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97. 190 CCS Y 0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4673—2024
婴童用品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通用技术要求
Juvenileproducts—Generalrequirementsforbuoyantdeviceon water
2024-10-26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4673—2024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产品分类 3
5 技术要求 3
5. 1 水中安全性能 3
5. 2 外观 、结构和部件 4
5. 3 材料性能 6
5. 4 化学性能要求 7
5. 5 标识耐久性 8
6 试验方法 8
6. 1 预处理 8
6. 2 测试程序 8
6. 3 水中安全性能测试 9
6. 4 外观 、结构和部件测试 9
6. 5 材料强度测试 11
6. 6 化学性能测试 12
6. 7 标识耐久性测试 12
7 标识 12
7. 1 标识内容 12
7. 2 标识要求 12
7. 3 使用说明 12
7. 4 警告标识 13
7. 5 耐久性标识 13
附录 A (资料性)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分类和界定 14
A. 1 概述 14
A. 2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分类及产品图例 14
A. 3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充气水上玩具的区分 17
A. 4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专项水上运动产品的区分 18
附录 B (规范性) 假人模型 20
B. 1 规格与尺寸 20
B. 2 重心标定 25
附录 C (规范性) 穿戴式器具水中稳定性测试 27
C. 1 测试对象 27
Ⅰ
GB/T 44673—2024
C. 2 上浮角测定 27
C. 3 出水高度测定 28
C. 4 穿戴式器具水中静态稳定性测试 29
C. 5 穿戴式器具水中动态稳定性测试 29
C. 6 倒立测试 30
附录 D (规范性) 座圈水中稳定性测试 31
D. 1 测试对象 31
D. 2 座圈水中静态稳定性测试 31
D. 3 座圈水中动态稳定性测试 32
附录 E (规范性) 显著性测试 34
E. 1 测试步骤 34
E. 2 测试参数 34
E. 3 测试板或投影仪投影 34
附录 F (规范性) 座圈开口尺寸 37
附录 G (规范性) 结构完整性测试 38
G. 1 测试目的 38
G. 2 载荷 38
G. 3 穿戴式器具结构完整性测试 38
G. 4 部分承载式器具结构完整性测试 39
附录 H (资料性) 技术要求及测试程序 41
附录 I (规范性) 浮力测试 43
I.1 原理 43
I.2 仪器 43
I.3 程序 43
I.4 结果计算 43
附录 J (规范性) 评估专家组及评估方法 44
J. 1 评估专家组 44
J. 2 测试评估方法 44
附录 K (规范性) 警告标识和使用说明 45
K. 1 警告 45
K. 2 使用说明 46
K. 3 标识信息示例 46
参考文献 49
Ⅱ
GB/T 44673—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全国婴童用品标准化工作组(SAC/SWG 18)提出并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迪脉(上海)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上海百适乐运动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杰控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曼波鱼蔓葆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深圳技术大学 、开平铎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孕婴童用品和服务协会 、浙江省玩具和孕婴童用品协会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陈学章 、朱双喜 、林树宝 、王博 、王伟 、姚英萱 、黄永强 、黄慧荟 、邓学珊 、周伟新 、王志国 、杜凤娟 、黄理纳 、何霞 、杨添文 、张芝星 、董新辉 、陈新华 、徐波 、王浩 。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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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童用品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通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婴童 用 水 上 辅 助 浮 力 器 具 的 产 品 分 类 、技 术 要 求 及 标 识 要 求 , 描 述 了 相 应 的 试 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通过支撑 14岁及以下婴童体重 ,供婴童学习游泳及开展其他水上休闲活动的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
本文件不适用于 :
● 供多人同时使用的浮力器具 ;
● 标称或实际最大承载大于 100 kg或带划桨的各类水上浮力用品 ;
● 充气水上玩具 ;
● 不以提供辅助浮力支撑为主要功能 ,仅供婴童水上 、水中玩耍的玩具 ;
● 人可进入内部的全/半封闭式充气水上器具 ;
● 以绳索等拖拽使用的水上器具用品 ;
● 各类专项水上运动用产品 ,如水上冲浪板等 ;
● 各类救生产品 ,如救生衣 、救生圈等 。
注 : 充气水上玩具限在浅水区使用 ;对于具有卡通造型或明显兼具玩耍功能的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也需要遵守充气水上玩具相关标准的要求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 6675. 2 玩具安全 第 2部分 :机械与物理性能
GB 6675. 4 玩具安全 第 4部分 :特定元素的迁移
GB/T 843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氯化水色牢度(游泳池水)
GB/T 22048 玩具及儿童用品中特定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的测定
GB/T 23157 进出口儿童可携持游泳浮力辅助器材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浮力 buoyancy
器具完全没入水中时受到的向上的作用力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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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buoyantdeviceon water
为辅助使用者学习游泳 、适应水环境和在水上进行其他活动提供额外浮力的器具 。
3.3
固有浮力 inherentbuoyancy
内在浮力
由密度小于水的材料或密封 、不可膨胀的充气气室形成的浮力 。
3.4
初始浮力 originalbuoyancy
产品首次测试测得的浮力 。
3.5
穿戴式器具 device tobeworn
通过某种方式固定在使用者身体上的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
3.6
携持式器具 device tobeheld
使用者通过手持或其他部位夹持使用的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
3.7
承载式器具 load-bearingdevice
供使用者乘坐 、躺 、趴等方式承载使用者的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
3. 8
肩圈 shoulder floaties
通过肩部限位 、腋下托举使用者的穿戴式器具 。
3.9
浮板 kick board
浮力板
设计用于手持或以其他方式支撑浸入水中的身体 ,帮助使用者改进游泳姿势的携持式器具 。
3. 10
座圈 swim seat
供单人坐入使用的承载式器具 。
注 : 座圈下方一般有两个洞供放入大腿 ,并通过对使用者臀部包围或部分包围以支撑使用者身体 。
3. 11
泳圈 swim ring
套在使用者腋下的环状结构承载式器具 。
3. 12
趴圈 lying ring
供使用者趴卧使用 ,并通过束缚装置防止使用者落水的承载式器具 。
注 : 趴圈的使用对象主要是 24个月以下婴儿 。
3. 13
浮排 floating mat
底部为封闭或基本封闭结构的承载式器具 。
注 : 浮排无固定外形 ,一般为扁平状结构 ,上方也可 能 有 各 种 突 起 造 型 ,部 分 产 品 四 周 有 防 护 结 构 ,如 充 气 浮 排 、充气船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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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4
坐骑类承载器具 ride-onload-bearingdevice
具有马鞍状结构 ,供使用者跨坐的承载式器具 。
注 : 坐骑类承载器具往往不存在包围型结构 ,使用者两腿分开跨坐 ,一般配有抓手/拉手等防掉落 。
4 产品分类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分类见表 1。其范围界定及与充气水上玩具等产品的区别见附录 A。
表 1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分类
分类依据
类别
常见产品
按使用方式分类
穿戴式
臂圈 、浮力衣 、胸圈(胸带) 、肩圈 、背囊等
携持式
浮板 、浮力棒 、浮力球等
承载式
座圈 、趴圈 、泳圈 、浮排及坐骑类承载器具等
按是否充气分类
充气类
充气座圈 、充气泳圈 、充气臂圈 、充气浮力衣 、
充气胸圈(胸带) 、充气肩圈 、充气趴圈 、充气浮排等
非充气类
非充气浮板 、非充气座圈 、非充气泳圈 、非充气肩圈 、非充气趴圈等
5 技术要求
5. 1 水中安全性能
5. 1. 1 初始浮力及载荷
5. 1. 1. 1 穿戴式器具的初始浮力应不小于表 2 中的最小限值要求 。
5. 1. 1.2 携持式器具的初始浮力应不小于 15N。
5. 1. 1.3 承载式器具的载重能力应不小于标称最大载重 。
表 2 穿戴式器具初始浮力最小限值要求
体重范围(M) kg
参考年龄(Y)岁
浮力N
臂圈(每对) 、肩圈
胸圈 、背囊
浮力衣及其他
M≤15
Y≤2
20
—
20
15
2
25
20
20
31
6
30
25
25
M>52
11
40
30
30
注 1: 初始浮力要求以标称适用体重上限为准 ,年龄分组仅供参考 。如标称适用体重范围上限为 35kg,则对应体重范围为“31
注 2: “— ”表示该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不适合该类型的使用者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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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2 水中稳定性
5. 1.2. 1 穿戴式器具
5. 1.2. 1. 1 当穿戴式器具正确地安装在对应的假人(假人的具体参数应符合附录 B 的规定) 上时 ,按附录 C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 ,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中假人头部都不应下沉至水面以下 , 出水高度 f≥0,在水中的上浮角 β≥0。器具不应产生使假人发生转动导致面部朝上或头低于脚的力矩 。
5. 1.2. 1.2 穿戴式器具应满足 C. 6 的倒立测试要求 ,假人不应达到倒立平衡或倒立平衡后在倾斜 15°后不应维持倒立平衡 。
5. 1.2.2 座圈
按附录 D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 ,座圈在静态情况下承载假人不应发生倾翻 ,且假人的气道保持在水面以上 。
座圈在附录 D设定的倾斜情况下承载假人 ,假人应倾翻脱离 ,或器具应连同假人自我回正 , 回正后假人的气道保持在水面以上 。
5. 1.2.3 趴圈
按 D. 2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 ,假人下巴末端在水平面的垂直投影位于器具的下巴最前位置警示线上 。趴圈在静态下承载假人不应发生倾翻 ,且假人的气道应能保持在水面以上 。
对于标称使用年龄上限不超过 24个月的趴圈水中动态稳定性应满足 C. 5 的测试要求 ,测试过程中器具不应倾翻 ,完成测试后器具能连同假人回正 ,假人的气道应能保持在水面以上 。对于标称使用年龄上限超过 24个月的趴圈 ,其水中动态稳定性应满足 D. 3. 1条件三的要求 ,测试过程中器具不应倾翻 ,完成测试后器具能连同假人回正 ,假人的气道应能保持在水面以上 。
5. 1.3 功能保留性
5. 1.3. 1 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或器具负责承载的任一可拆卸组件都应具有至少两个独立的气室 。
5. 1.3.2 按 6. 3. 3. 1 的程序进行测试 , 当充气类穿戴式器具或携持式器具由一个组件构成时 ,任一气室完全放气后 ,产品所提供的剩余浮力应不小于初始浮力最小允许限值的 50% ; 当充气类穿戴式器具或携持式器具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可拆卸组件组成时 ,单个组件中任一气室完全放气后 ,该组件提供的剩余浮力应不小于初始浮力最小允许限值的 25% 。 除座圈和趴圈外 ,其他充气类承载式器具最关键的气室完全漏气后 ,产品所提供的剩余浮力应不小于 80N。
5. 1.3.3 对于充气类穿戴式器具 、充气座圈和趴圈 ,按 6. 3. 3. 2 和 6. 3. 3. 3 规定的程序进行测试 , 当最关键的气室完全漏气后 ,剩下的气室应能保持器具的预期功能 。
5. 1.3.4 对于由颗粒物填充提供浮力的非充气类器具 ,填充颗粒物泄漏类比充气类器具漏气 ,该类器具应符合 5. 1. 3. 2 和 5. 1. 3. 3规定的功能保留性要求 。
5.2 外观、结构和部件
5.2. 1 外观
5.2. 1. 1 穿戴式器具或座圈的颜色应与附录 E规定的 4个测试背景有显著性差异 ,能形成明显对比 。
5.2. 1.2 对于趴圈或供不超过 36个月婴童用的座圈 ,如有顶篷类遮阳结构时 ,不应阻碍监护人的视线 。
5.2. 1.3 坐骑类 承 载 器 具 应 配 有 扶 手 、拉 手 或 其 他 方 便 使 用 者 稳 定 身 体 的 结 构(如 可 环 抱 的 柱 或 环等) ,浮排等其他类型器具可酌情配备 。器具的扶手或拉手 ,在承受表 3 中规定的拉力后不应被破坏 ,且器具不漏气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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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承载式器具扶手最小拉力要求
体重范围(M) kg
拉力N
M≤31
300
31
400
M>52
500
5.2.2 尺寸
5.2.2. 1 穿戴式器具和趴圈中与人体接触的带子宽度应不少于 20 mm ,并应能防止卷绕和打结 。
5.2.2.2 座圈开口应符合附录 F 的要求 。
5.2.2.3 泳圈应根据产品标识的使用者体重 ,其内部最小开口尺寸应满足表 4 的要求 。
表 4 泳圈内部最小开口尺寸要求
体重范围(M) kg
参考年龄(Y)岁
最小内部开口直径
mm
18
3
270
24
5
300
31
6
330
41
9
360
M>52
11
400
注 : 最小开口尺寸要求以标称适用体重上限为准 ,年龄分组仅供参考 。
5.2.3 利边和尖端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上的刚性材料不应存在对使用者产生伤害的利边和尖端 。 刚性材料的边缘和边角应进行倒角或圆 滑 处 理 。 圆 滑 的 边 缘 或 倒 角 半 径 不 应 小 于 1 mm。设 计 中 如 有 倒 角 , 则 倾 角 应 为(45±5) °,且宽度不小于 1 mm。器具应无钩状物或其他尖端 。
5.2.4 适体性
在正确穿戴和使用时 ,穿戴式器具应紧贴使用者身体 , 防止意外的松动 、移位和勒紧 ,且不应影响使用者正常的使用和肢体动作 。
穿戴式器具应满足 C. 6倒立测试中对适体牢靠性的要求 ,测试中器具应不脱落 。
束缚部位为胸部的穿戴式器具(胸圈 、胸带 、背囊等) ,应具备松紧调节装置 ,在倒立测试中 ,束缚位置应不出现显著的上下位移 。
5.2.5 结构完整性
5.2.5. 1 穿戴式器具按附录 G 的程序施加载荷时不应出现断裂 ,其紧固件在施加载荷方向滑动应不大于 25 mm。 当穿戴式器具由多个组件组成时 ,每个组件都应满足测试要求 。
5.2.5.2 按附录 G进行测试时 ,部分承载式器具的主要承重部位 、组件连接部位或接缝处不应出现破裂或危及安全的缺陷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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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部分承载式器具包括座圈 、趴圈及其他主要承载部位为相对独立组件的承载式器具 ,其共同特征为在正常使用过程中 ,主要承载组件与其他组件之间产生较大且相互分离的作用力 。
5.2.5.3 器具调节部件的末端应采用防止自动滑脱的结构设计 。
5.2.6 紧固件
使用的紧固件应具有防止误操作的功能 ,在释放或打开紧固件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
a) 由两个同时或按顺序的独立动作来释放或打开 ;
b) 由单个动作来释放或打开时 ,其操作力不低于 50N。
座椅调节器的带扣豁免紧固件要求 。
5.2.7 小零件
对于供不超过 36个月婴童用的器具 ,其不可拆卸的部件应能承受(70±2) N沿器具分离方向(最可能拉脱方向)的拉力 ,若出现分离 ,则分离的部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对于可拆卸的部件 ,在测试时不应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
对于供 3 岁以上但不超过 6岁婴童用的器具 ,其部件如能完全容入小零件试验器 ,应设警示说明 。
5.2. 8 小球
小球是经 GB 6675. 2测试后能完全通过小球测试器的任何球形物品 。
对于供不超过 36个月婴 童 使 用 的 器 具 , 其 不 应 含 有 可 拆 卸 的 小 球 , 且 器 具 不 可 拆 卸 的 部 件 承 受(70±2) N沿器具分离方向的拉力出现分离的 ,不应有小球脱出 ;对于供 3 岁以上但不超过 6 岁婴童使用的器具 ,若含有可拆卸的小球或器具不可拆卸的部件承受(70±2) N 沿器具分离方向的拉力出现分离时有小球脱出 ,应设警示说明 。
5.2.9 气嘴和气塞
5.2.9. 1 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气嘴应连有固定的气塞和安装气嘴回止阀 。
5.2.9.2 经扭力测试及拉力测试后 ,气嘴和气塞的连接处不应发生断裂 。
5.2.9.3 当器具充满气体时 ,气塞应可压入气座 ,气嘴和气塞的凸出部分应不超过器具表面 5 mm。
5.2.9.4 在器具达到正常使用压力时 ,打开气塞 2 min后 ,气嘴回止阀应保证穿戴式器具 、携持式器具和座圈仍具有至少 80%的初始浮力 。
5.2. 10 突出物
按 6. 4. 10进行测试时 , 阀门 、塞子 、扶手等硬质突出部件不应卡住测试绳 。
5.2. 11 缝合线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承重部件所使用的缝合线材质应为合成材料 ,如聚酯或聚酰胺等 。
5.3 材料性能
5.3. 1 缝合强度和耐用性
对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每个气室轮流进行循环充放气 , 器具经过 6. 5. 1 规定的一个完整的循环测试后不应发生漏气或变形 。
5.3.2 耐戳穿性
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经 6. 5. 2 耐戳穿性测试后 ,不应出现破裂漏气现象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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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 耐氯化水性
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经 6. 5. 3 耐氯化水性测试后 ,不应出现漏气 、结构被破坏或功能失效 。
5.3.4 耐海水性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经 6. 5. 4耐海水性测试后 ,不应出现任何功能性损坏 。
5.3.5 耐油性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经 6. 5. 5 耐油性测试后 ,不应出现任何功能性损坏 。
5.3.6 耐压缩性
采用泡沫材料或其他 固 有 浮 力 材 料 生 产 的 非 充 气 类 水 上 辅 助 浮 力 器 具 , 经 6. 5. 6 耐 压 缩 性 测 试后 ,器具的浮力减少不应超过初始浮力的 10% 。
5.3.7 吸水性
采用泡沫材料或其他固有浮力材料生产的非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经 6. 5. 7 吸水性测试后 ,器具的浮力减少不应超过初始浮力的 10% 。
5.4 化学性能要求
5.4. 1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可触及的材料和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 、砷 、钡 、镉 、铬 、铅 、汞和硒) 应满足表 5 中的限量要求 。
表 5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中可迁移元素的限量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项 目
限量要求
可迁移元素
锑(Sb)
≤60
砷(As)
≤25
钡(Ba)
≤1000
镉(Cd)
≤75
铬(Cr)
≤60
铅(Pb)
≤90
汞(Hg)
≤60
硒(Se)
≤500
注 : 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 10 mg时予以豁免 。
5.4.2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可触及的材料和部件中塑化材料和涂层的增塑剂的含量应满足表 6中的限量要求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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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6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中增塑剂的限量要求
项 目
限量要求
邻苯二甲酸酯含量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BBP)
≤0. 1%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NOP)
≤0. 1%
注 1: 对于单一样品的单一材料的取样量不足 10 mg时予以豁免 。
注 2: 产品所有可触及的塑化材料和涂层考核 DIBP、DEHP、DBP和 BBP总含量 ,产品所有可放入 口 中的塑化材料和涂层考核 DINP、DIDP、DNOP总含量 。
5.5 标识耐久性
经 6. 7标识耐久性测试后 ,耐久性标识内容应完整 、字迹清晰 。
6 试验方法
6. 1 预处理
进行任何试验前(有害化学物质限量的测试除外) ,器具或材料表面应按如下顺序进行预处理 。
a) 样品首先在( -10±1) ℃条件下放置 24 h, 然后在(60±3) ℃条 件 下 放 置 24 h, 最 后 在(20± 5) ℃条件下放置 24h。
b) 配制氯化水 :在每升含有 50 mg有效氯、pH 为 7. 5±0. 05 的次氯酸钠(NaClO) 水溶液中溶入30 g氯化钠(NaCl) 。次氯酸钠溶液按 GB/T 8433配制 。
c) 经 a)处理完的试样浸没在黑暗的 、(20±5) ℃(室温)的氯化水中 24h,浴比不低于 10 ∶ 1,确保完全浸泡 。采用适当方法搅动溶液或样品 ,确保样品周边的浸泡液流动或扰动 。样品从氯化水中取出后用蒸馏水漂洗 ,并在室温下悬挂风干 。搅动溶液或样品的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中的任意一种 :
— 叶轮搅拌模式 : 三叶至六叶轮以(40±5) r/min 的转速搅拌浸泡液 , 叶轮直径(d) 不少于20 cm 且不小于浸泡室边长的 15%(浸泡室不规则时 ,最大水平或垂直截面积换算为正方形计边长) ;
— 样品移 动 模 式 : 收 纳 样 品 的 网 袋 或 箱 在 浸 泡 液 中 以 (6±1) r/min 的 转 速 自 转 , 或(10± 2)次/min的频率来回摆动 ;
— 抽水模式 :样品固定 ,在水泵带动下 ,浸泡液从进水口吸入 ,从另一端的出水口流出 ,带动浸泡液流动 。全部浸泡液体积为 V,每秒水流量在之间 。
注 1: 充气类器具处于未充气状态 。
注 2: 测试样品处于湿透状态 。
6.2 测试程序
测试程序见附录 H。
若器具测试前需要充气 ,应先充气至正常使用状态 。其中 ,产品标签(含说明书)有标注使用状态气压的 ,充气至 标 注 的 气 压(允 许 误 差 ±5%) ; 标 注 的 使 用 气 压 低 于 4 kPa的 , 充 气 至 4 kPa;没 有 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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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充气至 5 kPa。
6.3 水中安全性能测试
6.3. 1 初始浮力及载荷测试
6.3. 1. 1 对于穿戴式器具或携持式器具 ,按附录 I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3. 1.2 对于承载式器具 ,不考虑遮阳装置或其他非提供浮力的部件 ,在水深不小于 1. 2 m 的水池中测试 ,在器具的主要承载位置上均匀加载(可在器具下方悬挂或上方加载) 其标称最大载重的 105%的砝码 ,加载时(释放前)确保砝码和器具最低位置距离水池底部不小于 0. 5 m。加载后 ,承载式器具应保持漂浮 ,砝码和器具不触及池底 。
座圈 、趴圈满足水中稳定性的测试即可认为满足本条款要求 。
6.3.2 水中稳定性测试
6.3.2. 1 穿戴式器具
按附录 C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3.2.2 座圈
按附录 D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3.2.3 趴圈
按 D. 2进行静态稳定性测试 。适用体重小于 12kg的按 C. 5进行动态稳定性测试 ,大于 12kg的按
D. 3进行动态稳定性测试 。
6.3.3 功能保留性测试
6.3.3. 1 按附录 I规定的程序测试器具的剩余浮力值 。
6.3.3.2 对于穿戴式器具 ,将最有可能导致器具整体故障的气室破坏后 ,按 C. 4 的方法进行测试 。
6.3.3. 3 对于充气座圈和趴圈 , 最关键的一个气室放气后 , 将座圈放入测试水池中 , 水 的 最 小 深 度 为1. 2 m ,选择水中稳定性测试同规格假人 ,按座圈的使用说明将假人垂直放置在承载位置 , 然后释放假人 ,观察座圈剩余气室是否能保持假人不落水 、气道保持在水面以上 。
注 : 考虑座圈的质量分布情况 , 当假人从初始垂直位置释放时 ,大概率会向前倾斜 。测试并不需要故意强迫假人采用其他位置(如向后或侧向) 。
6.4 外观、结构和部件测试
6.4. 1 外观测试
6.4. 1. 1 按附录 E 和附录 J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和评定 。
6.4. 1.2 对于不超过 36个月婴童用的座圈 ,监护人员从前后左右四个角度沿水平方向观察器具 ,判定四个角度是否都能观察到使用者 。
6.4. 1.3 将直径为 8 mm 的测试绳固定在扶手或拉手上 ,通过测试绳在任一方向上按表 3 规定的负荷对扶手施加拉力 ,保持 1 min,测试后观察扶手或拉手以及器具是否被破坏或漏气 。
6.4.2 尺寸测试
穿戴式器具和趴圈中与人体接触的带子宽度和泳圈内部开口尺寸 ,采用分度值不低于 1 mm 的钢直尺进行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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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673—2024
座圈开口尺寸 ,按附录 F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4.3 利边和尖端测试
采用分度值不低于 1 mm 的 钢 直 尺 、分 度 值 不 低 于 1°的 角 度 规 进 行 测 试 , 并 按 附 录 J 进 行 触 觉评定 。
6.4.4 适体性测试
穿戴式器具正确使用示例见图 1, 其 适 体 性 按 附 录 J 由 评 估 专 家 组 进 行 评 估 , 适 体 牢 靠 性 测 试 按C. 6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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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浮力衣
b) 臂圈
c) 胸圈(胸带)
d) 背囊
e) 肩圈
图 1 穿戴式器具正确使用示例
6.4.5 结构完整性测试
穿戴式器具及部分承载式器具的结构完整性测试按附录 G规定的方法进行 。
6.4.6 紧固件测试
6.4.6. 1 检查紧固件在释放或打开时是否存在两个同时或按顺序的独立动作 。
6.4.6.2 如果紧固件是由单个动作来释放或打开时 ,如图 2所示 ,将水上浮力辅助器具上的紧固件放置在刚性平面上 ,在带子的两端施加 5 N 的力 ,并垂直向紧固件的锁紧装置施加 50N 的力 。
标引序号说明 :
1— 扣带 ;
2— 反扣 ;
3— 锁紧装置 ;
4— 织带 。
图 2 紧固件安全性测试
6.4.7 小零件测试
对于不可 拆 卸 的 部 件 , 按 GB 6675. 2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测 试 , 施 加 力 为(70±2) N。对 于 可 拆 卸 部件 ,按 GB 6675. 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4. 8 小球测试
对于不可 拆 卸 的 部 件 , 按 GB 6675. 2 规 定 的 方 法 进 行 测 试 , 施 加 力 为(70±2) N。对 于 可 拆 卸 部
GB/T 44673—2024
件 ,按 GB 6675. 2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4.9 气嘴和气塞测试
扭力测试及拉力测试按 GB 6675. 2规定的方法进行 ,观察气嘴和气塞的连接处是否发生断裂 。
气密性测 试 在 打 开 气 塞 2 min后 , 按 附 录 I规 定 的 方 法 测 试 其 浮 力 , 计 算 其 浮 力 与 初 始 浮 力 的比值 。
6.4. 10 突出物测试
当器具处于模拟预期用途的位置时 ,将长度为 60 cm、直径为 8 mm 的涤纶绳编织成测试绳环套在突出物上(见图 3) ,垂直于突出物中心线施加(180±2) N 的拉力 ,观察测试绳是否缠绕突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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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测试绳 b) 测试绳环套突出物(俯视)
c) 测试绳环套突出物(侧视)
d) 沿着最可能发生缠绕
的方向拉动(侧视)
图 3 测试绳及突出物测试
6.4. 11 缝合线测试
采用火焰燃烧测试 ,燃烧后 ,缝合线应熔化或留下黑色颗粒状残留物 ,燃烧后不应形成灰 。
6.5 材料强度测试
6.5. 1 缝合强度和耐用性测试
将两个相邻气室交替充/放气 ,若由多个充气组件组成 ,则每个组件都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a) 将气室 A充气到 5 kPa的气压 ,保持 30 s,然后将气室 A 完全放气 ,再将相邻气室 B 充气到5 kPa的气压 ,保持 30 s,然后将气室 B完全放气 ;
b) 重复 a)中的过程 100次 ;
c) 对所有气室重新充气 ,将充气的器具浸没入水中检查是否有泄漏 ,是否产生可见的气泡 。
6.5.2 耐戳穿性测试
按 GB/T 231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5.3 耐氯化水性测试
按 6. 1 的程序进行预处理后 ,将器具干燥再充气到正常使用状态 ,检查充气器具是否出现漏气 、结构被破坏或功能失效 。
6.5.4 耐海水性测试
按 GB/T 231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5.5 耐油性测试
按 GB/T 231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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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 耐压缩性测试
按 GB/T 23157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 。
6.5.7 吸水性测试
先将样品在水中浸泡 24h,再按附录 I规定的方法测定其浮力 ,计算吸水后浮力与初始浮力之比 。
6.6 化学性能测试
6.6. 1 可迁移元素(锑 、砷 、钡 、镉 、铬 、铅 、汞和硒)的测试按 GB 6675. 4规定的方法进行 。
6.6.2 增塑剂(DIBP、DEHP、DBP、BBP、DINP、DIDP、DNOP) 的含量测试按 GB/T 22048规定的方法进行 。
6.7 标识耐久性测试
将剪下来的试样固定在水平面上 ,使用 19 mm×25. 4 mm 的长方形摩擦头及 25 mm×100 mm 的棉摩擦布进行往复擦拭试验 ,试验前将摩擦布置于预处理氯化水中吸水 30 min,摩擦头施加向下的压力为(9±0. 2) N ,摩擦头沿行程往复方向两侧均系有拉绳 ,通过拖动拉绳实现往复运动 。
以每秒一个往复循环的速度 ,共摩擦 10个循环 ,摩擦行程由摩擦头两端分别到达试样两端进行界定 ,测试完成后 , 目测判断标识是否清晰可见 。
注 : 摩擦头向下的压力通过添加砝码实现 。
7 标识
7. 1 标识内容
7. 1. 1 器具或包装上应标注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或规格 、执行标准 、制造商和(或) 经销商名称及地址 、生产日期和(或)限用 日期 、警告语及使用说明等信息 。
7. 1.2 穿戴式器具和承载式器具应在产品醒目位置清晰标明适用体重范围 ,酌情标识供参考适用年龄范围 、适用胸围范围及其他体型参数 。携持式器具应根据产品特点,酌情标出适用体重范围和供参考适用年龄范围 。
7. 1.3 趴圈应标识器具的限制使用年龄/月龄范围 ,并标识一条下巴最前位置警示线及相应警示文字 。
7.2 标识要求
7.2. 1 标识上的文字内容应清晰可见 ,文字应使用规范简体汉字 。
7.2.2 对使用中可能造成伤害的器具 ,应有警告标识 ; “警告 ”字样应采用高度不小于 5 mm 的黑体字印刷或压印 。
7.2.3 趴 圈 下 巴 最 前 位 置 警 示 线 应 为 实 线 的 直 线 或 曲 线 , 印 刷 宽 度 为 3 mm ± 1 mm , 长 度 不 小 于15 cm ,并配以文字 “下巴勿超过此线 ”。
7.2.4 标识的颜色不加限制 ,但应与背景形成反差 ,使得字迹清楚易读 。
7.3 使用说明
7.3. 1 使用说明应能使消费者正确地使用器具 ,将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
7.3.2 使用说明应给出产品的使用方法 、产品特定用途的握持方法 、产品储藏和保养方法等内容 ;对于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还应说明进行充气 、排气以及保护气嘴和气塞的使用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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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为确保产品使用安全 ,如需要 ,使用说明应提醒使用者或其监护人对于产品使用中所涉及的内在危害和伤害风险 , 以及如何避免上述危害的风险 ,如充气类器具在使用前简单检测其是否漏气 。
7.3.4 使用说明可印制在产品表面 ,也可单独印制 ,放在产品包装中 。
7.4 警告标识
7.4. 1 器具对使用者的限制应至少包括使用者的体重或年龄限制 ;适用时 ,还应包括使用者的能力以及需要确保器具仅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
7.4.2 应根据产品特性 ,在器具上标注相应 的 警 告 语 和 对 应 符 号 作 为 警 告 标 识 。 警 告 语 应 以 “警 告 ” “注意 ”为引导语 。产品警告语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K 的规定 。
7.4.3 警告标识应清晰可见 ,易于辨认和了解 ,且明白无误 。
7.4.4 对于充气类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警告标识的位置和气嘴的距离不应超过 100 mm。
7.5 耐久性标识
7.5. 1 标识的下述内容应为耐久性标识 :
a) 警告标识 ;
b) 穿戴式器具的推荐体重范围或最大载重 ;
c) 趴圈的下巴最前位置警示线(及文字)和限制使用年龄范围 。
7.5.2 产品被包装 、卷折或陈列等情况下 ,产品耐久性标识上的信息被隐藏时 ,还应采取其他形式(如外包装或说明书)标注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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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A
(资料性)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分类和界定
A. 1 概述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包含的产品种类较多 ,且新产品层出不穷 ,容易与充气水上玩具等产品相混淆 。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分为穿戴式 、携持式和承载式等三大类 ,但对于一些新开发的产品 ,可能兼具几类产品特点,其分类需要结合其结构 、功能特点来科学界定 , 以判断产品的归类和需要满足的技术要求 ;一些兼有不同种类产品特征的新型产品 ,可能需要同时满足不同种类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附录给出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范围界定 、分类特征及其与充气水上玩具和专项水上运动产品等的区别 。
A.2 婴童用水上辅助浮力器具的分类及产品图例
A.2. 1 穿戴式器具
穿戴式器具必要特征是有束缚装置 ,能较好地贴合人体并能保证使用过程中不脱落 。使用穿戴式器具时 ,使用者的躯干往往大部分或全部浸入水中 。
产品图例见图 A. 1。
a) 臂圈产品图例 b) 胸圈/胸带(左)和背囊(右)产品图例
c) 浮力衣产品图例
d) 臂圈+胸圈(胸带)组成的浮力衣产品图例 e) 肩圈产品图例
图 A. 1 穿戴式器具的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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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携持式器具
携持式器具一般体积较小 ,方便握持或夹持 ,没有束缚结构 。
产品图例见图 A. 2。
a) 浮板产品图例 b) 浮力棒产品图例
图 A.2 携持式器具的产品图例
A.2.3 承载式器具
A.2.3. 1 座圈
座圈上方有类似泳圈的包围结构(但无紧密束缚装置) ,下方具备对婴童臀部和裆支撑的结构 , 以便让使用者在器具内保持坐姿 。
产品图例见图 A. 3。
a) 座圈产品图例 1 b) 座圈产品图例 2
图 A.3 座圈的产品图例
A.2.3.2 趴圈
趴圈并无固定的形状 ,往往有类似于座圈的结构 , 同时具有防止使用者落水的束缚装置 。产品图例见图 A.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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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A.4 趴圈的产品图例
与穿戴式器具不同 ,趴圈的束缚装置并不要求紧贴于身体或不可滑动位移 ,往往束缚不太紧但能有效防止使用者滑落或挣脱 。
注 : 除趴圈外 ,其他具有束缚装置 、能固定在用户身 上 的 器 具 , 原 则 上 都 属 于 穿 戴 式 器 具 。但 如 果 兼 有 承 载 式 器 具(如座圈)的产品特征 ,可能亦需要满足相应承载式器具的要求 。
A.2.3.3 泳圈
泳圈一般呈圆环状 ,且圆环开口足以套住婴童躯干部分 ,无束缚装置 ,可有扶手 。
产品图例见图 A. 5。
图 A.5 泳圈的产品图例
A.2.3.4 浮排
浮排无束缚装置 ,底面扁平 ,一般密封 ,周边可有包围防护结构 ,使用者可盘坐 、躺 、趴在器具上 。注 : 底面未密封的浮排 ,其孔洞不足以放入婴童的手 。
产品图例见图 A. 6。
图 A.6 浮排的产品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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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5 坐骑类承载器具
坐骑的特征是具有供使用者跨坐的马鞍状结构 ,无束缚装置 ,一般有拉手/扶手或供使用者抱握的结构 ,造型各异 。
产品图例见图 A. 7。
图 A.7 坐骑的产品图例
A.3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充气水上玩具的区分
二者的预期功能和产品特性存在一定的差异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属于 “用品 ”,充气水上玩具属于 “玩具 ”,充气水上玩具不涉及穿戴式器具 、座圈 、趴圈以及设计用于学习游泳辅助的携持式器具 。 主要差异见表 A. 1。
表 A. 1 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充气水上玩具的比较
项 目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充气水上玩具
预期用途
供使用 ,辅助游泳学习或休闲 , 以 及 对 水 环 境 的 适 应 , 消 除恐惧等
供 玩 耍 , 可 能 兼 有 对 水 环 境 的适应
产品使用环境
监护条件下泳池深水区或浅水区使用
监护条件下泳池浅水区使用
推荐使用年龄
穿戴式 :0 岁 ~ 14岁 ;携持式 :2 岁 ~ 14岁
座圈 :6个月 ~ 14岁 (5岁以下为主)
趴圈 :0 岁 ~ 3 岁 (2岁以下为主)
泳圈 、浮排 、坐骑类承载器具 :3 岁 ~ 14岁
3 岁 ~ 14岁
产品主要功能
提供辅助浮力支撑
主要用于玩耍 ,可提供一定浮力
产品尺寸
无外形尺寸规定 ,但器具最小浮力和 最 大 载 荷 要 求 使 产 品不会太大或太小
针对充气 船 和 充 气 垫 , 未 充 气 长度不大 于 1. 2 m; 针 对 坐 骑 类 承载器具等暂无尺寸规定
最大承载
100 kg
无规定
产品分类/典型产品
包括 穿 戴 式 器 具 、携 持 式 器 具 、承 载 式 器 具 , 典 型 产 品 见表 1
包括充气 船 、充 气 公 仔 、充 气 圈 、充气垫等 , 不 包 括 座 圈 、趴 圈 、穿戴式器具及(学习)游泳用器具
是否充气
可能充气 ,也可能是固有浮力或固体填充物
全部充气
水上稳定性
座圈 、趴圈有较高要求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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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 1 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充气水上玩具的比较 (续)
项 目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充气水上玩具
功能保留性
有要求
无要求
密封性能
有较高要求
有基本要求
适体性
穿戴式器具 、座圈和趴圈有适体性要求 ,泳圈有内径要求
无要求
警示标识和耐久性标识
承载式和穿戴式需要标注警示标识 ,并 将 推 荐 体 重 或 最 大载荷 、执行标准做 成 耐 久 性 标 识 , 趴 圈 的(推 荐) 使 用 年 龄范围也纳入耐久性标识
符合玩具标准要求
其他标签标识
产品基本信息 、使用说明等 ,符合本文件要求
产 品 基 本 信 息 、使 用 说 明 等 , 符合玩具标准要求
注 1: 部分可能引起分类混淆的产品 ,见 A. 2。
注 2: GB 19079. 1—2013所指的游泳池浅水区水深不超过 1. 2 m。
注 3: 部分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充气水上玩具无清晰的界限 ,如泳圈 、坐骑及小型充气船或浮排等 。对这些
产品 , 由厂家通过产品标识(执行标准或品名)及声明(使用环境是否限浅水区)中明确属于哪一类 。
A.4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专项水上运动产品的区分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专项水上运动产品具备较明显界限 ,前者受限于适用人群年幼及技能不足 ,安全要求更为严苛 ,使用者多数情况下充当被动角色 ,后者针对不同的运动项 目 ,需具备满足运动竞技性质的各项功能要求 ,使用者充当主动角色 ,使用者的主动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起保护作用 ,二者主要差异见表 A. 2。
表 A.2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专项水上运动产品的不同点
项 目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专项水上运动产品
预期用途
偏休闲 ,辅助 学 习 游 泳 或 对 水 环 境 的 适 应 、消 除恐惧
兼顾专业使用和 休 闲 ,用 于 练 习 或 参 与 运 动 项目 ,实现锻炼 、娱乐及竞技等活动
适用人群
无水下技能或有非专业技能的 14岁及以下婴童
水上运动 学 习 者 、业 余 爱 好 者 或 专 业 人 员 , 青少年或成年人
使用人数
单人
单人或多人
产品主要功能
为使用者提供浮力支撑
视运动项目不同 具 备 不 同 的 功 能 ,是 否 提 供 浮力支撑取决于运动特性
产品分类
分为穿戴式器具 、携持式器具 、承载式器具
按适用的运动项目分类(如冲浪板 、皮划艇等)
产品使用环境
室内或室外 泳 池 , 浅 水 区(较 多) 或 深 水 区 , 限 稳态或微动态条件下使用
常为野外 或 专 业 训 练 场 所 、深 水 区 、动 态 运 动环境
产品型体
一般较轻 、较小
一般体型 大 于 婴 童 用 品 , 型 体 多 样 , 视 运 动 类别各异 ,具备满足其运动特性要求的特定型体
水中稳定性
有较高要求
视运动类别各异 ,部 分 项 目 所 用 产 品 的 不 稳 定性亦是项目竞技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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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A.2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与专项水上运动产品的不同点 (续)
项 目
婴童用充气水上辅助浮力器具
专项水上运动产品
功能保留性
有较高要求
注重活动 过 程 中 的 质 量 稳 定 性 , 若 出 现 漏 气 、破 损 等 故 障 , 即 使 保 留 部 分 功 能 ( 安 全 保障) ,亦无法满足运动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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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规范性)假人模型
B. 1 规格与尺寸
B. 1. 1 规格
假人的规格要求见表 B. 1。
表 B. 1 假人规格要求
假人
Ⅰ
Ⅱ
Ⅲ
Ⅶ
重量
kg
12
15
18
31
身高(a)
mm
800
900
1 040
1 340
部件密度kg/dm3
头
1. 10~ 1. 20
躯干
1. 01
手臂
1. 05
腿
1. 07
平均密度
1. 05
重心高度
mm
0. 63×a
0. 60×a
假人重量允许偏差 +5% ,测试期间假人因吸水导致的重量增加不能超过 5% ,假人身高允许偏差 ±3% 。从地板开始测量时 ,假人的重心位置应在中间轴线上 。
注 : 重心位置标定见 B. 2。
B. 1.2 尺寸
图 B. 1~ 图 B. 4及表 B. 2 给出了假人 Ⅰ ~假人 Ⅲ及假人 Ⅶ的具体尺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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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
a— 圆形的接近解剖的形状 ;
b— 标定孔/开 口 。孔的数量 、直径和位置根据所需加载孔而定 ,载重需对称分布 , 内无空腔 ,加入后不可产生不利于调整重心的扭矩(特别是在头部加载时) ;
c— 环形螺母 ,环形螺栓(图中螺钉内环最左侧刻有 0. 5 mm 宽凹槽 , 防止悬挂时位置错动 ;仅用于假人校正 ,测试中若无须使用应拆卸) ;
d— 闭孔软泡沫垫 6 N 的浮力用于功能性剩余肺 容 量 ,泡 沫 密 度(350/-3. 5 )g/dm3 , 身 体 前 后 泡 沫 垫 充 填 体 积 各 占总体积的 70% 、30% 。
图 B. 1 假人 Ⅰ 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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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
a— 圆形的接近解剖的形状 ;
b— 标定孔/开 口 。孔的数量 、直径和位置根据所需加载孔而定 ,载重需对称分布 , 内无空腔 ,加入后不可产生不利于调整重心的扭矩(特别是在头部加载时) ;
c— 环形螺母 ,环形螺栓(图中螺钉内环最左侧刻有 0. 5 mm 宽凹槽 , 防止悬挂时位置错动 ;仅用于假人校正 ,测试中若无须使用应拆卸) ;
d— 闭孔软泡沫垫 8 N 的浮力用于功能性剩余肺 容 量 ,泡 沫 密 度(350/-3. 5 )g/dm3 , 身 体 前 后 泡 沫 垫 充 填 体 积 各 占总体积的 70% 、30% 。
图 B.2 假人 Ⅱ 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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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
a— 圆形的接近解剖的形状 ;
b— 标定孔/开 口 。孔的数量 、直径和位置根据所需加载孔而定 ,载重需对称分布 , 内无空腔 ,加入后不可产生不利于调整重心的扭矩(特别是在头部加载时) ;
c— 环形螺母 ,环形螺栓(图中螺钉内环最左侧刻有 0. 5 mm 宽凹槽 , 防止悬挂时位置错动 ;仅用于假人校正 ,测试中若无须使用应拆卸) ;
d— 闭孔软泡沫垫 12 N 的浮力用于功能性剩余肺容量 ,泡沫密度(350/-3. 5 )g/dm3 ,身体前后泡沫垫充填体积各占总体积的 70% 、30% 。
图 B.3 假人 Ⅲ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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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毫米
标引序号说明 :
a— 圆形的接近解剖的形状 ;
b— 标定孔/开 口 。孔的数量 、直径和位置根据所需加载孔而定 ,载重需对称分布 , 内无空腔 ,加入后不可产生不利于调整重心的扭矩(特别是在头部加载时) ;
c— 环形螺母 ,环形螺栓(图中螺钉内环最左侧刻有 0. 5 mm 宽凹槽 , 防止悬挂时位置错动 ;仅用于假人校正 ,测试中若无须使用应拆卸) ;
d— 闭孔软泡沫垫用于功能性剩余肺容量 ,泡沫密度(350/-3. 5 )g/dm3 。
图 B.4 假人 Ⅶ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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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B.2 功能性剩余肺体积(FRV)
假人
Ⅰ
Ⅱ
Ⅲ
Ⅶ
功能性剩余肺体积
dm3
0. 6
0. 8
0. 91
2. 1
B.2 重心标定
重心位置标定方式如下 。
a) 干态标定 :按 B. 1. 1 中重心位置的要求 ,将环形螺钉固定在假人后背的重心轴线上 ,通过吊带悬挂假人(吊带悬挂于螺钉最顶端凹槽处 , 吊带尺寸不得超出凹槽范围) ,如图 B. 5 所示 。在适当的地方添加铅弹 , 以平衡假人 ,且不会造成与假人垂直中心轴不对称的质量分布 。每个子组件(腿 、躯干 、头部)在完成假人的最终标定前 ,应围绕其几何重心显示出近似对称的质量分布 。
b) 湿态标定 :将假人完全浸入水中 ,在图 B. 6所示位置通过吊带悬挂假人(吊带悬挂于螺钉最顶端凹槽处 , 吊带宽度不应超出凹槽范围) ,不同假人模型应满足表 B. 3所示的标定下沉角 。
标引序号说明 : l1 — 身高 ;
l2 — 重心高度 。
图 B.5 假人重心位置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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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序号说明 : α— 下沉角 。
图 B.6 水中下沉角标定
表 B.3 水中标定下沉角
假人
标定下沉角(α)
°
备注
Ⅰ 、Ⅱ
-250/- 2
假人 Ⅰ 、Ⅱ具备幼儿的典型特征 ,其头部占 据 总 重 量 比 重 较 大 , 头 重 脚 轻 的特点与实际生理解剖特征一致 , 因此其标定下沉角较大
Ⅲ
-100/- 2
假人 Ⅲ较 Ⅰ 、Ⅱ 的幼儿年纪更大 ,其重心更 低 , 因 此 头 部 占 据 总 重 量 的 比 重更有利于辅助器具发挥作用 ,其标定下沉角相对较小
Ⅶ
00/- 2
与实际生理解剖特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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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规范性)
穿戴式器具水中稳定性测试
C. 1 测试对象
表 C. 1 给出了不同体重适用的穿戴式器具对应的测试对象 。
表 C. 1 不同体重适用的穿戴式器具对应的测试对象
体重范围(M) kg
参考年龄(Y)岁
测试对象a
M≤12
Y≤1
假人 Ⅰ
12
1
假人 Ⅱ
15
2
假人 Ⅲ
18
3
假人 Ⅶ
M>31
6
—
注 1: 以体重为准 ,年龄分组仅供参考 。
注 2: 适用体重范围下限大于 31 kg的穿戴式器具豁免本测试 。
a 测试采用的假人应采用适用体重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对应的假人 ,而非中间值 。
C.2 上浮角测定
上浮角的测定见图 C.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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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引序号说明 :
1— 测斜仪 ,可旋转 90°;
2— 假人模型 ,可穿戴待测试的辅助器具自由浮动(图示状态为最终上浮角 β= 0°, 出水高度= ±0 mm) ;
3— 待测试辅助器具 ;
4— 未穿戴辅助器具的假人模型 , 图示状态为下沉角已标定的状态 ;
5— 标定泡沫 ;
β— 最终上浮角 ;
h— 出水高度(≥0 mm) 。
注 : 测斜仪的重量不能影响最终上浮角 β。
图 C. 1 上浮角测定
C.3 出水高度测定
出水高度的测定见图 C.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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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出水高度 h>0 mm
b) 出水高度 h 为 0 mm标引序号说明 :
1— 假人模型 ,可穿戴待测试的辅助器具自由浮动 ;
2— 待测试辅助器具 ;
h— 出水高度(≥0 mm) ;
β— 最终上浮角 。
图 C.2 出水高度测定
C.4 穿戴式器具水中静态稳定性测试
将假人按水下使用的重心要求及指定的下沉角(按附录 B)进行标定后 ,按下列步骤进行测试 。
a) 按产品厂家说明书要求 ,将穿戴式辅助器具穿戴至符合使用范围的假人上 。
b) 在假人头部及脚上安装测斜仪 。
c) 将假人按使用状态平稳下放直至其自由漂浮 。
d) 待假人中剩余空气排出(目测无气泡产生) 。
e) 检查是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 假人未下沉(出水高度 f≥0 mm) ;
— 上浮角满足要求(最终上浮角β≥0°) 。
注 : 具有(大致)扁平外形结构的器具 , 以器具水平状态为使用状态 。
C.5 穿戴式器具水中动态稳定性测试
在假人达到一个稳定的浮动位置后 ,对假人施加外力进行按压 ,使其按下述四个试验依次进行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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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673—2024
(旋转)45°,并分别按上述方法测试器具的水中稳定性 。
a) 试验 1:将脚向下按压 45°。
b) 试验 2:将头向下按压 45°。
c) 试验 3:将躯干绕躯干中轴或向左侧最可能导致倾翻的方向旋转 45°。
d) 试验 4:将躯干绕躯干中轴或向右侧最可能导致倾翻的方向旋转 45°。
C.6 倒立测试
将穿戴式器具固定在对应规格的假人(前臂处于平展位)身上 ,标记与躯干接触且受力的固定位置 。将假人倒立在水池上方 ,头部刚好触及水面 ,平稳释放 ,观察假人能否保持倒立平衡 ,器具是否从假人身上脱落 ,及测量躯干 固 定 位 置 的 位 移 。 将 假 人 头 部 向 前 、后 分 别 倾 斜(5±2) °, 重 复 上 述 释 放 落 水 测试 ,观察并记录结果 。
将固定好穿戴式器具的假人放入水池中 ,抬高假人脚(通常在 120°以上) ,使其头部没入水中 ,在假人最可能保持倒立平衡点附近(通常是主要承载部件与水面夹角最小时)缓慢释放 ,观察假人能否保持倒立平衡 。重复 3 次并记录结果 。
上述 6次测试中有一次器具有一次脱落即判定器具脱落 。对于有固定在肩或上臂的器具(如肩圈 、臂圈 、浮力衣 、浮力背心等) ,只记录器具是否脱落 ,不考虑位移 ;对于仅固定在躯干(胸或背)位置的器具 (如胸圈 、胸带 、背囊等) ,记录束缚位置上下位移数据 ,3 次测试中有一次束缚位置位移达 40 mm ,或平均位移达 30 mm , 即判定器具存在显著位移 。
上述 6次测试中有一次假人能倒立平衡 , 即视为假人可倒立平衡 。
如假人可倒立平衡 ,在假人倒立平衡位置 ,分别将假人向正前和正后方倾斜 15°,缓慢释放 ,观察假人是否倾倒 。朝前或朝后倾倒 ,均视为倒立假人不能维持倒立平衡 。
臂圈和以臂圈为部件的产品豁免倒立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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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673—2024
附 录 D
(规范性)
座圈水中稳定性测试
D. 1 测试对象
表 D. 1 中给出了不同体重适用的座圈对应的测试对象 。
表 D. 1 不同体重适用的座圈对应的测试对象
体重范围(M) kg
参考年龄(Y)岁
测试对象a
M≤12
Y≤1
假人 Ⅰ
12
1
假人 Ⅱ
15
2
假人 Ⅲ
M>18
3
假人 Ⅶ
注 : 以体重为准 ,年龄分组仅供参考 。
a 测试采用的假人应采用适用体重范围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对应的假人 ,而非中间值 。
D.2 座圈水中静态稳定性测试
D.2. 1 充气座圈
如图 D. 1所示的位置 2,将假人放置在座圈内 ,假人的手臂应刚好接触浮力气室的外表面 。 释放假人后 ,检查座圈是否发生倾翻 ,假人的气道保持在水面以上 。
标引序号说明 :
1— 正常使用位置 ;
2— 假人在座圈内最可能导致倾翻的位置 。
图 D. 1 水中静态稳定性测试时假人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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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673—2024
D.2.2 固有浮力类座圈器具
如图 D. 2所示 ,在每个指定的加载点依次施加载荷 F,该载荷等于相关试验假人体重的 50% ,试验假人的选择依据产品标称的使用年龄 , 加载圆的直径取决于对应的试验假人大小而不同 , 即假 人 Ⅰ : 160 mm; Ⅱ :180 mm; Ⅲ :200 mm。加载圆的中心应与坐圈开 口 的中心一致 。在加载圆四边依次施加载荷 F,检查座圈是否倾翻 。
标引序号说明 :
1— 加载棒(适用时) ;
2— 坐圈开 口 中心和加载圆中心 ;
3— 加载点 ;
4— 待测样品(仅限示例) ;
F— 载荷(相关试验假人体重的 50%) 。
图 D.2 荷载 F 和荷载受力点
D.3 座圈水中动态稳定性测试
D.3. 1 条件及要求
按 D. 3. 2、D. 3. 3进行测试时 ,座圈应满足表 D. 2 中指定的三个条件之一 。
表 D.2 倾斜情况下的座圈水中稳定性
项 目
条件 一
条件二
条件三
自我回正
(向四面全部 倾 斜 或 向 最 有可能造成故障的一侧倾斜)
将假人倾斜 到 120°或 座 圈 倾斜 85°后自我 回 正 , 回 正 后 假人气道高于水面
将假人倾斜 到 100°或 座 圈 倾斜 85°后自我 回 正 , 回 正 后 假人气道高于水面
将 假 人 倾 斜 到 120°或座圈倾 斜 85°后 自 我 回正 , 回 正 后 假 人 气 道 高于水面
假人脱离
(完全倾覆)
按 D. 3. 3进行测试时 ,假人完全脱离
按 D. 3. 3进行测试时 ,假人完全脱离
按 D. 3. 3 进 行 测 试时 , 假 人 在 任 何 倾 斜 角下 都 不 能 脱 离 , 保 持 在座圈内
假人新的漂浮位置
(假人脱离或仍在座圈内)
—
假人 在 器 具 外 安 全 漂 浮 , 气道高于水面
假 人 在 器 具 内 安 全 漂浮 ,气道高于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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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4673—2024
D.3.2 防倾翻性测试
模拟倾斜情况下 ,座圈防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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