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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TAPI 011-2026 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技术要求

  • 名  称:T/CTAPI 011-2026 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技术要求 - 下载地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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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85.010 CCS Y 30

  团 体 标 准

  T/CTAPI 011—2026

  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valuation of virgin wood pulp tissue paper

  2026 –02 –09 发布 2026 –02 – 12 实施

  中国造纸学会 发布

  I

  T/CTAPI 011—2026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国造纸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轻(晋江)卫生用品研究有限公司、维达纸业(中国)有限公司、书赞桉诺(上海)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中轻纸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洋、沈臻煌、谢晶磊、刘俊杰、梁国峰、高君、黎的非、卢丽洁、陈木永、韩双双、王强、邱文伦、张权、张蒙。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T/CTAPI 011—2026

  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原生木浆生活用纸的评价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关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纸巾、卫生纸、擦手纸、厨房纸巾等生活用纸的纤维原料是否采用 100%原生木浆的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2 造纸原料、纸浆、纸和纸板 灼烧残余物(灰分)的测定(575℃和900℃)

  GB/T 1541

  纸和纸板 尘埃度的测定

  GB/T 4688

  纸、纸板和纸浆纤维组成的分析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20216 纸浆和纸 有效残余油墨浓度(ERIC值)的测定 红外线反射率测量法GB/T 20808—2022 纸巾

  1

  GB/T 20810

  GB/T 24455

  GB/T 26174

  

  卫生纸(含卫生纸原纸)擦手纸

  厨房纸巾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5年第268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原生木浆 virgin wood pulp

  以原生木材为纤维原料,经化学或化学机械制浆方法制备而成的纸浆。

  注1:在纸张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未经印刷或未被污染的清洁损纸、纸边等, 在本工厂内作为纤维原料重新用于同一或同类纸浆生产过程,其所生产的木浆视为原生木浆。

  注2:以采伐剩余物(如树皮、树枝、树根等的碎片)及木材初级加工过程产生的副产物(如锯木厂的锯末、碎片等)作为制浆原料所生产的木浆,视为原生木浆。

  4 分类

  生活用纸按产品用途分为纸巾、卫生纸、擦手纸、厨房纸巾等。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产品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卫生纸应符合GB/T 20810中原生浆(纤维)卫生纸要求,纸巾应符合GB/T 20808要求,擦手纸应符合GB/T 24455中原生浆(纤维)擦手纸要求,厨房纸巾应符合GB/T 26174中植物纤维厨房纸巾要求。

  T/CTAPI 011—2026

  5.2 评价指标要求

  100%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100%原生木浆生活用纸评价指标要求

  指标名称

  规定

  纤维组成

  100%木浆(针叶木浆和/或阔叶木浆)

  残余油墨

  有效残余油墨浓度(ERIC 值)a

  ≤15.0

  残余油墨点 b

  无油墨点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不应检出

  灰分/%

  ≤0.8

  重金属/(mg/kg)

  铅

  ≤10

  砷

  ≤2.0

  镉

  ≤5.0

  汞

  ≤1.0

  AKD 和 ASA 施胶剂 b

  不应含有 AKD 或 ASA 施胶剂

  尘埃度 c/(个/m2)

  总数

  ≤20

  0.2mm2~1.0mm2

  ≤20

  >1.0mm2~2.0mm2

  ≤2

  >2.0mm2

  不应有

  a 本色和彩色产品不适用。

  b 该指标仅作为参考指标,不作为 100%原生木浆生活用纸的评价依据。

  c 产品的每层都应进行检测。

  6 试验方法

  6.1 纤维组成

  纤维组成按 GB/T 4688 进行测定。

  6.2 残余油墨

  6.2.1 有效残余油墨浓度(ERIC 值)

  有效残余油墨浓度按 GB/T 20216 进行测定。

  6.2.2 残余油墨点

  按 GB/T 4688 进行试样制备,在检测纤维组成的同时,通过显微镜观察有无油墨点。

  6.3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

  可迁移性荧光物质按 GB/T 20808—2022 中 7.4 进行测定。

  6.4 灰分

  灰分按 GB/T 742 进行测定,灼烧温度为 575℃。

  6.5 重金属

  重金属(铅、砷、镉、汞)含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中 1.6 进行测定,样品处理采

  2

  T/CTAPI 011—2026

  用微波消解法。

  6.6 AKD 和 ASA 施胶剂

  AKD 和 ASA 施胶剂按附录 A 进行测定。

  6.7 尘埃度

  尘埃度按 GB/T 1541 测定。

  7 评价方法

  7.1 基本要求

  按 5.1 的规定进行。

  7.2 评价指标要求

  按表 1 的规定进行。在进行纤维组成测定时,若产品的纤维组成可以明确到浆种甚至具体的纤维种类,可在报告中给出具体结果,如 100%针叶木浆和阔叶木浆、100%阔叶木浆、100%桉木浆等。

  7.3 符合性评价

  本文件仅作为纤维原料组成成分为 100%原生木浆的生活用纸产品认证的技术依据。满足第 5 章除残余油墨点、AKD 和 ASA 施胶剂以外全部要求的生活用纸,结合产品检测结果和认证检查结论可判定为该产品纤维原料为 100%原生木浆。

  3

  T/CTAPI 011—2026

  附 录 A

  (规范性)

  AKD 和 ASA 施胶剂的定性测定

  A.1 原理

  将纸样置于热裂解仪中,使纸样中的施胶剂挥发分解为一系列烃类等特征物质,经气相色谱分离、质谱定性鉴定,定性判定纸样中是否含有AKD或ASA施胶剂。

  A.2 仪器和设备

  A.2.1 热裂解仪:温度准确度 0.1℃ ,能设置干燥程序。

  A.2.2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配有电子轰击电离源(EI)。

  A.2.3 色谱柱:5%二苯基/95%二聚硅氧烷色谱柱(TG-5MS ,30 m×0.25 mm×0.25 μm),或其他等效色谱柱。

  A.2.4 天平:感量 0.01 mg。

  A.2.5 取样工具:如微量勺或镊子。

  A.3 试剂

  A.3.1 水:GB/T 6682,三级。

  A.3.2 AKD(烷基烯酮二聚体)试剂:用水(A.3.1)稀释成质量浓度约为 0.1mg/mL 的乳液,现用现配。

  A.3.3 ASA(烯基琥珀酸酐)试剂:用水(A.3.1)稀释成质量浓度约为 0.1mg/mL 的溶液,现用现配。

  A.4 试验步骤

  A.4.1 试样处理

  取代表性样品,从不同部位采取约 0.5 g 试样,剪碎为约 1 mm×1 mm 的碎片,混合备用。

  称取约 0.5 mg 试样,加入到热裂解管中待测。每个样品制备 3 个测试样。

  A.4.2 参比样品制备

  向热裂解管中加入 5μL AKD 或 ASA 试剂,80℃以下干燥待测。

  A.4.3 空白样品制备

  可使用已知不含有 AKD 和 ASA 的试样作为空白样品,也可直接使用空白样品杯作为空白样品。

  A.4.4 测定

  A.4.4.1 热裂解仪参考条件

  样品干燥温度105℃, 时间为120 s。采用恒温下瞬间裂解, 热裂解温度为600 ℃, 加热时间为40 s,热裂解仪的传输线、接口及阀温度均保持在320 ℃。

  A.4.4.2 气相色谱参考条件

  4

  T/CTAPI 011—2026

  采用下列操作条件已被证明对测试是合适的:

  a) 色谱柱:5%二苯基/95%二聚硅氧烷色谱柱(TG-5MS ,30m×0.25 mm×0.25μm),或性能相当者;

  b) 载气:氦气(纯度>99.999%),流速1.2mL/min;

  c) 进样口温度:300 ℃;

  d) 进样方式:分流进样,分流比为50:1;

  e) 程序升温:初始温度45℃,保持3min,以15℃/min 升至300℃,保持10 min。 A.4.4.3 质谱参考条件

  采用下列操作条件已被证明对测试是合适的:

  a) 离子源:电子轰击离子源(EI);

  b) 电离能量:70 eV;

  c) 离子源温度:300 ℃;

  d) 传输线温度:300 ℃;

  e) 扫描方式:全扫描模式(Scan),采集范围m/z 29~m/z 650。

  A.4.4.4 测试

  按A.4.4.1 、A.4.4.2和A.4.4.3仪器条件对试样、参比样品和空白样品依次进行测试。

  A.5 定性分析

  在相同试验条件下进行试样、参比样品和空白样品的测试。可采用提取离子流图的方式,按表A.1中给出的定性分析选择离子信息,依次查找样品的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测试结果中是否含有AKD和ASA的特征热裂解产物。AKD和ASA特征裂解产物总离子流图分别见图A.1和图A.2。

  表 A.1 定性分析选择离子

  施胶剂

  特征化合物

  CAS 号

  定性离子(m/z)

  AKD

  16-三十一烷酮(C31H62O)

  502-73-8

  239 、255

  18-三十五烷酮(C35H70O)

  504-53-0

  267 、283

  ASA

  十二烯基琥珀酸酐(C16H26O3)

  25377-73-5

  209 、266

  十六烯基琥珀酸酐(C20H34O3)

  32072-96-1

  267 、324

  对比试样和参比样品的色谱图和质谱图。若色谱峰的保留时间一致,扣除背景后,所选定性离子的丰度比也一致(允许相对偏差应符合表A.2的规定),且空白样品测试未检出对被测组分有干扰的物质,则可判断为此试样中检出AKD或ASA。

  表 A.2 定性离子丰度的最大允许偏差

  相对离子丰度(%)

  >50

  >20 ~ 50

  >10 ~ 20

  ≤10

  允许的相对偏差(%)

  ±20

  ±25

  ±30

  ±50

  A.6 结果判定

  每个样品做三次平行测试。若三次测试中有一次检出AKD或ASA的任意一种特征化合物,则判为样品中检出AKD或ASA。

  5

  T/CTAPI 011—2026

  标引序号说明:

  1——16-三十一烷酮2——18-三十五烷酮

  图 A.1 AKD 总离子流图

  标引序号说明:

  1——十二烯基琥珀酸酐2——十六烯基琥珀酸酐

  图 A.2 ASA 总离子流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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