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37/T 5134-2025 J18298-2025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ponge city
2025-08-13 发布 2025-12-01 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 合 发 布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sponge city
DB37/T 5134—2025
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8298—2025
主编单位: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5 年 12 月 01 日
2025 济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25 年 第 35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的公告
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编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 DB37/T 5134-2025,现予以发布,自 2025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原《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B37/T 5134-2019 和《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 DB37/T 5083-2016 同时废止。
山东省内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采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 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8 月 13 日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 年第二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14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DB37/T 5134-2019 和《海绵城市城镇道路雨水控制利用系统施工与验收规程》DB37/T 5083-2016 进行了合并修订,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材料;5.施工;6.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标准修订主要技术内容:1.补充了材料技术要求;2.补充了种植屋面施工与质量检验内容;3.补充了生态护岸施工与质量检验内容。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执行过程中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编制管理组(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汽车厂东路 29 号,邮编:250031 ,电话:0531-85829903 ,邮箱:1760533566@qq.com),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济南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汇友市政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济南市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汇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泉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吕守明 魏玉峰 谷 峰 巩文信 郭亚妮
郭 静 许 庚 毕研超 韩翔宇 杨 勇
许记锋 付 壵 海 涛 赵晓东 闫吉祥
蒋 迪 张清泉 孙 悦 王 超 李敏哲
邓小杰 柏荣号 刘华超 张 鵾 刘玮琦
高艳飞 李晓雨 杨懿泽 代长顺 张冬冬
尚国宇 杜 谦 杜以臣 郭 建 奚运成
胡永利 潘合斌 靳挺杰 王 琰 徐怀莉
芦 巍 王远平 赵 瑞 王长民
主要审查人员: 张克峰 齐海鹰 王显根 马连仲 孙海波
陈佃红 任宗福 高遵斌 田 亮
目 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材料 5
4. 1 一般规定 5
4.2 透水砖和植草砖 5
4.3 土工合成材料 6
4.4 塑料蓄水模块和硅砂砌体 8
4.5 管材 10
4.6 植物 10
4.7 种植土 10
5 施工 11
5. 1 一般规定 11
5.2 透水铺装地面 11
5.3 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 14
5.4 植草沟 17
5.5 植被缓冲带 18
5.6 渗管、渗渠、渗井 18
5.7 蓄水池、雨水罐 20
5.8 阻水型路缘石 22
5.9 高位花坛 24
5. 10 雨落管断接 24
5. 11 种植 25
5. 12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25
5. 13 人工土壤渗滤设施 25
5. 14 石笼网箱(网垫) 26
5. 15 种植屋面 28
5. 16 生态护岸 29
5. 17 仪器设备安装 30
6 质量检验与验收 31
6. 1 一般规定 31
6.2 通用项目质量检验标准 31
6.3 其他海绵设施质量检验标准 40
6.4 验收 51
附录 A 子单位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与相应的分项工程、检验批 56
附录 B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记录表 60
本标准用词说明 68
引用标准名录 69
附:条文说明 72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Basic Requirements 5
4 Materials 6
4. 1 General Requirements 6
4.2 Permeable Brick and Grassing Brick 6
4.3 Geosynthetics 7
4.4 Plastic Storage Module and Silica Sand Masonry 9
4.5 Pipe 11
4.6 Plant 11
4.7 Planting Soil 11
5 Construction 12
5. 1 General Requirements 12
5.2 Permeable Pavemen 12
5.3 Sunken Green Field, Bio-retention Facility and Rainwater Garden 15
5.4 Grass Swale 18
5.5 Vegetation Buffer Zone 18
5.6 Infiltration Trench and Pit 19
5.7 Reservoir and Rainwater Tank 21
5.8 Water Blocking Curbs 23
5.9 Raised Flower Bed 25
5. 10 Redirection of Downspout 26
5. 11 Planting 26
5. 12 Initial Rainwater Removal Facility 26
5. 13 Artificial Soil Infiltration Facility 27
5. 14 Gabion(Revet Mattress) 29
5. 15 Planted Roof 30
5. 16 Ecological Embankment 31
5. 17 Equipment Installation 42
6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47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47
6.2 Test Standards for Common Items 47
6.3 Test Standards for Other Sponge Facilities 56
6.4 Acceptance 52
Appendix A The Sub Projects of Sub Units and Their Corresponding Sub
Projects and Inspection Batches 57
Appendix B Project Inspection Record Form on Item, Section and Unit
Project 6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69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70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71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
1.0.3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2.0.1 海绵城市 sponge city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下雨时下垫面能有效地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适当地将蓄存的水“释放 ”并加以利用。
2.0.2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按照面层材料不同可分为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透水砖路面、碎石路面。
2.0.3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
透水孔隙结构均匀分布并贯通的一种水泥混凝土路面。
2.0.4 露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exposed aggregate 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
经冲洗工艺,表面骨料显露出石材本色的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
2.0.5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 pervious asphalt pavement
透水孔隙结构均匀分布并贯通的沥青混凝土路面。
2.0.6 下沉式绿地 depressed green field
低于周边铺砌地面或道路在 200mm 以内,可积蓄、下渗及净化自身和周边雨水径流的绿地。
2.0.7 生物滞留设施 bio-retention facility
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蓄渗、净化径流雨水的设施。
2.0.8 渗井 percolation pit
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
2
2.0.9 蓄水池 reservoir
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
2.0.10 植草沟 grass swale
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
2.0.11 渗管、渗渠 percolation trench
具有渗透功能的水管、水渠。
2.0.12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the initial rainwater removal facility
将初期冲刷效应、污染物浓度较高的降雨初期径流予以弃除的装置。
2.0.13 人工土壤渗滤 artificial soil infiltration
人工土壤渗滤主要作为蓄水池等雨水储存设施的配套雨水设施,以达到回用水水质指标。
2.0.14 断接 redirection of downspout
通过切断硬化面或建筑雨落管的径流路径,将径流合理连接到绿地等透水区域。
2.0.15 种植屋面 planted roof
由表层植物、覆土层和底部疏水设施等组成,具有一定景观效应的建(构)筑物顶部设施。
2.0.16 生态护岸 ecological embankment
在防止河岸坍方和水土流失之外,还具备使河水与土壤相互渗透,增强河道自净能力,有一定自然景观效果的河道护坡形式。
3
3 基 本 规 定
3.0.1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按设计文件实施,并应达到设计目标与指标要求。
3.0.2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3.0.3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4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施工与验收应建立技术档案,宜实行信息化管理。
4
4 材 料
4.1 一 般 规 定
4.1.1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进场验
收时应检查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1.2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材料与设备,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
4.2 透水砖和植草砖
4.2.1 透水砖的主要性能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
水路面板》GB/T 25993 的相关规定外,尚应符合表 4.2.1 的规定。
表 4.2.1 透水砖的主要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抗压强度(MPa)
小区道路(支路)广场、停车场
平均值≥50;单块最小值≥42
人行道、步行街
平均值≥40;单块最小值≥35
抗折强度(MPa)
小区道路(支路)广场、停车场
平均值≥6;单块最小值≥5
人行道、步行街
平均值≥5;单块最小值≥4.2
透水系数(cm/s)
透水等级为 A 级时
≥2×10-2
透水等级为 B 级时
≥1×10-2
耐磨性(mm)
磨坑长度≤35
顶面防滑性
检测 BPN 值≥60
BPN 值是指摆式仪测定路面抗滑性能时的抗滑摆值
4.2.2 植草砖的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强度等级、质量等级等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植草砖》NY/T 1253 的规定, 植草砖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2 的规定。
5
表 4.2.2 植草砖的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
指标
耐磨性磨坑长度(mm)
≤35
吸水率(%)
≤12
抗冻性
冻融循环 25 次试验后强度损失不得大于 20%
4.3 土工合成材料
4.3.1 土工合成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
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9、《土工合成材料 聚乙烯土工膜》GB/T 17643和《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290 等的相关规定。
4.3.2 用作反滤排水的无纺土工布单位面积质量不应小于 300g/m2,拉伸
强度应能承受施工应力,其最低强度应满足表 4.3.2 的规定。
表 4.3.2 用作反滤排水的无纺土工布的最低强度
应变
最低强度(N)
握持强度
接缝强度
撕裂强度
穿刺强度
ε <50%
1100
990
400*
2200
ε ≥50%
700
630
250
1375
注:1 ε 代表应变。
2 *表示有纺单丝土工布时要求为 250N ,其余规格的要求为 400N。
4.3.3 普通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技术性能指标宜满足表 4.3.3 的规定。
表 4.3.3 普通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技术性能指标
项目
单位
指标
厚度
mm
0.30
0.50
0.75
1.00
1.25
1.50
2.00
2.50
3.00
密度
g/cm3
≥0.940
6
拉伸屈服强度
(纵、横向)
N/mm
≥4
≥7
≥10
≥13
≥16
≥20
≥25
≥33
≥40
拉伸断裂强度
(纵、横向)
N/mm
≥6
≥10
≥15
≥20
≥25
≥30
≥40
≥50
≥60
屈服伸长率(纵、
横向)
%
—
—
—
≥11
断裂伸长率(纵、
横向)
%
≥600
直角撕裂符合
(纵、横向)
N
≥34
≥56
≥84
≥115
≥140
≥170
≥225
≥280
≥340
抗穿刺强度
N
≥72
≥120
≥180
≥240
≥300
≥360
≥480
≥600
≥720
碳黑含量
%
2.0~3.0
碳黑分散性
10 个数据中 3 级不多于 1 个,4 级、5 级不允许
4.3.4 生态护岸采用的格宾护垫、格宾网箱的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4 的规定。
表 4.3.4 格宾护垫、格宾网箱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
检测项目分类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及允许偏差
钢丝
钢丝直径(mm)
设计要求
±0.06
钢丝抗拉强度(N/mm2)
350~550
钢丝延伸率(%)
≥10
钢丝镀层
镀层单位面积质量(g/ m2)
设计要求
锌铝合金铝含量
≥5%或设计要求
网目
网目尺寸(mm)
设计要求,±5%
7
外形尺寸
护垫、网箱的长度,宽度(mm)
±5%
护垫、网箱的高度(mm)
≥300;±2%
<300;±3%
4.4 塑料蓄水模块和硅砂砌体
4.4.1 塑料蓄水模块单体及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规定,聚丙烯材料的性
能指标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排水用聚丙烯(PP)管材和管件》CJ/T 278 的规定。
4.4.2 塑料蓄水模块单体的性能指标应满足表 4.4.2 的规定。
表 4.4.2 塑料蓄水模块单体的性能指标
项目
测试条件
指标规定
坠落试验
23℃±2℃ , 1m 高处跌落,边角落地
无开裂、破损或永久变形
抗压强度试验
顶部加载
0.5m≤覆土≤4.0m
200 kN/m2
无开裂、破损或永久变形
侧面加载
0.5m≤埋深≤4.0m
100 kN/m2
4.0m<埋深≤7.5m
185 kN/m2
烘箱试验
150℃ , 30min
无气泡、分层和破裂
抗冲击性能
23℃±2℃ , 4kg 砝码,高 2m,试样上覆盖 35cm
厚沙床
无开裂、破损或永久变形
长期蠕变性能
23℃±2℃ , ≥1008h
50 年外推垂直变形≤4%,水
池的竖向变形不得超过:
水池高度(mm)
100mm × 100%
顶部加载
0.5m≤覆土≤4.0m
110 kN/m2
4.4.3 塑料蓄水模块的功能指标应满足表 4.4.3 的规定。
8
表 4.4.3 塑料蓄水模块的功能指标
项目
测试方法
指标要求
流通直径
通球试验
≥50mm(树池、收集池); ≥150mm(排水渠、调蓄池)
孔隙率
满水试验
≥90%
清掏通道
钢尺测量
最小通道尺寸≥350mm
4.4.4 蓄水池采用的硅砂砌块,其主要性能指标应满足表 4.4.4 的规定。
表 4.4.4 硅砂砌块的性能指标
项目
性能指标
硅砂透水砌块
硅砂滤水砌块
抗压强度(MPa)
平均值
≥20.0
最小值
≥15.0
透水速率
mL/(min ·cm2)
≥10.0
≥3.0
滤水率(%)
—
≥85
9
4.5 管 材
4.5.1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的管材应满足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
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的规定。
4.5.2 承插式弹性橡胶密封圈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橡胶密封件
给、排水管及污水管道用接口密封圈 材料规范》GB/T 21873 的相关规定。
4.6 植 物
4.6.1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选用的植物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行业标准《园林
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 的规定,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优先选用本土植物;
2 非本地产植物应提供病虫害检疫报告,进口植物还应提供商品检验证书,不应引进对当地生态环境有破坏性的植物。
4.6.2 植物栽植应满足所在场地的总体绿化要求,应合理搭配园林植物
的乔木和灌木的比例、速生树种和慢生树种的比例、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的比例,并应满足植物季相景观的要求。
4.7 种 植 土
4.7.1 种植土应符合设计及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 的规定。
4.7.2 种植土的透水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10
5 施 工
5.1 一般 规 定
5.1.1 施工现场应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5.1.2 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构(建)筑物应制定保护措施。
5.2 透水铺装地面
5.2.1 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
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CJJ/T 135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混凝土搅拌时,气温高于 30℃时,拌合物维勃稠度应控制在5s~8s ,气温低于 30℃时,拌合物维勃稠度应控制在 8s~15s。
2 露骨料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面层收光后应立即喷洒清洗剂,清洗剂应为强缓凝剂溶液,喷洒后 24h 之内表层水泥浆不应发生凝结硬化。
2) 清洗剂喷洒量要适中,以湿润表层水泥浆而不发生流淌为宜。喷洒要均匀,现场温度过高而表面干燥时,可先喷洒少量清水湿润,喷洒的清水应同搅拌用水一致。
3) 清洗剂喷洒完毕后,应立即用薄膜进行覆盖。
4) 清洗时间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透水混凝土试块强度确定,试块强度不宜低于 1.2MPa 。清洗时发现有石子脱落现象,应立即停止清洗,并重新覆盖薄膜。
3 涂覆透明封闭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混凝土面层密封前,应对面层进行清洗晒干。
2) 表面干燥 24h 后,应喷涂封闭剂。
11
3) 封闭剂应按照配合比掺配使用,并应随配随用,不应提前掺配。
4) 密封喷涂应均匀、无明显色差。
4 需要切缝的透水混凝土路面应在抗压强度达到 5MPa 后开始切缝。
5 变形缝宜使用聚氨酯低模量嵌缝油膏或聚硫橡胶类嵌缝膏等弹性填缝剂填充。
6 制备彩色透水混凝土时,面层混凝土宜全部或部分使用白色水泥,颜料应随水泥一起加入,搅拌时间不应少于 5 min。颜料性能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颜料应为无机颜料,在紫外线长期照射下不褪色,且不溶于水和一般溶剂。
2) 颜料应在混凝土中易于分散,并具有优良的耐候性。
3) 颜料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2.1 的规定。
表 5.2.1 颜料性能指标
指 标
单 位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外 观
—
粉 末
—
水溶物含量1
%
≤1.0
GB/T 5211. 1
着色率2
—
98~102
GB/T 5211.19
吸油量3
%
≤22
GB/T 5211.15
筛余百分率(0.045mm方孔筛)4
%
≤0. 1
GB/T 5211.18
耐光性5
级
≥7
GB/T 1710
1 水溶物含量按现行国家标准《颜料水溶物测定 冷萃取法》GB/T 5211. 1检测。
2 着色率按现行国家标准《着色颜料的相对着色力和冲淡色的测定 目视比较法》GB/T 5211. 19检测。
12
3 吸油量按现行国家标准《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5部分:吸油量的测定》GB/T 5211. 15检测。
4 筛余物含量(0.045mm筛孔)按现行国家标准《颜料和体质颜料通用试验方法 第18部分:筛余物的测定 水法(手工操作)》GB/T 5211. 18检测。
5 耐光性按现行国家标准《同类着色颜料耐光性比较》GB/T 1710 检测。
5.2.2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沥青路面技
术规程》CJJ/T 190 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有关规定。使用直投式透水沥青改性剂施工的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投式透水沥青改性剂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 5.2.2 的规定。
表 5.2.2 直投式透水沥青改性剂技术要求
项 目
单 位
技术要求
粒 径
mm
≤4
密 度
g/cm3
0.90~1.10
300%定伸应力
MPa
≥1.0
伸长率
%
≥800
熔体指数(190℃ , 2. 16kg)
g/10min
≥3.0
含水率
%
≤0.5
2 直投式改性剂与普通沥青质量比应通过试验确定。
3 直投式透水沥青改性剂与普通沥青均匀混溶后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 190 的规定。
13
5.2.3 透水砖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透水砖路面技术规程》CJJ/T
188 和《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透水砖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 GB/T 25993 和现行行业标准《砂基透水砖》JG/T 376 的相关规定。
2 透水砖路面透水混凝土基层的高程应严格控制,允许误差应为± 5mm ,平整度允许误差应为 5mm。
3 不应在透水混凝土基层上堆放土、砂等杂物。
4 在透水混凝土基层上铺装土工织物时,应保持平顺和松紧适度,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并沿镶边石上翻 30mm 。土工织物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 GB/T 17639 的有关规定。
5 找平层可采用中砂、粗砂或透水砂浆,厚度宜为 20mm~30mm,当找平层的厚度大于 30mm 时,可分层洒水夯实后,再铺砌透水砖。
6 透水砖检验合格后应及时铺砂扫缝。
5.2.4 碎石路面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材料的粒径、级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材料应为清洁无粉料;
3 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3 下沉式绿地、生物滞留设施、雨水花园
5.3.1 土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设计和地形控制坡度和高程,坡度应顺畅,线形应流畅,景观效果美观。
2 土方开挖完成后,设计挡水堰的位置应设置临时挡水堰等防止沟
14
槽内土壤流失措施。
3 施工造成土壤密实的,应对不小于 300mm 厚度范围内的基层土壤进行翻土作业,恢复其渗透性能;当土壤渗透性能无法恢复时,设计单位应调整设计渗透值,重新校核设施设计渗透量。
5.3.2 进水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进水口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有关路缘石安装的规定。
2 进水口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说明时,进水口高程应低于汇水面。
3 进水口位置可根据完工后的汇水面径流情况调整。
4 进水口处的碎石(卵石)、混凝土等形式的消能设施应坚固稳定。
5.3.3 消能和防冲刷设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卵石)消能设施的规格、铺设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有砂浆灌浆要求的,应灌浆饱满;
2 现浇混凝土、石材或浆砌块石消能设施基础应坚实;
3 弯头消能的位置、管径和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 用于初期雨水处理的碎石、炉渣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宜将碎石、炉渣放入网箱内。
5.3.4 U 型排水沟、截水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沟、截水沟应与道路配合施工,位置、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沟底应平整,与其他排水设施的衔接应平顺;
3 混凝土基础或包封应振捣密实,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 当道路减速带作为挡水设施引导路面雨水流向雨水利用设施时,道路减速带的位置、方向和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5 道路减速带、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箅子应安装牢固。
15
5.3.5 溢流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井的位置、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沟槽开挖,每侧宜留出 300mm~500mm 的施工宽度;
2)槽底应夯实并及时浇筑混凝土基础;
3)采用预制溢流井时,基础顶面宜铺设 20mm~30mm 厚的砂垫层。
3 溢流井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端面在溢流井内的露出长度不得大于 20mm ,管端面应完整无破损;
2)砌筑时,灰浆应饱满,随砌、随勾缝,抹面应压实;
3)溢流井的沉泥槽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砌筑完成后的雨水口内应保持清洁,及时加盖,保证安全。
4 雨水口与检查井的连接管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5 井框、井箅应完整无损,安装平稳、牢固。
5.3.6 溢流出水口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出水口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有关路缘石安装的规定;
2 溢流出水口的位置及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3 严格控制相邻进水口与出水口的高程,保证进水和出水功能。
5.3.7 挡水堰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挡水堰的位置及高程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挡水堰应安装稳固。当采用砂浆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勾缝密实。
16
5.3.8 底部渗排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6 节的有关规定。
5.3.9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包括土工织物施工和复合土工膜施工。土工合成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9 的有关规定。
2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从最低部位开始向高位延伸。
3 土工织物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保持平顺和松紧适度。
4 复合土工膜搭接宽度应大于 100mm,采用双道焊缝接缝方式,焊接后,应及时对焊缝焊接质量进行检测。
5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采取防止尖锐物体损坏的措施。
5.3.10 土壤或人工过滤介质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层回填至设计高程;
2 换土层四周用土工织物包裹时,土工织物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0mm;
3 当换土层及种植土层回填到设计高程后发生沉降时,应进行补充回填。
5.3.11 植物种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植物种植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2 进水口及溢流口处的种植密度可适当加密。
5.3.12 护栏、警示牌、清淤通道及防护等设施位置应醒目,安装应牢固。
5.4 植 草 沟
5.4.1 土方工程、进水口、消能和防冲刷设施、挡水堰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3 节的规定。
5.4.2 应根据设计和地形控制植草沟的边坡坡度、纵向坡度和高程,线形应流畅,景观效果美观。
17
5.4.3 转输型植草沟内植被高度宜控制在 100 mm~200mm。
5.5 植被缓冲带
5.5.1 应根据设计和地形控制边坡坡度和宽度,线形应流畅,景观效果美观。
5.5.2 碎石(卵石)消能设施的规格、材料质量、铺设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5.5.3 底部渗排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6 节的有关规定。
5.5.4 植物种植应按设计图纸施工。
5.6 渗管、渗渠、渗井
5.6.1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入渗区域的表层土壤渗透能力进行评价。
5.6.2 管材和滤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材的规格、性能及尺寸公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管材的外观应直顺、无残缺、无裂缝,管端光洁平齐且与管节轴线垂直。
2 不应使用有裂缝、缺口、露筋的集水管,进水孔眼数量和总面积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值的±5%。
3 滤料的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滤料的粒径、不均匀系数及性质应满足设计要求;
2) 不应使用风化的石质滤料;
3) 滤料经过筛选检验合格后,应按不同规格堆放在干净的场地上,并防止杂物混入;
4) 应标明堆放滤料的规格、数量和铺设的层次;
5) 滤料在铺设前应冲洗干净,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应大于3%;粗骨料不应采用风化骨料,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18
含泥量不应大于 1%。
5.6.3 土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沟槽底面不应夯实。应避免超挖,超挖时应用碎石填充。
2 沟槽开挖后,应根据设计要求立即铺砂或砾石,铺砂或砾石后不应采用机械碾压。
5.6.4 渗井的井室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 50268 的相关规定,塑料渗井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CJJ/T 209 的相关规定。
5.6.5 集水管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下管前应对集水管做外观检查,下管时不应损伤集水管。
2 铺设前,管内外应清扫干净,且不应有堵塞进水孔眼现象。铺设时,集水管无进水孔眼部分的中线应位于管底,集水管应固定。
3 集水管铺设的坡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 渗井的出水管的内底高程应高于进水管管内顶高程,但不应高于上游相邻井的出水管管内底高程。
5.6.6 反滤层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铺设反滤层前,应全部清除沟槽中的杂物,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反滤层;
2 集水管两侧的反滤层应对称分层铺设,每层厚度不宜超过300mm ,且集水管不应产生位移;
3 反滤层、滤料层均匀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每层滤料厚度应均匀,其厚度不应小于该层的设计厚度,各层间层次清晰;
4 分段铺设时,相邻滤层的留茬应呈阶梯形,铺设接头时应层次分明;
19
5 滤料铺设时,应采用溜槽或其他方法将滤料送至槽底,不应直接由高处向下倾倒;
6 反滤层铺设完毕后应采取保护措施,严禁车辆、行人通行或堆放材料,抛掷杂物;
7 冬期施工,滤料中不应含有冻块。
5.6.7 土工织物铺设,布面应平整,并应留有变形余量,搭接宽度不宜
小于 200mm 。同时应采取防止土壤、颗粒物质或外来物质进入土工布层的措施。
5.6.8 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反滤层以上的回填土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选用不含有害物质、不易堵塞反滤层的砂类土。
2 槽底以上原土成层分布时,宜按原土层顺序回填。
3 回填土时,宜对称于集水管中心线分层回填,并不应破坏反滤层和损伤集水管。
4 冬期回填土时,反滤层以上 500mm 范围内不应回填冻土。
5 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5.7 蓄水池、雨水罐
5.7.1 砌砖、砌石、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的有关规定。
5.7.2 雨水罐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罐品种、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施工前应复核雨水罐平面位置及安装高程,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
20
3 安放在地面时,应确保固定牢靠,使用方便、便于维护。埋于地下时,应确保基坑安全放坡、尺寸准确,基坑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回填材料中不应含有尖锐物体。
5.7.3 塑料模块组合水池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方开挖及垫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及周边环境编制基坑土方开挖、支护和降水施工方案;
2) 基坑开挖工作面宽度不应小于 500mm;
3) 基坑内不应有尖锐物体;
4) 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5) 基础表面应平整光滑,高程误差值应控制在±20mm ,上部铺30mm 中砂垫层。
2 塑料模块组合水池有渗水要求时,四周应采用土工织物包裹,土工织物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200mm ,模块的转角处应多层叠加。
3 塑料模块组合水池有防渗要求时,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合土工膜应在池底平铺焊接。
2)复合土工膜搭接宽度应大于 100mm ,模块的转角处应多层叠加。可以在焊层之间充气测试焊接效果。
3)复合土工膜焊接缝应满足设计要求,转角处、管道和复合土工膜之间应采取加固措施。
4)预制套管与复合土工膜贴合面边长应大于 2 倍管道直径,套管部分直径略大于管径。
4 塑料模块的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模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2)同层塑料模块之间应用横向固定卡连接,每个模块长边一侧使用
21
的固定卡不应少于 4 只,短边一侧使用的固定卡不应少于 2 只;
3)上下层塑料模块之间应采用纵向固定杆连接,每个模块单体上下层之间的固定杆不应少于 4 只。
5 雨水井、雨水预处理装置、排泥提升井、清水提升井、放空阀门井、弃流井安装施工时,高程、坐标应满足设计要求,管道连接应严密。
6 土方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池四周应先铺设 200mm 厚的细砂,再回填土;
2) 回填土中不应含有尖锐物体,回填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沉砂井周围及管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应人工分层夯实,回填宜采用粗砂或石粉;
4) 应在水池顶部摊铺 100mm 厚的中砂后,再用土回填,水池顶以上 500mm 范围内应人工分层夯实。
5.7.4 有防渗要求的蓄水池应进行满水试验。满水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的有关规定。
5.8 阻水型路缘石
5.8.1 阻水型路缘石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阻水型路缘石宜采用预制混凝土标准块,曲线段路缘石宜按设计弧形预制。
2 阻水型路缘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30 ,其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的规定。
3 阻水型路缘石的设计应符合图 5.8.1 的规定。
22
俯视图
剖面图
轴测图
图 5.8.1 阻水型路缘石设计图
5.8.2 阻水型路缘石应以干硬性砂浆铺砌,砂浆应饱满、厚度均匀,水泥砂浆应随拌随用。
5.8.3 阻水型路缘石砌筑应稳固、直线段直顺、曲线段圆顺、缝隙均匀。
5.8.4 阻水型路缘石背后宜浇筑水泥混凝土支撑,并还土夯实,还土夯
实宽度不宜小于 500mm ,高度不宜小于 150mm ,压实度不宜小于 90%。
5.8.5 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封堵宜符合下列规定:
1 阻水型路缘石阻水孔宜采用灰土封堵并捣实,顶部 50mm 宜用砂浆封堵;
23
2 封堵时应对路缘石采取保护措施。
5.9 高 位 花 坛
5.9.1 高位花坛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 的有关规定。
5.9.2 高位花坛位置、尺寸应满足设计要求。
5.9.3 高位花坛的蓄水层、基质层、消能设施及排水口应满足设计要求。
5.9.4 建(构)筑物有防渗要求时,池底及池壁完成后应检测高位花坛防渗功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5.10 雨落管断接
5.10.1 与房屋、桥面排水系统相连的雨落管应断开,将雨水引入高位花
坛、下沉式绿地或蓄水池、雨水罐等进行收集利用。
5.10.2 雨落管断接的管材与原雨落管管材尺寸与材质宜保持一致。
5.10.3 雨落管直接引入绿地下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出水口处的卵石、碎石层粒径和铺设范围应满足设计要求,浆砌片石、混凝土或簸箕等消能设施应铺设坚实;
2 雨水净化设施的碎石、炉渣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24
5.11 种 植
5.11.1 种植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82 的有关规定。
5.11.2 种植或播种前应对该地区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化验分析,采取相应的土壤改良、施肥和置换客土等措施。
5.11.3 花坛换土时,种植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或自然沉降达到基本稳定,不应松填或用机械反复碾压。
5.11.4 水生、湿生植物栽植槽的材料、结构应符合渗透系数设计要求。
槽内不宜采用轻质土或栽培基质,栽植槽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的应大于 500mm。
5.12 初期雨水弃流设施
5.12.1 雨水弃流装置的位置及构造应满足设计要求。
5.12.2 雨水弃流排入污水管道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控制污水倒灌设施。
5.12.3 初期径流弃流池的雨水进水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格栅,格栅的设
置应便于清理,不应影响雨水进水口通水能力。
5.12.4 流量控制式雨水弃流装置的流量计应安装在管径最小的管道上。
5.12.5 自动控制弃流装置的电动阀、计量装置宜设在室外,控制箱宜集中设置,并宜设在室内。
5.13 人工土壤渗滤设施
5.13.1 人工土壤渗滤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石英砂、少量矿石和活性炭及营养物质等材料组成的渗滤体,
25
不应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杂物,矿石泥砂量不应超过 3% ,材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生物填料的原料、材料体积质量、有效堆积生物膜表面面积、堆积密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13.2 施工前,应将基坑内的积水排除、疏干、整平。换土基坑底部不应超挖,靠近基坑底部 200mm应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完成后,基坑底不应扰动。
5.13.3 复合土工膜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贴紧基坑底和基坑壁,适度张紧,不应有皱折。
2 复合土工膜与溢流井应连接良好,密闭,连接处不应渗水。
3 复合土工膜接缝应采用焊接或专用胶粘剂黏合,不应有渗透现象。施工中应保护好复合土工膜,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
5.13.4 渗滤体铺装填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渗滤体铺装填料时,应均匀轻撒填料,承托料不应由高向低倾倒至下一层承托料之上;
2 渗滤体应分层填筑,碾压密实,碾压时应保护好渗管、排水管及复合土工膜等不受破坏。
5.14 石笼网箱(网垫)
5.14.1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5.14.2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3.9 条的规定,网垫和网箱
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YB/T 4190 的有关规定。
5.14.3 网箱组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箱的间隔网片与网身应呈90º相交。
26
2 绑扎用的组合丝、水平固定丝应与网丝材质相同。
3 每道组合丝绑扎应用双股线绞紧。
4 构成网箱的各种网片交接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间隔网与网身的四处交角应各采用一道组合丝绑扎;
2) 间隔网与网身交接处应采用绑扎丝连接;
3) 间隔网与网身的相邻框线应采用绑扎丝连接。
5 单元网箱间连接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单元网箱的上下四角应各采用一道组合丝绑扎;
2)相邻单元网箱的上下框线或折线,每200mm采用组合丝双股绑扎连接;
3)相邻单元网箱的网片结合面每平方米绑扎2处;
4)有下层网箱的,放置、绑扎上层网箱时,应与下方网箱面层框线或网片绑扎、连成一体。
5.14.4 填充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填充网箱的填充料规格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向同层的各箱格内投料时,应依次、均匀、分层,单格网箱不应一次性填满。
5.14.5 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层与层间的网箱或网箱组宜纵横交错叠砌,上下连接。
2 砌体外露面宜人工铺砌整平,保证美观。
3 每层网箱施工结束,墙后应及时回填土方至网箱面平。每层回填土厚度宜控制在200mm左右,密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27
5.15 种 植 屋 面
5.15.1 种植屋面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 155 的规定。
5.15.2 种植屋面应从屋顶由下至上逐层施工,施工宜按以下步骤进行:
屋顶结构层→ 防水保护层→细节构造修补→耐根穿刺防水层→ 隔离层、防水保护层→排(蓄)水层→过滤层→种植土→植被层。
5.15.3 耐根穿刺防水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根穿刺防水层与普通防水层上下相邻,当耐根穿刺防水卷材与普通防水层的沥青基防水卷材复合时,应采用热熔法施工;当与普通防水层的高分子防水卷材复合时,应采用冷粘法施工。
2 改性沥青类耐根穿刺防水卷材施工应采用热熔法铺贴。
3 塑料类耐根穿刺防水卷材施工前应试焊,检查其搭接强度,调整工艺参数,必要时应进行表面处理。
4 高分子耐根穿刺防水卷材暴露内增强织物边缘应密封处理,密封材料与防水卷材应相容。
5.15.4 排(蓄)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蓄)水层应与排水系统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2 排(蓄)水层施工前应根据屋顶坡向确定整体排水方向;排(蓄)水层应铺设至排水沟边缘或水落口周边。
3 铺设排(蓄)水层材料时,不应破坏耐根穿刺防水层。
4 网状交织、块状塑料排水板宜采用对接法施工,并应接茬齐整;凹凸塑料排水板宜采用搭接法施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00mm。
5 采用卵石、陶粒等材料做排(蓄)水层时,铺设应平整,厚度应满足设计要求。粒径应大小均匀,大粒径在下、小粒径在上。
28
5.15.5 过滤层(无纺土工布)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过滤层空铺于排(蓄)水层之上,应留有变形余量。
2 过滤层土工布边缘沿种植挡墙上翻时,应向上铺设至与种植土高度一致,并应与挡墙或挡板粘牢;土工布宜采用黏合或缝合固定,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150mm。
3 无纺土工布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6.7 条的规定。
5.15.6 种植土可选用田园土、改良土或无机复合种植土等轻质、适宜植
物生长的材料,其厚度及荷载应满足设计要求。种植土、植物等应在屋面上均匀堆放,且不应损坏防水层,种植土表面应低于种植挡墙高度。
5.15.7 种植屋面上所设置的排水管口、溢水管口应有过滤措施,宜采用
反凸球状包住管口,管口内侧应堆设砂石、砂卵石的粗细骨料过滤层。
5.16 生 态 护 岸
5.16.1 喷播植草护岸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三维网喷播植草护岸施工时,三维植被网应沿坡面从上而下铺挂,并按设计用U 型钉固定牢靠,不鼓包、不翘起,三维网平顺。
2 客土喷播之前应对处理过的坡面充分洒水,保持坡面湿润,渗透厚度不应小于 150mm。
3 有机基材喷射完成后,应待其自然风干 10h~ 12h ,再在面层喷播种子。草籽、种子附着剂、复合肥料、土壤和水等的混合料应均匀喷射在基材上。喷播植草完毕后,应用无纺布对坡面进行覆盖养护。
5.16.2 石笼网箱挡土墙的施工应符合本标准第 5. 14 节的规定:
5.16.3 装配式生态护岸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装配式生态护岸的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规定。
2 预制混凝土制品原材料及生态护岸使用的土工织物、填充料等应
29
满足设计要求。
3 安装施工前应对基础底板进行检查,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进行修整和清理,安装时应在基础底板上设置安装定位基准线。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碰撞造成偏位和损坏。安装应由下至上、由已建侧向未建侧采用阶梯状推进,并分层、分段进行,应及时校准安装偏差。
5.17 仪器设备安装
5.17.1 工程所需监测、预警、实时控制、弃流、截污、冲洗、排泥等仪
器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参数、性能应满足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5.17.2 仪器设备到货后应进行开箱验收。
5.17.3 仪器设备应按照设计工艺要求和技术说明书安装。在线仪表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5.17.4 仪器设备基础、机座、支架、工作台应满足设计要求。
5.17.5 蓄水池应按设计要求预埋各种预埋件,穿过池壁和池底的管道应
采取防渗漏措施。
5.17.6 雨水设备控制电柜安装完毕后,整个雨水系统应进行调试。
30
6 质量检验与验 收
6.1 一 般 规 定
6.1.1 当施工质量检验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3 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部分工程,仍能满足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6.1.2 现行标准没有规定的其他施工内容应在设计文件中做出规定,作为验收依据。
6.2 通用项目质量检验标准
6.2.1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当地基承载力有设计要求时,应进行地基承载力试验,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测地基承载力。
2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 100m2 测 1 点。
检查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3 当高程和坡度有设计要求时,应根据设计控制断面坡度和高程,并应符合表 6.2.1 的规定。
表 6.2.1 边坡坡度和高程允许偏差
31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m)
点数
断面高程(mm)
﹢50
-100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边坡 (%)
不陡于设计规定
20
2
用坡度尺量,每侧 1 点
4 当填方部位的压实度有设计要求时,压实度不应低于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 100m2 测 1 点。
检查方法:环刀法、灌砂法、灌水法。
一 般 项 目
5 无高程和坡度要求的,设施断面控制应线形流畅、美观、不阻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 当设计对土壤厚度范围内的渗透值有设计要求时,应对已压实基层土壤进行翻土作业,恢复其渗透性能;当土壤渗透性能无法恢复时,
设计单位应调整设计渗透值,重新校核设施设计渗透量。
检查数量:每 100m2 测 1 点。
检查方法:检测土壤渗透值。
7 碎石、卵石、砂等滤料的粒径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8 碎石、卵石、砂等滤料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为± 10mm。
检查数量:每 100m2 测 1 点。
检查方法:尺量。
32
6.2.2 土工合成材料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土工合成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土工合成材料 长丝纺粘针刺非织造土工布》GB/T 17639 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抽检 1 次。
检查方法:观察,用尺量测。
一 般 项 目
2 土工织物搭接宽度不应小于 200mm,保持平顺和松紧适度,允许误差为±50mm。
检查数量:每 100m2 或每 20 延米不应少于 l 点。
检查方法:观察,用尺量测。
3 复合土工膜应焊接牢固,不得搭接。
检查数量:每 100m2 或每 20 延米不应少于 l 点。
检查方法:观察,用尺量测。
6.2.3 消能设施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碎石(卵石)消能设施的规格、铺设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有砂浆灌浆要求的,应灌浆饱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 现浇混凝土、石材或浆砌块石消能设施基础应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3 弯头消能的位置、管径和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 10 个测 1 点。
33
检查方法:尺量。
6.2.4 溢流井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 100m3 取 1 组(3 块),不足 100m3 取 1 组。
检查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2 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 50m3 砌体中做 1 组(6 块),不足50m3 按 1 组计。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一 般 项 目
3 溢流井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无漏勾、脱落。井框、井箅应完整、配套,安装平稳、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 雨水支管安装应直顺,无错口、反坡、存水,管内清洁,接口处内壁无砂浆外露及破损现象。管端面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5 溢流井沉泥槽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
6 溢流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2.4 的规定。
表 6.2.4 溢流井允许偏差
34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井框与井壁吻合
≤10
每座
1
用钢尺量
井箅高程
≤10
1
水准仪
井内尺寸
≤20
1
用钢尺量,最大值
6.2.5 挡水堰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挡水堰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应为±10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
2 挡水堰的高程允许误差应为 0mm~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水准仪测量。
3 挡水堰应安装稳固。当采用砂浆砌筑时,砂浆应饱满、勾缝密实。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2.6 石笼网箱(网垫)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网箱(网垫)的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工程用机编钢丝网及组合体》YB/T 4190 的有关规定。
2 土方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 5.2.1 条的规定。
3 石笼填充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网箱内填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5
检查方法:观察。
2)砌体外露面宜人工铺砌整平,保证美观。
检查方法: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每层网箱宽度、高度、总高度允许误差为±50mm。
检查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检查数量:每段墙体测量一次。
6.2.7 碎石、炉渣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般 项 目
1 网垫和网箱制作应符合本标准第 5. 14 节的有关规定。
2 碎石、炉渣级配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6.2.8 汀步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表 6.2.8 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表 6.2.8 汀步质量要求
检验内容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汀步材质、尺寸满足设计要求
每 100 块查 2 点
尺量
汀步地基压实度不小于 90%
每 100 块查 2 点
环刀法、灌砂法、
灌水法
砂浆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同一配合比,每 1000m2 取 1 组(6块),不足 1000m2 取 1 组
检测砂浆强度
汀步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
全数检查
观察
36
6.2.9 U 型排水沟或截水沟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 控 项 目
1 U 型排水沟或截水沟进场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复试。
2 基础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 50m 取 1 组(3 块),不足 50m 取 1 组。
检查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一 般 项 目
3 沟底应平整、无反坡、凹兜,边墙应平整、直顺、勾缝密实。与排水构筑物衔接顺畅。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 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2.9 的规
相关推荐
- DB37/T 4727-2024 建筑机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 DB3710/T 213-2023 政府集中采购业务服务规范
- DB3710/T 166-2022 高陡台阶边坡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 DB37/T 4527.3-2022 小麦-玉米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鲁西南平原区
- DB37∕T 1714-2010 水煤浆气化炉安全技术规程
- DB37∕T 1355-2009 物流采购服务质量规范
- DB3710/T 205-2023 岩质边坡飘台生态修复技术导则
- DB3710/T 204-2023 露天矿山边坡格构生态修复技术导则
- DB3710/T 167-2022 挂网喷播生态修复技术规范
- DB3707/T 098.1-2023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要求 第1部分:防汛抗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