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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128-2008 电磁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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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 040 . 50 Y 6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3128—2008

  电 磁 灶

  Induction cooker

  2008-12-30 发布 2009-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23128—2008

  目 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命名 2

  5 技术要求 3

  6 试验方法 4

  7 检验规则 7

  8 标志 、包装 、运输 、储存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主要性能的分级要求 9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平底标准锅及锅盖尺寸 10

  附录 C (资料性附录) 电磁灶待机功率测试方法 — 功率计法 13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 配锅的要求 14

  GB/T23128—2008

  前 言

  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美的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富士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 、尚朋堂(无锡)电器有限公司 、东莞市前锋电子有限公司 、佛山市爱庭电器有限公司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万家乐电器有限公司 、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 要 起 草 人: 马 德 军 、陈 石 军 、黄 理 水 、苏 涛 、李 宗 军 、罗 顺 镜 、黄 国 庆 、杜 明 汉 、李 荣 明 、秦满祺 、王红兵 、余少言 、阮华平。

  I

  GB/T23128—2008

  电 磁 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磁灶的范围 、术语和定义 、分类与命名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 、储存等 。

  本标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磁灶 。

  对于气 、电组合型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的电磁加热部分应符合本标准 。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用电磁灶 。

  凹面灶的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标 准 的 条 款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所 有 的 修 改 单(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然 而 ,鼓 励 根 据 本 标 准 达 成 协 议的 各 方 研 究 是 否 可 使 用 这 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标准 。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2423 . 1 电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试 验 方 法 试 验 A:低 温 (GB 2423 . 1—2001 , idt IEC 60068-2-1 :1990)

  GB2423 . 2 电工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试 验 方 法 试 验 B:高 温 (GB 2423 . 2—2001 , idt IEC 60068-2-2:1974)

  GB2423 . 3 电 工 电 子 产 品 环 境 试 验 第 2 部 分: 试 验 方 法 试 验 Cab: 恒 定 湿 热 试 验(GB 2423 . 3—2006 , IEC 60068-2-78:2001 , IDT)

  GB2423 . 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Ec 和导则:倾跌与翻倒(主要用于设备型样品)(GB 2423 . 7—1995 , idt IEC 60068-2-31 :1982)

  GB2423 . 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 ka:盐雾(GB2423 . 17—2008 , IEC 60068-2-11 :1981 , IDT)

  GB/T4214. 1 声 学 家 用 电 器 及 类 似 用 途 器 具 噪 声 测 试 方 法 第 1 部 分: 通 用 要 求(GB/T 4214. 1—2000 , eqv IEC 60704-1 :1997)

  GB4706 .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GB4706 . 1—2005 , IEC 60335-1 : 2004 , IDT)

  GB4706 . 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驻立式电灶 、灶台 、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 . 22—2002 , IEC 60335-2-6:1997 , IDT)

  GB4706 . 2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GB/T 4798. 2—2008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 2 部分:运输(IEC 60721-3-2:1997 , MOD) GB9684 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11333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GB11678 食品容器内壁聚四氟乙烯涂料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

  1

  GB/T23128—2008

  3 . 1

  加热单元 heating unit

  指电磁灶台面上,可放置器皿的具有独立烹饪加热功能的部分 。

  3 . 2

  平底标准锅 standard pan

  规定的测试用锅,采用附录 B所示的试验容器 。

  3 . 3

  正常工作状态 standard condition for testing

  在 6 . 1 规定条件下,电磁灶加热部位的正中位置放置附录 B 所示的标准锅,在锅中注入锅的容积约 70%的水,水的温度为 20 ℃ ±5 ℃ ,功率旋钮或火力调节置于最大位置 。

  注 : 凹灶可采用随机提供的配锅或说明书推荐的配锅 。

  3 . 4

  配锅 fitting pan

  随电磁灶整机一起提供给客户的锅具 。

  配锅应符合附录 D 的要求 。

  3 . 5

  小物件 small armor plate

  厚度为 2. 0 mm 、直径为 60 mm 的 Q235A(A3)钢板 。

  3 . 6

  大物件 big armor plate

  厚度为 2. 0 mm 、直径为 100 mm 的低碳钢钢板 。

  3 . 7

  灶面板 hob surface

  能放置锅具且与锅具底部相接触的器具部分 。

  3 . 8

  电磁灶待机状态 induction cooker standby mode

  电磁灶连接到供电电源上且处于等待状态,不产生加热磁场,使用者可以使用直接或间接的信号 ,将其转换到“工作/加热”状态 。

  4 分类与命名

  4 . 1 产品分类

  — 按加热单元的数量分:单灶头 、双灶头 、多灶头 ;

  — 按电源性质分:直流电磁灶 、单相交流电磁灶 、三相交流电磁灶 ;

  — 按结构分:便携式 、驻立式 。

  4 . 2 型号命名方式

  □ □ □ □

  ———————————产品名称代号:用英文大写字母“C”表示

  | |—————————————————

  2

  GB/T23128—2008

  举例: CS18A 含义:双灶头 1 800 W 电磁灶

  5 技术要求

  5 . 1 外观要求

  5 . 1 . 1 整机外观:应光洁,无划痕 、刮伤等;紧固件不松动,底座胶脚不应脱落且无明显晃动,操作面板粘贴牢固,不起翘,粘贴位置端正。

  5 . 1 . 2 灶面板部分:无裂纹和明显崩边 、针孔 、条纹,丝印清晰,色泽一致,灶面板与上盖的粘接紧固,无锐利边缘。

  5 . 1 . 3 塑料件部分:外露表面应光洁 、色泽均匀,无严重变形 、缩水等现象。

  5 . 2 对高低温 、高湿环境的适应性

  5 . 2 . 1 耐高温性能

  按照 6 . 4. 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

  5 . 2 . 2 湿热环境储存

  按照 6 . 4. 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

  5 . 2 . 3 耐低温性能

  按照 6 . 4.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

  5 . 3 倾跌性能

  按照 6 . 5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应无损坏,且仍能正常工作。

  5 . 4 自动关机性能

  5 . 4 . 1 电磁灶应具有辨别不放置锅具或放置不适合锅具的能力。

  按照 6 . 6 . 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应在 2 min 内 自动关机或转为待机状态。

  5 . 4 . 2 器具在长时间未进行操作的情况下应具有自动保护能力。

  按照 6 . 6 . 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在未进行其他操作的情况下,电磁灶应在 2 h 内 自动关机或转为待机状态。

  5 . 4 . 3 具有定时功能的电磁灶,其定时时间应准确。

  按照 6 . 6 .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应在其定时时间 ±3%的偏差范围内 自动关机。

  5 . 5 最大输入功率

  电磁灶按照 6 . 7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加热单元最大输入功率实测值与其额定功率相比,其偏差不应大于表 1 的要求。

  对于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如果可以单独工作,则其每个加热单元也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表 1 最大输入功率偏差

  负 偏 差

  正 偏 差

  —10%或 —40 W(两者中取绝对值较大者)

  +5%或 60 W(两者中取较大者)

  5 . 6 功率调节范围

  电磁灶应具有一定的功率调节范围。

  功率调节范围的上限为其最大输入功率,功率范围的下限应为其最小挡对应的输入功率。按照 6 . 8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的功率范围的下限应不大于最大输入功率的 30% 。对于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如果可以单独工作,则其每个加热单元也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5 . 7 热效率

  电磁灶额定输入功率小于或等于 1 200 W,其热效率不得低于 82% ;

  电磁灶额定输入功率大于 1 200 W,其热效率不得低于 84% 。

  对于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不考虑同时工作的热效率。 但其每个加热单元均应符合以上要求。

  3

  GB/T23128—2008

  按照 6 . 9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注 : 凹灶的有关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

  5 . 8 大小件物品加热性能

  5 . 8 . 1 小物件不加热特性

  按照 6 . 10. 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小物件的表面温度 T应小于 50 ℃ 。

  5 . 8 . 2 大物件启动特性

  按照 6 . 10. 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应能正常启动加热 。

  5 . 8 . 3 大小物件切换特性

  按照 6 . 10. 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当叠加于小物件之上的大物件移开后 , 电磁灶应能在 10 s 内关闭加热功能 。

  注 : 凹灶的有关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

  5 . 9 噪声

  按照 6 . 11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电磁灶的噪声限值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

  表 2

  额定总功率 P/W

  噪声限值[A计权声功率级/dB(A)]

  单眼灶

  两眼以上电磁灶

  P≤2 000

  ≤62

  ≤64

  2 000

  ≤66

  ≤68

  3 500

  ≤68

  ≤70

  P>6 000

  ≤70

  ≤72

  5 . 10 连续工作时间

  电磁灶应能在持续加热状态下工作,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 1 . 5 h 。

  按照 6 . 12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5 . 1 1 卸载性能

  电磁灶不能因锅具快速离开或移动而损坏 。

  按照 6 . 13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电磁灶应能正常工作 。

  5 . 12 温度控制及控制精度要求

  5 . 12 . 1 电磁灶的工作应使其加热过程中的最高油温不超过 240 ℃ 。

  通过视检其标称控制温度判断 。

  5 . 12 . 2 对于带有控温功能的电磁灶,按照 6 . 14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各标称控温点的实测温度值(包括最大值和最小值)均应在标称值 ±20 ℃范围内 。

  5 . 13 待机状态功率

  电磁灶的待机状态功率值应不大于 5 W 。按照 6 . 15 规定的方法试验 。

  5 . 14 耐候性能

  按照 6 . 16 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电磁灶中的电镀件和油漆件的主要表面不得出现明显的气泡 、脱落及锈蚀 。

  6 试验方法

  6 . 1 试验条件

  无强制空气对流的条件下:

  环境温度:20 ℃ ±5 ℃ ;

  相对湿度:45%~75% ;

  4

  GB/T23128—2008

  大气压力 :86 kpa~106 kpa ;

  交流电源:频率 50 Hz±1 Hz,总谐波失真 ≤3% ,电压:单相 220 v±1%;三相 380 v±1% ;

  直流电源:额定电压 ±1% 。

  6 . 2 试验用仪器 、仪表和设备

  试验用仪器 、仪表和设备的规格或准确度要求见表 3 。

  表 3 仪器 、仪表和设备的规格或准确度

  名 称

  规格或准确度

  电工仪表

  0. 5 级(出厂检验用不低于 1 . 0 级)

  温度测量仪表

  ±0 . 5 ℃

  电能表

  能够在最小 20 mW . h 的水平上测量能耗

  计时器

  走时精度不低于 ±2 s/d

  设备

  准确度应满足试验条件要求

  标准锅

  应选用完全覆盖加热区域最小规格的标准锅(标准锅底部直径大于线盘有效直径)

  6 . 3 外观检查

  在 40 W 日光灯的光线良好情况下,将待检物置于 45 cm 处目视检查。

  6 . 4 高低温 、高湿环境适应性试验

  6 . 4 . 1 耐高温性能试验

  将电磁灶放在 55 ℃ ±2 ℃试验箱中,按 GB2423 . 2 规定的程序 , 使其在不通电的状态下,储存16 h 。然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1 h 。

  6 . 4 . 2 耐湿热性能试验

  将电磁灶置于 40 ℃ ±2 ℃ ,相对湿度为 90%~95%的湿热箱中,按照 GB2423 . 3 的规定,使其在不通电状态下保持 48 h ,然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24 h 。

  6 . 4 . 3 耐低温性能试验

  将电磁灶置于 —25 ℃ ±2 ℃的恒温箱中,按照 GB2423 . 1 规定,使其在不通电的状态下,储存 2 h 。然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 2 h 。

  6 . 5 倾跌性能试验

  将电磁灶置于水平台面上,以电磁灶任意一边为轴,将另一边提起 30。(与水平夹角) ,然后放开,倾跌三次,然后提起另一长边,倾跌三次,试验按 GB2423 . 7 规定的程序进行。

  6 . 6 自动关机性能试验

  6 . 6 . 1 在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不放置锅具或放置不适合加热的锅具,接通电源使其进入工作状态,或将加热中的锅具移开。

  6 . 6 . 2 将电磁灶接通电源正常工作,将其设置在未启动定时功能或自动功能的正常工作状态。

  6 . 6 . 3 将电磁灶设置在启动定时功能状态,正常工作;定时自动关机时间应符合 5 . 4. 3 的要求。

  6 . 7 最大输入功率试验

  在正常工作状态条件下,将标准锅盖上盖子,置于电磁灶待测试加热单元中心后开机,并将功率调节到最大挡位,测量从启动至水沸腾 15 min 消耗的电能及所用时间;计算出整个过程的平均功率,此功率即为最大输入功率。

  试验过程中如果水量不够,可补充沸腾的热水。

  注 : 对于凹灶,本试验可采用随机提供 的 配 锅 或 说 明 书 推 荐 的 配 锅 代 替 标 准 锅。 对 于 其 他 类 型 电 磁 灶,如 果 有 配锅,不需对配锅进行试验,但企业应对所配锅具的功率或功率范围进行明示。

  6 . 8 功率调节范围试验

  按 6 . 7 的试验条件,将电磁灶的功率调节到最小挡,测量从启动开始 15 min 内的平均输入功率,作

  5

  GB/T23128—2008

  为输入功率范围下限 。测出的最大 、最小输入功率即为该器具功率调节范围;应符合 5 . 6 的要求 。多加热单元电磁灶的功率调节范围均应符合 5 . 6 的要求 。

  6 . 9 热效率试验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参照附录 B选择可以覆盖加热区域的最小规格标准锅(标准锅底部直径大于线圈盘有效直径) ,测量加盖标准锅的质量 M2 ;将相应标准锅置于冷态被测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将锅内装入表 4 规定质量的水 M1 ,水温为 15 ℃ ±1 ℃ ,加盖,温度计从锅盖孔中放入锅内中心位置,水银部分浸入水中距离锅底 10 mm,读出温度计读数 t1 ,启动电磁灶并迅速调节到最大额定功率挡, 当水的温升接近 75 K 时,关闭电磁灶 , 同时记录消耗的电能 W,并读取 1 min 内的最高温度读数 t2 ,温升 K 在75 K±1 K 范围内为有效,并根据式(1)计算出电磁灶热效率 。

  以初次测试记录的电能 E为依据,再重复上述测试过程两次,计算测量三次热效率的平均值作为该产品的热效率值 。器具有多个加热单元时,按照加热单元逐个进行试验 。

  表 4 标准锅添加水的质量

  标准锅代号

  底部有效直径 B/mm

  内 口径 A/mm

  高度 H /mm

  添加水质量 M1 /kg

  B1

  120

  140

  73

  0 . 80

  B2

  180

  200

  94

  2 . 00

  B3

  200

  220

  110

  2 . 80

  B4

  260

  280

  105

  4 . 50

  根据式(1)计算电磁灶热效率:

  η = (C1 M1 +C2 M2 ) × K × 100% / (3 . 6 × 106 × E) … … … … … … ( 1 )

  式中:

  η— 热效率 , % ;

  C1 — 水的比热(按 4. 18 计算) , 单位为千焦耳每千克开[kJ/(kg . K)] ;

  M1 — 水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

  C2 — 锅身和锅盖的比热(按 0. 46 计算) , 单位为千焦耳每千克开[kJ/(kg . K)] ; M2 — 锅身和锅盖的总质量,单位为千克(kg) ;

  E— 消耗的电能,单位为千瓦小时(kw . h) ;

  K— 温升,单位为开(K)(K=t2 —t1 ) 。

  注 : 凹灶的有关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

  6 . 10 大小物件加热性能试验

  6 . 10 . 1 小物件不加热特性检测

  电磁灶在 6 . 1 要求的试验条件下充分放置,然后将小物件置于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接通电源,分别在 0. 85 倍和 1 . 15 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磁灶,工作至稳定 。

  6 . 10 . 2 大物件启动特性试验

  将大物件置于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接通电源,分别在 0. 85 倍和 1 . 15 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磁灶 。

  6 . 10 . 3 大小物件切换特性试验

  将小物件放置在加热单元中心再将大物件叠加于小物件之上,接通电源,分别在 0. 85 倍和 1 . 15 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磁灶,待功率稳定后缓慢将大物件移开 。

  注 : 凹灶的有关要求正在考虑之中 。

  6 . 1 1 噪声试验

  电磁灶的噪声测试按 GB/T4214. 1 规定的方法试验 。在电磁灶加热单元中心放置标准锅,标准锅内加入 70%的室温水,不加锅盖,电磁灶用最大功率加热 。在保持水温 70 ℃以下,记录器具产生的最大噪声;多个加热单元电磁灶应在所有单元同时工作条件下测试 。

  6

  GB/T23128—2008

  6 . 12 连续工作时间试验

  在标准锅中放入其容积一半的植物油,有定温功能的电磁灶,调节功率或定温功能,使油温保持在200 ℃ ±20 ℃ ,连续工作;应符合 5 . 10 要求 。

  不能使油温达到 200 ℃的器具,以最大加热功率进行试验,使油温保持在所能达到的最高温度,连续工作;应符合 5 . 10 要求 。

  注 : 凹灶可采用随机提供的配锅或说明书推荐的配锅 。

  6 . 13 卸载性能试验

  将电磁灶水平放置,把已放入适量水的标准锅置于加热单元中心,将电磁灶功率调至最大,并设定在连续工作的状态;试验进行以下操作 :

  a) 抬锅:让器具以最大加热功率进行加热,将标准锅向上抬起,每次抬高标准锅距离灶面中心不少于 10 cm,持续时间不小于 6 s;然后将标准锅放下,电磁灶应重新启动,加热功率达到设定功率,为一个操作循环 ;

  b) 移锅:待功率稳定后缓慢的将标准锅移开加热单元中心,尽量将标准锅在功率基本变化不大的情况下移到加热单元的一侧,然后迅速把标准锅移开加热单元 。 当器具关闭加热功能后重新放回标准锅,重新启动加热功能并达到原功率为一个操作循环 。

  按照以上方法进行试验,抬锅试验 、移锅试验各进行 1 500 次 。

  注 : 凹灶可采用随机提供的配锅或说明书推荐的配锅 。

  6 . 14 温度控制及控制精度试验

  将电磁灶水平放置,检测每个标称控温点 。各标称控温点的检测顺序,应从低温值向高温值逐挡进行 。

  a) 对于标称控温点小于 100 ℃的各挡位,在标准锅内加入 70%的水,加盖 。将标准锅放在加热单元的中心位置,从室温开始逐挡连续检测 ;

  b) 对于标称控温点大于等于 100 ℃的各挡位,在标准锅内加入 50%的植物油,不加盖 。将标准锅放在加热单元的中心位置,从室温开始逐挡连续测量 ;

  c) 测量仪表测量点的位置为底部中心上方 10 mm 处 。

  启动电磁灶,并调至所测控温点,待温度相对平稳后,记录 20 min 内温度变化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注 : 凹灶可采用随机提供的配锅或说明书推荐的配锅 。

  6 . 15 待机状态功率试验

  被测样品以额定电压供电,处于功耗最大的待机状态;且功率计读数稳定(大约 90 min)时,开始测试;记录测量所用时间和耗电量 。

  平均功率按式(2)计算 :

  P = … … … … … … … … … … … ( 2 )

  式中 :

  P— 平均功率,单位为瓦(W) ,精确到 0. 1 W ;

  E— 测量的耗电量,单位为瓦小时(W . h) ;

  t— 测量的持续时间,单位为小时(h) 。

  注 : 以上试验方法是仲裁的试验方法;也可采用附录 C 的试验方法 。

  6 . 16 耐候性能试验

  电镀件按照 GB2423 . 17 盐雾试验的方法进行试验 ;

  油漆件按照 GB2423 . 3 湿热试验的方法进行试验 。

  7 检验规则

  电磁灶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7

  GB/T23128—2008

  7 . 1 出厂检验

  即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器具进行 100%的检验 。

  出厂检验的项目至少应包括标志 、泄漏电流 、电气强度 、接地电阻(适用时) 。

  出厂检验的方法可参照产品对应的安全标准(GB4706 . 1 、GB4706 . 22 或 GB4706 . 29) ,结合生产状况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则由企业自行规定 。

  出厂检验的结果应全部合格 。

  7 . 2 型式检验

  7 . 2 . 1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前 ;

  b) 老产品转移生产场地时 ;

  c) 正式生产后,如设计 、材料 、工艺 、结构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器具合格性时 ;

  d) 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一次) ;

  e) 器具停产达到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7 . 2 . 2 型式检验的项 目应包括 : GB 4706 . 1 、GB 4706 . 22 或 GB 4706 . 29 、第 5 章 及 8. 1 规 定 的 适 用项 目 。

  除新产品外,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取数量由企业自行决定 。

  8 标志 、包装 、运输 、储存

  8 . 1 标志

  产品标志应符合 GB4706 . 22(或 GB4706 . 29)的规定 。

  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019 的规定并说明:

  a) 小心轻放 、怕湿 、向上 、堆码极限 ;

  b) 出厂 日期 ;

  c) 质量, kg ;

  d) 长 ×宽 ×高 , cm ;

  e) 外壳色标 ;

  f) 产品的各项分级指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明示 。

  8 . 2 包装

  电磁灶包装应符合 GB/T 1019 的要求 。对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做好整洁工作后,连同合格证 、说明书 、附件等进行包装 。

  制造厂应按产地至销售地区在运输中可能经受的环境条件(参见 GB/T 4798. 2—2008 表 A. 1)确定试验条件和方法,或按合同要求进行试验 。

  8 . 3 运输

  包装完整的电磁灶,可用正常的海陆空交通工具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 。

  8 . 4 储存

  包装的电磁灶应储存在环境温度为 —10 ℃ ~40 ℃ ,相对湿度不大于 80% ,周围无酸碱性或其他有害气体的仓库中 。

  8

  GB/T23128—2008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主要性能的分级要求

  A. 1 热效率

  电磁灶的热效率分为 1 、2 、3 、4 、5 五个等级,见表 A. 1 。

  表 A. 1 效率等级指标

  热效率等级

  热效率/%

  1

  90

  2

  88

  3

  86

  4(>1 200 W)

  84

  5(≤1 200 W)

  82

  A. 2 温度控制精度

  电磁灶的温度控制精度分为 A、B、C 三个等级,见表 A. 2 。表 A. 2

  温度控制精度

  A 级

  B级

  C 级

  ≤±10 ℃

  ≤±15 ℃

  ≤±20 ℃

  9

  GB/T23128—2008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平底标准锅及锅盖尺寸

  平底标准锅

  代号

  口径

  底部直径

  锅身高度

  厚度

  B1

  φ140

  φ120

  73

  1 . 5

  B2

2914011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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