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5620-2025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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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路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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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前言
根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下达 2017 年度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交公路函〔2017〕 387 号) 的要求 , 由云南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承担 《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 以下简称“ 本规范”) 的制定工作。
编制组在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 , 系统总结了各省 ( 自治区 、直辖市) 公路养护计量的相关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 , 充分考虑了不同地区 、不同等级公路养护的计量规则 、技术条件 , 吸收了近年来公路养护的“ 四新 ” 技术 , 经广泛征求意见并反复讨论 ,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本规范包括 5 章和 1 个附录 , 分别是: 1 总则 ,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工程量清单, 5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 附录 A 工程量清单文件格式。
张晓波 、晋敏 、瞿国旭 、顾剑 、金珠 、孙立新 、贾留峰负责起草第 1、2 章和附录A, 邹喻 、张玉峰 、董玉佩 、蒋毅涛 、徐敏 、万璐 、周柳卿负责起草第 3、4 章 , 张洲铭 、李少春 、杜艳芬 、杨剑兰 、史琼仙 、王珊珊 、刘育佳 、陈晓东 、赵俊 、顾文鳌 、刘译祺负责起草第 5 章。
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 , 将发现 的问题和意见 , 函告本规范日常管理组 , 联系人 : 张洲铭 ( 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环城西路 1 号 , 云南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 邮编 : 650031; 电话: 0871-65383362 ; 传真 : 0871- 65309191; 电子邮箱: ynjtzjxxk@ 163. 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 云南省综合交通发展中心
参 编 单 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主 编: 张晓波
主要参编人员: 晋 敏 瞿国旭 顾 剑 金 珠 邹 喻 张玉峰
张洲铭 董玉佩 蒋毅涛 徐 敏 李少春 杜艳芬
杨剑兰 史琼仙 孙立新 贾留峰 万 璐 周柳卿
王珊珊 刘育佳 陈晓东 赵 俊 顾文鳌 刘译祺
主 审: 易万中
参与审查人员: 杨 亮 张慧彧 余卫民 王 林 陈 亮 丁加明
方 申 王松根 李春风 刘子剑 王宏旭 伍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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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 (JTG/T 5620—2025)
张胜林 郑 强 黄志勇 宋 宁 秦金才 林 果陈珊玲 范 忠 李 健 刘喜平 祁雪梅 谭举鸿王 洁 吴有铭 张 骞 邹苏华 支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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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 1 一般规定 3
3. 2 子目编码和子目名称 4
3. 3 编制依据 5
3. 4 工程量计量 5
3. 5 清单子目价格 5
4 工程量清单 7
5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 9
5. 1 通则 9
5. 2 100 章 总则 11
5. 3 200 章 路基养护工程 16
5. 4 300 章 路面养护工程 52
5. 5 400 章 桥梁 、涵洞养护工程 71
5. 6 500 章 隧道养护工程 101
5. 7 600 章 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 114
5. 8 700 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养护工程 130
5. 9 800 章 管理 、养护设施养护工程 138
5. 10 900 章 管理 、养护 、服务房建养护工程 163
5. 11 1000 章 养护检查 164
5. 12 1100 章 日常养护 172
附录 A 工程量清单文件格式 183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192
总则
1 总则
1. 0. 1 为规范和指导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量活动 , 统一全国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量规则 , 提升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 促进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标准化 、规范化 、数字化和信息化 , 制定本规范。
1. 0. 2 本规范适用于基于工程计量管理的高速公路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量。
1. 0. 3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量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 、平等自愿 、诚实守信、法定优先 、有约从约的原则 。鼓励公路养护建立市场化定价与风险合理分担机制 , 倡导公路养护新技术 、新材料 、新模式 、新理念的应用。
1. 0. 4 养护单位应开展公路养护信息技术应用 , 运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工程量清单编制 、计量和管理 , 推动公路养护数字化发展。
1. 0. 5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可结合当地养护项目实际情况 , 按照本规范确定的原则进行补充和细化。
条文说明
本规范作为推荐性行业标准 , 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国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活动 。 目前部分省( 自治区 、直辖市)已发布相关养护工程量清单计量( 价) 规范 , 因此 ,在使用本规范的同时 , 还需要综合考虑各地实际情况 , 结合当地管理要求开展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工作 。 同时本规范仅作为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使用 , 不能作为养护作业的依据 , 实际养护作业要按照相关养护技术标准 、规范 、规程要求执行。
1. 0. 6 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计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 , 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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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JTG/T 5620—2025)
2 术语
2. 0. 1 工程量清单 bill of quantitie5
用于表述公路养护作业工程量及对应价款的组成和内容的明细清单 , 包括完成各养护单元所需的实物工程 、措施项目以及费用项目等。
2. 0. 2 子目编码 item code
用于识别公路养护清单子目以固定英文大写字母 Y 加数字的标识。
条文说明
因本规范适用于公路养护的工程量清单及计量 , 为 区别建设工程 , 本规范中子目编码以固定英文大写字母 Y 加数字进行标识 。其中 , 数字部分编码规则保持与建设工程一致 , 便于公路建设工程和养护工程之间互相借用清单子 目。
2. 0. 3 清单子目 bill of item
工程量清单中 , 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养护作业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进行计量的子目。
2. 0. 4 工程量计量 mea5urement of quantitie5
以工程量清单为表现形式 , 按约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确定工程数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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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3 基本规定
3. 1 -般规定
3. 1. 1 工程量清单应由子目编码 、子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 价和合价六个基本要素组成。
3. 1. 2 工程量清单应作为工程量清单预算的基础 , 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报价以及合同价格管理的依据。
3. 1. 3 工程量清单应以合同段为 。
3. 1. 4 工程量清单的单位应按 计量单位 定 。工程量清单子目本规范规定有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 , 结合公路养护实 , 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 。不同合同段的同一养护清单子目的计量单位应一致 。总价子目应以“ 总额”为单位 , 其工程数量应为“1”。
3. 1. 5 , 清单子目应根据养护的实际情况选取本规范对应 。本规范未涵盖 拆除后重建工程或增建工程 , 可采用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应清单子目及其计量规则 , 或在养护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相应清单子目及其计量规则。
条文说明
本规范主要针对公路养护项目 , 若将拆除后重建项目或增设项目相关清单子目全部罗列 , 则容易对本规范的重点产生偏移 。 因此 , 本规范中仅考虑部分较为常见的部分更换增设清单子目 , 对于本规范未涵盖的局部拆除更换或零星增设清单子目 , 可采用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应清单子目及其计量规则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补充 , 也可直接在养护工程量清单中补充相应清单子目 , 同时明确其计量规则 。对于全部拆除后重建的工程 , 可以按照公路建设工程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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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JTG/T 5620—2025)
3. 1. 6 本规范中未涵盖而实际养护作业需增补的清单子目 , 其子目编码编制应符合本规范第 3. 2. 1 条的规定 , 且不得与本规范的子目编码重复 ; 不同合同段的同一养护作业新增的相同清单子目 , 其子目编码 、子目名称 、单位等基本要素应一致。
3. 1. 7 本规范所称的“ 以上 ”“ 以下”, 包括本数 ; 所称的“ 超过 ”“ 以外”, 不包括本数。
3. 2 子目编码和子目名称
3. 2. 1 子目编码和子目名称应符合下列规则 :
1 应采用本规范第 5 章列出的子目编码和子目名称。
2 子目编码应采用大写字母“Y”和阿拉伯数字组合分级表示 。字母“Y”为养护识别码 , 不得修改 。其中 , 一级编码应为清单子目所属章 , 二级编码应为清单子目所属节 , 三级编码应为清单子目所属目 , 四级及以后编码应根据具体清单子目确定 , 以此类推 。各级子目编码由一至二位表示顺序的数字构成 。二级编码以后的各级编码之间应使用短横线“ 一 ”分隔。
3 子目编码应按清单子目所在章 、节 、 目和子目编写 , 如图 3. 2. 1 所示。
图 3. 2. 1 子目编码示意图
3. 2. 2 本规范第 5 章中已列出的子目编码和子目名称不宜修改。
3. 2. 3 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实际养护作业内容和工程管理需要按养护工艺 、材质 、厚度 、强度 、规格等对清单子目进行细分。
条文说明
清单编制单位在实际使用过程中 , 可根据实际养护作业内容和工程管理需要按养护工艺 、材质 、厚度 、强度 、规格等对清单子目进行细分 , 细分后的清单子目编码需符合本规范第 3. 2. 1 条的规定。
例如 : Y301-8-2 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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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Y301-8-2-1
沥青玛脂碎石混合料面层( SMA-13)
Y301-8-2-2
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 AC-20)
3. 3 编制依据
3. 3. 1 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本规范。
2 公路养护其他造价依据以及有关的标准 、规范 、技术资料。
3 经批复的公路养护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如有)。
4 招标文件( 如有)。
5 养护项目所在地气象 、水文 、地勘等资料及作业方案。
6 其他相关资料。
3. 4 工程量计量
3. 4. 1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应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
3. 4. 2 工程量计量的有效位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以“个”“项”“ 台 ”“ 套 ”“ 棵 ”“ 块 ”“ 处 ”“ 座 ”“ 束 ”“ 总额 ”为单位 , 工程量应取整数。
2 以“t”“km”“km . 年”为单位 , 工程量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 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3 其他单位 , 工程量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4. 3 工程量计量应按合同文件约定和本规范的规定办理。
3. 5 清单子目价格
3. 5. 1 工程量清单的金额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单价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合价应保留整数 , 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3. 5. 2 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应为综合单价 , 合价等于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
3. 5. 3 合同有约定计算方法的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应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除另有规定和说明外 , 标明的价格应视为已经包括完成该清单子目所列或未列的全部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对应的作业内容不得与其他清单子目的作业范围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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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工程量清单及计量规范(JTG/T 5620—2025)
3. 5.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每一个需要填写单价或合价的清单子目都应标明相应价格 ,且应只标明一个价格 。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清单子目 , 其金额应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价格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