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DB37/T 5283-2024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 名  称:DB37/T 5283-2024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 下载地址2
  • 类  别:地方其他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xx/Txxxx-202X Jxxxxx-202X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installation quality inspection of buiders hoisting used in construction locale

  (报批稿)

  202X-xx-xx 发布 202X-xx-xx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

  检验技术规程

  Technical rules for installation quality inspection of builders hoist used in construction locale

  DBxx/T xxxx-202X

  Jxxxxx-202X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X 年 月 日

  济南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8 号)的要求,编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建筑施工现场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安装质量检验技术规程》 DBJ/T14-097-2013 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5.检验规则。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增加了部分术语;2.增加了部分技术资料要求;3.增加了架空线的安全操作距离要求;4.增加了吊笼安全钩及吊笼门防脱落装置要求;5.增加了附墙架的部分要求及标准节连接螺栓的要求;6.增加了制动系统的部分要求;7.增加了电缆的部分要求;8.增加了越程余量的要求和减速开关的要求;9.增加了层门及平台的部分要求;10.增加了进场检验的要求等。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无影山路 29 号;邮政编码:250031,电话:0531-85595268 , E-mail:sdjjjc@163.com)。

  主 编 单 位 :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参 编 单 位 : 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山东省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大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天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青岛鑫洋汇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冯功斌

  张宏英

  张尚杰

  洪寿涛

  于海洋

  孙恒琪

  孙亚腾

  马建村

  薛云芳

  赵红红

  杜海滨

  李青利

  刘守博卢扬

  张英明

  陈前钟

  薛鑫传

  王迎兵

  胡义铭

  张晓英

  郭 伟

  黄 楠靳义新

  秦国栋

  明宪永

  贾燕芳

  主要审查人员: 张进生 肖学全 曹树坤 魏建林

  王积永 慕德义 崔太刚 岳伟保梁荣建 李晓南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6

  4.1 技术资料 6

  4.2 标志 6

  4.3 基础及围栏 7

  4.4 吊笼 8

  4.5 结构与连接 11

  4.6 传动系统 12

  4.7 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14

  4.8 控制和限位装置 16

  4.9 层门及平台 17

  4.10 整机试验 18

  5 检验规则 20

  附录 A 仪器设备表 21

  附录 B 检验项目表 22

  附录 C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检验结果通知书 32

  本规程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Definition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for Inspection 6

  4.1 Technical Information 6

  4.2 Labels 6

  4.3 Foundation and Enclosure 7

  4.4 Cage 8

  4.5 Frame and Joint 11

  4.6 Drive Unit 12

  4.7 Electric Installation and Appliances 14

  4.8 Control and Limiting Device 16

  4.9 Landing Gate 17

  4.10 Running Test 18

  5 Judgment for Inspection 20

  Appendix A Instrument for Inspection 21

  Appendix B Test items of Inspection 22

  Appendix C Test Results Notice of Inspection 32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33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4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5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质量检验行为,确保施工升降机的安全使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齿轮齿条式或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的进场检验、首次检验和定期检验,不适用于曳引式施工升降机检验。

  1.0.3 建筑施工现场施工升降机的检验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施工升降机 builders hoist

  带有导向的平台、吊笼或其他运载装置,服务于建设施工工地各层站的临时安装的升降机械。

  2.0.2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 rack and pinion hoist采用齿轮齿条作为载荷悬挂系统的升降机。

  2.0.3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 wire rope hoist采用钢丝绳作为载荷悬挂系统的升降机。

  2.0.4 导轨 guides

  确定吊笼或对重(有对重时)运行路线的刚性元件。

  2.0.5 导轨架 mast

  支承和引导吊笼、对重(有对重时)的结构件。

  2.0.6 导轨架节(标准节) mast section

  组成导轨架的不可再分割的结构件。通常称为标准节。

  2.0.7 底架 base frame

  用来支撑和安装升降机其他所有组成部分的升降机最下部的结构件。

  2.0.8 制动距离 stopping distance

  从防坠安全装置或超速安全装置开始动作到吊笼完全停止运动,吊笼移动的距离。

  2.0.9 超速安全装置 overspeed safety device

  使超速的吊笼或对重停止并保持停止状态的机械式装置。

  2.0.10 自由端高度 height of free end

  最上一道附着的上平面与导轨架顶平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 乘员 passenger

  由施工升降机运送的人员,包括在升降机吊笼内操作升降机的操作者。

  2

  2.0.12 进场检验 mobilization inspection

  施工升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安装前,对其结构件及连接件的安全使用条件、安全装置完备性、基础适用性与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符合程度的验证。

  2.0.13 首次检验 initial inspection

  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合格后投入使用前,其使用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的检验。

  2.0.14 定期检验 periodic inspection

  在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的检验。

  3

  3 基本规定

  3.0.1 施工升降机应在产权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施工升降机的产品型号、生产厂家、出厂编号、出厂日期、购置日期、主要性能参数等信息应与备案登记信息一致。

  3.0.2 不得在建筑施工现场安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施工升降机: 1 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未经评估或经评估不合格的;

  3 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4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5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进行改造的;

  6 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3.0.3 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作业。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0.4 施工升降机安装前应进行进场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安装。施工升降机安装自检合格后投入使用前,其使用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首次检验,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0.5 首次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产权、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合格之日起 30日内,使用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4

  3.0.6 施工升降机检验合格期满 1 年继续使用前应进行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按定期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1 因发生机械事故影响安全使用的;

  2 停止使用三个月以上的,重新启用前。

  3.0.7 受检设备状况、检验现场的环境及场地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3.0.8 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应组织具备资格的司机、相关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3.0.9 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0.10 检验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及现场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验。检验时应当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等劳动防护用品。当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或者继续检验可能对人员安全和健康造成损害时,应立即停止检验,并在检验结果通知书内说明原因。对危险性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告知委托方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3.0.11 检验机构应当配备本规程附录A所要求的仪器设备。所用仪器应完好,应当按照规定经过检定、校准。

  3.0.12 检验机构应建立检验档案,保证检验数据的可追溯性,检验报告应长期保存。

  5

  4 检验内容、要求及检验方法

  4.1 技术资料

  4.1.1 受检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产权备案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2 防坠安全器定期检测报告;

  3 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专项施工方案;

  4 地基承载力报告;

  5 基础施工图、基础验收及其隐蔽工程资料、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

  6 预埋件或地脚螺栓产品合格证;

  7 安装前检查表;

  8 经制造单位同意变更安装的证明文件;

  9 自检合格证明和移交单;

  10 首次(定期)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查阅相关资料。

  4.1.2 当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不应进行检验。

  4.2 标志

  4.2.1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产品名称和型号;

  2 产品主要性能参数;

  3 产品出厂编号;

  4 产品出厂日期;

  5 制造商名称;

  6 制造许可证编号。

  6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2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悬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标志。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3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和吊笼内易于观察的位置悬挂监管部门要求的限载标志牌及其他标志。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2.4 施工升降机任何部分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2.4的规定。

  表4.2.4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电路电压

  (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

  离 (m)

  4

  6

  8

  10

  15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测距仪测量。

  4.3 基础及围栏

  4.3.1 基础的设置制作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基础在车库顶板上的,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需要加固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有相应验收资料;基础在回填土上的,应有回填土承载力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查阅使用说明书,审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报告、加固验收记录等。

  4.3.2 基础的设置应能防止积水或有排水措施。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3.3 应设置防护围栏,所有吊笼和运动的对重都应在地面防护围栏的包围内,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3.4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完全关闭后才能启动,且在围栏登机门开启后吊笼应不能启动。

  7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观察检验。

  4.3.5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观察检验。

  4.3.6 首层上料口处上方应设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不小于 3 m ,宽度宽于吊笼两侧各 1 m,高度不低于 3 m。防护棚两侧应用安全网进行封闭。

  检验方法:使用钢卷尺测量。

  4.4 吊笼

  4.4.1 吊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有刚性的导向装置以防止脱落或卡住。

  2 应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架上。

  3 应有防止吊笼驶出轨道的机械措施。这些措施在升降机正常作业、安装、拆卸、维护或检查时,均应起作用。

  4 吊笼箱体应完好,无破损。

  5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上沿导轨设置的安全钩不应少于 2 对,且至少应有一对安全钩的位置低于最低驱动齿轮,安全钩应固定可靠、无变形与破损。

  6 吊笼上的导轮、背轮、安全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轮连接与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

  2)背轮安装应牢靠,并应贴紧齿条背面,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

  3)安全挡块应可靠、有效。

  7 各导向轮应齐全,无损坏、过度磨损、腐蚀等情况,运转正常,安装固定可靠。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4.2 吊笼围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和吊笼顶之间应全高度有

  8

  围壁;

  2 货用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和吊笼顶之间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 1.5m。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钢卷尺测量。

  4.4.3 吊笼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应封顶。

  2 吊笼顶上不应有与升降机运行无关的杂物。

  3 如果吊笼顶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则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护栏应完整、无明显变形及锈蚀,护栏的中部应设横杆,安装应牢固可靠。底部应设有护脚板,护脚板与吊笼顶板的间隙不大于 5 mm。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钢卷尺测量。

  4.4.4 吊笼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进料门应配备自动机械锁,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自行打开;

  2 吊笼出料门应配备手动机械锁,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自行打开;

  3 门应设置电气安全开关,所有吊笼门都关闭时,吊笼才可以启动或保持运行状态;

  4 吊笼门应设有防止导向滚轮失效而导致吊笼门脱落的装置。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4.5 紧急出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上应至少有一扇门或活板门用做紧急出口;

  2 吊笼顶活板门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当活板门未关闭时,电气安全装置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3 当使用笼顶活板门作为紧急出口时,笼顶活板门应向外开启,且应配有从吊笼通往紧急出口的扶梯。

  检验方法: 目测检验。

  4.4.6 防坠安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9

  1)应为渐进式,铭牌清晰完整;

  2)安全器只能在其寿命有效期内使用,有效期不应超过出厂日期 5 年;

  3)安全器只能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使用,安全器定期检验有效期为一年;

  4)安全器应固定可靠,壳体无可见裂纹,铅封或漆封完整;

  5)安全器外壳应清洁,不应有明显的油污;

  6)安全器外壳通气孔应洁净畅通,不应存在润滑脂等疑似注油迹象;

  7)安全器的指示销应与安全器尾部齐平;

  8)防坠安全器应能保证当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作,将吊笼停止并保持停止状态;

  9)一旦超速安全装置动作,正常控制下的吊笼运动应由防坠器内的电气安全装置自动停止;

  10)应由专业人员使用安全器配置的专用工具对安全器复位,复位时不应损伤安全器的零部件;

  11)有对重的升降机,当对重质量大于吊笼质量时,吊笼应设置双向安全器。

  2 额定提升速度不超过 0.63m/s 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可采用瞬时式安全器,否则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

  检验方法:查阅并核实相关的标定报告等文件资料,观察检验。

  4.4.7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装有停层防坠落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达到工作面后人员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在导轨架上。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4.8 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载荷、吊笼自重载荷、吊笼顶部载荷均有效。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4.9 当超载保护装置断裂失效,吊笼有坠落的可能时,应设置

  10

  保护装置。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4.10 应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 结构与连接

  4.5.1 主要结构件应无扭曲、变形、裂纹和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2 连接底架与基础的地脚螺栓应可靠,不得松动。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力矩扳手检验。

  4.5.3 施工升降机导轨架垂直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应符合表4.5.3的规定;

  2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1.5/1000。

  表4.5.3 安装垂直度偏差

  导轨架

  架设高 度h(m)

  h≤70

  70

  100

  150

  h>200

  垂直度偏差

  (mm)

  ≤导轨架架设高度的1/1000

  ≤70

  ≤90

  ≤110

  ≤130

  检验方法:吊笼空载降至最低点,从垂直于吊笼长度方向与平行于吊笼长度方向分别测量导轨架的安装垂直度,记录测定值。

  4.5.4 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5 安全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对重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上端应安装一节无齿条的安全节;

  2 无对重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安全节的颜色与其他标准节明显区分。

  11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6 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墙架结构应完整,符合产品信息铭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型式;

  2 附墙架的间距、附墙架与导轨架及构筑物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否则应有原制造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认可的专项施工设计;

  3 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8°。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钢卷尺、角度尺测量。

  4.5.7 导轨架标准节连接螺栓应数量齐全、无缺陷,安装正确,并应有防松措施,不得松动。螺栓应高出螺母顶平面的3倍螺距。螺栓规格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用力矩扳手测量。

  4.5.8 导轨架标准节连接螺栓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9 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导轨架、附墙架、对重系统、齿条、安全钩及吊杆底座等的安装连接螺栓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8.8级,并应充分紧固、可靠锁定。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5.10 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有不同的立管壁厚时,标准节应有防标准节误装的明显标识。

  检验方法:查阅说明书,观察检验,必要时用游标卡尺测量。

  4.5.11 主要结构件连接销轴及轴端固定,应可靠。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6 传动系统

  4.6.1 传动系统的零部件应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且其防护设施应便于维修检查。应设置固定的防护装置,防止可能损坏传动件的物质进入。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12

  4.6.2 减速器应固定牢固,外观不应有可见裂纹等损坏情况,无漏油现象,运行无异常声响。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6.3 传动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6.4 标准节上的齿条连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应大于 0.3 mm。

  检验方法:使用深度游标卡尺测量。

  4.6.5 悬挂吊笼和对重的钢丝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挂用钢丝绳不应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2 钢丝绳末端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连接或固定,如:

  ——金属或树脂浇铸的接头;

  ——带套环的编结接头;

  ——带套环的压制接头;

  ——楔形接头;

  ——钢丝绳压板。

  不得使用可能损害钢丝绳的绳端连接装置,如 U 形螺栓钢丝绳夹。

  3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等变形现象。

  4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 7%。

  5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 5972 规定的数值。

  6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游标卡尺测量。

  4.6.6 滑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

  13

  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或槽底出现沟槽。

  2 所有滑轮、滑轮组均应设置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20%,且不大于 3 mm。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游标卡尺测量。

  4.6.7 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工作可靠。

  2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制动器应具有手动松闸功能,并保证手动施加的作用力一旦撤除,制动器立即恢复动作。升降机正常运行时手动松闸装置的连接螺母应按要求不得拧紧。

  3 当采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独立传动系统时,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4 吊笼启动及制动时应无静态下滑现象。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6.8 对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不应用作另一吊笼的对重;

  2 对重的上下两端应设有合适的滑靴或滚轮导向;

  3 对重的颜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 的规定;

  4 应在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5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越程余量不应小于 0.5 m;

  6 对重导轨应接缝平整、导向良好,对重运行时应无卡阻现象。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必要时使用钢卷尺测量。

  4.7 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4.7.1 电路应设有错相和断相保护器,在电源错相或断相的情况下,升降机应不能启动。

  14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2 电路应设有失压及零位保护。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3 电气安全装置的回路短路或由于与金属构件接触而造成短路,电气安全装置应立即停止升降机的运动。只应由专业人员来使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4 任何电气设备都应能防护外部的有害或危险影响及落物。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5 只要升降机在工作中,吊笼内都应有照明。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6 施工升降机电气设备系统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 4 Ω。

  检验方法:使用接地电阻测量仪测量。

  4.7.7 电气及电气元件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 MΩ,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 MΩ。

  检验方法:使用绝缘电阻测量仪测量。

  4.7.8 在操纵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9 操作控制装置应安装红色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10 操作系统中应设有警示音响信号。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11 配电箱门锁应齐全,操作指示和警告标志清楚。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12 电缆外观应无破损与扭结;应有电缆导向架、电缆滑车等措施使吊笼运行时电缆排放顺畅,无异常干涉。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7.13 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 的规定。

  15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8 控制和限位装置

  4.8.1 限位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上、下限位开关;

  2 上、下限位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上、下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

  3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

  1)当额定提升速度不大于 0.8 m/s 时,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8 m;

  2)当额定提升速度大于 0.8 m/s 时,上部安全距离应在 1.8m的基础上增加 0.1v2(m);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使用钢卷尺测量。

  4 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在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下限位开关,使吊笼停止,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的行程。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观察检验,必要时钢卷尺测量。

  4.8.2 极限开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应设置一个极限开关,其应能在吊笼与其他机械式停止装置接触前切断动力供应,使吊笼停止。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应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2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上限位与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不应小于0.15 m,且不应大于0.5m;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上限位与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不应小于0.5 m。

  3 下极限开关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触板应首先触发下极限开关。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通过实际操作,观察检验,必要时钢卷尺测量。

  16

  4.8.3 施工升降机应有充分的导向高度作为越程余量。越程余量应符合表 4.8.3 的规定。

  表 4.8.3 越程余量

  升降机额定速度 v(m/s)

  越程余量(m)

  对重质量大于

  空吊笼质量的

  升降机

  钢丝绳或对重质

  量不大于空吊笼

  质量的升降机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

  ≤0.85

  ≥2

  ≥0.5

  ≥0.15

  >0.85

  ≥2+0.1 v2

  ≥0.5+0.1 v2

  ≥0.15+0.1

  2

  v

  4.8.4 上限位开关应为自动复位型,其触发元件应与上极限开关分开。

  检验方法:实际操作,观察检验。

  4.8.5 对于额定提升速度大于0.7m/s的升降机,应设有吊笼上下运行的减速开关。应保证吊笼在触发上下限位开关之前自动将吊笼切换为低速运行状态。

  检验方法:实际操作,观察检验。

  4.8.6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设防松绳和断绳保护装置,当升降机出现松、断绳时,该装置应立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制动。

  检验方法:实际操作,观察检验。

  4.8.7 吊笼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在顶部使用的控制盒,控制盒应安装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8.8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层楼联络装置。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9 层门及平台

  4.9.1 所有层站均应正确安装层门,且应全宽度遮住通道开口,无破损与严重变形。

  17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9.2 层门不应朝升降通道打开。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层门的开闭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9.3 登机平台应搭设合理,牢固可靠。吊笼门框边缘与登机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50mm。

  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检验。

  4.9.4 楼层平台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不应大于 150mm。

  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检验。

  4.9.5 层门下部间隙不应大于 35mm。

  检验方法:用钢直尺检验。

  4.9.6 关闭的吊笼门与层门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200mm。

  检验方法:用钢卷尺检验。

  4.9.7 各楼层应设置楼层标识。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10 整机试验

  4.10.1 空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吊笼均应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循环的全行程空载运行试验,吊笼与结构物应无任何碰撞与干涉。

  2 每一个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制动。试验过程中操作系统、控制系统、安全装置均应动作准确、灵活,驱动机构制动可靠,启制动过程中无瞬时下滑现象。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10.2 额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个吊笼均应进行不少于1个工作循环的全行程额定载荷试验,每一个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各应进行不少于一次制动。

  2 额载试验过程中各机构应动作平稳,驱动机构制动可靠,各连接件紧固可靠,结构无损坏。

  18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4.10.3 坠落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笼按外偏装有额定载荷,通过专用操纵装置使吊笼以额定速度上升约 3 m~10 m,按坠落试验按钮,制动器松闸,吊笼呈自由状态下落,直到达到安全器标定动作速度时,安全器动作,使吊笼制停在导轨架上。

  测量制动距离,应当符合表 4.10.3 的规定。

  表 4.10.3 安全装置制动距离

  升降机额定速度 v

  (m/s)

  安全装置制动距离

  (m)

  V≤0.65

  0.10~1.40

  0.65

  0.20~1.60

  1.00

  0.30~1.80

  1.33

  0.40~2.00

  v>2.40

  2 安全器动作时,安全器上的电气安全开关也应动作,使驱动电动机主电路及制动器电路切断。

  3 安全器动作使吊笼停止后,升降机结构及连接应无任何损坏和永久变形。

  试验结束后,将安全器按说明书要求正确复位。

  检验方法:检验人员观察检验。

  19

  5 检验规则

  5.0.1 施工升降机检验项目分为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项目及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5.0.2 保证项目无不合格项,且一般项目不合格项不超过3项,检验结果判定为“检验合格”。否则检验结果判定为“检验不合格”。

  5.0.3 判定为“检验合格”的施工升降机,对检验不合格的一般项目,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应自行整改合格,并完成整改报告,以备查验。

  5.0.4 判定为“检验不合格”的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或产权单位应在 7 日内,对检验提出的不合格项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并申请复检。

  5.0.5 检验人员应在检验结束后出具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检验结果通知书,给出检验不合格项目及检验初步结论,通知书格式可参照本规程附录 C。

  20

  附录A 仪器设备表

  表A 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量具名称

  精度或分辨力要求

  1

  万用表

  ±2%

  2

  绝缘电阻测量仪

  ±2%

  3

  接地电阻测量仪

  ±2%

  4

  钳型电流表

  ±2%

  5

  经纬仪

  ≤10″

  6

  水准仪

  ±2.5mm/km

  7

  便携式测距仪

  ±1.5mm

  8

  声级计

  0.1dB(A)

  9

  温湿度计

  ±0.1℃

  10

  游标卡尺

  0.02mm

  11

  钢卷尺

  II级

  12

  钢直尺

  II级

  13

  塞尺

  II级

  14

  扭矩扳手

  ±5%

  15

  风速仪

  ±0.1m/s

  21

  附录B 检验项目表

  表 B 检验项目表及技术要求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1

  4.1技术资料

  4.1.1

  受检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 产权备案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

  2 防坠安全器定期检测报告;

  3 安装告知手续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

  4 地基承载力报告;

  5 基础施工图、基础验收及其隐蔽工程资料、基础混凝土强度报告;

  6 预埋件或地脚螺栓产品合格证;

  7 安装前检查表;

  8 安装过程中经制造单位同意变更安装的证明文件;

  9 自检合格证明和移交单;

  10 首次/定期检验报告。

  ○

  (1、2、3、

  7)

  ○

  ○

  (1、2、9、

  10)

  2

  4.1.2

  当受检单位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时,不应进行检验。

  ○

  ○

  ○

  3

  4.2

  标志

  4.2.1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设置产品铭牌。

  ○

  ○

  ○

  4

  4.2.2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易于观察的位置悬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标志。

  ○

  ○

  ○

  5

  4.2.3

  应在施工升降机底部(防护围栏)和吊笼内易于观察的位置悬挂监管部门要求的限载标志牌及其他标志。

  ○

  ○

  ○

  6

  4.2.4

  *施工升降机任何部分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

  ○

  ○

  外电线电路电压(kV)

  <1

  1~ 10

  35~ 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22

  续表 B

  序号

  章节编号

  条目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7

  4.3

  基础及围栏

  4.3.1

  *基础的设置制作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基础在车库顶板上的,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证明,需要加固的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有相应验收资料;基础在回填土上的,应有回填土承载力检测报告。

  ○

  ○

  8

  4.3.2

  基础的设置应能防止积水或有排水措施。

  ○

  ○

  ○

  9

  4.3.3

  应设置防护围栏,所有吊笼和运动的对重都应在地面防护围栏的包围内,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

  ○

  ○

  10

  4.3.4

  *围栏登机门应装有电气安全开关,使吊笼只有在围栏登机门完全关闭后才能启动,且在围栏登机门开启后吊笼应不能启动。

  ○

  ○

  11

  4.3.5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围栏登机门应装有机械锁止装置,使吊笼只有位于底部规定位置时,围栏登机门才能开启。

  ○

  ○

  ○

  12

  4.3.6

  首层上料口处上方应设防护棚。防护棚长度不小于 3 m,宽度宽于吊笼两侧各 1 m,高度不低于 3 m。防护棚两侧应用安全网进行封闭。

  ○

  ○

  13

  4.4

  吊笼

  4.4.1

  1 应有刚性的导向装置以防止脱落或卡住。

  ○

  ○

  ○

  14

  *2 应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架上。

  ○

  ○

  ○

  15

  *3 应有防止吊笼驶出轨道的机械措施。这些措施在升降机正常作业、安装、拆卸、维护或检查时,均应起作用。

  ○

  ○

  ○

  16

  4 吊笼箱体应完好,无破损。

  ○

  ○

  ○

  17

  5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上沿导轨设置的安全钩不应少于2 对,且至少应有一对安全钩的位置低于最低驱动齿轮,安全钩应固定可靠、无变形与破损。

  ○

  ○

  ○

  23

  续表 B

  序号

  章节编号

  条目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18

  续 4.4吊笼

  续 4.4.1

  6 吊笼上的导轮、背轮、安全挡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导轮连接与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

  2)背轮安装应牢靠,并应贴紧齿条背面,润滑应良好,无明显侧倾偏摆;

  3)安全挡块应可靠、有效。

  ○

  ○

  ○

  19

  *7 各导向轮应齐全,无损坏、过度磨损、腐蚀等情况,运转正常,安装固定可靠。

  ○

  ○

  ○

  20

  4.4.2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和吊笼顶之间应全高度有围壁。

  货用施工升降机吊笼底板和吊笼顶之间侧面围护高度不应小于1.5m。

  ○

  ○

  ○

  21

  4.4.3

  1 吊笼应封顶。

  ○

  ○

  ○

  22

  2 吊笼顶上不应有与升降机运行无关的杂物。

  ○

  ○

  ○

  23

  3 如果吊笼顶作为安装、拆卸、维修的平台或设有天窗,则顶板应抗滑且周围应设护栏。护栏应完整、无明显变形及锈蚀,护栏的中部应设横杆,安装应牢固可靠。底部应设有护脚板,护脚板与吊笼顶板的间隙不大于 5 mm。

  ○

  ○

  ○

  24

  4.4.4

  *1 吊笼进料门应配备自动机械锁,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自行打开。

  ○

  ○

  ○

  25

  *2 吊笼出料门应配备手动机械锁,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自行打开。

  ○

  ○

  ○

  26

  *3 门应设置电气安全开关,所有吊笼门都关闭时,吊笼才可以启动或保持运行状态。

  ○

  ○

  ○

  27

  4 吊笼门应设有防止导向滚轮失效而导致吊笼门脱落的装置。

  ○

  ○

  ○

  24

  序号

  章节编号

  条目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28

  续 4.4吊笼

  4.4.5

  1 吊笼上应至少有一扇门或活板门用做紧急出口。

  ○

  ○

  29

  2 吊笼顶活板门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当活板门未关闭时,电气安全装置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

  ○

  30

  3 当使用笼顶活板门作为紧急出口时,笼顶活板门应向外开启,且应配有从吊笼通往紧急出口的扶梯。

  ○

  ○

  31

  4.4.6

  *1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应符合4.4.6.1.1~4.4.6.1.11 规定。

  ○

  ○

  ○

  32

  *2 额定提升速度不超过 0.63m/s 的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可采用瞬时式安全器,否则应采用渐进式安全器。

  ○

  ○

  ○

  33

  4.4.7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装有停层坠落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达到工作面后人员进入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在导轨架上。

  ○

  ○

  ○

  34

  4.4.8

  *应装有超载保护装置,该装置应对吊笼内载荷、吊笼顶部载荷有效。

  ○

  ○

  ○

  35

  4.4.9

  当超载保护装置断裂失效,吊笼有坠落的可能时,应设置保护装置。

  ○

  ○

  ○

  36

  4.4.10

  应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

  ○

  ○

  37

  4.5

  结构与连接

  4.5.1

  *主要结构件无扭曲、变形、裂纹和锈蚀,焊缝应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

  ○

  ○

  38

  4.5.2

  *连接底架与基础的地脚螺栓应可靠,不得松动。

  ○

  ○

  25

  续表 B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39

  续 4.5

  结 构 与连接

  4.5.3

  *1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全高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公差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

  ○

  架设高度(m)

  ≤70

  >70

  ~100

  >100

  ~150

  >150

  ~200

  >200

  垂直度偏差(mm)

  ≤ 架设高 度的 1/1000

  ≤70

  ≤90

  ≤110

  ≤130

  40

  *2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偏差值不应大于导轨架高度的 1.5/1000。

  ○

  ○

  41

  4.5.4

  *导轨架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

  ○

  42

  4.5.5

  *1 无对重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导轨架上端应安装一节无齿条的安全节。

  ○

  ○

  43

  2 无对重的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安全节的颜色与其他标准节明显区分。

  ○

  ○

  ○

  44

  4.5.6

  *1 附墙架结构应完整,符合产品信息铭牌或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型式。

  ○

  ○

  ○

  45

  *2 附墙架的间距、附墙架与导轨架及构筑物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否则应有原制造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认可的专项施工设计。

  ○

  ○

  46

  3 附墙撑杆平面与附着面的法向夹角不应大于 8。

  ○

  ○

  47

  4.5.7

  *导轨架标准节连接螺栓应数量齐全、无缺陷,安装正确,并应有防松措施,不得松动。螺栓应高出螺母顶平面的 3 倍螺距。螺栓规格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仅核对螺栓规格)

  ○

  ○

  48

  4.5.8

  导轨架标准节连接螺栓应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

  ○

  26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及 要 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49

  续 4.5结构与连接

  4.5.9

  *施工升降机传动系统、导轨架、附墙架、对重系统、齿条、安全钩及吊杆底座等的安装连接螺栓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8.8 级,并应充分紧固、可靠锁定。

  ○(仅核对螺栓等级)

  ○

  ○

  50

  4.5.10

  *施工升降机的标准节有不同的立管壁厚时,标准节应有防标准节误装的明显标识。

  ○

  ○

  51

  4.5.11

  *主要结构件连接销轴及轴端固定,应可靠。

  ○

  ○

  52

  4.6

  传动系统

  4.6.1

  传动系统的零部件应有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且其防护设施应便于维修检查。应设置固定的防护装置,防止可能损坏传动件的物质进入,如砂砾、雨、雪、冰、泥土或粉尘。

  ○

  ○

  ○

  53

  4.6.2

  减速器应固定牢固,外观不应有可见裂纹等损坏情况,无漏油现象,运行无异常声响。

  ○

  ○

  ○

  54

  4.6.3

  *传动板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

  ○

  ○

  55

  4.6.4

  标准节上的齿条连接应牢固,相邻两齿条的对接处,沿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应大于 0.3 mm。

  ○

  ○

  56

  4.6.5

  *1 悬挂用钢丝绳不应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

  ○

  ○

  57

  2 钢丝绳末端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连接或固定。

  ○

  ○

  58

  *3 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等变形现象。

  ○

  ○

  ○

  59

  *4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不应大于公称直径的 7%。

  ○

  ○

  ○

  60

  *5 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现行国家标准 GB/T5972 规定的数值。

  ○

  ○

  ○

  61

  6 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钢丝绳应润滑良好。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

  ○

  ○

  62

  4.6.6

  1 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1)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2)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

  3)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 50%或槽底出现沟槽。

  ○

  ○

  ○

  27

  续表 B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63

  续 4.6传动系统

  续

  4.6.6

  *2 所有滑轮、滑轮组均应设置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20%,且不大于 3 mm。

  ○

  ○

  64

  4.6.7

  *1 传动系统应设常闭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应灵活,工作可靠。

  ○

  ○

  65

  2 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制动器应具有手动松闸功能,并保证手动施加的作用力一旦撤除,制动器立即恢复动作。升降机正常运行时手动松闸装置的连接螺母应按要求不得拧紧。

  ○

  ○

  ○

  66

  3 当采用两套或两套以上的独立传动系统时,每套传动系统均应具备各自独立的制动器。

  ○

  ○

  ○

  67

  *4 吊笼启动及制动时应无静态下滑现象。

  ○

  ○

  68

  4.6.8

  1 吊笼不应用作另一吊笼的对重。

  ○

  ○

  ○

  69

  2 对重的上下两端应设有合适的滑靴或滚轮导向。

  ○

  ○

  ○

  70

  3 对重的颜色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 2893 的规定

  ○

  ○

  ○

  71

  4 应在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

  ○

  ○

  72

  5 当吊笼停在完全压缩的缓冲器上时,对重上面的越程余量不应小于 0.5 m。

  ○

  ○

  73

  6 对重导轨应接缝平整、导向良好,对重运行时应无卡阻现象。

  ○

  ○

  74

  4.7

  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4.7.1

  电路应设有错相和断相保护器,在电源错相或断相的情况下,升降机应不能启动。

  ○

  ○

  75

  4.7.2

  电路应设有失压及零位保护。

  ○

  ○

  76

  4.7.3

  电气安全装置的回路短路或由于与金属构件接触而造成短路,电气安全装置应立即停止升降机的运动。只应由专业人员来使其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

  ○

  77

  4.7.4

  任何电气设备都应能防护外部的有害或危险影响及落物。

  ○

  ○

  78

  4.7.5

  只要升降机在工作中,吊笼内都应有照明。

  ○

  ○

  79

  4.7.6

  电气设备系统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 4 Ω。

  ○

  28

  续表 B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80

  续 4.7电气安装与电气设备

  4.7.7

  电气及电气元件(电子元器件部分除外)的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0.5 MΩ,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 1 MΩ。

  ○

  81

  4.7.8

  在操纵位置上应标明控制元件的用途和动作方向。

  ○

  ○

  82

  4.7.9

  *操作控制装置应安装红色非自行复位的急停开关。

  ○

  ○

  ○

  83

  4.7.10

  操作系统中应设有警示音响信号。

  ○

  ○

  84

  4.7.11

  配电箱门锁齐全,操作指示和警告标志清楚。

  ○

  ○

  85

  4.7.12

  电缆外观应无破损与扭结;应有电缆导向架、电缆滑车等措施使吊笼运行时电缆排放顺畅,无异常干涉。

  ○

  ○

  86

  4.7.13

  供电系统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 的规定。

  ○

  ○

  87

  4.8

  控制和限位装置

  4.8.1

  *1 应设置上、下行程开关。

  ○

  ○

  88

  *2 上、下行程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上、下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

  ○

  ○

  89

  3 上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额定提升速度不大于 0.8 m/s 时,上部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8 m;

  2)当额定提升速度大于 0.8 m/s 时,上部安全距离应在 1.8m 的基础上增加 0.1v2(m)

  ○

  ○

  90

  4 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在额定载荷下降时触板触发下限位开关,使吊笼停止,此时触板离触发下极限开关还应有一定的行程。

  ○

  ○

  91

  4.8.2

  *1 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应设置一个极限开关,其应能在吊笼与其他机械式停止装置(如缓冲器)接触前切断动力供应,使吊笼停止。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其动作后应手动复位才能使吊笼重新启动。

  ○

  ○

  29

  续表 B

  序号

  章节

  编号

  条目

  编号

  检验内容及要求

  进场检验

  首次检验

  定期检验

  备注

  92

  续 4.8控制和限位装置

  续

  4.8.2

  2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上限位与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不应小于 0.15 m,且不应大于 0.5m;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上限位与上极限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不应小于 0.5 m。

  ○

  ○

  93

  *3 下极限开关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触板应首先触发下极限开关。

  ○

  ○

  94

  4.8.3

  施工升降机应有充分的导向高度作为越程余量。越程余量应符合表4.8.3 的规定。

  ○

  ○

  95

  4.8.4

  上限位开关应为自动复位型,其触发元件应与上极限开关分开。

  ○

  ○

  ○

  964

  4.8.5

  *对于额定提升速度大于 0.7m/s 的升降机,应设有吊笼上下运行的减速开关。应保证吊笼在触发上下限位开关之前自动将吊笼切换为低速运行状态。

  ○

  ○

  97

  4.8.6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应设防松绳和断绳保护装置,当升降机出现松、断绳时,该装置应立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制动。

  ○

  ○

  ○

  98

  4.8.7

  吊笼应设有检修或拆装时在顶部使用的控制盒,控制盒应安装非自动复位的急停开关。

  ○

  ○

  99

  4.8.8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层楼联络装置。

  ○

  ○

  ○

  100

  4.9

  层门平台

  4.9.1

  所有层站均应正确安装层门,且应全宽度遮住通道开口,无破损与严重变形。

  ○

  ○

  101

  4.9.2

  层门不应朝升降通道打开。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层门的开闭应由吊笼内乘员操作。

  ○

  ○

  102

  4.9.3

  登机平台应搭设合理,牢固可靠。吊笼门框边缘与登机平台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 50 mm。

  ○

  ○

  103

  4.9.4

 

1831386392183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