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47 . 020 U 0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7441—2019
船舶拆解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及评估方法
Basicrequirementsandevaluationmethodsofproductionconditionfor
shiprecyclingenterprise
2019-05-10 发布 2019-1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7441—2019
GB/T 37441—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2)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环绿舟科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鹤鸣、潘霞、李传明、姜学思、周炳炎、王勇、何文俊。
GB/T 37441—2019
船舶拆解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
及评估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拆解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估方法,包括评估一般要求以及通用基础资料、生产设施、生产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及评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安全和环境无害化方式拆解废船的企业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6487 . 11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T 33800—2017 船舶与海上技术 拆船管理体系 拆船厂安全与环境无害化管理体系规范香港国际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公约(IMO 香港公约),2009
3 术语和定义
GB/T 33800—201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GB/T 33800—2017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船舶 ship
拆船厂进行拆解的任何类型、大小或构造的船舶或浮动结构体。
[GB/T 33800—2017,定义 3 . 17]
3.2
废船 vesselsandotherfloatingstructuresforbreakingup
丧失营运能力或使用价值但可供拆解的船舶及其他浮动金属结构体。
3.3
船舶拆解 shiprecycling
拆船
接收(准备、购买和进口)和拆解船舶及其材料、物品和部件的运输、处理或再利用的过程。
注 1 :改写 GB/T 33800—2017,定义 3 . 13 。
注 2:可用作描述拆船厂的任何有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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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船舶拆解企业 shiprecyclingenterpriseorfacility
拆船企业
用于拆船的特定区域、场地、船厂或设施,包括其管理组织。
注:改写 GB/T 33800—2017,定义 3 . 18 。
3.5
危害 hazard
导致人员伤害、疾病(短期和长期)、财产损失、环境损害或这些情况兼有条件下的潜在的危险来源和情况。
注:改写 GB/T 33800—2017,定义 3 . 4 。
3.6
有害物质 hazardousmaterial
导致人员伤害、疾病(短期或长期)、财产损失、环境损害的根源和状态,或其组合。
注:改写 GB/T 33800—2017,定义 3 . 5 。
3.7
基本拆解区 basicareafordismantling
靠近水域的将船上的废物清除并将船舶切割成较大部分的船舶拆解区域。
3.8
二次拆解区 secondareafordismantling
经基本拆解区已将废船切割成较大的部分再切割成更小的、容易处理和运输的部分的船舶拆解区域。
3.9
安全 safety
影响员工、临时工作人员、承包方人员、管理者、来访者和其他在工作场所或其周围的任何人员健康的布置、条件和工作环境,符合国内和国际标准中关于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并使其没有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这些布置、条件或工作环境或符合在方针、目标和任务中规定的更高标准。
3 . 10
船东 shipowner
经登记注册为船舶拥有者的个人、团体或公司,或未经注册登记而拥有该船舶的个人、团体或公司;或任何其他组织或个人,诸如管理者或光船租赁人,其已从船舶拥有者处承担船舶营运的责任;也包括在船舶出售或交付拆船厂之前的较短时间内船舶的拥有者。
3 . 1 1
第三方监理 thethirdsupervision
船东直接委派或聘请的代表监督指导船舶拆解企业,按照绿色拆船的要求进行拆解的行为。
注:第三方监理机构是独立的监督机构。
3 . 12
形式评估 formalevaluation
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申请拆船评估的企业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申请评估材料、有关资质证明材料、体系文件(或管理制度)、其他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的书面考核评分的活动。
3 . 13
现场评估 fieldevaluation
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申请拆船评估的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分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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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拆船企业评估一般要求
4 . 1 评估方式
评估应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 船舶拆解企业的评估方式包括形式评估和现场评估两部分,形式评估合格的,方可进行现场评估。
4 . 2 形式评估
评估机构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及评估机构的申报要求对申请企业提供的拆船企业基本信息、评估申请材料、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体系文件(或管理制度)、其他重要文件资料等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审查。 经审核,上述文件、资料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及评估机构申报要求的,判定形式评估合格;否则,只要有一项不合格的即判定形式评估不合格。 拆船企业形式评估要求见表 1 。
表 1 拆船企业形式评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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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续)
4 . 3 现场评估
4 . 3 . 1 现场评估要素
拆船企业现场评估包括通用基础资料、拆船设施、生产管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五大要素。
4 . 3 . 2 现场评估依据
现场评估按第 5 章 ~第 9 章的要求执行。
4 . 3 . 3 现场评估要素评分设定
4 . 3 . 3 . 1 现场评估由评估人员依据评估要素进行评分。 每一大项评估要素均设定了满分值与合格分值;每一大项评估要素又分若干细项,且均规定了最高分值,评估时允许扣分;除单项否决项外,评估细项的扣分应不超过该细项的设定分值;细项得分不应为负值。
4 . 3 . 3 . 2 拆船企业现场评估总分为 800 分,最低合格总分为 560 分,见表 2 。
表 2 拆船企业现场评估分值设定
4 . 3 . 4 现场评估合格判定
4 . 3 . 4 . 1 现场评估时,评估人员应依据第 5 章 ~第 9 章的要求,对申请评估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并应做好现场评估记录。
4 . 3 . 4 . 2 现场评估时,若发现形式评估不合格或弄虚作假,应暂时终止现场评估,待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现场评估。
4 . 3 . 4 . 3 现场评估时,若发现某一细项符合否决条件要求,即可终止此次申请评估工作,判定现场评估为不合格。 整改符合要求后,可申请下一次拆船企业评估。
4 . 3 . 4 . 4 经现场评估,五大评估要素均达到表 2 合格分及以上要求,并符合评估规定程序要求的,判定申请企业评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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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通用基础资料要求及评估方法
5 . 1 评估内容细项与分值设定
本部分的现场评估主要是对形式评估中所要求的重要资料进行现场核实,核实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包括法规政策、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拆解用地、企业荣誉五项,分值设定见表 3 。
表 3 通用基础资料评估分值设定
5 . 2 法规政策(20 分)
拆船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工艺、材料进行船舶拆解活动,不应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的拆船材料,也不应倒卖进 口废船许可证额度。 拆船企业在近二年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即评估为不合格。 此项评估合格的得20 分 。
5 . 3 营业执照(20 分)
拆船企业应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报材料企业名称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名称不相符的,营业执照中没有拆船相关业务的,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评估为不合格 。此项评估合格的得 20 分 。
5 . 4 注册资(本)金(20 分)
现场评估时,拆船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应不少于 600 万元,若未达到此注册资本金数额,即评估为不合格。 此项评估合格的得 20 分 。
5 . 5 拆解用地(20 分)
现场评估时,拆船企业应提供拆解用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 企业不能提供证明原件的,或提供错误证明的,或证明弄虚作假的,均评估为不合格。 此项评估合格的得 20 分 。
5 . 6 企业荣誉(20 分)
现场评估时,检查拆船企业二年以内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管理机构授予的荣誉证书、荣誉称号、表扬奖励,每项得 5 分;获得地市级管理机构授予的荣誉证书、荣誉称号、表扬奖励的每项得 4 分;获得县级管理机构授予的荣誉证书、荣誉称号、表扬奖励的每项得 3 分;但总分不应超过 2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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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拆船设施要求及评估方法
6 . 1 评估内容细项与分值设定
对拆船企业拆船设施进行评估,主要是对企业的硬件条件进行考核评分,包括拆船水域、船坞或码头、厂区分区建设、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环保设施 6 项内容,分值设定见表 4 。
表 4 拆船设施评估分值设定
6 . 2 拆船水域(20 分)
拆船企业的水域要求如下:
a) 企业应拥有专用基本拆解区,适合将船上的废物清除并将船只切割成较大的部分;
b) 基本拆解区中的设施应不影响相邻水域中正常船舶航行和作业;
c) 基本拆解区水面基本干净,没有明显的拆解漂浮物和油污;
d) 基本拆解区域的水环境质量应符合相应水体功能区的要求。
拆船水域是拆船企业基本拆解区的载体,现场评估时,通过察看、检查、查阅档案、翻阅文件等方式,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扣减 1 分 ~3 分 。
6 . 3 船坞或码头(20 分)
船坞或码头要求如下:
a) 企业应拥有拆解用的专用船坞或码头,或其他先进的拆船设施;
b) 靠近水域的岸线长度应不少于 150 m。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船舶拆解专用船坞或码头,或者非船坞、码头拆解的,或者船坞或码头不适合拆船的,评估为不合格(否决项)。码头建设不规范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5 分 。
6 . 4 厂区分区建设(40 分)
拆船企业厂区分区建设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10 分)拆船企业应按功能分区建设,布局合理,除靠近水域的基本拆解区外,还应有二次拆解区、原料储存区、固体废物储存区、办公区等,每一个区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和边界。 现场评估时,发现每少一个区减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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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0 分)拆解现场或厂区用地应不少于 30 000 m2 。 占地面积包括二次拆解区域、库房、办公场所、堆存场所、环境保护设施占地、绿化占地等,但不包括拆解水域面积以及与船舶拆解无直接相关的其他生产场地面积;拆解用地若达不到规定的面积,评审组视情况酌情减扣 1 分 ~ 3 分 。
c) (10 分)办公区、道路、原料储存区、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区、危险废物贮存区、废水或油污水处理区等场地应尽量硬化,硬化面积应不少于厂区总面积的 35%。现场评估时,没有硬化的每 一个区减扣 1 分;总硬化面积不大于 10%的得 1 分 ~3 分;硬化面积为 10%~20%的得 3 分 ~ 6 分;硬化面积为 20%~35%的得 6 分 ~10 分;评估小组根据实际硬化面积酌情给分。
d) (10 分)进出厂内的道路和大门建设应符合规范。 厂区进出道路破损、进出大门里外侧凌乱、大门建设不规范的,应视情况各减扣 1 分 ~3 分 。
6 . 5 生产设施(60 分)
生产设施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8 分)企业应有规范的布局规划设计或建设蓝图,并已建设完成和投入运行。 现场评估时,查看规划文件、资料,实地踏勘,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b) (8 分)企业应有规范设计的给水和排水设施系统。 现场评估时,查看设施,查看设计图纸,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c) (8 分)企业厂房、库房、贮存设施、道路等生产建筑应经过规范设计和施工建造,永久设施有规范设计和施工图纸,临时设施不影响永久设施功能和运行作业。 现场评估时,查看设计和建造文件、资料、施工图纸,现场查看实物,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d) (6 分)企业水、电、气、燃料、原辅材料等供应设施应完备、建设规范、布局合理。 现场评估时,查看实物和管理资料,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 (5 分)现场评估时,应核查起重吊装设备是否与拆解能力相适应。 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f) (5 分)企业应拥有与拆解能力相匹配的切割、搬运、装卸、运输的生产设备;企业租赁设备的,应查看是否有规范的租赁协议。 现场评估时,查看实物以及相关设备清单、租赁协议,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g) (5 分)企业配备生产用的其他管线、机械、工具等生产设施设备等应满足生产能力需求,均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现场评估时,查看实物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等,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h) (10 分)企业应建设储存石棉和其他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专门仓库。 现场评估时,检查仓库是否符合专门规范和设计要求,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5 分 。
i) (5 分)其他材料仓库。 拆船企业应具备独立的储存与堆放相关拆解材料的室内仓库,仓库面积与所堆放的材料相适应,配有适当的通风设备,配有合适的照明设备,不同类型的材料设置分类堆放区。 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6 . 6 安全设施(50 分)
安全设施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10 分)企业应建有相对封闭的围墙和围栏,能有效阻挡或隔离厂区与厂外的联络。 现场评估时,查看厂区与厂外的空间阻隔设施是否完整有效,设施不完整或者有效性不好的,视情况适当减扣 1 分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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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0 分)企业应建设和配备消防设施系统,发生火灾时能有效发挥作用,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现场评估时,查看厂区安全评价报告和消防验收材料,查看整改记录报告,查看设施配备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减扣 1 分 ~3 分 。
c) (10 分)企业应在船上拆解作业区留置应急撤离通道,船下拆解作业区留置应急救援通道。 现场评估时,查看厂区是否留出应急救援道路,是否能有效发挥作用,是否进行过应急演练,存在隐患的或不规范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d) (10 分)企业应加强特殊场所、重点区域的安全设施建设。 现场评估时,查看拆船企业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易燃场所设施是否满足防泄漏、防爆炸、防燃烧、防扩散等的安全要求,存在不符合规范和安全隐患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 (10 分)船坞或码头应建设系泊设施;拆船企业应建设安全报警系统,配备防爆测爆仪器,配备便携式放射性检测仪,配备防自然灾害发生救援物资,配备其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等。 若缺少一项,且安全设施失效,应急物资配备不符合要求,则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6 . 7 环保设施(50 分)
环保设施和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15 分)企业应建设油污水处理设施(否决项)。现场评估时,若发现没有建设油污水处理设施的,以及废油、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则评估为不合格;废油、油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存在不完善,但不影响有效运行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b) (5 分)企业应建设废油收集和贮存装置,或者单独的处理装置。 现场评估时,检查是否按要求设有废油收集暂存装置,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c) (5 分)企业应建设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系统。 现场评估时,检查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设计和建设资料,确保污水和场地初期雨水得到有效收集,经处理达标排放。 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d) (5 分)拆解区地面或地面下部应硬化处理,采取防渗漏、防泄漏措施,并建设防洪或排水沟渠,防厂外雨水、污水漫流入拆船厂内。 现场评估时,检查地面污水收集系统,防洪系统是否有效,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 (5 分)拆船作业期间,应在基本拆解区码头、船坞水域设置防止油污染扩散的围油栏或者其他有效方法。 作业期间水域没有防油污染扩散围栏或其他有效方法的不得分,非作业期间没有相应物资储备的减扣 1 分 ~2 分 。
f) (5 分)经地方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后,建设废弃物焚烧处置设施。 现场检查企业自建焚烧设施的环境保护部门的批准文件,没有文件的不得分。 拆船企业没有自建焚烧设施的,但其焚烧物交给有资质的单位集中焚烧的,评估为合格。
g) (10 分)企业应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场所。 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分类建设和分类存放的,其中危险废物单独存放、单独包装的,满足环境 保护要求的,评估为合格,不完全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7 生产管理要求及评估方法
7 . 1 评估内容细项与分值设定
现场对拆船企业生产管理进行评估,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运行应设立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制度等进行考核评分,包括文明生产、企业人员、组织机构、质量和技术管理体系、外包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库房及原材料管理 7 项内容,分值设定见表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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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5 生产管理评估分值设定
7 . 2 文明生产(20 分)
拆船企业文明生产要求如下:
a) 厂容厂貌干净整洁,布局合理;
b) 各类物资、设备、工件摆放有序规整;
c) 厂区绿化率不低于厂区面积的 15%,并且绿化区同样干净整洁;
d) 厂区内标识、标牌、标语、宣传栏目、垃圾收集设施等设置醒目、干净、规范,内容健康向上、具有正能量;
e) 职工穿戴规范,精神面貌良好;
f) 具有厂史、拆船业绩展览室;
g) 适当配备健身活动、文化学习、休闲娱乐等场所和设施;
h) 食堂和卫生间干净整洁。
现场评估时,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7 . 3 企业人员(20 分)
拆船企业人员基本要求如下:
a) 企业应配备中、高级管理人员。 中、高级管理人员中应各有一人负责安全和环保工作。
b) 电工、起重工、环境监测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应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或专门院校的专业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c) 其他操作工也应经过业务培训后持证上岗。
d) 企业应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e) 企业应配备环境保护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环境监测和环保设施运行操作和管理人员。
f) 企业应配备市场营销专职人员。
g) 企业应配备兼职或专职的法律人员。
现场评估时,应查看企业管理人员任命名单,特种作业人员应抽查相关资质证书、培训记录,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没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记录的,不得分。
7 . 4 组织机构(20 分)
拆船企业应具有完整的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应含有办公综合管理、劳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统计和信息管理、技术管理、物资管理、购销管理等职能部门,保证企业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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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
现场评估时,查看企业组织机构图和办公室设置,查看各机构的职责范围。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7 . 5 质量和技术管理体系(20 分)
质量和技术管理体系要求如下:
a) 拆船企业应建立符合 GB/T 19001 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有资质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没有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或证书过期的,评估为不合格(否决项);
b) 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环保、健康等档案资料;
c) 企业应建立技术、财务、统计、劳资人事、场地管理等计算机管理系统;
d) 企业应制定拆船操作规程、拆解计划和管理细则;
e) 拆船应遵循相关国际公约、导则、规范、决议等要求;
f) 企业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范和文件等的要求;
g) 企业应制定各类不同船型废船拆解管理的技术文件和管理办法。
现场评估时,查看核对每项要求,除 a)项外,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7 . 6 外包管理(20 分)
企业拆船过程中有外包拆解的拆船企业,应对外包拆解队的安全、环保和员工健康负责,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制定外包拆解队管理制度;
b) 应严格审查拆解承包方的拆解能力、保存承包方的评估材料,制定合格承包方名单;
c) 与选定的承包方签订拆解合同应包含安全、环保和员工健康等内容。
现场评估时,逐项检查外包管理制度文本及其执行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 3分;没有外包的视为评估合格。
7 . 7 设备设施管理(20 分)
设备设施管理要求如下:
a) 应制定拆解设施管理制度,尤其大型设施制定单项管理制度;
b) 应建立船舶拆解设施、设备台账和档案记录制度;
c) 应拆解设施、设备定期维修和保养制度;
d) 应制定老旧残损设施设备的淘汰和更新制度。
现场评估时,逐项检查制度文本及其执行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3 分 。
7 . 8 库房及原材料管理(20 分)
库房及原材料管理要求如下:
a) 拆船企业制定库房管理办法应详细规定入库验收、保管、存放条件、标示、防护、堆放、发放等的质量保证措施;
b) 应制定原材料进厂验收、保存、发放的管理规定;
c) 应保存库房及原材料管理记录;
d) 库房内应设置防火、防盗等安全保护措施。
现场评估时,逐项检查管理内容及执行情况,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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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污染防治要求及评估方法
8 . 1 评估内容细项与分值设定
现场评估主要是对企业环境保护措施和制度落实的效果进行检查考核,基本内容包括企业选址、环境管理、环境监测、水污染防治、空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环境事故应急管理 10 项,分值设定见表 6 。
表 6 环境污染防治评估分值设定
8 . 2 选址( 10 分)
拆船企业选址要求如下:
a) 拆船企业不应建设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域或二级保护区内,不应设置在海水淡化取水点、盐场、重要的渔业水域、海水浴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环境保护敏感区(否决项);
b) 拆解进口废船企业宜设在具备口岸查验条件的对外开放口岸内。
现场考核时,查看企业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不符合 a)项要求的,评估为不合格;不符合 b)项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8 . 3 环境管理(25 分)
环境管理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拆船企业应符合 GB/T 24001 的要求,取得有资质的认证机构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否决项)。现场评估时,查看证书原件,在有效期内的得分,没有证书或证书过期的,评估为不合格。
b) (5 分)拆船企业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否决项)。现场评估时,查看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文件,查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文件的,评估为不合格。
c) (5 分)企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现场评估时,查看制度文本,核实是否有违法、违规排污行为以及环境违法处罚,没有制度文本的、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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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5 分)拆解进口废船应符合 GB 16487 . 11、IMO香港公约等的相关要求。 现场评估时,没有制度文本材料或实质性内容的不得分。 有制度但内容不全面的、内容没有公示的、没有遵守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 (5 分)实行第三方监理拆解进口废船的企业应与船东磋商制定拆船计划,并向船东索取船舶有害物质清单。 现场评估时,第三方监理拆船方式的,检查其与船东磋商制定的拆船计划和船舶有害物质清单,有则得分,没有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8 . 4 环境监测( 10 分)
环境监测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3 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 现场评估时,查看环境监测制度文本,检查废水、废气、噪声、场地土壤、固体废物监测项目全面不全面、规范不规范。 监测制度不全面、不规范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b) (2 分)企业应保存环境监测报告 5 年,企业委托环境监测报告、自行环境监测报告应至少保存5 年 。现场评估时,随机抽查环境监测报告,发现没有监测报告的、监测项 目不合格的视情况各减扣 1 分 ~2 分 。
c) (5 分)企业环境监测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现场评估时,抽查相关人员,不能提供专业文凭或者环保培训依据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8 . 5 水污染防治(20 分)
水污染防治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企业应对船上废油收集处理。 现场评估时,检查废油收集设施能不能正常运行,检查设施运行记录,随机提问相关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问题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设施基本不用的不得分。
b) (5 分)企业应对拆船油污水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或油污水收集管网设施能够有效收集雨污水、舱底油污泥、油污水、压仓废水、场地废水。 现场评估时,检查油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能不能正常运行,检查设施运行记录,检查污水排放监测报告,检查地面有没有大量积存油污水,随机提问相关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问题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c) (5 分)企业应采取预防油污污染水体措施。 现场评估时,检查或调查拆船作业期间水域没有防油污染围栏或其他有效方法的不得分,非作业期间没有相应物质储备的减扣 1 分 ~2 分 。
d) (5 分)禁止向拆船水体直接排污。 现场评估时,发现在拆解水域清洗拆解物的不得分,发现有未经处理设施的排污口的不得分。
8 . 6 空气污染防治(20 分)
空气污染防治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企业在拆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燃烧、火灾、爆炸等导致的空气环境污染。 现场评估时,检查拆船企业采取防治大气污染的管理上和技术上的有效措施,没有措施的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b) (5 分)不应露天焚烧任何可燃拆解物或者废物。 现场评估时,发现有露天焚烧迹象的不得分,周边有居民或单位反映有露天焚烧现象的不得分。
c) (5 分)拆船企业自行焚烧处理废弃物的,应建设焚烧炉,并经过地方环保部门的批准同意,同时做好焚烧环境监测。 现场评估时,发现有违法违规焚烧废物确切证据的不得分。
d) (5 分)不应采用焚烧方法获得拆解物资,鼓励采用环保切割新技术减少空气污染。 现场评估时,发现切割废气污染严重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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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土壤污染防治( 15 分)
土壤污染防治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企业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场地废水漫流造成的场地污染扩散;
b) 企业应定期清理受到严重污染的场地;
c) 企业应定期清理受到严重污染的基本拆解区的底泥;
d) 企业应制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计划。
通过检查查看、查阅清污记录资料、查看环境监测报告等方式进行现场评估,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存在问题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8 . 8 噪声污染防治( 15 分)
噪声污染防治要求如下:
a) (5 分)厂界噪声应满足 GB 12348 相应等级要求;
b) (10 分)生活区环境噪声应符合 GB 3096 中的 Ⅱ类标准的要求。
现场评估时,检查噪声监测报告测量值是否符合环境评价影响报告中的标准要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8 . 9 -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20 分)
一般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如下:
a) (5 分)不应在拆解场所产生电石渣;
b) (5 分)拆解产生的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木料等可回收利用废物资源应分类存放,设置专门存放区;
c) (5 分)拆船产生的不可利用一般废碎料应单独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场进行焚烧或填埋处置,并签订处置协议,不应随意处置;
d) (5 分)拆船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企业的生活垃圾不应与拆解废物混合存放和处理处置,应单独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置。
现场评估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8 . 10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30 分)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拆船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应由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置,转移出厂的应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联单制度,企业应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台账记录制度。 现场考核时,符合要求的得5 分,不符合要求的 8 . 10 整条不得分。 此项为否决项。
b) (5 分)企业应对制冷剂进行专门收集。 现场评估时,对请专业有资质机构收集的不减分,任意自 由排放的不得分,自行收集没有相关记录材料的减扣 1 分,没有专用容器的减扣 1 分 ~ 2 分 。
c) (5 分)企业应采取石棉污染防治措施。 船上石棉或含石棉的废物应润湿后单独拆除,单独包装和存放。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双层密封包装的减扣 1 分,没有存放在专用储存场所的减扣1 分,没有执行转移多联单的或去向不明的不得分。
d) (5 分)企业应对拆船产生的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废物(PCBs)进行单独收集和存放。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专门存放场所或设施的减扣 1 分 ~2 分,没有执行转移联单的不得分,去向不明的不得分。
e) (5 分)对废油漆、油泥、油污、废荧光灯的处置。 现场评估时,没有专门存放场所或设施的减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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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 ~2 分,没有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不得分,去向不明的不得分。
f) (5 分)放射性检测。 现场评估时对拆解现场进行放射性检测,符合要求的得分,不符合要求的
8 . 10 整条不得分。 此项为否决项。
8 . 1 1 环境事故应急管理( 15 分)
环境事故应急管理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拆船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或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现场评估时,无应急预案的、有应急预案但无法实施的不得分,应急预案不全面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b) (5 分)企业近二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现场评估时,发现一项污染纠纷或投诉事件没有解决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c) (5 分)拆船企业应定期进行环境应急演练。 现场评估时,查看应急演练记录和报告,没有应急演练的、演练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9 职业健康安全要求及评估方法
9 . 1 评估内容细项与分值设定
拆船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现场评估主要是对企业职工的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进行检查考核,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保护措施、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分值设定见表 7 。
表 7 职业健康安全评估分值设定
9 . 2 职业健康管理( 15 分)
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如下:
a) (5 分)企业应按照地方政府主管机构的要求,建立职工健康保险制度;
b) (5 分)企业应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体检制度,一般职工的体检报告保存至少 5 年 ;
c) (5 分)企业应建立职业病预防和管理制度,特殊工种的职工体检报告保存至少 10 年 。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建立上述制度的,此项不得分;有制度但不完善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 2 分 。
9 . 3 职业健康保护措施(25 分)
职业健康管理保护措施要求如下:
a) (5 分)从事切割作业的工人应穿戴绝缘鞋、防护手套、防护镜等符合相应国家及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操作人员作业应穿工作服,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b) (5 分)高空作业人员应配有高空作业保护装备,还应注意特殊气候变化和防暑降温等;
c) (5 分)石棉拆解工应佩戴呼吸面罩、防护服、手套、橡胶靴等防护用品,建有石棉拆解工专有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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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房,供操作人员使用;
d) (5 分)企业应配备卫生室并配有医务人员,配有常用的应急药品;
e) (5 分)企业应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对切割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血液和尿液检查;对石棉拆解工每半年进行一次胸部 X光检查。
现场评估时,发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9 . 4 安全生产管理(35 分)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5 分)拆船企业应符合 GB/T 28001 要求,获得有资质认证机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按照国家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否决项)。 现场评估时,查看证书原件,没有证书的以及证书过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未达标的,评估为不合格。
b) (5 分)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或安全生产细则,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和职责,由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主管安全生产,建立专职安全员。 现场评估时,查看制度文本、人员任命文件,内容不全面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c) (5 分)企业建立专职安全管理员和安全员巡查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拆解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随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其他不安全行为,现场考核时,查看制度文本,检查安全员上岗证并问询相关问题,内容不全面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每项减扣 1 分 ~2 分 。
d) (5 分)企业应制定拆船安全操作规程。 现场评估时,没有安全操作规定的不得分,有安全操作规程但主要内容不全面的或没有公示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e) (5 分)企业应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评估时,没有制定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的不得分;有预案制度但内容不全面的,视情况分别减扣 1 分 ~2 分 。
f) (5 分)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进行应急演练。 现场评估时,没有成立应急演练机构或队伍的不得分,没有应急物资准备的、没有进行演练的、或没有演练记录和总结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g) (5 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搬运、起重等危险作业应建立危险作业审批及监护制度。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监护制度的,或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9 . 5 安全防护措施(65 分)
安全防护措施要求及评估方法如下:
a) (10 分)企业应配备的各类安全生产设施、器具,如各类防火、防盗、防台风、防雨、防泄漏等设施、设备,安全设备应经常性维修、保养和检测。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维修、保养和检测记录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b) (5 分)船舶进坞或靠码头后应有措施防止跑船、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发生。 现场评估时,发现无防护措施的不得分,二年内发生跑船、火灾或其他事故的不得分。
c) (5 分)拆船期间应保证场地应急通道畅通,在机舱和其他僻静部位拆解时应同时有两人以上成组操作。 现场评估时,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d) (10 分)企业应严格执行拆船工艺动火审批程序,采取动火安全操作措施。 现场评估时,检查动火程序制度文本和动火审批单,随机抽查废船拆解动火令、审批单和记录,发现没有建立动火程序的不得分,不按程序要求执行的不得分,其他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3 分 。
e) (5 分)危险性操作现场应设置警戒线,并设有警示标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有隔离和防护措施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相关措施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f) (5 分)拆解设备、浮吊及运输设备上的保险装置、防护设施及信号系统应齐备、有效。 现场评估时,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GB/T 37441—2019
g) (5 分)起重设备不能超载操作,起吊重物下,不能有行人。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相关措施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h) (5 分)卷扬机的钢丝绳所经之处的浮动物体应清除,非操作人员应远离 10 m 之外,严禁人员进入其三角区域跨越钢索。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相关措施的,视情况减扣 1 分 ~2 分 。
i) (5 分)封闭处所,不得进行切割作业,切割有易燃、易产生毒气的夹层钢板时,应进行现场毒气监测,备好消防和通风设备。 现场评估时,发现违章操作的不得分,不进行毒气检测的、没配备消防设备和没做好通风设施的不得分。
j) (5 分)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应操作拆船起重、调运等高空作业。 现场评估时,发现没有相关程序的不得分,不按程序要求执行的不得分。
k) (5 分)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近二年内无安全事故人员死亡。 现场评估时,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处理的不得分,没有检查及处理情况的不得分,二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出现人员死亡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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