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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2164.5-2026 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第5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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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13.020.40 CCS Z 05

DB61

陕西 省地 方标 准

DB 61/T 2164.5—2026

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第5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Specification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mineral exploitation related to metals—

Part 5:The preparation of feasibility study report 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of historical legacy mines

2026-04-18实施

2026-03-18 发布

陕西 省市 场监 督管 理局 发布

DB61/T 2164.5—2026

目次

前言 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编制要求 1

5 资料收集与分析 2

6 报告编制内容 2

7 证实方法 6

附录A(资料性) 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推荐防治技术 7

DB61/T 2164.5—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是DB61/T 2164《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第5部分。DB61/T 21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体要求;

——第2部分:调查评价;

——第3部分:监测;

第4部分:分区风险评估及防控;

——第5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第6部分:矿硐勘查;

——第7部分:废弃矿硐封堵。

本文件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邹天远、胡恩、孙长顺、徐友宁、吴金文、张黎明、张宗文、孙宁、陈华清、 杨承华、乔雄彪、柴瑜、管隆垚、郭嘉伟、牛瑞博、郝宇勋。

本文件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电话:029-85365505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49号

邮编:710061

II

DB61/T 2164.5—2026

引言

陕西省秦巴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历史上粗放式的开采活动造成大量废渣无序堆放,废渣酸性废水和矿硐涌水排放现象较为突出,直接威胁到区域生态环境安全。为此,从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角度,全面开展了以硫铁矿污染治理为核心的涉金属矿产开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国内已有相关标准侧重矿山生态修复,主要涵盖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内容,缺乏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的技术规范。为规范全省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流程和技术方法,提升治理成效,在已实施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陕西实际,总结凝练实践经验,制定 DB61/T 2164《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本文件是DB61/T 2164的第5部分,规定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收集与分析和报告编制内容的要求,描述了对应证实方法。其制定旨在确立统一、专业的编制要求与方法,以提升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确保防治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与可靠性,为工程决策提供坚实技术依据。

III

DB61/T 2164.5—2026

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第5部分: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收集与分析和报告编制内容的要求,描述了对应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3935 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HJ 65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HJ 2042 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TD/T 1093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导则

DB61/T 2164.4 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4部分:分区风险评估及防控

DB61/T 2164.7 涉金属矿产开发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第7部分:废弃矿硐封堵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历史遗留矿山 historical legacy mines

由政府承担环境污染治理恢复责任的废弃矿山。

注:包括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废弃矿山、责任人灭失或难以确定的废弃矿山、因退出保护区或去产能等政策性原因关闭且在政府作出关闭决定时明确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废弃矿山。

4 编制要求

4.1 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可行性研究应遵循绿色低碳、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可行的原则,提出总体思路和目标。

4.2 可行性研究应以资料收集和调查获取的信息为基础,综合研判项目建设的紧迫性、技术适用性、 工程规模合理性以及经济有效性,并在分析、比较、评价的基础上确定技术方案。

4.3 可行性研究应提出保障措施,估算项目总投资,明确资金来源,制定跟踪评价方案,分析治理工程效益,得出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与建议。

1

DB61/T 2164.5—2026

4.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封面或扉页应包含工程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咨询资质证书及编号、编制日期, 以及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专业、执业资格或职称等信息,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或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章。

5 资料收集与分析

5.1 社会经济资料

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区划、人口规模、矿山数量、产业结构、区域经济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等资料。

5.2 环境现状资料

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与植被,以及已有的调查研究报告、专著、论文、野外测试和室内实验资料、中间性及综合分析研究成果等。

5.3 矿区历史资料

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矿区历史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矿区规划、矿山勘查资料、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固体废物贮存场资料、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及关于生产、停产、关闭等政府文件、矿区历史影像图等资料。

5.4 污染状况资料

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污染状况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国家和地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第三方环境监测数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全国污染源普查、矿区下游地方性疾病统计信息等资料。

5.5 其他相关资料

收集与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其他相关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区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 城镇开发边界等国土空间管控数据,以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资料。

6 报告编制内容

6.1 项目概况

应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背景与来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污染防治范围与对象、 工作依据、技术方案、总投资、资金筹措方式、项目绩效目标以及结论和建议。

6.2 区域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应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区域自然与地质环境状况、社会经济概况。

6.3 矿产资源和开发利用概况

应包括但不限于区域矿产资源基本情况、资源储量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历程和分析阶段性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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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调查与分析

6.4.1 基础调查与分析

应依据收集的资料与现场调查结果,简要说明矿区所在行政区划、土地利用、地形地貌、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区域生态和地质环境现状、矿区及周边环境敏感对象分布等。

6.4.2 污染调查与分析

6.4.2.1 应依据前期已开展的环境调查评价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区域的矿硐、废渣、废水基本情况, 明确地表水、地下水、底泥、土壤、农作物等要素的调查评价结果和风险等级,厘定其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等。

6.4.2.2 当前期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开展补充调查或监测工作。

6.5 风险分区

风险分区应按照DB61/T 2164.4的规定执行。

6.6 污染防治思路和目标

6.6.1 防治思路

应在风险分区基础上,提出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分区防控策略等,形成区域污染防治总体思路。

6.6.2 防治目标

6.6.2.1 目标确定应具有针对性:

a) 重金属污染水体问题应侧重于阻断污染迁移、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下游水体使用功能安全;

b) 土壤污染与固体废物堆存问题应侧重于污染源稳定化与风险有效管控,保障土地利用安全;

c) 植被破坏与生态损毁问题应侧重于地形地貌重塑、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恢复。

6.6.2.2 根据所确定的防治目标,应设定可监测、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a) 水污染防治应选取水体中特征重金属污染物浓度下降率、水质达标率等指标;

b) 土壤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选取污染土壤风险修复或管控率、固体废物处置率等指标;

c) 生态恢复应选取土地复垦率、植被覆盖度等指标。

6.7 工程位置、要素保障和环境可行性分析

6.7.1 工程位置

应依据防治思路和目标,确定各治理工程的位置和范围。

6.7.2 要素保障分析

应根据防治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交通运输、公用设施等,阐述施工条件、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依托条件等,明确土地和资源要素保障情况。

6.7.3 环境可行性分析

6.7.3.1 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分析内容涵盖对空气、水、土壤、 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要素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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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2164.5—2026

6.7.3.2 应评估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确保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6.8 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方案

6.8.1 工程技术

6.8.1.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应符合HJ 651和 TD/T 1093的规定。

6.8.1.2 经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技术应符合HJ 2042的规定。

6.8.1.3 废弃矿硐封堵技术应符合DB61/T 2164.7的规定。

6.8.1.4 应结合污染防治技术,确定防治工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a) 废弃矿硐整治工程;

b) 废渣整治工程;

c) 河道整治工程;

d) 地下水整治工程;

e) 土壤风险防控工程;

f) 分析监测能力提升工程;

g) 环境跟踪监测评估工程;

h) 示范工程;

i) 数字化工程。

6.8.2 技术比选

6.8.2.1 应结合不同风险区域单元(分区或者矿点)污染防治要求,选用污染防治技术。

6.8.2.2 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应经技术可行性、环境安全性、进度可控性和成本经济性比选后确定, 包括矿硐、废渣堆、废水等污染防治技术的比选与确定。

6.8.2.3 常见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见附录A。

6.8.3 方案设计

应通过方案比选开展每个工程的名称、建设内容、地点、建设规模、技术路线等内容的设计。细化不同类型的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工程设计方案、外部运输方案、公用工程方案及其他配套设施方案。

6.8.4 实施计划

应结合需要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支撑污染防治目标指标实现等需要,提出项目建设工期,对项目建设主要时间节点做出时序性安排。涉及分期建设项目,制定项目分期实施计划。

6.8.5 管理方案

应确立项目建设组织模式和机构设置,制定质量和安全管理目标及要求,提出拟采用的建设管理模式。

6.8.6 施工组织方案

应确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方案、人力资源配置方案、员工培训需求及计划,制定项目在合规管理、 防治体系优化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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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7 工程投资测算依据及标准

应根据工程内容,确定污染防治工程投资测算编制范围、编制依据和计费方法等。

6.8.8 工程投资测算及分析

应按照投资计算依据和方法,对项目的总投资进行估算,明确建设期内分年度投资计划,对投资构成进行分析。

6.8.9 资金筹集

6.8.9.1 应结合工程类型,提出可行的资金筹集渠道。

6.8.9.2 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企业筹集资金、国家和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

6.9 保障措施与跟踪评估

6.9.1 保障措施

应围绕组织保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确保区域整治顺利实施的相关政策、技术创新、后期维护管理等方面,提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

6.9.2 跟踪评估

6.9.2.1 监测方案

应明确监测的目的、范围、内容、方法,以及监测期限和监测频次等,按照GB/T 43935和DB61/T 2164.4要求执行。

6.9.2.2 成效评估

应根据跟踪监测得出的结果,提出矿山环境污染防治成效评估的方法。

6.9.2.3 动态调整

应根据进展、成效、问题的总结,提出实施方案动态更新调整的计划。

6.10 效益分析

6.10.1 生态效益

应包括水体质量改善、土壤质量改善、生态相关指标的变化改善情况等。

6.10.2 经济效益

应包括工程投入产出比,以及由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带来的土地增值、居民收入增长、旅游收入增长等潜在效益。

6.10.3 社会效益

应包括矿山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涉及的人居环境改善、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上升、环保意识提高、社会稳定性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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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61/T 2164.5—2026

6.11 结论和建议

6.11.1 结论

应简述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评价项目在生态、经济、社会等各方面效果和风险,提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研究结论。

6.11.2 建议

应针对项目研究解决的问题,提出对应建议。

6.12 附件与附图

应编制矿山生态问题现状图、评价图、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规划部署图、工程设计图等。

7 证实方法

通过函审或会议审查,对资料搜集与分析的准确性、报告编制的规范性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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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资料性)

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推荐防治技术

表A.1给出了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推荐防治技术。

表A.1 涉金属历史遗留矿山环境污染推荐防治技术

污染源类型

推荐技术

技术内容

矿硐

无水矿硐

简易封堵

钢筋混凝土挡墙简易封堵

涌水矿硐

强化封堵

砖石密封墙、砂石混凝土密封墙、沙袋密封墙等封堵

帷幕灌浆

高压将灌浆浆料注入松散岩层或含水层裂缝

废渣堆

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矿井填充

矿山废渣填充矿井后封堵

资源化利用

生产水泥建材、有用矿物元素回收等

原址原位处置

改良酸性废石堆原址封场或常规原址封场

原址异位处置

同一废石堆修整或同一堆点合并封场

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异地处置

填埋场填埋

矿山

土壤

物理修复

隔离、固化、电动力学、热力学、玻璃化、热解吸等

化学改良

化学物质与土壤中的重金属发生化学反应

生物修复

利用植物转移、转化环境介质中有毒有害污染物

微生物修复

利用微生物在适宜的条件下的作用,降解、转化、吸附、淋滤除去污染物,亦可利用其强化作用修复土壤

废水

中和法

向酸性废水投加药剂提高pH值,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沉淀;向碱性废水投加药剂降低pH值,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发生化学反应形成沉淀

吸附法

利用固体吸附剂的物理和化学吸附性能,去除酸性废水中污染物

硫化沉淀

调节pH,使重金属离子形成硫化物沉淀

人工湿地

综合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如过滤、吸附、沉淀、离子交换、植物吸收和微生物分解等

微生物法

利用硫酸盐还原菌在酸性、厌氧条件下的作用,将硫酸盐还原成 H₂S,H₂S与废水中的金属离子反应生成金属硫化物

离子交换

利用离子交换剂中的离子与酸性废水中的离子进行交换

稳态铁结晶

控制反应条件使三价铁大部分稳态流化结晶固着流化床填料表面

生物制剂处理

利用复合功能菌群代谢产物配制的水处理剂,形成稳定的金属配合物,调节pH值促进水解反应,将金属配合物水解形成颗粒后絮凝

形成胶团

危险废物

安全填埋

危险废物掩埋在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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