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259-2024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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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DB
DB63/T 2259-2024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2024-02-05 发布 2024-05-05 实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DB63/T 2259-2024
主编单位: 西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青 海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青 海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实施日期: 2 0 2 4 年 0 5 月 0 5 日
青海省地方标准公告
2024 年第 2 号
(总第 449 号)
关于批准发布《青海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
等七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公告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青海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高原地区低碳建筑技术导则》《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青海省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青海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程》《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青海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七项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以公布。
附件: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 2 月 5 日
附件:
批准发布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实施日期
归口部门
1
DB63/T
2260-2024
青海省智慧工地建设标准
—
2024 年
5 月 5 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
DB63/T
2261-2024
高原地区低碳建筑技术导则
—
3
DB63/T
2259-2024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
4
DB63/T
1175-2024
青海省城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DB63/T
1175-2012
5
DB63/T
1307-2024
青海省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规程
DB63/T
1307-2014
6
DB63/T
1382-2024
青海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DB63/T
1382-2015
7
DB63/T
1608-2024
青海省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范
DB63/T
1608-2017
前 言
为深入落实“一优两高”战略,全面实现“六个现代化 ”新青海建设,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步伐,提升城镇功能品质,促进各地城镇风貌改善和提升工作,完善城镇风貌规划编制体系,规范各地城镇风貌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标准和青海省现行的有关技术规定,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4.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内容;5.分区引导;6.成果要求。
请注意本导则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导则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导则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西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西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 37 号青海国际商务大厦 4 楼,邮编:810000,联系电话:0971-4113000)。
主 编 单 位 : 西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主要编制人员 : 赵晓亮 马生成 党海生 王文方 张烜玮
郭昱汝 井发娜 马孜钰 刘 珊 解安婷
主要审查人员 : 刘延存 王亚峰 刘秀敏 张克雪 吕云英
林忠良 马 彬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3
3.1 编制要求 3
3.2 编制技术路线 4
4 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内容 5
4.1 一般规定 5
4.2 现状研究 5
4.3 规划管控 6
4.4 设计引导 7
4.5 实施保障 8
5 分区引导 9
5.1 总体要求 9
5.2 河湟谷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9
5.3 柴达木盆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0
5.4 环湖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0
5.5 青南三州和祁连山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11
6 成果要求 12
6.1 一般规定 12
6.2 规划文本 12
6.3 规划图件 12
6.4 研究报告 12
附录 A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分区内容 14
附录 B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研究报告、文本框架参考内容 19
附录 C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图件参考内容 35
本导则用词说明 38
引用标准名录 39
条文说明 40
1 总则
1.0.1 为进一步规范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工作,促进各地城镇风貌改善和提升工作,完善城镇风貌规划编制体系,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工作。
1.0.3 规划期限应与同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1.0.4 规划编制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彰显时代特征,保护自然环境、节约集约用地、传承历史文化、凸显地域特色、提升城镇魅力的原则。
1.0.5 规划编制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导则外, 尚应符合国家、青海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 高原美丽城镇
凸显高原特色、高质量规划建设管理的生态优美、设施完善、服务均衡、安全韧性、风貌鲜明、绿色宜居、经济活力的可持续发展城镇。
2.0.2 重点片区
作为城镇发展的核心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区域,能够在城镇发展中促进经济的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辐射带动城镇其他片区发展的地段。
2.0.3 典型片区
城镇中能够体现建筑风格、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特征的区域,在城镇风貌规划中具有导向性作用,具备地域文化特色和历史研究价值的地段。
2
3 编制要求和技术路线
3.1 编制要求
3.1.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在社会、经济、文化、生态等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立足于城镇全域风貌要素,顺应自然山水格局和城镇发展规律,对本土具有代表性的风貌特色元素进行提炼创新,并对承载其风貌特征的空间环境进行整体规划,控制和引导城镇整体形象塑造。
3.1.2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在遵循上位规划的基础上,与相关规划内容衔接,同时不得违反法定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3.1.3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在现状调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本地域城镇风貌规划的侧重点进行预判,拟定规划总体思路及编制重点,进行整体风貌特色管控和塑造,提出规划控制管理措施、策划近期建设项目。
3.1.4 规划内容包含风貌总体定位、风貌片区控制引导、风貌廊道的控制引导及风貌节点打造设计等,主要体现在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城镇山水空间格局、强化城镇与山水环境的有机联系、塑造城镇特色等方面。
3.1.5 规划编制过程中,应积极鼓励和促进公众参与。通过公众宣传、咨询和讨论活动等多种形式,使公众了解规划编制的目的、内容、进展和成果。
3.1.6 规划编制完成后组织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领域社会公众代表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1.7 通过报刊、 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公布规划成果,充分听取公众意见,规划公示时间不少于 30 日。
3
3.2 编制技术路线
3.2.1 编制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符合图 3.2. 1 规划编制技术路径的规定。
图 3.2.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路径图
4
4 城镇风貌规划编制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以对城镇现状研究和城镇发展的深入理解为基础,编制具有系统性的规划方案。
4.1.2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从现状研究、规划管控、设计引导和实施保障四个方面进行编制。
4.2 现状研究
4.2.1 区位分析应明确该城镇在青海省风貌分区中的地理位置、明确城镇规模等级以及有必要但不限于城镇人口、城镇发展水平等所需要明确的内容。
4.2.2 为确保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应与上位和本级已有相关规划衔接。
4.2.3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现状分析宜通过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城镇发展肌理、城镇风貌综合分析等内容展开。
1 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分析宜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对城镇扩张、土地利用、功能布局、交通发展等深入研究,分析城镇空间格局演变的规律和影响因素,为城镇风貌规划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2 城镇发展肌理分析宜采用综合性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对城镇自然环境、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深入研究。
5
3 城镇风貌综合分析内容主要包括风貌要素分析、轴廊带分析和典型片区分析。
1)城镇风貌要素提炼宜通过分析城镇发展过程中已形成或已规划确定的建筑群体的空间形态、天际线轮廓、基调色彩、材料,以及主要功能片区、城镇路网、街区、滨水地区、山前地区以及其能够集中体现和塑造城镇文化、风貌特色、具有特殊价值地区的标志性建筑或建筑群体的风格、体量、色彩、材料等。
2)风貌轴廊带分析可根据城镇空间要素的构成,着重分析“山边”“水边”和“路边” ,明确构成城镇风貌轴廊带的景观载体要素、辐射范围和衍生方向。
3)典型片区风貌分析可根据城镇片区主导功能不同对其片区内部的建筑、道路、绿化、水系、广场、景观小品及公共空间等要素内容进行风貌分析。
4.2.4 自然特色资源研究应从城镇自然要素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准确把握能够凸显城镇高原属性和地域特色的自然底色。
4.2.5 文化特色资源研究应明确该城镇不同片区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等,认识文化生活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提炼城镇风貌的地域特色资源。
4.3 规划管控
4.3.1 城镇风貌规划应明确规划总体思路与编制重点,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规划作用、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及规划目标等内容。
4.3.2 规划理念应具备完整和严谨的理论支撑,宜通过系统、 自然、生态、地域、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提出。
6
4.3.3 风貌总体定位应特色鲜明、主题突出、概括准确、简明扼要,宜通过城镇空间形态特征分析、风貌资源和风貌表达能力评价,以前瞻性的视角提出风貌总体定位。
4.3.4 风貌结构体系应从城镇风貌分区、风貌轴带、风貌节点等方面进行规划设计,明确风貌结构体系景观要素的构成。
1 风貌分区应衔接已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按照城镇功能分区与用地布局规划要求,明确城镇用地功能对风貌的影响,结合风貌资源、历史人文、自然生态等合理划分城镇风貌分区,并提出风貌分区特色控制与引导原则要求,应明确分区四至范围,风貌区内包含的风貌要素组成、主题内容等。
2 风貌轴带可根据城镇空间要素的构成,着重打造“山边”“水边”和“路边” ,应明确风貌带承载媒介,风貌带衍生方向,各风貌带的主次关系,风貌带的线性辐射范围及风带规划设计内容。
3 风貌节点应从历史性节点、标志性节点、交通性节点、特性区开口节点等方面打造,明确各节点主题内容,所含风貌要素,明确风貌节点规划设计内容。
4.4 设计引导
4.4.1 应从城镇重点片区、空间风貌要素及其他风貌要素方面进行规划设计引导。
4.4.2 重点片区风貌规划引导应按照城镇不同片区主导功能进行分类设计,宜按照城镇不同功能明确不同片区所承担的城镇功能、风貌要素的构成、规划设计的内容等。
4.4.3 空间风貌要素规划引导应从建筑、绿化、水系、街道、广场等方面
7
进行规划设计,明确规划要素的指标内容。
4.4.4 其他风貌要素规划引导主要包括城镇色彩规划引导、夜间照明规划引导、标识系统规划引导、街道家具规划引导和建筑第五立面规划引导等内容。
4.5 实施保障
4.5.1 规划应按照本导则所规定的内容,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建设项目库,建立规划监督评估及多部门协调机制。
4.5.2 为提高城镇风貌规划实施质量,应严格履行规划编制程序,加强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管理,可制定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管理办法。
8
5 分区引导
5.1 总体要求
5.1.1 为顺应自然特色及体现地域特点,本导则将青海省城镇按照河湟谷地、柴达木盆地、环湖地区、青南三州和祁连山地区进行划分。分区城镇名单见附录 A。
5.1.2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应在满足本导则规定的风貌规划内容基础上,结合城镇特点落实在分区风貌规划的控导要求。
5.2 河湟谷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5.2.1 河湟谷地城镇风貌应结合城镇自然山水景观要素和人工建筑景观要素,准确把握城镇风貌总体定位,突出河湟谷地城镇多元文化交织、城镇沿湟水、黄河谷地带状分布等特点。
5.2.2 建筑风貌控制应注重融入农耕文化、历史人文等元素体现地域特色;同时,注重建筑尺度和细部设计,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密度,不应遮挡山脊,确保建筑风貌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5.2.3 景观风貌控制应注重保护和利用河流、山体等自然景观资源,加强山景视线规划和滨水空间设计;同时,注重景观节点的设置和视线通廊的控制,以增强城镇景观的特色和吸引力。
5.2.4 街道风貌控制应注重历史文化与现代城镇融合理念打造街巷空间,宜将河湟人文色彩融入街道家具设计中,提升整体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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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柴达木盆地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5.3.1 柴达木盆地城镇风貌应充分利用地区民族文化资源和自然风貌基础,增强城镇文化主题,以“高原绿洲”的城镇设计概念确定风貌总体定位。
5.3.2 建筑风貌控制应注重地域环境和气候特点等因素,建筑外形宜采用简约形态,建筑色彩宜采用低明度、暖色调的色系,减少风沙和太阳辐射的影响;同时,注重建筑的风格、色彩、材料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形成和谐统一的建筑风貌。
5.3.3 景观风貌控制应注重城镇绿地系统的规划设计,提高城镇绿化率,宜采用适应当地气候的植被;同时,注重视线通廊的打造,增强景观的互动性和共享性,提升城镇的整体品质。
5.3.4 街道风貌控制应注重街道的视觉效果,宜灵活采用建筑退界的尺度,提升街道整体的连续性和空间感。
5.4 环湖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5.4.1 环湖地区城镇风貌应注重生态保护,凸显高原湖泊特色,结合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特色等要素准确把握风貌总体定位。
5.4.2 建筑风貌控制应注重功能适应性,宜采用地域性强的建筑材料和建筑风格;同时,注重控制建筑高度,优化城镇天际线。
5.4.3 景观风貌控制应注重整体协调性和景观连续性, 以湖泊、河流、山峦等自然景观打造观赏视廊, 以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打造交流视廊。
5.4.4 街道风貌控制应注重街巷的围合感,道路不宜过宽;两侧建筑立面可采用民族文化符号进行修饰,整体效果应做到简约、统一。
10
5.5 青南三州和祁连山地区城镇风貌控导要求
5.5.1 青南三州和祁连山地区城镇风貌以“小而美、小而特、小而精”的城镇设计概念确定风貌总体定位。注重以现有景观要素作为基础,打造具有地域特色、高原属性的风貌特点。
5.5.2 建筑风貌控制应与当地山川风貌相协调,宜以低、多层建筑为主,形成错落有致的建筑群落。建筑风格应注重民俗文化元素应用;建筑色彩应保持协调统一。
5.5.3 景观风貌控制应以山川、草原、河流等自然条件为基础,融合人文景观元素。同时,注重自然生态景观的保护,增强景观风貌的可持续性。
5.5.4 街道风貌控制应注重延续城镇原有街巷肌理,街巷尺度不宜过大,两侧建筑宜采用民俗文化元素进行装饰。
11
6 成果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研究报告三部分。
6.1.2 鼓励采用多种形式表达设计意图和管控要求。
6.2 规划文本
6.2.1 规划文本宜采用图文结合形式编制,简洁、准确、清晰表达设计意图。
6.2.2 规划文本格式应为 DOC/PDF。
6.2.3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文本框架可参照附录 B 第 B.0.2 条的规定。
6.3 规划图件
6.3.1 规划图件应完整、准确、清晰、美观,设计引导图纸依据城镇各自特点和需求而定。
6.3.2 图件包括图纸和管控图则,格式宜为 JPG/JPEG 格式,图件类型可参照附录 C。
6.4 研究报告
6.4.1 研究报告包括现状分析、 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存在问题、论证规划目标和布局结构等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专题研究报告集或研究总
12
报告的形式。
6.4.2 研究报告格式应为 DOC/PDF。
6.4.3 研究报告框架可参照附录 B 第 B.0. 1 条的规定。
13
附录 A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分区内容
表 A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分区分类名单
分类
地级行政区
县级行政区
乡级行政区
市县驻地镇
建制镇
市驻地镇
县/区驻地镇
重点镇/(中心镇)
一般镇
河湟谷地
西宁市
城西区
—
—
—
彭家寨镇
城中区
—
—
—
总寨镇
城东区
—
—
—
乐家湾镇、韵家口镇
城北区
—
—
—
大堡子镇、廿里铺镇
湟中区
—
鲁沙尔镇
拦隆口镇、上五庄镇、多巴镇
田家寨镇、共和镇、上新庄镇、西堡镇、李家山镇、甘河滩镇
大通县回族
土族自治县
—
桥头镇
城关镇、塔尔镇、长宁镇
东峡镇、黄家寨镇、景阳镇、多林镇、新庄镇
湟源县
—
城关镇
大华镇
—
续表 A
河湟谷地
海东市
乐都区
—
—
瞿昙镇、高庙镇
雨润镇、寿乐镇、洪水镇、高店镇
平安区
—
—
—
三合镇
互助土族自治县
—
威远镇
丹麻镇、加定镇、南门峡镇、五峰镇、塘川镇
五十镇
民和回族
土族自治县
—
川口镇
官亭镇、巴州镇、古鄯镇、马营镇、峡门镇
满坪镇、李二堡镇
化隆回族自治县
—
巴燕镇
群科镇、扎巴镇、甘都镇
牙什尕镇、昂思多镇
循化撒拉
族自治县
—
积石镇
白庄镇、街子镇
—
黄南藏
族自治
州
同仁市
隆务镇
—
保安镇、多哇镇
—
尖扎县
—
马克堂镇
康扬镇、坎布拉镇
—
海南藏
族自治州
贵德县
—
河阴镇
河西镇
拉西瓦镇、常牧镇
续表 A
环湖地区
海南藏
族自治
州
共和县
—
恰 卜恰镇
龙羊峡镇、石乃亥镇、黑
马河镇、江西沟镇、塘格
木镇、倒淌河镇
—
贵南县
—
茫曲镇
过马营镇、森多镇
—
同德县
—
尕巴松多镇
—
唐谷镇
兴海县
—
子科滩镇
河卡镇
曲什安镇
海晏县
—
西海镇
三角城镇
—
刚察县
—
沙柳河镇
哈尔盖镇
—
青南三州
和祁连山
地区
海北藏
族自治州
门源回族自治县
—
浩门镇
青石嘴镇、泉口镇
东川镇
祁连县
—
八宝镇
默勒镇、峨堡镇
—
果洛藏
族自治
州
玛沁县
—
大武镇
拉加镇
—
班玛县
—
赛来塘镇
—
—
甘德县
—
柯曲镇
—
—
达日县
—
吉迈镇
—
—
续表 A
青南三州
和祁连山
地区
果洛藏
族自治州
久治县
—
智青松多镇
—
—
玛多县
—
玛查理镇
花石峡镇
—
玉树藏
族自治
州
玉树市
—
—
隆宝镇、下拉秀镇
—
杂多县
—
萨呼腾镇
—
—
称多县
—
称文镇
清水河镇、歇武镇、扎朵镇、珍秦镇
—
治多县
—
加吉博洛镇
—
—
囊谦县
—
香达镇
—
—
曲麻莱县
—
约改镇
—
—
黄南藏
族自治
州
河南蒙古
族自治县
—
优干宁镇
宁木特镇
泽库县
—
泽曲镇
麦秀镇
宁秀镇、和日镇
海西蒙
古族藏
族自治州
格尔木市
—
—
唐古拉山镇
—
续表 A
柴达木盆地
海西蒙
古族藏
族自治
州
格尔木市
—
—
郭勒木德镇
—
德令哈市
—
—
尕海镇、柯鲁柯镇
怀头他拉镇
茫崖市
花土沟镇
—
冷湖镇
茫崖镇
都兰县
—
察汗乌苏镇
香日德镇、宗加镇
夏日哈镇
乌兰县
—
希里沟镇
茶卡镇
柯柯镇、铜普镇
天峻县
—
新源镇
—
木里镇、江河镇
大柴旦行政区
—
柴旦镇
—
锡铁山镇
注:本表仅用于本导则适用镇。城镇分类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镇增补调整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 119 号)、《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年)》及各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情况调整梳理形成。本表规定的城镇名单与本导则制定时间为准,在施行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时需根据城镇自身特点、实际情况可进行动态调整, 以保证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的科学性。
附录 B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研究报告、文本框架参考内容
B.0.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研究报告框架可参考 B.0. 1 的规定。
表 B.0.1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研究报告参考框架
参考内容
备注
一、区位分析
按照《青海省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该城镇在青海省城镇分区位置(河湟地区、环湖地区城镇、……),明确城镇等级……。
区位分析图
二、规划衔接
明确该城镇在市/县级层面的职能、定位、性质、规模、发展方向;明确镇区在镇级层面的职能、定位、性质、规模、功能结构、片区划分等内容。
规划衔接图
三、现状分析
(一)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分析
通过对历史地图、统计数据、GIS 数据等进行分析,探究城镇空间格局的演变规律和动因。
续表 B.0. 1
城镇空间格局演变过程可通过初始阶段、扩张阶段、结构调整阶段、高度集中阶段等进行分析,演变动因可从经济发展、政策引导、人口流动、交通发展等方面进行分析。
重点分析城镇开发边界的土地利用现状内容。分析各类镇区建设用地的比例,明确居住、交通、工业、仓储、绿地、公共服务等各类用地。
城镇空间格局演变图
土地现状利用图
(二)城镇发展肌理分析
通过现场调研、文献资料收集、GIS 技术应用、综合分析法等分析城镇发展肌理构成,可从地理环境、形态特征、功能布局、交通网络、历史文化等方面,深入了解城镇发展的历程和特点。
城肌理及密度分析图
(三)城镇风貌综合分析
1 典型片区分析
历史文化保护区——分析历史文化保护在城镇中的地理位置,落实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否划定保护范围、分析历史文化保护区在城镇中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梳理历史文化保护区传承和保护的内容,提炼历史文化符号等。
城镇综合风貌分析图
续表 B.0. 1
居住区——分析城镇居住区空间布局,按照空间布局进行分区分类分析,分析各居住组团规模大小、布局形式、居住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
商业区——分析城镇商业区空间布局,按照空间布局进行分区分类分析,分析各商业组团规模大小、布局形式、商业业态、服务范围、客流量等。
公共绿地——分析城镇公共绿地空间布局,按照空间布局进行分区分类分析,分析各公共绿地规模大小、布局形式、绿化覆盖率、服务范围等。
产业园区——分析城镇产业园区空间布局,按照空间布局进行分区分类分析,分析各产业组团规模大小、布局形式、产业结构、就业人口规模等。
……
通过以上内容对城镇风貌进行综合分析,梳理出该城镇风貌特色和优势,为后续规划设计提供依据。
城镇典型片区分析图
续表 B.0. 1
2 轴带廊道分析
(1) 道路交通现状
分析城镇道路交通现状,包括道路等级、交通流量、路网密度、道路宽度等指标,揭示城镇道路交通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分析现状公共交通路线、站点、停车设施,落实城镇人口流动线路,明确现状活力节点等内容。
(2) 河流景观分析
分析城镇内主要河流水系与城镇的关系以及其自然特点、对城镇风貌的影响。
(3) 山体景观分析
主要是对山体与周边环境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包括山体的形态、色彩、肌理、高度、位置等因素,以及周边环境的地理特征、植被类型、人文景观等。
(4) 视线廊道分析
确定视线廊道的起点和终点、视线方向和视觉距离、视线高度,某个特定空间中的视觉体验和感知,分析空间视觉关系。
城镇风貌轴带分析图
续表 B.0. 1
3 风貌要素分析
街道——重点分析以人行为主的道路交通组织,研究街巷空间布局的特点和变化趋势,包括街巷的长度、宽度、走向、交汇口等要素的分析;研究街巷环境设施的类型、分布、品质和保护情况,包括公共设施、商业设施、文化设施等;研究街巷建筑风格的特点和变化趋势,包括建筑的样式、材料、色彩、装饰等要素的分析等;
建筑——对现有的建筑进行分类分析,根据建筑的功能性质可分为历史文化建筑、居住建筑、商业建筑等,通过建筑的外观、形式、材料、装饰、结构和布局等方面进行分析;
绿化——分析城镇内的公园、广场、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以及庭院、屋顶、墙体等私人绿地的分布、规模、绿化覆盖率等情况,梳理绿地景观对城镇风貌的影响;
水系——研究城镇水系的自然特征,包括水体的宽度、深度、流速、水质等物理特性,以及周边环境的自然特征,如地形、植被、气候等;
广场——分类分区分规模研究城镇广场功能性质、使用效率、景观元素构成等;
色彩——分析研究城镇风貌色彩的构成,明确自然色彩构成的主要载体和色彩类型,明确人工色彩在不同建筑上的使用效果等;
城镇空间风貌要素分析图
续表 B.0. 1
夜景——分析城镇内的夜景照明设施、布局、亮度等指标;
标识——分析城镇现有的标识标牌的种类、材质,分析现有的标识标牌的美学作业、文化传承作用等。
城镇家具——分析城镇信息设施、卫生设施、道路照明、安全设施、娱乐设施、交通设施及艺术景观设施等方面进行分析。
城镇其他风貌要素分析图
四、 自然特色资源研究
青海省城镇分布于山水之间存在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山水资源是青海省的重要自然资源,也是城镇发展的基础条件之一。梳理好山水资源与城镇发展的关系对城镇风貌规划有着一定促进作用。
城镇特色资源分析图
五、文化特色资源研究
青海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民俗文化特色不仅为青海省的城镇发展增添了独特的魅力,同时也为城镇的特色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文化资源。在城镇风貌规划中需重点关注城镇的民俗文化特色资源。
B.0.2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规划文本框架可参考 B.0.2 的规定。
表 B.0.2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文本参考框架
高原美丽城镇风貌规划—Ⅰ管控篇
参考内容
备注
一、规划总则
明确规划基本目标、依据、控制年限、研究范围与深度。
二、规划理念
解读城镇风貌规划的概念、明晰城镇风貌规划的理论模型。
三、城镇风貌定位
通过分析城镇空间形态特征、城镇风貌资源和风貌表达能力进行评价,发掘提炼城镇的空间景观要素以风貌规划前瞻性的视角形成风貌总定位,须充分体现城镇风貌在理念、视觉、行为等方面的可识别性。
四、城镇风貌结构体系
梳理城镇的景观风貌特色资源,整合道路、边界、区域、节点、标志物等城镇意象要素,构建城镇景观风貌特色空间体系。
风貌结构体系规划图
续表 B.0.2
五、城镇风貌分区
城镇风貌分区须衔接已批准的城镇规划内容,要按照城镇功能分区与用地布局规划要求,明确城镇用地功能对风貌的影响,结合风貌资源、历史人文、自然生态等合理划分各类城镇风貌空间。须明确分区四至范围,明确该风貌区内包含的风貌要素组成,明确各风貌区主题内容,风貌形象及风貌规划设计内容。
风貌分区控制规划图
六、城镇风貌轴带打造
按照城镇空间结构打造围绕“山边、路边、水边”等风貌轴带。应明确风貌带承载媒介,风貌带衍生方向,各风貌带的主次关系,风貌带的线性辐射范围及风带规划设计内容。
风貌轴带控制规划图
七、城镇风貌节点设计
城镇风貌空间节点具有很强的地域代表性,能够集中体现本城镇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等多种风貌要素。根据功能可选历史性节点、标志性节点、交通性节点、特性区开口节点等。明确该节点主题内容,所含风貌要素,明确风貌发展规划设计内容。
风貌节点控制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