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4527-2021 复合阻尼隔振器和复合阻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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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47 . 020 . 20 CCS U 4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4527—2021代替 GB/T 14527—2007
复合阻尼隔振器和复合阻尼器
Compounddamplingisolatorandcompounddamper
2021-08-20 发布 2022-03-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14527—202 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 GB/T 14527—2007《复合阻尼隔振器和复合阻尼器》,与 GB/T 14527—2007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07 年版的第 2 章);
b ) 删除了机载有关的条款(见 2007 年版的 4 . 1) ;
c) 增加了集约型复合阻尼隔振器的主要尺寸(见表 3) ;
d) 增加了集约型复合阻尼隔振器的基本参数(见表 4) ;
e) 删除了冲击传递率(见 2007 年版的 5 . 4 . 4、6 . 12) ;
f) 更改了隔振器的安装要求(见 5 . 4 . 4 , 2007 年版的 5 . 4 . 6) ;
g) 增加了隔振器的选用要求(见 5 . 4 . 4) ;
h) 更改了试验条件的要求(6 . 1 . 2 , 2007 年版的 6 . 1 . 2) ;
i ) 更改了隔振器最长使用期的描述(见 8 . 2 . 5 , 2007 年版的 8 . 2 . 5) 。
本文件由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7)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四研究所、中船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研途船舶海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机电工程研究所、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交通大学、江苏科技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猛、勾厚渝、孙梅、陈杨、宋雅丽、车驰东、朱曾辉、周长江、张保刚、贺才春、王进、冯青松、张凌、温华兵、夏兆旺。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 1993 年首次发布为 GB/T 14527—1993 , 2007 年第一次修订;
—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GB/T 14527—202 1
复合阻尼隔振器和复合阻尼器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无谐振峰非线性复合阻尼隔振器(以下简称隔振器)和复合阻尼器(以下简称阻尼器)的分类和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电子设备、仪器仪表隔振、防冲击使用的隔振器和阻尼器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28 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拉伸应力应变性能的测定
GB/T 2298 机械振动与冲击 术语
GB/T 2423 . 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
GB/T 2423 . 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
GB/T 2423 . 5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a 和导则:冲击
GB/T 2423 . 10 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Fc:振动(正弦)
GB/T 2423 . 1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b:盐雾,交变( 氯化钠溶液)
GB/T 11211 硫化橡胶与金属粘合强度的测定 拉伸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复合阻尼 compounddamping
由两种不同类型的阻尼组合在同一隔振抗冲元件中的阻尼状态。
3.2
无谐振峰 resonancepeak-free
配有预定非线性阻尼的隔振器与刚性负载组成的弹性系统,在规定的振动量级下系统传递率不大于 1 . 5 的现象。
3.3
开锁频率 frequencyonlyjustoutoflock-in
无谐振峰隔振系统在一定的振动量级下由锁紧的刚性状态转变成弹性状态的频率。
3.4
振动传递率 vibrationtransmissivity
某一振动系统受到激励时,系统的输出量(力、位移、速度或加速度)与同量纲的输入量的比值。
GB/T 14527—202 1
注:对于非线性隔振系统还需要注明振动输入的量级。
4 分类和基本参数
4 . 1 类型
4 . 1 . 1 隔振器按照使用环境分为:
a) J 型:船舶 ;
b ) C 型:车载。
4 . 1 . 2 隔振器根据外形和安装分为:
a) F 型:通用型 ;
b ) M 型:集约型。
注:阻尼器不分类,仅有通用型。
4 . 2 产品标记
4 . 2 . 1 隔振器的型号规定如下:
□
l
l
l
l
l
l
l
l
l
l
A
l
l————— 改进型(非改进型无此项)
l
l—————————使用环境类别:J 为船舶,C为车载
l—————————————产品代号:G代表隔振器
示例 1 :额定载荷为 500 N 的船舶用改进型隔振器标记为:
隔振器 GB/T 14527 — × × × × GFJ500A
示例 2:额定载荷为 500 N 的船舶用集约型隔振器标记为:
隔振器 GB/T 14527 — × × × × GMJ500
4 . 2 . 2 阻尼器的型号规定如下:
□
l
l
l
l
l
l
l
l
A
l
l——————— 改进型(非改进型无此项)
l———————————类型:F 为通用型
l—————————————产品代号:Z代表阻尼器
示例:额定载荷为 500 N 的改进型阻尼器标记为:
阻尼器 GB/T 14527 — × × × × ZF500A
4 . 3 尺寸
4 . 3 . 1 通用型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尺寸
通用型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外形和安装尺寸见表 1 和图 1 。
GB/T 14527—202 1
表 1 隔振器和阻尼器外形和安装尺寸表
单位为毫米
GB/T 14527—202 1
标引序号说明:
1,2 — 制动板。
图 1 隔振器和阻尼器外形和安装尺寸图
4 . 3 . 2 集约型隔振器的尺寸
集约型隔振器的外形和安装尺寸见表 2 和图 2 。
表 2 集约型隔振器的外形和安装尺寸
单位为毫米
GB/T 14527—202 1
图 2 集约型隔振器外形和安装尺寸图
4 . 4 基本参数
4 . 4 . 1 通用型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基本参数见表 3 。
GB/T 14527—202 1
表 3 通用型隔振器和阻尼器基本参数表
4 . 4 . 2 集约型隔振器的基本参数见表 4 。
GB/T 14527—202 1
表 4 集约型隔振器的基本参数
5 要求
5 . 1 环境适应性
5 . 1 . 1 隔振器和阻尼器在- 10 ℃ ~+50 ℃温度范围内应能满足 5 . 4 的要求。
5 . 1 . 2 隔振器和阻尼器在- 50 ℃温度下储存 24 h, +70 ℃温度下储存 48 h,恢复到常温状态后应能满足 5 . 4 的要求。
5 . 1 . 3 船舶用隔振器和阻尼器在盐雾环境下,金属件不应有腐蚀;橡胶材质表面不应龟裂和剥落;橡胶和金属粘接面不应有剥离和损坏,橡胶应无质变。
5 . 2 外观质量
5 . 2 . 1 橡胶件表面应无瘤块、飞边、裂纹、气泡及其他缺陷,但允许有深度不大于 0 . 5 mm 的局部粗糙纹
或模压痕。
5 . 2 . 2 金属件表面应无裂痕、腐蚀和其他机械损伤,并有防腐蚀涂层,不锈钢件表面可保持原色。
5 . 3 材料
5 . 3 . 1 用于经常与油接触的隔振器和阻尼器应采用耐油的橡胶件。
5 . 3 . 2 橡胶材料的扯断强度不应小于 12 MPa。
5 . 3 . 3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橡胶与金属粘合强度不应低于 2 . 5 MPa。
5 . 4 性能
5 . 4 . 1 静态载荷变形
隔振器在垂直方向承受额定静载荷后的高度 Hr , 应符合表 1 和表 2 的规定。
GB/T 14527—202 1
5 . 4 . 2 隔振
应用于船舶环境和车载环境的隔振器,在承受额定载荷的正弦扫描振动刚性负载时,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传递率、开锁频率均应符合表 5 的规定,经振动、耐久性和强冲击后振动传递率不应超过表 5 规定指标的 20% 。
表 5 振动传递率要求
5 . 4 . 3 冲击
5 . 4 . 3 . 1 隔振器的输出与输入峰值加速度之比,在隔振器上承受的载荷为刚性额定载荷时应不大于
0.1 。
5 . 4 . 3 . 2 隔振器应具备抗负波(拉伸波)冲击的能力。
5 . 4 . 3 . 3 经强冲击后隔振器允许金属件变形等轻度损伤,但不应失效,应适时更换,不可再使用。
5 . 4 . 4 选用和安装要求
5 . 4 . 4 . 1 选用
5 . 4 . 4 . 1 . 1 通用型隔振器(GF 系列)和集约型隔振器(GM 系列)均用于机柜底部。 ZF 系列阻尼器应用于机柜的背部。 当机柜高度在 0 . 5 m 及以上时,一般都应加装背部的阻尼器以解除耦合振动并减少摇晃。
5 . 4 . 4 . 1 . 2 底部隔振器按机柜实际重量来选择,应保证每个隔振器承受的载荷在该规格允许范围之内。当机柜重心和安装中心有偏差时,应计算出每个隔振器的载荷并选择适当的隔振器。
5 . 4 . 4 . 1 . 3 背部阻尼器的规格应不低于底部的隔振器。
5 . 4 . 4 . 2 安装
5 . 4 . 4 . 2 . 1 通用型隔振器(GF 系列)和阻尼器(ZF 系列)的允许变形量较大,需要有一架空的安装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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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架高度约为 5 cm。
5 . 4 . 4 . 2 . 2 集约型隔振器(GM 系列)可直接在安装底板上安装。
6 试验方法
6 . 1 试验设备和条件
6 . 1 . 1 隔振器的动态性能( 即隔振、抗冲击性能)均应以额定载荷( 容差 ±5%) 的刚性模拟负载进行
试验。
6 . 1 . 2 除非有另行规定,试验均在下列环境条件进行:
— 环境温度:15 ℃ ~35 ℃ ;
— 相对湿度:25%~75% ;
— 大气压:86 kPa~106 kPa。
6 . 2 尺寸
用相应的测量工具检查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尺寸。
6 . 3 高温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高温试验按 GB/T 2423 . 2—2008 中试验 Bd 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6 . 4 低温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低温试验按 GB/T 2423 . 1—2008 中试验 Ad 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6 . 5 盐雾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盐雾试验按 GB/T 2423 . 18 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6 . 6 外观质量
用目测的方法检验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外观质量。
6 . 7 扯断强度
应从每批用于隔振器制作的橡胶材料中取样,并按 GB/T 528 规定的方法进行橡胶材料的扯断试验。
6 . 8 粘合强度
按 GB/T 11211 规定的方法进行隔振器和阻尼器的橡胶件与金属粘合的强度试验。
6 . 9 静态载荷变形
6 . 9 . 1 隔振器试验时从零载荷到上限载荷预加载 2 次,每次在上限载荷和零载荷至少保持 30 s。
6 . 9 . 2 试验过程中隔振器在径向均不应承受静载荷。
6 . 9 . 3 按表 2 规定的载荷范围加载到隔振器的额定载荷,在此载荷下至少保持 60 s,记录隔振器的变形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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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 隔振
6 . 10 . 1 振动试验台的性能符合 GB/T 2423 . 10 的要求。
6 . 10 . 2 通常采用 4 只隔振器绕刚性质量块的中心均匀布置的方式进行隔振器的振动试验。 若试验条件不具备,也可采用单只隔振器安装在刚性质量块中心位置进行试验。 在水平方向试验时应尽量降低重心高度来避免质量块的摇晃。
6 . 10 . 3 隔振性能试验在表 5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按 GB/T 2423 . 10 规定的方法进行,记录振动传递率,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注:复合阻尼器不单独进行试验,要和隔振器一同安装在机柜上进行试验。
6 . 1 1 耐久性
6 . 1 1 . 1 隔振器耐久性试验应分别沿垂直方向和水平面内任意一个方向进行。
6 . 1 1 . 2 隔振器耐久性试验在表 5 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按 GB/T 2423 . 10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间为2 h。试验过程中传递率的测量时机由承制方与用户协商确定,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6 . 12 冲击
船舶用隔振器应进行强冲击试验,试验应在轻型冲击试验机或中型冲击试验机上按 GB/T 2423 . 5规定的方法进行,也可根据具体使用环境条件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 . 1 检验分类
隔振器、阻尼器的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7 . 2 型式检验
7 . 2 . 1 隔振器和阻尼器具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 产品首次生产;
b ) 老产品转厂生产和定型鉴定;
c) 正式生产后,因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足以影响性能;
d) 长期停产 2 a 以上后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结果有较大差异;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有要求。
7 . 2 . 2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型式检验的项目和顺序见表 6 。
7 . 2 . 3 隔振器和阻尼器的型式检验的样品数量为 4 只 。
7 . 2 . 4 隔振器和阻尼器型式检验中全部项 目符合要求,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 若有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允许加倍取样进行复检。 若复检符合要求,则仍判定隔振器和阻尼器型式检验合格;若复检中仍有不符合要求的项 目,则判定隔振器和阻尼器型式检验不合格。
7 . 3 出厂检验
7 . 3 . 1 隔振器和阻尼器出厂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 6 。
7 . 3 . 2 隔振器和阻尼器应逐只进行出厂检验。
7 . 3 . 3 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的隔振器、阻尼器,则判定出厂检验合格。 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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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采取纠正措施后进行复检。 若复检符合要求,则仍判定该隔振器或阻尼器出厂检验合格。 若复检仍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隔振器或阻尼器出厂检验不合格。
表 6 试验项目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 . 1 标志与包装
8 . 1 . 1 隔振器、阻尼器上应有铭牌,铭牌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 名称、型号、出厂编号;
— 主要技术参数;
— 制造商名称;
— 出厂日期。
8 . 1 . 2 包装箱外应有符合 GB/T 191 规定的“禁止翻滚”“怕湿”“小心轻放”等字样或符号。
8 . 1 . 3 包装箱外应有下列文字标明:
— 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 发货单位名称和地址及制造厂名;
— 隔振器或阻尼器型号;
— 隔振器或阻尼器净重及连同包装箱的毛重;
— 包装箱尺寸。
8 . 1 . 4 隔振器、阻尼器外露金属件表面及安装螺孔应作防锈处理。
8 . 1 . 5 随机文件应装入内有防潮剂的密封塑料袋中,随机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装箱清单;
— 产品合格证书。
8 . 2 运输与贮存
8 . 2 . 1 包装好的隔振器、阻尼器应能承受任何方式运输,但应避免被雨雪淋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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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 . 2 隔振器、阻尼器在处于自由状态下贮存,贮存环境温度为 0 ℃ ~40 ℃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8 . 2 . 3 隔振器、阻尼器应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不应与油类、漆类、盐雾、臭氧及其他对性能产生影响的物质接触。
8 . 2 . 4 隔振器、阻尼器贮存时离发热、发光源应大于 1 m。
8 . 2 . 5 隔振器、阻尼器贮存期从出厂日期起为 2 a,使用期一般为 8 a~10 a,最长使用期不应超过 12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