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2513-2026 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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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03.200 CCS A 12
DB63
青海 省地 方标 准
DB 63/T 2513—2026
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
2026-01-09 发布 2026-02-10 实施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原则 2
5 规划设计 3
6 开发建设 4
7 经营管理 8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钟林生、马金刚、邓福林、刘林、曾瑜皙、王婧雯、徐琳琳、陈杰、赵万梅、赵海蓉、赵兰。
本文件由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监督实施。
I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的术语与定义、原则、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方面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旅游景区的开发与经营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68.2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 17242 投诉处理指南
GB/T 17775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
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要求与评定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0416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规划技术规程
GB/T 21084 绿色饭店
GB/T 26353 旅游娱乐场所基础设施管理及服务规范
GB/T 26354 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GB/T 26356 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
GB/T 26362 国家级生态旅游区运营管理规范
GB/T 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31383 旅游景区游客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
GB/T 31384 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
GB/T 33536 防护服装森林防火服
GB/T 38209 公共安全演练指南
GB/T 44709 旅游景区雷电灾害防御技术规范
GB 50014 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 5001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1
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T 51294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GB 55009 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GA/T 1740.1 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要求第1部分:山岳型
GA/T 1740.2 旅游景区安全防范要求第2部分:湖泊型
LB/T 025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
LB/T 034 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
LB/T 054 研学旅行服务要求
LB/T 095 旅游服务质量大数据评价指标
YJ/T 26 应急避难场所设施设备及物资配置
DB63/T 1996 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
DB63/T 2119 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
DB63/T 2315 生态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指南
DB63/T 2332 生态旅游解说服务质量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态旅游
以独特的生态资源、自然景观和与之共生的人文生态为吸引物,促进旅游者对自然、生态的理解与学习,提高对生态环境与社区发展可持续的责任感为重要内容的旅游。
[来源:GB/T 16766—2017,3.35.3]
3. 2
生态旅游景区
以生态旅游资源为依托,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必要的生态旅游设施和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以提供生态旅游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或区域。
4 原则
4, 1 保护优先
以保护为前提,将生态环境保护贯穿于景区开发与经营管理全过程。确保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避免对自然与人文生态的破坏。
4.2 人地和谐
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为核心,实现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的平衡。注重社区利益和社会公平,推动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协调合作,共建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
4. 3 突出特色
依据当地自然资源、生态条件和社会文化特点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展示景区的独特自然景观、文化底蕴和地方特色。强调区域特色与个性化发展,增强以青海湖为代表的景区竞争力。
4,4 分类指导
2
针对山地型、森林型、草原型、湿地型、沙漠戈壁型和人文生态型生态旅游景区的生态系统特点,进行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
5 规划设计
5.1 规划设计基础
5.1.1 规划设计类型
根据生态旅游景区资源环境条件、开发阶段和管理需求,科学选用规划编制类型,应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可行性研究、施工设计。
5.1.2 规划设计目标
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自然景观、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维护,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b) 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建设 ”的原则,促进生态保护与旅游开发协调发展;
c) 提升游客对自然和文化的深度体验,增强其生态保护意识,满足生态旅游高质量体验需求;
d) 推动生态旅游与当地社区经济融合,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5.1.3 规划设计依据
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国家战略、政策及上位法律;
b) GB/T 20416;
c) 各类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相关要求;
d) 青海省生态旅游发展相关政策。
5.2 规划设计内容
5.2.1 总体规划
应满足GB/T 18971要求,并重点突出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管理。
5.2.2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应满足GB/T 18971要求,并根据生态旅游景区周围环境及建设规模等条件确定建筑风格,与自然生态景观相协调,突出地方人文特色;景观规划设计应基于资源特性、文化意蕴等,明确不同景观所表达的意向主题。
5.2.3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应满足GB/T 18971要求,并根据生态旅游景区所在区域环境特点,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进行施工设计。
5.2.4 可行性研究内容
a) 分析景区开发建设的必要性;
b) 评估分析景区开发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
c) 评估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资金需求、成本效益以及长期盈利潜力,确保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和市场竞争力;
d) 评估景区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工艺、设施设备的可行性,确保项目能够在技术层面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e) 评估开发建设项目对当地社区、文化和社会结构的影响,包括对就业、收入、教育和社会资源的影响,确保景区开发建设有利于当地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f) 评估开发建设项目的法律合规性,包括土地使用、生态环境与文物保护、旅游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确保项目合法运行。
5.2.5 施工设计内容
a) 根据生态旅游景区自然地理条件和旅游资源禀赋,进行合理的土地利用规划;
b) 生态旅游设施工程应满足 GB/T 51294 要求,同时注重设施景观化。
5.2.6 规划设计文件组成
规划设计文件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a) 规划设计文本;
b) 规划设计说明书;
c) 规划设计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附表、图等。
6 开发建设
6. 1 开发建设流程
6.1.1 开发建设流程见图 1。
图1 生态旅游景区开发建设流程
6.1.2 开发建设流程概述
a) 明确主体。根据资源性质、景区规模、融资方式与产权归属,明确生态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与经营管理主体;
b) 细化施工图纸和实施计划。依据规划设计方案,明确工程目标、技术标准和施工周期;
c)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清理施工场地,落实相关资源配置,确保施工条件具备;
d) 分阶段建设设施。道路、游客服务设施和生态保护设施等施工操作严格遵循生态环境保护规定;
e) 完善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工程与措施。污染防治工程与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
f) 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和工程质量验收。对水质、空气、噪声、生物多样性等指标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估;
g) 全面测试和优化调整相关设施。在试运行阶段对道路、服务设施、智慧化系统和生态保护工程进行功能性和安全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优化调整;
h) 进行整体工程和生态保护效果验收。重点核查生态保护目标达成度、工程质量与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i) 定期评估生态环境质量与游客满意度。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定期监测景区生态环境质量与承载能力,动态调整管理措施和服务水平。
6.2 开发建设内容
6.2.1 景点
景点开发建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 结合景区资源禀赋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合理布局景点,便于游客流动,减少生态干扰;
b) 设计清晰的导览路线和标识,提供语音导览、手机应用程序导览或导游服务;
c) 配备必要的安全标识、应急通道和救援设施,确保游客安全;
d) 实施保护措施,明确限定游客活动区域,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e) 设置游客容量限制,避免过度拥挤,确保游客的游览体验;
f) 优先采用本地树种进行绿化,减少外来物种引入的负面生态环境影响;
g) 突出景点的独特自然景观或文化内涵,通过讲解、标识、互动设施等方式展示景点特色;
h) 在景点设置生态教育区或解说设施,向游客传递生态环境知识,提升保护意识;
i) 针对景点特性增加低影响的互动设施,如采用透水性铺面的观景台,提升游客与自然的互动体验;
j) 对景点周边区域进行整治,移除垃圾和其他可能影响景观或生态环境的因素,确保景点区域整洁、美观;
k) 对景点的生态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定期评估景点周围动植物的生存状况和生态系统变化,及时采取保护措施;
l) 对于景点的文化遗产,采取无损修复或定期维护措施,确保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和展示。
6.2.2 基础设施
6.2.2.1 交通设施
a)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符合 GB 5768.2 规定;
b) 游览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符合LB/T 025 规定;
c) 根据景区环境和交通类型确定道路设计时速,弯道设计需保证充足的视距和适宜的曲率,确保道路线形与自然景观和谐融合;
d) 内部交通线路应合理连接景区内各主要景点和功能区域,线路设置尽量形成环线;
e) 合理布局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确保安全可控、生态友好并与景区环境相协调;
f) 根据游客需求设计主题线路,标明每条线路的推荐游览时间和难度等级;
g) 建立生态通道供野生动物通过,避免切断野生动物迁徙路线;
h) 合理布局停车场,配备充电桩、遮阳设备等;
i) 在游客交通线路中设置候车区和清晰的线路指引标识;
j) 优化景区内部游步道,使用环保材料铺设并确保其结构稳固;
5
k) 在危险区域设置扶手和警示标识,确保游客通行安全;
l) 在景区主要交通节点设置应急通道,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疏散需求;
m) 设置符合 GB 50763 规定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坡道、轮椅通行区域等;
n) 配置环保型交通工具,减少对景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o) 针对山地型生态旅游景区急弯和坡度较大的路段,设置护栏、警示标志及照明设施;
p) 定期检查维护交通工具、安全设施设备,确保运营安全。
6.2.2.2 邮电通信设施
a) 景区内合理分布通信基站,确保信号覆盖满足游客基本通信需求;
b) 在景区主要区域设置覆盖全面的无线网络设施,确保信号稳定;
c) 部署应急通信设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确保信息传递畅通;
d) 避免破坏或影响自然景观,尽量隐蔽布局或景观化改造;
e) 设置公共电话设施或紧急呼叫设备,保障游客可获得紧急通信服务;
f) 邮政设施设置应便于收寄邮件,且与景区整体风貌协调;
g) 纪念戳、本地纪念封、明信片、纪念邮票等的制作采用环保材料;
h) 定期维护检查通信基站、无线网络设施及紧急通信设备,确保技术更新和故障快速修复。
6.2.2.3 能源供应设施
a) 使用清洁能源为主,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
b) 设置分布式能源站点,并确保与周边电网系统的兼容性;
c) 建设稳定的供电网络,确保景区内主要设施和服务区域的持续供电;
d) 燃气工程符合 GB 55009 规定;
e) 配备备用电源设施,用于应对紧急情况或能源供应中断;
f) 利用地热资源和高原光照条件,在景区主要建筑和游客集中区域安装节能高效的采暖系统,避免影响景区视觉效果;
g) 在能源供应设施周边设置防护措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h) 定期检查和维护能源供应设施,确保长期稳定运行。
6.2.2.4 给排水设施
a) 室外排水设计符合 GB 50014 规定;
b)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符合 GB 50015 规定;
c) 设置分区供水系统,确保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 GB 5749 规定;
d) 供水管网布局应覆盖主要功能区域,并确保无渗漏;
e) 建立雨水收集系统,用于绿化灌溉、道路清洗或其他非饮用用途;
f) 排水设施应设置防倒流装置,避免对自然水体的污染;
g) 定期检查和维护供水和排水系统,包括清洁过滤器、检测管网渗漏以及测试防倒流装置等。
6.2.2.5 环境与卫生设施
a) 设置垃圾分类与处理设施,符合GB/T 19095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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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游客集中区安装空气质量、噪声监测设备,设置噪音屏蔽设施;
c) 配备足够的旅游厕所,符合 GB/T 18973 规定;
d) 定期清洁卫生设施;
e) 安装水质监测设备;
f) 设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作息场所;
g) 草原型生态旅游景区建设风沙防护设施。
6.2.2.6 医疗设施
a) 配备医务室,放置急救设施、药品等;
b) 设置安全合规的医疗废弃物暂存空间和处置流程,确保不对生态环境和游客造成污染或危害。
6.2.2.7 安全救援与应急设施
a) 设置符合 YJ/T 26 规定的应急避难场所;
b) 建设应急调度平台,公布游客紧急求助联系方式;
c) 设立急救室,配备必要的急救设施;
d) 针对高海拔地区特点,配备突发安全事件应急设施;
e) 森林型生态旅游景区内配备满足 GB/T 33536 要求的防护服装。
6.2.2.8 智能设施
应满足DB63/T 2119要求。
6.2.3 服务设施
6.2.3.1 住宿设施
除应满足GB/T 21084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与重要生态景观保持合理距离;
b) 使用环保材料建设住宿建筑,并与周边自然环境风貌协调;
c) 在客房、公共区域设置分类垃圾桶,引导住客进行有效分类投放;
d) 采用节水型马桶、淋浴装置、洗手池,建设中水或雨水收集系统;
e) 针对沙漠戈壁型生态旅游景区内住宿设施,配备隔热与防风沙设施设备;
f) 根据条件在屋顶或空地安装太阳能设备,为照明、热水供应等提供可再生能源。
6.2.3.2 餐饮设施
a) 远离水源保护区和动植物栖息地;
b) 使用环保餐具和可降解材料,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c) 配备价格明示菜单,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并突出当地特色菜品。
6.2.3.3 游览设施
除应满足GB/T 26362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配备导览系统,包括标识牌、语音导览设备、地图、印刷品等,符合 GB/T 31384 规定;
7
b)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应符合 GB/T 17775 规定;
c) 在游客集中区、重要景点与交通站点设置音响系统,用于活动预告、秩序维护与情况通告等;
d) 采用生态材料建设观景平台与休息区,配备防护设施,保障游客安全;
e) 配备夜间照明装置,且不影响周边生态环境。
6.2.3.4 购物设施
除应满足GB/T 26356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集中布局,避免分散建设造成景观破坏;
b) 使用可再生能源和节能设备;
c) 店铺内主要提供环保产品与本地特色产品,不允许非法销售野生动植物制品。
6.2.3.5 娱乐设施
除应满足GB/T 26353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优先选择低能耗、低排放的设备;
b) 设置隔音和光污染控制设备,避免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c) 娱乐项目突出生态主题与文化主题,提高游客生态意识。
6.2.3.6 游客中心
除应满足GB/T 31383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配备生态解说与导赏服务点;
b) 内部设置生态旅游多功能厅,用于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及自然教育活动;
c) 推广无纸化生态旅游宣传,完善电子宣传设备;
d) 根据各类型生态旅游景区的景观特色打造建筑外观与室内环境。
7 经营管理
7. 1 资源保护管理
7.1.1 资源保护
a) 依托自然保护地开放的生态旅游景区,严格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规划确定的适宜区域、线路和游客容量,有序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游览等活动;
b) 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得当,有效预防人为的破坏,加强防控自然灾害;
c) 保持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当地社区民风、民俗等传统文化;
d) 设置生态管护员岗位,加强生态巡护,遇到破坏行为及时上报;
e) 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持生态功能最大化;
f) 积极配合科研机构开展生态监测,收集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和地质地貌信息。
7.1.2 游客容量管控
a) 生态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应符合 LB/T 034 规定;
b) 建立景区游客容量管控体系,实施预约限流;
c) 对客流量实施动态实时监测,达到游客量峰值后,引导错峰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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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 环境保护管理
7.2.1 环境管控要求
a) 空气质量达到 GB 3095 的一级标准;
b) 污水排放应达到 GB 8978 相关要求,且符合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c) 地表水质量达到或高于 GB 3838 中的Ⅲ类水质;
d) 土壤质量达到 GB 15618 相关要求;
e) 噪声达到 GB 3096 中 1 类标准的天数不少于 200 天/年。
7.2.2 环境管控措施
a) 评估旅游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明确活动规模与强度;
b) 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技术,使用清洁能源,提高能源效率,减少使用非再生性能源;
c) 游客活动空间与珍稀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持合理的距离,避免干扰;
d) 利用节水、节能设施,增加循环水的利用,减少淡水资源消耗,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e) 设置分类垃圾桶(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f) 通过平台公示环保措施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3 游览服务管理
7.3.1 生态旅游产品
a) 生态旅游产品设计应满足 DB63/T 2315 要求;
b) 结合景区实际,设计不同类型生态旅游产品,提供高质量产品服务;
c) 推动生态旅游产品的创新升级,根据生态保护要求与市场需求,动态调整生态旅游产品类型。
7.3.2 生态教育
a) 生态教育服务应满足LB/T 054 要求;
b) 依托生态旅游资源设计内容科学、形式多样的生态教育活动,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c) 建设生态教育场所及相应配套设施,包括生态讲堂、自然观察点、科普展示中心等。
7.3.3 生态解说
生态解说服务应满足DB63/T 2332要求,并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法规和自然科学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7.3.4 生态导赏
a) 导赏工作人员具备专业资质,熟悉生态知识及景区特点,为游客提供专业导赏服务;
b) 根据不同游客需求设计生态保护、自然探秘等特色导赏线路,满足多样化游览需求;
c) 倡导小团体导赏方式,及时提醒游客注意环境保护,便于管理,同时增强导赏体验;
d) 设计“生态友好型 ”旅游路线,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干扰;
9
e) 结合导赏开展动植物观测、生态实验等体验式活动,开展深度生态体验。
7.3.5 游览信息
应满足GB/T 26354的旅游信息咨询服务相关要求,并应提供景区生态特色、游客容量、禁入区域等重要信息。
7.3.6 游客满意度
a) 根据标准 LB/T 095,建立游客满意度调查机制,设置问卷、在线评价平台和意见箱等多种反馈渠道;
b) 游客投诉按 GB/T 17242 要求处理。
7,4 安全管理
7.4.1 游客安全管理
a) 安全标志及使用应满足 GB 2894 要求;
b) 旅游景区安全防范应满足GA/T 1740.1 和 GA/T 1740.2 要求;
c) 开展游客行为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d) 明确告知游客活动范围、游憩方式、安全风险、自我保护、应急求助、辅助救助等内容。
7.4.2 工作人员安全管理
a)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与考核,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方法;
b) 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范围,落实岗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c) 加强现场巡视和监督,及时发现并整改工作人员操作中的安全隐患;
d) 规范使用安全设备,确保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工具;
e) 评估高风险作业的安全性,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和避险方案;
f) 记录并分析安全事故,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7.5 应急管理
7.5.1 应急管理要求
应满足以下条件:
a) 根据 GB/T 29639,以及景区风险特征和突发事件类型(自然灾害、火灾、公共安全事件等)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具体响应流程和相关人员责任分工;
b) 设立应急指挥中心,组建专业应急队伍,配备急救、消防、救援等必需设备,定期开展应急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符合 GB/T 38209 规定;
c)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合理储备医疗急救设备、通信工具、应急电源、食品和饮用水等物资,包括高原特需药品、高原反应应急设备以及高原医疗急救设备;
d) 组织文化与旅游活动的相关单位、团体和组织,需提交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和专业保障应急救援方案,经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开展活动。
7.5.2 灾害预警
10
a) 明确灾害预警工作机构与责任人,日常巡逻防护;
b) 根据 GB/T 44709,建立景区雷电防御监测网络;
c) 根据灾害类型(暴雨、洪水、暴雪、沙尘暴、地震、泥石流、火灾等)和可能影响范围,制定预警方案。
7.5.3 舆情管理
a) 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实时关注社会媒体、网络平台和游客反馈,掌握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和舆论动态;
b) 制定舆情应对方案,妥善处理危机事件对景区声誉的负面影响。
7.5.4 突发事件处置
a)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行动,优先保障游客和员工安全;
b) 加强与地方政府、医疗机构、消防和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形成高效协同的应急处置机制;
c) 对突发事件进行全过程总结评估,分析预案执行情况,查找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7.6 社区管理
a) 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景区规划与管理,充分听取社区意见。提升社区成员参与生态旅游管理、服务、生产活动的能力;
b) 完善社区参与及利益共享机制,强化联农带农机制;
c) 协调社区与景区游客活动,避免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干扰。
7.7 组织管理
7.7.1 机构管理
a) 遵循高效、统一、协调的原则,确保景区各项管理活动能够有序进行;
b) 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理念;
c) 规范市场营销与商业合作,引入优质合作方;
d) 定期组织生态旅游专项技能培训,提升员工专业素养;
e)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
7.7.2 公益组织
a) 鼓励公益组织从事公益服务活动,在解说培训、科学研究、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b) 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公益组织。
7.7.3 志愿者
a) 鼓励在生态解说、安全导引、秩序维护等方面有工作经历或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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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鼓励生态旅游相关人才提供志愿服务。
7.7.4 第三方经营
a) 特许经营目标、项目内容应满足 DB63/T 1996 要求;
b) 明确使用基础设施的收费渠道和方式,项目经营收入具备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并获取一定投资回报的条件;
c) 第三方经营者包括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在获得管理部门许可后,方能进入景区开展经营活动;
d) 第三方经营时间依据经营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效益回收、环境容量等指标确定;
e) 第三方经营项目中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或者收费,应当执行有关定价机关制定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7. 8 可持续运营管理
7.8.1 经营机制
包括但不限于:
a) 景区建设需符合空间管控要求和具有完备基础设施,开展旅游项目应符合生态环境准入和行业标准;
b) 强化建设全过程管理,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减小到最低,常态化生态保护监测和服务质量测评;
c) 引入多方力量参与生态旅游运营,探索多元化运营模式,优化经营服务与管理;
d) 拓展门票、生态体验、文创销售等多元化收入模式,保障景区运营资金来源;
e) 加强与周边景区、景点的联动,推动资源共享、线路整合,实现区域生态旅游协同发展;
f) 突出服务场景和品牌创新,促进多产业深度融合,形成多样化、特色化生态旅游产品体系;
g) 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
h) 通过监测与调研,持续优化经营模式,提高综合效益。
7.8.2 营销策略
a) 深入挖掘景区自然环境的独特生态价值与保护意义,突出其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宣传生态环境价值;
b) 加强景区品牌建设,增加品牌文化植入,制定和规范品牌授权使用方案,确保品牌价值有效传递与保护,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公信力;
c) 鼓励景区通过节庆活动、媒体宣传跨界合作等方式,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吸引力;
d) 结合景区的自然与人文资源,策划系列生态文化活动,如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展览、自然课堂、文化体验节等,提升游客的生态文明意识和归属感;
e)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的方式传播景区信息,利用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短视频等多平台宣传,多角度讲述景区故事,区分不同游客群体,实现多渠道精准营销;
f) 构建游客互动平台,鼓励游客分享旅游体验和生态保护心得,促进游客间的积极交流,形成生态旅游口碑效应。
7.8.3 智慧化管理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