实物标准样

  实物标准样根据表 1各等级的感官品质要求制作 ,每三年更换一次 。

  5 要求

  5. 1 基本要求

  5. 1. 1 圆炒青绿茶应符合 GB/T 14456. 1 的规定 。

  5. 1.2 整形过程中可依据传统工艺添加糯米糊 ,糯米应符合 GB 1354的规定 。

  5.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

  表 1 各等级的感官品质

  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2 理化项目和指标

  5.4 卫生指标

  5.4. 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的规定 。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的规定 。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

  6 试验方法

  6. 1 感官品质检验按 GB/T 23776的规定执行 。

  6.2 试样的制备按 GB/T 8303的规定执行 。

  6.3 水分检验按 GB/T 8304的规定执行 。

  6.4 总灰分检验按 GB/T 8306的规定执行 。

  6.5 水浸出物检验按 GB/T 8305的规定执行 。

  6.6 粉末检验按 GB/T 8311的规定执行 。

  6.7 水溶性灰分检验按 GB/T 8307的规定执行 。

  6. 8 酸不溶性灰分检验按 GB/T 8308的规定执行 。

  6.9 水溶性灰分碱度检验按 GB/T 8309的规定执行 。

  6. 10 粗纤维检验按 GB/T 8310的规定执行 。

  6. 11 茶多酚和儿茶素检验按 GB/T 8313的规定执行 。

  6. 12 污染物限量检验按 GB 2762的规定执行 。

  6. 13 农药残留限量检验按 GB 2763的规定执行 。

  6. 1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的规定执行 。

  7 检验规则

  7. 1 取样

  7. 1. 1 取样以 “批 ”为单位 , 同一批投料生产 、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 ,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

  7. 1.2 取样按 GB/T 8302的规定执行 。

  7.2 检验

  7.2. 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 ,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 ,方可出厂 。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 、水分 、粉末 、总灰分和净含量 。

  7.2.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 5. 2、5. 3、5. 4、5. 5 要求中的全部项 目 ,检验周期每年 2 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如原料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

  b)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c) 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

  7.3 判定规则

  按第 5 章要求的项 目 ,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

  7.4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 ,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 , 以复验结果为准 。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8. 1 标志、标签

  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规定 ,标签应符合 GB 7718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 。

  8.2 包装

  应符合 GH/T 1070的规定 。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 、干燥 、无异味 、无污染 。运输时应有防雨 、防潮 、防暴晒措施 。不得与有毒 、有害 、

  有异味 、易污染的物品混装 、混运 。

  8.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的规定 。

29140941829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