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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151.47-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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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59. 060.20 CCS W 5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2151.47—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

  Requirementsofthegreenhousegas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Part47:Chemicalfiberproduction enterprise

  2024-10-26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2151.47—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核算边界 2

  4. 1 通则 2

  4. 2 核算和报告范围 2

  5 计量 、监测与检测要求 2

  5. 1 参数识别 2

  5. 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检测要求 3

  5. 3 过程排放计量与检测要求 3

  5. 4 购入和输出电力和热力计量 、监测与检测要求 4

  5. 5 计量 、监测与检测管理要求 4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4

  6. 1 核算步骤 4

  6. 2 核算方法 4

  7 数据质量管理 8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8

  8. 1 通则 8

  8. 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8

  8. 3 温室气体排放量 8

  8. 4 活动数据及来源 8

  8. 5 排放因子数据及其来源 8

  附录 A (资料性)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9

  附录 B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10

  附录 C (资料性) 燃料和蒸汽相关参数推荐值 15

  附录 D (规范性) 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 19

  D. 1 电力排放因子取值原则 19

  D. 2 相关证明文件 19

  附录 E (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20

  参考文献 25

  Ⅰ

  GB/T 32151.47—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是 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的第 47部分 。GB/T 32151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Ⅲ

  GB/T 32151.47—2024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 第 47部分 :化纤生产企业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 全 国 化 学 纤 维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SAC/TC 586) 和 全 国 碳 排 放 管 理 标 准 化 委 员 会(SAC/TC548)共同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纺织工业技术监督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东华大学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世兴达(福建) 纺织科技有限 公 司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广东蒙泰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能控易碳(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兴业经济研究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骏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丝丽雅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新丝维纤维有限公司 、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佳海特种纤维有限公司 、福建赛隆科技有限公司 、威海拓展纤维有限公司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益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孙燕琳 、邹凯东 、付重先 、庄耀中 、魏存宏 、刘世扬 、季玉栋 、李健 、刘明哲 、袁昊 、杨明 、李红杰 、相 恒 学 、高 浙 栋 、刘 劲 松 、许 雅 棠 、苏 健 、康 国 培 、张 松 敏 、郭 清 海 、周 烨 、曲 凯 、王 一 杰 、方叶青 、孙先武 、郝振华 、贺敏 、张 世 韬 、艾 善 雄 、谭 延 坤 、张 飞 雄 、刘 宁 宁 、李 天 源 、张 顺 、周 绪 波 、唐 良 、尚慧宁 、霍少伟 、周鲁立 。

  Ⅳ

  GB/T 32151.47—2024

  引 言

  由人类活动导致的气候变化已经被公认为全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并将在未来数十年内持续影响人类及其相关活动 。气候变化会对人类和自然系统产生影响 ,并且给资源可用性 、经济活动和人类福祉带来重大影响 。相关国际组织 、国家和区域正在制定并实施国际 、区域 、国家和地方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 , 以降低地球大气中的温室气体(GHG)浓度 ,并帮助人类适应气候变化 。

  相关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需要基于最佳的科学知识 ,采取有效的 、渐进的措施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威胁 。标准有助于将这些科学知识转变为工具 ,从而应对气候变化 。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方案依赖于对温室气体的量化 、监测和报告 。

  GB/T 32151《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从不同的企业层面规定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要求 , 目的是对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分别规定其温室气体排放边界 、计量与检测要求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等 。GB/T 32151拟分为以下部分 :

  — 第 1部分 :发电企业 ;

  — 第 2部分 : 电网企业 ;

  — 第 3部分 :镁冶炼企业 ;

  — 第 4部分 :铝冶炼企业 ;

  — 第 5部分 :钢铁生产企业 ;

  — 第 6部分 : 民用航空企业 ;

  — 第 7部分 :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

  — 第 8部分 :水泥生产企业 ;

  — 第 9部分 : 陶瓷生产企业 ;

  — 第 10部分 :化工生产企业 ;

  — 第 11部分 :煤炭生产企业 ;

  — 第 12部分 :纺织服装企业 ;

  — 第 13部分 :独立焦化企业 ;

  — 第 14部分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企业 ;

  — 第 15部分 :石油化工企业 ;

  — 第 16部分 :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 ;

  — 第 17部分 :氟化工企业 ;

  — 第 18部分 :锻造企业 ;

  — 第 19部分:热处理企业 ;

  — 第 20部分 :家具生产企业 ;

  — 第 21部分 :铸造企业 ;

  — 第 22部分 :畜禽养殖企业 ;

  — 第 23部分 :种植业机构 ;

  — 第 24部分 : 电子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25部分 :食品 、烟草及酒 、饮料和精制茶企业 ;

  — 第 26部分 :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27部分 :陆上交通运输企业 ;

  — 第 28部分 :矿山企业 ;

  Ⅴ

  GB/T 32151.47—2024

  — 第 29部分 :机械设备制造企业 ;

  — 第 30部分 :水运企业 ;

  — 第 31部分 :木材加工企业 ;

  — 第 32部分 :涂料生产企业 ;

  — 第 33部分 :颜料生产企业 ;

  — 第 34部分 :炭素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5部分 :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

  — 第 36部分 :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7部分 :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38部分 :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

  — 第 39部分 :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

  — 第 40部分 :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

  — 第 41部分 :工业硅生产企业 ;

  — 第 42部分 :铜冶炼企业 ;

  — 第 43部分 :铅冶炼企业 ;

  — 第 44部分 :锌冶炼企业 ;

  — 第 45部分 :磷酸及磷酸盐企业 ;

  — 第 46部分 :废弃电池处理处置企业 ;

  — 第 47部分 :化纤生产企业 。

  为便于国内国际交流 , 根 据 联 合 国 政 府 间 气 候 变 化 专 门 委 员 会(IPCC) 的 有 关 要 求 , GB/T 32151 (所有部分)的量值单位使用 “国际量值单位 +物质(元素) ”或 “(物质)元素 +国际量值单位 ”的形式进行表示 ,如 tC表示吨碳 、tCO2 表示吨二氧化碳 、tCO2 e表示吨二氧化碳当量 、tCO2/GJ表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 、Nm3 表示标准状况下的立方米等 。

  Ⅵ

  GB/T 32151.47—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 47部分:化纤生产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与报告的术语和定义 ,规定了核算边界 、计量 、监测与检测要求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内容和格式 ,描述了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和报告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1

  GB/T 210 工业碳酸钠

  GB/T 213 煤的发热量测定方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1606 工业碳酸氢钠

  GB/T 3286. 1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定法和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3286. 9 石灰石及白云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 : 氧化钙和氧化镁含量的测定 络合滴

  第 9 部分 :二氧化碳含量的测定 烧碱石棉吸收

  重量法

  GB/T 4146(所有部分) 纺织品 化学纤维

  GB/T 11062 天然气 发热量 、密度 、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3111 非自动衡器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4146(所有部分) 、GB/T 32150—201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

  大气层中 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 、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

  注 : 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只包含二氧化碳 。

  [来源 :GB/T 32150—2015,3. 1,有修改]

  GB/T 32151.47—2024

  3.2

  化学纤维 man-made fiber; chemicalfiber

  化纤

  除天然纤维以外的 , 由人工制造的纤维 。

  [来源 :GB/T 4146. 2—2017,2. 1,有修改]

  4 核算边界

  4. 1 通则

  报告主体应以生产化学纤维为主营业务的法人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核算边界 ,核算和报告其生产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生产系统包括主要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其中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 、供电 、供水 、化验 、机修 、库房 、运输等 , 附属生产系统包括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 、车间浴室 、保健站和职工宿舍等) 。

  注 : 化纤生产企业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为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见 GB/T 4754。

  如果报告主体使用绿色电力 ,不应直接扣减 ,宜单独进行报告 。

  化纤生产企业应核算和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过程排放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见附录 A,报告格式见附录 B。

  如果报告主体除化纤生产外还从事其他产品的生产活动 ,并存在本文件未涵盖的温室气体排放环节 ,则应按照其他相关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进行核算并汇总报告 。

  4.2 核算和报告范围

  4.2. 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生产过程中使用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包括固定燃烧设备(如锅炉) 和移动燃烧设备(厂内运输车辆)等来源 。

  4.2.2 过程排放

  碳酸盐分解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4.2.3 购入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的电力 、热力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4.2.4 输出的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输出的电力 、热力所对应的生产环节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

  5 计量、监测与检测要求

  5. 1 参数识别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计量 、监测与检测参数的类型见表 1。

  2

  GB/T 32151.47—2024

  表 1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监测与检测参数识别

  排放源名称

  具体的排放源

  计量 、监测与检测参数类型

  计量 、监测与检测方法

  化石燃料燃烧

  煤炭 、柴油 、重油 、煤气 、天然 气 、液 化 石 油 气 、烟煤 、水煤 浆 等 化 石 燃 料 燃烧排放

  化石燃料消耗量

  衡器 、液体流量计 、气体流量计

  低位发热量或元素碳含量

  热量测定仪 、氢碳测定仪

  过程排放

  碳酸 盐 分 解 产 生 的 二 氧化碳排放

  碳酸盐消耗量

  衡器

  碳酸盐组分含量

  见 5. 3. 2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购入 和 输 出 的 电 力 产 生的排放

  购入和输出电量

  电表

  购入 和 输 出 的 热 力 产 生的排放

  购入和 输 出 蒸 汽 量 、蒸 汽 温 度 、蒸汽压力

  流量仪表 、温度仪表 、压力仪表

  购入和输出热水量 、热水温度

  流量仪表 、温度仪表

  5.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与检测要求

  5.2. 1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

  报告主体在生产过程消耗的化石燃料包括煤炭 、柴油 、重油 、煤气 、天然气 、液化石油气 、烟煤 、水煤浆等 。化石燃料消耗量的计量要求按表 2 的规定执行 。

  表 2 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要求

  燃料类型

  准确度等级

  计量设备溯源方式

  溯源频次

  计量频次

  记录频次

  固态燃料

  0. 1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每批次

  每批次

  0. 5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月

  液态燃料

  成品油 :0. 5重油 、渣油 :1.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批

  气态燃料

  2. 0

  检定/校准

  1 次/12个月

  连续

  每月

  5.2.2 低位发热量检测要求

  报告主体按照 GB/T 213对每批次进厂燃煤低位发热量进行检测 ,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宜采用附录C 中相关数据 ,燃煤 月 度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数 值 采 用 每 批 次 检 测 数 据 加 权 计 算 得 到 , 权 重 为 每 批 次 煤量 ,并与对应的消耗状态保持一致 。燃油和燃气的低位发热量按照 GB/T 384、GB/T 11062进行测定 。

  5.3 过程排放计量与检测要求

  5.3. 1 碳酸盐消耗量的计量要求

  报告主体的碳酸盐 消 耗 量 应 使 用 计 量 衡 器 称 量 , 并 记 录 每 批 次 进 货 量 , 每 月至 少 统 计 一 次 出 货量 ,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计量衡器应符合 GB/T 23111的相关要求 。

  3

  GB/T 32151.47—2024

  5.3.2 碳酸盐组分含量检测要求

  具备条件的报告主体按照 GB/T 210、GB/T 1606、GB/T 3286. 1、GB/T 3286. 9 对每一批次碳酸盐组分含量进行检测 , 或 由 供 应 商 提 供 每 一 批 次 碳 酸 盐 组 分 含 量 数 据 , 并 以 每 批 次 进 货 量 为 权 重 加 权平均 。

  5.4 购入和输出电力和热力计量、监测与检测要求

  报告主体按照 GB 17167 的 要 求 配 备 电 表 和 热 力 计 量 器 具 。 电 表 计 量 数 据 包 括 外 购 绿 色 电 力时 ,应提供绿色电力交易凭证等相关材料证明绿色电力消耗量 。

  5.5 计量、监测与检测管理要求

  报告主体应加强计量 、监测与检测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设立专人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管理 ,负责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 、使用 、检定(校准) 、维修及报废等管理工作 。

  b) 温室气体排放计量管理人员 、温室气体排放计量器具的检定 、校准 、维修及相应管理人员 ,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

  c) 建立计量器具一览表 。表中应列出计量器具的名称 、规格型号 、准确度等级 、生产厂家 、出厂标号 、本单位管理编号 、安装使用地点 、状态(指合格 、准用 、停用等) 。

  d) 用能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 GB/T 15316中关于用能设备的能源监测要求 。

  e) 建立计量器具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 :

  — 计量器具使用说明书 ;

  — 计量器具出厂合格证 ;

  — 计量器具有效的检定(测试 、校准)证书 ;

  — 计量器具维修记录 ;

  — 计量器具其他相关信息 。

  f) 计量器具凡属于自行校准且自行规定校准间隔的 ,应有现行有效的受控文件作为依据 。

  g)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校准) 。凡经检定(校准) 不符合要求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不应使用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其检定周期应遵守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 。

  h) 在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明显位置粘贴与计量器具一览表编号对应的标签 , 以备查验和管理 。

  6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6. 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a) 确定核算边界 ,识别温室气体排放源 ;

  b) 制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

  c) 收集活动数据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

  e) 汇总计算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量 。

  6.2 核算方法

  6.2. 1 通则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所有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 、购入电力及热

  4

  GB/T 32151.47—2024

  力产生的排放量之和 , 同时扣除输出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按公式(1)计算 :

  E = E燃 烧 +E过 程 +E购 入 电 -E输 出电 +E购 入 热 -E输 出 热 ……………………( 1 )

  式中 :

  E — 报告主体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燃 烧 —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过 程 — 报告主体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购 入 电 — 报告主体购入的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输 出电 — 报告主体输出的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购 入 热 — 报告主体购入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E输 出 热 — 报告主体输出的热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6.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6.2.2. 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产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是 核 算 期 内 各 种 化 石 燃 料 燃 烧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之和 ,按公式(2)计算 :

  E燃 烧 …………………………( 2 )

  式中 :

  E燃 烧 — 核算期内消耗的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ADi — 核算期内消耗的第 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吉焦(GJ) ;

  EFi — 第 i种化石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i — 化石燃料类型代号 。

  6.2.2.2 活动数据获取

  6.2.2.2. 1 计算公式

  核算期内化石燃料 燃 烧 的 活 动 数 据 是 各 种 燃 料 的 消 耗 量 与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的 乘 积 , 按 公 式 (3)

  计算 :

  ADi = NCVi × FCi …………………………( 3 )

  式中 :

  ADi — 核算期内消耗的第 i种化石燃料的活动数据 ,单位为吉焦(GJ) ;

  NCVi — 核算期内第 i种 化 石 燃 料 的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 对 固 体 或 液 体 燃 料 , 单 位 为 吉 焦 每 吨(GJ/t) ;对气体燃料 ,单位为吉焦每万标立方米(GJ/104Nm3 ) ;

  FCi — 核算期内第 i 种 化 石 燃 料 的 净 消 耗 量 。 对 固 体 或 液 体 燃 料 , 单 位 为 吨(t) ; 对 气 体 燃料 ,单位为万标立方米(104Nm3 ) 。

  6.2.2.2.2 化石燃料消耗量

  化石燃料消耗量应根据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来确定 。

  6.2.2.2.3 低位发热量

  低位发热量按 5. 2. 2 的要求检测 ,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的缺省值见表 C. 1。

  6.2.2.3 排放因子获取

  化石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按公式(4)计算 :

  5

  GB/T 32151.47—2024

  EFi = CCi × OFi …………………………( 4 )

  式中 :

  EFi — 第 i种燃料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CCi — 第 i种燃料的单位热值含碳量 ,单位为吨碳每吉焦(tC/GJ) ,见表 C. 1;

  OFi — 第 i种燃料的碳氧化率 ,见表 C. 1;

  — 二氧化碳与碳的相对分子质量之比 。

  6.2.3 过程排放

  化纤生产企业生产 过 程 排 放 量 为 核 算 期 内 使 用 的 各 种 碳 酸 盐 分 解 产 生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的 总和 ,按公式(5)计算 :

  E过 程

  式中 :

  E过 程 — 核算期内的过程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F碳 酸 盐 ,i — 核算期内第 i种碳酸盐的消耗量 ,单位为吨(t) ;

  fi — 第 i种碳酸盐的纯度 , % ;

  44 — 二氧化碳的相对分子质量 ;

  M碳 酸 盐 ,i — 第 i种碳酸盐的相对分子质量 。

  碳酸盐的消耗量 ,根据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来确定 , 不包括碳酸盐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碳酸氢盐或CO3(2)- 发生转移而不产生二氧化碳的部分 。

  一些常见碳酸盐的二氧化碳质量分数见表 C. 2。

  6.2.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及热力产生的排放

  6.2.4. 1 计算公式

  6.2.4. 1. 1 购入电力二氧化碳排放

  购入的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按公式(6)计算 :

  E购 入 电 = AD购 入 电 × EF电 力 …………………………( 6 )

  式中 :

  E购 入 电 — 购入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AD购 入 电 — 核算期内购入的电量 ,单位为兆瓦时(MWh) ;

  EF电 力 — 电力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 。

  6.2.4. 1.2 购入热力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购入的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7)计算 :

  E购 入 热 = AD购 入 热 × EF热 力 …………………………( 7 )

  式中 :

  E购 入 热 — 购入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AD购 入 热 — 核算期内购入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EF热 力 — 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6

  GB/T 32151.47—2024

  6.2.4. 1.3 输出电力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输出的电力所对应的电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8)计算 :

  E输 出电 = AD输 出电 × EF电 力 …………………………( 8 )

  式中 :

  E输 出电 — 输出电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AD输 出电 — 核算期内输出的电量 ,单位为兆瓦时(MWh) ;

  EF电 力 — 电力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兆瓦时(tCO2/MWh) 。

  6.2.4. 1.4 输出热力二氧化碳排放

  企业输出的热力所对应的热力生产环节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公式(9)计算 :

  E输 出 热 = AD输 出 热 × EF热 力 …………………………( 9 )

  式中 :

  E输 出 热 — 输出热力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

  AD输 出 热 — 核算期内输出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EF热 力 — 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单位为吨二氧化碳每吉焦(tCO2/GJ) 。

  6.2.4.2 活动数据获取

  核算期内购入和输出的电力活动数据以企业电表记录的读数为准 ,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电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核算期内购入和输出的热力活动数据以企业热力表记录的读数为准 ,也可采用供应商提供的热力费发票或者结算单等结算凭证上的数据 。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热水可按公式(10)转换为热量单位 :

  AD热 水 = Maw × (Tw - 20) × 4. 1868 × 10-3 ……………………( 10 )

  式中 :

  AD热 水 — 热水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w — 热水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Tw — 热水的温度 ,单位为摄氏度( ℃) ;

  4. 1868 — 水在常温常压下的比热容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摄氏度[kJ/(kg · ℃)] 。

  以质量单位计量的蒸汽可按公式(11)转换为热量单位 :

  AD蒸 汽 = Mast × (Enst - 83. 74) × 10-3 …………………………( 11 )

  式中 :

  AD蒸 汽 — 蒸汽的热量 ,单位为吉焦(GJ) ;

  Mast — 蒸汽的质量 ,单位为吨(t) ;

  Enst — 蒸汽所对应的温度 、压力下每千克蒸汽的热焓 ,单位为千焦每千克(kJ/kg) 。

  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的热焓见表 C. 3 和表 C. 4,表中未列明的温度 、压力状态下的蒸汽热焓按照邻近温度 、压力下的蒸汽热焓采用内插法计算 。

  6.2.4.3 排放因子获取

  电网年平均供电排放因子应选用国家主管部门最近年份公布的全国或区域或省级电网平均 CO2排放因子或自备电厂 CO2 排放因子 。热力排放因子可取推荐值 0. 11 tCO2/GJ或自备电厂或园区供热公司提供的数据 。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按照附录 D 的规定执行 。

  7

  GB/T 32151.47—2024

  7 数据质量管理

  报告主体应加强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管理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

  a)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规章制度 ,包括负责机构和人员 、工作流程和内容 、工作周期和时间节点等 ;专职人员负责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工作 ;

  b) 根据各种类型的温室气体排放源的重要程度对其进行等级划分 ,并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源一览表 ,对于不同等级的排放源的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的获取提出相应的要求 ;

  c) 对现有监测条件进行评估 ,并参照附录 E 的模板制定相应的数据质量控制计划 ,包括对活动数据的监测和对化石燃料低位发热量等参数的监测及获取要求 ;定期对计量器具 、检测设备和在线监测仪表进行维护管理 ,并记录存档 ;

  d) 建立健全温室气体数据记录管理体系 ,包括数据来源 ,数据获取时间以及相关责任人等信息的记录管理 ;

  e) 建立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内部审核制度 ,定期对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进行交叉校验 ,对可能产生的数据误差风险进行识别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

  8 报告内容和格式

  8. 1 通则

  报告内容应包括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温室气体排放量 、活动数据及其来源和排放因子及其来源 ,报告格式见附录 B。

  8.2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 、单位性质 、报告年度 、所属行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等 。

  报告主体基本信息还应包括核算边界 、主营产品及工艺流程以及排放源识别情况的详细说明(必要时应附表和图) 。

  8.3 温室气体排放量

  报告主体应在阐述核算边界及排放源识别的基础上 , 以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 e) 的形式报告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并分别报告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过程排放 、购入及输出的电力和热力产生的排放 。

  8.4 活动数据及来源

  报告主体应结合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的识别情况 ,分别报告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数据 ,并详细阐述它们的监测计划及实际执行情况 ,包括数据来源 、监测地点 、监测方法 、监测仪表及其精度 、记录频率等 。

  8.5 排放因子数据及其来源

  报告主体应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数据所对应的排放因子或排放因子计算参数 。如果源于实测则应说明取样方法 、取样频率 、检测方法 、检测频率 、依据标准等 ; 如果采用缺省值 ,则应给出缺省值的数据来源 、参考出处 、选择理由等 。

  8

  GB/T 32151.47—2024

  附 录 A

  (资料性)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见图 A. 1。

  图 A. 1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示意图

  9

  GB/T 32151.47—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报告格式模板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格式模板如下 。

  化纤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

  报告年度 :

  编制 日期 : 年 月 日

  10

  GB/T 32151.47—2024

  本报告主体核算了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 ,并填写 了 相 关 数 据 表

  格 ,见表 B. 1~表 B. 5。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报告主体基本情况

  二 、温室气体排放

  三 、活动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五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企业承诺对本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11

  GB/T 32151. 47— 2024

  12

  表 B. 1 报告主体 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汇总表

  排放源类别

  总计(单位: tco2 e)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

  过程排放量

  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量

  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输出电力产生的排放量

  输出热力产生的排放量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表 B. 2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燃料品种a

  燃烧量

  t或 104 Nm3

  低位发热量b

  单位热值

  含碳量b

  tc/GJ

  碳氧化率

  数值GJ/t或

  GJ/104 Nm3

  数据来源

  数值 %

  数据来源

  无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烟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褐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洗精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洗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型煤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焦炭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原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燃料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GB/T 32151. 47— 202

  表 B. 2 报告主体化石燃料燃烧活动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续)

  燃料品种a

  燃烧量

  t或 104 Nm3

  低位发热量b

  单位热值

  含碳量b

  tc/GJ

  碳氧化率

  数值GJ/t或

  GJ/104 Nm3

  数据来源

  数值 %

  数据来源

  汽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柴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一般煤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脑油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石油焦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液化石油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石油制品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焦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高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转炉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煤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天然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炼厂干气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其他能源品种b

  □实测值 □缺省值

  □实测值 □缺省值

  注 : 对年排放达 1 万 tco2 及以上的重点燃烧设施 , 建议单独填写本表;对其余的非重点燃烧设施汇总填表 。

  a 报告主体实际燃烧的能源品种如未在表中列出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

  b 对于通过燃料低位发热量及单位热值含碳量计算燃料含碳量的情况填报本栏 。

  13

  4

  

  GB/T 32151. 47— 2024

  14

  表 B. 3 过程排放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一览表

  碳酸盐原料种类(批次) a

  碳酸盐原料消耗量

  t

  碳酸盐组分b

  原料中碳酸盐

  组分的含量

  %

  碳酸盐组分的二氧化碳质量分数tco2 /t碳酸盐组分

  分解率 %

  caco3

  Mgco3

  Na2 co3

  a 填写用作原料 、脱硫剂 、碱洗液等的碳酸盐原料种类或批次名称;如有多种(批)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 b 填写碳酸盐原料中的碳酸盐组分;如有多种 , 自行加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

  表 B. 4 购入和输出的电力产生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电量Mwh

  排放因子 tco2 /Mwh

  排放量tco2 e

  购入

  输出

  a 若购入或输出的电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电力来源 , 自行分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

  表 B. 5 购入和输出的热力产生的活动数据及排放因子数据一览表

  项 目a

  热量GJ

  排放因子tco2 /GJ

  排放量tco2 e

  购入

  输出

  a 若购入或输出的热力存在一个以上不同排放因子的热力来源 , 自行分行一一列明并填数 。

  

  GB/T 32151.47—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燃料和蒸汽相关参数推荐值

  相关参数推荐值见表 C. 1~表 C. 4。

  表 C. 1 常用化石燃料相关参数的缺省值

  燃料品种

  计量单位

  低位发热量

  GJ/t或 GJ/×104 Nm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燃料碳氧化率 %

  固体燃料

  无烟煤

  t

  26. 7a

  27. 4b × 10- 3

  94b

  烟煤

  t

  19. 570c

  26. 1b × 10- 3

  93b

  褐煤

  t

  11. 9a

  28b × 10- 3

  96b

  洗精煤

  t

  26. 334d

  25. 41b × 10- 3

  90c

  其他洗煤

  t

  12. 545d

  25. 41b × 10- 3

  90c

  型煤

  t

  17. 460c

  33. 6b × 10- 3

  90b

  其他煤制品

  t

  17. 460c

  33. 6b × 10- 3

  98b

  焦炭

  t

  28. 435d

  29. 5b × 10- 3

  93b

  石油焦

  t

  32. 5a

  27. 50b × 10- 3

  98b

  液体燃料

  原油

  t

  41. 816d

  20. 1b × 10- 3

  98b

  燃料油

  t

  41. 816d

  21. 1b × 10- 3

  98b

  汽油

  t

  43. 070d

  18. 9b × 10- 3

  98b

  柴油

  t

  42. 652d

  20. 2b × 10- 3

  98b

  一般煤油

  t

  43. 070d

  19. 6b × 10- 3

  98b

  液化天然气

  t

  51. 498e

  15. 3b × 10- 3

  98b

  液化石油气

  t

  50. 179d

  17. 2b × 10- 3

  98b

  石脑油

  t

  44. 5a

  20. 0b × 10- 3

  98b

  焦油

  t

  33. 453d

  22. 0a × 10- 3

  98b

  粗苯

  t

  41. 816d

  22. 7c × 10- 3

  98b

  其他石油制品

  t

  41. 031c

  20. 0b × 10- 3

  98b

  气体燃料

  天然气

  104 Nm3

  389. 31d

  15. 3b × 10- 3

  99b

  高炉煤气

  104 Nm3

  33. 00c

  70. 80a × 10- 3

  99b

  转炉煤气

  104 Nm3

  84. 00c

  49. 60c × 10- 3

  99b

  焦炉煤气

  104 Nm3

  179. 81d

  13. 58b × 10- 3

  99b

  炼厂干气

  t

  45. 998d

  18. 2b × 10- 3

  99b

  其他煤气

  104 Nm3

  52. 270d

  12. 2b × 10- 3

  99b

  a 数据取值来源为《2006年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及 2019修订版 。

  b 数据取值来源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

  c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

  d 数据取值来源为《中国能源统计年鉴 2021》。

  e 数据取值来源为 GB/T 2589—2020。

  15

  GB/T 32151.47—2024

  表 C.2 常见碳酸盐的二氧化碳质量分数

  碳酸盐

  二氧化碳质量分数

  tCO2 /t

  CaCO3

  0. 440

  MgCO3

  0. 522

  Na2CO3

  0. 415

  NaHCO3

  0. 524

  FeCO3

  0. 380

  MnCO3

  0. 383

  BaCO3

  0. 223

  Li2CO3

  0. 595

  K2CO3

  0. 318

  SrCO3

  0. 298

  CaMg(CO3 ) 2

  0. 477

  表 C.3 饱和蒸汽热焓表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0. 001

  6. 98

  2 513. 8

  1. 00

  179. 88

  2 777. 0

  0. 002

  17. 51

  2 533. 2

  1. 10

  184. 06

  2 780. 4

  0. 003

  24. 10

  2 545. 2

  1. 20

  187. 96

  2 783. 4

  0. 004

  28. 98

  2 554. 1

  1. 30

  191. 60

  2 786. 0

  0. 005

  32. 90

  2 561. 2

  1. 40

  195. 04

  2 788. 4

  0. 006

  36. 18

  2 567. 1

  1. 50

  198. 28

  2 790. 4

  0. 007

  39. 02

  2 572. 2

  1. 60

  201. 37

  2 792. 2

  0. 008

  41. 53

  2 576. 7

  1. 70

  204. 30

  2 793. 8

  0. 009

  43. 79

  2 580. 8

  1. 80

  207. 10

  2 795. 1

  0. 010

  45. 83

  2 584. 4

  1. 90

  209. 79

  2 796. 4

  0. 015

  54. 00

  2 598. 9

  2. 00

  212. 37

  2 797. 4

  0. 020

  60. 09

  2 609. 6

  2. 20

  217. 24

  2 799. 1

  0. 025

  64. 99

  2 618. 1

  2. 40

  221. 78

  2 800. 4

  0. 030

  69. 12

  2 625. 3

  2. 60

  226. 03

  2 801. 2

  0. 040

  75. 89

  2 636. 8

  2. 80

  230. 04

  2 801. 7

  0. 050

  81. 35

  2 645. 0

  3. 00

  233. 84

  2 801. 9

  0. 060

  85. 95

  0 653. 6

  3. 50

  242. 54

  2 801. 3

  0. 070

  89. 96

  2 660. 2

  4. 00

  250. 33

  2 799. 4

  16

  GB/T 32151.47—2024

  表 C.3 饱和蒸汽热焓表 (续)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压力MPa

  温度℃

  焓

  kJ/kg

  0. 080

  93. 51

  2 666. 0

  5. 00

  263. 92

  2 792. 8

  0. 090

  96. 71

  2 671. 1

  6. 00

  275. 56

  2 783. 3

  0. 10

  99. 63

  2 675. 7

  7. 00

  285. 80

  2 771. 4

  0. 12

  104. 81

  2 683. 8

  8. 00

  294. 98

  2 757. 5

  0. 14

  109. 32

  2 690. 8

  9. 00

  303. 31

  2 741. 8

  0. 16

  113. 32

  2 696. 8

  10. 0

  310. 96

  2 724. 4

  0. 18

  116. 93

  2 702. 1

  11. 0

  318. 04

  2 705. 4

  0. 20

  120. 23

  2 706. 9

  12. 0

  324. 64

  2 684. 8

  0. 25

  127. 43

  2 717. 2

  13. 0

  330. 81

  2 662. 4

  0. 30

  133. 54

  2 725. 5

  14. 0

  336. 63

  2 638. 3

  0. 35

  138. 88

  2 732. 5

  15. 0

  342. 12

  2 611. 6

  0. 40

  143. 62

  2 738. 5

  16. 0

  347. 32

  2 582. 7

  0. 45

  147. 92

  2 743. 8

  17. 0

  352. 26

  2 550. 8

  0. 50

  151. 85

  2 748. 5

  18. 0

  356. 96

  2 514. 4

  0. 60

  158. 84

  2 756. 4

  19. 0

  361. 44

  2 470. 1

  0. 70

  164. 96

  2 762. 9

  20. 0

  365. 71

  2 413. 9

  0. 80

  170. 42

  2 768. 4

  21. 0

  369. 79

  2 340. 2

  0. 90

  175. 36

  2 773. 0

  22. 0

  373. 68

  2 192. 5

  表 C.4 过热蒸汽热焓表

  温度

  压力

  0. 01

  MPa

  0. 1

  MPa

  0. 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焓

  kJ/kg

  0 ℃

  0

  0. 1

  0. 5

  1

  3

  5

  7. 1

  10. 1

  14. 1

  20. 1

  25. 1

  30

  10 ℃

  42

  42. 1

  42. 5

  43

  44. 9

  46. 9

  48. 8

  51. 7

  55. 6

  61. 3

  66. 1

  70. 8

  20 ℃

  83. 9

  84

  84. 3

  84. 8

  86. 7

  88. 6

  90. 4

  93. 2

  97

  102. 5

  107. 1

  111. 7

  40 ℃

  167. 4

  167. 5

  167. 9

  168. 3

  170. 1

  171. 9

  173. 6

  176. 3

  179. 8

  185. 1

  189. 4

  193. 8

  60 ℃

  2 611. 3

  251. 2

  251. 2

  251. 9

  253. 6

  255. 3

  256. 9

  259. 4

  262. 8

  267. 8

  272

  276. 1

  80 ℃

  2 649. 3

  335

  335. 3

  335. 7

  337. 3

  338. 8

  340. 4

  342. 8

  346

  350. 8

  354. 8

  358. 7

  100 ℃

  2 687. 3

  2 676. 5

  419. 4

  419. 7

  421. 2

  422. 7

  424. 2

  426. 5

  429. 5

  434

  437. 8

  441. 6

  120 ℃

  2 725. 4

  2 716. 8

  503. 9

  504. 3

  505. 7

  507. 1

  508. 5

  510. 6

  513. 5

  517. 7

  521. 3

  524. 9

  17

  GB/T 32151.47—2024

  表 C.4 过热蒸汽热焓表 (续)

  温度

  压力

  0. 01

  MPa

  0. 1

  MPa

  0. 5

  MPa

  1

  MPa

  3

  MPa

  5

  MPa

  7

  MPa

  10

  MPa

  14

  MPa

  20

  MPa

  25

  MPa

  30

  MPa

  焓

  kJ/kg

  140 ℃

  2 763. 6

  2 756. 6

  589. 2

  589. 5

  590. 8

  592. 1

  593. 4

  595. 4

  598

  602

  605. 4

  603. 1

  160 ℃

  2 802

  2 767. 3

  2 767. 3

  675. 7

  676. 9

  678

  679. 2

  681

  683. 4

  687. 1

  690. 2

  693. 3

  180 ℃

  2 840. 6

  2 835. 7

  2 812. 1

  2 777. 3

  764. 1

  765. 2

  766. 2

  767. 8

  769. 9

  773. 1

  775. 9

  778. 7

  200 ℃

  2 879. 3

  2 875. 2

  2 855. 5

  2 827. 5

  853

  853. 8

  854. 6

  855. 9

  857. 7

  860. 4

  862. 8

  953. 1

  220 ℃

  2 918. 3

  2 914. 7

  2 898

  2 874. 9

  943. 9

  944. 4

  945. 0

  946

  947. 2

  949. 3

  951. 2

  953. 1

  240 ℃

  2 957. 4

  2 954. 3

  2 939. 9

  2 920. 5

  2 823

  1 037. 8

  1 038. 0

  1 038. 4

  1 039. 1

  1 040. 3

  1 041. 5

  1 024. 8

  260 ℃

  2 996. 8

  2 994. 1

  2 981. 5

  2 964. 8

  2 885. 5

  1 135

  1 134. 7

  1 134. 3

  1 134. 1

  1 134

  1 134. 3

  1 134. 8

  280 ℃

  3 036. 5

  3 034

  3 022. 9

  3 008. 3

  2 941. 8

  2 857

  1 236. 7

  1 235. 2

  1 233. 5

  1 231. 6

  1 230. 5

  1 229. 9

  300 ℃

  3 076. 3

  3 074. 1

  3 064. 2

  3 051. 3

  2 994. 2

  2 925. 4

  2 839. 2

  1 343. 7

  1 339. 5

  1 334. 6

  1 331. 5

  1 329

  350 ℃

  3 177

  3 175. 3

  3 167. 6

  3 157. 7

  3 115. 7

  3 069. 2

  3 017. 0

  2 924. 2

  2 753. 5

  1 648. 4

  1 626. 4

  1 611. 3

  400 ℃

  3 362. 52

  3 278

  3 217. 8

  3 264

  3 231. 6

  3 196. 9

  3 159. 7

  3 098. 5

  3 004

  2 820. 1

  2 583. 2

  2 159. 1

  420 ℃

  3 320. 96

  3 319. 68

  3 313. 8

  3 306. 6

  3 276. 9

  3 245. 4

  3 211. 0

  3 155. 98

  3 072. 72

  2 917. 02

  2 730. 76

  2 424. 7

  440 ℃

  3 362. 52

  3 361. 36

  3 355. 9

  3 349. 3

  3 321. 9

  3 293. 2

  3 262. 3

  3 213. 46

  3 141. 44

  3 013. 94

  2 878. 32

  2 690. 3

  450 ℃

  3 383. 3

  3 382. 2

  3 377. 1

  3 370. 7

  3 344. 4

  3 316. 8

  3 288. 0

  3 242. 2

  3 175. 8

  3 062. 4

  2 952. 1

  2 823. 1

  460 ℃

  3 404. 42

  3 403. 34

  3 398. 3

  3 392. 1

  3 366. 8

  3 340. 4

  3 312. 4

  3 268. 58

  3 205. 24

  3 097. 96

  2 994. 68

  2 875. 26

  480 ℃

  3 446. 66

  3 445. 62

  3 440. 9

  3 435. 1

  3 411. 6

  3 387. 2

  3 361. 3

  3 321. 34

  3 264. 12

  3 169. 08

  3 079. 84

  2 979. 58

  500 ℃

  3 488. 9

  3 487. 9

  3 483. 7

  3 478. 3

  3 456. 4

  3 433. 8

  3 410. 2

  3 374. 1

  3 323

  3 240. 2

  3 165

  3 083. 9

  520 ℃

  3 531. 82

  3 530. 9

  3 526. 9

  3 521. 86

  3 501. 28

  3 480. 12

  3 458. 6

  3 425. 1

  3 378. 4

  3 303. 7

  3 237

  3 166. 1

  540 ℃

  3 574. 74

  3 573. 9

  3 570. 1

  3 565. 42

  3 546. 16

  3 526. 44

  3 506. 4

  3 475. 4

  3 432. 6

  3 364. 6

  3 304. 7

  3 241. 7

  550 ℃

  3 593. 2

  3 595. 4

  3 591. 7

  3 587. 2

  3 568. 6

  3 549. 6

  3 530. 2

  3 500. 4

  3 459. 2

  3 394. 3

  3 337. 3

  3 277. 7

  560 ℃

  3 618

  3 617. 22

  3 613. 64

  3 609. 24

  3 591. 18

  3 572. 76

  3 554. 1

  3 525. 4

  3 485. 8

  3 423. 6

  3 369. 2

  3 312. 6

  580 ℃

  3 661. 6

  3 660. 86

  3 657. 52

  3 653. 32

  3 636. 34

  3 619. 08

  3 601. 6

  3 574. 9

  3 538. 2

  3 480. 9

  3 431. 2

  3 379. 8

  600 ℃

  3 705. 2

  3 704. 5

  3 701. 4

  3 697. 4

  3 681. 5

  3 665. 4

  3 649. 0

  3 624

  3 589. 8

  3 536. 9

  3 491. 2

  3 444. 2

  18

  GB/T 32151.47—2024

  附 录 D

  (规范性)

  非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的取值原则及证明文件

  D. 1 电力排放因子取值原则

  电力排放因子取值原则如下 :

  a) 自发自用的和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使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排放因子为零 ;

  b) 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 采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数据 ,如有更新 ,采用其最新发布的数值 。

  D.2 相关证明文件

  通过市场化交易购 入 使 用 的 非 化 石 能 源 电 力 消 费 量 , 即 以 交 易 方 式 购 买 并 实 际 执 行 、结 算 的 电量 ,应提供发电与用电双方签订的市场化交易合同 , 以及由省级及以上电力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结算凭证 ,或中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 。交易结算凭证应载明在核算与报告周期内的月度结算电量及其项目类型 、发电企业名称 、用电企业名称等 。绿色电力证书载明的内容应包括项 目名称 、项 目代码 、项目类型 、项目所在地 、电量生产日期等 。2023年 1 月 1 日之前投产的水电项目和核电可不提供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凭证 。

  自发自用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应提供每月电量统计原始记录 。

  19

  GB/T 32151. 47— 2024

  20

  附 录 E

  (资料性)

  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

  化纤生产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模板如下 。

  × × × ×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913939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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