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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46485-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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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97. 030 CCS Y 6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46485—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

  Household and similarelectricalcleaning,feeding and caring appliancesforpets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46485—2025

  目 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试验方法 3

  6 检验规则 6

  7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7

  附录 A (规范性) 除异味性能试验方法 8

  附录 B (规范性) 除菌性能试验方法 10

  参考文献 13

  Ⅰ

  GB/T 46485—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 和全国伴侣动物(宠物)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1)共同归 口 。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森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霍曼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鼎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中家院(北京)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三五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追觅创新科技(苏州) 有限公司 、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灵尾纪元科技(扬州)有限公司 、青岛海尔智能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苏州普沃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先锋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佳合(浙江)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广东省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月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李珊 珊 、唐 许 、秦 卫 华 、张 晓 、原 小 六 、袁 贤 训 、李 欣 、赵 浩 军 、岳 京 松 、王 立 冲 、李昆峰 、王璇 、陈斐 、余琦 、甘家满 、于彩灵 、李超 、王兆锋 、姚裕初 、赵金丹 、谢小保 、马灯亮 、李蕊 、黄凯杰 。

  Ⅲ

  GB/T 46485—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的技术要求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

  本文件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V,在家庭或类似场所使用的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以下简称 “器具 ”)的生产 、检验和销售等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 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236 工业通风机 用标准化风道性能试验

  GB 1352 大豆

  GB/T 4214.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方法 通用要求

  GB/T 4288—202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洗衣机

  GB 4343. 1 家用电器 、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 1部分 :发射

  GB/T 4706.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 4789.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T 5296. 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2部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704. 1 纺织品 织物透湿性试验方法 第 1部分 : 吸湿法

  GB 17625. 1 电磁兼容 限值 第 1部分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 ≤16A) GB/T 18801 空气净化器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 21551.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 第 1部分 :通则

  GB/T 21551. 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 、除菌 、净化功能 第 2部分 :抗菌材料的特殊要求

  GB/T 22939. 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 第 1部分 :通用要求

  GB/T 23131—2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坐便器便座

  GB/T 44573—2024 家用新风净化机性能测试方法

  HJ 865 恶臭嗅觉实验室建设技术规范

  HJ 1262 环境空气和废气 臭气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QB/T 498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负离子发生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1

  GB/T 46485—2025

  3. 1

  宠物用电动清洁养护器具 cleaning,feeding and caring appliancesforpets

  具有清洁宠物的排泄物 、毛发 、分泌物等 ,去除异味 ,辅助护理或喂养宠物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由电力驱动的器具 。

  4 技术要求

  4. 1 电器安全

  器具应符合 GB/T 4706. 1及对应的特殊标准要求 。

  4.2 电磁兼容

  器具应符合 GB 4343. 1、GB 17625. 1 的适用要求 。

  4.3 有效容积

  明示箱体容积的器具 ,其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 95% 。

  4.4 排泄物清理

  明示具有排泄物清理功能的器具 ,其排泄物清理率不应小于 90% 。

  注 : 排泄物主要指宠物固体排泄物和液体排泄物 。

  4.5 除异味

  明示具有除异味功能的器具 ,其异味强度差不应小于 2. 0。

  器具对内部间室异味净化后 ,其外部环境的异味强度不应大于 2. 0。

  4.6 投食精准性

  明示具有自动投食功能的器具 ,其投放量的实测值与设定值的偏差应在 ±5%以内 。

  4.7 电池续航时间

  使用充电电池供电的器具 ,其电池续航时间的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 90% 。

  4. 8 微生物去除

  4. 8. 1 除菌

  明示具有除菌功能的器具 ,其除菌率不应小于 90. 0% 。

  4. 8.2 抗菌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器具 ,其抗菌材料的抗菌率不应小于 90. 0% 。

  4.9 防潮

  明示具有防潮功能的器具 ,其防潮率不应低于 90% 。

  4. 10 控温

  明示具有温度控制功能的器具 ,其温度的实测值应在设定值的 ±2℃以内 。

  2

  GB/T 46485—2025

  4. 11 送风量

  明示具有送风功能的器具 ,其送风量的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 90% 。

  4. 12 负离子浓度

  明示具有负离子发生装置的器具 ,其产生的负离子浓度实测值不应小于标称值的 80% 。

  4. 13 噪声

  4. 13. 1 通过吹风或内真空的方式对宠物进行清洁、护理的器具 ,其声功率级噪声限值不应大于 75dB(A) 。实测值与标称值的允差不应超过 +3dB(A) 。

  4. 13.2 其他器具的声功率级噪声限值不应大于 65 dB(A) 。

  5 试验方法

  5. 1 试验条件

  5. 1. 1 一般试验条件

  除特殊规定外 ,试验在下列条件下进行 :

  a) 温度 : (23±2) ℃ ;

  b) 相对湿度 : (50±5) % ;

  c) 大气压力 :86kPa~ 106kPa。

  5. 1.2 测量仪器

  试验通用测量仪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

  a) 用于型式检验的电工测量仪表 , 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 ,其准确度等级不低于 0. 5 级 , 出厂试验不低于 1. 0 级 ;

  b) 温度计 :最大允许误差 ±0. 5 ℃ ;

  c) 湿度计 :最大允许误差 ±2%(相对湿度) ;

  d) 计时仪表 :最大允许误差 ±1 s/24h;

  e) 电子天平 :允许误差在 1 g范围内 ,分度值不低于 0. 1 g;

  f) 负离子测试仪 :迁移率小于 1. 0 cm2/(V · s) ;

  g) 烘箱 :最大允许误差 ±1 ℃ ;

  h) 温度记录装置 :精度为 ±0. 1 ℃ ;

  i) 噪声测量仪器 :符合 GB/T 4214. 1 的要求 ;

  j) 风量测量仪器 :测量范围为 0. 10 m3/h~ 35 m3/min,最大允许误差为 ±3% 。

  5.2 电器安全

  按照 GB/T 4706. 1及对应的特殊标准进行试验 。

  5.3 电磁兼容

  按照 GB 4343. 1 和 GB 17625. 1进行试验 。

  5.4 有效容积

  器具有效容积按照 GB/T 4288—2025 中附录 A 的方法进行试验 ,具体方法如下 :

  3

  GB/T 46485—2025

  a) 对于不能直接注水的器具 ,将 器 具 的 门/盖 打 开 , 在 其 内 部 装 入 厚 度 不 大 于 0. 05 mm 的 塑 料袋 ,记录器具的质量 W1 ;对于能直接注水的器具 ,记录器具的质量 W1 ;

  b) 手动向器具内注水 ,水温为实验室环境温度 ;

  c) 对于沿垂直轴从上部打开门/盖的器具 ,注入水量直至器具的最高边沿(或溢水口) ;

  d) 对于沿水平轴从侧面打开门/盖的器具 ,注入的水量直至器具的内边沿的最高位置 ;

  e) 对于其他类型的器具可参照 c) 、d)进行注水 ;

  f) 测量并记录注水后的器具的总质量 W2 。

  有效容积按照公式(1)计算 。

  C …………………………( 1 )

  式中 :

  C — 有效容积 ,单位为升(L) ,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 ;

  W1 — 注水前器具总质量 ,单位为千克(kg) ;

  W2 — 注水后器具总质量 ,单位为千克(kg) ;

  ρ — 常数 ,1. 00 kg/L。

  5.5 排泄物清理

  5.5. 1 标准排泄物

  标准排泄物选用模拟排泄物 ,按照 GB/T 23131—2019中 A. 1 配制 ,并使用工具做成质量为 5 g 的圆球 。

  5.5.2 试验步骤

  排泄物清理性能按照下述方法进行试验 。

  a) 按照制造商或产品说明的要求 ,添加除排泄物耗材 ,记录除排泄物耗材质量和材质 。每次试验除排泄物耗材不少于 200 g。

  注 : 除排泄物耗材指膨润土或类似物质 。

  b) 按每 50 g 除排泄物耗材添加 1个质量为 5 g 的圆球形固体排泄物 ,将排泄物置于除排泄物耗材上 ,记录添加的数量 Nf。

  示例 : 若除排泄物耗材为 250 g,则添加 5个圆球形固体排泄物 。

  c) 启动制造商或产品说明中的程序 ,运行除排泄物程序 ,程序结束后 ,记录残留在除排泄物耗材中排泄物的数量 Ni。

  排泄物清理性能以去除率表示 ,排泄物清理率按公式(2)计算 。

  Pf …………………………( 2 )

  式中 :

  Pf — 排泄物清理率 ;

  Nf— 试验前标准排泄物数量 ,单位为个 ;

  Ni — 试验后标准排泄物残余数量 ,单位为个 。

  5.6 除异味

  按照附录 A进行试验 。

  4

  GB/T 46485—2025

  5.7 投食精准性

  5.7. 1 标准投食耗材

  使用符合 GB 1352的要求的黄豆 。

  5.7.2 试验方法

  按照制造商和产品说明的要求添加投食黄豆 ,设置投食黄豆流出量 ,并对流出量进行称量 ,该质量为实测投食量 ,将其与标称值进行比较 ,计算偏差值 。共进行 3 次试验 ,取 3 次偏差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试验结果 。

  5. 8 电池续航时间

  器具按照制造商规定 的 方 法 充 满 电 或 充 电 指 示 灯 显 示 充 满(取 最 先 发 生 的 情 况) , 切 断 电 源 放 置30 min后 ,按照制造商声明 的 标 准 模 式 运 行 器 具 , 续 航 时 间 为 器 具 开 始 运 行 至 器 具 自 动 停 止 运 行 的时间 。

  5.9 微生物去除

  5.9. 1 除菌

  按照附录 B进行试验 。

  5.9.2 抗菌

  按照 GB/T 21551. 2 中规定的材料抗菌性能方法进行试验 。

  5. 10 防潮

  称量器具质量(精确至 0. 1 g) ,记录为 m0 。将符合 GB/T 12704. 1 的无水氯化钙平铺在不锈钢托盘上 ,然后放置于烘箱中 ,160 ℃烘干 2 h后关闭烘箱 ,待温度降至室温后再取出 ,取出后立即放入干燥器中 。按照器具有效容积 ,将干燥器中的无水氯化钙快速加入器具间室内 ,立即关闭器具门/盖 ,称量器具质量精确至 0. 1 g,记为 m1 。将器具放入已调节至温度为(23±2) ℃ , 相对湿度为(85±2) %的试验箱(室)中 ,平衡 24h。取出器具 ,立即称量器具质量(精确至 0. 1 g) ,记录为 m2 。

  防潮率按照公式(3)计算 :

  F …………………………( 3 )

  式中 :

  F — 防潮率 ;

  m0— 器具质量 ,单位为克(g) ;

  m1— 试验前无水氯化钙和器具的质量总和 ,单位为克(g) ;

  m2— 试验后无水氯化钙和器具的质量总和 ,单位为克(g) 。

  5. 11 控温

  控温性能按照下述步骤进行试验 :

  a) 对于有腔体的器具 ,将 GB/T 4706. 1—2024中 11. 3规定的细丝热电偶布置在腔体几何中心和腔体每面的中心处 ,对于只有出风口的器具 ,则将温度传感器安装在出风口垂直面 10 cm 处 ;

  5

  GB/T 46485—2025

  b) 按照制造商或产品说明中明示的程序进行 ;

  c) 待器具的显示温度值达到设定温度值 ,稳定运行至少 2 min后 ,开始测试 ,运行至程序结束或不超过 60 min;

  d) 待程序结束后导出温度记录装置的数据 ,选取与设置温度相差最大的温度数值作为试验结果 。样机共进行 3 次试验 ,取 3 次的算数平均值作为该样机的实测温度 。

  5. 12 送风量

  器具送风量如有相关产品标准 ,其送风量试验按照该产品标准中描述的方法进行 。

  如无相关产品标准 ,则按照下述试验步骤进行试验 :

  a) 首先根据器具的原理 ,选择/制成合适的试验工装 ,将器具的送风口连接到符合 GB/T 1236喷嘴法原理的风量测试装置系统上 ;

  b) 安装完成后 ,检查气密性 ,待确认气密性后 ,开始试验 ;

  c) 开启器具的额定模式(若未明示额定模式 , 以最大挡位运行) ,若器具未有明示静压值 ,则通过风道的引风风机将被测器具的出口静压调至为 0 Pa,此时根据 GB/T 44573—2024中 5. 7. 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若器具明示送风出口静压值 ,则通过风道的引风风机将被测器具的出口静压调至为标称值 ,并根据 GB/T 44573—2024中 5. 7. 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

  5. 13 负离子浓度

  负离子发生装置按照 QB/T 4982的方法进行试验 。

  5. 14 噪声

  器具在最大负载模式下运行 ,按照 GB/T 4214. 1及对应的特殊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试验 。

  6 检验规则

  6. 1 例行检验

  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器具进行的 100%的检验 。

  例行检验的项目至少应包括电器安全中的电气强度 、接地电阻 。

  例行检验的方法按照 GB/T 4706. 1,结合生产状况由企业自行规定 。例行检验的结果应全部合格 。

  6.2 型式检验

  6.2. 1 当出现下列条件之一 ,应进行型式检验 :

  a) 新产品投产前 ;

  b) 老产品转移生产场地时 ;

  c) 正式生产后 ,如设计 、材料 、工艺 、结构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器具合格性时 ;

  d) 正常批量生产时(每年一次) ;

  e) 器具停产达到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

  f) 国家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

  6.2.2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包括第 4章和 7. 1规定的适用项 目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从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

  6

  GB/T 46485—2025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1 标志

  7. 1. 1 器具的标志和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铭牌(标牌) 、标签 、包装物和产品使用说明 。

  7. 1.2 标志和说明的内容应符合 GB/T 4706. 1 以及 GB/T 5296. 2 的规定 。

  7.2 包装

  7.2. 1 器具的包装应符合 GB/T 22939. 1 的要求 。

  7.2.2 包装箱内应附有合格证明 、产品使用说明等随机文件和必需的附件 。

  7.3 运输和贮存

  7.3. 1 在运输途中 ,应防止遭受剧烈的碰撞和摔跌 ,避免雨雪淋湿和化学物品侵蚀 。

  7.3.2 在不开启包装的状态下 ,器具宜贮存在环境温度不大于 40 ℃ ,相对湿度不大于 85% ,清洁且通风良好的环境中 。周围应无腐蚀性气体存在 。

  7

  GB/T 46485—2025

  附 录 A

  (规范性)

  除异味性能试验方法

  A. 1 试验异味物质

  宠物异味模拟混合液的组成见表 A. 1。

  表 A. 1 宠物异味模拟混合液的组成

  单位为毫升

  试剂种类

  体积

  己醛

  6. 5

  正庚醛

  4. 6

  辛醛

  2. 8

  壬醛

  11. 4

  异戊酸

  1. 0

  如需要 ,也可选用其他物质作为宠物异味模拟物 ,如有机胺 、有机硫类化合物 。

  有机胺异味模拟物 :约 30%三甲胺水溶液 。

  有机硫异味模拟物 :约 20%甲硫醇钠水溶液 。

  A.2 试验条件

  A.2. 1 嗅辨室

  符合 HJ 865 中的要求 。

  A.2.2 嗅辨员

  符合 HJ 1262中对嗅辨员的要求 。

  A.2.3 气袋

  聚酯无臭袋 :3 L。

  A.3 试验步骤

  A.3. 1 对室内环境的净化

  对于明示能净化室内环境中宠物异味的器具 ,按照 GB/T 18801 中规定的除宠物异味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

  A.3.2 对器具内部的净化

  对于明示能够净化器具内部间室中宠物异味的器具 ,按照下述步骤进行试验 。

  a) 将器具放置于 1 m3 试验舱中央 ,开启制造商声明的除异味程序 ,连续运行 2个周期 ,检验运转正常 ,然后关闭器具 。

  8

  GB/T 46485—2025

  b) 开启试验舱空气过滤器 ,净化试验舱内空气 ,使待测异味的强度等级小于 1 级 。启动温湿度控制装置 ,使舱内温度达到 5. 1 的要求 。

  c) 向器具间室中间位置加入 1 μL~ 2 μL宠物异味模拟混合液 ,待混合液自然挥发 10 min后 ,开启器具除异味程序 ,运行 1个周期 。

  d) 6名嗅辨员依次对打开器具门/盖时器具内的异味强度进行打分 。 嗅辨员嗅辨时 ,鼻子距离器具门/盖约 10 cm , 嗅闻 5 s~ 10 s。

  e) 对照组 : 向同规格无异味的器具间室中间位置加入 1 μL~ 2 μL宠物异味模拟混合液 ,待混合液自然挥发 10 min后静置 ,静置时间与器具运行除味程序时间一致 。按照 d) 对器具间室内的异味强度进行打分 ,异味强度应达到 4及以上 。

  A.4 数据处理

  嗅辨员按照表 A. 2进行异味强度打分 。

  表 A.2 异味强度评分表

  异味强度评价值

  评价内容

  0

  无味

  1

  似有非有

  2

  轻微感觉有味

  3

  明显感觉有味

  4

  强烈感觉有味

  5

  难以忍受

  将 6名嗅辨员的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大值和一个最小值 ,然后取平均值(保留 1位小数) 。

  A.5 结果计算

  A.5. 1 对室内环境的净化

  异味强度差值为初始异味强度平均值与结束异味强度平均值的差值 。

  A.5.2 对器具内部的净化

  器具对内部间室异味净化后 ,其外部环境的异味强度等于 1 m3 试验舱内异味强度平均值 。

  器具间室内异味强度差为对照组器具间室异味强度平均值与试验组器具间室异味强度差平均值的差值 。

  9

  GB/T 46485—2025

  附 录 B

  (规范性)

  除菌性能试验方法

  B. 1 试验环境及操作要求

  试验采取无菌操作技术 , 实 验 室 环 境 、试 验 操 作 及 其 他 涉 及 生 物 安 全 的 部 分 应 符 合 GB 19489及GB/T 21551. 1 中相关要求 。

  试验房间内应有单独的紫外杀菌系统 ,该系统装配的紫外线灯应不小于 30 W ,在灯下 1. 0 m 处的紫外线强度应不小于 70 μW/cm2 ,紫外线灯的规格应与试验房间的内部空间匹配 ,应不小于 1. 5 W/m3 。试验时保持房间门为关闭状态 。试验结束后 ,整个试验房间应进行紫外灯杀菌 ,杀菌运行时间应不少于30 min,杀菌运行完成后排风 20 min。

  实验室排风系统中也应装配紫外灯 。

  试验过程产生的污水 ,应收集进行灭菌处理后再排放 。

  B.2 试验仪器、菌种和载体

  B.2. 1 专用仪器

  试验专用测量仪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

  — 生化培养箱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冷藏箱 :5 ℃ ~ 10 ℃ ;

  — 二级生物安全柜 ;

  — 压力蒸汽灭菌器 :最大允许误差 ±1 ℃ ;

  — 平皿 、试管 、移液枪 、接种环 、酒精灯等 。

  B.2.2 试验用菌

  细菌菌种 :

  — 多杀巴斯德氏菌 Pasteurella multocida (CMCC 52903,ATCC 43137) ;

  — 鼠伤寒沙门氏菌 Salmonella typhi[CMCC(B) 50115] ;

  — 大肠埃希氏菌 Escherichia coli (CGMCC 1. 90,CICC 10389) 。

  如需要 ,也可增加其他菌种作为试验菌种 。所有菌种或菌株应由国家相应菌种保藏管理中心提供 ,并在报告中明示试验用菌种名称及菌株编号 。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全使用试验用菌 ,如选用其他试验致病菌 ,实验室应具备与其危害性相适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等级 ;不涉及《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的第一类和第二类病原微生物 。培养菌种使用的各种培养基组分 ,应符合菌种保藏管理中心的要求 。

  B.2.3 试验载体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固体的 ,选用玻璃片(尺寸 10mm×10 mm ,厚度 0. 5 mm~ 1. 0 mm)作为细菌载体进行试验 。使用前进行脱脂处理 。试验前 ,所有试验载片 ,均应在 121 ℃条件下 ,在高压蒸汽灭菌锅内灭菌 20 min,干燥并冷却至室温后备用 。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中给出了脱脂方法 。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液体的 ,用菌液和试验用水配制加标水 ,选择初始浓度为 1. 0× 104 CFU/mL~

  10

  GB/T 46485—2025

  9.0×104 CFU/mL。

  B.3 试验菌种的培养、活化及菌悬液的制备

  B.3. 1 培养条件

  多杀巴斯德氏菌的培养温度为 37 ℃ ,培养时间为 24 h~ 48 h,所用培养基为 BHI琼脂 ,或哥伦比亚血平板 。

  鼠伤寒沙门氏菌的培养温度为 37 ℃ ,培养时间为 24h~48h,所用培养基为营养琼脂培养基 。

  大肠埃希氏菌的培养条件应符合 GB/T 21551. 2 的要求 。

  B.3.2 试验菌种的活化和菌液的制备

  将标准菌株接种于营养琼脂培养基(NA)斜面上 ,在(37±1) ℃条件下培养(24±1)h后 ,在 2 ℃ ~ 5 ℃条件下保藏(不应超过 1个月) ,作为斜面保藏菌 。

  将斜面保 藏 菌 转 接 到 平 板 营 养 琼 脂 培 养 基(NA) 上 , 在(37±1) ℃条 件 下 培 养(24±1)h, 应 使 用3代 ~ 5代 、24h 内转接的新鲜细菌培养物进行试验 。

  用接种环从新鲜培养物上刮适量新鲜细菌 ,加入质量分数为 0. 85%的无菌生理盐水中 ,菌液浓度稀释至 1. 0×109 CFU/mL~ 9. 0×109 CFU/mL,按 GB 4789. 2规定的计数方法对菌液进行菌落数测定 。

  B.4 试验步骤

  B.4. 1 器具的预处理

  首次试验前 ,按照使用说明要求 ,器具在空载状态下连续运行 2个周期的除菌程序 。涉及用水的器具 ,用无菌水冲洗试验管道和样机 30 min, 冲洗后在测试要求的取样口处取样检测 ,菌落总数应不高于10CFU/mL,若冲洗 30 min后菌落总数达不到该要求 ,应延长冲洗时间 ,直至出水的菌落总数达到上述要求 。

  B.4.2 除菌试验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固体的 ,按下述步骤进行 :

  a) 将经灭菌的载体片平铺于无菌平皿内 ,逐片滴加菌悬液 ,每片滴加量为 10 μL,置室温下 自然阴干后再使用 ;

  b) 取 3块带染菌载片均匀 、分散地放入器具中 ;

  c) 启动器具使用说明或制造商明示的除菌性能试验程序 ;如无相关声明 ,则使用具有除菌功能的标准程序进行试验 ;

  d) 程序结束后 ,取出染菌载片 ,将载体移入含有 5 mL 0. 85%生理盐水的试管中 ,振荡洗涤后 ,进行稀释培养 ,按 GB 4789. 2 中的计数方法进行菌落数测定 。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液体的 ,按下述步骤进行 :

  a) 将经加标菌液放置在器具的指定放置液体的腔体内 ;

  b) 器具在使用说明规定的条件下开启除菌程序 ,在出水口处取样 ,检测出水中残留的活菌数 ,按GB 4789. 2 中的计数方法进行菌落数测定 。

  B.4.3 阳性对照组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固 体 的 , 取 染 菌 载 片 3 片 , 放 置 于 器 具 外 室 温 下 程 序 相 同 时 间 后 回 收 , 参 照

  B. 4. 2 进行计数 , 阳性对照组菌落数回收不低于 1. 0×105 CFU/片 ,否则试验无效 。

  对于器具作用对象是液体的 ,直接测定加标水样的菌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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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6485—2025

  B.5 计算方法

  除菌率按公式(B. 1)计算 :

  Pbi …………………………( B. 1 )

  式中 :

  i — 第 i次试验的编号 ;

  Pbi — 第 i次试验的除菌率 ;

  Bti — 第 i 次 试 验 的 试 验 组 3 块 试 验 样 块 上 残 留的 平 均 活 菌 数 , 单 位 为 菌 落 形 成 单 位 每 块 (CFU/块)或菌落形成单位每毫升(CFU/mL) ;

  B0i — 第 i次试验的阳性对照组 3块试验样块上残留的平均活菌数 ,单位为菌落形成单位每块(CFU/块)或菌落形成单位每毫升(CFU/mL) 。

  相同规格的器具 ,应在相同条件下至少试验 1 台 ,每台进行 3次试验 ,每次试验结果应高于限值要求 ,每次试验后计算除菌率 ,取全部试验除菌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按照 GB/T 8170要求进行修约并保留两位小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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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46485—2025

  参 考 文 献

  [1]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目录 . 国卫科教发〔202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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