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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578-2017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运行维护与试验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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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7 . 100 F 2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4578—2017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与执行

  装置运行维护与试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operation,maintenanceandtestof instrumentationandactuatingequipmentinthermalpowerplant

  2017-09-29 发布 2018-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4578—20 17

  GB/T 34578—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电站过程监控及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6)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华能国际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浙江乌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玉环电厂、华能瑞金电厂、浙江浙能温州发电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长兴电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平、王利国、孙长生、李辉、单文俊、尹峰、郑卫东、杨明花、王剑平、郑渭建、郭盛发、段四春、马浩、罗志浩、王鹏、董勇伟。

  GB/T 34578—20 17

  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运行维护与试验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热工仪表和执行装置检修、运行维护与试验的内容、方法及技术管理应达到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已投产运行机组的现场热工仪表及执行装置的检修、运行维护与试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830 工业自动化仪表 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

  GB/T 13983 仪器仪表基本术语

  GB/T 26863 火电站监控系统术语

  DL/T5004 火力发电厂试验、修配设备及建筑面积配置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863、GB/T 1398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重要性分类 importanceclassification

  在规定的条件和规定的时间区间内,对机组所涉及的热工自动化系统或设备,按故障后影响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环境保护和连续运行状态的程度进行分类的过程。

  3 . 1 . 1

  A 类 classA

  该设备故障时,将对机组(以及所包含的重要设备)的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可能导致人身安全、机组中断运行、环境保护监控功能失去或环境严重污染。

  3 . 1 . 2

  B 类 classB

  该设备故障时将导致控制对象部分功能失控,虽然短时间内不会直接影响机组安全、环保监控等功能,但处理不当会间接影响控制功能,导致控制对象出力下降、控制范围内主要辅助设备跳闸、主要自动系统无法正常投自动、主要设备连锁无法投入,或控制范围内的热控设备失去主要监视信号。

  GB/T 34578—20 17

  3 . 1 . 3

  C类 classC

  未列入 A、B类设备的所有设备,列入 C类设备。

  3.2

  可靠性评级 reliabilityrating

  对机组所涉及的热工仪表和执行装置的设备质量和维修质量,按可靠性定义和其所能达到的水平,进行分析、认定和确认符合可靠性准则程度的过程。

  3.3

  标称值 ranufacturernominalvalue

  各类标准给出的,或控制系统和设备制造商通过说明书、合同等技术资料提供的设备性能指标值。

  3.4

  可靠性评估 reliabilityevaluation

  对元件、部件、功能单元、子系统、设备、系统等的固有能力或性能以及改进后的效果,进行分析、预估和认定其符合可靠性准则程度的过程。

  3.5

  可靠性管理 reliabilitymanagement

  确定满足实体的可靠性要求所进行的一系列组织、计划、规划、控制、协调、监督、决策等活动和功能的管理。

  3.6

  调前检验 accuracyclassinspection

  测量仪表或装置未做任何调整前,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表、装置或测量系统的示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进行量值溯源的一组操作,其 目 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测量仪表、装置的示值误差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3.7

  校准 calibrations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控制仪器仪表或测量/控制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所体现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控制的已知值之间关系,进行校准循环的一组操作,过程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调整;其目的是对照计量标准,评定非强制性检定的测量/控制仪器仪表或装置的示值误差符合精度要求。

  3.8

  循环校准 alibrationcycle

  仪表校准或检验范围极限间的上行量值传递和下行量值传递过程的组合。

  3.9

  调整 adjustment

  为使仪器仪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和消除偏差,以适合于使用所进行的操作。

  3 . 10

  隐患 latentfault

  确实存在而尚未被发觉,可能导致设备工作异常或机组跳闸的隐性缺陷。

  3 . 1 1

  维修周期 maintenancecycle

  为保证测量仪表与控制装置在线运行质量,规定对其进行维护、检修的时间段。

  GB/T 34578—20 17

  3 . 12

  质检点 qualitycontrolpoint

  在检修与维护工序管理中,根据某道工序的重要性和难易程度而设置的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这些

  点不经质量监督人员检查签证不应转入下道工序,其中 H 点 (holdpoint)为不可逾越的停工待检点,W点 (witness point) 为现场见证点。

  3 . 13

  公共系统 publicsystem

  测量仪表与执行装置涉及的公共电源、气源、接地与防护等系统。

  3 . 14

  方和根 squarerootofthesum ofsquare

  由各单项误差的平方和后开方,求得总误差。

  4 总则

  4 . 1 热工测量仪表与执行装置,应按 DL/T 261—2012 中 4 . 2、4 . 3 要求进行 A、B、C 三类重要性分类和一、二、三级可靠性评级,制定对应的维修和校准周期并实施管理。

  4 . 2 除强制性检定显示仪表外,测量仪表检修时,应根据重要性分类制定相应的检修方案,更换时,应按不同类选择相应的安全等级和精确等级。

  4 . 3 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各等级检修周期,宜与机组的各等级检修周期保持同步;各等级检修工作任务参见附录 A,并应根据机组停机前检查出的问题和运行中遗留缺陷进行相应的检修工作。

  4 . 4 测量与控制仪表应按周期进行校准,校准前均应进行调前检验,并做好完整记录和调前合格率统计 。A级检修后投运前,A类设备中的主要模拟量参数应进行系统综合误差校准。

  4 . 5 热工仪表与控制装置的检修与试验项 目,应执行“H”和 “W”点验收形式。

  4 . 6 计量与试验仪器配置的数量、精度等级、性能和资料、计量室环境指标,应符合 DL/T5004 规定并满足机组运行检修维护的实际需求;进行仪表检验与校准的计量仪表和仪器,应具备有效的计量标签和计量检定证书。

  4 . 7 热工仪表及执行装置,应综合重要性分类、故障率和调前合格率,定期进行可靠性评估并建档,其中运行超过十年的设备,应缩短评估周期,必要时应及时更换或降级使用。

  4 . 8 对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的质量和运行性能进行评定时的考核项 目 、误差定义与计算的名词解释,参见附录 B。

  5 仪表及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1 基本检修与试验

  5 . 1 . 1 单体仪表检修与试验

  5 . 1 . 1 . 1 常规检修

  常规检修包括外部清扫、外观与元器件状态检查及紧固、绝缘电阻测试,检修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外观应整洁、完好、便于观察,无影响使用和计量性能的缺陷;

  b ) 各部件紧固、完整无损、无锈蚀、变形,可动部分无卡涩;

  c) 操作部件应操作灵活、响应正确,功能正常;

  GB/T 34578—20 17

  d) 电源熔断器、断路器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后更换相同容量和性能的部件;

  e) 接线端子板的接线标志应清晰,接线紧固,引线孔、表壳的密封应良好;

  f) 绝缘电阻参见附录 C 的表 C. 1 中标称值;

  g) 铭牌、标志应完整、清晰、准确。

  5 . 1 . 1 . 2 调前检验

  保持被校仪表的方向与安装现场方向一致,按 DL/T 774—2015 中 5 . 1 . 1 . 1 . 2 c)规定对仪表进行下列调前检验:

  a) 上、下行程检验点示值误差的循环检验;

  b ) 报警点动作差和恢复差检验。

  在示值误差调前检验过程中,不应进行任何调整;输入信号接近被检验点时应缓慢,避免过冲,检验过程显示应平稳变化并做好记录。

  除有特殊规定外,示值误差检验点应包括上限、下限和常用点,并应不少于 5 点 。

  若调前检验示值最大误差小于 2/3 示值允许误差时,可不再进行 5 . 1 . 1 . 3 和 5 . 1 . 1 . 4 操作。

  5 . 1 . 1 . 3 量程调整

  进行量程“下限”和“上限”调整,使其示值误差均小于允许误差,并使各校准点示值误差至最小。 具有报警功能的仪表,应同时进行报警点动作差与恢复差的调整。

  5 . 1 . 1 . 4 误差校准

  按 5 . 1 . 1 . 2 步骤进行误差的循环校准,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各类仪表自身规程中有单独规定的除外):

  a) 仪表示值误差应不大于仪表示值允许误差;回程误差应不大于仪表示值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

  b ) 报警设定点动作差应不大于仪表示值允许误差;切换差应不大于仪表示值允许误差。

  5 . 1 . 1 . 5 校准后工作

  仪表校准后,应做下列后续工作:

  a) 对仪表外露的调整机构进行漆封,贴上有效计量标签;

  b ) 参见附录 D 的表 D. 1,做好仪表调前检验与校准过程记录的完善建档,并进行调前检验合格率统计。

  c) 校准仪器恢复原状,被校仪表恢复安装或接线,并应便于观察。

  5 . 1 . 2 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1 . 2 . 1 系统检修

  按 DL/T 774—2015 中 5 . 1 . 2 和 6 . 2 要求,对系统涉及的取样部件、仪表和现场控制柜、中继箱内及电缆等相关设备进行清扫、检查和问题处理。 检修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取源部件、仪表安装牢固,保温完好,位置、朝向及取样方式应符合 GB 50093 和运行环境要求,并应方便操作、检修;

  b ) 更换敷设电缆、电线及光缆,应符合 DL/T 774—2015 中 6 . 2 . 3 要求;

  c) 孔洞封堵、防水、防腐、防热、防尘、防人为故障安全措施应完整、可靠;

  GB/T 34578—20 17

  d) 电缆屏蔽层对地电阻,接地点断开连接时测量应大于 2 MΩ、恢复连接时在始端测量应小于4 Ω;测量电源、保护、重要测量和控制电缆芯线对地绝缘电阻,应符合对应电缆绝缘标称值要求;

  e) 现场柜、箱、盒及设备进出线套管和软管应排列整齐,接头紧固;内部电缆接线应紧固,接线及号牌应正确、整齐;

  f) 取源部件随测量介质工作压力严密性检查,应无泄漏;

  g) 系统内设备应完好无损,接插件安装应牢固,电源熔断器容量应符合要求;

  h) 测量与控制回路的设备、部件及电缆、管路全程转接点,均应有字迹清楚、正确的标志牌。

  5 . 1 . 2 . 2 回路综合误差校准

  在回路中的各单体仪表校准合格后,按回路中最长的仪表预热时间预热后进行回路示值综合误差校准。 校准点应不少于 3 点,校准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各类仪表自身规程中有单独规定除外):

  a) 示值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回路的允许综合误差;

  b ) 回程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回路允许综合误差的 1/2。

  注:测量与控制回路允许综合误差,为各测量与控制仪表和部件允许误差的方和根。

  5 . 1 . 2 . 3 报警点校准

  报警设定点动作差与恢复差校准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各类仪表自身规程中有单独规定除外):

  a) 动作差应不大于测量系统允许综合误差;

  b ) 切换差应不大于测量系统允许综合误差的规定值。

  5 . 1 . 2 . 4 测量与控制回路校准后工作

  应确认校准记录完整、规范后存档。

  恢复测量与控制回路连接,检查参数显示应与实际一致。

  5 . 2 数字式仪表检修与调校

  5 . 2 . 1 检修

  仪表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仪表性能检查按 DL/T 774—2015 中 5 . 2 . 1 . 1 . 2 要求进行。

  5 . 2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的 5 . 2 . 1 . 2 要求,应进行下列校验:

  a) 仪表调前检验;

  b ) 仪表零点和满量程调整;

  c) 仪表基本误差校准;

  d) 仪表分辨力的检验(修理仪表调前检验项目);

  e) 报警设定点动作差与恢复差校准;

  f) 稳定度误差检查;

  g) 微机化显示记录仪表的数据拷贝,上位机通信时画面显示数据正确性检查。

  误差校准宜采用寻找转换点法;但分辨力小于其允许误差 0 . 2 的仪表或使用中仪表,可采用输入基准法。

  GB/T 34578—20 17

  5 . 3 检测开关检修与试验

  5 . 3 . 1 检修

  仪表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 检查微动开关或机械触点应无明显氧化和烧损。

  5 . 3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5 . 2 . 2 . 2 要求进行下列试验:

  a) 调前检验,应加压至设定点切换前、后,对开关施加少许振动;

  b ) 设定值动作差和恢复差调整;

  c) 设定值动作差和恢复差校准;

  d) 重复性误差校准。

  以上试验应满足 5 . 1 . 1 . 4 要求。

  5 . 4 温度检测仪表检修与试验

  5 . 4 . 1 感温元件检修与试验

  5 . 4 . 1 . 1 检修基本要求

  常规检修,除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检查感温件安装位置及方式、插入管道深度和方向,应符合 GB 50093 规程要求;抽出、插入保护套时应无异障,护套管内应无杂质,保温应可靠完好;

  b ) 检修时抽出热电偶离开时应及时合上护套盖;隐蔽测量件的检修应同时有两人工作并应进行复核、记录和签证;

  c) 检修更换感温元件和保护套管垫圈,宜按 DL/T 774—2015 中 6 . 2 . 1 . 2 要求进行。

  5 . 4 . 1 . 2 校准

  热电偶校准,按 DL/T 774—2015 中 5 . 3 . 1 . 2 步骤与要求进行,校准误差应满足 DL/T 774—2015 中表 8 规定。

  热电阻校准,按 DL/T 774—2015 中 5 . 3 . 1 . 3 步骤与要求进行,0 ℃和 100 ℃最大偏差应不大于DL/T 774—2015 中表 9 给定的允差值,工作范围内允许误差应满足 DL/T 774—2015 中表 10 规定。

  5 . 4 . 2 直读式温度计检修与校准

  5 . 4 . 2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的要求进行,检修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安装螺纹应光洁无损,压力式温度计测量温包应无异常;毛细管应固定牢靠,盘曲弯度适当,表面无损伤、扭曲和压扁现象;

  b ) 带有报警接点温度计,报警点应能调节灵活。 在允许工作环境范围内,接点间及接点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

  5 . 4 . 2 . 2 校准

  温度计校准点(包括测量上、下限),新安装的应不少于 4 点,使用中的应不少于 3 点 。校准过程应满足下列要求(温度计自身规程中有单独规定除外):

  GB/T 34578—20 17

  a) 温度计的浸没深度:压力式温度计校准时温包应全部浸没,引长管浸没在管长的 1/3~2/3 间 ,表头和温包之高度差应不大于 1m;温度计的表头应垂直安装;

  b ) 温度计稳定性试验,其零点位置的上升值应不超过分度值的 1/2(无零点辅标的温度计可测量上限温度示值);

  c) 在示值稳定且槽温偏离检定点温度不超过± 2 ℃时读数记录,计算其示值基本误差应不大于仪表示值允许误差;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的绝对值;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绝对值的 1/2 ;

  d) 带接点温度计,当温度上升或下降至设定点时,接点应通、断可靠,且设定点动作差应不大于温度计示值允许误差值,切换差应不大于温度计允许误差规定的值,重复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值的 1/2 。

  5 . 4 . 3 温度变送器检修与校准

  5 . 4 . 3 . 1 常规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

  5 . 4 . 3 . 2 校准

  调前检验除按 5 . 1 . 1 . 2 要求进行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测量元件断路/短路状态下,显示及保护功能应满足运行要求;

  b ) 零点和满量程调整,常规变送器应按 5 . 1 . 1 . 2 要求进行;现场总线变送器通过手操器(或适配器)调整,同时变送器的阻尼值宜调整至最小;

  c) 校准后的测量误差,应满足表 1 规定。

  表 1 温度变送器允许误差表

  5 . 4 . 4 温度检测系统检修与校准

  5 . 4 . 4 . 1 检修

  常规检修除按 5 . 1 . 2 . 1 进行外,还应检查温度补偿元件、补偿导线下列项 目:

  a) 温度补偿元件应完好无损、连接可靠,测量电阻应符合标称值要求;

  b ) 补偿导线应无机械损伤,中间不应有接头,极性连接正确;截面积应满足测量系统允许最大线路电阻的要求;型号与热电偶的分度号、允差等级应与测量对象要求相符。

  5 . 4 . 4 . 2 校准

  校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新敷设补偿导线,应在敷设前进行取样校准并应合格;

  b ) 温度补偿件应随主设备 A级检修进行校准;校准点在常用温度范围内选取应不少于 3 点,校准误差应不大于补偿件的允许误差;电源电压波动产生的误差应不大于 ±1 ℃ ;

  c) 测温系统综合误差校准,可采用间接温度比对法或直接温度升降法进行,应满足 5 . 1 . 2 . 2 要求;

  GB/T 34578—20 17

  d) 测温系统允许综合误差:热电偶回路应为补偿导线、补偿件、模件(或仪表)允许误差的方和根;热电阻回路采用两线制连接时应为线路电阻和模件(或仪表)允许误差的方和根,三线制连接时应为模件(或仪表)的允许误差。

  5 . 5 压力、流量、液位测量仪表检修与试验

  5 . 5 . 1 直读式压力表检修与调整校验

  5 . 5 . 1 . 1 检修

  按 5 . 1 . 1 . 1 进行常规检修,并进行下列专项检修:

  a) 检查弹簧管压力表主要机械部件应无异常;清洁后应对各轴孔加钟表油润滑,转动并观察可动部件应紧密配合且动作平稳;

  b ) 电接点压力(真空)表报警接点,应无明显斑痕和烧损现象;

  c) 测量特殊气体的压力表应有被测气体种类的明显标记。

  5 . 5 . 1 . 2 调整校验

  仪表调整校验,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 按 5 . 1 . 1 . 2 要求进行调整前检验,检验点可选取标有数字的分度线进行,检验过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仪表应无泄漏、卡涩、指针跳动等现象;测量上限值时,应关闭被校表阀门进行规定时间的耐压试验,记录压力变化值应小于允许变化值;

  2) 真空表测量上限值应不小于当地大气压 90% ;

  3) 检验低量程压力表时,应消除液柱差影响;

  4) 检验有水柱修正的压力表时,水柱修正值应调整正确。

  b) 零点和满量程调整,按 DL/T 774—2015 中 5.4.1.2 要求进行。

  c) 示值基本误差和回程误差循环校准,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普通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2 要求,精密压力表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3 要求;

  2) 仪表的示值误差,轻敲前后均应不大于仪表的允许误差;

  3) 仪表的回程误差:轻敲前后示值之差均应不大于仪表的允许误差绝对值;

  4) 仪表的轻敲位移:当轻敲表壳后,引起的指针示值变动量应不大于仪表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2 。

  表 2 普通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

  GB/T 34578—20 17

  表 2(续)

  表 3 精密压力表的准确度等级和允许误差

  d) 电接点压力表设定点偏差和切换差校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定点偏差:直接作用式应不超过示值最大允许误差;磁助直接作用式应符合制造厂标称值;

  2) 切换差:直 接 作 用 式 应 不 大 于 允 许 误 差 的 绝 对 值;磁 助 直 接 作 用 式 应 不 大 于 量 程 的

  3 . 5% 。

  5 . 5 . 2 电接点水位计检修与试验

  5 . 5 . 2 . 1 检修

  显示表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电接点水位转换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电接点及电接点座和封焊口外观,应无异常现象;测量筒应垂直安装,偏差应不大于 2°;公用线应接地良好,连接处应有防高温氧化措施;检修后测量筒应进行保温;

  b ) 安装电极时垫圈应完好,丝扣上应涂抹二硫化钼或铅粉油;电极芯线引出瓷套管应完整,连接耐高温氟塑料线应接触良好,编号清晰;

  c) 测量电极芯对筒壁间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电缆芯线间绝缘电阻,参见附录 C ;

  d) 核对电接点至水位转换器或显示表的连接线,应正确无误;

  e) 测量水位转换器相应点的电压,应符合标称值。

  5 . 5 . 2 . 2 试验

  接通电源,观察电接点水位计显示应无错号、混码等异常现象,可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水位校验:

  a) 模拟法:电阻箱(水阻 100 kΩ左右)模拟接点导通,校验水位计显示;

  b ) 对照法:主设备水压试验时,比对并计算水位计显示与就地水位计显示偏差;

  c) 充水法:对现场测量筒进行充水,比对水位计显示与现场充水高度偏差。

  5 . 5 . 3 雷达测量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5 . 3 . 1 检修

  显示仪表检修按 5 . 1 . 1 . 1 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GB/T 34578—20 17

  a) 电缆屏蔽层接地可靠,传感器安装距离与显示量相对应,锥形发射区内无障碍物;

  b ) 测量液态物料时,传感器的轴线和介质表面垂直;测量固态物料时,传感器的倾斜角符合规定;测量物位波动较大的容器液位时,宜采用附带旁通管方式。

  5 . 5 . 3 . 2 试验

  通电后,按下列步骤进行试验:

  a) 利用笔记本电脑中的雷达物位计调校软件,检查雷达物位计的零位、量程应与 DCS(或 PLC)中组态一致;检测物质种类、检测容器类型应与实际相符;

  b ) 根据实际需求,设定阻尼时间;

  c) 通过通信、软件或装置的拨动开关,进行雷达物位测量装置零点、满量程点的标定,然后进行线性测试;

  d) 改变不同距离,读取测量值,计算误差和准确度,应符合准确度要求。

  5 . 5 . 4 远传磁翻板液位计检修与试验

  5 . 5 . 4 . 1 检修

  基本检查按照 5 . 1 . 1 . 1 要求进行。 测量装置屏蔽电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5 . 5 . 4 . 2 试验

  液位计变送器预热规定时间后,进行零位与量程调整。

  当液位分别达到量程的 25%、50%、75%时,液位计输出信号的对应显示应正确。

  5 . 5 . 5 变送器测量检修与试验

  5 . 5 . 5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

  检查紧固连接件应无滑扣、错扣现象,二次门、平衡门应完好严密,手轮齐全,标志正确清楚,操作灵活。

  5 . 5 . 5 . 2 试验

  变送器试验按下列要求进行:

  a) 调整前检验,按 5 . 1 . 1 . 2 要求进行;检验低量程变送器时应先消除安装高度差影响,检验至测量上限值时应关闭隔离阀密封 15 min,在最后 5 min 内其压力值变化应不超过测量上限的 2% ;差压变送器检修后应进行静压误差试验,其静压允许误差应符合表 4 要求;

  表 4 差压变送器静压允许误差表

  b ) 零位及满量程调整时,应根据运行与现场安装位置要求,进行零点的正或负迁移调整;

  c) 基本误差及回程误差循环校准时,压力、差压变送器应符合表 5 要求(流量变送器校准,在差压信号小于 1%时,不计基本误差值及回程误差值);

  GB/T 34578—20 17

  表 5 变送器的允许误差值表

  d) 阻尼时间调整,应满足测量系统要求;

  e) 智能变送器校准应施加被测物理量进行,日常维护检查时可以通过手操器进行。

  5 . 5 . 6 测量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5 . 6 . 1 检修

  5 . 5 . 6 . 1 . 1 常规检修按 5 . 1 . 2 . 1 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修一次阀、二次阀(或阀门组)和排污阀,应便于操作且应完好无泄漏、操作灵活;仪表排污应连接至排污槽后引入地沟,并应通畅无堵塞;

  b ) 测量管路应保持一定坡度,不应有倒坡现象;承受压力、温度的测量管路,与电缆距离应大于150 mm;正负压导压管应靠近敷设;保温时各测量管路间应分隔,以免排污时造成影响;排列应整齐、牢固、无抖动,无任何重物压迫或悬挂其上;

  c) 保温箱内保温层和防冻伴热元件应完好,温控装置接线应正确,投切开关扳动应无卡涩,调温旋钮转动灵活,线路应无破损或烧焦痕迹;

  d) 对冗余测量仪表共用一、二次阀门现象进行检查和处理,应符合测量回路全程独立的原则;

  e) 真空压力和凝汽器水位测量回路不应装设排污阀。

  5 . 5 . 6 . 1 . 2 压力测量系统,应进行下列检修与检查:

  a) 清扫、检查取压部件,取压部件口及内壁应无积垢;

  b ) 排放过滤减压阀积水;

  c) 清扫、检修防堵灰吹扫装置,调整吹扫空气压力满足工作要求。

  5 . 5 . 6 . 1 . 3 水位测量系统,应进行下列检修与检查:

  a) 检查一次阀门应横装,确认取样连接管的流通截面、倾斜方向和保温,应符合规定;

  b ) 引至高温高压差压仪表的正、负压管,应水平引出相应距离后再斜下敷设至变送器,并按要求进行保温;

  c) 平衡容器除顶部用作冷凝蒸汽的部分裸露外,其余部分应有良好保温;

  d) 水位取样系统经排污阀连接至压力容器下降管的排污管,应有适当的膨胀弯。

  5 . 5 . 6 . 1 . 4 流量测量系统,应进行下列检修与检查:

  a) 确认节流件质量符合 GB 50093—2013 中 5.4 要求,安装质量符合 DL/T 774—2015 中 5. 6. 1要求;

  b ) 检查电磁式流量测量仪表,传感器接地方式和接地电阻应符合制造厂要求,参数设置正确;

  c) 检查流量开关和带信号装置的流量表,设定指针应调至设定值;短路发讯接点,报警显示应正常;

  d) 差压流量计应打开变送器平衡阀,关闭变送器排污阀和高、低压侧二次阀,打开管道阀门,确保流体充满管道。

  GB/T 34578—20 17

  5 . 5 . 6 . 2 试验

  5 . 5 . 6 . 2 . 1 测量系统通用试验,按下列要求进行:

  a) 风、烟、制粉、真空、氢系统测量管路及气动信号管路密封性试验和汽、水、油系统测量管路耐压试验,按 DL/T 774—2015 中 6 . 2 . 4 . 2 要求进行;

  b ) 采用三选中值方式和带有校正补偿的水位测量系统,应对三选中逻辑和校正补偿性能进行验证;

  c) 测量回路综合基本误差和回程误差的校验,按 5 . 1 . 2 . 2 要求进行。

  5 . 5 . 6 . 2 . 2 流量测量系统校验,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输入电流小于 1%时基本误差不计,输入电流在 1%和 4%之间时允许误差应不大于量程的±1 . 5%,输入电流大于 4%时允许误差应不大于量程的 ±1 . 0% ;

  b ) 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c) 流量小于/大于“小信号切除”切除点时,输出信号应迅速跃变至零值/标称值;

  d) 流量积算误差应不大于积算综合误差。

  注 1 :系统允许综合误差,为压力测量一次仪表、二次显示装置允许误差的方和根。

  注 2:系统示值综合误差为除节流装置外的一次仪表、开方器、显示装置允许误差的方和根;系统积算综合误差,等于一、二次仪表及积算器允许误差的方和根。

  5 . 6 氧化锆氧量分析仪检修与试验

  5 . 6 . 1 检修

  5 . 6 . 1 . 1 电气回路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使用 500 V 兆欧表测量探头热电偶、加热丝、电极引线和变送器对外壳绝缘电阻,应符合标称值;

  b ) 氧化锆探头检查,其外观、内阻、本底电势,应满足 DL/T 774—2015 中 5 . 7 . 1 . 3 要求;

  c) 安装后的探头参比气孔与标准气孔应朝下,探头至转换器的屏蔽线应完好。

  5 . 6 . 1 . 2 采样气路检修

  气路系统吹扫、部件清扫,检查确认气路管道畅通、密封、保温良好。

  5 . 6 . 2 试验

  5 . 6 . 2 . 1 变送器校准

  校验温度控制准确性和转换器基本误差,检验温度稳定性和恒流性能,应满足 DL/T 774—2015 中5 . 7 . 2 中要求 。

  5 . 6 . 2 . 2 测量系统标定

  a) 接入近零位的标准气体,校准近零位点;

  b ) 接入含氧量 20 . 6%的标准气体(或通入 20 . 6%的新鲜空气)校准量程;

  c) 接入接近烟气含氧量的标准气体,整套仪表的显示值与标准气体含氧量之差的最大值,应不大于量程的 ±5% ;

  GB/T 34578—20 17

  d) 重复 3 次,每 2 次间读数的最大差值,应不大于量程的 ±0 . 2% 。

  5 . 7 机械量仪表检修与试验

  5 . 7 . 1 电涡流式监测保护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7 . 1 . 1 检修

  按 DL/T 774—2015 中 5 . 8 . 1 . 1 要求,进行下列检查或检修:

  a) 测量传感器、前置器输入、输出端子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

  b ) 进行被测体表面检查,现场传感器及延伸电缆、前置放大器及安装金属盒的检修和维护;

  c) 检查输出信号电缆屏蔽层单点接地可靠性和沿途敷设安全性,并进行接线紧固;

  d) 监测装置清扫、外观检查,紧固接线。

  5 . 7 . 1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5 . 8 . 1 . 2 要求,进行下列测试与试验:

  a) 测量前置器电压,标定传感器(探头、延长电缆、前置器配套)静态特性,应符合标称值。

  b ) 监测装置在模拟状态下进行下列检验,应符合规定动作的功能要求:

  1) 冗余电源(至少两块电源模块)无扰切换;

  2) 监测装置通道示值基本误差校准;

  3) 监测装置通道检验;

  4) 旁路通道试验;

  5) 报警/危险通道试验;

  6) 自检功能检查;

  7) 报警和停机输出信号正确性试验。

  c) 确认现场检修后试验条件满足时,进行传感器的试验、更换与调试;

  d) 对保护逻辑功能进行验证试验,确认应具有防误动和拒动措施;

  示例:如轴承相对振动信号作为振动保护信号源时,可采用的逻辑为:任一个传感器动作信号“与”上另一个传感器测量信号的增量信号,且延时 1 s。

  e) 检查保护信号:当采用冗余判别逻辑时,一路信号动作后的保护复归方式应设置为 自动方式,报警信号复归应设置为手动方式,并应通过大屏设置的公用报警声光信号牌报警。

  5 . 7 . 2 转速监视与保护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7 . 2 . 1 检修

  按 DL/T 774—2015 中 5 . 8 . 2 . 1 要求,进行下列检修与检查:

  a) 进行被测体表面、传感器外观及安装支架,调整螺杆时传感器的转动等检查,必要时进行更换;

  b ) 检查探头延伸电缆敷设沿途走向和接地,应符合规范要求;

  c) 转速监视保护装置外观检查,应满足 5 . 1 . 1 . 1 要求;测量各通道工作电源应符合标称值;

  d) 使用 500 V 的 兆 欧 表 测 量 电 源 初 级、输 入/输 出 端 子 对 地 之 间 的 绝 缘 电阻,均 应 不 小 于100 MΩ;

  e) 检查转速监视保护装置各模块功能参数设置(或软件组态),应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5 . 7 . 2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5 . 8 . 2 . 2 要求,进行下列试验:

  GB/T 34578—20 17

  a) 标定传感器(传感器、延长电缆、前置器)静态特性,其线性范围和灵敏度应符合规定要求;

  b ) 校验监视保护装置通道示值基本误差,应不大于仪表的允许误差;

  c) 测试超速保护功能,超速保护跳闸继电器与状态灯显示应正确;

  d) 检查自检功能,应无异常;

  e) 现场试验条件满足时,进行传感器的调整与试验。

  5 . 7 . 3 磁电式偏心度(大轴挠度)监视装置

  5 . 7 . 3 . 1 检修

  按下列要求进行传感器的安装维护和更换:

  a) 用 500 V绝缘表测量线圈对外壳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10 MΩ;

  b ) 检查稳压电源装置内部各部件应完好,安装牢固;检查放大器内部各零部件应无异常,接插件接触应良好,端子板接线螺丝应齐全,压接线应牢固;

  c) 检查发讯器外壳应完好,引线应无老化脆裂,线路连接应正确无误。

  5 . 7 . 3 . 2 试验

  按检修工艺卡进行探头和监测装置的联调:

  a) 当电源电压在 200 V~240 V范围内变化时,其稳压电源装置输出电压变化应不大于 ±1% ;

  b ) 指示表校准其示值误差和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

  c) 测量电源面板上各检查孔的端电压,应符合要求;

  d) 测量前置器输出电压,应为其静态输出曲线的中点值,否则应调整探头安装间隙;

  e) 当偏心度超越整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5 . 7 . 4 加速度和速度传感器检修与试验

  5 . 7 . 4 . 1 检修

  按下列要求进行传感器、监测装置的维护:

  a ) 测 量 传 感 器 正 负 线 端 对 地 绝 缘 电 阻 和 未 接 传 感 器 时 前 置 器 对 地 绝 缘 电 阻,均 应 不 小 于20 MΩ;

  b ) 电缆屏蔽层单点接地可靠;

  c) 支持弹簧片应无变形或断裂,线圈在磁场间隙内的活动应灵活无卡涩,组装后密封应良好;

  d) 调节机构应调节自如、自锁性好,各指示器的示值应醒目、清楚;

  e) 测量线圈电阻及传感器绝缘电阻,应符合规定值;

  f) 现场传感器、前置放大器的安装维护和更换,按 5 . 7 . 1 . 1.a) ~c)要求进行;

  g) 监测装置外观检查与接线紧固,应满足 5 . 7 . 1 . 1.d)要求。

  5 . 7 . 4 . 2 试验

  标定传感器振动特性应符合误差要求;按 5 . 7 . 1 . 2 要求进行探头和监测装置的联调:

  a) 指示表、记录表的校准,示值基本误差和回程误差应不大于示值允许误差;

  b ) 振动传感器特性校准。 在激振频率为 55 Hz 时,分别等比例调节振幅,测量传感器相应的输出电压,振幅与输出电压应成线性关系;

  c) 示值最大相对误差,配压电加速度传感器应不大于 ±5%;配其他传感器应不大于 ±10% ;

  d) 灵敏度:输出量变化对输入量变化的比值为一常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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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重复性:在传感器量程范围内固定某一输入量对输出量进行连续采样,同一试验点上n 次测量的实际输出信号值之间的最大差值不大于允许误差;

  f) 精度:同一试验点上n 次测量的实际输出信号值最大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差值不大于允许误差;

  g) 频率响应范围:在频率范围之内输出量保持不失真。

  5 . 8 其他检测装置的检修与试验

  5 . 8 . 1 数据采集站检修与试验

  5 . 8 . 1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专项检修:

  a) 检修通信线缆,应接线正确、捆扎整齐、固定良好、无破损;紧固所有接线端子;

  b ) 通电后,上位机检查网络通信良好,所有智能数据采集仪地址设置应正确,且在同一网段内唯一 。

  5 . 8 . 1 . 2 试验

  检查网络指示灯应显示正常;具有冗余总线的网络,冗余功能应正常。

  通道端子分别输入标准信号,上位机上读取并记录各通道校准数据,计算测量误差应满足输入模件通道精度标准要求。

  5 . 8 . 2 专用摄像机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8 . 2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清扫摄像探头、控制箱及有关设备,更换故障部件;

  b ) 检修压缩空气管路、油水过滤器及减压阀(水冷式检查供水管路、调整门及附属设备),应无泄漏;

  c) 检查电缆及保护套管应完好无损,接线正确、可靠;

  d) 检查摄像探头,应安装牢固,风冷效果良好,在通道中进退自如,工作正常。

  5 . 8 . 2 . 2 试验

  按 5 . 3 和 5 . 4 行电接点压力表和温度控制器校验,按 DL/T 774—2015 中 5 . 9 . 1 . 2 进行下列试验:

  a) 水气控制柜、摄像机的检查与调整;

  b ) 调整监视器图像亮度及图像效果,调试视频切换器和摄像机控制器,应工作正常。

  5 . 8 . 3 火焰检测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8 . 3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锅炉停炉前和停炉过程中,应检查、记录火焰显示异常问题,并在检修中处理;

  b ) 清扫火检柜,更换故障部件,检查电缆屏蔽层接地可靠性、测试记录电缆绝缘电阻,紧固接线;

  c) 清洁火检探头,更换老化、烧损部件和损伤线缆,紧固接线和冷却风管连接;

  d) 检查冷却风压力应均匀,冷却风管未端压力应满足要求;

  e) 检查设备应安装牢固,防尘、防雨设施应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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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8 . 3 . 2 试验

  试验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测量和记录火检柜电源电压、冗余电源切换时间及电源变化影响;

  b ) 试验火检自检功能,火焰信号处理模件与探头放大器工作性能应正常;

  c) 进行火焰检测器光照度响应试验或采用具有脉动频率的可见光检查,观察、记录火焰检测探头对闪烁光和平光的鉴别能力,以及对光强弱变化的敏感程度,均应符合要求;

  d) 按 DL/T 774—2015 中 4 . 2 . 1 . 6 方法进行抗射频干扰试验,应满足要求;

  e) 试验火检处理模件处于暗炉膛值时,及处于改变各处理模件的强度和频率设定值时,应反应灵敏,其范围应符合锅炉运行的实际要求。

  5 . 8 . 4 四管泄漏监测装置检修与试验

  5 . 8 . 4 . 1 检查

  常规检修分别按 5 . 1 . 1 . 1 和 5 . 1 . 2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各声波传感器的传感膜片应完整无破损,与声导管可靠连接,且声导管通畅无积灰;

  b ) 检查防堵装置应工作正常,吹扫管路应无泄漏;

  c) 通电后检查各传感器吹扫电磁阀动作应正常,监测系统主机和工控计算机应可靠连接。

  5 . 8 . 4 . 2 试验

  应进行下列测试与试验:

  a) 测量各传感器供电电压、信号端电压和自检时自检端电压,均应符合标称值;

  b ) 检查监测装置软件运行应无出错信息;切换各画面显示、调用查看历史记录应正常;检查各通道基础噪音设置及泄漏报警延迟时间、吹扫间隔时间和各通道高、低限的设置应符合运行实际要求;

  c) 系统试验:观察并记录“自检”试验时的棒状图变化、“吹扫”试验时对声导管的吹扫、模拟泄漏试验与恢复时的棒状图及报警信号、模拟锅炉吹灰信号与恢复时的监测画面棒状图及报警信号,均应与设计相符;

  d) 装置与 DCS通信应可靠,查看装置监测画面各通道的实时棒状图及颜色,应与 DCS 画面显示一致且随信号采集刷新。

  5 . 9 执行装置及仪表检修与试验

  5 . 9 . 1 给粉机滑差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9 . 1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控制器、电磁滑差离合器激磁绕组、磁阻变送器、测速发电机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2 MΩ;对地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20 MΩ;

  b ) 检查电磁滑差离合器部件及出线柱,应完好无损,异常部件应更换;

  c) 检修后的电磁滑差离合器转动应灵活,无磨擦等异常杂音。

  5 . 9 . 1 . 2 试验

  电流表和开度表校准按 5 . 1 . 1 . 2 要求进行,控制系统调校按下列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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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控制器输出电压调整:输入信号(0%~100%)时,调整输出直流电压为 0 V~160 V ;

  b ) 下限转速与控制范围调校:输入信号为 0%时,调整滑差电机下限转速为运行需求最小值;输入信号 100%时,调整滑差电机转速为上限转速值;

  c) 转速指示误差调校:转速表指示值与滑差电机实际转速误差应不大于额定转速的 1%;转速上限时的测速发电机交流电压应不低于 24 Vac,频率 160 Hz;

  d) 控制特性调校:负载在额定转速 10%~100%范围内变化时,转速变化率应不大于额定转速的 3% ;

  e) 切换性能检查:同步控制器应能控制各台滑差控制器的自动跟踪,无扰切换;

  f) 同一机组每台电机的调节特性均应调整一致,调整后各有关整定电位器锁紧螺帽应锁紧。

  5 . 9 . 2 给煤机滑差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9 . 2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清扫、检查电磁振动装置,测量电磁振动线圈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

  b ) 检查电磁振动器线圈外观应完好无损、无腐蚀或过热现象,铁芯间隙应均匀、无卡、碰擦现象;

  c) 检查、紧固各出线柱连接螺丝。

  5 . 9 . 2 . 2 试验

  电流表和开度表校准按 5 . 1 . 1 . 4 要求进行,控制器试验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控制器输出电压调整:输入信号为(0%~100%)时,调整对应输出直流电压为 0 V~160 V ;

  b ) 控制范围调校:输入信号为(0%~100%)时,对应电磁振动的幅度应满足机组运行要求,且振动电流稳定,无过载现象;振动频率稳定,下煤应均匀;

  c) 切换性能检查:手动信号和自动信号间切换时,应无扰动。

  5 . 9 . 3 带式给煤机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9 . 3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2 . 1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给煤机出口堵煤、皮带无煤信号传感器和给煤机内温度元件,调整至最佳测量位置;

  b ) 测量记录设备、电缆对地及线间绝缘电阻应不低于 20 MΩ;

  c) 控制系统通电后,测试电源板电压,应满足标称值要求;检查就地给煤机中继箱开关、控制柜上运行及停止灯,应工作正常。

  5 . 9 . 3 . 2 试验

  应进行以下调校和试验:

  a) 调校给煤量反馈信号变换器,使满足精度要求;

  b ) 根据参数设定表,检查控制装置参数设置应正确;“点动方式”启动给煤机,确认皮带、清扫链运转应正常;“现场”方式启动给煤机,应能稳定运转;

  c) 给煤机标定与系统联调,按 DL/T 774—2015 中 5 . 10 . 2 要求进行;

  d) 给煤机就地保护和报警信号试验时,给煤机工作状态、报警显示及装置显示的错误代码应与实际相符;

  e) 模拟信号和条件进行系统静态试验,按试验方案进行动态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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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记录并填写相关台账,编写动态试验报告。

  5 . 9 . 4 低压变频系统检修与试验

  5 . 9 . 4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和 5 . 1 . 1 . 2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控制柜内通风扇、手盘电机及机械,应转动灵活;工作环境应符合制造厂说明书要求;

  b ) 拆下所有端子上接线,变频器主回路 R、S、T、U、V、W 端全部短接,500 V 直流兆欧表测量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 5 MΩ; 100 V直流兆欧表测试控制回路绝缘电阻应大于 2 MΩ;

  c) 送电后检查变频器参数设置,应符合厂家说明书要求;

  d) 变频器控制应工作正常。

  5 . 9 . 4 . 2 试验

  内部操作模式试验:设置运行频率 10 Hz~60 Hz 间,记录电机转速及电压,计算变频器频率输出误差,应符合标称值要求,输出电压变化应在允许范围内。

  外部操作模式试验:分别按技术要求完成下列试验:

  a) 基本功能试验:分别试验变频器自保持功能、多段速度选择、点动方式、第二加/减速时间、输出停止、复位、瞬时掉电再启动功能,应无异常;

  b ) 电流控制功能试验:分别设置不同的输入电流,记录相应的变频器显示输出频率及电压;经计算的变频器频率输出误差应符合变频器技术要求,输出电压变化应在允许范围内;

  c) 变频器的 PID调节功能试验:外部方式下,在控制端加入定值信号和反馈信号,调节反馈输入电流,检查变频器频率变化应符合 PID调节规律,调节方向应正确;

  d) 保护功能试验:分别进行欠电压保护、电机接地故障保护、电机相间短路保护、电机堵转和过载保护功能试验,应动作正确、可靠;

  e) 检查、测量变频器产生的电压谐波畸变率和电流谐波率,应符合国家公用电网谐波标准要求。系统联调试验:按变频器使用说明进行正确设置相关保护;改变控制端输入信号,检查变频器电机

  转速应平稳,变化与频率对应;测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标称值。

  5 . 9 . 5 电动执行机构检修与试验

  5 . 9 . 5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和 5 . 1 . 1 . 2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检查执行机构开关方向应满足要求,并有明确标志;

  b ) 检查、更换智能型执行机构内损坏的熔断器和欠压的层叠电池(如有配置);

  c) 加装或更换润滑油,检查刹车应可靠,手动与电动间切换应灵活;手操执行机构手感均匀,连杆或传动机构动作应平稳、无卡涩;

  d) 执行机构行程内,应保证阀门、挡板全程运动内无阻,并符合系统控制的要求;限位块紧固,在手动或电动冲力下应无滑动现象。

  如进行解体检修,应按照制造厂说明书中有关规定进行。

  5 . 9 . 5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5 . 11 . 1 . 2 要求进行调整试验,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调整执行机构的机械零位和全开位,与控制对象的零位和全开位应相吻合(配有手操器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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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在全关或全开状态下,用手操器进行设置);

  b ) 调整行程开关动作点,对应机械零位和全开位、全关位行程开关应可靠动作,输出有效接点信号;

  c) 调整位置变送器输出,对应机械零位和全开位,位置变送器输出应为量程下限值和上限值;

  d) 校准位置变送器误差,行程基本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回程误差应不大于允许误差的 1/2;

  e) 阻尼特性调校,输出轴停在对应输入信号的位置时,正、反行程转角位置上作“半周期”摆动的次数应小于 3 次;

  f) 不灵敏区测试,应不大于执行机构的允许误差;

  g) DCS 中全行程时间测试,应不大于该执行机构额定行程时间的 120% ;

  h) 调整控制逻辑中设定的开、关全程允许时间设定值,宜大于测试值 2 s~5 s。

  控制室遥控操作(手操器或操作员站)执行机构在开、关方向的全行程中,应平稳无卡涩,不应出现振荡现象;行程开关和力矩开关接点应动作正确、可靠。

  5 . 9 . 6 气动执行机构检修与试验

  5 . 9 . 6 . 1 检修

  常规检修按 5 . 1 . 1 . 1 和 5 . 1 . 1 . 2 要求进行,专项检修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检查执行机构开关方向,应有明确标志且满足顺时针关,逆时针开要求;

  b ) 电气转换器/气电转换器、定位器吹扫;连接和转动部分应加注润滑油;

  c) 气源回路应无泄漏,可靠,气源压力在规定范围内;

  d) 手操执行机构手感均匀,连杆或传动机构动作应平稳、无卡涩;

  e) 执行机构行程内,阀门、挡扳全程运动内应无阻,限位块紧固,在手动或气动冲力下应无滑动现象;

  f) 全开、全关位置行程开关动作应可靠,输出信号应正确、有效。

  5 . 9 . 6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5 . 11 . 2 . 2 要求进行调整试验,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电气转换器/气电转换器调校,基本误差应不大于量程的 2% ;

  b ) 定位器的调校(如安装有定位器的进行此项工作):当阀门开度 50%左右时定位器的连接臂为水平位置;调节定位器的零点和量程螺丝,使调节机构在全程范围内的精度等级、误差符合表6 规定;当气源压力偏离额定值± 10 kPa 时,定位器的行程变化应不大于允许误差限的绝对值;

  表 6 定位器等级误差对照表

  GB/T 34578—20 17

  c) 调整零位和满度,使两者均应符合精度要求;

  d) 对应于控制指令 0%/100%,执行机构至全关/全开位置时,调整下限和上限限位开关动作;

  e) 调整行程开关动作点,对应机械零位和全开位时应可靠动作,输出有效接点信号;

  f) 位置变送器调校,对应于控制指令 0%和 100%, 位置变送器输出电流应为量程的下限与上限 ;

  g) 基本误差和回程误差调校:执行机构的基本误差与回程误差,均应小于额定行程的 ±1 . 5%;阀位输出的基本误差应小于额定行程的 ±2%, 回程误差应小于额定行程的 3% ;

  h) 不灵敏区(死区)调校:执行机构的不灵敏区应不大于输入信号量程的 0 . 8%;阀位输出的不灵敏区应小于 0 . 6%的额定行程;

  i ) 空载全行程时间调校:阶跃改变输入信号,执行机构从下限到上限或从上限到下限的全行程时间应符合表 7 要求;

  表 7 空载全行程时间表

  j) 安全闭锁性能调校:对设计有失去动力或信号保护的执行机构,当处于工作状态,突然失去电源、气源或信号时,执行机构安全闭锁功能应满足安全要求;

  k) 气源压力变化影响试验:调节气源压力偏离额定工作压力的 ±10%,执行机构输出转角的变化应不大于额定转角的 ±1%。

  5 . 9 . 7 电磁阀及伺服阀检修与试验

  5 . 9 . 7 . 1 检修

  检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清除设备积灰、积油;

  b ) 检查气源(油)管路应无泄漏;

  c) 测量线圈对外壳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Ω,使用万用表测量线圈电阻应符合制造厂标称值;

  d) 更换损坏的阀及行程开关,检查紧固阀及行程开关接线;

  e) 具有故障安全要求的电磁阀,检查、确认已采用了失电时使工艺系统处于安全状态的单线圈电磁阀;无故障安全要求的电磁阀宜采用双线圈电磁阀。

  5 . 9 . 7 . 2 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具有故障安全要求的电磁阀控制指令应合理可靠。 远方操作电磁阀,应动作正确可靠,无卡涩和异音;

  b ) 伺服型执行机构试验时,通过伺服阀测试工具给伺服阀加信号,使液压缸带动阀门在上、下极限位置间运动,阀门应运动灵活,无卡涩、爬行现象。 阀门的最大实际行程,应符合设计行程要求。

  GB/T 34578—20 17

  6 公共系统检修与试验

  6 . 1 电源系统检修与试验

  6 . 1 . 1 检修

  清扫电源柜,更换故障部件,测量电源电缆线间及对地绝缘电阻。 检查、确认下列项 目:

  a) 电源开关、熔断器和熔丝座应完好,开关扳动应灵活无卡涩,测量断、合阻值应符合要求;

  b ) 电源开关、熔断器及上、下级间熔丝容量的配置,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标志正确;

  c) 接线和端子应完整无破损,连接可靠;

  d) 重要监控系统及重要控制系统,应有独立于分散控制系统的电源监视声光报警。

  6 . 1 . 2 试验

  对热工仪表与装置电源进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供电冗余电源切换,对仪表与装置工作应无影响;

  b ) 测量 220 V(110 V)交/直流电源电压,波动应不大于 ±10% ;

  c) 测量 48 V直流电源电压波动应不大于 ±10% , 24 V直流电源电压波动应不大于 ±5%。

  6 . 2 接地系统检修与试验

  6 . 2 . 1 检修

  检查、紧固仪表与装置接地连接,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用电仪表与装置的外壳、安装支架、底座、保护管套等正常不带电金属部分,应可靠保护接地;

  b ) 检查仪表与装置系统接地,应可靠、完好,标识清楚;

  c) 除非制造厂有明确说明,否则信号电缆屏蔽层应单端接地,信号电缆屏蔽层全线路应具有电气连续性。 检修时应确认接线盒或中间端子柜的屏蔽电缆接线,当有分开或合并时,其两端的屏蔽线通过端子连接应可靠;

  d) 电缆屏蔽层接地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当信号源浮空时应在表盘或计算机侧接地;当信号源接地时应靠近信号源处接地;当放大器浮空时,电缆屏蔽层的一端与屏蔽罩相连,另一端应接在信号源接地上(当信号源接地时)或接在现场接地上(当信号源浮空时);

  e) 电缆、导线、补偿导线和对绞线的总屏蔽层及分屏蔽层,均应可靠接地,且屏蔽层引出线至接地点捆扎应不超过 6 根;

  f) 检修或更换传感器时,接地的传感器及管线不应直接与发电机、励磁机的轴承座接触;

  g) 屏蔽电缆屏蔽线根部接地处标识应明确、清晰。

  6 . 2 . 2 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断开测量或控制电缆屏蔽层接地线连接,测量屏蔽线对地电阻应大于 2 MΩ;

  b ) 恢复屏蔽线接地连接,在电缆终端测量对地电阻应小于 4 Ω;

  c) 测量仪表与装置的接地连通电阻,应小于 0 . 1 Ω。

  GB/T 34578—20 17

  6 . 3 防护设施检修与试验

  6 . 3 . 1 检修

  检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热控测量管路漆色,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

  b ) 检查热控电缆和管路槽管、保护管、支架、底座、柜、盒的防锈漆和面漆防护状态,对存在缺陷部分应进行维护;

  c) 在有爆炸或火灾危险场所内的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部件和电缆、管路,应采取可靠的防爆、防火灾等安全措施;

  d) 检修后,下列现场设备的防护措施应完善、可靠:

  1) 热工仪表与执行装置、部件、电缆的防尘、防污染、防腐蚀措施;

  2) 存在零下温度区域,汽、水测量管路的保温、伴热设备及防冻措施;

  3) 靠近高温管道、阀门等热体的电缆隔热措施;

  4) 露天或可能进水的设备、电缆的防水措施;

  5) 因干扰可能引起系统误动作的电缆、设备、测量探头或元件的防干扰措施;

  6) 可能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操作或事故按钮的防人为误动措施。

  6 . 3 . 2 试验

  按 DL/T 774—2015 中 4 . 2 . 1 . 6 要求,试验仪表与装置的抗射频干扰能力,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

  气温低于零度时,试验带有伴热装置的保温柜内温度,应能根据调节温控装置设定值的温度进行控制。

  6 . 4 仪用气源检修与试验

  6 . 4 . 1 检修

  检修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气源储气罐和管路低凹处的自动疏水器,应灵活、可靠;

  b ) 气源压力应能自动保持在 0 . 6 MPa~0 . 8 MPa范围,偏离时应声光报警;

  c) 途经高温到低温,室内到室外的气源管路,应检查低温侧管路的保温状况符合规程要求;

  d) 对工作环境温度可能低于 0 ℃的气动控制装置及管路,检查其保温和伴热系统应完好,应能防止结露、结冰;

  e) 管路及管路中各部件自身及连接处应通畅无泄漏,过滤减压阀气压设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

  f) 具有自动排污功能的空气过滤器或过滤减压阀,排污、排水功能应可靠;

  g) 检查仪用气源管路、阀门的标志,应保证准确、清晰、齐全。

  6 . 4 . 2 试验

  试验仪用气源质量,宜满足 GB/T 4830 规定要求。

  GB/T 34578—20 17

  7 运行维护

  7 . 1 检修与试验后的验收

  7 . 1 . 1 各项检修项目应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复原安装后的质量应符合 GB 50093 规定且满足下列要求:

  a) 仪表与装置应安装牢固、平正,位置和朝向便于检修;

  b ) 承压部件及管路应无泄漏,差压、流量变送器应打开平衡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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