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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5333-2025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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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37/T 5333—2025 J18299—2025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

  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lf-Balanced Static Loading Test of Vertical Bearing Capacity of Foundation Piles

  (报批稿)

  2025-08-13 发布 2025-12-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

  检测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lf-Balanced Static Loading

  Test of Vertical Bearing Capacity of Foundation Piles

  (报批稿)

  DB37/T 5333—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18299—2025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铁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5 年 12 月 1 日

  XXXXXX 出版社

  2025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告

  2025 年 第 38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技术规程》的公告

  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铁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主编的《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技术规程》,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7/T 5333-2025,现予以发布,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检测技术规程》 DB37/T 14-055-2009 同时废止。

  山东省内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桩竖向承载力的自平衡静载荷检测与评定采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8 月 13 日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 年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立足山东省实际,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检测技术规程》DB37/T 14-055-2009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

  4.仪器设备及安装;5.现场检测;6.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加了平衡点、等效转换方法等术语;2 调整了章节的编排;3 修改了基本规定,完善了检测工作程序; 4 完善了荷载箱的技术和安装要求,增加了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装置系统组成。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至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科远路 2117 号,邮编:250101,联系电话:0531-85595108,

  邮箱:dijishi@163.com)。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铁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济南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山东省华鲁工程总公司

  济南岩土工程公司

  青岛华证锐特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商河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临邑县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中心

  济南市天桥区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山东建研检测检验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付 军 艾现平 于 晨 朱 磊 郑灿伟蔡永壮 于 峰 李 伟 路克扩 徐 勇

  程爱华 胡文奎 赵玲花 邢益钊 惠兆林

  汪 波 朱林锋 李 磊 李红玉 郝晓平张 超 徐明正 申佳锋 曾 坤 张志海王培生 王沂海 刘震南 宋立玺 杨 朋陈战江 孙 贝 宋中凯 贾克俭 张文强王 阳 王术江 王 磊 刘圣昌 臧云峰王彦忠 刘金法 王相民 房贤亭 李兴良

  主要审查人员: 刘俊岩 蒋世林 万立华 钟岱辉 赵庆亮梁汝鸣 葛颜慧 骆明足 金 宝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语 2

  2.2 符号 2

  3 基本规定 4

  3.1 一般规定 4

  3.2 检测工作程序 4

  4 仪器设备及安装 7

  4.1 仪器设备 7

  4.2 设备安装 8

  5 现场检测 10

  6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2

  附录 A 桩身内力检测 15

  附录 B 荷载箱的技术要求 19

  附录 C 检测系统的安装与连接 20

  附录 D 试验后注浆处理要求及工艺 22

  附录 E 自平衡载荷试验记录表 24

  附录 F 等效转换方法 25

  本规程用词说明 28

  引用标准名录 29

  附:条文说明 27

  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4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4

  3.2 Testing Procedure 4

  4 Equipment and Installation 7

  4.1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7

  4.2 Equipment Installation 8

  5 Field Test 10

  6 Test Results Analysis and Assessment 12

  Appendix A Internal Force Measurement of Pile Shaft 15

  Appendix B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Load Cell 19

  Appendix C Installation of Test Equipment 20

  Appendix D Post-grouting Treatment Requirements and Processes 21

  Appendix E Data Sheets of Self-balanced Static Loading Test 22

  Appendix F Equivalent Conversion Method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2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7

  II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基桩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方法和技术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定正确,为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可靠依据,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内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基桩竖向承载力的自平衡静载荷检测与评定。

  1.0.3 基桩自平衡静载荷检测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基桩 foundation pile

  桩基础中的单桩。

  2.1.2 平衡点 balanced position

  基桩上段桩桩身自重及极限桩侧摩阻力之和与下段桩极限桩侧摩阻力及极限桩端阻力之和基本相等的位置。

  2.1.3 荷载箱 load cell

  自平衡静载荷检测中用于施加荷载的专用加载装置。

  2.1.4 自平衡静载荷检测 self-balanced static loading test

  在桩身某一部位施力,使得桩身向上和向下受力互为反力,以求达到力的平衡,进而求得单桩竖向承载力的一种试验方法。简称为自平衡检测。

  2.1.5 最大加载值 maximum loading

  荷载箱施加于基桩向上和向下的最大加载力之和。

  2.1.6 等效转换方法 equivalent conversion method

  将自平衡静载荷检测的荷载箱向上、向下的荷载-位移曲线等效转换为相应传统静载试验的荷载-位移曲线的方法。

  2.2 符 号

  A——桩身横截面面积;

  A0——桩端面积;

  D——桩直径;

  E——桩身材料弹性模量;

  Es——钢筋弹性模量;

  G——荷载箱上部桩自重和附加重量之和;

  li——第i断面与第i + 1断面之间的桩长;

  Qn——桩端的轴力;

  2

  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

  qsi——桩第 i 断面与i+1 断面间侧摩阻力;

  qp——桩端阻力;

  R——应变计电阻;

  r——导线电阻;

  s——桩顶竖向沉降、桩身竖向位移;

  su——上段桩向上的竖向位移;

  Tu——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

  u——桩身截面周长;

  Y——对应于不同土质荷载箱以上桩抗拔摩阻力极限值换算成相同位置处桩抗压摩阻力极限值的折减系数;

  σs——钢筋应力;

  ε——修正后的应变值;

  εi——第 i 断面处应变平均值;

  ε I——修正前的应变值;

  εs——钢筋应变。

  3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基桩自平衡检测可用于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

  3.1.2 试验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工程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给出受检桩的承载力检测值,并应评定单桩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1.3 自平衡检测桩数量不应小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 3 根;当预计工程桩总数小于 50 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 2 根。

  3.1.4 自平衡检测加载值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最大加载值可取桩周岩土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2 倍~1.5 倍。工程桩验收检测时,最大加载值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 倍。

  3.1.5 自平衡检测前,应先进行基桩桩身完整性检测。大直径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宜采用声波透射法。

  3.1.6 当单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方确认后扩大检测。扩大检测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相关要求执行。

  3.1.7 工程桩验收检测后,应在荷载箱位置处进行注浆处理。处理合格后的工程桩可正常使用。

  3.2 检测工作程序

  3.2.1 检测工作宜按调查和资料收集、检测方案制定、荷载箱定制、设备安装与成桩、现场检测、数据分析和结果评定、验证与扩大检测、检测报告出具的程序进行。如图 3.2.1 所示。

  4

  图 3.2.1 检测工作程序框图

  3.2.2 开展自平衡检测前应根据收集的资料定制荷载箱并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宜包含下列内容:

  1 工程概况、地基条件、桩基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检测数量,受检桩选取原则;

  2 检测目的、检测要求、检测依据;

  3 荷载箱的规格、数量、埋设位置和最大加载值;

  4 受检桩的施工要求、所需的机械或人工配合、检测进度计划;

  5 检测安全和质量保障措施等。

  3.2.3 自平衡检测应在受检桩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 80%或按桩身混凝土强度计算的桩身承载力大于荷载箱最大加载值的 0.75 倍后进行。

  3.2.4 自平衡检测前土体的休止时间不应少于表 3.2.4 的规定。当采用后注浆施工工艺时,注浆后休止时间不宜少于 20d;当水泥浆中掺入早强剂时,注浆后休止时间不宜少于 15d。对于泥浆护壁灌注桩,宜适当延长休止时间。

  5

  表 3.2.4 检测前土体休止时间

  土的类别

  休止时间(d)

  砂土

  7

  粉土

  10

  黏性土

  非饱和

  15

  饱和

  25

  6

  4 仪器设备及安装

  4.1 仪器设备

  4.1.1 自平衡检测装置应由下列系统组成(图4.1.1):

  1 加载系统:荷载箱、高压油管、油泵、油压测量仪表;

  2 位移量测系统:位移传递装置、位移传感器、位移基准装置;

  3 数据采集与控制系统:位移数据采集和加卸载压力控制装置。

  图 4.1.1 基桩自平衡静载荷检测系统示意图

  1—荷载箱;2—基准梁;3—护套管;4—位移杆(丝);5—位移传感器;6—油泵;

  7—高压油管;8—数据记录仪;9—基准桩

  4.1.2 自平衡检测加载采用的荷载箱,在检测前应对其进行检查调试,且应在校准有效期内。检测所使用的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具备必需的防尘、防潮、防震等功能,并应能在适用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4.1.3 荷载箱应按基桩类型、检测要求及基桩施工工艺选用。荷载箱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B 的规定。

  7

  4.1.4 荷载测量宜采用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根据荷载箱率定曲线换算荷载。压力传感器或压力表精度均不应低于 0.5 级,压力表量程不应小于 60MPa ,压力表、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 80%。

  4.1.5 位移测量宜采用电子位移计,测量误差不应大于 0.1%FS,分辨力不应低于 0.01mm。每根检测桩位移测量仪表布置不应少于 3 组,每组不应少于 2 个位移传感器且应对称布置,分别用于测定荷载箱处的向上、向下位移和桩顶位移。

  4.2 设备安装

  4.2.1 荷载箱的埋设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受检桩为抗压桩,预估极限端阻力小于预估极限侧摩阻力时,应将荷载箱置于桩身平衡点处;

  2 当受检桩为抗压桩,预估极限端阻力大于预估极限侧摩阻力时,可将荷载箱置于桩端,并在桩顶采取一定量的配重措施;

  3 当受检桩为抗拔桩时,荷载箱应置于桩端;当荷载箱下部提供的反力不足时,可釆取加深桩长等措施,但荷载箱仍应置于设计桩端标高;

  4 当需要测试桩的分段承载力时,可布置双层荷载箱,其埋设位置应根据设计和检测要求确定。

  4.2.2 测试桩侧阻力、桩端阻力、桩身截面位移时,桩身内传感器位移杆(丝)的埋设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4.2.3 荷载箱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荷载箱中心应位于桩身中心,荷载箱放置处宜采取增设两层钢筋网片等局部加固措施,荷载箱位移方向与桩身轴线的夹角不应大于 1 ° ;

  2 对于灌注桩,荷载箱安装应符合本规程附录 C 的规定;

  3 对于预制混凝土管桩和钢管桩,荷载箱与上、下段桩应采取可靠的连接方式。

  4.2.4 位移杆(丝) 、护套管、基准梁及基准桩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位移杆应具有一定刚度以确保将荷载箱处的位移传递至位移采集设备。保护位移杆(丝)的护套管应与荷载箱焊接牢固,多节护套管连接时可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方式。护套管内径与位移杆直径之比不应小于 2.0;

  8

  2 当护套管兼作注浆管时,尚应满足注浆管的要求。注浆处理要求按附录 D 执行;

  3 受检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不应小于3D,且不应小于2.0m;基准桩应打入地面以下足够的深度,不宜小于 1.0m;

  4 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

  5 固定支撑位移计或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温度、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

  9

  5 现场检测

  5.0.1 基桩自平衡检测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5.0.2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值宜为最大加载值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10,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值的 2 倍;

  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可取加载分级荷载的 2 倍,逐级等量卸载;

  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0%;

  4 采用双层荷载箱时,宜先进行下荷载箱测试,后进行上荷载箱测试。

  5.0.3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级荷载施加后应按第 5min 、15min 、30min、45min 、60min 测读桩位移量,以后应每隔 30min 测读一次;

  2 位移相对稳定标准:自分级荷载施加后的第 30min 开始,按 1.5h连续三次每 30min 的位移观测值计算,每小时内的位移增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

  3 当位移变化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4 卸载时,每级荷载应维持 1h,应按第 15min 、30min 、60min 测读桩位移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测读桩残余位移量,维持时间应为 3h,测读时间应为第 15min 、30min,以后应每隔 30min测读一次。

  5.0.4 当荷载箱上段或下段位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

  1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荷载箱上段或下段位移增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位移增量的 5 倍,且位移总量超过40mm;

  2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荷载箱上段或下段位移增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位移增量的 2 倍,且经24h 尚未达到本规程第 5.0.3 条第 2 款相对稳定标准;

  3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值且荷载箱上段或下段位移达到本规程第 5.0.3 条第 2 款相对稳定标准;

  10

  4 当荷载-位移曲线呈缓变形时,向上位移总量可加载至 40mm~ 60mm;向下位移总量可加载至 60mm~80mm。当桩端阻力尚未充分发挥时,可加载至总位移量超过 80mm;

  5 荷载已达荷载箱加载极限,或荷载箱上、下段位移已超过荷载箱行程。

  5.0.5 检测数据宜按本规程附录 E 附表 E.0.1 和 E.0.2 的格式记录。

  5.0.6 测试桩身应变和桩身截面位移时,数据的测读时间宜符合本规程第 5.0.3 条的规定。

  11

  6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6.0.1 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时,应绘制荷载-位移曲线和位移-加载时间单对数曲线,需要时也可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曲线;

  2 当进行桩身应变和截面位移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并按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绘制桩身轴力分布图,计算不同土层的侧阻力和端阻力值。

  6.0.2 上、下段桩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方法综合分析确定:

  1 当根据位移随荷载变化的特征确定时,对于陡变(陡降或陡升)型荷载-位移曲线,应取其发生明显陡变的起始点对应的荷载值;

  2 当根据位移随时间变化的特征确定时,应取位移-加载时间单对数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变化的前一级荷载值;

  3 当出现本规程第 5.0.4 条第 1 款或第 2 款的情况时,宜取前一级荷载值;

  4 对于缓变型荷载-位移曲线可根据位移量确定。上段桩极限承载力取对应位移为 40mm 时的荷载,当上段长大于 40m 时,宜考虑桩身的弹性压缩量;下段桩极限承载力取位移为 40mm 对应的荷载值,对直径大于或等于 800mm 的桩,可取荷载箱向下位移量为 0.05D对应的荷载值;

  5 当按本条第 1~4 款不能确定时,宜分别取向上、向下两个方向的最大加载值作为上段桩和下段桩的极限承载力。

  6.0.3 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测得的荷载-位移曲线宜等效转换为传统静载试验的荷载-位移曲线,转换方法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F 规定。

  6.0.4 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单荷载箱:

  Qu Qud (6.0.4-1)

  双层荷载箱:

  Qu Qum + Qud (6.0.4-2)

  12

  式中:Qu——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kN);

  Quu——上段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kN);

  Qum——中段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kN);

  Qud——下段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kN);

  G——荷载箱上部桩自重与附加重量之和(kN),附加重量应包括设计桩顶以上超灌高度的重量、空桩段泥浆或回填砂、土自重,地下水位以下应取浮重度计算;

  Y1 ——对应于不同土质荷载箱以上桩抗拔摩阻力极限值换算成相同位置处桩抗压摩阻力极限值的折减系数;宜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相近条件的比对试验和地区经验确定。当无可比对试验资料和地区经验时,对于黏性土、粉土取 0.8 ,砂土取 0.7 ,岩石取 1.0 ,若该范围内有不同类型的岩土层时,按土层厚度加权取平均值。

  6.0.5 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应按下式计算:

  Tu = (6.0.5)

  式中:Tu——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kN);

  Y2 ——受检桩的抗拔摩阻力转换系数;对于设计有承压要求的抗拔桩应取 1.0。对于其他类型抗拔桩,应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相近条件的比对试验和地区经验确定,但不应小于 1.1。

  6.0.6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单桩竖向抗压(抗拔)极限承载力的统计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参加统计的试验桩结果,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算数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抗压(抗拔)极限承载力;

  2 当极差超过算数平均值的 30%时,应结合桩型、施工工艺、地基条件、基础形式等具体情况分析原因,综合确定极限承载力;不能明确极差过大的原因时,应增加检测数量;

  3 当试验桩数量小于 3 根或桩基承台下的桩数不大于 3 根时,应取低值。

  6.0.7 单桩竖向抗压(拔)承载力特征值应按单桩竖向抗压(拔)极限承载力的50%取值。

  6.0.8 检测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3

  1 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地点,地基条件,基础形式,结构形式,桩基设计要求,检测目的,检测依据,检测数量,检测日期;

  2 受检桩位对应的工程地质柱状图或剖面图、相关地质条件与物理力学参数描述;

  3 受检桩的桩型、桩号、桩位、桩径、桩长、桩顶标高、荷载箱参数、荷载箱位置以及相关施工记录;

  4 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过程叙述;

  5 受检桩的检测数据,实测与计算分析曲线,表格和汇总结果;

  6 当进行分层桩侧阻力检测时,应包含传感器类型,安装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化曲线,各土层的桩侧极限侧阻力和桩端阻力;

  7 与检测内容相应的检测结论。

  14

  附录 A 桩身内力检测

  A.0.1 采用本附录方法检测基桩内力时,基桩混凝土浇筑前应布设应变测量系统。当桩身断面截面尺寸存在突变时,不宜采用本方法。

  A.0.2 对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各土层的分层抗压摩阻力和桩端支承力;对竖向抗拔静荷载试验桩,可得到桩侧土的分层抗拔摩阻力。相关传感器选用及埋设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的规定。

  A.0.3 基桩内力检测宜采用应变式传感器或钢弦式传感器。根据检测

  目的及要求,宜按表 A.0.3 中的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选择适合的传

  感器。需要检测桩身某断面或桩底位移时,可在需检测断面设置位移杆。

  表 A.0.3 传感器技术、环境特性一览表

  特

  类性

  型

  钢弦式传感器

  应变式传感器

  传感器体积

  大

  较小

  蠕变

  较小

  较大

  测量灵敏度

  较低

  较高

  温度变化的影响

  温度变化范围较大时需要修正

  可以实现温度变化的自补偿

  长导线影响

  不影响测试结果

  需进行长导线电阻影响修正

  自身补偿能力

  补偿能力弱

  对自身的弯曲、扭曲可以自

  补偿

  对绝缘的要求

  要求不高

  要求高

  动态响应

  差

  好

  A.0.4 传感器设置位置及数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传感器宜放在两种不同性质土层的界面处,以测量桩在不同土

  15

  层中的分层摩阻力,传感器埋设断面距桩顶和桩底的距离不应小于 1倍桩径。在荷载箱处应设置一个测量断面作为传感器标定断面;

  2 传感器标定断面处宜对称埋设 4 个传感器,在其他断面处可对称设置 2~4 个传感器,当桩径较大或试验要求较高时取高值。

  A.0.5 应变传感器制作和埋设时,宜在 600mm~1000mm 长的钢筋上,轴向、横向粘贴四个应变计组成全桥或二个应变计组成半桥,经防水绝缘处理后,使用材料试验机进行应力-应变关系标定。标定时的最大拉力宜控制在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的 60%以内,经三次重复标定,应力-应变曲线的线性、滞后和重复性满足要求后,方可采用。传感器应在浇筑混凝土前按指定位置焊接在主筋上,并满足规范对钢筋锚固长度的要求。固定后带应变计的钢筋不得弯曲变形或产生附加应力。

  A.0.6 应变式传感器可按全桥或半桥方式制作,宜优先采用全桥方式。传感器的测量片和补偿片应选用同一规格同一批号的产品,按轴向、横向准确地粘贴在钢筋同一断面上。测点的连接应采用屏蔽电缆,导线的对地绝缘电阻值应在 500MΩ 以上,使用前应将整卷电缆除两端外全部浸入水中 1h,测量芯线与水的绝缘;电缆屏蔽线应与钢筋绝缘;测量和补偿所用连接电缆的长度和线径应相同。

  A.0.7 电阻应变计及其连接电缆均应有可靠的防潮绝缘防护措施;正式试验前电阻应变计及电缆的系统绝缘电阻不应低于 200MΩ。

  A.0.8 不同材质的电阻应变计粘贴时应使用不同的粘贴剂。在选用电阻应变计、粘贴剂和导线时,应充分考虑试验桩在制作、养护和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条件。

  A.0.9 电阻应变测量所用的电阻应变仪宜具有多点自动测量功能,仪器的分辨力不应大于 1με,并有存储和打印功能。

  A.0.10 弦式钢筋计应按主筋直径大小选择。仪器的可测频率范围应大于桩在最大加载时的频率的 1.2 倍。使用前应对钢筋计逐个标定,得出压力与频率之间的关系。

  A.0.11 带有接长杆弦式钢筋计可焊接在主筋上,不宜采用螺纹连接。 A.0.12 弦式钢筋计通过与之匹配的频率仪进行测量,频率仪的分辨力应不低于 1Hz。

  A.0.13 当同时进行桩身位移测量时,桩身内力和位移测试应同步。

  A.0.14 测试数据整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6

  1 采用应变式传感器测量时,应按下列公式对实测应变值进行导线电阻修正:

  采用半桥测量时: (A.0.14-1)

  采用全桥测量时: (A.0.14-2)

  式中:ε ——修正后的应变值;

  ε ,——修正前的应变值;

  r——导线电阻(Ω);

  R——应变计电阻(Ω)。

  2 采用弦式传感器测量时,应将钢筋计实测频率通过率定系数换算成力,再计算成与钢筋计断面处的混凝土应变相等的钢筋应变量。

  3 数据整理过程中,应将零漂大、变化无规律的测点删除,求出同一断面有效测点的应变平均值,并应按下式计算该断面处桩身轴力:

  Qi = i . Ei . Ai (A.0.14-3)

  式中 Qi——桩身第i断面处轴力(kN);

  ε-i——第i断面处应变平均值;

  Ei——第i断面处桩身材料弹性模量(kPa),当桩身断面、配筋一致时,宜按标定断面处的应力与应变的比值确定;

  Ai——第i断面处桩身截面面积(m2)。

  4 按每级试验荷载下桩身不同断面处的轴力值制成表格,并绘制轴力分布图。桩侧土的分层极限摩阻力和极限端阻力,可根据桩顶极限荷载下对应的各断面轴力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qsi (A.0.14-4)

  qp (A.0.14-5)

  式中:qsi——桩第i断面与i + 1断面间侧摩阻力(kPa);

  qp——桩的端阻力(kPa);

  i——桩检测断面顺序号,i = 1 ,2 , … … , n,并自桩顶以下从小到大排列;

  u——桩身周长(m);

  17

  li——第i断面与第i + 1断面之间的桩长(m);

  Qn——桩端的轴力(kN);

  A0——桩端面积(m2)。

  5 桩身第 i 断面处的钢筋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σsi = Es εsi (A.0.14-6)

  式中:σsi——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力(kPa);

  Es——钢筋弹性模量(kPa);

  εsi——桩身第i断面处的钢筋应变。

  A.0.15 位移杆宜采用内外管形式,外管应固定在桩身,内管下端应固定在需检测断面,顶端宜高出外管 100mm~200mm,并可与固定断面同步位移。

  A.0.16 位移杆外径与外管内径之差不宜小于 10mm,位移杆接头处应光滑。

  A.0.17 测量位移杆的位移检测仪器应符合本规程第 4.1.5 条的规定。数据的测读应与桩顶位移测量同步。

  A.0.18 当位移杆底端固定断面处桩身埋设有内力测试传感器时,可得到该断面处桩身轴力Qi 和位移si。

  18

  附录 B 荷载箱的技术要求

  B.0.1 荷载箱宜进行整体检定,加载分级数不宜少于五级,当无法进行整体检定时,可对组成荷载箱的液压缸逐一进行检定,液压缸应为同

  型号,且相同油压时的液压缸出力相对误差应小于 3%。

  B.0.2 荷载箱的极限输出推力不应小于额定输出推力的 1.2 倍。 B.0.3 荷载箱检定或校准示值重复性不应大于 3%。

  B.0.4 荷载箱空载启动压力应小于额定压力的 4%。

  B.0.5 荷载箱在 1.2 倍额定压力下持荷时间不应小于30min,在额定压力下持荷时间不应小于 2h,持荷过程中荷载箱不应出现泄漏、压力变化值大于 5%等异常现象。

  B.0.6 荷载箱有效面积比应按下式计算。钻孔灌注桩荷载箱的有效面积比p应大于 45%且小于60%;当荷载箱放置桩底时,应大于 45%且小于等于 100%;挖孔灌注桩荷载箱的有效面积比应大于 45%且小于等于100%。

  p = × 100% (B.0.6)

  式中:Ah——荷载箱的面积(m2);

  Ap——桩身截面面积(m2)。

  19

  附录 C 检测系统的安装与连接

  C.0.1 导向钢筋一端宜与环形荷载箱内圆边缘处焊接,另一端宜与钢筋笼主筋焊接(图 C.0.1)。

  图 C.0.1 灌注桩检测系统的安装与连接

  1—加压系统;2—位移传感器;3—静载试验仪(压力控制和数据采集);4—基准

  梁;5—基准桩;6—位移杆(丝)护筒;7—上位移杆(丝);8—下位移杆(丝);

  9—主筋;10—导向筋(喇叭筋);11—声测管;12—千斤顶;13—导管孔;14—L

  形加强筋

  C.0.2 导向钢筋的强度等级、数量和直径宜与钢筋笼主筋相同。

  C.0.3 荷载箱上、下不小于 2.0m 范围内的钢筋笼箍筋应加密,间距不应大于 100mm。

  C.0.4 导向钢筋与荷载箱平面的夹角宜为 60°。荷载箱顶部和底部应分别与上下钢筋笼的主筋焊接。焊接质量等级应满足荷载箱安装强度要

  20

  求并不应低于Ⅲ级。

  21

  附录 D 试验后注浆处理要求及工艺

  D.0.1 为确保测试后试桩正常使用,应对测试时荷载箱部位产生的缝隙进行注浆处理。

  D.0.2 试验后注浆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管应采用钢管,管体强度应能保证在钢筋笼吊装和混凝土灌注过程中不至于破损;

  2 注浆管连接宜采用丝扣连接或者套焊,确保不漏浆,上端加盖、管内无异物;

  3 注浆管应能承受不小于2.0MPa 的压力;

  4 为确保注浆浆液均匀分布及注浆的可靠性,注浆管的数量宜对称布置。对直径小于 1200mm 的桩,应布置不少于 2 根注浆管,对直径不小于 1200mm 且小于 2500mm 的桩,应布置不少于 4 根注浆管,对直径不小于2500mm 的桩,宜增加注浆管数量。

  5 注浆管也可采用上下位移护套管或者声测管代替。

  D.0.3 当采用高压注浆进行后处理时,注浆材料宜用强度等级 42.5 以上的水泥浆,浆液的水灰比宜为 0.5~0.65 ,宜掺入适量微膨胀剂,确保浆体强度达到桩身强度要求,无收缩。水泥进场后应取样复检,不应采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水泥。

  D.0.4 注浆前应根据荷载箱的残余行程计算理论注浆量。

  D.0.5 注浆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注浆前应进行压水试验,冲洗试验后留下的空隙,直到相邻注浆管返回的水流变清澈,方可进行灌浆;

  2 注浆流量不宜超过 75L/min;

  3 注浆压力应不小于 0.3MPa,注浆时间间隔不应超过 12h;

  4 观察压力表和浆液注入情况,并做好注浆记录。 D.0.6 当注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终止注浆:

  1 注浆总量达到理论注浆量,注浆压力不宜小于 0.5MPa;

  2 浆液从另外注浆管冒出,相邻注浆管冒出的浆液浓度与注入浆液浓度相差不大时,封闭相邻注浆管管头,进行压力注浆,维持压力1h。

  22

  D.0.7 注浆压力长时间低于正常值或者出现冒浆时,应更改为间歇注浆或者调整浆液水灰比。间歇注浆时,间歇时间宜为30min~60min。

  23

  附录 E 自平衡静载荷试验记录表

  E.0.1 自平衡检测宜按表E.0.1 的格式记录:

  表 E.0.1 单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试验记录表

  荷载(kN)

  观测

  时间日/月时分

  间隔时间(min)

  向上位移(mm)

  向下位移(mm)

  表

  1

  表

  2

  表

  3

  表

  4

  平 均

  累 计

  表

  1

  表

  2

  表

  3

  表

  4

  平 均

  累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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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0.2 单桩竖向载荷-位移汇总表宜按表E.0.2 的格式记录:

  表 E.0.2 单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载荷-位移汇总表

  序号

  荷载(kN)

  历时(min)

  向上位移(mm)

  向下位移(mm)

  本级

  累计

  本级

  累计

  本级

  累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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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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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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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4

  附录 F 等效转换方法

  F.0.1 桩身无内力测试元件时,桩顶等效荷载、位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图 F.0.1):

  图 F.0.1 基桩自平衡静载荷试验结果转换示意图

  Q Qd (F.0.1-1)

  s = sd + Δs (F.0.1-2)

  (F.0.1-3)

  式中:Q—桩顶等效荷载(kN);

  s—桩顶等效位移(m);

  △ s—桩身压缩量(m);

  Lu—上段桩长度(m);

  Ep—桩身弹性模量(kPa); Ap—桩身截面面积(m2)。

  F.0.2 桩身有内力测试元件时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荷载箱以上部分分割成n个单元(图 F.0.2),任意单元i的桩轴向力Q(i)和变位量s(i)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25

  图 F.0.2 基桩自平衡静载荷检测的轴向力、桩侧摩阻力与变位量的关系

  s0—桩顶变位;su ,sd—荷载箱向上和向下变位量;sb—桩端变位量;Qd—荷载箱

  荷载;Qb—桩端轴向力;sm(i)—i单元中点的变位量;qsi—i单元的桩侧摩阻力

  Q(i) = Qd + Σm(n)=iqsm {U(m) + U(m + 1)}h(m) (F.0.2-1)

  s(i)

  (F.0.2-2)

  式中:qsm—m 点(i~n之间的点)的桩侧摩阻力(假定向上为正值)(kPa); U(m)—m 点处桩周长(m);

  Ap (m)—m 点处桩截面面积(m2);

  Ep (m)―m 点处桩弹性模量(kPa),宜采用标定断面法确定;

  h(m)―分割单元m 的长度(m)。

  2 由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的桩侧摩阻力qsi 与单元中点变位量sm(i)

  26

  的曲线,转换为传统桩顶加载的桩侧摩阻力与位移的曲线,采用荷载传递法进行迭代计算可获得等效桩顶荷载及桩顶位移。对于荷载还没有传到荷载箱处时,直接采用荷载箱上段桩曲线Qu - su 曲线进行转换。

  F.0.3 对于双层荷载箱,宜按本规程第 F.0.1 或 F.0.2 条的方法将每层荷载箱从下往上依次进行转换。

  27

  本规程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28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

  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2

  3 《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

  4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 55032

  5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

  6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7 《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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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

  检测技术规程

  DB37/T 5333—2025

  条 文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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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 订 说 明

  《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技术规程》DB37/T 5333-2025,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25 年 8 月 13日以第 38 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程是在《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检测技术规程》DBJ/T 14-055-2009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山东铁正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是青岛市建筑材料监督检验站、泰安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东营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烟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诸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高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饶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蓬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长清区建设委员会、杭州欧感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员是张培学、宋义仲、崔桂林、张爽、鲁爱民、李龙、鞠庆海、朱锋。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了术语中的平衡点、等效转换方法等术语;2 调整了章节的编排;3 修改了基本规定,完善了检测工作程序;4 完善了荷载箱的技术和安装要求,增加了基桩自平衡静载荷试验装置系统组成。

  本规程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检测技术规程》DBJ/T 14-055-2009 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和出现的问题,参考国家有关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最终确定各项技术要求。

  为了便于广大检测、鉴定、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基桩竖向承载力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技术规程》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程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程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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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1 总 则 33

  2 术语和符号 35

  2.1 术语 35

  3 基本规定 36

  3.1 一般规定 36

  3.2 检测工作程序 37

  4 仪器设备及安装 39

  4.1 仪器设备 39

  4.2 设备安装 39

  5 现场检测 44

  6 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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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 则

  1.0.1 本条文为原条文。基桩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是利用桩自身反力的平衡实现对桩身的加载,是接近于竖向抗压(抗拔)桩的实际工作条件的一种试验方法。其原理是在桩身某一平衡点位置埋设一个液压荷载箱,通过高压油管对荷载箱内腔施加压力,在液压作用

  下箱顶和箱底被推开,同时产生向上与向下的推力,从而调动桩侧阻力和桩端阻力,加压直至破坏,将桩侧土摩阻力与桩端土阻力迭加可得到单桩抗压极限承载力,其测试原理见图 1。

  自平衡检测法具有许多优点:

  (1) 试验装置简便 与传统锚桩法或堆载法相比,不需要构筑庞大且笨重的反力架及堆载物,试验省时、省力、安全、环保、占用场地少。

  (2) 试验费用较省 虽然埋入的荷载箱为一

  次性投入,但与传统静载法相比可以节省锚桩的费用或堆载的费用,约降低 30%~50%费用,加载吨位越大,效益越明显。

  (3) 受检桩可利用 自平衡检测完毕后,通过注浆管对荷载箱空腔进行注浆后仍可作为工程桩使用,这样也可以降低桩基工程的造价。

  (4)应用范围广泛 自平衡检测不仅可用于普通施工场地的试桩,而且在特殊试桩环境下如高吨位试桩、水上试桩,坡地试桩,基坑底试桩,狭窄场地试桩,斜桩、嵌岩桩等情况下,更显其优越性。

  (5) 利用桩的侧阻力和端阻力互为反力,可分别测得桩侧阻力与桩端阻力。

  在特殊条件或环境下,用常规静载检测方法无法得到桩的极限承载力,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设计、监理、监督部门。因此, 统一基桩自平衡静载检测方法,使基桩检测技术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促进基桩检测技术进步,进而提高检测工作质量,为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确保工程质量。

  1.0.2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本次修订根据基桩自平衡静载检测在我省的实际应用情况,针对性地修改了自平衡静载检测的适用范围。自平衡法静载荷检测的原理是利用桩身反力的平衡实现对桩的加载,与周围土的

  33

  类型和桩施工工艺影响较小。近几年随着自平衡荷载箱技术的不断提高,实践表明,自平衡检测法适用于黏性土、粉土、碎石土、岩体等地质情况中的不宜小于 600mm 的混凝土灌注桩、直径不宜小于 500mm 预制混凝土桩、钢桩、长螺旋桩等。尤其是对特殊环境如超高承载力、水上、

  坡地、基坑底、狭窄场地试桩等有明显优越性。对于超高承载力、超大尺寸桩的自平衡检测,比较经济有效的做法是试桩在端部桩径变小,检测结果再根据桩径的实际尺寸换算求得超高承载力、超大尺寸桩的极限承载力。变小后的桩径不应小于 800mm,以防尺寸效应带来误差。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力、应变、桩底反力的传感器和位移杆时,可测定桩的分层侧阻力、端阻力和桩身截面的位移量,这正是自平衡检测法的特点之一,具体桩身内力检测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执行。

  1.0.3 本条文为原条文。我国地域辽阔,岩土工程地质环境变化极大,为保证基础建设质量,进行基桩检测首先应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4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1.3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荷载箱是放置于桩平衡点位置的用于施力的一种专用加载装置,荷载箱实质上是一个或多个压力单元(千斤顶或油缸)的总成结构。荷载箱在混凝土浇筑之前和钢筋笼一起埋入桩内相应的位置,具体位置根据试验的不同目的和条件而定,将加载箱的加压管以及所需的其他测试装置,从桩体引到地面,然后灌注成桩。

  2.1.4 本条文为原条文。自平衡静载荷检测是基桩静载试验的一种方法。其主要装置是一种特制的荷载箱,它与钢筋笼连接并安置于桩身平衡点处。试验时,从桩顶通过输压管对荷载箱内腔施加压力,箱盖与箱底被推开,从而调动桩周土的摩阻力与端阻力,直至破坏,将桩侧土摩阻力与桩底土阻力迭加而得到单桩抗压极限承载力。

  35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本条文为新增条文。本条明确了自平衡静载荷检测的适用范围,即自平衡静载荷检测不仅适用于工程前试桩,对于工程桩验收检测同样适用。

  3.1.2 本条文为原条文。自平衡静载荷检测的试桩通常是在桩基施工前就已经确定好的,为保证工程桩施工质量及承载力性状与试桩的一致性,从而使试桩更具代表性,本条做出了相应规定。

  3.1.3 、3.1.4 为原条文。这两条是为了进一步强调自平衡静载荷检测体系的完整性和统一性。国内大量的试验桩测试结果均表明,按照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预估的极限承载力加载,往往达不到桩侧和桩端的岩土阻力极限状态。为测得试验桩桩周岩土的极限承载力,宜将预估的极限承载力放大后作为最大加载值。若桩长较短或地层性质较差,放大系数可取 1.2;若基桩较长或地层性质较好,放大系数可取 1.5;对于嵌岩情况较好、基岩强度较高、完整性较好的嵌岩桩,放大系数可能达到2.0 以上才会出现破坏。

  工程桩的最大加载值,应满足按照此值进行试验后,得到的单桩竖向承载力极限值满足设计要求。抗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极限值应达到承载力特征值的 2.0 倍。抗拔桩也可按 2.0 倍考虑,当设计要求按上拔量或裂缝控制加载时,则应按设计要求执行。

  3.1.5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 403 相关规定,对自平衡检测前大直径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提出了要求。 自平衡静载荷检测试验中,有时会因桩身缺陷、桩身截面突变处应力集中或桩身强度不足造成桩身结构破坏,故在检测前应对试验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为分析身结构破坏的原因提供证据。对于大直径基桩,建议采用检测结果可靠性较高的声波透射法。值得注意的是,声波透射法等方法检测出荷载箱处的桩身异常不应直接判定为桩身缺陷,尚应结合自平衡静载检测试验的前几级加载情况,综合判定试验桩的桩身完整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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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6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因初次抽样检测数量有限,当抽样检测中发现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会同有关各方分析和判断桩基整体的质量情况,如果不能得出准确判断、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则应扩大检测。扩大检测数量宜根据地基条件、桩基设计等级、桩型、施工质量变异性等因素合理确定。

  倘若初次检测已基本查明质量问题的原因所在,则不宜盲目扩大检测。对于没有条件采用自平衡扩大检测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 相关要求进行。

  3.1.7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自平衡用于工程桩检测时,为确保试验后工程桩的正常使用,施工单位应对荷载箱处因试验产生的缝隙进行注浆处理。载箱注浆可利用声测管或护套管,也可单独设置注浆管。注浆顺序宜按清水洗孔—水泥浆置换—压力注浆的顺序进行。当完成水泥浆置换后,荷载箱处缝隙已被浆液填满,此后的压力注浆一方面确保桩身浆液饱满、密实,另一方面可提高桩侧阻力,其具体提升幅度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注浆效果综合确定。

  3.2 检测工作程序

  3.2.1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本次修订对检测工作程序进行了细化。图3.2.1 是检测机构应遵循的常规检测工作程序。荷载箱的型号应根据受检桩参数进行选取。

  3.2.3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 403 相关要求,对承载力检测前桩身混凝土强度要求进行了规定。混凝土是一种与龄期相关的材料,其强度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在最初几天内强度快速增加,随后逐渐变缓,其物理力学、声学参数变化趋势亦大体如此。桩基工程受季节气候、周边环境或工期紧的影响,往往不允许等到全部工程桩施工完并都达到 28d 龄期强度后再开始检测。自平衡试验为双向加载,若桩身混凝土强度低,有可能引起桩身损伤或破坏。为分清责任,本条规定桩身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 80%。

  3.2.4 本条文为原条文。本条所指的休止时间,首先应满足桩身强度,其次应根据桩侧土质情况确定,适当考虑桩端土质情况。对采用后注浆施工工艺的桩,注浆后的休止时间应同时得到满足。注浆后静载试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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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后注浆水泥浆液的增强反应基本完成后进行,这里规定在注浆 20d后进行是通常所需时间。当需要提前试验时,应在水泥浆液中加入早强剂,此时可于注浆完成后 15d 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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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仪器设备及安装

  4.1 仪器设备

  4.1.2 本条文为原条文。检测所用仪器应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以保证基桩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虽然测试仪器在有效计量检定或校准周期之内,但由于基桩检测工作的环境较差,使用期间仍可能由于使用不当或环境恶劣等造成仪器仪表受损或校准因子发生变化。因此,检测前还应加强对测试仪器、配套设备的期间核查;发现问题后应重新检定或校准。

  4.1.3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自平衡静载试验技术规程》JGJ/T 403 对荷载箱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在自平衡静载检测中,加载用的荷载箱是一个关键部件,荷载箱是一个特制的油压千斤顶,它主要由活塞、顶盖、底盖及箱壁四部分组成,顶、底盖的外径略小于桩的外径,在顶、底盖上布置位移棒。将荷载箱与钢筋笼焊接成一体放入桩体后,即可浇捣混凝土成桩。它需要按照桩的类型,截面尺寸和荷载等级专门设计生产,使用前应经有资质的法定计量单位按1.5 倍极限承载力进行标定检定,并宜进行整体检定,同时应防止漏油。 4.1.4 本条文为原条文。对试验过程中加压系统所采用的仪器、仪表的性能、精度、量程作了规定,目的是保证试验中压力值真实、可靠, 将各种人为或外界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4.1.5 本条文为原条文。对试验过程中位移观测系统所采用的仪器、仪表的性能、量程、分辨率、示值总误差、位移测量仪表的数量做了规定,目的是保证位移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将各种人为或外界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鉴于试验造价高、工期长、试验数量少等特点,因此一次试验过程中采集的数据量越丰富越好。有条件时宜进行桩顶位移测试,在桩顶布置一组位移传感器,桩径不大于 500mm 时每组不宜少于 2 个,桩径大于 500mm 时每组不宜少于 4 个,且应对称布置。

  4.2 设备安装

  4.2.1 本条文为原条文。荷载箱的埋设位置:极限桩端阻力小于极限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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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侧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桩身平衡点处,使上、下段桩的极限承载力基本相等,以维持加载;极限桩端阻力大于极限桩侧摩阻力时,荷载箱置于桩端,根据上部桩和下部桩反力的相差值采取桩顶配重;受检桩为抗拔桩时,荷载箱直接置于桩端;有特殊需要时,可采用双层荷载箱或多层荷载箱,以分别检测受检桩的极限端阻力和各段桩的极限侧摩阻力,荷载箱的埋设位置则根据特殊需要确定。在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可先浇筑荷载箱下的混凝土,然后安放荷载箱,再浇筑上部混凝土,如人工扩底挖孔桩,就可先浇筑扩大头部分混凝土,再设置荷载箱。

  当端阻力大于侧阻力时,可根据桩长径比、地质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1 允许情况下,可适当增加桩长。

  2 桩顶可提供一定量的配重。

  3 端部宜采用桩径变小的做法,测试单位面积承载力极限值,以求与上部侧摩阻力达到平衡,再根据实际尺寸经换算后确定端阻力值。

  荷载箱放置位置是决定自平衡检测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如图 2所示分别为几种情况予以说明。

  图 2 荷载箱放置部位

  图 2(1)是一般常用位置,即当桩身成孔后先在孔底稍作找平,然后放置荷载箱,此法适用于桩侧阻力与桩端阻力大致相等的情况,或端阻力大于侧阻力而试桩目的在于测定侧阻力极限值的情况。图 2(2)是将荷载箱放置于桩身中某一位置,此时如位置适当,则当荷载箱以下的桩侧阻力与桩端阻力之和达到极限值时,荷载箱以上的桩侧阻力同时达到极限值,这样上下段桩的承载力大致相等,确保检测顺利加载。图2(3)为桩抗拔试验的情况,由于抗拔桩需要测出整个桩身的侧阻力,荷载箱应放置在桩端,当桩端处无法提供需要的反力时将桩孔钻深,使加长部分桩侧阻力及桩端阻力提供所需的反力。图 2(4)为挖孔扩底抗拔试验的情况,荷载箱放置在扩大头底部进行抗拔试验。图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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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于大头桩或当预估桩端阻力小于桩侧阻力而要求测定桩侧阻力极限值的情况,此时将桩底扩大,将荷载箱置于扩大头上。图 2(6)适用于测定嵌岩桩嵌岩段的侧阻力和桩端阻力。如仍需测定上部覆盖土层的极限侧阻力,则可在嵌岩段试验后浇灌桩身上段混凝土,然后再进行试桩。图 2(7)适用于桩端阻力远大于桩侧阻力而又比较经济地测到桩极限承载力而采用桩径变小做法,用小直径桩测试单位面积承载力极限值,以求使上部侧摩阻力极限值得到充分发挥。图 2(8)若需测定两个或以上土层的侧阻力极限值,可先将混凝土浇灌至下层土的顶面进行测试而获及下层土的数据,然后再浇灌上一土层进行测试,依此类推,从而获得整个桩身全长的侧阻极限值。图(9)是采用两个荷载箱,下荷载箱放在桩身底部,另一个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放在桩身的合适部位,便可以分别测出桩身上段的极限侧阻力和下段的极限侧阻力以及极限端阻力。双荷载箱测试技术可满足工程的特殊要求,解决传统试桩方法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准确测得桩端桩身阻力提供实测依据。

  4.2.2 本条文为修改条文。荷载箱应平放在桩中心,以防产生偏心轴向力。计算表明当荷载箱位移方向与桩身轴线方向夹角为小于 1 °时,荷载箱在桩身轴线上产生的竖向力为施加力的 99.9%,偏心影响很小,可忽略不计。考虑到荷载箱埋入桩混凝土中为一次性设备,所以设计加载能力一般要远超出要求加载力,同时由于预估单桩的极限承载力可能有偏差,为了不至于使试验因为荷载箱的设计加载能力不够而无法继续,要求荷载箱极限加载能力应大于预估极限承载力的 1.5 倍。

  灌注桩的自平衡静载试验荷载箱及位移传递系统的安装宜按本规程附录 C 进行。荷载箱的顶部和底部应分别与上下钢筋笼的主筋焊接在一起,焊缝应满足强度要求。荷载箱上下应分别设置喇叭状的导向钢筋,以便于导管通过。钢筋笼在荷载箱位置断开,上段钢筋笼的主筋与荷载箱上部牢固焊接在一起,下段钢筋笼的主筋与荷载箱下部牢固焊接在一起,焊缝应满足荷载箱安装强度要求,以避免施工过程中荷载箱脱落。当荷载箱和下段钢筋笼重量较大,仅仅靠钢筋笼主筋与荷载箱的焊接强度不能承受荷载箱和下段钢筋笼重量时,应分别在荷载箱的顶部和底部主筋焊接位置处设 L 形加强筋。荷载箱上下应设置喇叭状的导向钢筋,其作用是为了钻孔灌注桩在灌注时导管能顺利通过荷载箱,避免导管的上下移动对荷载箱产生碰撞,从而影响荷载箱的埋设质量。钢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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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笼之间设置导向筋,导向筋的一端与主筋焊接,一端焊在环形荷载箱板内圆边缘处,导向筋宜采用直径不小于 16mm 的钢筋,其型号、数量、直径宜与基桩主筋一致。导向筋与荷载箱平面的夹角应大于 60°。对于管桩,荷载箱应与上、下段桩焊接。

  对于预制混凝土管桩和钢桩,荷载箱可选择打桩过程中焊接,也可在预制过程中同时制作,连接大样图可参考下图 3 和图 4。

  图 3 预制混凝土管桩与荷载箱 图 4 钢管桩与荷载箱

  连接大样图 连接大样图

  1—管桩上段;2—位移管;3—油管; 1—钢管桩上段;2—位移管;

  4—荷载箱;5—管桩下段 3—固定筋板;4—油管;

  5—荷载箱;6—钢管桩下段

  4.2.3 本条文为原条文。位移杆与护套管连接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位移杆设置在护套管中;2 护套管与钢筋笼绑扎;3 位移杆与荷载箱位移杆连接;4 护套管与荷载箱护套管连接;5 钢筋笼与荷载箱焊接;6 下放钢筋笼。

  对于受检桩与基准桩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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