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

  • 名  称:GB/T 37159.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3部分:运营检验 - 下载地址2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75 . 180 . 10 E 9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7159 . 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 3 部分:运营检验

  petroleum drillingandproductionequipment—offshoreself-elevatingdrillingunit—

  part3:operationandsurveys

  2018-12-28 发布 2019-07-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7159 . 3—2018

  GB/T 37159 . 3—2018

  前 言

  GB/T 37159《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 自升式钻井平台》分为三个部分:

  — 第 1 部分:功能配置和技术要求;

  — 第 2 部分:建造安装与调试验收;

  — 第 3 部分:运营检验。

  本部分为 GB/T 37159 的第 3 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石油钻采设备和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6)提出并归口 。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胜利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海洋钻井公司、四川宏华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冬石、朱征宇、刘超、颜波、冼敏元、蒋爱国、蔡卫明、王飞、李春、王啸远、段明星、雷飞、张西平、俞海明、鲍永强、张磊。

  GB/T 37159 . 3—2018

  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

  海洋石油自升式钻井平台

  第 3 部分:运营检验

  1 范围

  GB/T 37159 的本部分规定了海洋石油 自升式钻井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投入运营后的证书、作业及检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海洋石油 自升式钻井平台的运营和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36 . 16 爆炸性环境 第 16 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GB/T 12241 安全阀一般要求

  GB/T 19832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的检验、维护、修理和再制造

  JJG 52 弹性元件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和真空表

  JJG 124 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及电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上移动平台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IEC 61892-3 移动式及固定式近海装置 电气设施 第 3 部分:设备(Mobile and fixed offshore units—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3: Equipment)

  IEC 61892-4 移动式及固定式近海装置 电气设施 第 4 部分:电缆(Mobile and fixed offshore

  units—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4 : Cables)

  国际海事组织 1969 年国际船舶吨位丈量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s of ships,1969)

  国际海事组织 1966 年国际载重线公约 1988 年议定书修正案 ( Amendments to annex B to the protocol of 1988 relat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GB/T 37159 . 3—2018

  3 术语和定义、缩略语

  3 . 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 1 . 1

  平台管理者 drillingunitmanager

  在平台运营期间实际行使平台生产经营管理权力的法人,包括但不限于船东、承租人等。

  3 . 1 . 2

  船舶识别号 shipidentificationnumber

  国际海事组织用于对船舶进行呼叫的代号。

  3 . 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CS:中国船级社(China Classification Society)

  IMO: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MSA: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Maritime Safety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4 运营

  4 . 1 证书要求

  4 . 1 . 1 应完成船籍登记,并维持法定检验证书的有效性。

  4 . 1 . 2 应按照船级社的要求完成入级,并维持船级证书的有效性。

  4 . 1 . 3 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符合证明》证书。

  4 . 1 . 4 应按照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得到第三方机构认证。

  4 . 1 . 5 平台管理者应持有有效的《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备案通知书》证书。

  4 . 1 . 6 出海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的课程培训,并取得《海上求生、急救、消防、艇筏操纵、直升机水下逃生》证书。

  4 . 1 . 7 平台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安全资格的有关证书。

  4 . 1 . 8 平台各操作岗位应经过相关岗位操作培训,并取得资质证书。

  4 . 1 . 9 平台管理者应组织开展各级应急演练并保存记录。

  4 . 1 . 10 平台运营所需文件见附录 A。

  4 . 2 运营中检验要求

  4 . 2 . 1 作业前检验

  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作业者应按 SY/T 10025 的要求组织作业前检验:

  a) 作业者首次使用该平台时;

  b) 相邻作业合同工程内容存在重大差异时;

  c) 平台管理者变更后;

  d) 平台实施重大修理、改造后;

  e) 冷停三个月以上恢复作业前;

  f) 作业者认为必要时。

  GB/T 37159 . 3—2018

  4 . 2 . 2 钻井系统定期检验

  4 . 2 . 2 . 1 一般要求如下:

  a) 平台管理者应向经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验资质的机构申请检验;

  b ) 从事海上平台钻井系统检验的人员应由主管检验机构授权,无损检测人员应具有行业协会或等同机构授权的二级或以上检验资格;

  c) 检验所用的设备及器具应在有效的鉴定周期内,并持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d) 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并签发证书。

  4 . 2 . 2 . 2 关键设备检验要求如下:

  a) 按照 GB/T 19832 的要求对相关提升设备进行检验;

  b) 按照 SY/T 10025 的相关要求对钻井液循环设备进行检验;

  c) 参照所属船级社的相关要求对平台井架进行检查;

  d) 按照 SY/T 6367 的相关要求对钻井设备进行检验;

  e) 按照 SY/T 6868 的相关要求对防喷设备进行检验。

  4 . 2 . 2 . 3 证书与报告要求如下:

  a) 检验机构应保留检验记录,并在检验合格后 15 个工作 日内将检验报告提交给平台管理者;

  b) 纸质检验报告应由平台管理者代表及检验机构分别保存,保存时间应为两个换证检验周期。

  4 . 2 . 3 危险区域设备定期检验

  4 . 2 . 3 . 1 检验要求如下:

  a) 由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实施;

  b ) 结合平台危险区域范围进行检验;

  c) 危险区域设备、设施至少应包括:危险区域内的钻井设备、叉车(如适用)、机电设备及控制箱、照明设施与电气仪表、防爆接线及配电柜、防爆通讯设备、正压和负压通风、防爆便携式测量仪 器/仪表、防静电装置;

  d) 对 Ⅰ 级 1 区和 2 区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应每年进行一次防爆的符合性核查;

  e) 对 Ⅰ 级 1 区和 2 区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及设施应每 3 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发证检验;

  f)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照 GB/T 3836.16 的要求进行危险区域设备定期检验;

  g) 危险区域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应有登记簿,其中包含设备描述、适用的保护等级及规格。

  4 . 2 . 3 . 2 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设备证书的有效性;

  b ) 结构完整性和密闭性;

  c) 设备及设施的铭牌应固定可靠,数据清晰;

  d) 对电气设备进行接地可靠性检查应符合 IEC 61892-3 的要求;

  e) 对电气线路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应符合 IEC 61892-4 的要求;

  f) 设备运行时,检查其外壳表面温度应不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表面温度和温升;

  g) 对防静电装置进行可靠性检查;

  h) 危险区域内安装的电气设备是否有变动;

  i) 对危险区域及与其相邻处所之间的正压或负压通风区进行压差检查,声光报警装置和信号指示装置应状态良好;

  j) 对危险区域的通道(包括逃生通道)进行检查,通道应标志清晰且无障碍。

  GB/T 37159 . 3—2018

  4 . 2 . 4 监视和测量装置定期校验

  4 . 2 . 4 . 1 监视和测量装置应至少包括:仪表、安全阀、传感器、电机保护装置、断路器、气体检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

  4 . 2 . 4 . 2 定期校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由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授权的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实施;

  b) 校验设备或工具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如需校验,校验程序应符合设备的产品说明书;

  c) 直接作用模拟指示仪表按照 JJG 124 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d) 压力仪表按照 JJG 52 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e) 安全阀应按照 GB/T 12241 的要求进行定期校验,并取得合格证;

  f) 建立监视和测量装置台账。

  4 . 2 . 5 作业许可备案检验

  4 . 2 . 5 . 1 检验要求如下:

  a) 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实施检验;

  b) 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要求。

  4 . 2 . 5 . 2 检验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各岗位人员持证情况;

  b) 各级应急预案演习记录,并视情况进行实际演练;

  c) 附录 B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料和报告的有效性;

  d) 最近一次有效期内的动力系统负荷试验报告;

  e) 动力、电气、安全、救生等系统功能试验;

  f) 按照 SY/T 6962 和 SY/T 6667 的相关要求检查井控系统的完整性;

  g) 按照所属船级社入级规范的相关要求检查直升机甲板设施;

  h) 按照 SY/T 6632 的相关要求检查各种安全标识的布置情况。

  4 . 2 . 6 系物器具定期检验

  4 . 2 . 6 . 1 检验应由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

  4 . 2 . 6 . 2 系泊用系物安全性能应满足所属船级社入级规范的要求。

  4 . 2 . 6 . 3 拖曳系物安全性能应满足 MSA《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要求。

  4 . 3 常规运营作业

  4 . 3 . 1 拖航与就位

  4 . 3 . 1 . 1 拖航准备

  拖航作业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a) 平台管理者应按 MSA《海上拖航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要求制定拖航计划;

  b) 作业者应按 SY/T 6707 的要求进行目标井位井场调查,查明井场范围内影响平台就位和作业的潜在地质特征和不良地质现象,组织评价桩基稳定性;

  c) 作业者应在拖航前组织拖航会议,明确目标井位参数、拖船、航线、计划拖航时间等因素;

  d) 平台管理者应核实拖航可变载荷、完成稳性计算,核查平台初稳心高度不应小于 0.3 m;

  e) 平台管理者应向国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提交操作手册、拖航稳性计算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吨位证书和起重设

  GB/T 37159 . 3—2018

  备检验记录簿;

  f) 平台管理者应提供给承拖方表 1 要求的文件资料;

  表 1 拖航作业平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g) 平台管理者应协助验船师进行平台拖航检验,并获得适拖证书;

  h) 确定预定航线附件的临时插桩点。

  4 . 3 . 1 . 2 拖航

  拖航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平台应在许用可变载荷范围内保持适当的艉倾,除操作手册特殊要求外,艉倾应不小于0.3 m;

  b ) 平台应开启号灯并悬挂号型;

  c) 航速和航线应符合拖航计划的要求,主拖船应负责拖航过程中的避让及航向的修正,定时监测并报告船位、航向、航速、拖力、拖缆状况、风向、风速、水深、浪高、能见度等数据;

  d) 辅拖船应在主拖船前方至少 2.8 km(1.5 n mile)处清障,并保持通讯畅通;

  e) 当平台进入预定航线后,拖缆应放至正常拖带长度,在水深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拖缆长度宜不小于 500 m ;

  f) 宜使主拖船和平台同时处于波峰或波谷,且保持拖缆受力在额定范围内。

  4 . 3 . 1 . 3 就位

  就位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应在平潮、无浮冰的条件下进行就位作业;

  b) 下放桩腿前应清理升降装置周围的障碍物,确认桩靴注满海水、解锁锁紧装置;

  c) 可依据水深和海况提前下放桩腿;

  d) 宜在平台艉部距目标井位 100 m 时进行初就位;

  e) 宜利用平台锚机配合进行精就位。

  4 . 3 . 1 . 4 插桩与压载

  插桩及压载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插桩作业前应根据目标井位井场调查报告进行风险分析并完成应急预案;

  b) 应对操作过程进行监控,并记录时间、桩腿位置、船体倾角、升降装置负荷、升降单元电机电流

  GB/T 37159 . 3—2018

  及压载量等;

  c) 插桩过程中应观察船体吃水,随时调整船体水平度;

  d) 各桩腿插桩深度不再变化后,宜保持平台状态至少 30 min后再进行压载;

  e) 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方式进行压载作业;

  f) 压载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个桩腿下沉时,应及时调平船体;

  g) 压载至预定压载量且各桩腿深度不再变化后,宜保持平台状态至少 3 h后再进行升船;

  h) 升船至作业气隙后,应调平船体,上紧锁紧装置并转移负荷。

  4 . 3 . 2 作业

  4 . 3 . 2 . 1 作业准备

  平台管理者应组织作业前检查,内容至少包括:

  a) 应按照设备生产厂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

  b) 钻井仪表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防爆性能应满足 SY/T 6671 的要求;

  c) 平台的安全、救生、消防、应急设施及通讯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

  d) 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爆炸隔离及释放通道进行检查;

  e) 对硫化氢、可燃气体和火灾的探测及报警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f) 按照 SY/T 6868 的要求进行井控系统现场测试;

  g) 按照作业要求配备相应的钻具和钻井工具,对入井的钻具进行检查、清洗丝扣、丈量,并绘制入井工具图。

  4 . 3 . 2 . 2 滑移悬臂梁

  悬臂梁在推出及收回作业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操作前应核算悬臂梁与井架载荷符合操作手册的规定,并对移动滑轨进行清洁、润滑;

  b ) 滑移过程中应监测并保持悬臂梁两侧的移动速度一致;

  c) 滑移到位后应先锁定悬臂梁,再关闭动力源。

  4 . 3 . 2 . 3 常规钻完井作业

  根据规范、作业者的设计及作业指令完成钻完井作业。

  4 . 3 . 3 降船与拔桩

  4 . 3 . 3 . 1 降船前准备

  降船作业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a) 获取降船后 72 h 的天气与海况预报,评估气象条件是否符合操作手册的要求;

  b) 按照平台操作手册要求对平台可移动设备及物件进行固定;

  c) 对平台安全、救生、消防、应急设施及通讯系统进行检查;

  d) 对舱室、甲板水密设施进行检查;

  e) 对锚泊、拖曳设备进行检查;

  f) 进行升降系统联合检查;

  g) 清理桩腿周围的障碍物,解除桩腿锁定,检查确认锁紧块完全打开;

  h) 进行试升船、试降船作业,检验升降系统的功能状态。

  GB/T 37159 . 3—2018

  4 . 3 . 3 . 2 降船

  降船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宜在风速低于 10.7 m/s(21 kn)时进行降船操作;

  b) 应根据主拖船结构参数确定接拖安全气隙;

  c) 船体倾斜角度应小于操作手册允许值,升降装置载荷不超过许用值;

  d) 应监控升降装置运转状态;

  e) 当船体下降至吃水 2 m 时,应全面检查船体的水密状况;

  f) 当船体下降至拖航吃水时,应再次对海底阀进行密性检查。

  4 . 3 . 3 . 3 拔桩与升桩

  拔桩与升桩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在符合操作手册的前提下,宜采用调节船体吃水的办法直接拔桩;

  b) 可利用冲桩系统辅助拔桩;

  c) 拔桩过程中应观察、报告船体吃水的变化;

  d) 可在各桩腿的桩靴底部都离开海底泥面后起拖,但在正常拖航前应将升桩至拖航位置,锁紧桩腿,并对高度编码器进行校准。

  4 . 4 防冻与防冰作业

  4 . 4 . 1 在寒冷区域作业平台应制定防冻与防冰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

  4 . 4 . 2 应在生活区、机械处所和水舱等处配置加热装置。

  4 . 4 . 3 按设备厂家推荐标准使用油料及防冻液。

  4 . 4 . 4 对室外暴露的管系和设备等采取保温措施。

  4 . 4 . 5 排空临时不用的设备、管路及容器,并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4 . 4 . 6 向所有冲桩管线中添加足量的防冻液。

  4 . 4 . 7 定期运转室外气动设备。

  4 . 4 . 8 对空气干燥器进行专项检查。

  4 . 5 防台风作业

  4 . 5 . 1 防台风作业应遵守以下原则:

  a) 应制定防台风应急预案;

  b) 向专业机构收集台风动态预报和海区气象资料;

  c) 应结合作业区域特点开展防台风应急演练并记录;

  d) 油气井封井措施未能及时完成时,应优先考虑人员的安全。

  4 .5 .2 台风中心距平台 1 000 km 时应开展的工作:

  a) 对平台上可移动设备设施、货物等进行固定;

  b ) 关闭非必要的水密门、舱门及通风口;

  c) 按照作业者代表的指令停止钻井作业,采取相应封井措施;

  d) 卸载至满足平台 自存工况要求;

  e) 宜将悬臂梁及钻台滑移至固定位置;

  f) 撤离非关键岗位人员。

  4 .5 .3 台风中心距平台 500 km 时应开展的工作:

  a) 固定悬臂梁及钻台等设施;

  GB/T 37159 . 3—2018

  b ) 关闭全部水密门、舱门及通风口;

  c) 固定吊机,关闭全部动力设备;

  d) 启动应急发电机,固定潜水泵;

  e) 剩余人员乘飞机撤离。

  5 法定检验及船级检验

  5 . 1 总体要求

  5 . 1 . 1 法定检验应由 MSA授权的平台检验机构的验船师组织实施,船级检验由平台所属船级社的验船师组织实施,法定检验宜结合平台保持船级的相关检验同时进行。

  5 . 1 . 2 检验内容及证书有效期见表 2 。

  表 2 平台各项检验证书有效期

  5 . 1 . 3 检验前,验船师应向平台管理者提出明确的检验范围和程序。

  5 . 1 . 4 配合验船师开展检验的单位及人员应持有相关机构认可的检验资质。

  5 . 2 检验方式

  主要包括:年度检验、中间检验、坞内检验或等效的水下检验、特别检验。 检验频率应符合表 3 的要求。

  表 3 检验频率

  GB/T 37159 . 3—2018

  5 . 3 检验前准备

  5 . 3 . 1 平台管理者向平台检验机构提出书面检验申请。

  5 . 3 . 2 对受检处所和设备采取及时关停、隔离、保护和照明等措施。

  5 . 3 . 3 对液舱、空舱和封闭处所进行通风。

  5 . 3 . 4 移除妨碍板材及骨架检验的内饰、顶板等。

  5 . 3 . 5 清洁受检区域表层,去除积存的锈皮、积水、污物和残油等。

  5 . 4 证书、报告与记录

  5 . 4 . 1 法定检验结束后,平台应获取表 4 要求的相关证书记录。

  表 4 法定检验签发/签署的证书、报告和记录

  5 . 4 . 2 船级检验结束后,平台应获取表 5 要求的证书、报告和记录。

  表 5 船级检验签发/签署的证书、报告和记录

  GB/T 37159 . 3—201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平台运营所需证书、资料

  平台运营所需证书、资料见表 A. 1 。

  表 A.1 平台运营所需证书、资料

  GB/T 37159 . 3—201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平台作业备案检验证书、资料、报告

  平台作业备案检验证书、资料、报告见表 B. 1 。

  表 B.1 平台作业备案检验证书、资料、报告

  GB/T 37159 . 3—2018

  表 B.1(续)

29141735129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