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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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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别:建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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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52号)等要求,为科学有序推进全区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完成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整治技术;验收评价;后期管理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图形标志。
本指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一期S6栋8楼,联系电话:0991-41655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2月1日批准。
本指南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主编单位: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段玉娜 舒 月 李 雪 张 勇 王丽群 马 玉 苏继宏 史鸿洋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张少艾 周朝君 孙雪冬 王 英 张 良 王舒馨
本指南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整治技术;验收评价;后期管理维护;环境卫生设施图形标志。
本指南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一期S6栋8楼,联系电话:0991-41655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指南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于2021年2月1日批准。
本指南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主编单位:新疆市政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段玉娜 舒 月 李 雪 张 勇 王丽群 马 玉 苏继宏 史鸿洋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张少艾 周朝君 孙雪冬 王 英 张 良 王舒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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