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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505-2017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机和修井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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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5 . 180 . 10 E 9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3505—2017

  代替 GB/T 23505—2009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机和修井机

  petroleum andnaturalgasindustries—

  petroleum drillingandworkoverrigs

  2017-02-28 发布 2017-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3505—20 17

  GB/T 23505—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3505—2009《石油钻机和修井机》。 与 GB/T 23505—2009 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改为“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机和修井机”;

  — 增加或删除了部分规范性引用标准(见第 2 章);

  — 修改原标准中的所有术语和定义,并删除了“设计安全系数”术语,新增了“钻井机械化设备”术语(见 3 . 1) ;

  — 将修井机型号的表示方法中的底盘型式改为移运型式(见 4 . 2 . 2) ;

  — 表 1 中增加了 ZJ80/5850 级别钻机(见表 1) ;

  — 表 2 中在钩载级别 1800、2250 中增加 39 m、41 m 两种井架高度(见表 2) ;

  — 增加了动力系统配置种类,增加了钻井机械化设备的配置(见第 6 章);

  — 调整 6 . 2 的描述顺序(见 6 . 2) ;

  — 删除了对安全逃生滑道与地面角度的要求、防护栏杆高度的要求、安全防护链数量的要求及发电机房安装电视监控系统的要求(见第 6 章);

  — 将技术要求分系统进行描述,对原条款进行了合并整理(见第 7 章);

  — 钻机电气设备的电制增加 600 V/400 V, 50 Hz规格(见 7 . 2) ;

  — 将只有模块钻机井架才设置通往天车台和二层台的梯子改为所有井架均设置(见 7 . 3) ;

  — 增加自走式钻机和修井机车辆部分的要求(见 7 . 9) ;

  — 增加了钻井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的要求(见 7 . 10) ;

  — 将标准中对涂装的具体要求改为引用 SY/T 6919 标准(见 7 . 1) ;

  — 增加了 自走式钻机和修井机的试验要求(见 8 . 1,8 . 2) ;

  — 将绞车型式试验的要求改为引用 SY/T 5532 标准(见 8 . 2) ;

  — 增加了钻井泵型式试验的要求、转盘和顶部驱动钻井装置型式检验的要求(见 8 . 2) 。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6)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有限公司第四机械厂、大庆钻探工程公司、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悦华、赵鹏、严小妮、孙娟、马进生、刘辉、徐军、王涛、邓绍、董辉、王连中、杨玉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3505—2009 。

  GB/T 23505—20 17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机和修井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钻机和修井机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配置要求、技术要求、试验和记录、标志、出厂文件、贮存、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钻井和修井用陆地钻机和修井机。

  海上平台用钻机和修井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6 . 1 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 3836 . 1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 . 2 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3 爆炸性环境 第 3 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5 部分:正压外壳型“p”

  GB 3836 . 8 爆炸性环境 第 8 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5 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7932 气动系统 通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8423 石油天然气工业 设备与材料术语

  GB/T 17744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修井设备

  GB/T 19190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

  GB/T 20174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通设备

  GB/T 23507 . 3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 3 部分:电动钻机用柴油发电机组

  GB/T 25428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 钻井和修井井架、底座

  GB/T 30216—2013 车装钻机

  GB/T 31049 石油钻机顶部驱动钻井装置

  GB/T 32338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修井设备 钻井泵

  SY/T 5027 石油钻采设备用气动元件

  SY/T 5030 石油天然气工业 柴油机

  SY/T 5053 . 2 钻井井口控制设备及分流设备控制系统规范

  SY/T 5074 钻井和修井动力钳、吊钳

  SY/T 5080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GB/T 23505—20 17

  SY/T 6725 . 1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 1 部分:主电动机

  SY/T 6725 . 2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 2 部分:控制系统

  SY/T 6725 . 4 石油钻机用电气设备规范 第 4 部分:辅助用电设备和井场电路

  SY/T 6919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涂装规范

  SY/T 10041 石油设施电气设备安装一级一类和二类区域划分的推荐做法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GB/T 842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3 . 1 术语和定义

  3 . 1 . 1

  名义钻深范围 nominalrangeofdrillingdepth

  钻机在规定的钻井绳数下,使用规定的钻柱时钻机的经济钻井深度范围。

  3.1.2

  名义修井深度 norminalworkoverdepth

  修井机在规定的修井绳数下,用不同的管柱修井时的最大修井深度。 名义小修深度为用油管修井的名义修井深度;名义大修深度为用钻杆修井时的名义修井深度。

  3.1.3

  最大钩载 maximum hookload

  根据材料强度和规定的安全系数确定的设备能承受的最大载荷,也就是钻机或修井机在最多绳数下,大钩所能提升的最大载荷,包括静载荷和动载荷。

  3.1.4

  额定钩载 ratinghookload

  修井机在规定的修井绳数下,正常修井作业中允许大钩承受的由最大钻柱或管柱在空气中的重量所产生的载荷。

  3.1.5

  游动系统有效绳数 numberofeffectivetravellingline

  游动系统中,除快绳和死绳之外的工作绳数。

  3.1.6

  游动系统最多绳数 maximum numberoftravellingline

  钻机或修井机配备的游动系统所能提供的最大有效绳数。

  GB/T 23505—20 17

  3 . 1 . 7

  钻(修)井绳数 numberofwireline

  用于正常起下钻柱及钻(修)井时的游动系统有效绳数。

  3 . 1 . 8

  钻井机械化设备 drillingmechanizingequipment

  钻井过程中,采用地面输管装置、钻台上卸扣装置及辅助装置、扶管装置、二层台排管装置、动力吊卡、卡瓦和控制系统等取代人工进行机械化管柱处理的设备。

  3 . 2 缩略语

  HSE 健康 安全 环境

  SCR 可控硅整流装置

  VFD 变频驱动装置

  4 型式和型号表示方法

  4 . 1 型式

  4 . 1 . 1 驱动型式

  钻机和修井机按驱动型式可分为:

  a) 机械驱动。

  b ) 电驱动,主要包括:

  1) 交流工频电驱动;

  2) 直流电驱动;

  3) 交流变频电驱动。

  c) 液压驱动。

  d) 复合驱动,主要包括:

  1) 机械驱动+电驱动;

  2) 机械驱动+液压驱动;

  3) 电驱动+液压驱动。

  注:复合驱动是钻机的一种驱动型式,表示钻机绞车与钻井泵、转盘等的驱动型式不同,在型号表示方法中不出现。

  4 . 1 . 2 传动型式

  机械驱动钻机和修井机按传动型式可分为:

  a) 链条传动;

  b ) 皮带传动;

  c) 齿轮传动;

  d) 液力传动。

  4 . 1 . 3 移运型式

  钻机和修井机按移运型式可分为:

  a) 块装式;

  b ) 自行式 ;

  c) 拖挂式。

  GB/T 23505—20 17

  4 . 2 型号表示方法

  4 . 2 . 1 钻机型号表示方法

  钻机型号的表示方法见图 1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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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Z— 自行式钻机

  l———————钻机特征:第一特征 第二特征

  L— 链条并车钻机 D— 转盘直流电驱动

  J — 皮带并车钻机 DB— 转盘交流变频电驱动

  C— 齿轮并车钻机

  Y— 液压驱动钻机

  D— 直流电驱动钻机(AC-SCR-DC)

  DB— 交流变频电驱动钻机(AC-VFD-AC)

  DJ — 交流工频电驱动钻机

  l——————————钻机级别:分子表示用 114 mm钻杆组成的钻柱标定,以 100 m 为单位计

  的名义钻深范围上限。 分母表示以 kN 为单位的钻机最大钩载

  l

  l——————————————钻机代号:ZJ — 钻机

  图 1 钻机型号的表示方法

  示例 1 :名义钻深范围上限为 5 000 m、最大钩载 3 150 kN、直流电驱动块装钻机型号表示为:ZJ50/3150D。

  示例 2:名义钻深范围上限为 7 000 m、最大钩载 4 500 kN、链条并车钻机、转盘交流变频电机驱动钻机型号表示为: ZJ70/ 4500LDB。

  4 . 2 . 2 修井机型号表示方法

  修井机型号的表示方法见图 2 的规定。

  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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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移运型式:符号省略 — 块装式T— 拖挂式修井机Z— 自行式修井机

  D— 直流电驱动修井机(AC-SCR-DC)

  DB— 交流变频电驱动修井机(AC-VFD-AC)

  DJ — 交流工频电驱动修井机

  l—————————修井机级别:表示修井机最大钩载,以 kN 为计量单位

  l———————————修井机代号 XJ — 修井机

  图 2 修井机型号的表示方法

  示例:最大钩载 1 800 kN、自行式、双内燃机驱动齿轮并车的修井机型号表示为:XJ1800CZ。

  GB/T 23505—20 17

  5 基本参数

  5 . 1 钻机基本参数

  钻机按名义最大钻井深度和最大钩载分为 11 个级别,各级别钻机的主要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5 . 2 修井机基本参数

  修井机按最大钩载分为 9 个级别,各级别修井机的主要基本参数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1 钻机基本参数

  表 2 修井机基本参数表

  GB/T 23505—20 17

  6 配置要求

  6 . 1 设备(系统)配置推荐

  6 . 1 . 1 动力系统主要有柴油机、柴油机发电机组、燃气机及燃气发电机组、工业电网接入设备或电容储能装置。

  6 . 1 . 2 提升系统主要包括井架、绞车、天车、游车、大钩、游车大钩、钢丝绳、提升用齿轮齿条或提升用液压缸及起下钻必需的吊环、吊卡、卡瓦、吊钳或动力大钳等设备和工具。

  6 . 1 . 3 旋转系统主要有转盘、水龙头、顶部驱动钻井装置或动力水龙头等。

  6 . 1 . 4 循环系统主要包括钻井泵组及配套设备、钻井液循环管汇、钻井液固相控制设备等。

  6 . 1 . 5 传动系统主要包括减速、并车、变速等机械传动设备及液力、液压传动设备和电传动系统及装置等。

  6 . 1 . 6 井控系统主要包括钻通设备、节流压井管汇、钻井液液气分离器、钻井井口控制设备及分流设备控制系统等。

  6 . 1 . 7 钻机控制系统主要包括司钻操作控制台、监视系统、通讯系统、油、气、水、电、液压各控制装置以及钻井仪器、仪表测量显示设备和各种记录仪器等。

  6 . 1 . 8 底座及支撑装置主要包括钻机底座、钻杆盒、猫道、排管架、电缆槽等。 自行或拖挂钻机(修井机)中的主载车或拖挂车底盘及支撑腿等。

  6 . 1 . 9 辅助设备主要包括供气、供水、供电、供油设备,钻鼠洞设备、吊装运输设备、井场活动用房(材料房、录井房、维修房、值班房等)、安全设备、钻机平移系统及适应不同地域和环境的设备、设施等。

  6 . 1 . 10 钻井机械化设备主要包括二层台机械化排管装置、铁钻工、动力猫道、管柱输送机械手、动力吊卡、动力卡瓦和控制系统等设备。

  6 . 2 HSE配置推荐

  6 . 2 . 1 应配置适应使用地域和环境的防风、防沙、防腐、防高温、防潮、防寒等设备及人员保护设施。

  6 . 2 . 2 所有设备的吊装耳板、吊装管等应有永久性安全工作载荷值标记。

  6 . 2 . 3 所有吊装用钢丝绳、安全绳应在绳头标明安全工作载荷标记。

  6 . 2 . 4 所有外露旋转类设备及零部件[例如连接盘、万向轴、离合器、联轴器、皮带轮、刹车盘(毂)等]应设置防护罩等防护设施。

  6 . 2 . 5 应配置防止游动系统上碰下砸的控制系统。

  6 . 2 . 6 应配置人员高空操作防坠落等安全保护设施。

  6 . 2 . 7 应配置备用的应急动力源。

  6 . 2 . 8 宜配置安全停机刹车系统。

  6 . 2 . 9 钻台、天车台、井架二层台、套管扶正台、油管台及各种人员操作平台等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

  6 . 2 . 10 绞车的动力宜配置安全应急装置。

  6 . 2 . 1 1 应设置天车台周边防护栏杆、人孔的安全活挡杆和安全人孔活盖板。

  6 . 2 . 12 井架上的起重卸扣使用 DX 型或 BX 型 。

  6 . 2 . 13 井架二层台应配置紧急逃生装置。

  6 . 2 . 14 二层台处应配置人员安全带固定位置及指梁、钻铤卡板的保护链(绳)。二层台、天车台入口处应配置活门或安全链。

  6 . 2 . 15 钻台、天车台、井架二层台、套管扶正台及所有操作台、休息台、梯子台阶、走道等台面的应有安全防滑措施。

  GB/T 23505—20 17

  6 . 2 . 16 钻台、天车台、井架二层台、套管扶正台、油管台及各种人员操作平台等周边应配置防护栏杆。

  6 . 2 . 17 钻台面宜配置安全逃生装置。

  6 . 2 . 18 底座坡道大门两侧防护立柱之间应配置安全防护门或安全防护链。

  6 . 2 . 19 所有钻台面以上、高于人体部位设备上的连接件、紧固件应配置防松、防脱落等安全保护装置。

  6 . 2 . 20 底座立根台立根盒周围、转盘梁下方等处及井场的泥浆、污水宜配置回收处理装置。

  6 . 2 . 2 1 安全标志安装在底座钻台正前方围栏处,宜符合 GB 2894 规定的图样、颜色、型式和参数等。

  6 . 2 . 22 应配置转盘锁紧和惯性制动系统。

  6 . 2 . 23 提升机、套管扶正台等设备应配置防坠落安全自锁保护装置。

  6 . 2 . 24 应配置安装在井口、固控罐面上等部位的硫化氢及可燃性气体监测报警装置。

  6 . 2 . 25 应配置固控罐钻井液面显示报警系统,以及泥浆返出口监测系统和灌浆系统。

  6 . 2 . 26 宜配置泥浆岩屑回收处理系统。

  6 . 2 . 27 钻井液循环管汇中在高压软管两端应配置安全绳(链)。

  6 . 2 . 28 应配置气、液、电等控制系统的故障报警系统或装置。

  6 . 2 . 29 安装在预期存在可燃性气体场所中的各类密闭式房子(例如司钻控制房、司钻偏房、电控房等)内应配置双向排风装置及烟雾报警装置。

  6 . 2 . 30 应配置井场喊话、通话等通讯系统,以及二层台、钻井泵组等部位的电视监控系统。

  6 . 2 . 3 1 在可能会有非预期阴暗的重要位置(如电控房、司钻控制房等)应配置应急照明灯。

  6 . 2 . 32 符合 SY/T 10041 的防爆电气安装区域划分规范要求的防爆电气设施。

  6 . 2 . 33 用电设备应配置安全接地保护系统。

  6 . 2 . 34 钻机和修井机应在天车最高部位配置信号灯警示系统。

  6 . 2 . 35 钻机和修井机应在天车上配置避雷系统。

  6 . 2 . 36 应配置能承受设备自重和最大工作负荷能力的地基基础设施。

  6 . 2 . 37 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及灭火设备。 消防设备布置在便于存放及使用的位置。

  6 . 2 . 38 钻台区、固控设备区应配置洗眼器。

  6 . 2 . 39 气动绞车、液压绞车、防喷器搬运系统和设备、提升机等提升设备应标明安全工作载荷。

  7 技术要求

  7 . 1 总则

  7 . 1 . 1 钻井和修井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7744 的规定。

  7 . 1 . 2 钻井和修井提升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9190 的规定。

  7 . 1 . 3 钻机和修井机在井场的布置应符合 SY/T 5466 的规定。

  7 . 1 . 4 钻机和修井机电气设备安装区域的分类应符合 SY/T 10041 的规定。

  7 . 1 . 5 钻机和修井机整机设计应满足国家或行业健康、安全、环保和 SY/T 6228 的规定。 对于人员所处噪声环境及人员听力保护等要求应符合 SY/T 6228 的规定。

  7 . 1 . 6 钻机和修井机的涂装应符合 SY/T 6919 的规定。 产品的外观颜色和涂料的品种应符合制造商书面文件的规定和(或)用户的要求。

  7 . 1 . 7 所有机械传动类设备(皮带传动除外),如绞车、转盘及转盘驱动装置、钻井泵及泵组、并车传动箱、分动箱、减速箱、变速箱等均应设计为封闭式结构,且要求润滑充分、密封可靠,不应有滴油、漏油现象 。油池等部位温升应符合 SY/T 6680 的规定。

  7 . 1 . 8 所有钢丝绳滑轮应设计有防止钢丝绳跳槽装置。

  7 . 1 . 9 国家或行业有强制认证要求的设备应提供相关的国家或行业认证证书。

  7 . 1 . 10 对于预计将用于腐蚀性较强的环境中的设备,应对设备进行特殊的防腐表面处理。

  GB/T 23505—20 17

  7 . 1 . 1 1 采用标准轨距铁路运输的产品,其外形尺寸不应超过 GB 146 . 1 中规定的机动车辆限界。

  7 . 1 . 12 钻机和修井机交付时,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产品主要承载件的无损检测报告和性能试验报告,提供高压管汇、井控设备、钻井泵等承受高压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压力试验报告。

  7 . 1 . 13 制造商应在产品的操作文件中说明钻机和修井机满足 自然环境(温度、湿度、风力、海拔高度等)因素的工作条件及工作能力。

  7 . 1 . 14 所有设备应在显著位置标志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如额定载荷、功率、压力等。

  7 . 1 . 15 产品质量应有可追溯性。

  7 . 2 动力系统

  7.2. 1 钻机电气设备的电制宜使用 600 V/400 V, 50 Hz。

  7 . 2 . 2 柴油机应符合 SY/T 5030 的规定。

  7 . 2 . 3 主电动机应符合 SY/T 6725 . 1 的规定。

  7 . 2 . 4 每台柴油机应单独设置进、排气管道,同时设有空气滤清器和消声器,出风口处带火花捕捉装置;当柴油机设置有机房时,排气引管、消声器应设在室外,并应有防雨措施。

  7 . 2 . 5 沙漠环境地区用柴油机至少应配备有两级空气滤清器及防风沙装置。

  7 . 2 . 6 沙漠环境地区用电动机至少应配备有防风沙装置。

  7 . 3 提升系统

  7 . 3 . 1 绞车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5532 的规定,绞车应设计有刹车装置。

  7 . 3 . 2 钻井用钢丝绳应符合 SY/T 5170 和 SY/T 6666 的有关规定。

  7 . 3 . 3 井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25428 的规定。

  7 . 3 . 4 井架梯子不应离开垂直位置向后倾,除非装有登梯安全辅助装置,否则在固定梯子横向错位处,应设有人员休息平台及防护栏杆。

  7 . 3 . 5 井架应配置登梯助力器、吊钳平衡重、吊钳滑轮,并应设有通往天车台和二层台的梯子。

  7 . 3 . 6 游车、大钩、游车大钩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9190 的规定。

  7 . 3 . 7 动力钳、吊钳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7744 及 SY/T 5074 的规定。

  7 . 4 旋转系统

  7 . 4 . 1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31049 的规定。

  7 . 4 . 2 转盘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7744 及 SY/T 5080 的规定。

  7 . 4 . 3 水龙头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9190 及 SY/T 5530 的规定。

  7 . 4 . 4 动力水龙头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19190 的规定。

  7 . 5 循环系统

  7 . 5 . 1 钻井泵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32338 的规定。

  7 . 5 . 2 钻井液循环管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5244 的规定。

  7 . 5 . 3 钻井液固相控制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5612 的规定。

  7 . 6 传动系统

  7 . 6 . 1 电气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23507 . 3、SY/T 6725 . 1、SY/T 6725 . 2、SY/T 6725 . 4 的规定 。

  7 . 6 . 2 电气设备防爆性能应符合 GB 3836 . 1、GB 3836 . 2、GB 3836 . 3、GB 3836 . 5、GB 3836 . 8 和 GB 3836 . 15相关部分的规定。

  7 . 6 . 3 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 的规定。

  GB/T 23505—20 17

  7 . 6 . 4 电传动控制系统至少应具有下列主要保护功能:

  a) 系统故障报警指示并自动控制绞车刹车制动;

  b) 游动系统防止上碰下砸的安全停车和转盘扭矩限制;

  c) 电动机锁定保护。

  7 . 6 . 5 发电机组控制单元应具有功率限制、接地检测、相序保护、过流保护、过压保护、欠压保护、欠频保护、过频保护、逆功保护、短路保护、误操作保护、柜内故障自检等功能。

  7 . 6 . 6 低压控制盘单元应具有变配电和过流、短路保护功能。 满足钻井工程对低压控制盘回路负载容量、接触器和断路器的数量要求。

  7 . 7 井控系统

  7 . 7 . 1 井控设备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20174 的规定。

  7 . 7 . 2 井控设备及分流设备控制装置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5053 . 2 的规定。

  7 . 7 . 3 节流和压井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5323 的规定。

  7 . 8 钻机控制系统

  7 . 8 . 1 司钻控制房(台)的设计和安装位置应设计合理,使司钻方便操作并具有足够的开阔视线。

  7 . 8 . 2 司钻控制房(台)的安装位置应预留司钻安全逃生通道。

  7 . 8 . 3 司钻控制房内应配置烟雾报警装置。

  7 . 8 . 4 司钻控制房应配置便于司钻逃生的杠杆门锁。

  7 . 8 . 5 液压系统和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3766 和 GB/T 7935 的规定。

  7 . 8 . 6 液压系统应配置液压油过滤装置。

  7 . 8 . 7 液压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宜为 16 MPa或 14 MPa。

  7 . 8 . 8 气动系统和气动元件应符合 GB/T 7932 和 SY/T 5027 的规定。

  7 . 8 . 9 气动系统应配置空气过滤、干燥装置。

  7 . 8 . 10 气动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宜为 0 . 8 MPa。

  7 . 9 底座及支撑装置

  7 . 9 . 1 底座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GB/T 25428 的规定。

  7 . 9 . 2 底座斜梯、栏杆及踢脚板的设计制造应符合 SY/T 6228 的规定。

  7 . 9 . 3 钻台面应至少设有通往井场前方、后方和固控区域的扶梯通道。 对于钻台高于 9 m 的扶梯,宜在中部设休息台。

  7 . 9 . 4 起升式底座和卧装整体起落式井架应设计起升缓冲装置。

  7 . 9 . 5 钻台高度大于或等于 7 m 的底座,宜配置为钻台运输工具的提升设备。

  7 . 9 . 6 自行式钻机和修井机的车辆部分应符合 GB/T 30216—2013 中 5 . 2 的要求。

  7 . 10 辅助设备

  7 . 10 . 1 钻机和修井机井场油、水、电及供暖系统安装应符合 SY/T 6202 的规定。

  7 . 10 . 2 钻机和修井机宜配置空气呼吸器、消防系统等安全设备。

  8 试验和记录

  8 . 1 出厂试验

  8 . 1 . 1 无特殊要求时,钻机、修井机均应进行出厂试验,试验要求、试验程序、验收准则应按 SY/T 6680

  GB/T 23505—20 17

  的规定执行。

  8 . 1 . 2 自行式钻机和修井机出厂试验应包括 8 . 1 . 1 的要求及 GB/T 30216—2013 的 7 . 3 中出厂检验的要求。

  8 . 2 型式试验

  8 . 2 . 1 钻机、修井机的型式试验应包括 8 . 1 和符合 8 . 2 . 2 要求的设备的型式试验。 自行式钻机和修井机还应包括 GB/T 30216—2013 中 7 . 3 的规定。

  8 . 2 . 2 钻机、修井机用绞车、天车、井架、底座、转盘、钻井泵、顶部驱动钻井装置、游车、大钩、游车大钩、水龙头、动力水龙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设备的型式试验:

  a) 新产品首次生产时;

  b) 批量生产后,产品在结构、材料或工艺上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c) 用户要求时。

  8 . 2 . 3 符合 8 . 2 . 2 要求的设备的型式试验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绞车的型式试验应符合 SY/T 5532 的规定;

  b) 天车、井架、底座应按照钻机最大钩载进行验证载荷试验,试验应符合 GB/T 25428 的规定;

  c) 转盘的型式检验应符合 SY/T 5080 的规定;

  d) 钻井泵的型式试验应符合 GB/T 32338 的规定;

  e) 顶部驱动钻井装置的型式检验应符合 GB/T 31049 的规定;

  f) 游车、大钩、游车大钩、动力水龙头的设计验证试验应符合 GB/T 19190 的规定;

  g) 水龙头的设计验证试验应符合 SY/T 5530 的规定。

  8 . 3 整机工业性试验

  8 . 3 . 1 一种钻机和修井机在定型生产或批量生产前应经过工业性试验,工业性试验在油气田钻井或修井现场进行。

  8 . 3 . 2 根据钻机的名义钻深范围或修井机的名义修井深度,钻机可选择 1 口井 ~2 口井(修井机可选择3 口井 ~5 口井)进行工业性试验,应保证实际作业中钻机或修井机的钩载能力不低于设计能力的 70%或名义钻深范围上限(名义修井深度)的 80%。

  8 . 3 . 3 现场作业时的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应按产品的操作说明书的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

  8 . 3 . 4 制造商应对钻机和修井机工业性试验的内容、程序、要求等形成书面的规定。

  8 . 4 记录

  钻机和修井机的试验过程应予以记录,所有记录的管理、记录的提供和保存均应按 SY/T 6680 的规定执行。

  9 标志、出厂文件、贮存、包装和运输

  9 . 1 钻机和修井机产品的标志、出厂文件及贮存、包装和运输的要求应按 SY/T 6680 的规定执行。

  9 . 2 自行式钻机和修井机的标志应符合 GB/T 30216—2013 中 8 . 1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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