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2507-202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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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编 号:DB11/T 2507-202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
标准
Standard for completion and handover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2025-12-31 发布 2026-04-01 实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标准
Standard for completion and handover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编 号:DB11/T 2507-2025
主编单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6年04月01日
2025年 北京
I
前 言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4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京市监发〔2024〕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北京市 BIM 应用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和缩略语;3 基本规定;4 模型交付要求;5 交付物;6 交付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组织实施,并组织编制单位对本标准技术内容进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 10 号北京市政路桥大厦;邮政编码:100161,电话:63989901-2082,
电子邮箱:1434526570@qq.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北公司基础设施分公司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国艺天成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叶锦华 张志伟 戴金娥 张德萍 王 宁 李洪波 陈希林王利伟 张 涛 贾惠文 李泽慧 田行宇 万小飞 秦东平赵利东 宋伟瑞 许 博 王玉龙 石司然 韩 锋 王俊超刘 伟 吴 沙 王富强 李西辉 张庆辉 史 博 田 浩张祖源 谷学峰 王 亮 王栋浩 李立功 杨震卿 宋萍萍
II
沈绍江 芦玉杰 冯新兆 孙爱田 蒋小军 牛 晨 韦子航朱裕龙 蒋建军 吴泽平 张 贺 张 宇 鞠玮琦 刘旭云邢陆路 马腾飞 刘洪伟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赵 静 周德恒 王兴龙 杨晓毅 张 波 张 涛 赵 欣
III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缩略语 2
2.1 术语 2
2.2 缩略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一般规定 3
3.2 模型环境 3
3.3 坐标与计量单位 3
4 模型交付要求 5
4.1 一般规定 5
4.2 模型组成与拆分 5
4.3 模型建立 6
4.4 模型命名 8
4.5 模型编码 9
4.6 模型颜色 10
4.7 模型精细度 11
5 交付物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交付说明书 14
5.3 模型 14
5.4 BIM 应用成果 15
6 交付管理 17
6.1 一般规定 17
6.2 交付流程 17
6.3 交付物版本管理 17
附录 A 模型属性信息交付要求 18
附录 B 交付物电子文件目录树结构 21
附录 C 模型颜色 22
附录 D 模型精度几何表达 24
附录 E 交付说明书 26
附录 F 交付物审查表 28
本标准用词说明 29
引用标准名录 30
附:条文说明 31
IV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abbreviation 2
2.1 Terms 2
2.2 Abbreviation 2
3 Basic requirements 3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3
3.2 Model environment 3
3.3 Coordinates and units of measurement 3
4 Model delivery requirements 5
4.1 General requirements 5
4.2 Model composition and splitting 5
4.3 Model establishment 6
4.4 Model naming 8
4.5 Model encoding 9
4.6 Model color 10
4.7 Model refinement 11
5 Deliverables 14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4
5.2 Delivery instructions 14
5.3 Model 14
5.4 BIM application achievements 15
6 Delivery management 17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7
6.2 Delivery process 17
6.3 Version management of deliverables 17
Appendix A Requirements for delivering model attribute information 18
Appendix B Delivery electronic file directory tree structure 21
Appendix C Model color 22
Appendix D Geometric expression of model accuracy 24
Appendix E Delivery manual 26
Appendix F Delivery review form 28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2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30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31
V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提高项目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
1.0.3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 语
2.1.1 城市轨道交通 urban rail transit
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 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2.1.2 车站 station
供列车出停靠、乘客购票、候车和乘降,并设有相应设施的场所。
2.1.3 车辆段 depot
承担车辆停放、运用管理、整备保养、检查和较高或高级别的车辆检修的基本生产单位。
2.1.4 区间 interval
车站之间形成行车所需空间的地上、地下构筑物。
2.1.5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模型。
2.1.6 交付物 deliverable
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交付成果的总称。
2.2 缩略语
2.2.1 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Modeling)建筑信息模型
2.2.2 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
2.2.3 CIM(City Information Model/Modeling)城市信息模型
2.2.4 IFC(Industry Foundation Classes)工业基础类
2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模型交付应面向项目竣工验收及 BIM 成果交付,并为运维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3.1.2 模型应包含主体工程模型和专项应用模型。主体工程模型包含各专业竣工模型,专项应用模型包含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分析模型、深化设计模型、施工模拟模型等。
3.1.3 竣工模型应以模型元素作为操作的基本对象。
3.1.4 模型属性信息的命名、类型、计量单位的规定宜符合附录 A 的要求。
3.1.5 交付物应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电子文件应采用目录树结构,目录树结构与命名应符合表 3.1.5 要求。电子文件第三及后续层级宜符合附录 B 要求。
表 3.1.5 电子文件结构与命名
文件层级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名称
第二级
交付物类别
第三级
…
3.1.6 模型交付应符合《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DB11/T 2291 的规定,并满足数据互通和交换要求。
3.2 模型环境
3.2.1 模型软件需满足数据互通的要求。模型创建可选择一种或多种软件,采用多种软件创建的模型应统一数据格式,不能统一的应转换数据格式,并满足数据互通的要求。
3.2.2 数据互通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支持开放的数据交换标准;
2 支持数据互通软件的定制开发。
3.2.3 交付物应建立安全可靠协同的通用数据环境,通用数据环境应满足模型、关联文件的存储和交付要求。
3.2.4 模型创建、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应保证信息完整及安全。
3.3 坐标与计量单位
3
3.3.1 模型应采用城市直角坐标系和高程系统,并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未采用城市直角坐标系时,模型的项目基准点应能与该坐标系进行转换,以满足数据集成要求。
3.3.2 模型宜采用全局坐标系 (x,y,z) = (0,0,0)作为项目基准点,也可采用轴网交点或里程桩号中心点作为项目基准点。各专业可根据需要建立局部坐标系,集成时转化为全局坐标系。
3.3.3 专项应用模型可采用局部坐标系,基准点可根据实际自定义。
3.3.4 模型应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和度量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创建时以毫米(mm )为单位,保留整数有效位数字;当尺寸参数需要以明细表形式汇总导出时,可根据需要将毫米单位转化为成果参数需要的计量单位;
2 标高以米(m )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位数字;
3 坡度、角度等以度 ( ° ) 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有效位数字;
4 尺寸标注中的数据以毫米(mm )为单位,保留整数有效位数字;
5 以长度计算的成果参数以米(m )为单位;
6 以面积计算的成果参数以平方米(m² ) 为单位;
7 以体积计算的成果参数以立方米(m³ ) 为单位;
8 以质量计算的成果参数以吨(t )或千克(kg)为单位;
9 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成果参数以个、套、块、座、组、台、次、环等为单位。
4
4 模型交付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主体工程模型宜在施工模型的基础上建立,模型的几何尺寸应与实际工程一致,模型信息应满足竣工交付主要数据查询要求。
4.1.2 专项应用模型宜基于设计或施工阶段主体工程模型建立,根据应用需求进行拆分、深化或添加其他模型元素和信息。
4.1.3 模型元素宜采用参数化方式建立,并能准确表达模型的几何信息。
4.1.4 模型的拆分及元素命名、编码、颜色和精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4.2 模型组成与拆分
4.2.1 主体工程模型由各专业模型组成,其专业分类和代码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未列出的专业分类和代码应按拼音首字母缩写规则命名。
表 4.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主体工程模型专业分类和代码
序号
专业分类
专业代码
1
场地
CD
2
地质
DZ
3
限界工程
XJ
4
轨道工程
GD
5
路基工程
LJ
6
桥梁工程
QL
7
结构工程
JG
8
人防工程
RF
9
防水与排水工程
FS
10
建筑工程
JZ
11
装饰装修工程
ZS
12
通风空调与供暖工程
NT
13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GX
14
安检系统
AJ
15
动力照明工程
DL
16
站内客运系统
FT
17
站台门工程
PSD
18
供电工程
QH
5
续表 4.2.1
序号
专业分类
专业代码
19
通信工程
TX
20
信号工程
XH
21
乘客信息系统
PIS
22
自动售检票系统
AFC
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FAS
24
综合监控系统
ISCS
25
环境与监控系统
BAS
26
门禁系统
MJ
27
信息系统工程
XX
28
场段工艺工程
GY
29
监测
JC
4.2.2 主体工程模型应按项目、标段、单位工程、区间、车站、车辆段、专业、系统进行拆分。
4.2.3 区间包含的轨道、结构、路基、桥梁等专业,应按标段、单位工程、专业、里程桩号(楼层)、轴号、部位进行拆分。
4.2.4 车站及车辆段包含的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等专业,应按标段、单位工程、专业、楼层、功能、部位进行拆分。
4.2.5 场地和地质模型应按标段、区域进行拆分。
4.2.6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供电、通信、信号、乘客信息系统等专业,应按标段、单位工程、专业(系统)、子系统、里程桩号(楼层)、部位进行拆分。
4.2.7 监测模型包含结构监测、水位监测、沉降监测等,应按标段、区域、功能、部位进行拆分。
4.3 模型建立
4.3.1 模型的轴网、标高、道路中心线、边线、里程桩号、轮廓线等应精确表达工程实际平面和空间位置关系,并应满足 CIM 交付的要求。
4.3.2 区间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应表达区间线性工程的曲线、横坡、纵坡等要求;
2 隧道轮廓、路基等模型元素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6
3 管片、轨道等预制构件模型元素应与预制加工尺寸一致;
4 桥梁模型元素应符合预制加工尺寸和施工工艺要求。
4.3.3 车站及车辆段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模型应表达建筑异型曲面构造的曲线、曲面、坡度、角度等要求;
2 墙、梁、板、柱等预制构件应与实际加工尺寸一致。
4.3.4 场地模型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宜结合倾斜摄影、3D 扫描、GIS 等技术创建地上模型,模拟真实竣工后的项目环境;
2 工程建设影响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宜以一栋为一个单位进行创建;
3 对工程建设有影响的地下结构模型宜单独创建;
4 涉及的市政管线宜基于物探报告建立模型;
5 项目周边或交叉的交通路网应包括道路、轨道交通及桥梁、道路附属设施等模型元素。
4.3.5 地质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地层的范围和厚度应与勘察资料中的数据一致;
2 宜采用专业地质软件建模;
3 主体工程轮廓范围内、外的地质模型宜分开绘制,便于查询结构边缘的地质条件。
4.3.6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模型宜包含管道厚度、坡度、保温层厚度;
2 设备模型轮廓尺寸实体表达应与实际空间占位一致;
3 桥架、水管、风管模型元素应与实际加工尺寸一致。
4.3.7 监测模型的监测点可以球体、圆柱体、长方体、正方体等形状表达,其位置和轮廓大小应与实际监测点相符。
4.3.8 专项应用模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深化设计模型元素应能满足加工、安装、施工和工程量统计要求;
2 施工模拟中添加的临时设施模型元素宜按照施工工艺安排划分为单元建立。
7
4.4 模型命名
的组合; “- ”;
4.4.1 模型文件、模型元素及其属性命名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宜使用汉字、英文字符、数字、半角下划线“_ ”和半角连字符“- ”
2 层级之间宜使用半角下划线“_ ”分隔,层级内部宜使用半角连字符
3 各字符之间、符号之间、字符与符号之间均不宜留空格。
4.4.2 区间工程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2。
表 4.4.2 区间工程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整体模型文件
XX 项目模型
第二级
各标段的模型文件
XX 标段模型
第三级
单位工程模型文件
XX(区间名称)模型
第四级
专业模型文件
XX(专业)模型
第五级
里程桩号模型文件
XX(里程桩号范围)
第六级
模型元素
构件名称-类型-尺寸
4.4.3 车站及车辆段工程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3。
表 4.4.3 车站及车辆段工程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整体模型文件
XX 项目模型
第二级
各个区域的模型文件
XX 区域模型
第三级
单位工程模型文件
XX(建筑名称)模型
第四级
专业模型文件
XX(专业)模型
第五级
楼层模型文件
XX(楼层)模型
第六级
模型元素
构件名称-类型-尺寸
4.4.4 场地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4。
表 4.4.4 场地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整体模型文件
XX 项目
第二级
各标段的模型文件
XX 标段
第三级
模型元素
XX 构筑物或设施名称
4.4.5 地质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5。
8
表 4.4.5 地质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整体模型文件
XX 项目
第二级
各标段的模型文件
XX 标段
第三级
模型元素
XX 地层类别名称
4.4.6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工程位于区间的,应按表 4.4.2 命名,位于车站或车辆段的,应按表 4.4.3 命名。
4.4.7 监测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7。
表 4.4.7 监测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项目整体模型文件
XX 项目监测模型
第二级
各标段的模型文件
XX 标段监测模型
第三级
模型元素
监测点类别-序号
4.4.8 专项应用模型命名规则见表 4.4.8。
表 4.4.8 专项应用模型命名层级表
层级
层级名称
命名规则
第一级
专业模型文件
XX(专业)模型
第二级
模型元素
构件名称-类型-尺寸
第三级
细化元素
构件类型-部位-序号
临时设施
构件类型-部位-序号
4.4.9 专业模型文件宜采用表 4.2.1 中的专业代码简化命名。
4.4.10 模型视图应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出图要求,模型视图的命名应与工程图纸的名称一致。
4.5 模型编码
4.5.1 模型应按现行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 DB11/T 717 要求进行编码,并对模型元素进行扩展编码。
4.5.2 区间模型元素编码可采用 10 位数字代码:XX-XXXX-XXXX(轴号或里程桩号码-构件类型-顺序号)。
轴号或里程桩号码:2 位,表示模型元素所在位置;
构件类型:4 位,表示模型元素的构件类型;
顺序号:4 位,可按一定规则顺序编码。
9
4.5.3 车站及车辆段模型元素可采用 10 位数字代码:XX-XXXX-XXXX(楼层号-构件类型-顺序号)。
楼层号:2 位,表示所在建筑物的楼层;
构件类型:4 位,表示模型元素的构件类型;
顺序号:4 位,可按一定规则顺序编码。
4.5.4 场地模型元素编码可采用 6 位数字代码:XX-XXXX(地上地下既有构筑物类型-顺序号)。
4.5.5 地质模型元素编码可采用2 位数字代码,表示土层序号。
4.5.6 设备设施模型编码可根据实际使用要求需要体现设备设施详细位置时,可对设备设施位置编码进行扩充。如需细化模型元素时,可对模型元素编码进行扩充。
4.5.7 设备设施模型位置编码可采用6 位数字代码: XX-XX-XX(建筑物号-楼层号-房间号)。
建筑物号:2 位,表示设备所在建筑物。
楼层号:2 位,表示设备所在建筑物的楼层。
房间号:2 位,表示设备所在房间。
没有“建筑物号 ”、“层数 ”或“房间号 ”,用 “00 ”表示。
4.5.8 监测模型元素可采用4 位数字代码: XX-XX(监测点类型-顺序号)。
4.5.9 模型元素编码为属性信息,宜在模型元素创建时同步添加。
4.6 模型颜色
4.6.1 模型颜色应按要求统一设置,颜色不应错乱。
4.6.2 模型元素应根据工程对象的系统分类设置颜色,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专业之间的颜色应差别显著,便于视觉区分,且不宜采用红色系;
2 功能级模型元素应分别采用从属专业色系的不同颜色;
3 消防相关的功能级模型单元及消防救援场地、救援窗口等应采用红色系;
4 构件级模型元素的颜色缺省值应与所属的系统颜色相同。
4.6.3 各专业模型颜色宜统一,并符合下列规定和附录 C 的要求:
1 场地模型中地上环境建(构)筑物的颜色与实物效果一致;
2 地质模型的颜色应体现地质分层和岩土特征;
10
3 区间工程、车站及车辆段工程的模型颜色应与实物效果一致,当用于成果展示时,可兼顾展示美观和各专业、系统区分直观的需求对模型统一设置颜色;
4 机电与系统工程模型颜色应满足模型展示美观和直观区分各专业、系统的需求。
4.6.4 装饰装修工程模型的颜色应与装修方案相符。
4.7 模型精细度
4.7.1 模型精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7.1 的规定,各专业要求详见附录 D。
表 4.7.1 模型精度的等级划分
等级
代号
精度要求
一级精度
G1
满足二维化或符号化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二级精度
G2
满足空间占位,主要颜色等粗略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三级精度
G3
满足建造安装流程、采购等精细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四级精度
G4
满足高精度渲染展示、产品管理、制造加工准备等高精度识别需求的几何表达精度
4.7.2 模型细度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 4.7.2 的规定。
表 4.7.2 模型细度等级划分
等级
代号
细度要求
一级细度
N1
宜包含项目信息、身份信息、几何信息
二级细度
N2
宜包含 N1 等级信息,增加专业系统信息
三级细度
N3
宜包含 N2 等级信息,增加技术信息和生产、采购、安装信息
四级细度
N4
宜包含 N3 等级信息,增加资产信息和维护信息
4.7.3 模型的几何信息应包括尺寸、定位、空间拓扑关系等,宜采用属性信息的方式表达。
4.7.4 模型的非几何信息应包括项目信息、身份信息、系统信息、技术信息、生产采购安装信息等,宜采用添加属性信息的方式表达。无法采用属性信息的方式表达的,可采用文件物理位置索引的方式表达。
4.7.5 模型的属性信息应分类设置,属性分类应符合表 4.7.5 的规定。
11
表 4.7.5 模型元素属性信息分类
序号
属性
分类
常见属性组
宜包含的属性信息
1
项目信息
项目标识
项目名称、编号、简称等
建设说明
地点、阶段、项目中心经纬度、项目基准点坐标及采用的坐标系、高程基准等
建筑类别或等级
建筑类别、等级、消防等级、防护等级等
技术经济指标
建筑规模、投资规模设计时速等
建设相关方信息
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2
身份信息
基本描述
名称、编号、类型、功能说明等
编码信息
模型编码
3
几何信息
项目内部定位
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路网中心代码;建筑单体名称、楼层编号等
坐标定位
采用的平面坐标系、高程系,项目基准点的坐标值
占位尺寸
长度、宽度、高度等几何尺寸信息
4
专业
系统
信息
专业系统分类
专业系统分类名称、代号
5
技术信息
组成构件
主要构件材质、强度等级等
设计参数
系统性能、产品设计性能等
技术要求
材料要求、施工要求、安装要求等
6
生产采购安装信息
生产信息
品牌名称、生产厂商、型号规格、供货厂商、承包商、出场编号、出厂年月、使用年限、使用寿命、质保期限
采购信息
合同编号、合同甲乙方、合同名称、签订日期、总金额、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分摊方式等
安装信息
安装区域、线性起点终点里程、安装单位、开始使用日期、质保开始日期等
项目管理信息
计划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质量验收信
息、工程量信息等
4.7.6 模型精度和细度宜符合表 4.7.6 的规定。
表 4.7.6 模型精度和细度要求
序号
专业类别
模型精度
模型细度
1
主体工程模型
区间
G3
N3
2
车站及车辆段
G3
N3
12
3
场地
G3
N2
续表 4.7.6
序号
专业类别
模型精度
模型细度
4
主体工程模型
地质
G3
N2
5
专业
G3
N3
6
监测
G2
N2
7
专项应用模型
设计分析模型
G3
N3
8
深化设计模型
G4
N3
9
施工模拟模型
G3
N3
4.7.7 模型的属性信息应采用自动添加、手动添加、管理平台添加等方式添加。
13
5 交付物
5.1 一般规定
5.1.1 交付物应包含交付说明书、模型、BIM 应用成果和由交付方与被交付方约定的其他交付物。
5.1.2 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与归集应符合现行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 1448 的要求。
5.1.3 交付物的数据格式应由交付方与被交付方协商确定。
5.2 交付说明书
5.2.1 交付说明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交付内容应符合附录E:
1 项目概述;
2 项目类型;
3 模型环境;
4 坐标与计量单位;
5 模型;
6 模型精细度;
7 模型的命名和编码;
8 模型的颜色;
9 模型版本;
10 BIM 应用成果;
11 其他交付物。
5.2.2 交付说明书应对交付物内容、引用标准、使用方式等进行详细描述。
5.3 模 型
5.3.1 交付模型应符合本标准第 4 章的相关要求。
5.3.2 模型宜包含视图和表格,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图纸目录宜基于模型中图纸明细表直接生成;
2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等宜基于模型视图导出;
14
3 原理图和系统图可基于模型视图导出。
5.3.3 模型文件可索引其他交付物,并应确保索引路径有效。
5.4 BIM 应用成果
5.4.1 BIM 应用成果文件,应包含设计与施工阶段开展的专项应用。
5.4.2 设计分析应包含建筑性能分析、结构计算分析、交通流量分析等,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筑性能分析应提交光照、能耗、设备、绿色评估模型和分析结果报告;
2 结构计算分析应提交结构计算分析模型、计算书和分析结果报告;
3 交通流量分析应提交交通流量分析模型和分析结果报告。
5.4.3 碰撞检查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提交碰撞检查时各专业或多专业集成模型和碰撞检查结果报告;
2 提交调整优化后的对应模型和优化结果报告。
5.4.4 施工深化设计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应提交深化设计模型、深化设计图纸、钢筋用量表、预应力用量表等成果;
2 钢结构深化设计应提交深化设计模型、深化设计加工图纸、钢材用量表等成果;
3 机电与系统工程深化设计应提交深化设计模型、深化设计图纸、材料用量表等成果。
5.4.5 施工模拟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施工组织模拟应提交施工组织模拟模型、施工组织模拟动画、施工组织模拟优化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成果;
2 施工工艺模拟应提交施工工艺模拟模型、施工工艺模拟动画、施工工艺模拟优化文件、受力计算分析报告、施工方案等成果;
3 交通导行模拟应提交交通导行模拟模型、交通导行模拟动画、交通导行方案等成果。
5.4.6 预制加工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应提交预制加工构件模型和对应的二维码预制构件管理信息;
15
2 二维码预制构件管理信息应关联生产信息、构件属性、构件加工图、工序工艺、质检、运输控制、生产责任主体等信息。
5.4.7 进度管理应包含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偏差分析等,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进度计划应提交进度计划表、基于进度计划表生成的总体施工进度模拟模型和模拟视频文件;
2 进度控制应结合工程特点、管理需求、特殊变化、里程碑事件等,提交更新的进度计划表、基于进度计划表生成的总体施工进度模拟模型和模拟视频文件。
5.4.8 质量管理应包含质量隐患排查和质量管控,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提交的质量隐患排查数据应以模型为定位,质量隐患排查数据与模型存在关联关系;
2 质量管控应提交质量管控二维码,二维码记录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构件、钢筋部品的质量证明资料、进场质量检验、质量评定资料等信息。
5.4.9 安全管理应包含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交付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 提交的安全隐患排查数据应以模型为定位,安全隐患排查数据与模型存在关联关系;
2 安全管控应提交安全管控二维码,二维码记录安全风险源清单、安全管理方案、安全交底等信息。
16
6 交付管理
6.1 一般规定
6.1.1 交付宜按项目、标段、单位工程、专业等分别交付,也可根据被交付方的要求进行整体交付。
6.1.2 交付前,各专业模型坐标、单位、基准点等应统一,并应集成完整的模型。
6.1.3 交付的模型宜具备与 GIS、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数据互通,支持导入运维管理平台、CIM 平台的要求。
6.2 交付流程
6.2.1 交付物应经交付方自查合格后进行交付。
6.2.2 交付时应由被交付方按附录 F 对交付物进行审查。
6.2.3 交付物经被交付方审查后需要修改的,应修改完善后重新交付。
6.3 交付物版本管理
6.3.1 竣工交付的过程文件应进行版本管理。
6.3.2 版本管理应具有可追溯性,并满足交付过程中交付双方文件管理的需要。
6.3.3 发生版本变更时,应形成版本管理说明文件,并记录如下内容:
1 版本变更的原因;
2 版本变更的内容;
3 变更依据的参考文件;
4 变更提出人与审核人。
6.3.4 交付物文件命名的字段应添加版本号。版本号宜采用英文字母V 与数字的组合,格式为“V(主版本号).(子版本号) ”。
17
附录 A 模型属性信息交付要求
A.0.1 模型属性信息交付要求宜符合表 A.0.1 的规定。
表 A.0.1 模型属性信息交付要求
属性组
属性名称
参数类型
单位
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文本
—
工程编号
文本
工程性质
文本
—
工程内容
文本
—
工程地址
文本
工程规模
文本
—
建设单位
文本
—
身份信息
名称
文本
编码
文本
—
设计信息
设计单位
文本
—
技术等级
文本
设计使用年限
文本
—
设计速度
数值
km/h
路幅宽度
数值
m
用地面积
数值
亩
区域名称
文本
—
使用功能信息
文本
标高
数值
m
路线名称
文本
—
轴号
文本
里程桩号
文本
—
空间信息
文本
—
空间定位
数值
m
几何尺寸
数值
m
18
续表 A.0.1
属性组
属性名称
参数类型
单位
设计信息
专业名称
文本
—
建筑层高
数值
m
隧道区间长度
数值
m
路基长度
数值
m
桥梁名称
文本
桥梁长度
数值
m
管线名称
文本
—
系统名称
文本
设备名称
文本
—
材料名称
文本
—
强度等级
文本
防护等级
文本
—
规格型号
文本
—
技术参数
文本或数值
多样
施工信息
工程总投资
数值
万元
施工许可号
文本
—
施工标段划分
文本
—
标段名称
文本
—
单位工程名称
文本
—
施工单位
文本
—
监理单位
文本
—
分包单位
文本
—
监测单位
文本
—
供应商
文本
—
实际开工日期
时间
日
实际完工日期
时间
日
19
续表 A.0.1
属性组
属性名称
参数类型
单位
施工信息
技术参数
文本或数值
多样
监测预警
数值
多样
监测周期
时间
日
工程量
数值
多样
质量评定结论
文本
验收结论
文本
—
20
附录 B 交付物电子文件目录树结构
B.0.1 电子文件第三及后续层级交付物电子文件目录树结构与命名宜符合图B.0.1的规定。
图 B.0.1 交付物电子文件目录树结构
21
附录 C 模型颜色
C.0.1 模型颜色应符合表 C.0.1 的规定。
表 C.0.1 模型颜色
专业
名称
颜色
区间、车站、车辆段
墙
R:0 G:153 B:76
梁
R:255 G:255 B:0
板
R:0 G:255 B:191
柱
R:255 G:0 B:255
结构基础
R:150 G:0 B:150
支护结构(混凝土构件)
R:150 G:0 B:150
支护结构(钢支撑、立柱)
R:255 G:50 B:50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专业
电力
R:255 G:0 B:255
通信
R:0 G:255 B:0
给水
R:0 G:0 B:255
排水
R:159 G:72 B:0
燃气
R:0 G:200 B:144
热力
R:255 G:127 B:0
工业
R:127 G:103 B:207
给水系统
R:0 G:153 B:76
污水系统
R:255 G:255 B:0
压力污水系统
R:0 G:255 B:191
废水系统
R:255 G:0 B:255
压力废水系统
R:153 G:114 B:0
消防系统
R:255 G:0 B:0
喷淋系统
R:255 G:0 B:0
通气系统
R:0 G:255 B:0
气灭管道
R:255 G:0 B:128
冷媒管
R:128 G:64 B:64
冷凝水管
R:255 G:0 B:255
22
续表 C.0.1
专业
名称
颜色
通风空调与供暖、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等专业
大系统-新风
R:0 G:255 B:255
大系统-送风
R:0 G:0 B:255
大系统-排风
R:255 G:128 B:0
大系统-回风
R:255 G:0 B:255
大系统-排烟
R:255 G:255 B:128
小系统-排风
R:255 G:128 B:0
小系统-送风
R:0 G:138 B:0
小系统-加压送风
R:255 G:0 B:0
小系统-回风
R:255 G:128 B:255
小系统-排烟
R:255 G:255 B:128
小系统-空调新风
R:0 G:128 B:192
小系统-新风
R:0 G:255 B:0
冷却水系统
R:0 G:30 B:170
冷冻水系统
R:127 G:191 B:255
综合监控/门禁桥架
R:153 G:102 B:204
ISCS 桥架
R:204 G:0 B:51
通信桥架
R:255 G:127 B:127
信号/AFC 桥架
R:127 G:159 B:255
FAS 桥架
R:255 G:127 B:223
AFC 桥架
R:128 G:128 B:255
动照桥架
R:153 G:133 B:76
高压电桥架
R:255 G:128 B:128
母线
R:62 G:62 B:62
23
附录 D 模型精度几何表达
D.0.1 模型精度应符合表 D.0.1 的规定。
表 D.0.1 模型精度表达
序号
专业类别
G1
G2
G3
G4
1
场地
二维图形表达
l 近似的模型形状
l 位置相近
l 准确的模型形状
l 位置准确
l 模型形状尺寸精确
l 位置精确
l 完整模型细节
2
地质
—
l 勘探线、钻孔、平洞、探井、探槽、探坑等位置、尺寸满足初勘要求
l 土层、岩层、特殊地层位置、尺寸较准确
l 地下水位面位置、尺寸较准确
l 较准确绘制建构筑物地下部分尺寸
l 勘探线、钻孔、平洞、探井、探槽、探坑等位置、尺寸满足详勘要求
l 土层、岩层、特殊地层位置、尺寸准确
l 准确绘制建构筑物地下部分尺寸
—
3
区间工程
二维图形表达
l 形状近似的体量化模型
l 位置相近
l 准确的模型形状
l 位置准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部工程划分
l 模型形状尺寸精确
l 位置精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项工程划分
l 模型构造、连接节点细节完整
4
车站及车辆段
二维图形表达
l 形状近似的体量化模型
l 位置相近
l 准确的模型形状
l 位置准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部工程划分
l 模型形状尺寸精确
l 位置精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项工程划分
l 模型构造、连接节点细节完整
24
续表 D.0.1
序号
专业类别
G1
G2
G3
G4
5
通风空调与供
暖、给排水及消
防、动力照明等
专业
二维图形表达
l 形状近似的体量化模型
l 位置相近
l 准确的模型形状
l 位置准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部工程划分
l 模型形状尺寸精确
l 位置精确
l 模型元素已按分项工程划分
l 模型构造、连接节点细节完整
6
监测
二维图形表达
l 近似的监测点形状
l 位置相近
l 准确的监测传感器形状
l 位置准确
l 完整细节的监测传感器形状
l 位置精准
25
附录 E 交付说明书
E.0.1 交付说明书内容应符合表 E.0.1 的规定。
表 E.0.1 交付说明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性质
。新建 。改扩建
工程规模
交付方
项目负责人
主要参与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填入内容可包括: 1、对交付物一致性的承诺。
(交付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6
续表 E.0.1
序号
设计说明内容
实施状况
1
项目概述
简要介绍项目的基本信息
2
项目类型
模型组成:。车站 。区间 。车辆段 。停车场
。控制中心 。主变电站 。其他
3
模型环境
建模软件及版本(含汇总模型软件及版本)
4
坐标与计量单位
1.简要描述所选取项目基点位置
2.模型选用的坐标系
3.项目采用的单位
5
模型
对交付的各专业模型进行说明。
6
模型精细度
分别对交付的各专业模型、专项应用模型等的精细度进行说
明
7
模型的命名与编码
对模型的拆分原则、命名规则与编码规则进行说明
8
模型颜色
对模型颜色进行说明
9
模型版本
对模型的版本号及交付的格式进行说明
10
BIM 应用成果
对项目建设过程 BIM 应用成果文件包含的类别、 目录结
构、格式等进行说明
11
其他交付物
其他交付物包含的内容的说明
12
备注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补充
交付方对模型自审意见的陈述:
项目负责人: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7
附录 F 交付物审查表
F.0.1 交付物审查应符合表 F.0.1 的规定。
表 F.0.1 交付物审查表
项目名称
交付方
被交付方
交付负责人
日期
序 号
交付物
检查内容
1
交付说明书
ε信息是否完整填写
ε交付方是否签字盖章
2
信息模型
ε模型数据格式是否满足要求ε坐标与计量单位是否准确
ε模型组成与拆分是否符合要求ε模型命名是否正确
ε模型编码是否符合要求
ε模型的精细度是否满足要求ε模型颜色是否合理
3
BIM 应用成果文件
εBIM 应用成果是否满足策划方案要求
ε提交的 BIM 模型成果文件是否完整、准确、有效
检查意见:
被交付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8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或“不得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
29
引用标准名录
1 《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 DB11/T 717
2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 1448
3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程》 DB11/T 2291
30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竣工交付标准
Standard for completion and handover of urban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model
编 号:DB11/T 2507-2025
条文说明
2025 北 京
31
目 次
1 总则 33
3 基本规定 34
3.2 模型环境 34
3.3 坐标与计量单位 34
4 模型交付要求 35
4.2 模型组成与拆分 35
4.3 模型建立 35
4.4 模型命名 35
4.5 模型编码 36
4.7 模型精细度 36
5 交付物 37
5.1 一般规定 37
5.3 模型 37
5.4 BIM 应用成果 37
6 交付管理 40
6.3 交付物版本管理 40
32
1 总 则
1.0.1 本条规定了本标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在竣工交付阶段的模型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全生命期管理,为实现数字化竣工交付和后期运维管理奠定基础。
1.0.2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所有新建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包含涉及到的各个专业,改建、扩建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参考执行。
1.0.3 本条规定在执行本标准时,要掌握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衔接性。特别是与北京市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信息模型设计交付标准》 DB11/T 1890 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模型细度标准》DB11/T 1973 之间的衔接。
33
3 基本规定
3.2 模型环境
3.2.1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很多,单一建模软件很难满足要求,各软件之间数据格式不统一,需要进行转化。满足数据互通的要求是项目数据集成的基础条件。
3.3 坐标与计量单位
3.3.2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涉及专业类型众多,在创建 BIM 模型前,要统一项目的全局坐标,并根据专业特点和模型创建的便利性确定各专业的局部坐标系。
34
4 模型交付要求
4.2 模型组成与拆分
4.2.3 区间信息模型按里程桩号(楼层)、轴号、部位拆分的,可参照下列原则分解:
1 区间隧道结构主体及联络通道等模型按里程桩号、部位进行细分;
2 区间风井等模型分解按楼层、部位进行细分;
3 区间路基、轨道等模型按里程桩号、部位进行细分;
4 区间桥梁等模型按轴号、部位进行细分。
4.2.4 车站及车辆段信息模型按楼层、功能、部位拆分的,可参照下列原则分解:
1 车站建筑、结构及装修等模型按楼层、部位进行细分;
2 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所)结构及装修等模型按功能、部位分区分解;
3 控制中心、办公楼等大型单体建筑物结构及装修模型按楼层、部位分解。
4.2.6 本条规定的各专业按子系统、里程桩号(楼层)、部位拆分的,可参照下列原则分解:
1 位于车站的相关专业模型按子系统、楼层、部位进行细分;
2 位于区间的相关专业模型按子系统、里程桩号、部位进行细分,区间风井机电与系统模型按子系统、楼层、部位进行细分;
3 位于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所)机电与系统模型按子系统、功能、部位进行细分。
4.3 模型建立
4.3.4 场地模型仅依托 BIM 软件难以真实表达实际场地和周边环境,有必要结合无人机航拍、3D 扫描等手段,通过倾斜摄影技术形成真实场地与周边环境模型,地下结构物如市政管网、电缆等无法通过航拍获取,需要结合物探报告建立模型。
4.3.5 地质模型用于设计与施工参考,模型能表达不同地层厚度、范围、走向,以及相关地层参数信息。
4.4 模型命名
4.4.8 4.4.2~4.4.8 模型元素的名称由构件名称、类型和尺寸等字段组成,除构件名称外,类型和尺寸等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达到能识别和区别同类模型元素即可。细化元素和临时设施模型类型较多,难以统一命名,表 4.4.8 为常规命名方法,如遇难以采用该方法命名,可结合实际情况自定义名称。
35
4.5 模型编码
4.5.1 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DB11/T 717)规定了设备设施的编码要求,但未细化到模型元素,因此本标准将编码规则扩展到了
BIM 模型由最小单元模型元素。设备设施编码要求如下所示:
设备设施模型编码结构为初始线路编码(2 位)+“- ”(分隔符)+分类代码(8 位)+“- ”(分隔符)+顺序号(4 位),共 14 位,其编码结构如图 1 所示:
XX-XXXXXXXX-XXXX
---序列码
---分类代码
---初始线路编码
图 1 编码结构图
示例:五号线 XX 站某台大型轴流风机,其编码为 05-04010101-0001。
其中:05 为线路代码;
04010101 为设备归属分类代码;
0001 为序列码。
设备设施分类代码可参考参照北京市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分类与代码》(DB11/T 717)中的设备归属分类。
4.5.2 区间模型元素编码示例:某桥梁 5 轴的一棵桩,扩展编码为:05-0001-0001; K1+000~K2+000 段区间隧道盾构管片,扩展编码为:01-0066-0001。
4.5.3 车站及车辆段模型元素编码示例:某车站地下一层的结构柱,扩展编码为:B1- 0004-0005。
4.5.4 4.5.4~4.5.8 本标准规定的模型元素的扩展编码结构规则,具体编码数字规则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由交付方与被交付方共同约定。
4.5.7 设备设施模型位置编码示例:对于车站(或区间)内地上部分建筑物号为“01 ”,地下部分建筑物号为“02 ”,站前广场(区间外区域)为“ 10 ”等。
4.7 模型精细度
4.7.6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专业位于区间、车站或车辆段的,应满足表 4.7.6 中的要求。
4.7.7 属性信息的添加方式主要有三种。①自动添加:当采用参数化建模时,坐标定位、 占位尺寸、构造尺寸等几何信息会自动添加至模型中;②手动添加:当模型建立完成后,结合设计与施工参数要求,可手动自定义属性信息,添加至模型中; ③管理平台添加:例如和施工管理平台中,可将进度、质量、安全等信息与模型关
36
联。
37
5 交付物
5.1 一般规定
5.1.2 工程施工资料文件包含工程管理资料、技术管理资料、施工测量及监控量测及信息反馈管理资料、物资与材料构配件资料、施工记录管理资料、施工试验检测资料、过程验收资料、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等 8 种。
5.3 模 型
5.3.2 基于模型的视图和表格自动生成工程图纸的目的是,确保各专业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详图、原理图、系统图等表达的一致性,模型与图纸的信息传递与协同,避免出现模型与工程图纸的脱节,为竣工交付和后续运维维护提供依据。
5.4 BIM 应用成果
5.4.2 设计分析涉及城市轨道交通各个专业。设计分析一般采用专用的计算分析或仿真软件,设计分析模型宜与 BIM 模型互通。设计分析模型交付格式由交付方与被交付方根据实际选定。
5.4.3 碰撞检查成果文件包含碰撞前模型和碰撞检查报告,以及优化后的模型和优化报告,便于进行优化前后对比分析。
5.4.4 施工深化设计
深化设计的目的是通过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对工程中的复杂构造进行细化、优化节点构造,并导出加工图,以指导精细化施工,降低成本。
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深化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a)深化设计基于设计模型,结合施工要求进行深化设计;
b)复杂节点深化设计基于设计模型,依据规范要求、主次原则、施工工艺等条件进行钢筋排布、预埋件(管)布设、孔洞留置、模板安装与拆除等深化设计。
2 钢结构深化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a)深化设计基于设计模型,依据结构受力特点、工厂生产能力、运输条件、起重能力等条件,对钢结构分段及连接方式进行深化设计;
b)钢结构构件深化设计基于钢结构吊装设计,包括钢结构加劲、吊耳位置及结构等设计内容;
c)节点深化设计对复杂节点、焊缝、螺栓等进行连接验算,对预埋件、预埋管、预埋螺栓及预留孔洞进行深化设计;
38
d)连接方式深化设计基于钢结构构件深化设计模型,依据钢结构的连接方式、坡口形式、施工界面等条件,对连接方式的规格等级、位置、尺寸等参数进行深化设计。
3 机电与系统工程深化设计符合以下要求:
a)深化设计基于设计模型,分别对不同专业和系统进行深化;
b)各专业机电管线进行碰撞检测,消除存在专业间的碰撞的情况,并对预留孔洞、预埋件等进行深化。
5.4.5 施工模拟
1 施工组织模拟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模拟、总体施工进度模拟和施工资源配置模拟等。结合场地模型、施工模型、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进行。
a)施工总平面布置模拟基于临时场地模型、施工模型,结合工程特点、管理要求、场地环境、施工进度、资源配置、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信息,对办公生活区域、施工作业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