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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DZS 001-2026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 名  称:T/KDZS 001-2026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 下载地址2
  • 类  别:团体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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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7.020.20 CCS B 38

  团 体 标 准

  T/KDZS 001—2026代替T/KDZS001---202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ertification Trademark - Shizhu Ginseng

  2023 - 03 - 25 发布 2026- 03 - 31 实施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 发 布

  代替 T/KDZS00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80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准通用要求》和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T/KDZS001-2021《地理标志产品 宽甸石柱人参》,主要变化为“文件名称 ”更改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

  本文件由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辽宁中医药大学窦德强教授、宽甸满族自治县惠农柱参专业合作社陈希金、

  宽甸满族自治县柱参协会关吉合、石柱参博物馆王谷强、赵孝良、王清泉、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参协会于成波。

  本文件于202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代替 T/KDZS001---2021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

  1 范围

  行政区划: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振江镇石柱子村(核心产区)

  地理坐标:东经125 °21 ′00 ″-125 °28 ′00 ″北纬40 °43 ′00 ″-40 °50 ′00 ″

  面积:约128.7平方公里

  海拔:350-810米

  本文件适用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柱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19506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

  GB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 质谱法

  GB/T 22996 人参中多种人参皂甙含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紫外检测法

  NY/T 1056 绿色食品 贮藏运输准则

  NY/T 5010 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石柱参 ShizhuGinseng

  在规定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石柱参保护范围内种植、生产,符合本文件有关要求的柱参。

  4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

  4.1 限于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范围,即东经125 °21 ′00 ″—125 °28 ′00 ″ ,北纬40 °43 ′00 ″—40 °50 ′00 ″ 间,面积约128.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特指定石柱子村。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见附录A。

  代替 T/KDZS001---2021

  4.2 石柱参无公害农产品 种植业产地环境条件

  石柱参生长在湿润地区季风气候,气候湿和、四季分明,生长期湿度适应,雨水丰富,空气湿度大。

  阴雾天气多,散射光充裕。生长地的土壤为棕色土壤类,棕壤性土亚类,酸性岩类棕壤土土属、薄层酸性岩类棕壤土土种层多,土壤较薄、质地较粗,属幼年的粗内性土壤,表层为暗棕、棕灰色、松散粒状结构,中下层为棕黄、黄白色紧实元结构,物理性砂粒达 70%以上。表层土壤较肥沃。石柱参与针阔混林、灌木、杂草、低等植物共生。生长地乔灌丛生,郁闭度很大,这些植物给土壤发育和形成小气候创造了好的条件。

  5 栽培技术规程

  5.1 参园场地选择

  一般用柞树等杂木林地,多为东西沟的南北坡,排水好的地点。土质为沙性棕壤土类,如黄油砂土或黑油砂土;土层较薄地较粗,通透性较强,表层有二尺左右的腐殖土层,含沙量30%以上。

  5.2 整地做畦

  刨地深度:播种床16.5cm深,畦高13cm~16.5cm;移植床刨地19.8cm~23.1scm 深,畦高

  19.8cm~26.4cm 。畦高根据参龄进行加高,如十年以上则畦高可26.4cm,七、八年生则可19.8cm,四、五年亦可13.2cm~16.5cm。

  5.3 播种育苗

  春播或秋播均可,一般用经过催芽炸口的种子进行培育。播种量每平方米30克~50克。

  5.4 做体下须

  做体下须是人工造型的一种技术,一般形体是“跨海 ”、“菱角 ”、“疙瘩体 ”,均称之为“横

  体 ”,即主根短、膀头宽、留两个腿(侧根),但必须是粗细上、左右位置上有配合的,称之为“灵腿 ”

  或“ 阴阳腿 ”。留腿3~5个。芦头上的疔即不定根,均应去掉。移栽时应进行细致的“威参 ”、“拉体 ”等技巧,按照不同要求固定参根的形状。

  5.5 移苗定植

  5.5.1 移苗

  柱参从播种到出苗第一次移栽4~6年。按1.2米宽的畦面,4~5年生秧子每行栽12~13株苗;8~9年生的秧子每行栽9~10株苗,10年以上大参则每行栽8株左右的苗。行距按照上行的参芦顶下行的参尾须子进行,简称“头顶须 ”。

  5.5.2 定值

  定植一般包括:

  ——下搭芦:即参芦朝下山坡。覆土深度一般 4 年苗约 6 . 6 cm ,6 年苗约 6 . 6 ~8.25cm,8 年苗约 1 0 cm ;——上搭芦: “上搭芦 ”长顺疔,并且芦直、膀头大。不过栽时费工多,要从上坡向下栽。

  5.6 趴货上土

  代替 T/KDZS001---2021

  6年生苗定植,经过4年长成“趴货 ”。十年生再进行一次移栽,即通称的翻茬帘子,修整一下体形,再经过三年即可出卖。还可以再趴5~6年甚至10年。但栽趴货的参畦土壤,年久则肥力不足,应去掉上层的乏土,即称之为下土,随之换上一层新的肥土,称之为上土。一般是下土6.6cm,则上土要8.25cm至10cm 。上土是在秋季,由新林地取来的肥沃腐殖土,趴货的特点是在一地生长的时间很长。

  趴货还区分趴秧和籽趴两种。秧趴即播后经过2—3年或3—4年后,由于在苗床生长过密而进行一次移栽,再经过5-10年出卖商品。在趴的过程中,每经过3—4年换一次表土。籽趴即通过直播的方法,要适当稀播,约比一般播种量减少三分之一。出苗后经过三年换一次土,以后再过四年换第二次土,

  17—18年甚至20年采收。

  5.7 生产管理

  5.7.1 上帘。谷雨前后上帘遮阴,对二年生的播种床,雨季还要上双层帘子。

  5.7.2 除草松土。一般年松土除草 2 至 3 次,雨后松土最为适宜。但石柱子的土质砂性很大,含沙量多达 60—70%,在春秋两季一般不松土,只在伏雨季节松土 1—2 次,松土深度为 3 . 3 —5cm。

  5.7.3 插花。为避免夏季阳光强烈照射和暴雨侵袭,在夏季用青棵子、柞树枝叶等按一定距离插在参棚的前后檐头上,通称之为插花,伏过后天气凉爽即撤去。

  6 产品要求

  6.1 感官指标

  参叶多为三枚掌状复叶或四枚掌状复叶,叶片狭长;芦头较长,膀头处有较多的细纹;根部增重较慢,主根圆柱形或纺锤形,根上部呈“人 ”字形二叉分枝;参须数少,须根长,多数生有疣状突起。表面无抽沟、无黄皮、无疤痕、无夹杂、无虫蛀、无霉变、无破损。

  6.2 理化指标

  石柱参中含有皂苷类、糖类、挥发性成分、有机酸及其酯、蛋白质、酶类、甾醇及其苷、多肽类、含氮化合物、本质素、黄酮类、维生素类、无机元素等成分。其中主要有效成分为皂苷。具体指标见表

  1。

  表 1 石柱参主要理化指标

  6.3 有害元素及菌落含量

  砷、铅、镉、汞等有害元素及菌落含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代替 T/KDZS001---2021

  6.4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六六六、滴滴涕、五氯硝基苯等农药不得检出。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

  采用目测观察法检验。

  7.2 理化指标

  7.2.1 灰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对灰分测定的要求检验。

  7.2.2 皂苷

  按照GB/T 19506和GB/T 22996的要求检验。指标为总皂苷≥2.5g/100g (以干燥品计)

  人参皂苷仲裁办法(合同可直接引用)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石柱参产品人参皂苷(总皂苷 / 单体皂苷)含量争议的仲裁检验、结果判定及争议解决。

  2. 仲裁依据与标准

  2.1 总皂苷仲裁:优先执行T/KDZS 001-2023《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石柱参》,指标为总皂苷≥2.5 g/100g(以干燥品计)。2.2 检测方法优先级:

  ① 总皂苷:按GB/T 19506 附录 B(HPLC-ELSD 法)执行;

  ② 单体皂苷(Rg1、Re、Rb1 等):按NY/T 1842-2010或GB/T 41726-2022(HPLC 法)执行;

  ③ 方法冲突时,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先,无强制标准则以双方约定为准

  7.3 有害元素、菌落及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砷、铅、镉、汞等有害元素按照GB 5009.11、GB 5009.12、GB 5009.15、GB 5009.17的要求检验;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霉菌等按照GB23200.8-2016的要求检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照GB/T 5009.19的要求检验。

  8 标志、运输和贮藏

  8.1 石柱参包装上应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

  8.2 运输和贮藏

  应符合NY/T1056的规定

  代替 T/KDZS001---2021

  A

  附 录 A

  (规范性)

  石柱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范围图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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