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524-2026 公路原生植被保护利用技术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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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3.080.01 CCS P 66
DB63
青海 省地 方标 准
DB63/T 2524-2026
公路建设原生植被利用技术规范
2026-01-09 发布
2026-02-10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要求 2
5 植被(草皮)保护 2
6 植被(草皮)利用恢复 3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标准化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交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青海省湟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青海省果洛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青海省兴利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青海职业技术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祁文、周存秀、张学强、潘翠柳、郑荣宝、高庆鹏、马建珍、路浩然、崔建、韩小龙、吴松磊、朱小宁、徐寅东、石守帮、曹有亭、冶君。
本文件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实施。
I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建设原生植被保护利用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植被(草皮)保护及植被(草皮)利用恢复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建设原生植被(草皮)的保护与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5107 表土剥离及其再利用技术要求
CJ/T 340 绿化种植土壤
LY/T 1225 森林土壤颗粒组成 (机械组成)的测定
LY/T 1237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LY/T 3398 草原等级评定技术规程
NY/T 1121.6 土壤检测第 6 部分: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T/CHTS 10189 青藏高原公路建设草本植被与表土保护利用指南
DB63/T 391 人工草地建植技术规范
DB63/T 602 青海草地早熟禾种植技术规程
DB63/T 880 同德小花碱茅栽培技术规程
DB63/T 934 青海冷地早熟禾栽培技术规程
DB63/T 1332 青海中华羊茅栽培技术规范
DB63/T 1541 同德贫花鹅观草栽培技术规范
DB63/T 1916 针叶树种大规格苗木移植培育技术规范
DB63/T 1973 同德短芒披碱草栽培及利用技术规范
DB63/T 2018 大颖草栽培技术规程
DB63/T 2355 青海扁茎早熟禾栽培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草皮块
剥离由原生草本植物的根系与土壤而形成的草根、草茎及粘连土壤组成的块状植被层。
3.2
1
草皮保护分级
根据植被覆盖度、植物群落种类等划分的草皮保护级别。
4 总体要求
4.1 植被恢复利用中应降低对公路沿线原生植被生态系统的影响,遵循“保护草地资源、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土地荒漠化、维护生物多样性”原则。
4.2 前期规划中应进行全面的生态评估,识别受影响的植被类型;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植被保护方案。
4.3 施工中应采取保护措施,限定施工区域,不准许破坏公路工程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草地。
4.4 施工完成后应定期对植被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害生物,并采取灌溉和施肥措施,促进植被生长。
4.5 木本类植被保护方案按照 GB/T 45107 及 DB63/T 1916 执行。
4.6 草皮移植宜优先考虑路基边坡区域。
5 植被(草皮)保护
5.1 一般规定
5.1.1 植被与表土的保护采用一体化规划,草皮无法成片剥离时按 GB/T 45107 执行。
5.1.2 根据表土分类保护区类型、区域草皮剥离面积及计划回铺草皮的下垫土厚度、边坡土壤回填厚度等计算表土剥离的厚度和移植面积。
5.1.3 根据环境因子与植被类型对表土进行现场调查与取样,按 LY/T 1225、LY/T 1237、NY/T 1121.6规定对土壤养分进行检测。
5.2 利用级别及分类
5.2.1 根据自然植被类型与植被覆盖度划定草皮保护级别。
5.2.2 根据 LY/T 3398、T/CHTS 10189 中植被盖度草皮利用,需剥离保护区域分类如下:
a) 一类区中的原生植被(草皮);
b) 二类区中的原生植被(草皮)。
5.3 保护要素确定
5.3.1 草皮保护面积按公式(1)计算:
PS = PS1 × CR1 + PS2 × CR2 ············· (1)
式中:
PS——草皮保护面积,单位为 m2;
PS1——走廊带宽度范围内草皮保护级别一类区面积,单位为m2;
CR1——走廊带宽度范围内草皮保护级别一类区平均植被覆盖度,单位为%;
PS2 ——走廊带宽度范围内草皮保护级别二类区面积,单位为m2;
CR2——走廊带宽度范围内草皮保护级别二类区平均植被覆盖度,单位为%。
5.3.2 植被恢复面积按公式(2)计算:
RS = RS1 + RS2 __ PMS ··············· (2)
2
RS——植被恢复面积,单位为m2;
RS1——走廊带宽度范围内植被可恢复级别一类区面积,单位为m2;
RS2——走廊带宽度范围内植被可恢复级别二类区面积,单位为m2;
PMS——路面面积,单位为m2。
5.3.3 草皮扩繁系数按公式(3)计算:
EXr ················· (3)
EXr——草皮扩繁系数;
RSi——各施工区草皮恢复面积,单位为m2;
PSi——各施工区草皮保护面积,单位为m2。
5.3.4 植草皮调运量按公式(4)计算:
Ti = ················· (4)
Ti——各施工区草皮调入量,单位为m2;
RSi——各施工区植被恢复面积,单位为m2;
5.4 剥离
应采用混合剥离方式,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
5.5 堆放
根据剥离与利用时间间隔,选择堆放方式:
a) 剥离后即用:应集中堆放;
b) 剥离后 3 个月内利用:应分层堆放;
c) 剥离后 3 个月以上利用:应利用骨架支撑堆放,每层骨架先铺土层再放置草皮块,骨架可采用钢筋、格栅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
5.6 养护
堆体表面采用遮阳网、无纺布或纤维毯等进行覆盖,并定期洒水,确保土壤湿润及草皮根系活性。
6 植被(草皮)利用恢复
6.1 一般规定
6.1.1 草皮应在剥离区环境因子同等级及以上区域内调配利用,不准许跨区域利用。
6.1.2 剥离的表土应根据草皮剥离保护区所需量调配利用。
6.1.3 表土回覆利用时,播种时间宜为每年 5~6 月份,播种量符合表 1 规定,混播各牧草间的比例按照 DB63/T 391 规定执行。
3
6.1.4 草皮利用移植的质量评定按 LY/T 3398 规定执行。
表1 播种量及时间
草种组合
单播种量(kg/hm2)
备注
青海草地早熟禾
青海冷地早熟禾
扁茎早熟禾同德小花碱茅
青海中华羊茅
按照 DB63/T 602 规定执行
混播时,根据混播牧草间的比
例确定播量
按照 DB63/T 934 规定执行
按照 DB63/T 2355 规定执行
按照 DB63/T 880 规定执行
按照 DB63/T 1332 规定执行
同德短芒披碱草
按照 DB63/T 1973 规定执行
大颖草
同德贫花鹅观草
按照 DB63/T 2018 规定执行
按照 DB63/T 1541 规定执行
6.2 表土改良
表土改良应符合 CJ/T 340、T/CHTS 10189 规定。
6.3 草皮移植
6.3.1 草皮移植形式
草皮移植形式如下:
a) 满铺式:将草皮块紧密镶嵌移植于整个坡面上;
b) 间铺式:将草皮块分散移植于坡面上,并在草皮块间撒播草籽,具体按 6.1.3 执行。
6.3.2 草皮移植工艺
6.3.2.1 移植草皮前先润湿坡面,再回填 5 cm~10 cm 土层,且拍实,最后洒水湿润。
6.3.2.2 对于满铺式草皮移植方式,移植草皮块铺满坡面,并与下层土紧密结合。
6.3.2.3 对于间铺式移植方式,优先采用棋盘式、格栅式和井字格等布置方式:
a) 棋盘式移植:在路基左右侧、路肩位置、坡脚位置各移植草块带,并在围合区域内随机点缀移植草皮块,草块带两侧及草皮块间空隙填充种植土,使土表略低于草皮块表面,再在未铺草皮块的土表撒播本省当家草种,耙平拍实;
b) 井字格移植:宜适当抬高土路肩高度,移植拦水草皮带,在坡面上采用井字格布置草皮带以层层拦截坡面径流,坡脚移植拦水草皮带,坡面间隔设置草皮排水沟;
c) 格栅式移植:宜采用草皮块沿坡面等高线平行移植形成草皮带,草皮带间回填种植土并撒播本省当家草种。
6.3.2.4 风蚀为主、水蚀较弱坡面宜采用棋盘式、格栅式;水蚀为主、风蚀较弱坡面宜采用井字格、格栅式。
6.3.2.5 草皮移植后应覆盖可降解无纺布和植被纤维毯等养护措施,并适时洒水,保持土壤湿度。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