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RB/T 236-2024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技术应用规范 清晰版

  • 名  称:RB/T 236-2024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技术应用规范 清晰版 - 下载地址1
  • 类  别:认证认可标准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1]][[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RB/T 236—2024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技术

应用规范

Certification in e-business

2025-09-28发布 2025-12-01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 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 :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认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 张甜、汪俊峰、张威、李锋、郑涓、刘志伟、傅蜜蜜、常玲、碌婧、王叶楠、落红卫、叶智飞、范志强、李飞、张晓蕾、曾秋燕、兰鹏、白静一、乔妍艳、李然。

随着我国电商行业的发展 , 电商平台内涉及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商品的销售量也在不断增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 , 电商平台对涉及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需 要对 消费 者尽 到安 全保 障义 务。 为促 进电 商平 台对 在售 中国 强制 性产 品认 证 (CCC) 目录商品的有效管控、保障消费者安全 ,监管部门联合有关电商平台建立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机制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数字化管理平台 ,为电商平台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数字化技术手段。 电商平台应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数字化技术手段 ,获取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对平台上商家发布或销售的 CCC 目录商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的有效性核查 , 防控无证销售 CCC 目录商品等违法行为 ,有利于提升数智化监管效能 ,促进社会共治。但是 , 由于缺乏统一的、可依据的行业标准作为工作指导 ,不同的电商平台在开展相关工作中存在术语表达不统一、技术方法不规范、管理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影响到相关管理要求的有效实施。

本文件旨在进一步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工作 , 提升核查管理效能 , 以实现以下目的 :

a) 规范术语及定义 ,形成规范的、统一的、可依据的行业标准。

b) 优化核查技术方案和工作机制 , 完善有关管理要求 ,建立 “平台可及、数据可靠、消费者可见、产品可溯 ”的技术手段和运行机制。

c) 有效指导电商平台相关管理人员快速理解核查工作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提升联网核查工作有效性 ,保障消费者权益。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商平台应用联网核查技术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工作。其他行业和组织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 ,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8 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 19488. 1—2004 电子政务数据元第 1部分 :设计和管理规范

RB/T 188 认证项目分类及编码

RB/T 189 强制性产品认证业务数据规范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1 术语和定义

GB/T 19488. 1—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电子商务 e-business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电商平台 e-businessplatform

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 , 以及通过小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网络方式提供电子商务服务 ,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商家 operatorine-businessplatform

平台内经营者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CCC联网核查 onlineverification for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

电商平台应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数字化技术手段 ,获取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 ,对平台上发布

或销售的 CCC 目录商品进行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核查的活动。

注 : 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简称 CCC认证信息)包含 CCC认证和 CCC 自我声明信息。

联网核查平台 information systemsofonlineverification forCCC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数字化管理平台

由监管部门指导、CCC联网核查服务提供者建设 , 面向电商平台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数

字化技术手段的信息管理平台。

注 : 平台提供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和 CCC联网核查情况反馈接口服务。

3.2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AES:高级加密标准(advanced encryption standard)

CCC: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ID:身份标识(identity document)

JSON:一种轻量级的数据交换格式(javascriptobjectnotation)

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transfer protocolsecure)

IP:互联网协议地址(internetprotocoladdress)

PC:个人计算机(personal computer)

4 技术要求

4. 1 技术框架

电商平台应按照监管部门 发布 的 CCC 目录 建立 平台 自身 销售 的 CCC 目录 商品 管理 机制 , 对接CCC联网核查服务提供者提供的联网核查平台 ,调用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进行核查 ,调用 CCC联网核查情况反馈接口服务进行核查信息反馈 , 图 1展示了电商平台开展 CCC联网核查工作采用的技术框架示例。

图 1 CCC联网核查工作技术框架示例

4.2 基本要求

4.2. 1 缓存要求

电商平台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建立已调用联网核查平台 CCC认证信息的缓存池 ,该缓存池可建立在电商平台自身业务系统中。

电商平台调用联网核查平台的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前 ,先访问缓存池 ,如已存在有效信息则直接使用 ,无需调用联网核查平台 ;如不存在 ,则调用联网核查平台 , 同时将核查到的 CCC认证信息临时存于缓存池中。

电商平台应定期清理缓存池信息。

4.2.2 访问要求

电商平台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正确评估并向监管部门申请访问联网核查服务的日访问量 , 电商平台应遵守联网核查平台规定的日访问量管控要求。

电商平台访问联网核查平台时应遵守联网核查平台规定的并发数量要求。

电商平台访问联网核查平台时应遵守联网核查平台规定的响应延迟控制时间要求。

4.2.3 安全要求

电商平台应使用相对固定、安全的 IP地址访问联网核查平台 ,并进行 IP地址访问监控。

电商平台访问联网核查平台时应遵守联网核查平台规定的 HTTPS协议。

电商平台访问联网核查平台时应遵守联网核查平台规定的 AES信息加密要求。

4.3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

4.3. 1 通用要求

电商平台请求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时 ,应传入入参信息 ,供联网核查平台对参数信息进行校验 ,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校验逻辑见附录 A,校验通过后返回 CCC认证查询结果信息。

业务数据项包括数据项名称(中文)、数据项名称(英文)、数据类型及格式、代码标识符、备注。数据项描述方法及规则应符合附录 B 的要求。参数标识符及代码集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

4.3.2 入参信息

入参信息应符合表 1 的规定。传入参数应为 JSON 格式字符串(使用 AES加密整个字符串 ,AES密钥由 CCC联网核查服务提供者提供)。

表 1 入参信息表

表 1 入参信息表 (续)

4.3.3 出参信息

出参信息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出参信息表中返回数据(data)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data集中的产品信息(productData)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表 2 出参信息表

表 3 出参信息表(data集)

表 4 出参信息表(productData集)

4.4 CCC联网核查情况反馈接口服务

4.4. 1 按 CCC认证编号反馈

4.4. 1. 1 通用要求

电商平台在请求按 CCC认证编号反馈接口服务时 ,应传入入参信息 ,供联网核查平台对系统密钥进行校验 ,校验通过后返回出参信息。

业务数据项包括数据项名称(中文)、数据项名称(英文)、数据类型及格式、代码标识符、备注。数据项名称命名规则、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应符合附录 B。代码标识符及其说明应符合附录 C。

4.4. 1.2 入参信息

入参信息应符合表 5 的规定。传入参数应为 JSON 格式字符串(使用 AES加密整个字符串 ,AES密钥由 CCC联网核查服务提供者提供)。

表 5 入参信息表

4.4. 1.3 出参信息

出参信息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表 6 出参信息

4.4.2 按商品 ID数量和商家 ID数量反馈

4.4.2. 1 通用要求

电商平台在请求按商标ID数量和商家ID数量反馈接口服务时 ,应传入入参信息 ,供联网核查平台对系统密钥进行校验 ,校验通过后返回出参信息。

业务数据项包括数据项名称(中文)、数据项名称(英文)、数据类型及格式、代码标识符、要求。数据项名称命名规则、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应符合附录 B。代码标识符及其说明应符合附录 C。

4.4.2.2 入参信息

入参信息应符合表 7 的规定。传入参数应为 JSON 格式字符串(使用 AES加密整个字符串 ,AES密钥由 CCC联网核查服务提供者提供)。

表 7 入参信息

4.4.2.3 出参信息

出参信息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出参信息

5 管理要求

5. 1 通用要求

电商平台应建立平台销售的涉及 CCC 目录商品的管理机制 ,识别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

的商品并对其进行管控 ,对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开展 CCC联网核查管理工作及风险管控。

电商平台应对商家进行联网核查工作指导 ,通过培训或发布相关资料等方式帮助商家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法律法规要求 , 以及平台内部对于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商品的管理规定及规则。

5.2 CCC 目录商品对应识别和管控

电商平台应根据监管部门发布的 CCC 目录描述与界定信息 ,建立平台销售涉及 CCC 目录商品的管理机制 ,对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进行有效的识别和管控。

电商平台应保持平台内部商品目录与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 CCC 目录的动态同步。

电商平台内部商品目录与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 CCC 目录的对应、识别和管控的示例见附录 D。

5.3 CCC联网核查管理

5.3. 1 核查调用管理

电商平台应建立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商品的上架触发、销售订单触发及定期回扫触发机制 ,具体要求如下。

a) 在商家上架商品并选择商品目录时 ,如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 , 电商平台应提示商家提供商品对应的 CCC认证信息。

b) 电商平台通过本地缓冲池或联网核查平台对商家提供的 CCC认证信息进行联网核查。核查信息包括 CCC认证编号、产品类别、证书状态等。

c) 在商家销售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时 , 电商平台应通过联网核查平台或本地缓冲池再次进行 CCC联网核查。

d) 电商平台应对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进行定期回扫触发 ,对其 CCC认证信息再次核查 ,并对识别发现有问题的商品进行处理。定期回扫的核查信息包括 CCC认证编号、产品类别、证书状态等。

5.3.2 核查结果管理

电商平台对商家提供的 CCC认证信息核查通过的商品予以发布。

电商平 台对 商家 提供 的 CCC认证 信息 核查 不通 过的 商品 发布 失败 时 , 按照 以下 情况 分别 进行处理 :

a) 电商平台提示商家提供正确信息再次核查 ;

b) 如因商家填写不规范、数据更新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商家商品发布失败 ,商家提供正确的 CCC认证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再次审核通过的 ,对商品予以发布。

电商平台如发现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未提供 CCC认证信息 ,应对商家发送提示信息 ,要求商家补充提交相关信息 , 同时可按照平台内部管理规则进行处理。

电商平台应自动记录每次 CCC联网核查情况 ,定期调用联网核查平台中的联网核查情况反馈接口 , 向联网核查平台反馈 CCC联网核查情况。

5.3.3 特殊情况处理

电商平台应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对核查出现的以下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并予以记录。具体包括 :

a) 对于识别出的冒证、无证、证书状态为撤销或暂停、证书已过期失效的商品 , 电商平台应提示商家并将产品下架 ;

b) 对于 CCC认证信息临期的商品 , 电商平台宜向商家采取必要的提醒措施。

5.3.4 核查结果展示

电商平台宜为商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协助商家在商品页 面(包括 PC端、移动 端) 向消 费者 展示CCC认证信息 ,展示内容参见附录 E。

CCC证书信息包括证书编号、证书状态、产品类别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生产者(制造商)名称。

电商平台商品页面的 CCC认证信息宜根据证书的实际状态及时更新。

5.3.5 核查结果数据报送

电商平台应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平台所开展的 CCC联网核查结果数据 ,并形成记录。

电商平台应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定期组织进行联网核查数据报送工作 , 报送信息应符合附录 F。

5.4 风险管控

电商平台应对其平台销售的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进行风险信息监测 ,包括公开信息、消费者反馈信息、平台主动扫描识别出的相关信息 ,并依据平台规则进行如下处置 :

a) 电商平台应关注监管部门对于 CCC 目录商品的监督抽查公告 ,对于平台内涉及抽查不合格的相关商品及时进行下架处理 ,并通过联网核查平台及时更新商品的 CCC证书状态 ;

b) 电商平台应关注平台销售的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商品的社会舆情 ,对于存在风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抽查 ;

c) 电商平台宜有计划地对平台销售的涉及 CCC 目录且触发管控属性的商品组织抽查。

电商平台应对识别到的风险商品进行及时处置 ,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提醒、限期整改或下架等。

6 验证

电商平台应建立验证管理机制 ,定期对本文件所要求内容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若发现与本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情况 ,应及时整改。

附录 A

(资料性)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接口服务研判逻辑

电商平台请求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时 ,传入入参信息后 ,联网核查平台对请求参数的研判逻辑见图 A. 1。

图 A. 1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校验逻辑

研判步骤如下。

(1) 访问权限 :访问 IP、系统密钥校验。

(2) 调用量限额 :是否超出日访问量上限。

(3) 入参完整性 :校验传入参数是否完整。

(4) 产品类别有效性 :校验传入的 CCC产品类别中文名称(proClass)是否在有效目录内 ,如否 ,返回消息信息 407;如是 ,进入步骤(5)。

(5) 动作代码有效性 :校验传入的动作代码(optType)是否在 C001代码集内 ,如否 ,返回消息代码408;如是 ,进入步骤(6)。

(8) 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一 致性 : 比对 传入 的产 品对 应生 产者 (制造 商) 的统 一社 会信 用代 码(entCode)与数据库查到的获证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一致 ,如否 ,返回消息代码 410;如是 ,进入步骤(9)。

(9) 产品类别一致性 : 比对传入的 CCC证书编号(certNo) 中的第 7位 ~第 10位的 4位产品类别代码与数据库查到的产品类别代码是否一致 ,如否 ,返回消息代码 411;如是 ,进入步骤(10)。

(10) 返回 101及 CCC联网核查数据。

附录 B

(规范性)

数据项描述方法及规则

B. 1 数据项名称命名规则

指标名称是数据项的关键属性 , 因此在对每一个指标进行命名时应采用相同的规则 , 以保证指标名称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指标名称的命名规则和数据元名称的命名规则是一致的 , 相关内容符合 GB/T 19488. 1—2004 的规定。具体规则如下。

a) 唯一性规则

规则 1:在一定语境下数据元名称应唯一 ,名称中一般包括对象类词、特性词、表示词和限定词。

如 :在数据元 “企业类型代码 ”中 ,“企业 ”为对象词 ,“类型 ”是该数据元的特性词 ,“代码 ”是该数据元的表示词。

b) 语义规则

规则 2:对象词表示数据元所属的事物或概念 ,它表示某一语境下的一个活动或对象 ,它是数据元中占支配地位的部分。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对象词。

规则 3:特性词是表示数据元的对象类的显著的、有区别的特征。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特性词。

规则 4:表示词是数据元名称中描述数据元表示形成的一个成分。 它描述了数据元有效值集合的格式。数据元名称中应有一个且仅有一个表示词。

如 :在下面的数据元中

— 企业类型代码

— 广告名称

成分 “企业”“广告 ”是对象词。成分 “类型”“名称 ”是特性词。 以上两个数据元的表示词分别为 “代码 ”和 “名称 ”。

规则 5: 当需要描述一个数据元并使其在特定的语境中唯一时 ,可以使用限定词对对象类词、特性词或表示词进行限定。 限定词是可选的。

c) 语法规则

规则 6: 对象词应处于 名称 的第 一(最左)位置。 特性 词应 处于 第二 位置。 表示 词应 处于 最后位置。

规则 7: 限定词可以附加到对象类词、特性词和表示词上。 限定词应位于被限定成分的前面。

规则 8: 当表示词与特性词有重复或部分重复时 ,可以将冗余词删掉。

如 :在数据元 “广告名称 ”中 ,“名称 ”是 “广告名称 ”的表示词 , 由于表示词 “名称 ”与特性词 “名称 ”语义重复 , 因此删去一个冗余词 “名称 ”。

B.2 数据类型及格式的表示方法

B.2. 1 数据类型及格式是指标的所有允许取值的数据类型以及格式的表达。

数据类型见表 B. 1。

表 B. 1 数据类型表示

B.2.2 数据格式使用以下形式来表达。

— 数据类型后加一位数字表示定长格式。例如 ,VC2.. 6 表示该指标是一个 6 位定长的字符 ,N.. 6表示 6位定长的数字型字符。

— 数据类型后加“x.. y”表示从最小到最大长度的格式。例如 ,VC2 1.. 10表示该指标是一个最短1位、最长 10位的字符型格式;N.. 6表示该指标是一个最长 6位的数字型字符。

— 数据类型后加“.. ul”表示 长度 不确 定的。 例如 , VC2.. ul表示 该指 标是 一个 长度 不确 定的 字符 ,一般多为大量的文本内容。

— 数值型(N)后加 “x, y”表示 小数 位。 例如 N.. 17, 2 是一 个最 长 17位、小数 点后 两位 的一 个数值。

— 二进制流(BY) 后加 具体 的媒 体格 式。 例如 , BY-JPEG 表示 该指 标是 一个 “JPEG”格式 的文件。

附录 C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技术参数标识符及代码集

C. 1

代码标识符 :C001

代码表示 :VC2.. 2

数据项名称 :调用动作代码

说明 : 电商平台调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联网核查接口服务的流程场景。

见表 C. 1。

表 C. 1 调用动作代码

C.2

代码标识符 :C002

代码表示 :VC2.. 60

数据项名称 :CCC认证编号

说明 :认证机构根据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 CCC认证编号规则要求编制。

C.3

代码标识符 :C003

代码表示 :VC2.. 100

数据项名称 :产品类别中文名称

说明 :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目录 4位产品小类的规范名称(参见监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公告)。

C.4

代码标识符 :C004

代码表示 :VC2.. 3

数据项名称 :反馈消息代码、反馈消息含义

说明 :CCC联网核查接口服务、CCC联网核查情况反馈接口服务中调用结果的反馈消息说明。见表 C. 2。

表 C.2 反馈消息代码集

表 C.2 反馈消息代码集 (续)

附录 D

电商平台商品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目录对应表示例

电商平台商品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类目对应表示例见表 D. 1。

表 D. 1 电商平台商品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目录对应表示例

表 D. 1 电商平台商品目录与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目录对应表示例 (续)

附录 E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结果展示示例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结果展示示例见图 E. 1。

图 E. 1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结果展示示例

附录 F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工作数据统计表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工作数据统计表见表 F. 1。

表 F. 1 强制性产品认证电商平台联网核查工作数据统计表

电商平台 : 统计周期 :

参考 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修订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2018年 8 月 3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3]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61号修订)

[4]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2023年第36号)

[5]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第 44号)

[6]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百家电商平台点亮 ”行动的通知(国市监网监发〔2022〕56号)

相关推荐

1611444057161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