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6127-2025 车用压缩煤层气
- 名 称:GB/T 26127-2025 车用压缩煤层气 - 下载地址2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目录|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资料介绍
ICS 75. 160 CCS D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6127—2025代替 GB/T26127—2010
车 用 压 缩 煤 层 气
Compressed coalbed methaneasvehicle fuel
2025-05-30发布 2025-1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6127—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本文件代替 GB/T 26127—2010《车用压缩煤层气》, 与 GB/T 26127—2010相比 ,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
a) 更改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适用范围(见第 1 章 ,2010年版的第 1 章) ;
b) 更改了术语与定义(见第 3 章 ,2010年版的第 3 章) ;
c) 更改了甲烷的表述方式(见表 1,2010年版的表 1) ;
d) 更改了高位发热量 、总硫和水露点的质量指标要求(见表 1,2010年版的表 1) ;
e) 增加了二氧化碳和颗粒物的质量要求(见表 1) ;
f) 增加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分类指标(见表 2) ;
g) 更改了总硫的试验方法(见 5. 4,2010年版的 5. 3) ;
h) 更改了硫化氢的试验方法(见 5. 5,2010年版的 5. 4) ;
i) 增加了二氧化碳的试验方法(见 5. 6) ;
j) 更改了水露点的试验方法(见 5. 7,2010年版的 5. 5) ;
k) 增加了颗粒物的试验方法(见 5. 8) ;
l) 删除了标识的规定(见 2010年版的 7. 1) ;
m) 增加了滤芯孔径的规定(见 7. 2) ;
n) 更改了储存容器的规定(见 7. 3,2010年版的 7. 3)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2)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山西蓝焰煤层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晋城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易安蓝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蓝焰煤层气工程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刘联涛、田永东、王宇红、王强、何庆宏、杨培培、郭盛强、靳乃宁、孙天玉、于振锋、陈召英、常凌霄、鲁博、闫凯波、黄帆 。
本文件于 2010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Ⅰ
GB/T 26127—2025
车 用 压 缩 煤 层 气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车用压缩煤层气的质量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与判定 、储存与使用 。
本文件适用于压力不大于 25 MPa的作为车用燃料的压缩煤层气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1060. 1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1部分 :用碘量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 2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2部分 :用亚甲蓝法测定硫化氢含量
GB/T
11060. 4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4部分 :用氧化微库仑法测定总硫含量
GB/T
11060. 8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8部分 :用紫外荧光光度法测定总硫含量
GB/T
11060. 10
天然气
含硫化合物的测定
第 10部分 :用气相色谱法测定硫化合物
GB/T 11062 天然气的发热量 、密度 、相对密度和沃泊指数的计算方法
GB/T 13609 天然气取样导则
GB/T 13610 天然气的组成分析 气相色谱法
GB 17258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GB/T 17283 天然气水露点的测定 冷却镜面凝析湿度计法
GB/T 27893 天然气中颗粒物含量的测定 称量法
GB/T 31537 煤层气(煤矿瓦斯)术语
SY/T 6899 天然气 水露点的测定 电容法
TSG 21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23 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T 3153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质量要求
车用压缩煤层气分为 Ⅰ 类与 Ⅱ类 ,质量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分类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表 1 车用压缩煤层气质量指标
项 目
质量指标
甲烷摩尔分数
≥83%
高位发热量a/(MJ/m3 )
≥31. 4
1
GB/T 26127—2025
表 1 车用压缩煤层气质量指标 (续)
项 目
质量指标
总硫(以硫计) a/(mg/m3 )
≤100
硫化氢a/(mg/m3 )
<12
二氧化碳摩尔分数
≤3. 0%
水露点/℃
在汽车驾驶的特定地理区域内 ,在操作压力(不大于 25 MPa)和当地环境温度的条件下 ,水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 5 ℃
颗粒物a/(mg/m3 )
≤5
a 本文件中气体体积的标准参比条件是 101. 3
25 kPa,20 ℃ 。
表 2 车用压缩煤层气分类指标
项 目
分类指标
Ⅰ 类
Ⅱ类
甲烷摩尔分数
≥90%
83% ~ <90%
5 试验方法
5. 1 取样
按 GB/T 13609执行 。
5.2 甲烷
按 GB/T 13610执行 。
5.3 高位发热量
按 GB/T 11062执行 。
5.4 总硫
按 GB/T 11060. 4 或 GB/T 11060. 8执行 ,仲裁按 GB/T 11060. 8执行 。
5.5 硫化氢
按 GB/T 11060. 1、GB/T 11060. 2 或 GB/T 11060. 10执行 ,仲裁按 GB/T 11060. 1执行 。
5.6 二氧化碳
按 GB/T 13610执行 。
5.7 水露点
按 GB/T 17283或 SY/T 6899执行 ,仲裁按 GB/T 17283执行 。
2
GB/T 26127—2025
5. 8 颗粒物
按 GB/T 27893执行 。
6 检验与判定
6. 1 检验
6. 1. 1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为甲烷 、硫化氢和水露点 。
6. 1.2 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 4章规定的全部项 目 。型式检验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有下列情况之一 ,应进行型式检验 :
— 初次投入生产时 ;
— 正常生产时 ,每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
— 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
— 更换主要设备或有新型主要设备进入系统使用时 ;
—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
6.2 判定
6.2. 1 出厂检验时甲烷 、硫化氢和水露点三项中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
6.2.2 型式检验时有一项不合格 ,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
7 储存与使用
7. 1 车用压缩煤层气应有能察觉的臭味 ,无臭味或臭味不足的车用压缩煤层气应加臭 。加臭剂的最小量应保证当车用压缩煤层气泄露到空气中甲烷的体积浓度达到 1%时 ,可察觉 。
7.2 车用压缩煤层气在使用之前应经过滤芯孔径不大于 5 μm 的过滤器 。
7.3 车用压缩煤层气的储存容器应符合 TSG 21和 TSG 23中的有关规定 。车用压缩煤层气钢瓶应符合 GB 17258的有关规定 。
3
相关推荐
- GB/T 38472-2023 正式版 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
- GB/T 15856.1-2002 十字槽盘头自钻自攻螺钉
- GB/T 12223-2023 部分回转阀门驱动装置的连接
- GB∕T 12719-202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规范
- GB∕T 41114-2021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相控阵超声检测标准试块规范
- GB/T 24067-2024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 GB∕T 18998.2-2022 工业用氯化聚氯乙烯(PVC-C)管道系统 第2部分:管材
- GB∕T 40389-2021 烧结金属材料(不包括硬质合金) 表面粗糙度的测定
- GB/T 5621-2008 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 性能试验方法
- GB/T 28807.3-2017 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和列车检测系统的兼容性 第3部分:与计轴器的兼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