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93.140 CCS P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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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1/T 3078—2025
内河生态航道建设规范
2025 - 12 - 26 发布 2026 - 03 - 25 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1/T 3078—2025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工程布置 2
6 疏浚工程 2
7 护岸工程 3
8 航标工程 5
9 水上服务区 6
I
DB41/T 3078—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纪锋、阮锦楼、崔洋、张志虎、宋禹辰、李思玮、杨鹤、朱晴晴、刘同星、戴葳、王一鸣、韩宁、刘玉蓉、陈英东、刘鹏、毛亚伟、王占伟、惠猛先、刘晓玲、王奇、万东亚、王磊、程方明、高键楠、丁静静、安焕、田佳慧、尹志鹏、李闯。
II
DB41/T 3078—2025
内河生态航道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生态航道建设的基本要求、工程布置和疏浚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水上服务区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内河生态航道工程建设及养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139 内河通航标准
GB/T 50434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JTS 149 水运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S 154 防波堤与护岸设计规范
JTS/T 162 内河水上服务区总体设计规范
JTS 180—2 运河通航标准
JTS 181 航道工程设计规范
JTS/T 181—1 内河航标技术规范
JTS 181—5 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
JTS/T 183 水运工程生态保护修复与景观设计指南
JTS 207 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
JTS 224 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
JTS/T 225 内河航道绿色建设技术指南
JTS/T 320 航道养护技术规范
JTS/T 320—6 内河航道绿色养护技术指南
SL/T 800 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生态航道
在保证航道安全、畅通的同时,通过系统性的设计、建设和养护,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环境,促进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与可持续。
3. 2
生态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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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生态学原理与航道整治技术,采取合理的护岸结构和生态措施,以保护被整治河段岸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及有利于动植物生长栖息条件的人工护岸。
4 基本要求
4,1 内河生态航道建设和养护应符合 GB 50139、GB/T 50434、GB 8978、JTS 149、JTS 154、JTS/T 162、 JTS 180—2、JTS 181、JTS/T 181—1、JTS 181—5、JTS/T 183、JTS 207、JTS 224、JTS/T 225、JTS/T 320、JTS/T 320—6 的相关规定。
4.2 新建工程的生态航道设计侧重于保护,改扩建工程的生态航道设计侧重于修复,均宜遵循避让、减缓、修复和补偿的层次原则。
4. 3 生态航道设计应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基础,依据工程对项目影响区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不应影响结构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4,4 内河生态航道建设和养护过程中,应采取减少对水、大气和声环境影响的措施,并宜采用先进、成熟的节能环保型“四新技术”(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5 水下施工的工期安排应避开鱼类繁殖期、洄游期,对施工期遭受损失的鱼类进行增殖放流等补偿措施。
4,6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用环保、节能、资源节约的技术和措施,保护和恢复环境,确保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
4. 7 生态航道建设和养护过程应开展必要的环境监测或观测,并应根据航道通航现状及周边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分布等制定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8 生态航道水质保护与改善应符合SL/T 800 的相关规定,污水排放标准应符合GB 8978 的相关规定。
5 工程布置
5. 1 航道工程布置应避让环境敏感区,无法避让时,应采取措施减小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不利影响。
5. 2 在满足防洪要求及通航标准的前提下,航道工程布置宜利用原河道、原护坡,统筹兼顾城镇开发建设、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等,多方案比选,选择适宜方案。
5.3 航道工程布置应因地制宜,采用合适的断面参数、型式, 减少开挖,节约占地,降低能耗。
5.4 穿越城镇、风景区的航道应考虑生态景观的要求。
5.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减少土石方运距和周转,减少临时用地。
5.6 施工期间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对工程影响区域采取保护及治理措施。
5. 7 施工临时设施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合理布置,减少占地,避免大量临时建筑迁移,统筹考虑永临结合,减少重复建设。
6 疏浚工程
6. 1 一般规定
6.1.1 疏浚平面尺度、深度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
6.1.2 疏浚工程设计应考虑工程实施后,附近水域水深与动力条件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相应控制或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
6.1.3 同一河段的多项工程(如新建产业园区、堤防填筑、土地整治、道路、铁路工程等)项目间疏浚土,可进行统筹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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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疏浚施工应合理安排工期并采用科学合理的施工工艺,减少施工对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6.1.5 疏浚施工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精度,降低悬浮物源强、控制悬浮物扩散范围等。
6.1.6 养护疏浚方案应合理确定疏浚平面尺度和备淤深度。
6.1.7 在涉及环境敏感区且开展过基建性疏浚的河段,应根据相应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定疏浚施工方案。
6.2 设备与工艺
6.2.1 疏浚设备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要求、现场水域条件、岩土的可挖性、管道输送适宜性、现场的自然条件与环境条件等影响因素进行综合选择。
6.2.2 疏浚施工宜选用对水体扰动小、噪声低、污染物排放量少、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作为动力的节能环保设备和工艺。
6.2.3 航道疏浚应选用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等环保设施的疏浚船舶及配套设备。
6.2.4 在环境敏感区河段疏浚施工时,宜采用设有防护罩的绞吸式挖泥船、抓斗式挖泥船及耙吸式挖泥船;对噪声要求严格的区域,不宜选择链斗式挖泥船施工。
6.3 疏浚土利用与处置
6.3.1 抛泥区选址应避开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和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管理要求。
6.3.2 抛泥区选择应优先考虑生态效益、环保效益,兼顾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废地、废沟、洼地。
6.3.3 疏浚土应综合利用于其他工程,宜用于场地回填、路基填筑、堤防填筑、陆域形成、生态固滩、湿地修复、替代生境营造或作为建筑材料等。
6.3.4 疏浚土处置应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洪影响评价等专题要求,避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防止水土流失,不应影响防洪安全。
7 护岸工程
7. 1 一般规定
7.1.1 护岸工程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充分考虑工程区域自然条件和建设需要,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洪水影响评价、模型试验分析等专题要求合理确定护岸布置范围;
b) 护岸工程宜随坡就势,保持平顺;
c) 护岸工程应根据工程河段水流、水文及河势等特征进行分区,并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7.1.2 在满足航道整治效果、整治建筑物稳定耐久的前提下,护岸建筑物应选用生态材料和生态型结构。
7.1.3 护岸的结构型式应结合河道特性、生态环保要求综合选取,并应与周边城镇、环境和景观相融合。
7.1.4 护岸应以适宜植被恢复和环境适宜的斜坡式护岸为主,土地资源紧缺或征地拆迁困难河段的护岸,可采用直立式或混合式护岸。
7.1.5 护岸的陆上部分应结合防洪、生态和景观要求,选用适宜植物生长的结构。对于斜坡式护岸,宜在水位变动区以上种植植物;对于直立式或混合式护岸,宜在常水位以上种植植物。
7.1.6 生态护岸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以草、灌植被为主,优先选择适宜当地气候特点和立地条件的植被,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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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对出露时间较长的滩地,可选用适宜湿生或陆生植物生长的护滩结构;对淹没时间较长的滩地,可选用适宜水生生物生境的透空型护滩结构。
7. 2 护岸材料
7.2.1 护岸工程应根据经济、环境、耐久性和工程属性等因素,宜采用天然生态材料、人工生态材料或两者结合。
7.2.2 在满足护岸工程功能性要求的情况下,护岸材料应兼顾生物性和景观性需求。
7.2.3 护岸工程天然生态材料宜选用植物、块石、砂等,人工生态材料宜选用生态混凝土、钢丝网类、生态袋、可降解人工材料等。
7.2.4 生态护岸上所植植被应注意适生性和成活率,同时注重景观性、多样性、季节性。
7.3 护岸结构
7.3.1 护岸应采用有利于物质交换、适宜生物栖息的结构形式,如预制透水框架排、生态空间体排等,并宜与周边环境融合。
7.3.2 水动力较弱区域、坡度小于 30 ° 的岸坡,护岸宜采用水生植物护岸为主,如植草砖、生态袋等;水动力较强区域、坡度不小于 30 ° 的护岸,宜优先采用透水性较好的抗冲结构。
7.3.3 护岸的水上护坡宜采用钢丝网石笼、生态护坡砖、三维加筋网垫、纯植物等生态型结构;水下护脚可选用散抛石,或碎石、卵石、疏浚土等作为充填物的充填网箱(袋)和鱼巢砖等多孔空腔结构的人工预制构件,便于鱼类、底栖生物栖息。
7.3.4 对出露时间较长的滩地护滩可选用三维加筋网垫、草绳网、蜂格网等利于植被恢复的结构;对淹没时间较长的滩地护滩可选用透水框架、块石网箱、促淤网垫等利于水土交换、泥沙沉积的结构。
7.3.5 护底宜采用钢丝网石兜、抛石、抛沙枕、小型预制构件、抛碎石袋等生态型结构。
7.3.6 斜坡式生态护岸型式可采用人工植被护岸、平铺草皮护岸、固结植生护岸、三维土工网垫植草护岸、土工格室植草护岸、混凝土或砌体框格网护岸、多孔植生砌块护岸、喷混植生护岸、生态混凝土植被护岸等。
7.3.7 直立式护岸墙体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浆(灌)砌块石、生态砌块、预制混凝土空心块体、预制混凝土透水箱、预制混凝土板桩、木桩等结构型式。
7.3.8 板桩式生态护岸桩型应通过对护岸类型、适用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桩型及适用条件见表1。
表1 桩型及适用条件
桩型
截面形式
适用土层
沉桩方法
方型桩
护壁桩
截面为外方内圆的空心桩
黏性士、粉土、砂土、碎石土、强风化岩
锤击法、振动法、静压法、植桩法
空心方桩
截面为外方内圆的空心桩
实心方桩
截面为正方形的实心桩
平板型桩
平板桩
截面为矩形的实心桩
黏性土、粉土、砂土
锤击法、振动法、植桩法
空心平板桩
截面为矩形的空心桩
锤击法、振动法、植桩法
翼边板桩
截面为带翼边的矩形空心桩
异型桩
凹形板桩
截面为U形的异形桩
黏性土、粉土、砂土
锤击法、振动法、植桩法
波浪桩
截面为半圆环形的桩
圆形桩
混合配筋管桩
截面为圆环形的桩
黏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强风化岩
锤击法、振动法、静压法、植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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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施工要求
7.4.1 施工过程中应对生态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对影响较大的施工作业进行重点监控,根据环境保护要求动态调整施工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渣应遵循废物利用的原则,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往指定的弃渣场,按规定要求堆放,不得随意丢弃,并应采取工程措施及生物措施进行防护和绿化美化。
7.4.2 做好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工作,避免捕猎陆生、水生动物。对施工机械的运行方式和季节进行合理安排,减小对动物栖息地的人为干扰。
7.4.3 施工车辆和设备保养、清洗、维修应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倾倒残油。
7.4.4 废弃材料和固体废物严禁排入水体,以防污染水质、阻塞河道。
7.4.5 施工驻地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进行清运。
7.4.6 施工车辆经过环境敏感区域时应洒水降尘,减小扬尘、粉尘污染环境;大型汽车、挖掘机、装载机等燃油机械应配备尾气净化器满足排放要求。
7.4.7 施工中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在环境敏感区域附近严格限制作业强度,减少噪声污染。
7.4.8 加强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教育,禁止猎捕野生动物。同时维护栖息地保护河段周边的自然环境,避免人为干扰对水生生境的破坏。
7.5 护岸养护
7.5.1 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护岸应纳入养护范围,养护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养结合”的原则,加强监测、科学评价、及时维护。
7.5.2 应检查护岸建筑物陆上护面与排水部分沉陷和损坏情况、水下坡脚淘刷和变形状况、相邻段岸坡的变化。
7.5.3 护滩、护底建筑物应检査护面、周边和端部的完好性、压载体的牢固程度,土工织物排垫暴露老化状况,建筑物边缘地形、水流条件变化等情况。
7.5.4 生态航道整治建筑物的养护宜沿用原有结构、材料和植物等。
7.5.5 经检查评价存在明显缺陷的生态航道整治建筑物,应对缺陷部分进行优化或调整,并与原结构平顺衔接。
7.5.6 加强生态航道护岸工程的覆面植物养护,开展汛后巡查、补种等工作。
8 航标工程
8. 1 航标设计
8.1.1 航标配备合理,满足规范要求,标位准确、外型尺寸规范、结构牢固、便于维护。
8.1.2 在保障通航安全的前提下,航标设置宜避开生态敏感区域,减少航标数量,减少对水域的占用。
8.1.3 航标宜采用使用寿命长、日常维修少、节能高效的灯光源。
8.1.4 新设置的发光航标应优先选用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作为供电电源。
8.1.5 浮标浮具宜采用玻璃纤维、超高分子量聚乙烯(UHMWPE)等新型聚合材料代替传统的钢质材料,提高航标耐久性。
8.1.6 航标运行状态监控和控制宜采用遥测遥控技术。
8. 2 航标施工
8.2.1 浮标的吊装应采用节能高效的航标工作船进行吊装。
8.2.2 航标涂刷油漆、防腐涂层及标体修补时,宜上岸集中处理,必须在水上操作时,应采取避免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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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物流入水体的防护措施。
8.3 航标养护
8.3.1 航标生态养护宜制定清洁能源、新能源、新材料应用计划,明确养护废物处理措施。
8.3.2 岸标养护应采取下列措施:
a) 岸标日常养护,应确保岸标通视范围内无遮掩物,并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b) 岸标的清洗、防腐、涂色等保养与维修,应采取防护措施减少油漆、污水对水体和土壤污染。
8.3.3 浮标养护应采取下列措施:
a) 浮标的防腐、涂色等保养与维修操作应以上岸养护为主;
b) 在水上进行浮标保养与维修时,油污和固体废物应收集后分类处置。
9 水上服务区
9.1.1 水上服务区设计应遵循节约岸线、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和安全环保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
9.1.2 设置岸上生活污水接收设施,收集船舶上的厕所、厨房、淋浴等污水,通过管道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或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处理。
9.1.3 水上服务区应具备环境保护功能,应设置船舶垃圾接收、转移和处置设施,宜与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对接,含有油污和杂质的初期雨水应收集处理后排放,避免直接流入河道。
9.1.4 水上服务区应建设岸基供电设施,积极应用节能技术和太阳能、风能等绿色能源;注重绿色景观建设,提供优美服务环境。
9.1.5 对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等关键区域进行严格的防渗处理,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
9.1.6 水上服务区施工过程应充分考虑环保要求,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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