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2990-2023 商务楼宇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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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 . 200 CCS C 6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2990—2023
商务楼宇安全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office building
2023-09-07 发布 2023-09-07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2990—2023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2
5 安全管理机构 2
6 安全管理机制 4
7 安全要求 6
8 安全管理评价和持续改进 11
参考文献 12
I
GB/T 42990—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51)提出并归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海商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城市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院 、江苏银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扬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楼宇经济促进会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建设集团中原建设有限公司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第一反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东吴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山东华威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闽消天信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大学 、建研防火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邱向东 、张明 、秦挺鑫 、黄浩 、王林林 、张勇 、郑勇 、许德军 、欧阳知 、盛英聪 、于乾靠 、杨信林 、林莉君 、任雁 、文萌川 、王皖 、周倩 、孟祥程 、成亚娟 、邓雯 、李小雯 、唐安琪 、李雪瑞 、廖学燕 、张炜 、张峰 、郭建群 、张云飞 、梁全雷 、张学臣 、贾东荣 、王亚飞 、陆乐 、代宝乾 、许磊 、杨中河 、李小平 、黄萍 、杨倚天 、卫文彬 、张杨波 、贺纯钢 、余哲伟 、张尧臣 、殷爱国 、刘运娜 、段武全 、张龙 、张飞 。
Ⅲ
GB/T 42990—2023
Ⅳ
引
言
当前 , 我国商务楼宇在各城市不断出现 , 且呈现较快发展的势头 。商务楼宇普遍呈现建筑规模大 、人流物流集中 、安全风险多样 、管理难度大 、应急救援困难等特点 。结合商务楼宇安全管理工作实际 , 制定出台一部统一完整 、科学规范 、指导性强的安全管理规范 , 既是加强商务楼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的迫切需要 , 也是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和应急管理标准化的具体要求 。制定本文件 , 旨在指导 、规范商务楼宇安全机制建设 、安全责任落实 、设施设备维护 、风险分级管控 、隐患排查治理 、应急救援等工作 , 推动商务楼宇安全管理的规范化 、制度化和科学化 ,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GB/T 42990—2023
商务楼宇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商务楼宇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安全管理机构 、安全管理机制 、安全要求 、安全管理评价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商务楼宇交付使用后的安全管理活动。 大型城市综合体的安全管理活动可参考本文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13495 . 1 消防安全标志 第 1 部分:标志GB 252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 31989 高压电力用户用电安全GB/T 39066 楼宇经济术语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5 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7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TSG G0001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T5001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XF 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XF 703 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90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1
GB/T 42990—2023
3.1
商务楼宇 office building
为商务办公活动提供空间 、设施及配套服务的建筑 。
[来源: GB/T 39066—2020 , 2 . 1] 3.2
产权单位 property owner unit
对商务楼宇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 。
3.3
物业单位 property manager unit
依法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对商务楼宇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 、管理 , 维护商务楼宇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组织 。
注 : 包括商务楼宇交付使用后进行自行统一管理的产权单位 。
3.4
使用单位 user unit
在商务楼宇内进行办公或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各类组织 。
注 : 包括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事业单位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等 , 商务楼宇交付后 自用的产权单位也属于使用单位 。
4 基本要求
4 . 1 商务楼宇(以下简称“楼宇”)安全管理工作应采用责任明确 、动态循环的模式 , 建立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4 . 2 楼宇安全管理相关方应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履行安全职责 , 落实安全责任 , 规范楼宇安全管理 ,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4 . 3 楼宇安全管理相关方包括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 。产权单位是楼宇使用安全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 , 物业单位是楼宇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 使用单位是使用区域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 。商务楼宇的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可委托物业单位提供安全管理服务 , 并应在委托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服务内容 。
4 . 4 楼宇以承包 、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等形式交由承包人1) 、承租人1) 、经营管理人使用的 , 相关方在订立承包 、租赁 、委托管理等合同时 , 应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 。
4 . 5 楼宇安全管理相关方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协调组织下 , 与规划 、住建 、应急 、公安 、消防 、卫健 、市场监管 、文旅 、商务 、体育 、交通等相关管理部门建立健全会商研判 、联合检查 、信息共享等机制 。
5 安全管理机构
5 . 1 -般要求
5 . 1 . 1 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共同组建统一的楼宇安全管理机构 , 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 共同履行安全管理职能 。
1) 承包人是指楼宇中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承租人指楼宇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财产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项 目 、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 、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 或者在承包合同 、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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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2 楼宇的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应分别明确安全负责人 、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5 . 1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管理问题。
5 . 2 职责
5 . 2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 :
a) 制定并实施楼宇安全管理方针 、目标及计划,并每年对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
b) 建立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管理条件 ;
c)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d) 开展宣传教育 、安全培训和考核。
5 . 2 . 2 产权单位
产权单位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提供符合规划要求 、建筑设计和消防安全要求的楼宇,确保楼宇及其重要设施的技术资料和档案资料完整;委托物业单位进行管理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时 、完整地将相关资料交付物业单位。
b) 督促使用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督促承包人 、承租人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在其使用 、经营和管理范围内应履行安全职责。
c) 建立楼宇微型消防站,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同时结合楼宇附近城市消防站情况宜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d) 与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约定各方安全管理投入的经费,保证楼宇及其重要设施的正常使用。 积极配合物业单位对使用单位做好安全管理指导 、协调 、检查 、抽查和监督工作。
e) 支持物业单位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主动及时地将承租情况告知物业单位,并提供相关租赁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
5 . 2 . 3 物业单位
物业单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宜牵头组建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统一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投入保障和组织保障方案等。
b) 应与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约定履行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职责。
c) 指定专人或成立专职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应协助产权单位对使用单位进行入场资格审查 、对使用单位在租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d) 对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的二次装修和防火用火进行规范管理,与使用人 、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e)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包括消防 、疏散 、急救 、心肺复苏等培训),制定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每半年不少于 1 次 。
f) 应对公共管理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应与消防设施 、电梯 、燃气设施设备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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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纳入维护保养范围,明确相应责任 。
g) 协助 、配合使用单位做好大型商务活动安全措施的落实 自行管理的产权单位应履行物业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
5 . 2 . 4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对使用区域内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加强使用区域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
b) 遵守楼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责任,接受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对安全管理的指导 、协调和监督 。
c) 至少每季度组织开展使用区域生产经营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同时按属地政府要求进行上报 。
d) 配合安全管理机构维护使用区域内的安全标识 、标牌 、标线,确保公共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运转 。
e) 在楼宇综合应急预案下制定本单位相应可操作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报送楼宇安全管理机构 。
f) 举办商业活动达到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提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并承担安全责任 。
g) 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管理培训;从事特种作业 、危险作业的有关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
5 . 3 证实方法
5 . 3 . 1 评审楼宇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架构图 、组织构架组成 、职责设置和专兼职人员设置是否合理 。
5 . 3 . 2 检查楼宇安全管理机构 、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按标准及法规要求执行的情况 。
5 . 3 . 3 查阅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关于组织架构的存档文件 、记录 。
6 安全管理机制
6 . 1 一般要求
6 . 1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监督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遵守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
6 . 1 . 2 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负责人应掌握商务楼宇的安全管理情况,全面负责楼宇的安全管理工作 。
6 . 1 . 3 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
6 . 1 . 4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产权单位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建立档案数据管理机制,建立安全记录档案和台账,规范档案管理 。建立安全信息会商机制,开展楼宇安全信息汇总收集 、会商研判和转化落实 。
6 . 1 . 5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应制定和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操作规程 、应急预案,建立安全记录档案和安全管理费用台账,规范档案管理,保证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落实 。
6 . 2 操作规程
6 . 2 . 1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应基于岗位风险辨识,制定完善 、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应覆盖楼宇安全管理活动全过程,明确安全操作要求 、作业环境要求 、安全防护要求 、禁止事项 、紧急情况现场处置措施等内容 。
6 . 2 . 2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员工应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并遵照执行 。
6 . 2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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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3 教育培训
6 . 3 . 1 教育培训管理
6 . 3 . 1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和岗位需要,至少每半年征集 1 次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
6 . 3 . 1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培训、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
6 . 3 . 2 人员教育培训
6 . 3 . 2 . 1 管理人员
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接受相关教育培训 。
6 . 3 . 2 . 2 员工
6 . 3 . 2 . 2 . 1 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使其熟悉有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认其能力符合岗位要求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员工,不应上岗作业 。
6 . 3 . 2 . 2 . 2 新员工在上岗前应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新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操作岗位人员转岗、离岗 1 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重新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 。
6 . 3 . 2 . 2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对员工进行事故案例教育 。
6 . 3 . 2 . 3 特种作业人员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按特种作业类别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书 。
6 . 3 . 2 . 4 其他人员
6 . 3 . 2 . 4 . 1 义务消防员、志愿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义务急救员应参加急救培训;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
6 . 3 . 2 . 4 . 2 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岗位人员应经专业消防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
6 . 3 . 2 . 4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方式,向所负责管理维护区域的人员宣传安全知识 。
6 . 3 . 3 安全文化建设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举办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
6 . 4 证实方法
6 . 4 . 1 检查楼宇安全管理机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记录档案和安全管理费用台账 。
6 . 4 . 2 检查楼宇安全管理机构、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
6 . 4 . 3 检查人员能力、数量 。
6 . 4 . 4 查阅人员相关专业资质、培训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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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安全要求
7 . 1 设备设施安全
7 . 1 . 1 一般设备设施
7 . 1 . 1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楼宇设备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物业单位应明确公共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职责。
注 : 共用部位包括公共门厅 、楼道间 、电梯间 、管道井 、设备间 、过道 、值班保安室 、公共停车场(库) 、公共卫生间 、房屋承重结构 、户外墙面 、屋面和道路 、场地 、绿地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供水箱 、水泵 、给排水系统 、供配电系统 、暖通空调排风设施 、沟渠 、化粪池 、垃圾箱(房) 、电梯 、自动扶梯 、锅炉 、压力容器 、标识 、楼道照明设施 、道路照明设施 、安全防范智能系统 、消防设施 、避雷装置 、燃气管线 、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 、区域围护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7 . 1 . 1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台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安全设施设备,制定检查维修计划,定期检查维修。
7 . 1 . 1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重要设施设备2) 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随意拆除 、挪用或弃置不用重要设施设备的情况,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整改恢复。 确因检修 、维修需要停用的重要设施设备,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物业单位或使用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检修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7 . 1 . 2 特种设备
7 . 1 . 2 . 1 产权单位或物业单位应聘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应继续使用。
7 . 1 . 2 . 2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 30 日 内,物业单位应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7 . 1 . 2 . 3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检验检测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7 . 1 . 2 . 4 特种设备使用应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并应符合 TSG G0001 、TSG T5001 的规定。
7 . 1 . 2 . 5 物业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7 . 1 . 2 . 6 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物业单位应聘请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7 . 2 消防安全
7 . 2 . 1 楼宇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 、防排烟系统 、消防应急疏散设施(应急照明 、疏散指示标识 、疏散楼梯) 、消防配电设施 、防火分隔设施和防烟分隔设施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应急广播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应完好有效,并能实现手动 、自动控制。 控制功能应符合 GB 25506的要求。 消防车道 、消防电梯 、直升机停机坪等灭火救援设施应完好有效。
7 . 2 . 2 室内消火栓系统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置和维护应符合 GB 50140 和 GB 25201 的要求。
7 . 2 . 3 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应符合 GB 50016 的相关规定。
7 . 2 . 4 电动自行车 、新能源汽车充电 、停放应符合 GB50016 、GB50067 、GB50116 、GB50974 、GB51251的规定。 健全明火动用管理规定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7 . 2 . 5 使用的消防产品应是合格产品,消防产品的安装应按照安装技术规程施工。
2) 重要设施设备包括楼宇电梯系统 、楼宇空调系统 、楼宇电力及照明系统 、楼宇消防系统 、楼宇给排水系统 、楼宇监控及通信系统 、楼宇智能化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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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 . 6 建筑内部装修改造和外立面改造时 , 其装修设计资料及图纸和装修材料应符合 GB 50222 和GB50016 的要求 , 同时做好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7 . 2 . 7 楼宇内人员密集场所应符合 XF654 的要求。
7 . 2 . 8 仓储场所不应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 , 内部不应设置员工宿舍 , 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 , 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 , 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 , 并符合 XF 1131 对顶距 、灯距 、墙距 、柱距 、堆距的“ 五距 ”要求。
7 . 2 . 9 楼宇内住宿与生产 、储存 、经营合用场所的防火分隔措施 、疏散设施 、消防设施 , 以及火源控制应符合 XF703 的要求。
7 . 2 . 10 走廊和通道有明显标记 , 不应占用 、堵塞楼宇安全出口 、疏散通道。
7 . 2 . 1 1 应设有消防控制窒 , 设置位置应符合 GB50016 的要求 , 管理程序和配备装置应符合 GB 25506的要求 , 实行 24 h专人值班制度 , 每班不应少于 2 人 。
7 . 2 . 12 锅炉房 、柴油发电机房 、制冷机房 、空调机房 、油浸变压器窒的防火分隔不应被破坏 , 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 、火灾报警装置 、事故排风机 、通风系统 、自动灭火系统等应保持完好有效。
7 . 2 . 13 燃油锅炉房 、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 m3 ;燃气锅炉房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 , 并能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 、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
7 . 3 用电安全
7 . 3 . 1 楼宇变配电窒供配电系统设计应符合 GB/T 31989 、GB 50052 、GB 50054 和 GB 50055 的要求。变配电窒变压器 、高压开关柜 、低压开关柜操作面应铺设绝缘胶垫。 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变配电窒出入口应设置不低于 400 mm 的挡板。
7 . 3 . 2 用电产品及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 , 且不应堆放易燃 、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7 . 3 . 3 使用单位不应擅 自改变用电线路 , 改用电线路 、准备备用电源和备用发电机应征得物业单位同意。
7 . 3 . 4 配电窒应有值班制度 , 配备质量合格 、数量满足工作需求的安全工器具。
7 . 3 . 5 配电窒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 、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 , 配电窒工作人员应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 , 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
7 . 3 . 6 用电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a) 采购电气 、电热设备 , 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和安全标准的要求 ;
b) 电气线路敷设 、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按国家现行标准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 ;
c) 电源插座 、照明开关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 ;
d) 靠近可燃物的电器 , 应采取隔热 、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
e) 各种灯具距离窗帘 、幕布 、布景等可燃物不应小于 0 . 5 m ;
f) 应定期检查 、检测电气线路 、设备 , 不应超负荷运行 ;
g) 电气线路故障 , 应及时停用检查维修 ,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
h) 每日办公活动结束时 , 应切断办公场所内的非必要电源。
7 . 4 作业安全
7 . 4 . 1 一般要求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明确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要求。 对动火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 、临时用电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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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 、大型吊装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除应建立相关制度和规程外,还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作业许可管理,并履行审批手续。
7 . 4 . 2 作业行为管理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针对日常员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对包括装修作业 、施工作业 、危险化学品使用 、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作业行为实施安全管理。
7 . 4 . 3 相关方管理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相关方管理制度,对其资格预审 、选择 、服务前准备 、作业过程 、提供的产品 、技术服务 、表现评估 、续用等进行管理。
7 . 4 . 4 用火 、动火安全管理
用火 、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在建筑主要出入口和作业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公示 ;
b) 动火作业现场应清除可燃 、易燃物品,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 、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后应到现场复查,确保无遗留火种 ;
c) 需要动火作业的区域,应采用不燃材料,与使用区域和办公区域进行分隔 ;
d) 楼宇内不应吸烟 、烧香和使用明火照明,演出 、放映场所不应使用明火进行表演或燃放焰火 ;
e) 不应在办公时间进行动火作业。
7 . 4 . 5 变更管理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机构 、人员 、工艺 、技术 、设施设备 、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效的控制。 变更的实施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隐患进行分析和控制。
7 . 4 . 6 职业健康
7 . 4 . 6 . 1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条件和环境,配备与职业健康保护相适应的设施和防护用品。
7 . 4 . 6 . 2 物业单位 、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每年对员工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7 . 4 . 6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现场急救用品 、设备和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至少每半年检测其性能,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 、便于取用的地方,并由专人保管,每年进行校验和维护。
7 . 5 场所安全
7 . 5 . 1 餐饮场所
7 . 5 . 1 . 1 餐饮场所宜集中布置在同一楼层或同一楼层的集中区域。
7 . 5 . 1 . 2 厨房内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能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
7 . 5 . 1 . 3 炉灶 、烟道等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隔热或散热等防火措施。
7 . 5 . 1 . 4 厨房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管路敷设 、维护保养和检测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管理规定;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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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的油烟管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 1 次 。
7 . 5 . 1 . 5 餐饮场所营业结束时 , 应关闭燃气设备的供气阀门。
7 . 5 . 2 其他场所
7 . 5 . 2 . 1 儿童活动场所 , 包括儿童培训机构和设有儿童活动功能的餐饮场所 , 不应设置在楼内地下 、半地下或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
7 . 5 . 2 . 2 宾馆的客房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 GB50210 的规定。 客房内应配备应急手电筒 、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 , 应在显著位置张贴应急疏散图及相关说明 , 应设置醒 目 、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 , 窗帘和地毯应采用阻燃制品。
7 . 5 . 2 . 3 汽车库不应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增加停车数 , 汽车坡道上不应停车 , 汽车出入口设置的电动起降杆应具有断电自动开启功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应符合 GB/T 51313 的规定。
7 . 5 . 2 . 4 楼宇内展厅 、影院 、剧场 、密室等其他场所应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7 . 6 警示标志
7 . 6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楼宇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特点 , 按照 GB 2894 和 GB 13495 . 1 的要求 ,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 , 设置明显的 、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7 . 6 . 2 安全警示标志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应标明安全风险内容 、危险程度 、安全距离 、防控办法 、应急措施等内容;在有重大隐患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标明治理责任 、期限及应急措施;在有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设置安全告知卡 , 告知从业人员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 、后果 、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 、报告电话等内容。
7 . 6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每半年对警示标志进行检查维护 , 确保其完好有效。
7 . 6 . 4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合施工单位在设备设施施工 、吊装 、检维修等作业现场设置明显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 在检维修现场的坑 、井 、渠 、沟 、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 进行危险提示 、警示 , 告知危险的种类 、后果及应急措施等。
7 . 7 风险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
7 . 7 . 1 安全风险辨识
7 . 7 . 1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楼宇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制度 , 每年组织全员对商务楼宇安全风险进行全面 、系统的辨识。
7 . 7 . 1 . 2 安全风险辨识范围应覆盖楼宇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安全风险辨识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 , 且与现场实际相符。
7 . 7 . 1 . 3 应对安全风险辨识资料进行统计 、分析 , 整理和归档。
7 . 7 . 2 安全风险评估
7 . 7 . 2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 明确安全风险评估的目的 、范围 、频次 、准则和工作程序等。 应选择合适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 , 至少每年对所辨识出的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 、设备设施等进行评估 , 开业 、重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可增加评估次数。 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时 , 至少应从影响人 、财产和环境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7 . 7 . 2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对安全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 、分析 、整理和归档。
7 . 7 . 3 隐患排查
7 . 7 . 3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明确单位 、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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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990—2023
7 . 7 . 3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物业单位、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管理事故隐患排查,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 。
7 . 7 . 3 . 3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本楼宇安全管理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专项检查 、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 、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 隐患排查的范围应包括楼宇内涉及安全的所有场所、环境、人员、设施设备和活动 。
7 . 7 . 3 . 4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区域内的重大隐患档案,在检查、治理、跟踪、落实等方面重点监控 。
7 . 7 . 3 . 5 针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或同类单位发生事故后,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自行专项检查计划,组织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及时进行检查 。
7 . 7 . 4 隐患治理
7 . 7 . 4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隐患排查的结果,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组织物业单位和使用单位对隐患及时进行治理 。
7 . 7 . 4 . 2 在隐患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前,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物业单位或使用单位采用必要的临时性措施,避免灾害或者事故的发生 。
7 . 7 . 4 . 3 重大事故隐患在治理前应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 隐患治理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 。
7 . 7 . 4 . 4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在隐患治理完成后对治理情况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估 。
7 . 7 . 4 . 5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按规定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
7 . 8 应急救援
7 . 8 . 1 应急机构和队伍
7 . 8 . 1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制度 。
7 . 8 . 1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建立与本楼宇安全管理特点相适应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指定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外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联络机制 。
7 . 8 . 1 . 3 定期对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
7 . 8 . 2 应急预案
7 . 8 . 2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火灾、洪涝、地震、大型群众性活动等专项应急预案;应针对重点作业岗位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或措施 。
7 . 8 . 2 . 2 应急预案应每 3 年进行 1 次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或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
7 . 8 . 3 应急设施、设备及物资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应协调产权单位、物业单位、使用单位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组织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7 . 8 . 4 应急演练
7 . 8 . 4 . 1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应制定楼宇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楼宇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 1 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 1 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7 . 8 . 4 . 2 楼宇安全管理机构、物业单位、使用单位应至少每半年组织 1 次楼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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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2990—2023
练 , 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
7 . 8 . 4 . 3 演练前 , 应告知楼宇演练范围内的人员并进行公告;演练时 , 应设置明显标识;演练结束后 , 应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 , 并及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
7 . 8 . 5 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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