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6032-2026 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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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5.020.01 CCS B 00
37
山东 省地 方标 准
DB37/T 6032—2026
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extension and application service of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2026-05-09 发布
2026-06-09 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
DB37/T 6032—202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体原则 1
4.1 因地制宜、按需服务 1
4.2 合理布局、综合服务 1
4.3 融合发展、协同服务 1
5 服务主体 1
5.1 服务组织 2
5.2 服务人员 2
6 服务内容及流程 2
6.1 服务类型 2
6.2 服务方式 2
6.3 服务流程 3
7 服务要求 4
7.1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4
7.2 农业标准实施技术指导服务 4
7.3 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 4
7.4 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服务 4
7.5 农业标准化培训服务 4
7.6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 5
7.7 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 5
7.8 其他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 5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5
9 档案管理 5
10 证实方法 6
10.1 服务主体 6
10.2 服务内容及流程 6
10.3 服务要求 6
10.4 服务评价与改进 7
10.5 档案管理 8
I
DB37/T 6032—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滨州市农业教育培训中心、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水县农业农村局、金乡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金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安丘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兰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临沂市农业科学院、泰安市泰山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微山县南四湖渔业有限公司、山东峡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泗水县杨柳镇人民政府、蒙阴县高都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金乡县鱼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济宁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倩、韩伟、潘婷婷、秦晨卿、赵步文、张光军、张敏、孟露露、范保峰、孙大双、宋立成、高振芳、张传伟、曲耀朋、王鹏、王亚、石宝翠、牟长军、李翔越、周传波、马磊、孙江勇、杨瑞瑞、王子超、孟庆六、颜培龙、苏福振、王安迪、于志强、韩加坤、刘文娟、杨磊。
II
DB37/T 6032—2026
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的术语和定义,确立了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的总体原则,规定了服务主体、服务内容及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评价与改进、档案管理等内容,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的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的管理和运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016 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extension and app lication service
农业服务组织通过制定、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指导、咨询等方式,把标准及标准化活动运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4 总体原则
4.1 因地制宜、按需服务
尊重服务对象的需求及意愿,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人文条件、农业发展水平等合理制定服务方案并开展服务。
4.2 合理布局、综合服务
围绕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和重点领域,系统规划、合理布局,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标准化的综合服务。
4.3 融合发展、协同服务
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公益性机构和市场化机构相互补充的协同机制,推动公益性与市场化推广应用服务有机衔接、融合发展。
5 服务主体
1
DB37/T 6032—2026
5.1 服务组织
5.1.1 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固定的场所和相应的服务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
5.1.2 配置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信息资料库、标准管理平台等服务资源。
5.1.3 建立规章管理制度,制定服务流程并定期进行优化调整。建立职责职能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专业技术团队,建立服务人员培训机制。
5.1.4 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服务。关注服务对象的反馈,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确保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5.2 服务人员
5.2.1 专职人员
5.2.1.1 熟悉服务程序和服务要求,具备开展相关服务的资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安全意识,并严格履行服务承诺。
5.2.1.2 了解农业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具备扎实的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5.2.1.3 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及组织协调能力,言谈举止文明礼貌,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并佩戴便于识别的工作标识,必要时可配备工装。
5.2.2 兼职人员
5.2.2.1 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5.2.2.2 工作时间应根据服务组织要求进行灵活调配,服从服务组织的管理和安排,按时完成服务组织安排的相关工作。
5.2.3 专家类人员
所从事专业应与服务组织提供的服务领域相匹配,具有较深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服务组织提供专业的指导和建议。
6 服务内容及流程
6.1 服务类型
服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农业标准实施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
——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服务;
——农业标准化培训服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
——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
——其他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
6.2 服务方式
6.2.1 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特点,选择一种或多种线上线下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2
DB37/T 6032—2026
——发放图文、视频、音频资料;
——开展技术培训讲座或经验交流会;
——现场指导或提供咨询。
6.2.2 服务方式应贴近实际,针对性强,以达到最佳服务效果。
6.3 服务流程
6.3.1 服务咨询
6.3.1.1 服务组织应提供必要的联系方式,可设置咨询服务平台,公布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设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及时回应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需求。
6.3.1.2 应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服务对象详细解释各类服务项目内容、方式、流程、注意事项等,耐心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
6.3.1.3 通过宣传册、公众号、网页、新媒体运营平台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介绍服务事项、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流程等,宣传内容应合法、真实,定期更新。
6.3.1.4 服务过程应热情、主动、细心、诚恳、礼貌,与服务对象充分沟通交流,了解并记录其具体需求。根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具体服务方案。
6.3.2 服务合同
服务组织与服务对象应充分沟通和协商,在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费用结算等内容达成一致之后,遵循公平、公正、 自愿的原则,依法签订服务合同。
6.3.3 服务方案
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制定服务方案。服务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服务目标,应清晰明确;
——服务具体内容,包括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方式、服务技术内容等;
——服务保障,包括服务人员组成、进度安排、风险和应对措施等;
——服务质量控制,包括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质量评价与验收方法等;
——服务项目背景、服务预算和付款方式、服务反馈和改进机制等。
6.3.4 服务提供
6.3.4.1 提供服务前,服务人员应主动出示能证明工作性质及身份的有效证件,向服务对象说明提供服务的相关事项、流程和预期目标,告知服务对象不按照既定服务方案执行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6.3.4.2 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服务过程中服务人员应及时与服务对象进行工作进展及服务质量的沟通,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及时优化服务方案,调整工作计划和策略。
6.3.5 服务结束
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提交服务报告,记录服务过程,包括工作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6.3.6 售后服务
6.3.6.1 已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按时完成的服务,服务组织应按照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售后服务支持和保障。
6.3.6.2 未按照服务合同要求完成的服务,服务组织应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共同协商解决方案。
6.3.6.3 在沟通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应双方协商解决。
3
DB37/T 6032—2026
7 服务要求
7.1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7.1.1 应根据区域特征、产业发展需要等,按照GB/T 13016 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适用的农业标准体系。
7.1.2 根据合同约定的目标,如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对农业标准体系进行不断细化。
7.1.3 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提供标准、技术规程等技术文件的起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了解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包括生产规模、技术水平、市场状况等;
——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和政策导向,将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融入技术文件。
7.1.4 提供农业标准体系、相关标准、技术文件的解读和培训工作。
7.1.5 加强农业标准体系的实施,不断对标准体系进行补充完善。
7.2 农业标准实施技术指导服务
7.2.1 应根据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要求,指导服务对象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并实施相关标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编制技术手册和服务方案;
——指导服务对象准备好技术指导服务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设施装备等;
——指导服务对象按照标准化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评估标准化生产流程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指导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
7.2.2 应按照技术手册和服务方案的要求,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措施、方法等进行记录,并及时分析。
7.2.3 应按照服务方案,定期走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需求和服务满意度,及时解决农业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针对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7.3 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
7.3.1 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农业标准化信息的采集、查阅、分析、发布、互动交流等服务。农业标准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化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和技术文件、与农业标准化相关的资讯、行业动态、政策解读等。
7.3.2 农业标准化信息可以文字文档、 电子表格、音频、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呈现。
7.4 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服务
7.4.1 为服务对象提供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类项目、农业科研类项目、农业标准化类项目等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项目申报、建设等服务。
7.4.2 围绕产业发展需求,根据自然条件、基础设施、辐射带动与组织管理能力等确定项目范围。
7.4.3 应定期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的咨询及培训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开展项目申报。
7.4.4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按照服务方案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并及时、准确、客观地记录和分析项目实施过程。
7.4.5 应及时做好总结,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了解农业标准化生产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7.5 农业标准化培训服务
4
DB37/T 6032—2026
7.5.1 结合区域(领域)农业标准化生产实际和服务目标,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和内容,开展农业标准化相关培训。
7.5.2 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特点,如文化程度、接受能力、生产实际等,编写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培训教材。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教师,通过线上线下讲座、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7.5.3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学员反馈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持续优化培训内容和方法。
7.6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
7.6.1 将农业标准化工作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及时将农业新技术、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共同制定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方案,并进行实施和推广。
7.6.2 根据服务方案,定期走访了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7.7 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
7.7.1 围绕区域特色、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等,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等多层次的品牌发展体系,指导服务对象做好品牌培育发展规划。
7.7.2 应按照品牌标准化的要求,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完善并推广应用农产品标准体系和标准。
7.7.3 应指导服务对象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等营销活动。
7.7.4 应指导建立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广使用物联网、区块链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对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流通、销售等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溯源管理。
7.8 其他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
应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方案,并按照服务方案要求提供服务。
8 服务评价与改进
8.1 建立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服务组织,应对服务的各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服务流程,收集服务对象反馈和数据分析,及时调整和优化服务方案,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8.2 应采取自我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展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和服务质量评价,全面了解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和评价。
——自我评价可以通过建立服务对象投诉处理机制、定期召开服务质量评估会议等方式,及时发现内部存在的问题并改进。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表、服务质量评价表等工具,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质量。
——第三方评价可以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或团队,评估内容包括服务标准的执行情况、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
8.3 应根据评价结果,对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等进行优化和改进,加强员工培训。
8.4 应提供现场、信函、电话、网络等投诉渠道,明确专职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服务对象的投诉,并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
9 档案管理
5
DB37/T 6032—2026
9.1 服务组织应对服务全过程形成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对象的咨询记录、信息查阅记录、互动交流内容、反馈意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等。
9.2 整理和归档过程中,采用纸质化和电子化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档案保存不少于 2 年。
10 证实方法
10.1 服务主体
服务组织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服务组织法人证;
——查验服务场所所在地;
——查验相关设施设备、资料库、管理平台等资源的配备;
——查验规章管理制度;
——查验服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查验劳动合同。
10.2 服务内容及流程
服务内容及流程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服务方案;
——查验服务合同;
——查验线上或线下等服务方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查验服务咨询平台、服务电话、邮箱;
——查验服务过程中各阶段的服务记录。
10.3 服务要求
10.3.1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
农业标准体系建设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已构建的标准体系框架;
——查验与标准体系框架对应的标准明细表;
——查验标准的起草记录;
——查验标准实施记录;
——查验标准培训签到表、培训资料等;
——查验标准体系细化完善的记录;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2 农业标准实施技术指导服务
农业标准实施技术指导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已制定的技术服务手册;
——查验技术指导服务的流程记录;
——查验服务总结报告;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3 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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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6032—2026
通过查验提供的各类标准化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和技术文件、与农业标准化相关的资讯、行业动态、政策解读等文件及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等进行证实。
10.3.4 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服务
农业标准化试验和示范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试验和示范的范围;
——查验各环节的服务记录;
——查验回访记录;
——查验标准化生产实施记录;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5 农业标准化培训服务
农业标准化培训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培训计划、培训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师资、培训教材、问卷调查表;
——听取培训负责人的汇报;
——听取服务学员的反馈情况;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6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方案;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验收单;
——查验转化的标准制定情况;
——查验走访记录及涉及问题的解决情况;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7 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
农产品品牌培育服务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品牌发展体系;
——查验品牌培育发展规划;
——查验农产品标准体系、农产品标准;
——查验农产品品牌宣传、展示、交流、交易等活动记录;
——查验农产品全产业链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查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文件材料;
——查验农产品全环节的监控及溯源管理记录
——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验收单。
10.3.8 其他农业标准化推广应用服务
通过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记录表、服务验收单等进行证实。
10.4 服务评价与改进
服务评价与改进的证实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查验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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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验服务质量评价记录;
——查验服务改进记录。
10.5 档案管理
通过查验服务合同、服务方案、服务对象的咨询记录、信息查阅记录、互动交流内容、反馈意见、售后服务、纠纷处理记录等进行证实。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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