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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482.1-2013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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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21. 010 J 0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9482. 1—2013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

  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Numericalcontrolsystem ofindustrialmachines—

  Part1:Generalrequirments

  2013-02-07发布 2013-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9482. 1—2013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3

  4 工作条件 4

  4. 1 气候环境条件 4

  4. 1. 1 贮存及运输的耐干热与耐干冷 4

  4. 1. 2 高温及低温运行 6

  4. 1. 3 温度变化运行 8

  4. 1. 4 耐交变湿热 8

  4. 2 机械环境条件 10

  4. 2. 1 振动 10

  4. 2. 2 冲击 11

  4. 2. 3 自 由跌落 11

  4. 3 电源条件 12

  4. 3. 1 工作电压范围 12

  4. 3. 2 电压谐波 13

  4. 4 特殊工作条件 14

  5 设计与制造 15

  5. 1 标识(标志) 15

  5. 1. 1 产品与安全标识(标志) 15

  5. 1. 2 操作面板与接口的标识 15

  5. 1. 3 元器件的标识 16

  5. 1. 4 包装标识 16

  5. 2 颜色要求 16

  5. 2. 1 标志的颜色 16

  5. 2. 2 控制元件的颜色 17

  5. 2. 3 指示元件的颜色 17

  5. 2. 4 导线的颜色 17

  5. 3 外观及结构 18

  5. 4 控制元件的位置 18

  5. 5 功能接地 18

  5. 6 导线连接 18

  5. 7 外壳防护 18

  5. 8 元器件质量 19

  5. 9 方便性 19

  6 产品功能 19

  Ⅰ

  GB/T 29482. 1—2013

  6. 1 坐标系及轴运动 19

  6. 2 指令代码及数据格式 19

  6. 3 产品的基本类型 20

  6. 4 功能 20

  6. 5 接口与通信 20

  7 产品安全及电磁兼容性(EMC) 21

  7. 1 基本安全 21

  7. 2 安全责任 21

  7. 3 电击防护 22

  7. 4 保护联结(保护接地) 22

  7. 5 绝缘电阻 23

  7. 6 耐电压试验 24

  7. 7 防火保护及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 25

  7. 8 噪声 25

  7. 9 电磁兼容性(EMC) — 发射 26

  7. 10 电磁兼容性(EMC) — 抗扰度 28

  7. 10. 1 静电放电抗扰度 28

  7. 10. 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 28

  7. 10. 3 浪涌(冲击)抗扰度 29

  7. 10. 4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 30

  7. 10. 5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31

  7. 10. 6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32

  7. 10. 7 工频磁场抗扰度 32

  7. 10. 8 抗扰度性能判据 32

  8 可靠性 33

  9 产品随行文件 33

  10 包装 、贮运 38

  11 制造厂的保证 39

  12 试验条件与检验规则 39

  12. 1 试验条件 39

  12. 1. 1 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39

  12. 1. 2 仲裁试验大气条件 39

  12. 1. 3 基准的大气条件 39

  12. 1. 4 试验与测量设备仪器 40

  12. 2 检验规则 40

  12. 2. 1 检验分类 40

  12. 2. 2 定型检验 40

  12. 2. 3 出厂检验 40

  12. 2. 4 型式检验 40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可靠性测试与评定方法 43

  参考文献 68

  Ⅱ

  GB/T 29482. 1—2013

  前 言

  GB/T 29482《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分为以下几部分 :

  — 第 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

  — 第 2部分 :驱动单元技术条件 ;

  — 第 3部分 :驱动电动机技术条件 ;

  — 第 4部分 :数控装置与驱动装置间的接口与通信协议 ;

  … …

  本部分为 GB/T 29482的第 1部分 。

  本部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机械电气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1)归 口 。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 :北京机床研究所 、广州数控设备有限公司 。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 :北京凯恩帝数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珊星电脑有限公司 、沈阳高精数控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 、中控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纺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开通数控有限公司 、浙江凯达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黄祖广、张玉洁、赵钦志、杨洪丽、方志群、于东、杨堂勇、朱兰斌、杜瑞芳、潘再生、赵关红 、曾杨 、汤季安 、何宇军 、郝柳 。

  Ⅲ

  GB/T 29482. 1—2013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第 1 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GB/T 29482的本部 分 规 定 了 工 业 机 械 数 字 控 制 系 统 制 造 与 验 收 的 技 术 要 求 以 及 检 验 (试 验)方法 。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 AC 1000V、DC 1 500V,额定频率不超过 200 Hz的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以下简称数控系统或产品) ,例如 :金属切削机床 、铸锻机械 、木工机械 、特种加工机床 、塑料机械 、纺织机械 、缝制机械等 。其他机械的数字控制系统可参照本部分 。

  注 : 本部分是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基本的 、共性的要求 ,各类型以及具体产品(包括数控装置 、驱动单元 、伺服电

  动机等)可根据其使用性能 、结构等特点 ,对本部分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 、修改和/或替换及具体化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 780:1997,MOD)

  GB/T 2423. 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A:低温(IEC 60068-2-

  1:2007,IDT)

  GB/T 2423. 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B:高温(IEC 60068-2-

  2:2007,IDT)

  GB/T 2423. 4—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Db:交变湿热(12h+ 12 h循环)(IEC 60068-2-30:2005,IDT)

  GB/T 2423. 5—199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 Ea和导则 : 冲击(idt

  IEC 60068-2-27:1987)

  GB/T 2423. 8—1995 电工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Ed: 自 由 跌 落(idt

  IEC 60068-2-32:1990)

  GB/T 2423. 10—2008 电工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Fc:振 动 (正 弦)

  (IEC 60068-2-6:1995,IDT)

  GB/T 2423. 22—2002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N: 温 度 变 化(IEC 60068-2-14:1984,IDT)

  GB/T 3167 金属切削机床 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GB/T 4205—2010 人机界面标志标识的基本和安全规则 操作规则(IEC 60447:2004,IDT)

  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2001,IDT)

  GB/T 5169. 11—2006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1部分 :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 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IEC 60695-2-11:2000,IDT)

  GB/T 5169. 16—2008 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 第 16部分 :试验火焰 50W 水平与垂直火焰试验方法(IEC 60695-11-10:2003,IDT)

  GB 5226. 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 1部分 :通用技术条件(IEC 60204-1:2005,

  1

  GB/T 29482. 1—2013

  IDT)

  GB/T 6113. 101—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1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测试设备(IEC/CISPR 16-1-1:2006,IDT)

  GB/T 6113. 102—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2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传导骚扰(IEC/CISPR 16-1-2:2006,IDT)

  GB/T 6113. 104—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1-4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 辅助设备 辐射骚扰(IEC/CISPR 16-1-4:2005,IDT)

  GB/T 6113. 201—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2-1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传导骚扰测量(IEC/CISPR 16-2-1:2003,IDT)

  GB/T 6113. 203—2008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和测量方法规范 第 2-3部分 :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方法 辐射骚扰测量(IEC/CISPR 16-2-3:2003,IDT)

  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544—2008 瓦楞纸板

  GB/T 8129-1997 工业自动化系统 机床数值控制 词汇(idtISO 2806:1994)

  GB/T 8870—1988 机床数字控制 点位 、直线运动和轮廓控制系统的数据格式

  GB/T 9969—2008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3384—2008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977—2005 工业机器人 坐标系和运动命名原则(ISO 9787:1999,IDT)

  GB/T 17626. 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

  3:2002,IDT)

  GB/T 17626. 6—2008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IEC 61000-

  4-6:2006,IDT)

  GB/T 17626. 8—2006 IDT)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8:2001,

  GB/T 17626. 13—2006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交流电源端口谐波 、谐间波及电网信号的

  低频抗扰度试验(IEC 61000-4-13:2002,IDT)

  GB 18209. 1—2010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 、标志和操作

  第 1 部分 :关于视觉 、听觉和触觉信号的

  要求(IEC 61310-1:2007,IDT)

  GB 18209. 2—2010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 、标志和操作

  第 2部分 :标志要求(IEC 61310-3:2007,

  IDT)

  GB 18209. 3—2010 机械电气安全 指示 、标志和操作

  第 3 部分 : 操动器的位置和操作的要求

  (IEC 61310-3:2007,IDT)

  GB/T 19660-2005 工业 自 动 化 系 统 与 集 成 机 床 数 值 控 制 坐 标 系 和 运 动 命 名 (ISO 841: 2001,IDT)

  GB/T 19678—2005 说明书的编制 构成 、内容和表示方法(IEC 62079:2001,IDT)

  GB/T 21067—2007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通用抗扰度要求

  GB/T 22840—2008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浪涌抗扰度试验规范

  GB/T 22841—2008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抗扰度试验规范

  GB 23313—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发射限值

  GB 23712—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磁兼容 机床发射限值

  GB/T 24111—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规范

  GB/T 24112—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规范

  GB/T 24342—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

  2

  GB/T 29482. 1—2013

  GB/T 24343—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GB/T 24344—2009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耐压试验规范

  ISO 7000:2004 设 备 用 图 形 符 号 索 引 和 一 览 表(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 Index and synopsis)

  3 术语和定义

  GB 5226. 1 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数据 data

  事实 、概念或指令的格式化表达形式 , 以适应人和自动化装置的通信 、翻译和处理 。

  [GB/T 16978—1997,定义 2. 143] 3. 2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 numericalcontrolsystem ofindustrialmachine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是工业机械电气设备中的核心部分 ,指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地引入数值和/或数字数据 ,从而对工业机械加工过程实现自动控制的系统 。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 系 统 主 要 由 数 控 装 置(控 制 单 元 NC) 、驱 动 装 置(电 机 驱 动 单 元 和 电 机 、编 码器) 、检测器件 、传感等单元(或部件)组成 。

  数控装置是工业机械数控系统的主要部分 ,主要包括微处理器 、运动(位置)控制器 、存储器 、I/O接口与通信 、人机界面(显示与键盘) 、操动按钮(按键)等硬件(和/或电路)以及他们相应的控制软件 。

  注 : 常见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的示例 Ⅰ 、示例 Ⅱ分别见图 1及图 2。

  图 1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示例 Ⅰ

  3

  GB/T 29482. 1—2013

  图 2 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示例 Ⅱ

  4 工作条件

  4. 1 气候环境条件

  4. 1. 1 贮存及运输的耐干热与耐干冷

  4. 1. 1. 1 要求

  数控系统贮存及运输允许的气候环境条件是 :

  a) 环境温度 : -40 ℃ ~ +70 ℃(≤24h) ;注 : 长期贮存温度一般为 -25 ℃ ~ +55 ℃ 。

  b) 相对湿度 :10% ~ 95%(无凝露) ;

  c) 大气压强 :70 kPa~ 106kPa(海拔高度 0 m~ 2 000 m) 。

  4. 1. 1. 2 检验(试验)

  耐干热与耐干冷试验概要见表 1。

  4

  GB/T 29482. 1—2013

  表 1 贮存与运输的耐干热与耐干冷试验

  耐干热

  耐干冷

  参照标准

  GB/T 2423. 2 的试验 Bb

  GB/T 2423. 1 的试验 Ab

  预处理

  按制造厂规范 ,无包装

  检验

  不连接电源

  温度a

  +70 ℃ ±2 ℃

  -40 ℃ ±3 ℃ b

  试验持续时间

  16h±1h

  16h±1h

  试验时的测量和/或加载

  无

  气候条件

  正常室温 c

  特别注意

  无凝露 c

  最终测量

  通电运行并测绝缘电阻

  a 环境温度是在距离产品的通风位置的气流进入点的平面不超过 50 mm 测得的温度 。 b -25 ℃ ±3 ℃是可接受的 ,但不推荐在将来的设计中使用 。

  c 通电运行之前 ,应通风除去内外部凝露 。

  分别按以下方法进行耐干热与耐干冷试验 :

  a) 耐干热试验

  1) 试验目的 :确定数控系统在干热条件下贮存与运输的适应性 。

  2)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2 的试验 Bb。

  3) 试验条件与试验仪器 :

  试验温度 :70 ℃ ±2 ℃ 。

  注 : 对带有温度敏感元器件的产品,其 试 验 上 限 为 55 ℃ ± 2 ℃ , 由 制 造 厂 的 使 用(技 术) 文 件 的 给 定 值确定 。

  试验持续时间 :16h±1h。从试品(试品仅为数控装置和驱动单元 ,不含电动机) 的温度达到稳定后开始计算 。

  试验时的湿度 :绝对湿度不超过 20 g/m3 水汽(相当于 35 ℃时 50%的相对湿度) 。 当试

  验温度低于 35 ℃时 ,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50% 。

  试验用高温箱 :可采用有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以保持温度均匀 ,容积与数控装置体积比大于 3 ∶ 1。

  4) 试验程序 :

  — 将试品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并处于不通电状态 。

  — 将温度箱温度逐步升至试验的上限温度 , 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min(不超 过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 当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至少 30 min)开始计时 ,将试品存放 16h。

  — 然后使箱内温度逐渐下降至室温 ,并在此条件下恢复至初始状态 ;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当温度稳定后 ,如果有冷凝水应去除 ,对试品 目测 、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并进行功能测试 ,产品应能正常工作 。

  — 试验期结束后 ,立即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符合 7. 5. 1 的要求 。

  b) 耐干冷试验

  1) 试验目的 :确定数控系统在干冷条件下贮存与运输的适应性 。

  5

  GB/T 29482. 1—2013

  2)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1 的试验 Ab。

  3) 试验条件与试验仪器 :

  试验温度 : -40 ℃ ±2 ℃ 。

  注 : 对带有温度敏感器件的产品,其试 验 上 限 为 - 25 ℃ ± 3 ℃ , 由 制 造 厂 的 使 用(技 术) 文 件 的 给 定 值确定 。

  试验持续时间 :16h±1h。从试品(试品仅为数控装置和驱动单元 ,不含电动机) 的温度达到稳定后开始计算 。

  试验时的湿度 :绝对湿度不超过 20 g/m3 水汽(相当于 35 ℃时 50%的相对湿度) 。 当试

  验温度低于 35 ℃时 ,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50% 。

  试验用低温箱 :可采用有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以保持温度均匀 ,容积与数控装置体积比大于 3 ∶ 1。

  4) 试验程序 :

  — 将试品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并处于不通电状态 ,必要时用聚苯乙烯薄膜给予密封 。

  — 将温度箱温度逐步降至试验的下限温度 , 注意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 当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至少 30 min)开始计时 ,将试品存放 16h±1h。

  — 然后使箱内温度逐渐升至室温 ,并在此条件下恢复至初始状态 ;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当温度稳定后 ,如果有冷凝水应去除 ,对试品 目测 、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并进行功能测试 ,产品应能正常工作 。

  — 试验期结束后 ,立即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符合 7. 5. 1 的要求 。

  4. 1. 2 高温及低温运行

  4. 1. 2. 1 要求

  数控系统在下列气候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

  a) 环境温度 :0 ℃ ~40 ℃ ;

  b) 相对湿度 :10% ~ 95%(无凝露) ;

  c) 大气压强 :86kPa~ 106kPa;

  d) 海拔高度 :≤1 000 m。

  注 1: 机箱内置的产品,运行高温为 55 ℃ 。

  注 2: 当对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时 ,见 4. 4。

  4. 1. 2. 2 检验(试验)

  应按以下基本要求进行试验 :

  — 试验开始时除标准另有规定外 ,产品不应有包装且各部分应正常连接 ,处于准备使用状态 ;

  — 均在空载条件下进行试验 ,将电动机置于温度控制箱之外 ;

  — 每项试验之前及试验之后应对被测产品进行视检和运行测试 , 以确定试验对产品的影响及产品是否通过试验 。

  分别按下列方法对产品进行高温运行与低温运行试验 :

  a) 高温运行试验

  1)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高温运行条件下的适应性 。

  2)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2 的试验 Bd。

  3) 试验条件与试验仪器 :

  6

  GB/T 29482. 1—2013

  试验温度 :40 ℃ ±2 ℃ 。

  试验空气湿度 :绝对湿度不超过 20 g/m3 水汽(相当于 35 ℃时 50%的相对湿度) 。 当试验温度低于 35 ℃时 ,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50% 。

  试验持续时间 :48h±1h。从温度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对试品通电开始计算 。

  试验用温度箱 :有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 ,循环风速度应尽可能低(一般不要大于 0. 5 m/s) ;无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 ,应符合 GB/T 2423. 2 的规定 ,容积与数控装置和驱动单元之体积比大于 3 ∶ 1。

  三相调压器 :容量 >数控装置及驱动装置的总容量 。

  三相交流稳压器 :容量 >数控装置及驱动装置的总容量 。

  4) 试验程序 :

  — 将试品(不含电动机)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并处于准备通电状态 。

  — 将温度箱温度 逐 步 升 至 试 验 温 度 , 注 意 箱 内 温 度 变 化 率 不 超 过 1 ℃/min(不 超 过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 当温度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一般不少于 30 min) ,产品开始连续 48 h±1 h 的通电运行(电动机在箱外连接) ,每 4 h检查 1 次 ,其 24h 的电压波动见表 2。

  表 2 高温运行条件

  工作电压

  标称值

  1. 1×标称值

  标称值

  0. 85×标称值

  时间/h

  4

  8

  4

  8

  — 满 48h后将试品断电 ,将温度箱内温度逐步降至室温 ,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 (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 温度箱内温度的恢复要有足够长的时间(1 h 以上) ,期间对可能产生的冷凝水应通过通风除湿等处理 。 当温度稳定后 ,对试品 目测和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 并进行功能测试 ,产品应正常运行 。

  — 试验期结束后 ,立即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符合 7. 5. 1 的要求 。注 : 仅作高温运行的产品,试验后应紧接进行耐电压试验 。

  b) 低温运行试验

  1)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低温运行条件下的适应性 。

  2)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1 的试验 Ad。

  3) 试验条件与试验仪器 :

  试验温度 :0 ℃ ±2 ℃ 。

  试验空气湿度 :绝对湿度不超过 20 g/m3 水汽(相当于 35 ℃时 50%的相对湿度) , 当试验温度低于 35 ℃时 ,相对湿度不应超过 50% 。

  试验持续时间 :16h±1h,从温度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对试品通电开始计算 。

  低温试验箱 :有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 ,循环风速度应尽可能低(不要大于 0. 5 m/s) ;无强迫空气循环的温度箱 ,应符合 GB/T 2423. 1 的规定 。 容积与数控装置和驱动单元之体积比大于 3 ∶ 1。

  4) 试验程序 :

  — 将试品(不含电动机)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并处于准备通电状态 。

  — 将温度箱温度逐步降至 0 ℃ ±2 ℃ 。注意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不超过5 min时间的平均值)并无凝露产生 。

  — 当箱内温度达到稳定后(一般不少于 30 min) ,产品开始连续 16 h 的通电运行(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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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机在箱外连接)检查程序且应运行正常 。

  — 运行 16h±1h后将产品断电 ,将温度箱内温度逐步升至室温 ,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 温度箱内温度的恢复要有足够长的时间(1 h 以上) ,期间对可能产生的冷凝水应通过通风除湿等处理 。 当温度稳定后 ,对试品和 目测和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 并进行功能测试 ,产品应正常运行 。

  — 试验期结束后 ,立即测量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符合 7. 5. 1 的要求 。注 : 仅作低温运行的产品,试验后应紧接进行耐电压试验 。

  4. 1. 3 温度变化运行

  4. 1. 3. 1 要求

  产品应在下列温度变化条件下正常工作 :

  a) 环境温度 :低温为 5 ℃ ,高温为 40 ℃ ;

  b) 试验时间 :低温 3 h,高温 3 h;共 2 次循环 ,共 12 h;

  c) 相对湿度 :30% ~ 95% ,无凝露 ;

  d) 大气压强 :86kPa~ 106kPa。

  注 : 机箱内置的产品,运行高温为 55 ℃ 。

  4. 1. 3. 2 检验(试验)

  按以下方法进行温度变化运行试验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温度变化条件下运行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22的试验 Nb。

  c) 试验温度 :低温为 5 ℃ ±2 ℃ ,高温为 40 ℃ ±2 ℃ 。

  d) 试验循环次数 :2。

  e) 试验时的湿度 :绝对湿度不超过 20 g/m3 水汽 。

  f) 试验用温度箱 :温度箱应能保持试验所要求的低温和高温 ,并能按试验要求的温度变化率进行 。箱内空气应能充分流通 ,试品周围的空气流速不小于 2 m/s(见 GB/T 2423. 22—2002 的2. 3) 。

  g) 试验程序 :

  1) 将试品(不含电动机)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 ,产品通电运行(电动机在箱外连接) 。

  2) 将温度箱温度逐步降至 5 ℃ ±2℃ ,注意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3 ℃/min±0. 6 ℃/min。

  3) 保持低温 3 h,然后将温度箱温度逐步升至高温 40 ℃ ±2 ℃ 。 注意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3 ℃/min±0. 6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

  4) 保持高温 3 h,然后将试验箱温度逐步降至室温 ,注意箱内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3 ℃/min± 0. 6 ℃/min(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 。到此第一循环结束 。

  5) 进行试验的第二个循环 , 即重复步骤 2)至 4) 。

  6) 第二循环结束结束后 ,将试品保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 ,达到正常温度 。

  7) 最后对试品 目测和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并进行功能测试 ,应能正常工作 。

  4. 1. 4 耐交变湿热

  4. 1. 4. 1 要求

  产品应能承受严酷等级为温度 55 ℃ ,相对湿度为 93%±3%(当 55 ℃ ±2 ℃) 和相对湿度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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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当 25 ℃ ±3 ℃) ,时间为 12 h+12h 的耐交变湿热试验 。

  试验结束后 ,检测在交变湿热条件下产品的绝缘电阻 ,其值应符合 7. 5. 1 的规定 ,且产品应能空载正常运行 。

  4. 1. 4. 2 检验(试验)

  耐交变湿热试验概要见表 3。

  表 3 耐交变湿热(12h+ 12h)试验

  参照标准

  GB/T 2423. 4 的试验 Db

  预处理

  按制造厂规范 ,无包装

  检验

  不连接电源

  温度a

  55 ℃ ±2 ℃ ,25 ℃ ±3 ℃

  试验持续时间

  12 h±0. 5 h,12 h±0. 5 h

  试验时的测量和/或加载

  无

  循环次数

  2

  气候条件

  在 GB/T 2423. 4所述的受控条件下b

  最终测量

  通电运行并测绝缘电阻

  a 环境温度是在距离产品的通风位置的气流进入点的平面不超过 50 mm 测得的温度 。 b 通电运行之前 ,产品应通风除去内外部凝露 。

  按以下方法进行耐交变湿热试验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交变湿热条件下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4 的试验 Db。

  c) 试验温度与湿度 :55 ℃ ±2 ℃ ,相对湿度 93%±3%;25 ℃ ±3 ℃ ,相对湿度 >95% 。

  d) 试验持续时间 :48h不通电存放 。从试品(不含电动机)的温度湿度达到稳定后开始计算 。

  e) 循环次数 :2。

  f) 试验用温热试验箱 :试验箱内湿度用水的电阻率应保持不小于 500 Ωm ,排出的凝结水未纯化处理前不得再作未湿源水用(见 GB/T 2423. 4—2008第 4章的要求) 。

  g) 试验程序 :

  1) 将试品在室温下放入同处于室温的温度箱内并处于不通电状态 。

  2) 调节温度箱使其逐步达到规定的 25 ℃ ±3℃温度稳定为止 ,温度变化率不超过 1 ℃/min (不超过 5 min时间的平均值)且不应产生凝露 。

  3) 这一过程中 ,先通过不提高箱内的绝对湿度来避免发生冷凝 。再在 3 h±0. 5 h 之内 ,调节箱内湿度达到规定的温度 55 ℃ ±2 ℃与相对湿度 93%±3% 。

  4) 当温度与湿度稳定后 ,开始计算时间(见 GB/T 2423. 4—2008的 7. 3) 。 总共在温度箱内存放 48h,两个循环 。

  5) 在 55 ℃ ±2 ℃与相对湿度 93%±3%条件下 ,直至从循环开始的 12 h±0. 5 h 为止 。

  6) 在 3 h~ 6 h 内降到 25 ℃ ±3 ℃ , 同时相对湿度 >95%条件下到 24h第 1个循环结束(见GB/T 2423. 4—2008的 7. 3) 。

  7) 进行试验的第二个循环 , 即重复步骤 3)至 5) 。

  8) 当第二循环即 48h结束后 ,将试品保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 ,达到正常温度 , 即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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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箱内温度湿度逐步降至正常大气条件 ,在 1 h~ 2 h 内将相对湿度降至 25% ~ 75%、温度降到试验室的温度 。注意温度变化率不应超过 1 ℃/min和不应产生凝露 ,如果有凝露应全部去除 。

  9) 试验后应紧接做试品的绝缘电阻试验 ,其值应符合 7. 5. 1 的规定 。

  10) 最后对试品 目测和通电运行(连接电动机)并进行功能测试 ,应能正常工作 。

  4. 2 机械环境条件

  4. 2. 1 振动

  4. 2. 1. 1 要求

  产品(不含电动机)的振动要求见表 4。

  表 4 振动要求

  频率/Hz

  振幅/mm

  2≤f<9

  ≤0. 35

  9≤f<150

  ≤0. 15

  产品应经受作用于 3个相互垂直的每个轴上的振动 。振动试验后 ,产品电气性能不受到影响 ,外观和装配的质量不允许改变 ,不应有机械结构上的损坏 、变形和紧固部位的松动现象 ,所有功能应正常 。

  4. 2. 1. 2 检验(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运行状态下对振动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10—2008的试验 Fc。

  c) 试验仪器及参数 :

  振动试验台及夹具 :

  — 基本运动 : 时间的正弦函数 ;

  — 运动轴向 :x、y、≈ 3个方向 。

  d) 试验条件 :

  — 频率范围 :2 Hz~ 150 Hz;

  — 扫描速度 : (1±10%)oct/min;

  — 振幅峰值 :0. 35 mm(2 Hz≤f<9 Hz) ,0. 15 mm(9 Hz≤f<150 Hz) ;

  — 扫频循环次数 :10次/轴 。

  e) 试验顺序 :

  1) 将试品(不带包装)固定在试验台上 ,经目测和功能检验正常后 ,在通电空载(不含电动机)的状态下进行振动试验 ;

  2) 分别对试品的每个轴按试验条件的规定进行扫频耐久试验 ,试验期间试品应能正常工作 ;

  3) 试 验 后 , 检 查 结 构 及 外 观 , 不 应 有 机 械 上 的 损 坏 、变 形 、零 部 件 脱 落 或 紧 固 部 位 松 动 的现象 ;

  4) 最后对产品(连接电动机)进行功能测试 ,应能正常工作 。

  注 : 对振动试验是否通电空载运行 ,可根据具体产品特点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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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4. 2. 2 冲击

  4. 2. 2. 1 要求

  产品(不含电动机)的冲击要求见表 5。

  表 5 冲击要求

  冲击加速度

  150 m/s2

  冲击波形

  半正弦波

  持续时间

  11 ms

  方向

  垂直于底面

  冲击次数

  3 次

  产品应能经受在表 5 中所列的试验条件下的冲击 。 冲击试验后 ,其电气性能不受到影响 ,外观和装配的质量不允许改变 ,不应有机械结构上的损坏 、变形和紧固部位的松动现象 ,通电工作后所有功能应正常 。

  4. 2. 2. 2 检验(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使用和运输期间对非重复性冲击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见 GB/T 2423. 5 的试验 Ea。

  c) 试验仪器及参数 :

  冲击试验台 ;

  冲击脉冲波形 :半正弦脉冲 。

  d) 试验条件 :

  — 冲击加速度 :150(1±10%) m/s2 ;

  — 持续时间 :11 ms±1 ms;

  — 方向 :垂直于底面 ;

  — 冲击次数 :3 次 。

  e) 试验程序 :

  1) 将试品(不带包装 、不通电 ,不含电动机)固定在试验台上 ,经目测和功能检验正常后 ,按试验条件进行冲击试验 ;

  2) 试验后 ,检查机械结构及外观 ,不应有机械上的损坏 、变形 、零部件脱落或紧固部位松动的现象 ;

  3) 最后对产品(连接电动机)进行功能测试 ,应正常工作 。

  4. 2. 3 自 由跌落

  4. 2. 3. 1 要求

  产品(不含电动机)的自由跌落(带制造厂包装)要求见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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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表 6 自 由跌落(带制造厂包装)

  数控装置质量/kg

  自 由跌落高度/m

  <10

  0. 80

  10~ 20

  0. 60

  20~ 30

  0. 50

  30~ 40

  0. 40

  40~ 50

  0. 30

  50~ 100

  0. 20

  >100

  0. 10

  4. 2. 3. 2 检验(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在运输与贮存期间具有耐跌落冲击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2423. 8 的试验 Ed。

  c) 试验条件 :

  — 各产品的质量(带制造厂包装)的规格及自由跌落高度见表 6;

  — 自 由跌落次数 :5 次 ,仅对产品包装的底部做跌落试验 ;

  — 试验表面 :混凝土或钢制的坚硬的刚性表面 。

  d) 试验程序 :

  1) 试品(带制造厂包装 ,不含电动机))在试验之前外观应无损且功能正常 。

  2) 跌落高度指跌 落 试 验 的 试 品 在 跌 落 前 悬 挂 时 、试 验 表 面 与 离 它 最 近 的 试 品 部 位 之 间 的高度 。

  3) 使试验样品从悬挂位置自由跌落 ,释放时使干扰最小 。

  4) 试验后 ,检 查 结 构 及 外 观 , 不 应 有 机 械 上 的 损 坏 、变 形 、零 部 件 脱 落 或 紧 固 部 位 松 动 的现象 。

  5) 最后对产品(连接电动机)进行功能测试 ,应正常工作 。

  4. 3 电源条件

  4. 3. 1 工作电压范围

  4. 3. 1. 1 要求

  产品在下列交流输入电源条件下正常工作 :

  a) 输入电源电压(有效值) : (0. 85~ 1. 10) ×输入电压的标称值 ;

  b) 频率范围 :50 Hz±1 Hz,连续变化 。

  4. 3. 1. 2 检验(试验)

  试验方法如下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对交流输入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波动的适应性 。

  b) 试验设备及基本参数 :

  变频电源 :220V,380V(电压 、频率均可调) ,容量视产品总容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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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c) 试验程序 :

  1) 用变频电源为产品供电 ;

  2) 按表 7规定的共 8种组合对运行下的产品进行静态拉偏试验 ;表 7 电源试验条件

  电网标称电压220 V

  电网标称电压380 V

  电压/V

  频率/Hz

  电压/V

  频率/Hz

  187

  49

  323

  49

  51

  51

  242

  49

  418

  49

  51

  51

  3) 每种组合条件下试验持续时间不少于 15 min。试验时 ,检查程序至少要完整运行一遍 ;

  4) 试验应满足 4. 3. 1. 1 的要求 。

  4. 3. 2 电压谐波

  4. 3. 2. 1 要求

  交流电压是指在产品电源接入点测得的总均方根电压值 。小于 10倍标称频率的真谐波(标称频率的整数倍)的总均方根值可达到总电压的 10% 。更高频率的谐波 和 其 他 频 率 含 量 可 能 达 到 总 电 压 的2% 。但为取得恒定的比较结果 ,仅在 3 次谐波上对产品进行试验(10% ,在相位角 0°和 180°) ,产品应能正常运行 。

  注 : 本项要求仅对高性能产品适用 。

  4. 3. 2. 2 检验(试验)

  试验概要见表 8及图 3。

  表 8 抗 3 次谐波试验

  参照标准

  GB/T 17626. 13

  预处理

  按制造厂规范

  试验说明

  把调整到电网标称电压的 10%的三次谐波电压(150Hz或180 Hz)叠加到 0°和 180°相位的产品电源上(见图 3)

  每个相位持续时间

  5 min

  试验的测量

  应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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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图 3 抗 3 次谐波电压试验简图

  试验方法如下 :

  a) 试验目的 :确定产品对交流输入电源抗 3 次谐波电压的适应性 。

  b) 试验方法 :参照 GB/T 17626. 13。

  c) 试验设备及基本参数 :

  试验发生器 :具有 50 Hz基波频率以及叠加所需要的 3 次谐波的能力(见 GB/T 17626. 13— 2006的第 6章及第 7章) 。

  d) 试验程序 :

  1) 把调整到电网标称电压的 10%的三次谐波电压(150 Hz或 180 Hz)跌加到 0°和 180°相位的产品电源上(见图 3) ;

  2) 每个相位持续时间为 5 min(见 GB/T 17626. 13—2006的第 8章) ;

  3) 试验过程中工作应正常 ;

  4) 试验后对产品进行功能测试 ,应正常工作 。

  4. 4 特殊工作条件

  对于超出正常条件的其他条件 ,制造厂应根据用户要求进行制造以满足特殊条件的要求 。 同时 ,用户应与制造厂就特殊条件的要求签署协议 。

  特殊条件一般包括 :

  — 超低温贮存 ;

  — 更高海拔的运输及运行 ;

  — 暴露在有害气体中 ;

  — 暴露在过分潮湿环境中(相对湿度 >85%) ;

  — 暴露在过量尘埃中 ;

  — 暴露在磨蚀性的尘埃中 ;

  — 暴露在水蒸气或凝露中 ;

  — 暴露在油气中 ;

  — 暴露在爆炸性尘埃或气体混合物中 ;

  — 暴露在含盐的空气中 ;

  — 受到异常的振动 、冲击或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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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 暴露在露天或滴水环境中 ;

  — 异常运输或贮存条件 ;

  — 温度过高/过低或突然变化 ;

  — 异常空间限制 ;

  — 长时间停机 ;

  — 户外运行 。

  5 设计与制造

  5. 1 标识(标志)

  5. 1. 1 产品与安全标识(标志)

  5. 1. 1.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产品标识(标志)一般应包括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及名称 、制造厂商名 、制造厂商地址 、通讯信息等内容 ;

  注 : 产品标识一般出现在随行文件或包装箱面的适宜位置 。

  b) 产品铭牌的内容 :包括注册商标 、产品型号及名称 、制造厂商名 、制造 日期 、额定电压 、相数 、额定电流(或额定功率)等内容 ,其文字要清晰 、美观 、耐久 , 铭牌的固定(或张贴) 应牢固并易于观察 ;

  c) 为达到保护操作者安全的 目 的 , 在产品上应设置必要及永久的安全警告标识(标志) , 如防触电 、防高温烫伤 、防残余电压危险 、安全警告信息等(见 GB 18209. 2) ,这些标识(标志) 应牢固耐久 、易于观察 。

  5. 1. 1. 2 检验

  视检 ,所使用的标识(标志)应符合 5. 1. 1. 1 的要求 。

  5. 1. 2 操作面板与接口的标识

  5. 1. 2.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安装在操作面板或其他上面的按钮 、开关 、旋钮 、按键 、指示灯 、控制单元(如手持单元 、手脉)等都应在其附近(或其上面)具有表示其功能的标识(标志) 。一般采用操作指示图形符号(形象化符号) 作 为 标 志 , 操 作 指 示 图 形 符 号 应 符 合 有 关 标 准 规 定 , 如 : GB/T 3167、GB 18209. 1~ 18209. 3及 ISO 7000等及有关规定 。

  b) 为便于使用 ,允许采用操作指示图形符号标志与文字标识并用的形式 ,但不允许仅用文字标识表示 。

  c) 产品的电源端 口 、I/O接口 、接地(功能 、保护) 端口 、信号端 口 (接口) 等都应具有标识(标志) ,这些标志(标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d) 所有的标识(标志)均应清晰 、美观 、牢固 、耐久并及易于观察 。

  5. 1. 2. 2 检验

  视检 ,所使用的标识与标志应符合 5. 1. 2. 1 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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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5. 1. 3 元器件的标识

  5. 1. 3.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印制电路板(PCB)等与其装接在上面的元器件及装在其他位置的元器件(或模块) ,在其上或附近位置应具有清晰的标识(标志) ,一般采用文字标识(如字母代号或其他)表示 。

  b) 产品内部所 有 单 元 间 连 接(包 括 与 外 部 连 接) 的 导 线 、线 缆 均 应 在 导 线 两 端 具 有 标 识(或 标志) ,如电源导线 U、V、W ,保护接地导线或 PE等 。

  注 : 对部分产品,如缝制机 械 数 字 控 制 系 统 各 单 元 之 间 的 防 呆 插 设 计 和 不 需 要 用 户 连 接 的 线 缆 , 可 考 虑 不 采 用标识 。

  c) 所有的标志(标识)均应清晰 、美观 、牢固 、耐久并及易于观察 。

  5. 1. 3. 2 检验

  视检 ,所使用的标识与标志应符合 5. 1. 3. 1 的要求 。

  5. 1. 4 包装标识

  5. 1. 4.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包装箱的箱面应具有贮存与运输的标志 ,一般应具有 “小心轻放 、向上 、怕雨 、堆码层数极限 ”等标志(见 GB/T 191) 。

  b) 包装箱箱面一般应印制(或注明) :“制造厂名称 、产品型号名称 、出厂编号 、数量 、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 、发站(港) 、到站(港) 、重量 、尺寸 、制造厂地址及通讯 ”等内容 。

  c) 出 口产品的包装箱箱面在制造厂名称前应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字样 。

  5. 1. 4. 2 检验

  视检 ,包装箱的箱面所使用的标识与标志应符合 5. 1. 4. 1 的要求 。

  5. 2 颜色要求

  5. 2. 1 标志的颜色

  5. 2. 1.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产品所有使用标识(标志)的颜色选择应符合 GB 5226. 1、GB 18209. 1~ 18209. 3 等有关规定 ;

  b) 标志颜色使用的一般原则为 :

  — “禁止 ”(紧急状况)用红色 ;

  — “警告 ”(警告 、注意 、危险 、异常状况)用黄色 ;

  — “安全状态及允许 ”(正常状况)用绿色 ;

  — “应遵守的规定或强制性干预 ”用蓝色 ;

  — 白 、灰 、黑未赋予具体含义 ,可选择使用 。

  5. 2. 1. 2 检验

  视检 ,标识(标志)的颜色选择应符合 5. 2. 1. 1 的要求 。

  16

  GB/T 29482. 1—2013

  5. 2. 2 控制元件的颜色

  5. 2. 2. 1 要求

  控制元件的颜色要求如下 :

  a) 急停操动器颜色应选用红色(见 GB 5226. 1—2008的第 10章) 。 当急停采用红色蘑菇头按钮时 ,作为 “急停 ”特定标志应在蘑菇头周围的外圈部分衬托黄色 。

  b) 按钮(或按键)等的颜色 :“起动/接通 ”按钮(按键)的颜色优先是白色 ,也允许用绿色 。 “停止/断开 ”按钮(或按键)的颜色优先选用黑色(见 GB 5226. 1—2008的第 10章) 。

  c) 光标按钮(又 称 带 灯 按 钮) : “起 动/接 通 ”光 标 按 钮 的 颜 色 优 先 是 白 色 , 也 允 许 选 用 绿 色(见GB 5226. 1—2008的第 10章) ;“停止/断开 ”光标按钮(带灯按钮)的颜色优先选用黑色 。

  注 : 考虑到 “停止/断开 ”黑色光标按钮的颜色光指示不明显时 ,允许采用灰色(或红色)的 “停止/断开 ”光标按钮 。

  d) 蓝色的按钮及蓝色的光标按钮用于要求强制性的干预操作 ,如复位功能 。

  e) “白 、灰 、黑 ”色的按钮以及光标按钮未赋予具体含义 ,可作为操作(或操作指示)功能选择使用 。

  5. 2. 2. 2 检验

  视检 ,所有控制元件的颜色应符合 5. 2. 2. 1 的要求 。

  5. 2. 3 指示元件的颜色

  5. 2. 3. 1 要求

  指示元件(指示灯 、闪烁指示灯等)的颜色要求如下 :

  — “禁止 ”(紧急状况)用红色 ;

  — “警告 ”(警告 、注意 、危险 、异常状况)用黄色 ;

  — “安全状态及允许 ”(正常状况)用绿色 ;

  — “应遵守的规定或强制性干预 ”用蓝色 。

  5. 2. 3. 2 检验

  视检 ,所有指示元件的颜色应符合 5. 2. 3. 1 的要求 。

  5. 2. 4 导线的颜色

  5. 2. 4. 1 要求

  导线的颜色要求如下 :

  a) 当产品的单元内部连接导线用颜色代码作标识时 ,可采用黑 、棕 、红 、橙 、黄 、绿 、蓝(包括浅蓝) 、紫 、灰 、白 、粉红 、青绿等颜色 。

  b) 产品与外部连接电路导线颜色选用为(见 GB 5226. 1—2008的第 13章) :

  — 交流动力电路 、直流动力电路用 “黑色 ”;

  — 交流控制电路用 “红色 ”;

  — 直流控制电路用 “蓝色 ”;

  — 保护接地电路专用 “黄/绿双色 ”。

  c) 电缆或护套中的颜色选用不受 b)的限制 。

  5. 2. 4. 2 检验

  视检 ,所有导线的颜色应符合 5. 2. 4. 1 的要求 。

  17

  GB/T 29482. 1—2013

  5. 3 外观及结构

  5. 3.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包括操作面板等在内的产品结构及其布局应合理 、造型应美观 、色彩应和谐并符合人类工效学原则 。

  b) 外观表面应平整匀称 、不允许有明显的凹陷 、划伤 、裂缝 、变形 。外观表面涂(镀) 层不允许有气泡 、龟裂 、脱落或锈蚀等缺陷 ,面膜应平整 、牢固 。

  c) 产品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 。

  5. 3. 2 检验

  视检 ,产品外观与结构应符合 5. 3. 1 的要求 。

  5. 4 控制元件的位置

  5. 4. 1 要求

  包括按钮 、光标按钮 、按键在内的操作控制元器件 ,“停止按钮 ”、“停止按键 ”的安装位置应分别位于“起动按钮 ”、“起动按键 ”的左边或下边(见 GB/T 4205—2010的第 4章及第 5 章及 GB 18209. 3) 。

  5. 4. 2 检验

  视检 ,控制元件的位置应符合 5. 4. 1 的要求 。

  5. 5 功能接地

  5. 5. 1 要求

  用于非安全目的 、如改善抗干扰性能或其他有关功能等的 “功能接地 ”应设置专门的端子 ,端子的标

  志为“”或 FE(见 GB 5226. 1—2008的 8. 3 和 4. 4. 2) 。

  5. 5. 2 检验

  视检 ,功能接地应符合 5. 5. 1 的要求 。

  5. 6 导线连接

  5. 6. 1 要求

  导线(线缆)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 GB 5226. 1—2008的 13. 1 的规定 。

  5. 6. 2 检验

  视检 ,导线(线缆)的连接和布线应符合 5. 6. 1 的要求 。

  5. 7 外壳防护

  5. 7. 1 要求

  产品机箱的外壳防护等级一般要达到 IP43(见 GB/T 4208、GB 5226. 1—2008的 11. 3, 即 IP 的第一位特征数字 4: 防止直径不小于 1. 0 mm 的固 体 异 物 ; IP 的 第 二 位 特 征 数 字 3: 防 淋 水 , 各 垂 直 面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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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60°范围内淋水 ,无有害影响) 。

  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机箱的外壳防护等级要达到 IP54及以上(IP的第一位特征数字 5: 防尘 ,虽不能完全防止尘埃进入 ,但进入的灰尘量不应影响控制装置的正常运行 ,不应影响安全;IP 的第二位特征数字 4: 防溅水 , 向外壳各方向的溅水 ,无有害影响) 。

  机箱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具有 IP2X。

  5. 7. 2 检验

  视检和/或测试 ,产品的外壳防护检验(即防水防尘试验) ,按 GB 4208—2008的第 11章 ~ 第 14章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 ,应符合 5. 7. 1 的规定 。

  5. 8 元器件质量

  5. 8. 1 要求

  产品应选用符合相关标 准 、具 有 质 量 稳 定 可 靠 的 元 器 件 、组 件 和 辅 件 等 , 同 时 产 品 的 印 制 电 路 板(PCB) 、模块等的质量也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

  5. 8. 2 检验

  视检和/或测试 ,产品的元器件等的质量应符合 5. 8. 1 的规定 。

  5. 9 方便性

  5. 9. 1 要求

  产品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调试 、操作及维修的方便性(见 GB 5226. 1—2008的 11. 1~ 11. 2) 。

  5. 9. 2 检验

  视检 ,应符合 5. 9. 1 的规定 。

  6 产品功能

  6. 1 坐标系及轴运动

  6. 1. 1 要求

  相关产品 的 坐 标 系 和 轴 运 动 命 名应 符 合 右 手 坐 标 系 原 则 , 具 体 命 名可 参 照 GB/T 19660、 GB/T 16977及其他有关规定 。

  注 : 由于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的产品门类较多 ,如缝制机械等可不按本要求 。

  6. 1. 2 检验

  视检和联机测试 ,产品坐标系和轴运动命名应符合 6. 1. 1 的要求 。

  6. 2 指令代码及数据格式

  6. 2. 1 要求

  相关产品的指令代码(如 G、M、S、F、T等) 、数据格式一般应符合 GB/T 8870等有关标准和设计等有关规定 。

  注 : 由于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的产品门类较多 ,如缝制机械等可不按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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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6. 2. 2 检验

  视检和联机测试 ,数控系统的指令代码(G、M、S、F、T等) 、数据格式应符合 6. 2. 1 的要求 。

  6. 3 产品的基本类型

  6. 3. 1 要求

  产品按所控制的工业机械功能对象 ,基本分为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 、特种加工机床数控系统 、木工机械数控系统 、铸锻机械数控系统 、纺织机械数控系统 、缝制机械数控系统 、塑料机械数控系统等 。

  6. 3. 2 检验

  视检 ,应符合 6. 3. 1 的要求 。

  6. 4 功能

  6. 4.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功能及定义

  包括有关功能 、参数等所使用的术语及定义 ,一般应符合 GB/T 8129及有关规定 。

  b) 基本功能和选配功能

  — 各类型数控系统所具有的控制功能应满足被控机械的使用要求 。根据产品特点 ,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 、自动操作功能 、程序编辑功能(全屏幕在线编辑与校验 、直径/半径编程) 、手动数据输入(MDI) 功能 、手脉或单步进给功能 、回零功能 、简单循环(复合循环) 功 能 、自诊断功能 、显示报警功能 、插补(直线 、圆弧 、螺纹等) 功能 、宏程序功能 、小线段连续高速插补功能 、刀具补偿功能 、自动加减速控制(S 曲线) 功能 、预读前瞻功能 、网络与 DNC功能 、加工过程(工作过程)图形仿真或实时图形显示 、数据管理等若干基本功能(或选配功能) 。

  — 上述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应详细表述在产品使用文件中 。

  — 选配功能及其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应在制造厂商与用户的技术协议中明确约定 。

  c) 高性能数字控制系统的功能

  高性能(高档)数控系统应具有满足适应于高档型工业机械设备性能要求的功能 ,这些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应详细表述在产品使用文件中 。

  d) 特殊功能

  对有特殊功能需求的数字控制系统 ,应由制造厂商与用户的技术协议进行约定 , 特殊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也应详细补充表述在产品使用文件中 。

  6. 4. 2 检验(试验)方法

  视检和功能测试 ,产品功能应符合 6. 4. 1 的要求 。

  6. 5 接口与通信

  6. 5. 1 要求

  要求如下 :

  a) 模拟接口及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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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 输入信号 :信号范围 ±10V或 0 V~ 10V,输入阻抗限值 ≥10kΩ;

  — 输出信号 :信号范围 ±10V或 0 V~ 10V,负载阻抗 ≥1kΩ;注 1: 模拟信号输出应能承受直至短路时的任何过载 。

  注 2: 由于工业机械数字控制系统的产品门类较多 ,如缝制机械等可不按本要求 。

  — 其他模拟输入输出接口信号要求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 。

  b) 数字脉冲接口及信号

  — 数字脉冲接口信号 :在 CNC或驱动单元之间可以有多种类型 , 控制电平接口信号 、进给脉冲接口信号 、测量 脉 冲 反 馈 接 口 信 号 、通 信 接 口 信 号(如 RS232、RS485、USB、键 盘 接口)等 ;

  — 对数控系统外接的脉 冲 和 电 平 接 口 信 号 , 产 品 制 造 厂 商 应 在 其 产 品 使 用 文 件 上 进 行 说明 ,还应对脉冲信号种类 、电平 、速率 、信号电流等进行说明 。

  c) 现场总线通信与接 口

  — 针对普及型及高性能型产品特点 ,可采用现场总线作为产品各单元之间(和/或数控系统外部 、网络)的接口(和/或端口)进行通信 ;

  — 产品采用现场总线的具体种类及协议规范(或标准) ,产品制造厂商应在其产品使用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 。

  d) 其他控制信号

  产品的驱动装置(单元)与数控装置之间应具备以下基本等交换信号 :

  1) 准备就绪(驱动装置输出) ;

  2) 允许/封锁工作(驱动装置输入) ;

  3) 故障报警(驱动装置输出) 。

  对其他控制信号产品制造厂商应在其产品使用文件中进行详细说明 。

  6. 5. 2 检验(试验)

  视检及测试 ,接口及信号应符合 6. 5. 1 的要求 。

  7 产品安全及电磁兼容性(EMC)

  7. 1 基本安全

  7. 1. 1 要求

  产品应满足被控工业机械对数字控制系统安全使用要求的规定 , 即 :

  a) 满足预期的操作条件和环境影响 ;

  b) 设置访问口令或钥匙开关 , 防止程序被有意或无意改动 ;

  c) 有关安全的软件未经授权不允许改变 ;

  d) 其他与数控系统有关的安全要求 。

  7. 1. 2 检验(试验)

  视检 ,功能检查和/或检查信息 ,应符合 7. 1. 1 的规定 。

  7. 2 安全责任

  7. 2. 1 要求

  要求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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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a) 制造者的安全责任

  — 制造者应对所提供的数控系统及随行供应的附件在设计和结构上已消除和/或控制的危险负责 ;

  — 制造者应对所提供的数控系统及随行供应的附件的安全负责 ;

  — 制造者应对提供给使用者的使用信息和建议负责 。

  b) 使用者的安全责任

  — 使用者应通过数控系统安全操作的学习和培训 ,并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的内容 ;

  — 使用者应对自己增加 、变换或修改原数控系统 、附件后的安全及造成的危险负责 ;

  — 使用者应对未按数控系统使用文件的规定操作 、调整 、维护 、安装和贮运产品造成的危险负责 。

  7. 2. 2 检验

  检查信息 ,应符合 7. 2. 1 的规定 。

  7. 3 电击防护

  7. 3. 1 要求

  产品应采取以下措施 、具备保护人们免受电击(直接接触 、间接接触)的能力 :

  a) 推荐采用 PELV(保护特低电压)进行防护 ,在干燥环境(带电部分与人无大面积接触) 的标称电压 AC≤25V(均方根 值) 或 DC≤60V(无 纹 波) ;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 AC≤6V(均 方 根 值) 或DC≤15V(无纹波) ,详见 GB 5226. 1—2008的 6. 4。

  b) 机箱的护壳(外壳)只有使用专用工具才能开启 。

  c) 机箱内置在电柜(电箱)的护壳(外壳) 应有专门的锁紧装置或只能用钥匙或专用工具才能打开 。护壳内带电的元器件防止直接触电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2X(见 GB 4208) 。

  d) 对于数控系统在电源切断后带有残余电压的可带电部分 ,应在电源切断 5 s之内放电到 60 V或以下 ,否则需有警告标志(说明必要的延时) , 以免对维护人员造成危害 。

  注 : 带有残余电压的元器件的储存电荷 ≤60μC时可以不予考虑 。

  e) 在机箱护壳外表面的适当位置 ,应具有符合 GB 5226. 1—2008 中 16. 2 规定的防触电警告标志 , (即黑边 、黄底 、黑色闪电三角符号“Δ”) 。

  注 : 其他危险的警告标志和信息 ,如注意高温烫伤 、防残余电压等均可采用 。

  f) 采用插头与插座组合的型式 ,无论何时在连接器插入或拔出时 ,应能够防止人与带电部分直接接触(保护特低电压 PELV 电路除外) 。

  g) 按 GB5226. 1—2008的 6. 3. 2. 2 的要求 ,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如手持单元等)进行防护 。

  h) 其他有效的电击防护安全措施 。

  7. 3. 2 检验(试验)

  视检和/或测试 , 电击防护应符合 7. 3. 1 的要求 。

  7. 4 保护联结(保护接地)

  7. 4. 1 要求

  产品的机械结构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都应连接到保护联结电路上 ,应保证其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具体见 GB 5226. 1—2008的第 8章) 。

  注 : “保护联结 ”是现行标准的定义 , 即保护接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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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9482. 1—2013

  产品的电源引入端口处连接外部保护导线的端子应使用“”或 PE标识 ,外部保护铜导线的最小截面积要求见表 9(不为铜导线时应使用系数修正) 。

  表 9 外部保护铜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电源供电相线的截面积 S/mm2

  外部保护导线的最小截面积 Sp/mm2

  S ≤16

  S

  16

  16

  S >35

  S/2

  所有保护导线应进行端子连接 ,且一个端子只能连接一根保护导线 。 每个保护导线接点都应有标

  记 ,符号为“”或 PE(符号优先) ,导线采用 “黄/绿双色 ”导线 。

  保护联结电路的连续性即保护总接地端子 PE 到 各 测 试 点 间 , 实 测 电 压 降 不 应 超 过 表 10所 规 定的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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