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65.020.30 CCS B 41
T/CVDA
团体 标准
T/CVDA 36-2024
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
Animal fr iend ly farm leve l evaluat ion——swine
2025-1-9 发布 2025-1-15 实施
中国 兽药 协会 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评价原则 2
6 评价指标 2
7 评价方法 7
8 评价结果 7
附录 A (资料性)动物健康计划——生猪 9
附录 B (规范性)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指标 10
附录 C (资料性)母猪体况评分表 11
附录 D (资料性)生猪日均饮水量及饮水器水流速度 12
附录 E (资料性)生长育肥猪及母猪最低饲养空间 13
附录 F (资料性)猪舍环境温度和湿度 14
附录 G (资料性)工作职责 15
附录 H (规范性)动物友好型农场标识 16
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兽药协会归口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重庆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国家动物健康与食品安全创新联盟、重庆市畜牧科学院、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学、重庆三峡职业学院、四川农业大学、重庆(荣昌)生猪大数据中心、重庆市合川区畜牧站、铁骑力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国康动物福利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悦孜企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红跃、孙忠超、朱燕、何道领、郭宗义、方仁东、林燕、甘玲、周建川、钱洪喜、敖翔、陈亚强、黄文艳、潘晓、潘红梅、向邦全、何航、周兰兰、孙磊磊、许锐、刘海莹、郑雪莹、唐建安、熊传武、程尚、王震、何双双、李伟。
II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动物友好型农场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原则、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生猪养殖年出栏 5 000 头以上的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5915 仔猪、生长育肥猪配合饲料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7823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 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 39235 猪营养需要量
GB/T 43168 生猪运输管理技术要求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4254 生猪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置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动物友好型农场 animal friendly farm
在动物饲养全过程中关注动物健康并践行动物福利的养殖场。
3.2
环境富集 environmental enrichment
提供动物达到心理、生理最佳状况所需的环境刺激, 以寻求改善农场动物饲养质量的一种畜牧原则。
4 基本要求
4.1 具有环境评价、用地手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登记证明,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2 2 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病、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1
4.3 畜禽养殖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1 年以上。
4.4 农场认可并践行动物福利的基本原则。
4.5 农场应制定动物健康计划,具体要求见附录A。
5 评价原则
5.1 公正客观
评价工作以现场情况、机构文件、原始记录等客观事实为依据,独立判断,不偏不倚,客观公正。
5.2 全面准确
评价工作能够反映养殖企业动物福利水平,从多方面、多角度分析,全面精准确定评价方案和指标。
5.3 科学严谨
评价人员具有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
5.4 可操作
评价指标具有可操作性,养殖企业可落地执行。
5.5 定性定量相结合
对指标开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分。
6 评价指标
6.1 指标构成
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指标由 8 个一级指标组成,包括饲喂和饮水、农场建筑、环境、设施设备、管理、生物安全、运输、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指标——生猪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6.2 饲喂和饮水
6.2.1 饲喂
6.2.1.1 提供营养丰富的全价饲料,应符合 GB 13078、 GB/T 39235、GB/T 5915 的要求,且来源可追溯;应有关于饲料主要原料组成和配比、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以及饲料添加剂的书面记录,包括饲料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记录。
6.2.1.2 根据生猪的生长阶段及生理需求应保证猪只每天能够自由采食营养饲料。
6.2.1.3 不应给猪只饲喂用于以促生长为目的的药物饲料添加剂或非治疗用抗生素或改变身体成分的物质。
6.2.1.4 母猪的饲喂应保持其健康和正常的繁殖能力,根据生产周期计划和维护母猪的体况变化,
定期进行猪只的体况评分,体况评分见附录 C。
2
6.2.1.5 应避免饲料类型和数量的突然变化,如进行限量饲喂,宜在饮食中添加粗纤维或在猪舍内添加适宜的丰容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泥炭、稻草、锯末、木屑、泥土、石头、树枝、树叶等。
6.2.1.6 所有用于储存的料斗/料桶应具备防止鸟粪和害虫污染的措施。
6.2.1.7 仔猪 10 日龄左右,应开始提供教槽料,提供的教槽料要确保新鲜、易消化、无异味和无
霉变,并避免被母猪采食。
6.2.2 饮水
6.2.2.1 每天应提供充足、清洁、新鲜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6.2.2.2 做好饮水器日常清洁、消毒和保养,检查饮水器水流水质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或故障要及时排除或维修。生猪日均饮水量及饮水器水流速度见附录D。
6.2.2.3 应做好预案,保证在无法正常供应饮水的情况下(例如低温冻结、干旱或当地水井资源污
染)能够应急供应适饮水。
6.2.2.4 饮水中添加药物或抗应激剂时,应使用专用设备,并做好书面记录。
6.3 农场建筑
6.3.1 农场建设应符合 GB/T 17824. 1 的要求。
6.3.2 在各功能区应醒目、清晰、明确地设有展示动物福利的专用标识。
6.3.3 农场设计和建造时应保证猪只健康安全,圈舍及接触性设施设备表面无尖锐边缘、毛刺或突出物,并在使用过程中定期维护和检查。
6.3.4 应使用无毒无害的建筑材料,建筑物和围栏的内表面应使用易清洁、消毒、更换的材料。
6.3.5 猪栏的位置不得隔绝猪只间的视野、声音或气味,应建设开展检疫或接受治疗的猪只隔离室。
6.3.6 猪栏的构造应便于对其表面有效清洁和消毒,且便于移出死猪。
6.4 环境
6.4.1 饲养空间
6.4.1.1 生长育肥猪及母猪饲养空间见附录E。
6.4.1.2 猪只在猪舍中应可自由转身并可完全伸展躺卧。
6.4.2 温度和湿度
猪舍内空气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符合附录 F。
6.4.3 通风
6.4.3.1 猪舍应保持有效通风,空气自由流通。
6.4.3.2 应每周监测环境数据,其中可吸入粉尘为 1.5 mg/m3 ~ 5 mg/m3,二氧化碳浓度应低于 3 000 ppm,氨气浓度应低于 25 ppm。
6.4.4 光照
光照强度为 30 Lx ~100 Lx,猪舍透光构件保持清洁。光照时间不得低于 8 h。
6.4.5 噪音
生产噪声和外界传入噪声应低于 80 dB,符合 GB/T 17824.3 的规定。
3
6.4.6 应激
应制定减少应激的措施。如夏季提供泥浆浴、人工或自然遮荫处,或湿帘、喷雾、冷却垫、喷淋和/或风扇等降温措施,以防生猪热应激;冬季提供热风机、红外线保温灯等保温措施,以防生猪冷应激。
6.4.7 躺卧区域
6.4.7.1 地面为没有栅孔的实心结构时,斜面范围 3.0% ~ 4.5%。
6.4.7.2 地面为漏缝地板时,其间隙和板条宽度范围为 18 mm ~ 25 mm。
6.4.7.3 猪只可随时进入。
6.4.7.4 躺卧区域应为实心区域,且有挡风保暖等设施。
6.4.8 产房
6.4.8.1 产房应干净、安静、舒适。
6.4.8.2 若有分娩栏,设置分娩栏时,尺寸不低于 1.8 m × 2.4 m,护栏应与栏壁间隔不低于 20 cm,离地不低于 20 cm,且仔猪保护区不得低于 0.8 m2。
6.4.9 环境富集
6.4.9.1 宜提供猪只随时可表达翻拱、刨食、啃咬和咀嚼行为的可摆弄的材料。
6.4.9.2 当猪只出现咬杆、拱腹、咬耳、咬尾等异常行为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调整饲养管理方案并记录。
6.5 设施设备
6.5.1 装置应符合 NY/T 4254 要求。
6.5.2 自动设备应由饲养员或其他有资质的人员每天至少检查 1 次。
6.5.3 喂料器应保持清洁,不得有粪便、尿液和其他污染物,每天检查 2 次,易于猪只接触。
6.5.4 饮水器高度和流速应满足每头猪都能喝到水。保持干净、出水顺畅,每天检查 2 次。
6.5.5 电器装置具有良好的防护等级,安装时应防止猪只接近和啮齿类动物的啃咬,配备并定期检测安全保护装置。
6.6 管理
6.6.1 人员管理
6.6.1.1 农场管理者应接受过有关动物友好知识的培训,掌握动物健康和福利方面的专业知识,并
了解本文件的具体内容且在其管理过程中熟练运用。
6.6.1.2 农场饲养人员应接受过有关动物友好基础知识的培训,掌握动物健康和福利养殖方面的基
本知识,并掌握本文件的具体内容且在其操作过程中有效应用。
6.6.1.3 设备管理员应具备操作使用设备的能力,可以识别常见的故障迹象,了解发生故障时所要执行的操作,并根据需要使用防护设备。
6.6.1.4 人员管理应具备的工作职责见附录G。
6.6.1.5 检查、移动猪只时应轻缓,不得抓住猪只的尾巴、耳朵或四肢拖拽。
6.6.1.6 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电棒,当动物或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时可紧急使用,使用后,应在农场记录中详细说明。
6.6.1.7 移动猪只时可使用赶猪拍、赶猪板等工具,不应用力击打。
4
6.6.2 饲养管理
6.6.2.1 根据猪只不同生长周期进行分群饲养。
6.6.2.2 应提供安稳进食而不受同伴攻击或其他动物过度干扰的设施,如在食槽处添加头肩护栏设施。
6.6.2.3 如果已出现猪只打斗并造成伤害的情况,制定动物健康计划时,应采取环境富集、降低饲养密度、改变饲喂方式等措施。
6.6.2.4 出现下列情况时,可短时间对猪只实行空间限制或保定:
a) 为兽医用途进行检查、常规测试、血液取样、治疗或手术期间;
b) 在特定场合饲喂猪只时;
c) 标记、清洗或称重时;
d) 清理猪舍时;
e) 人工授精期间;
f) 等待装运时。
6.6.2.5 可使用耳标、印标的方式做永久性标识,不得将剪耳作为常规标识方法;不得戴鼻环。
6.6.2.6 每天至少巡查 2 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动物福利问题都应得到妥善处理,并记录归档。
6.6.2.7 仔猪断奶不低于 21 d。
6.6.2.8 母猪应在预产期前 3 d ~ 7 d 转入产房,并由专人负责。
6.6.3 健康管理
6.6.3.1 根据场内饲养猪只生长周期情况,制定猪只健康计划,见附录 A。
6.6.3.2 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应符合 GB/T 17823 要求。
6.6.3.3 可采取预防和控制寄生虫感染措施。
6.6.3.4 应密切关注猪只蹄部状况,定期检查蹄部是否有异常磨损、过度生长或感染的迹象。生病和受伤猪只应隔离和治疗,特殊情况或治疗无效的猪只应征求主治兽医的处理意见,并实施人道屠宰。
6.6.3.5 不应将切除新生仔猪犬齿尖锐部分作为常规操作。新生仔猪的犬齿尖应在出生后 4 h 内尽早切除。如果是病弱仔猪,则在出生后 3 d 内进行。剪牙后,牙齿表面应完整光滑。
6.6.3.6 宜使用消毒过的设备阉割公猪,仔公猪应在 7 日龄内阉割,出于疾病原因阉割 7 日龄以上的公猪时,应使用麻醉剂和术后镇痛剂。
6.6.3.7 具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可进行公猪长獠牙的修剪操作,并确保其他动物的安全和保护饲养员免受伤害。
6.6.3.8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断尾操作,即使在特殊情况下,也只能剪断最少量的尾部。
6.6.3.9 防止针头留置在猪只体内,反馈记录。
6.6.3.10 兽药使用应严格遵守《兽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6.7 生物安全
6.7.1 隔离栏内生病和受伤猪只的尿液和粪便应单独处理,发生重大疫情的猪只排泄物应按《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处置。
6.7.2 出现不可逆转的疫病时或其他健康问题,应由专业人员对猪只按照要求采取科学处置。
6.7.3 所有死猪处理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
5
6.7.4 粪污处理与利用应遵循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
6.7.5 应建立配套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处理(置)机制,粪污处理和污染防治应符合 NY/T 1168要求。
6.8 运输
6.8.1 生猪运输管理应符合 GB/T 43168 要求,长途运输途时,应在停靠点给猪只提供食物和饮水。
6.8.2 停车期间应当观察车辆状况和生猪健康状况,必要时对通风和隔离进行适当调整。
6.8.3 运输途径地温度高于 25 ℃或者低于 5 ℃时,应采取抗冷、热应激措施。
6.8.4 运输移动过程中不得出现和使用电棒。
6.8.5 如果需要为装卸设备提供坡道,倾斜角度不应超过 20%(11.3 度)。装载坡道和尾板都应能够防止猪掉下来或滑倒。
6.9 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6.9.1 水资源消耗
应制定并实施水资源使用管理措施,如农场与水资源的相互影响、用于确定水资源相关影响的方法、处理水资源相关影响的方式、企业的水资源使用目标等。
6.9.2 物料消耗
应制定并实施物料使用管理措施,如物料对于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物料管理。
6.9.3 能源消耗
应制定并实施能源使用管理措施,如能源对于运营的影响,主要能源类型,能源的获取方式,能源管理,工作人员节能意识及行动等。
6.9.4 其他自然资源消耗
应说明农场活动、产品和服务对其他自然资源的消耗情况,如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
6.9.5 废水
6.9.5.1 应制定并实施废水管理措施,如废水排放许可证;排污口的申报、标识;废水污染物的种类、来源、贮存、流向、检测;废水防治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废水处理设备等。
6.9.5.2 排放应符合行业排放标准并提供确定达标的依据。
6.9.6 废气
6.9.6.1 应制定并实施废气管理措施,如废气排放许可证;废气排放口的申报、标识;废气污染物的种类、来源、监测;废气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6.9.6.2 排放应符合行业排放标准并提供确定达标的依据。
6.9.7 固体废物
6.9.7.1 应建立无害废物信息管理制度,如无害废物排污许可证;无害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6.9.7.2 无害废物的全过程应进行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6
6.9.7.3 排放应符合行业排放标准并提供确定达标的依据。
6.9.8 温室气体
应列出排放温室气体相关生产运营活动和排放的温室气体类型,纳入考量的气体包括但不限于CO2、CH4和N2O。
6.9.8 减排管理
农场可制定碳排放监测方案,收集生产活动数据,计算不同环节碳排放量,并制定温室气体减排管理方针。
6.9.9 员工健康与安全
每年应定期开展职业安全风险防护培训,并保证培训覆盖率为100%。
6.9.10 产品安全与质量政策
可披露产品与服务的质量保障、质量改善等方面政策,产品与服务的质量检测、质量管理认证机制,产品与服务的健康安全风险排查机制。
6.9.11 供应商的选择与管理
应制定并实施原材料选择标准,并制定原材料与产成品供应中断防范与应急预案。
6.9.12 应对公共危机
应披露其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危机和灾害事件的政策、措施和具体贡献成果。
6.9.13 应急风险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描述:
a) 应急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应急风险评估、应急程序、应急预案、应急资源状况等;
b) 重大公共危机和灾害事件应对预案。
6.9.14 信息披露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描述企业信息披露的组织、制度、程序、责任等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及时性等情况。
7 评价方法
7.1 评价总分为 100 分,各一级指标的具体分值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
7.2 评价机构应采取实地检查、资料核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8 评价结果
8.1 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用高级和标准级表示。
8.2 综合评分得分(含) 80.0 分以上,评为高级。
8.3 综合评分得分(含) 70.0 分以上,评为标准级。
7
8.4 评价结果 3 年有效。
8.5 认定为动物友好型农场后发放的标识应符合附录H的要求。
8
T/CVDA—2024XXXX
附录 A
(资料性)
动物健康计划——生猪
A.1 动物健康计划——生猪
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疫苗接种详案;
b) 关于治疗和猪群健康其他方面的信息;
c) 已知发病和死亡原因;
d) 猪群总体性能的可接受范围;
e) 生物安全措施;
f) 清洁和消毒政策。
9
附录 B
(规范性)
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指标评价表
图B. 1给出了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指标评价表的格式。
图B.1 动物友好型农场等级评价——生猪指标评价表
10
附录 C
母猪体况评分表
C. 1 母猪体况评分见表C. 1。
表 C.1 母猪体况评分表
得分
骨盆,尾根
腰部
脊椎
肋骨
图示
1 分
盆骨高突,尾根周围深
陷。
腰很窄,脊横突
边缘锐利,侧腹
很空。
背部脊骨突出尖
锐。
肋骨突出。
2 分
盆骨明显,尾根周围凹
腰窄,脊横突边
缘仅被轻微覆
盖。
背部脊骨突出。
肋骨不明显。很难看到
突出的肋骨。
3 分
盆骨被覆盖。
脊横突边缘圆满覆盖。
从肩部可见。
肋骨不显,但可触摸到。
4 分
盆骨需用力方可触摸到,尾根部无凹陷。
脊横突边缘需
用力方可触摸
到。
肋骨不显,很难触摸到。
5 分
不能触摸到盆骨,尾根
周围充满脂肪。
不能触摸到脊
横突,侧腹充盈
圆滚。
骨。
不能触摸到肋骨。
11
附录 D
生猪日均饮水量及饮水器水流速度
D. 1 生猪日均饮水量见表D. 1。
表 D.1 生猪日均饮水量
类别
日均饮水量(L)
种公猪、空怀母猪
12~15
哺乳母猪
25~45
断奶仔猪
1~3
育成猪 25 kg
3~5
育成猪 45 kg
5~7
育肥猪 65 kg
7~9
育肥猪 90 kg
9~12
D.2 饮水器水流速度见表D.2。
表 D.2 饮水器水流速度
流速(L/min)
保育猪
0.5
育成/育肥猪
1.0~1.5
后备母猪与空怀母猪
2.0
种公猪
12
附录 E
生长育肥猪及母猪最低饲养空间
E.1 生长育肥猪最低饲养空间见表E. 1。
表 E.1 生长猪最低饲养空间
活重(kg)
最低休息空间(m2/头)
最低饲养空间(m2/头)
0.10
0.15
20
0.225
30
0.20
0.30
40
0.26
0.40
50
0.31
0.47
60
0.36
0.55
70
0.41
0.61
80
0.45
0.675
90
0.475
0.715
100
0.50
0.75
110
0.53
0.80
120
1.10
E.2 母猪最低饲养空间见表E.2
表 E.2 母猪最低饲养空间
母猪类别
经产母猪
1.5
3.5
初产母猪
1.0
2.5
13
附录 F
猪舍环境温度和湿度
F.1 猪舍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见表F. 1。
表 F.1 猪舍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
猪舍类别
温度范围 ℃
相对湿度 %
保育猪舍
24 ~ 28
50 ~ 70
哺乳仔猪保温箱
28 ~ 32
生长育肥猪舍
15 ~ 23
50 ~ 75
妊娠母猪舍
15 ~ 20
哺乳母猪舍
18 ~ 22
种公猪舍
14
附录 G (资料性)工作职责
G.1 管理者
G.1.1 为饲养员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定期更新,并提供持续专业发展的机会。
G.1.2 制定并实施应对火灾、洪涝或供应中断等紧急情况的计划和预防措施,并在电话旁和建筑物入口张贴紧急联系电话号码。
G.1.3 在电话附近放置一份应急行动计划,突出标明发现紧急情况(如火灾、洪涝或停电)时应遵循的流程。
G.1.4 确保动物健康计划得到实施和定期更新,数据并记录。
G.1.5 维护并提供生产数据和药物使用的记录。包括不限于农场所有进出生猪的记录文件, 以及药品使用的类别和数量。
G.1.6 制定和实施运输计划,包括动物标识方法,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等待时间和对猪重新分群。
G.1.7 为受伤猪只制定紧急安乐死计划。
G.2 饲养者
G.2.1 识别猪只的正常行为、异常行为和恐惧的迹象。
G.2.2 识别常见疾病的迹象,了解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知道何时寻求兽医帮助。
G.2.3 了解猪只体况评分。
G.2.4 了解猪只正常蹄部的功能、解剖、护理和治疗。
G.2.5 了解猪只分娩和新生仔猪的护理。看护人员应具备分娩技术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G.2.6 了解人性化地移动和装载猪只的方法。
G.2.7 了解人道安乐死的方法。
G.2.8 能够以积极而富有同情心的方式处理动物。
15
附录 H
动物友好型农场标识
图 H. 1 给出了动物友好型农场标识。
图 H.1 动物友好型农场标识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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