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2025版)
前 言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其他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强化全过程消防质量监管和消防工程竣工验收的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工作的通知》(沪建质安〔2024〕161号)等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消防施工工作实际,组织有关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查验表。
本表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上海建科检验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上海市长宁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上海市普陀区建筑业管理中心
上海市松江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
上海建科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增徳防火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市浙安科技有限公司
编委会主任:李宜宏 金磊铭
编委会副主任:杨 波 沈 琼 李维涛 高月霞
主要起草人:杨 波 浦 昊 李 旻 朱 蕾 周 峰 陶 玲 高月霞 冯静慧
姚玉梅 曹晴烨 聂建保 史敏磊 张 征 于 琳 陈静怡 朱亿国
王 维 孙 珏 诸磊翔 焦玲玲 吴 帆 刘文逸 蔡维维 赵 杰
陈 隆 郭 猛 钱廷玉
主要审查人:阚 强 党 杰 寿炜炜 徐 扬 杨鸣华 崔晓强 马 哲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以下简称消防查验)是指建设工程组织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4〕3号)和《上海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23〕18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查验。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1.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3.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经消防查验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向本市建设管理部门或特定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建设管理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或备案时,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包括消防查验报告(含《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表》)。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查验,鼓励建设单位优先选择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查验。
建设单位在实施消防查验前,宜编制查验方案,查验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基本情况;
2.消防查验依据、项目和内容;
3.主要消防查验仪器、设备或工具;
4.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
5.消防查验实施步骤和阶段;
6.消防查验人员及分工。
消防查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查验应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或满足施工要求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特殊消防设计文件及专家评审意见(如有)、建筑高度大于250m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加强性措施专题研究论证文件(如有)等开展;
2.现场查验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和系统功能的,应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3.各系统组件、设备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系统完整性检查及系统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消防查验;
4.消防查验宜结合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的顺序依次、逐级进行;
5.发现不合格项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组织复查。
七、消防产品、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八、消防查验还应符合现行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G/TJ 08-2177的相关规定。
填表说明
本消防查验表是建设单位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前提,同时也是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现场评定的重要依据。
要求手工填写(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填写),内容真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不得有涂抹。
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涉及的查验项目应根据查验数量的要求开展检测,并在“查验位置”一栏中准确记录,“查验项目”结论的判定应有检查记录作为依据,方可得出,填写时应将查验项目必要的测量数据、资料核查情况等详细信息写入“查验情况”栏或相对应的附表(附表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
查验方法说明: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坡度、时间、声压级、压力、流量等可测量的指标要求的内容,可使用专业仪器设备测量或对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核查的方式进行。其他内容主要通过现场检查或对照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核查的方式进行。测量的数据与设计图纸标示的数值误差应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应不超过5%,且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相关资料一般指: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需具备相应的影像资料)、消防设施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等。
化工、轨道交通、隧道等特殊类建筑可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在本文件的基础上调整查验的内容。
建设工程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类别
(新建 (扩建 (改建 (装饰装修
工程范围
(建筑群 (单体建筑 (单体建筑局部 (其他情形
单体建筑1
单体建筑名称
单体建筑耐火等级
级(地上地下耐火等级不一致时:地上: 级;地下: 级)
占地面积
㎡
使用性质
功能用途
火灾危险性
(工业建筑)
(甲 (乙 (丙 (丁 (戊
地上建筑面积
㎡
建筑消防高度
m
层数
地上
层
地下建筑面积
㎡
埋深
m
地下
层
是否有装饰装修
(是 (否
装修范围
是否有建筑保温
(是 (否
装修部位
(顶棚 (地面 (墙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高层建筑是否设有裙房
(有(裙房地上: 层;裙房建筑消防高度: m) (不涉及
单体建筑2
单体建筑名称
单体建筑耐火等级
级(地上地下耐火等级不一致时:地上: 级;地下: 级)
占地面积
㎡
使用性质
功能用途
火灾危险性
(工业建筑)
(甲 (乙 (丙 (丁 (戊
地上建筑面积
㎡
建筑消防高度
m
层数
地上
层
地下建筑面积
㎡
埋深
m
地下
层
是否有装饰装修
(是 (否
装修范围
是否有建筑保温
(是 (否
装修部位
(顶棚 (地面 (墙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高层建筑是否设有裙房
(有(裙房地上: 层;裙房建筑消防高度: m) (不涉及
单体建筑3
单体建筑名称
单体建筑耐火等级
级(地上地下耐火等级不一致时:地上: 级;地下: 级)
占地面积
㎡
使用性质
功能用途
火灾危险性
(工业建筑)
(甲 (乙 (丙 (丁 (戊
地上建筑面积
㎡
建筑消防高度
m
层数
地上
层
地下建筑面积
㎡
埋深
m
地下
层
是否有装饰装修
(是 (否
装修范围
是否有建筑保温
(是 (否
装修部位
(顶棚 (地面 (墙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高层建筑是否设有裙房
(有(裙房地上: 层;裙房建筑消防高度: m) (不涉及
注:建设工程涉及多个单体建筑时,应根据建筑单体数量加行,单体建筑参数相同时,可合并填写,并在“单体建筑名称”中明确。
序号
子分部工程名称
查验结论
查验负责人
1
建筑防火(含防火封堵)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2
结构防火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3
建筑装饰装修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4
消防给水和水灭火系统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5
防排烟系统及通风、空调系统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6
建筑电气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8
电梯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9
其他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10
灭火器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消防查验结论
(合格 (不合格
注:建设工程涉及查验表中未列出的内容时可根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自行添加。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如有)(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专业分包单位(如有)(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其它
消防查验技术服务机构(如有)(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消防施工过程咨询技术服务机构(如有)(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表1 建筑防火(含防火封堵)查验记录
分项工程
查验内容
查验方法
查验数量
查验位置/对象
查验情况
1.1建筑基本情况与耐火等级
查验建筑使用性质、功能用途、建筑规模(建筑面积、消防高度、埋深、层数)、建筑分类(工业建筑含火灾危险性分类)及适用的标准。
对照规划许可证和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注:消防高度数据可参考“多测合一”报告。
全数查验
—
( 与规划、设计要求一致
( 与规划、设计要求不一致
查验建筑的耐火等级。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资料。
全数查验
—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2总平面布局
查验建筑与周围相邻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注:防火间距数据可参考“多测合一”报告。
全数查验
—
防火间距(东): m 防火间距(南): m
防火间距(西): m
防火间距(北): m
注:如单体较多,可附表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消防救援口:
1.查验消防救援口的形式、设置位置及标识;
2.查验消防救援口是否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是否选用安全玻璃;
3.查验消防救援口的尺寸(净高度、净宽度、下沿距地高度)。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抽查10%的楼层(抽中的楼层全数查验),但不应少于3层,少于3层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部位应考虑主楼、裙房等不同区域。
—
( 已填写附表1-1《消防救援口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消防车道:
1.查验消防车道的设置位置和形式、净空高度、净宽度、转弯半径等;
2.查验消防车道与建筑之间是否设置妨碍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雨棚等障碍物;
3.查验消防车道与市政道路接口情况;
4.查验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5.查验消防车道坡度、承载力、回车场等的设置;
6.查验消防车道是否为硬质铺装。
注:消防车道的承载力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核查消防车道承载力设计文件和施工、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注:消防车道转弯半径数据可参考“多测合一”报告。
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2《消防车道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消防登高操作场地:
1.查验是否有影响消防登高救援的裙房及树木、架空管线、雨棚等障碍物和车库出入口;
2.查验登髙操作场地设置位置、长度、宽度、坡度;
3.查验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外墙的距离;
4.查验建筑与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的范围内是否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和方便通达消防电梯的入口;
5.查验登高操作场地与消防车道的连通情况;
6.查验登高操作场地是否为硬质铺装;
7.查验登高操作场地的承载力及其下方的建筑结构、管道和暗沟等的设置情况。
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的承载力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仪器检查,核查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承载力施工、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3《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3防火分区
查验防火分区的位置和面积。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每栋单体抽查不少于总数量10%的防火分区,但不应少于3个,少于3个的全数查验。
注:抽查的防火分区应兼顾地上、地下以及不同功能类型的防火分区。
( 合格
( 不合格
1.4防火墙
防火墙:
1.查验防火墙的设置位置、构造、耐火性能;
2.查验防火墙上的防火封堵情况;
3.查验防火墙上管道穿越情况;
4.查验高层厂房(仓库)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50h时,防火墙是否高出屋面0.5m以上;
5.查验防火墙设置在转角处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
注:1.防火墙的耐火性能、防火封堵涉及施工过程及隐蔽工程验收;
2.防火墙一般由不燃材料现浇或砌筑方式构筑,不得用轻质防火墙代替实体墙。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每栋单体抽查不少于总数量10%防火分区内的防火墙,但抽查的防火分区不应少于3个,少于3个的全数查验。
注:抽查的防火墙应兼顾有不同设计要求的部位。
—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有 (无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防火挑檐、隔板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燃烧性能证明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每栋单体抽查不少于总数量的10%,但不应少于3处,小于3处的全数查验。
□防火挑檐
□隔板
燃烧性能证明文件
(有 (无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建筑外墙上、下层之间防火分隔措施,窗间墙、窗槛墙、玻璃幕墙等防火分隔措施和防火封堵。
注:层间防火封堵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核查封堵材料的耐火极限证明文件、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每栋单体抽查不少于10%的楼层(抽中的楼层全数查验),但不应少于3层,少于3层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部位应考虑主楼、裙房等不同区域。
□建筑外墙上、下层之间
□窗间墙
□窗槛墙
□玻璃幕墙
耐火极限证明文件
(有 (无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有 (无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卷帘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
核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对照国家标准《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2014附录C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附录D工程验收记录。
全数查验
□防火门
□防火窗
□防火卷帘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有 (无
进场检验记录
(有 (无
施工过程记录
(有 (无
质量验收记录
(有 (无
( 符合
( 不符合
( 不涉及
防火门:
1.查验防火门的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
2.查验防火门的安装质量;
3.查验防火门的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
4.查验常闭防火门闭门器及双扇和多扇防火门顺序器的安装情况;
5.查验常闭防火门的自行关闭功能,双扇防火门能否按顺序自行关闭;
5.查验钢质防火门门框内水泥砂浆充填情况。
注:门框内水泥砂浆填充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操作检查,核查水泥砂浆填充隐蔽工程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分别抽查不少于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20樘,少于20樘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消防产品应兼顾每栋单体和不同产品类型。
—
( 已填写附表1-4《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查验记录》
常开防火门:
常开防火门除了上述查验内容外,还应查验现场手动控制功能、联动控制功能和信号反馈功能。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在火灾或紧急疏散状态下,出入口控制装置应处于开启状态。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防火窗:
1.查验防火窗的设置位置、类型、开启方式;
2.查验防火窗的安装质量;
3.查验防火窗的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
4.查验钢质防火窗窗框内水泥砂浆充填情况。
注:窗框内水泥砂浆填充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操作检查,核查水泥砂浆填充隐蔽工程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
分别抽查不少于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20樘,少于20樘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消防产品应兼顾每栋单体和不同产品类型。
—
( 已填写附表1-4《防火门、防火窗工程质量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建筑外窗(耐火窗)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安装位置、类型。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
分别抽查不少于总数量的3%,但不应少于10樘,少于10樘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消防产品应兼顾每栋单体和不同产品类型。
—
( 已填写附表1-5《有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建筑外窗质量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防火卷帘:
1.查验防火卷帘的设置位置、类型、耐火极限、宽度;
2.查验防火卷帘的安装质量、永久性标牌的设置情况;
3.查验防火卷帘的控制器和手动按钮盒的位置、安装质量和上升、下降、停止等标识;
4.查验防火卷帘的手动拉链、温控释放装置的设置情况;
5.查验防火卷帘的系统功能,包括:防火卷帘手动拉链功能、自动控制功能、手动控制功能、自重下降功能及信号反馈功能。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抽查不少于总数量的5%,但不应少于10樘,少于10樘的全数查验。
注:查验的防火卷帘应兼顾每栋单体和防火卷帘的不同使用部位及用途。
—
( 已填写附表1-6《防火卷帘工程质量查验记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防火卷帘:
查验防火卷帘上部、周围缝隙的防火封堵措施。
注:防火卷帘上部、周围缝隙的防火封堵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操作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及封堵材料的合格证明文件。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除了上述查验内容外,还应查验防火卷帘专用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设置情况及联动控制方式。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操作检查。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6中庭、有顶步行街、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火
中庭:
查验中庭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措施、中庭的排烟设施。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中庭首层、中庭其他任一楼层。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有顶步行街:
查验有顶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防火分隔设施、消防设施。
注: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7《有顶步行街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下沉式广场:
查验下沉式广场的安全疏散设施、净面积。
注: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全数查验
—
净面积: ㎡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防火隔间:
查验防火隔间的建筑面积、防火门的设置、防火分隔措施、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注:防火分隔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核查防火隔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耐火极限证明文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
全数查验
—
防火隔间面积: ㎡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避难走道:
查验避难走道、避难走道防烟前室的设置、疏散净宽度、安全疏散距离。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全数查验
—
避难走道长度: m
避难走道净宽度: m
防烟前室面积: ㎡
注:查验结果为最不利处数据。
避难走道:
1.查验避难走道的防火分隔措施;
2.查验避难走道的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
注:防火分隔措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核查防火隔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耐火极限证明文件、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证明文件。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燃烧性能证明文件
(有 (无
避难走道:
1.查验避难走道的消火栓、应急照明、防烟设施、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等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
2.查验避难走道防烟前室的使用面积、避难走道防火门的设置。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合格
(不合格
(不涉及
1.7竖井、管线防火
电缆井、管道井、排气道及污衣井、布草井、物流传送:
1.查验电缆井、管道井、排气道及其他竖向井道是否独立设置;
2.查验管井使用功能、设置位置和检查门的设置;
3.查验井壁的耐火极限情况;
4.查验污衣井、布草井、物流传送带等的防火分隔措施;
注:管道井的防火分隔设施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每种类型的竖井抽查不少于10%的楼层,但不应少于3层,小于等于3层的全数查验。
□电缆井
□管道井
□排气道
□污衣井
□布草井
□物流传送带
(其他
( 已填写附表1-8《竖井查验记录》
1.8防火封堵
查验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的井壁以及在每层楼板处防火封堵情况。
注: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每种类型的竖井抽查不少于10%的楼层,但不应少于3层,小于等于3层的全数查验。
□电缆井
楼层:
□管道井
楼层: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防火封堵:
1.查验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的防火封堵措施;
2.查验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内电缆、电线、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的穿越情况、防火保护和封堵措施;
3.查验建筑缝隙、贯穿孔口防火封堵材料选型、构造做法等。
注: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分项工程1.3所抽中防火分区内不少于5处,少于5处时全部查验。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防烟、排烟、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线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等处的防火封堵及防火保护措施。
注: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分项工程1.3所抽中防火分区内不少于5处,少于5处时全部查验。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防火封堵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有 (无
防火保护情况: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9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
1.查验防烟分区面积和长度(主要查验走道长度);
2.查验防烟分区的形式及完整性。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1.3所抽中防火分区内至少抽查一个防烟分区。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查验挡烟垂壁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施工过程记录、质量验收记录;
核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对照国家标准《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 51251-2017附录D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附录E防烟、排烟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全数查验。
□固定挡烟垂壁
□活动挡烟垂壁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有 (无
进场检验记录
(有 (无
施工过程记录
(有 (无
质量验收记录
(有 (无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挡烟垂壁:
1.查验挡烟垂壁的设置形式、位置、铭牌、宽度、安装高度、安装质量;
2.查验两块或两块以上连续性挡烟垂壁之间搭接情况。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所抽中的防烟分区内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9《挡烟垂壁工程质量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活动挡烟垂壁:
除了上述查验内容外,还应查验:
1.活动挡烟垂壁与建筑结构(柱或墙)面的缝隙距离;
2.活动式挡烟垂壁的手动、自动控制功能和信号反馈功能情况。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操作检查。
不少于总数量的5%,但不应少于10樘,少于10樘的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9《挡烟垂壁工程质量查验记录》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10应急排烟窗、应急排烟排热设施
查验应急排烟窗、应急排烟排热设施设置及功能。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操作检查。
抽查系统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处,少于10处的全数检查。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1.11安全疏散与避难
安全出口:
查验安全出口的设置形式、位置和数量。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全数查验
□直通室外安全区域(符合疏散要求的室外地面、下沉广场、屋面、平台、天桥等)的出口
□符合规范要求的疏散楼梯间的楼层入口(前室的楼层入口)
□室外疏散楼梯的楼层入口
□通向避难走道前室或避难间的入口
□进入相邻防火分区的入口
( 已填写附表1-10《安全出口查验记录》
安全出口:
查验安全出口的疏散宽度。
对照设计文件,尺量检查。
注:涉及疏散楼梯的疏散宽度,取最不利点处。
安全出口疏散宽度的查验数量应确保覆盖不同类型和宽度的安全出口,每种类型和宽度不少于3个,少于3个的全数查验。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室内疏散楼梯:
1.查验楼梯间在首层是否直通室外;
2.查验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间或前室与相邻区域的防火分隔;
3.查验地下室、半地下室与地上层共用楼梯间的防火分隔;
4.查验楼梯间首层、周边门窗孔洞之间防火分隔和封堵情况。
注:防火分隔和防火封堵的检查涉及隐蔽工程验收。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核查防火隔墙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含相应的影像资料)及耐火极限证明文件。
全数查验
—
( 已填写附表1-11《室内疏散楼梯及前室查验记录》
室内疏散楼梯:
查验前室(含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下同)短边尺寸及使用面积。
对照设计文件,尺量检查。
每部楼梯间查验10%楼层的前室,但不少于3层,小于等于3层的全数查验。
室内疏散楼梯:
查验楼梯间、前室内管道穿越情况。
对照设计文件,观察检查。
所抽中的楼梯间、前室应全数查验。
( 合格
( 不合格
( 不涉及
室外疏散楼梯:
1.查验室外疏散楼梯的设置位置、宽度、倾斜角度、耐火极限、防火分隔措施等;
2.楼梯周围2m内的墙面上是否设置门、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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