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 名 称:GB/T 1299-2014 工模具钢 - 下载地址1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
目录|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资料介绍
ICS 77 . 140 . 35 H 4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299—2014
代替 GB/T 1299—2000, GB/T 1298—2008
工 模 具 钢
Toolandmouldsteels
2014-12-05 发布 2015-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1299—20 14
GB/T 1299—20 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1299—2000《合金工具钢》和 GB/T 1298—2008《碳素工具钢》。
本标准与 GB/T 1299—2000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标准名称修改为《工模具钢》;
— 锻制圆钢、方钢最大直径或边长扩大至 800 mm;热轧扁钢最大规格扩大至 200 mm(厚度)× 850 mm(宽度);锻制扁钢最大规格扩大至 1 000 mm(厚度)× 1 500 mm(宽度);
— 修改了热轧圆钢、方钢交货长度及允许偏差规定;
— 修改了热轧扁钢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规定;
— 修改了锻制圆钢、方钢、扁钢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规定;
— 增加了热轧盘条、银亮钢棒、机加工交货的钢材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规定;
— 增加了交货重量规定;
— 增加了刃具模具钢用非合金钢和轧辊用钢两个钢类;
— 增加了 55 个牌号及相关技术要求,包括:T7、T8、T8Mn、T9、T10、T11、T12、T13 等 8 个刃具模具钢 用 非 合 金 钢(即 原 GB/T 1298—2008 标 准 中 牌 号),6CrW2SiV 耐 冲 击 工 具 用 钢, 9Cr2V、9Cr2Mo、9Cr2MoV、8Cr3NiMoV、9Cr5NiMoV 等 5 个 轧 辊 用 钢,MnCrWV、 7CrMn2Mo、5Cr8MoVSi、Cr8Mo2VSi、W6Mo5Cr4V2、Cr8、Cr12W、7Cr7Mo2V2Si 等 8 个冷作 模 具 用 钢,4CrNi4Mo、4Cr2NiMoV、5CrNi2MoV、5Cr2NiMoVSi、4Cr5MoWVSi、 5Cr5WMoSi、4Cr5Mo2V、3Cr3Mo3V、4Cr5Mo3V、3Cr3Mo3VCo3 等 10 个 热 作 模 具 用 钢; SM45 、SM50 、SM55 、4Cr2Mn1MoS、8Cr2MnWMoVS、5CrNiMnMoVSCa、2CrNiMoMnV、 06Ni6CrMoVTiAl 、2CrNi3MoAl 、 1Ni3MnCuMoAl 、 00Ni18Co8Mo5TiAl 、 2Cr13 、 4Cr13 、 4Cr13NiVSi、2Cr17Ni2、3Cr17Mo、3Cr17NiMoV、9Cr18、9Cr18MoV 等 19 个 塑 料 模 具 钢, 2Cr25Ni20Si2、0Cr17Ni4Cu4Nb、Ni25Cr15Ti2MoMn、Ni53Cr19Mo3TiNb 等 4 个特殊用途模具钢;
— 取消了成品钢材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 修改了钢中磷、硫及其他残余元素的规定;
— 修改了钢材交货状态规定;
— 修改了钢材低倍组织合格级别,并增加了电渣重熔钢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 加严了圆钢和方钢共晶碳化物合格级别;
— 增加了非金属夹杂物检验规定;
— 增加了超声检检测规定;
— 加严了钢材表面质量的要求,并增加了银亮钢棒及机加工钢棒表面质量要求;
— 附录 A(规范性附录)中增加了非合金钢“珠光体组织标准评级图和网状碳化物标准评级图” (即 GB/T 1298—2008 中附录 A) ;
— 修改了“工模具钢国内外标准牌号对照表”,并由附录 B(资料性附录)调整为附录 D(资料性附录);
— 增加了附录 B(规范性附录)“工具钢淬透性试验方法”(即 GB/T 1298—2008 中附录 B, 同时规定试样取样位置按 GB/T 225 规定);
— 增加了附录 C(资料性附录)“各牌号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3)归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总院、冶金工业标准信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单位: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宝钢特钢有限公司、浙江伟晟控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康爱军、马党参、谷强、栾燕、迟宏宵、刘振天、董学东、戴强。
本标准主要参加起草人:褚艳丽、邹莲娣、信东辉、缪志刚、冯春雨。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299—1977, GB/T 1299—1985, GB/T 1299—2000 ;
—GB/T 1298—1977, GB/T 1298—1986, GB/T 1298—2008 。
GB/T 1299—20 14
工 模 具 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模具钢的分类、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其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工模具钢热轧、锻制、冷拉、银亮条钢及机加工交货钢材,其化学成分同样适用于锭、坯及其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99—20 14
GB/T 223 . 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 . 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 . 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 . 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 . 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 . 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3 . 82 钢铁 氢含量的测定 惰气脉冲熔融热导法
GB/T 223 . 85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3 . 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5 钢 淬透性的末端淬火试验方法(Jominy试验)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30 . 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 标尺)
GB/T 231 . 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3207—2008 银亮钢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402—2008 钢锻件超声检测方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261 钢铁 氧含量的测定 脉冲加热惰气熔融—红外线吸收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4979—1994 钢的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评定法
GB/T 14981 热轧圆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JB 937—1990 弱磁材料磁导率的测量方法
ASTM A604 自 耗 电 极 重 熔 的 钢 棒 和 钢 坯 酸 浸 低 倍 试 验 方 法 (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macroetch testing of consumable electrode remelted steel bars and billets)
3 分类
3 . 1 钢按用途分为八类:
a) 刃具模具用非合金钢;
b) 量具刃具用钢;
c) 耐冲击工具用钢;
GB/T 1299—20 14
d) 轧辊用钢;
e) 冷作模具用钢;
f) 热作模具用钢;
g) 塑料模具用钢;
h) 特殊用途模具用钢。
3 . 2 钢按使用加工方法分为两类:
a) 压力加工用钢 UP:
1) 热压力加工 UHP ;
2) 冷压力加工 UCP。
b) 切削加工用钢 UC。
钢材的使用加工方法应在合同中注明。
3 . 3 钢按化学成分分为四类:
a) 非合金工具钢(牌号头带“T”);
b) 合金工具钢;
c) 非合金模具钢(牌号头带“SM”);
d) 合金模具钢。
注:非合金工具钢即为原碳素工具钢。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的钢材的合同或订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
d) 冶炼方法(见 6 . 2) ;
e) 交货状态;
f) 尺寸及允许偏差组别(见第 5 章);
g) 使用加工方法(见 3 . 2) ;
h) 其他特殊要求(见 6 . 12) 。
5 尺寸、外形、重量
5 . 1 热轧钢棒及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 . 1 . 1 热轧圆钢和方钢
5 . 1 . 1 . 1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702—2008 中 2 组规定。 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 . 1 . 1 . 2 热轧圆钢和方钢的通常长度应为 2 000 mm~7 000 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 10%、长度不小于1 000 mm 的短尺料。 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 0 mm。
5 . 1 . 2 热轧扁钢
5 . 1 . 2 . 1 尺寸及允许偏差
5 . 1 . 2 . 1 . 1 公称宽度 10 mm~310 mm 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
GB/T 1299—20 14
5 . 1 . 2 . 1 . 2 公称宽度大于 310 mm~850 mm 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2 的规定,尺寸允许偏差组别应在合同中注明。
表 1 公称宽度 10 mm~310 mm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表 2 公称宽度大于 310 mm~850 mm热轧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2 交货长度
5 . 1 . 2 . 2 . 1 热轧扁钢的通常交货长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GB/T 1299—20 14
表 3 热轧扁钢的通常交货长度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2 . 2 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 0 mm。
5 . 1 . 2 . 3 外形
5 . 1 . 2 . 3 . 1 热轧扁钢的弯曲度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4 热轧扁钢的弯曲度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3 . 2 热轧扁钢的截面形状不正见 GB/T 702—2008 的图 4,其最大允许尺寸(或侧边鼓形)C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公称宽度 10 mm~310 mm 热轧扁钢的 C值应符合 GB/T 702—2008 中表 12 的规定;
b) 公称宽度大于 310 mm~850 mm 热轧扁钢的 C 值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c) 如果 C 值超差,可通过机加工清理,供方如能保证 C 值合格可不检测。
表 5 公称宽度大于 310 mm~850 mm热轧扁钢允许的截面不正c 值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3 . 3 热轧扁钢的圆角半径 R 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GB/T 1299—20 14
表 6 热轧扁钢的圆角半径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3 . 4 热轧扁钢的端头应剪切正直。 两端的毛刺应清除,但允许有不大于 5 . 0 mm 的毛刺存在。 用压力机剪切的热轧扁钢,其两端允许有局部变形。 热轧扁钢的切斜度应符合表 7 规定。
表 7 热轧扁钢的切斜度 单位为毫米
5 . 1 . 2 . 3 . 5 热轧扁钢不允许有明显的扭转。 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扁钢的公称宽度公差。
5 . 1 . 3 热轧盘条
热轧盘条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14981 的规定。
5 . 2 锻制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 . 2 . 1 锻制圆钢和方钢
5 . 2 . 1 . 1 公 称 直 径 或 边 长 90 mm~ 400 mm 的 锻 制 圆 钢 和 方 钢 的 尺 寸 及 其 允 许 偏 差 应 符 合GB/T 908—2008 表 3 中 2 组规定,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 . 2 . 1 . 2 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 400 mm~ 800 mm 的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公称直径或边长大于 400 mm~800 mm的锻制圆钢和方钢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 . 2 . 1 . 3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 1 000 mm, 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 10%、长度不小于500 mm的短尺料。 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 0 mm。
5 . 2 . 1 . 4 锻制圆钢的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 5 . 0 mm, 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 0 . 50%;圆钢的不圆度应不大于公称直径公差的 0 . 7 倍 。
GB/T 1299—20 14
5 . 2 . 1 . 5 锻制方钢的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 5 . 0 mm,总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 0 . 5%;方钢在同一截面的对角线长度之差应不大于公称边长公差的 0 . 7 倍;边长不大于 300 mm 的方钢,棱角处圆角半径 R 应不大于5 . 0 mm,边长大于 300 mm 的方钢,棱角处圆角半径应不大于 10 . 0 mm,但其相对圆角之间的距离(对角线)应不小于公称边长的 1 . 3 倍;方钢不允许有显著的扭转。
5 . 2 . 1 . 6 锻制圆钢和方钢的两端应锯切平直。
5 . 2 . 2 锻制扁钢
5.2.2. 1 公称宽度 40 mm~300 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908—2008 中表 4 中2 组的规定。 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 . 2 . 2 . 2 公称宽度大于 300 mm~1 500 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 9 公称宽度大于 300 mm~ 1 500 mm锻制扁钢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 . 2 . 2 . 3 锻制扁钢的交货长度应不小于 1 000 mm,允许搭交不超过总重 10%、长度不小于 500 mm 的短尺料。 定尺或倍尺交货时,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长度允许偏差为+ 0 mm。
5 . 2 . 2 . 4 锻制扁钢的平面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 5 . 0 mm,总平面弯曲度应不大于总长度的 0 . 50%;扁钢的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应每米不大于 5 . 0 mm,总侧面弯曲度(镰刀弯)应不大于总长度的 0 . 50%。
5 . 2 . 2 . 5 公称厚度或宽度不大于 300 mm 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 R 应不大于 5 . 0 mm;公称厚度或宽度大于 300 mm 的扁钢,棱角处圆角半径 R 应不大于 10 . 0 mm,但扁钢在同一截面上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其公称宽度公差。 扁钢不允许有显著的扭转。
5 . 2 . 2 . 6 锻制扁钢两端应锯切平直。
5 . 3 冷拉钢棒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冷拉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905—1994 的 h11 级规定。 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 . 4 银亮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银亮钢棒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3207—2008 的 h11 级规定。 需方如要求其他组别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5 . 5 机加工交货钢材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
5 . 5 . 1 机加工钢材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需方如要求其他尺寸允许偏差应在合同中注明。
GB/T 1299—20 14
表 10 机加工钢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5 . 5 . 2 机加工钢材的弯曲度应每米不大于 2 . 5 mm;方钢和扁钢的圆角半径 R 应不大于 2 . 0 mm。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5 . 6 重量
钢材一般按实际重量交货。
6 技术要求
6 . 1 牌号及化学成分
6 . 1 . 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应符合表 11~表 18 的规定。
表 1 1 刃具模具用非合金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2 量具刃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3 耐冲击工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4 轧辊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5 冷作模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6 热作模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7 塑料模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表 18 特殊用途模具用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
GB/T 1299—20 14
6 . 1 . 2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应符合表 19 的规定。
表 19 钢中残余元素含量
6 . 1 . 3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对铅、砷、锡、锑、铋、氢、氧、氮等元素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合同注明。
6 . 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电弧炉、电弧炉+真空脱气、电弧炉+电渣重熔、真空电弧重熔(VAR)及其他满足要求的方法冶炼,具体冶炼方法应在合同注明。
6 . 3 交货状态
6.3. 1 工具钢材一般以退火状态交货,但 SM45、SM50、SM55、2Cr25Ni20Si2 及 7Mn15Cr2Al3V2WMo钢一般以热轧或热锻状态交货,非合金工具钢可退火后冷拉交货。
6 . 3 . 2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塑料模具钢材、热作模具钢材、冷作模具钢材及特殊用途模具钢材可以预硬化状态交货。
6 . 4 交货硬度
6 . 4 . 1 交货状态钢材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应符合表 20~表 27 的规定。 供方若能保证试样淬火硬度值符合表 20~表 27 的规定时可不作检验。
6 . 4 . 2 截面尺寸小于 5 mm 的退火钢材不作硬度试验。 根据需方要求,可作拉伸或其他试验,技术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
表 20 刃具模具用非合金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GB/T 1299—20 14
表 20(续)
表 2 1 量具刃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表 22 耐冲击工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GB/T 1299—20 14
表 23 轧辊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表 24 冷作模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GB/T 1299—20 14
表 24(续)
表 25 热作模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GB/T 1299—20 14
表 25(续)
表 26 塑料模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GB/T 1299—20 14
表 26(续)
表 27 特殊用途模具用钢交货状态的硬度值和试样的淬火硬度值
6 . 5 低倍组织
6 . 5 . 1 钢材应检验酸浸低倍组织,在酸浸低倍试片上不得有目视可见的缩孔、夹杂、分层、裂纹、气泡和白点,中心疏松和锭型偏析分别按附录 A 中图 A. 1 和图 A. 2 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圆钢及方钢的中心疏松及锭型偏析按表 28 中 2 组规定;
b ) 扁钢中心的疏松及锭型偏析按表 29 中 2 组规定;
c)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表 28 或表 29 中 1 组供货。
表 28 圆钢及方钢的低倍缺陷及其合格级别
GB/T 1299—20 14
表 29 扁钢的低倍缺陷及其合格级别
6 . 5 . 2 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材低倍组织可按 GB/T 1979 检验,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 5 . 3 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电渣重熔钢低倍组织可按 ASTM A604 检验,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 6 显微组织
6 . 6 . 1 珠光体组织
6.6. 1 . 1 退火状态交货的 9SiCr、Cr2、Cr06、9Cr2、W、9CrWMn、CrWMn 和 7CrMn2Mo 钢应检验珠光体组织,按图 A. 3 评定,其合格级别为 1 级 ~5 级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制造螺纹刃具用的9SiCr退火钢材珠光体组织合格级别为 2 级 ~4 级 。
6 . 6 . 1 . 2 退火状态交货的截面尺寸不大于 60 mm 的非合金工具钢应检验珠光体组织,按图 A. 4 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 30 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截面尺寸大于 60 mm 的非合金工具钢可检验珠光体组织,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 30 非合金工具钢珠光体组织合格级别
6 . 6 . 1 . 3 热压力加工用钢不检验珠光体组织。
6 . 6 . 2 网状碳化物
6 . 6 . 2 . 1 退火状态交货的 9SiCr、Cr06、Cr2 和 CrWMn 钢应检验网状碳化物,按图 A. 5 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截面尺寸不大于 60 mm 的钢材不大于 3 级;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制造螺纹刃具用的 9SiCr钢材不大于 2 级 ;
b) 扁钢、截面尺寸大于 60 mm 的钢材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 6 . 2 . 2 退火状态交货的非合金工具钢(T7、T8 除外)应检验网状碳化物,按图 A. 6 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 31 的规定。
GB/T 1299—20 14
表 3 1 非合金工具钢网状碳化物合格级别
6 . 6 . 2 . 3 T7、T8 非合金工具钢和热压力加工用钢不检验网状碳化物。
6 . 6 . 3 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
6.6. 3. 1 退火状态交货的 Cr8Mo2VSi、6Cr4W3Mo2VNb、6W6Mo5Cr4V、W6Mo5Cr4V2、Cr8、Cr12、 Cr12W、Cr12MoV 和 Cr12Mo1V1 钢应检验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按 GB/T 14979—1994 标准中第四评级图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 32 中 2 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 1 组供应。
表 32 冷作模具钢共晶碳化物不均匀度合格级别a
6.6.3.2 6Cr4W3Mo2VNb 钢当供方保证满足此项要求时,可不作检验。
6 . 7 非金属夹杂物
6 . 7 . 1 电渣重熔钢非金属夹杂物应按 GB/T 10561—2005 的 A 法检验与评级,其结果应符合表 33 中1 组规定。
6 . 7 . 2 真空脱气钢非金属夹杂物应按 GB/T 10561—2005 的 A 法检验与评级,其结果应符合表 33 中2 组规定。
6 . 7 . 3 根据需方要求,其他钢可进行非金属夹杂物检验,其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 33 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
GB/T 1299—20 14
表 33(续)
6 . 8 脱碳层
6 . 8 . 1 热轧和锻制钢材一边总脱碳层(铁素体+过渡层)应符合表 34 中 2 组规定。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 1 组供应。
表 34 热轧和锻制钢材总脱碳层深度 单位为毫米
6 . 8 . 2 冷拉钢材一边总脱碳层深度应符合表 35 的规定。
表 35 冷拉钢材总脱碳层深度 单位为毫米
6 . 8 . 3 根据需方要求,可检验扁钢的脱碳层,具体要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 8 . 4 银亮钢表面不允许有脱碳层。
6.8.5 6W6Mo5Cr4V、4Cr3Mo3SiV 和 3Cr3Mo3W2V钢的脱碳层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8.6 7Mn15Cr2Al3V2WMo无磁模具用钢不检验脱碳层。
6 . 9 相对磁导率
7Mn15Cr2Al3V2WMo无磁模具用钢相对磁导率应小于 1 . 01 。 当供方保证满足此项要求时,可不
GB/T 1299—20 14
作检验。
6 . 10 超声检测
6 . 10 . 1 钢材应按 GB/T 6402 进行超声检测,其内部不允许白点、夹渣、分层、内裂、缩孔等冶金缺陷存在。
6 . 10 . 2 超声检测允许极限值的大小分级和数量级别分别按表 36 和表 37 规定,其合格级别应符合表38 中 2 组的规定,但电渣重熔钢等高质量钢应符合 1 组的规定。
6 . 10 . 3 特殊用途模具钢超声检测的合格级别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 36 超声检测允许缺陷尺寸的极限值
表 37 超声检测允许缺陷数量的极限值
表 38 超声检测的合格级别
GB/T 1299—20 14
6 . 1 1 表面质量
6 . 1 1 . 1 供压力加工用的热轧和锻制钢材,表面不应有 目视可见的裂缝、折叠、结疤和夹杂。 如有上述缺陷应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表 39 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 5 倍 。深度在公差之半范围内的其他轻微表面缺陷可不清除。
表 39 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要求 单位为毫米
6 . 1 1 . 2 供切削加工用的热轧和锻制钢材,表面允许有从钢材公称尺寸算起深度符合表 40 规定的局部缺陷存在,但应保证钢材的最小尺寸。
表 40 切削加工用钢材的表面质量要求 单位为毫米
6 . 1 1 . 3 冷拉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夹杂和氧化铁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尺寸精度为 h9 级和 h10 级的冷拉钢材,表面不允许有任何缺陷;
b) 尺寸精度为 h11 级和 h12 级的冷拉钢材,表面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深度不大于该公称尺寸公差的麻点、个别划痕、发纹、凹面、黑斑、拉裂和润滑剂痕迹等轻微表面缺陷;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缺陷允许深度可不大于该公称尺寸公差之半;
c) 经热处理的冷拉钢材,表面允许有氧化色或轻微氧化层。
6 . 1 1 . 4 银亮钢表面应符合 GB/T 3207—2008 的规定。
6 . 1 1 . 5 机加工交货的钢材表面应洁净、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和氧化铁皮,若有上述缺陷存在,允许局部修磨,但最大修磨处应保证钢材的最小尺寸。
6 . 12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增加下列检验项 目:
a) 特殊化学成分;
b) 特殊硬度值;
c) 特殊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d) 晶粒度;
e) 淬透性;
f) 其他要求。
7 试验方法
每批钢材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41 的规定。
GB/T 1299—20 14
8 检验规则
8 . 1 检查与验收
钢材的质量由供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验收。 需方有权对本标准或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
8 . 2 组批规则
8 . 2 . 1 钢材应成批验收。 每批钢材应由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
8 . 2 . 2 电渣重熔钢每批应由同一子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规格和同一热处理炉次的钢材组成。 在工艺稳定且能保证本标准各项要求的条件下,允许以电渣重熔的母炉号组批,但化学成分应按每个子炉号取 1 个,其他项目按电弧炉钢取样规定执行。
8 . 3 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
钢材的取样数量和取样部位应符合表 41 规定。
表 4 1 钢材的检验项目、取样部位和取样数量、试验方法明细
GB/T 1299—20 14
表 4 1(续)
8 . 4 复验和判定规则
8 . 4 . 1 钢材复验与判定规则按 GB/T 17505 的规定。
8 . 4 . 2 供方若能保证钢材合格时,对同一炉号的钢材或钢坯的低倍组织、非金属夹杂物、试样淬火硬度的检验结果允许以坯代材,以大代小。
9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材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 2101 的规定。
GB/T 1299—20 14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标准评级图
A.1 第一级别图 低倍组织
A.1 . 1 中心疏松标准评级图见图 A. 1 。
1 级
2 级
图 A.1 中心疏松标准评级图
GB/T 1299—20 14
3 级
4 级
图 A.1(续)
GB/T 1299—20 14
5 级
6 级
图 A.1(续)
GB/T 1299—20 14
A.1 . 2 锭型偏析标准评级图见图 A. 2 。
1 级
2 级
图 A.2 锭型偏析标准评级图
GB/T 1299—20 14
3 级
4 级
图 A.2(续)
GB/T 1299—20 14
5 级
6 级
图 A.2(续)
GB/T 1299—20 14
A.2 第二级别图 珠光体组织
A.2 . 1
2 级
4 级
6 级
说明:
视场直径为 80 mm, 100 μm代表 10 mm。
图 A.3 合金工具钢珠光体组织标准评级图
GB/T 1299—20 14
A.2 . 2
2 级
4 级
6 级
说明:
视场直径为 65 mm, 100 μm代表 10 mm。
图 A.4 非合金工具钢珠光体组织标准评级图
GB/T 1299—20 14
A.3 第三级别图 网状碳化物
A.3 . 1 合金工具钢网状碳化物标准评级图见图 A. 5 。
1 级
3 级
说明:
视场直径为 80 mm, 100 μm代表 10 mm。
2 级
4 级
图 A.5 合金工具钢网状碳化物标准评级图
A.3 . 2 非合金工具钢网状碳化物标准评级图见图 A. 6 。
GB/T 1299—20 14
1 级
3 级
说明:
视场直径为 65 mm, 100 μm代表 10 mm。
2 级
4 级
图 A.6 非合金工具钢网状碳化物标准评级图
GB/T 1299—20 14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非合金工具钢淬透性试验方法
B.1 原理
试样加热到淬火温度,经保温后淬火,再将试样从中间打断,测其横断面上的淬透深度。
B.2 符号和说明
符号说明见表 B. 1 。
表 B.1 符号说明
B.3 试样
B.3 . 1 样坯的制取
试样应能显示出钢锭、钢坯和钢材的完整截面。 必要时可锻轧成直径为 25 mm 的样坯。 样坯的取样位置按 GB/T 225 规定执行。
B.3 . 2 样坯的预处理
B.3 . 2 . 1 正火或退火交货的钢材,作样坯时可不进行预处理。
B.3 . 2 . 2 锻造或轧制的样坯可进行正火或退火处理,处理条件按相应产品推荐工艺而定。
B.3 . 2 . 3 样坯也可进行调质处理,淬火温度为 870 ℃ ± 10 ℃ ,保温后淬入油中 。 然后在 625 ℃ ~ 650 ℃保温 1 h,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
B.3 . 3 试样的制备
样坯经车床加工成直径为 20 mm±0 . 5 mm、长度为 75 mm±0 . 5 mm 圆棒试样(见图 B. 1) 。如果
由于钢材尺寸所限制不能加工成标准试样,则可以制成小规格试样,并需注明试样尺寸。
GB/T 1299—20 14
图 B.1 试样示意图
B.4 试验方法
B.4 . 1 试样的加热淬火
加热最好在盐浴、铅浴或有控制气氛的炉内进行,以防止试样表面脱碳及氧化。 也可在箱式电炉中进行。
淬火保温时间根据炉型确定,应保证加热均匀,一般为 10 min~30 min。
淬火介质为 10%氯化钠水溶液,溶液不少于 200 L,温度为 20 ℃ ± 10 ℃ 。
试样加热后应迅速放入介质中,不停搅拌,保证淬火均匀,直至完全冷却为止。
B.4 . 2 试样截面的制备
将清洗并干燥后的试样开槽,槽深为 1 . 5 mm~2 mm,在槽口的背面通过弯曲或冲撞将试样折断,也可采用其他物理方法折断试样,但不应产生热影响。
断口经磨制或抛光后在 80 ℃ ~ 85 ℃含有 50%的盐酸水溶液中浸泡 3 min。 然后用热水冲洗,吹干。
B.4 . 3 淬透深度的测定
通过测量试样抛光面在腐蚀后黑色区域的深度来确定钢的淬透层深度。 沿两个对称于槽口成直角的直径进行测量(见图 B. 2) 。读数精确到 0 . 25 mm,取四个数的平均值:
GB/T 1299—20 14
图 B.2 淬透深度的测定示意图
当所测量到的值与四个测量值的平均值相差大于 1 mm,读数视为不规则,需重新磨制断面或重新取样。
B.5 结果表示
淬透深度结果表示单位为毫米,精确到 0 . 5 mm。 对于在不同淬火温度下进行的试验,其结果表示要有温度指数填在括号中。
示例:3 . 5(780 ℃)表示淬火温度为 780 ℃ ,淬透深度为 3 . 5 mm。
4.0(840 ℃)表示淬火温度为 840 ℃ ,淬透深度为 4.0 mm。
GB/T 1299—20 14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各牌号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各牌号的主要特点及用途见表 C. 1~表 C. 7 。
表 C.1 刃具模具用钢非合金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表 C.2 量具刃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表 C.2(续)
表 C.3 耐冲击工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表 C.4 轧辊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表 C.5 冷作模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表 C.5(续)
表 C.6 热作模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表 C.6(续)
GB/T 1299—20 14
表 C.6(续)
表 C.7 塑料模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表 C.7(续)
GB/T 1299—20 14
表 C.8 特殊用模具用钢的主要特点及用途
GB/T 1299—20 14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工模具钢国内外标准牌号对照表
工模具钢国内外标准牌号对照表见表 D. 1 。
表 D.1 本标准牌号同 ASTM、JIS、ISO标准牌号对照表
相关推荐
- GB/T 29162-2012 煤矸石分类
- GB/T 34626.2-2017 金属及其他无机覆盖层 金属表面的清洗和准备 第2部分:有色金属及其合金
- GB/T 42514-2023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膜及有机聚合物膜的腐蚀评定 图表法
- GB/T 14503-1993 放射性同位素产品的分类和命名原则
- GB/T 19447-2013 热交换器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翅片管
- GB/T 34215-2023 正式版 电动汽车驱动电机用冷轧无取向电工钢带(片)
- GB/T 29716.1-2013 机械振动与冲击 信号处理 第1部分:引论
- GB/T 997-2022 旋转电机结构型式、安装型式及接线盒位置的分类(IM代码)
- GB/T 17452-1998 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剖视图和断面图
- GB/T 41874-2022 塑料 聚苯醚(PPE)树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