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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976-2024 技术性贸易措施 评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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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 100.20 CCS A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4976—2024

  技术性贸易措施 评议指南

  Technicalmeasuresto trade—Guidelinesforcommenting

  2024-11-28发布 2025-06-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4976—2024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议原则 1

  5 评议主体 2

  6 评议流程 2

  7 措施跟踪 2

  8 措施分发 3

  9 措施筛选 3

  10 组织评议 4

  11 意见形成 5

  12 意见处理 6

  13 意见跟踪 7

  14 后续跟进 7

  15 评议管理 8

  附录 A (资料性) 评议流程图 10

  附录 B (资料性) 评议意见格式 11

  附录 C (资料性) 双边磋商意见格式 12

  参考文献 13

  Ⅰ

  GB/T 44976—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评估与服务标准化工作组(SAC/SWG 33)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 、广东省 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中科医药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院 、中质标研(北京)标准化服务中心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 起 草 人 : 王 世 川 、刘 智 洋 、崔 路 、王 瑞 、毛 婧 、刘 春 卉 、姚 歆 、傅 剑 华 、张 华 、许 波 、陈 权 、刘颖 、周树华 、董 文 芳 、冯 智 辉 、刘 亮 、李 丽 、王 海 虹 、庄 媛 媛 、韩 振 国 、王 淼 、张 琳 、汤 雄 、姚 大 平 、田 昀 、刘嘉靖 、胡红波 、汪正兵 、贾慧 、兰 菲 、徐 辉 丽 、于 小 鸥 、张 长 安 、段 胜 男 、程 光 伟 、刘 佳 仪 、刘 云 、付 笑 涵 、李艾阳 。

  Ⅲ

  GB/T 44976—2024

  引 言

  评议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WTO) 成 员 通 报 的 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 是 WTO《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协 定 》 (《WTO/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协定》(《WTO/SPS协定》) 赋予 WTO 各成员的 一项重要权利 。积极 、充分行使该权利 ,能够帮助出口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及时 、准确地跟踪 、了解 WTO 其他成员技术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市场准入规则发展动态 ,在评议期内提出合理诉求 、发出维权声音 ,从而有机会延缓 、降低乃至消除因 WTO其他成员制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给我国对外贸易所造成的损失 ,最大限度地保护我国经济利益和企业利益 。

  如何行使该项权利 ,怎样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 ,是当面出口企业等利益相关方面临的主要问题 。 因此 ,本文件针对技术性贸易措施表现形式多样 、技术要求复杂等特点,提出了一套普遍适用的评议方法 ,既能够为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提供指导 ,又能够启发出口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在开展具体评议工作 ,从而提高评议工作的针对性与创新性 ,对进一步提升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工作成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

  Ⅳ

  GB/T 44976—2024

  技术性贸易措施 评议指南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主体 、评议流程 、措施跟踪 、措施分发 、措施筛选 、组织评议 、意见形成 、意见处理 、意见跟踪 、后续跟进 、评议管理等方面的指南 。

  本文件适用于评议 WTO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44974 技术性贸易措施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449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评议机构 commenting organization

  组织评议活动的实体单位 。

  注 : 主要包括咨询点 、国家或地方相关 部 门 及 其 授 权 机 构 、贸 易 促 进 机 构 、进 出 口 商 会 、行 业 协 会 、技 术 机 构 、企 业等 。 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主要指与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相关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 。

  4 评议原则

  4. 1 符合性原则

  以 WTO《技 术 性 贸 易 壁 垒 协 定 》(《WTO/TBT 协 定 》) 、《实 施 卫 生 与 植 物 卫 生 措 施 协 定 》 (《WTO/SPS协定》)以及相关国际标准作为评议意见的主要依据 。

  4.2 前瞻性原则

  用发展的眼光评议国外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对当前壁垒问题提出评议意见的同时 ,对未来发展做出预判 。

  4.3 可行性原则

  以符合国际惯例或是国外用语习惯的基础上撰写评议意见 ,推动相关评议意见采纳 ,实现壁垒问题的解决 。

  1

  GB/T 44976—2024

  5 评议主体

  5. 1 概述

  评议主体包括评议机构和评议专家 。

  5.2 评议机构

  评议机构宜满足以下要求 :

  a) 建立评议工作机制 ;

  b) 建立评议工作团队 ;

  c) 建立评议专家库 ;

  d) 建立评议数据库 ;

  e) 与标准化 、合格评定等领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机构 、企业开展评议合作 。

  5.3 评议专家

  评议专家宜满足以下要求 :

  a) 具有一定的本领域出口产品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背景 ;

  b) 了解国内外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 ;

  c) 了解《WTO/TBT协定》《WTO/SPS协定》等相关规则并灵活运用 ;

  d) 了解相关国际标准化动态 ;

  e) 具有良好的外语阅读和理解能力 。

  6 评议流程

  6. 1 评议流程宜根据具体通报措施设定的评议期进行设计 ,确保在评议期截止前将评议意见发送至WTO其他成员咨询点 。

  6.2 评议期一般为 60天 ,实际可以 WTO其他成员正式通报单上注明的期限为准 。

  6.3 评议流程可包括以下环节 :

  a) 措施跟踪 ;

  b) 措施分发 ;

  c) 措施筛选 ;

  d) 组织评议 ;

  e) 意见形成 ;

  f) 意见处理 ;

  g) 意见跟踪 ;

  h) 后续跟进 ;

  i) 其他 。

  6.4 具体评议流程图可参见附录 A。

  7 措施跟踪

  7. 1 评议主体宜跟踪并获取 WTO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包括尚未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以及与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联的其他措施 。

  2

  GB/T 44976—2024

  7.2 WTO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可从 WTO 通报系统(ePing系统) 、国外相关官方机构网站 、国内相关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得 。

  7.3 WTO其他成员尚未通报以及与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相关的其他措施 ,可从国外相关官方机构网站 、国内市场主体在国外的业务合作方 、与国外相关机构有合作关系的国内代理机构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

  8 措施分发

  8. 1 评议机构可通过网站 、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国内利益相关方分发国外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8.2 评议机构可根据实际需求定向有需求的利益相关方推送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 。

  8.3 在遵循相关版权保护政策等规则的前提下 ,评议机构可分发 WTO 其他成员已通报但未公布全文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8.4 在遵循相关版权保护政策等规则的前提下 ,评议机构可分发 WTO 其他成员尚未通报以及与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关联的其他措施 。

  9 措施筛选

  9. 1 概述

  对 WTO其他成员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评议 , 主要从通报成员 、覆盖产品 、覆盖的措施等方面进行筛选 ,确定是否对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开展评议 。

  9.2 通报成员

  按照通报成员筛选可主要考虑 :

  a) 主要贸易伙伴 ;

  b) 只针对中国发布通报的成员 ;

  c) 技术要求比中国严格的成员 ;

  d) 重点关注的成员 ;

  e) 其他因素 。

  9.3 覆盖产品

  按照覆盖产品筛选可主要考虑 :

  a) 中国出口的重点产品 ;

  b) 地区出口的重点产品 ;

  c) 企业出口的重点产品 ;

  d) 其他因素 。

  9.4 覆盖的措施

  覆盖的措施可主要包括 :

  a) 国际影响较大的措施 ;

  b) 已经评议过的措施的修改版 ;

  c) 对中国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措施 ;

  d) 其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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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10 组织评议

  10. 1 评议形式

  评议形式可包括 :

  a) 线上或线下会议评议 ;

  b) 发函评议 ;

  c) 组合评议方式 ;

  d) 其他形式 。

  10.2 评议方法

  10.2. 1 概述

  在对技术性贸易措施全文通读的基础上 ,开展与 WTO 规则 、相关国际组织规则以及国内相关规则的逐条分析 ,并重点针对核心技术条款与要求等进行逐条逐项 、逐字逐句研究 ,分析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科学性 、合理性等 。

  10.2.2 与 WTO规则比较分析

  与 WTO 规则比对分析可包括 :

  a) 与《WTO/TBT协定》和/或《WTO/SPS协定》进行比对分析 ;

  b) 与 WTO其他协定 、规则进行比对分析 。

  10.2.3 与相关国际组织规则比较分析

  宜重点关注 成 为 WTO/TBT 委 员 会 观 察 员 的 国 际 组 织 , 还 可 关 注 国 际 实 验 室 认 可 合 作 组 织(ILAC)等其他国际组织 。与这些国际组织规则比较分析的内容可主要包括 :

  a) WTO成员是否是相关国际组织成员 ;

  b) WTO成员是否参与相关国际标准 、规则制定工作 ;

  c) 被评议措施的核心技术要求是否与相关国际标准 、规则相冲突 ;

  d) 其他比对分析内容 。

  注 : 成为 WTO/TBT委员会观察员的国际组织主要包括非洲 、加勒比和太平洋集 团(ACP) 、非 洲 标 准 化 组 织(AR- SO) 、国际度量衡局(BIPM) 、加共体 区 域 标 准 和 质 量 组 织(CROSQ) 、欧 洲 自 由 贸 易 协 会(EFTA) 、粮 食 及 农 业组织(FAO)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标准化组织(GSO) 、政府间发展管理局(IGAD)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 、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国际电信联盟(ITU) 、国际贸易中心(ITC) 、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ALADI) 、经济合作 与 发 展 组 织(OECD) 、南 部 非 洲 发 展 共 同 体(南 共 体) 、欧 洲经济委员会(UNECE)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 、世卫组织/粮农组织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世界银行(WB) 、世界卫生组织(WHO) 。

  10.2.4 与国内比较分析

  与国内比对分析可主要包括 ;

  a) 与国内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比对分析 ;

  b) 与国内现行相关标准等进行比对分析 ;

  c) 与国内现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等进行比对分析 ;

  d) 与国内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比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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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e) 与国内企业生产现状进行比对分析 ;

  f) 与国内技术发展水平进行比对分析 ;

  g) 其他比对分析内容 。

  10.2.5 与其他成员比较分析

  与其他成员比对分析可主要包括 ;

  a) 与其他成员现行相关技术法规进行比对分析 ;

  b) 与其他成员现行相关标准等进行比对分析 ;

  c) 与其他成员现行相关合格评定程序等进行比对分析 ;

  d) 与其他成员行业发展现状进行比对分析 ;

  e) 与其他成员企业生产现状进行比对分析 ;

  f) 与其他成员技术发展水平进行比对分析 ;

  g) 其他比对分析内容 。

  10.3 影响分析

  10.3. 1 概述

  影响分析包括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分析等 。

  10.3.2 对出口贸易的影响

  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可主要包括 :

  a) 影响出口产品的生产 ;

  b) 影响出口产品的检验检测 ;

  c) 影响出口产品的认证获取 ;

  d) 其他因素 。

  10.3.3 对出口企业的影响

  对出口企业的影响可主要包括 :

  a) 能否达到对方要求 ;

  b) 与对方要求的差距 ;

  c) 达到对方要求的难易程度 ;

  d) 对达到对方要求所需的时间做出预测 ;

  e) 是否有等效措施 ;

  f) 其他因素 。

  11 意见形成

  11. 1 概述

  11. 1. 1 对技 术 性 贸 易 措 施 的 评 议 意 见 包 括 对 外 评 议 意 见 , 即 因 其 对 我 国 出 口 贸 易 造 成 壁 垒 而 对WTO其他成员提出评议意见 , 以及对内工作建议 , 即对国内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工作提出建议性意见 。

  11. 1.2 对外评议意见宜在评议期内发送至 WTO其他成员 ,评议意见的格式见附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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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11.2 对外评议意见

  11.2. 1 评议意见的编写

  评议主体可参考以下情形编写评议意见 :

  a) 在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存在国际标准的前提下 , 以违反等效原则为依据编写评议意见 ;

  b) 在因动植物疫病而对产品采取限制措施情况下 , 以违反非疫区原则为依据编写评议意见 ;

  c) 在常规通报中涉及其他未通报的 , 以违反透明度原则为依据编写评议意见 ;

  d) 对于 WTO成员是其他国际组织成员 ,且通报措施违反该组织相关标准 、规则的情况下 , 以违反该组织成员义务为依据编写评议意见 ;

  e) 在通报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不同成员区别对待或对其他成员要求不同于本国的情况下 , 以违反非歧视性或国民待遇原则为依据编写评议意见 ;

  f) 其他编写方法 。

  11.2.2 评议诉求

  在编写评议意见时宜明确具体评议诉求 ,可主要包括 :

  a) 要求相关 WTO成员解释 、澄清被评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b) 要求相关 WTO成员修改被评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c) 要求相关 WTO成员废止被评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d) 要求相关 WTO成员提供措施实施的过渡期 ;

  e) 要求相关 WTO成员延期实施被评议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

  f) 要求相关 WTO成员对措施的实施提供技术援助 ;

  g) 其他意见诉求 。

  11.3 对内工作建议

  对内工作建议主要是对国内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工作提出的建议性意见 ,具体可包括 :

  a) 国内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水平高于相关通报要求 ,在尚未有国际标准 、规则的情况下 ,建议提出并主导制定相关国际标准 、规则 ;

  b) 国内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措施与现行国际标准 、规则不一致 ,建议及时采用相关国际标准 、规则 ;

  c) 国内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技术水平低于相关通报要求 ,建议及时开展修订工作 ,提升措施的国际化水平 ;

  d) 推动与相关成员开展法律法规 、标准 、合格评定程序等互认 ;

  e) 其他工作建议 。

  12 意见处理

  12. 1 对外评议意见的处理

  12. 1. 1 评议意见材料主要包括中文 、英文或是 WTO其他成员所要求的其他语种的外文版本 。

  12. 1.2 评议意见一般经由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及其授权机构通过国家咨询点对外发送 。

  12. 1.3 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形成的评议意见可借助其外事渠道与 WTO 其他成员相关机构进行沟通 。

  12. 1.4 进出口商会 、行业协会 、技术机构 、企业形成的评议意见 ,可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及其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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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机构 、驻外分支机构 、国 外 代 理 商 等 渠 道 及 其 自 身 的 国 际 合 作 资 源 与 WTO 其 他 成 员 相 关 机 构 进 行沟通 。

  12. 1.5 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对于接收到的评议意见 ,认为对我国重点产业 、地区 、企业影响重大 ,或是认为评议意见需进一步论证时 ,可对评议意见进行评估 、完善 ,并将相关情况予以反馈 、确认后 ,发送至 WTO其他成员相关机构 。

  12.2 对内工作建议的处理

  对内工作建议的处理可包括 :

  a) 将建议反馈给国家相关部门 ;

  b) 将建议反馈给相关全国专业技术机构 ;

  c) 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要求 ,提出项目提案建议 ,并跟进后续工作 ;

  d) 其他处理方式 。

  13 意见跟踪

  13. 1 评议意见发送至 WTO其他成员咨询点或相关机构后 ,宜跟踪意见的接收与处理情况 。

  13.2 接收到 WTO 其他成员的意见反馈后 ,宜将意见反馈翻译成中文 ,并将中文 、外文一并及时转交给意见提出机构 。

  13.3 对于长时间 未 接 收 到 意 见 反 馈 的 情 况 , 咨 询 点 、国 家 或 地 方 相 关 部 门 及 其 授 权 机 构 宜 再 次 与WTO其他成员咨询点或相关机构进行联系 , 或 与 该 成 员 驻 中 国 领 事 馆 等 相 关 部 门 联 系 , 敦 促 其 反 馈意见 。

  13.4 对于进出口商会 、行业协会 、技术机构 、企业自行发出的评议意见未收到反馈时 , 可寻求咨询点 、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及其授权机构帮助 ,与 WTO其他成员咨询点或相关机构联系 ,敦促其反馈意见 。

  14 后续跟进

  14. 1 概述

  14. 1. 1 对于 WTO其他成员的反馈意见 ,认为合理的 ,予以遵守 。

  14. 1.2 认为反馈意见不合理的 ,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

  a) 针对反馈意见再次提出评议意见 ;

  b) 提出特别贸易关注议题 ;

  c) 提出双边磋商建议 ;

  d) 其他处理方式 。

  14.2 对于尚未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处理

  对于尚未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 ,可督促 WTO 其他成员进行通报 ,待其通报后 ,在评议期内开展相关评议工作 。

  14.3 双边磋商

  14.3. 1 磋商时间

  认为有必要以双边磋 商 的 形 式 进 一 步 对 评 议 意 见 进 行 处 理 的 , 可 对 相 关 评 议 意 见 做 出 修 改 完 善后 ,在双边磋商议题征集或活动准备期间提出 ,具体意见格式可参见附录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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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14.3.2 磋商内容

  14.3.2. 1 背景情况

  背景情况主要包括 :

  a) 需要磋商措施的具体内容 ;

  b) 措施发布机关 ;

  c) 发布(生效)时间 ,或拟发布(生效)时间 ;

  d) 对我国产品出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

  e) 已经开展的多双边交涉情况 ;

  f) 前期相关评议意见以及对方回复情况等 。

  14.3.2.2 磋商意见

  磋商意见主 要 是 根 据《WTO/TBT 协 定》《WTO/SPS协 定》以 及 相 关 双 边 协 定 等 进 行 分 析 、评论 ,主要可包括 :

  a) 是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 ;

  b) 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 ;

  c) 其他意见 。

  14.3.2.3 意见诉求

  宜明确提出具体的意见诉求 ,主要可包括 :

  a) 说明 、澄清有关规定 、做法 、提供有关信息 ;

  b) 采纳对通报的措施草案或紧急措施的评议意见 ;

  c) 推迟新近通报的措施的评议期 ;

  d) 推迟发布或实施有关措施 ;

  e) 修改或废止有关措施或其具体内容 ;

  f) 提供特殊与差别待遇和技术援助等 ;

  g) 其他诉求 。

  14.3.3 结果通报

  14.3.3. 1 双边磋商组织机构宜及时将磋商的进展与结果告知意见提出机构 。

  14.3.3.2 意见提出机构如认为结果不能满足相关诉求 ,在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 ,可再次通过双边磋商组织机构与外方进行沟通 ,或运用其他机制予以解决 。

  15 评议管理

  15. 1 评议活动

  15. 1. 1 宜组织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 ,指导相关评议活动的组织与开展 。

  15. 1.2 相关机构可采取如下形式加强对评议活动的质量管理 :

  a) 通过调查问卷 、实地调研等形式密切关注企业的需求并做出反应 ;

  b) 加强对评议活动的宣传与推广 ;

  c) 对已开展的评议活动进行绩效评估 ;

  d) 对评议活动的组织方式进行不断优化和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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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e) 将组织或参与相关评议活动列入绩效考核 、职称评审等指标 ;

  f) 其他形式 。

  15.2 评议文件

  宜建立和完善评议文件的信息管理系统 ,对评议文件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重点管理的评议文件可以包括 :

  a) 通报表格 ;

  b) 通报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原文 ;

  c) 配套的其他技术性贸易措施文件 ;

  d) 评议意见稿 ;

  e) WTO其他成员的回复意见 ;

  f) 特别贸易关注议题意见 ;

  g) WTO其他成员对特别贸易关注的回复 ;

  h) 其他文件等 。

  15.3 评议专家

  宜建立并不断完善评议专家工作机制 ,提升评议专家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可包括 :

  a) 定期对现有的评议专家进行培训 ;

  b) 定期对参与评议活动的专家能力进行评估 ;

  c) 注重新的评议专家的培养与挖掘 ;

  d) 组织专题活动促进评议专家之间的业务交流 ;

  e) 对评议专家库不断进行优化与充实 ;

  f) 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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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附 录 A (资料性)评议流程图

  评议流程如图 A. 1所示 。

  图 A. 1 评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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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附 录 B (资料性)

  评议意见格式

  评议意见表见表 B. 1。

  表 B. 1 评议意见表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评议对象

  请列明所评议 WTO成员的名称和涉及的措施的通报编号 、负责机构及评议截止期等信息 。中文 :

  英文 :

  背景情况

  请介绍所评议措施的具体内容 、措施发布机关 、发布/生效时间(或拟发布/生效时 间) 、对 我 国 产 品出 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

  中文 :

  英文 :

  议题意见

  请对所评议措施与 WTO/TBT或 SPS协定的不符合之处进行分析 、评论 :是否与国际标准或 国 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 ;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 。

  中文 :

  英文 :

  结论与要求

  请明确提出我国的要求 ,如要求对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 、澄清 、修改或废止 ,提供过 渡 期 ,推 迟 发布实施日期等 。

  中文 :

  英文 :

  注 : 单位反馈意见的 ,填写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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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附 录 C

  (资料性)

  双边磋商意见格式

  双边磋商意见表见表 C. 1。

  表 C. 1 双边磋商意见表

  姓名

  职务/职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磋商对象

  请列明需要磋商的措施名称及相关通报信息 。

  中文 :

  英文 :

  背景情况

  请介绍需要磋商的措施的具体内容 、措施发布机关 、发布/生效时间(或拟发布/生 效 时 间) 、对 我 国产品出口已经或可能造成的影响 。

  中文 :

  英文 :

  前期

  沟通情况

  请介绍前期沟通情况 。

  中文 :

  英文 :

  意见诉求

  请对需要磋商的措施与 WTO/TBT或 SPS协定以及双边协定的不符合之处进行分析 、评论 :是 否与国际标准或国际通行做法有实质性差异 ;是否有科学依据证明存在其他可行的管理要求等 。

  中文 :

  英文 :

  结论与要求

  请明确提出我国的要求 ,如要求对措施有关部分进行解释 、澄清 、修改或废止 ,提供过 渡 期 ,推 迟 发布实施日期等 。

  中文 :

  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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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4976—2024

  参 考 文 献

  [1] SN/T 4498—2016 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规程 WTO/SPS通报 评议 咨询

  [2] 世界贸易组织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

  [3] 世界贸易组织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

  13

2913951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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