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2288—2025
环氧乙烷气体检测仪校准规范
2025-09-08发布 2026-03-08实施
国家 市场 监督 管理 总局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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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 单位 : 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 : 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 (中国) 有限公司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
陈岚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刘沂玲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崔厚祥 (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郝勇敢 (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
姚春华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李恩华 [霍尼韦尔自动化控制 (中国) 有限公司]曲庆 (大连大特气体有限公司)
引言
JJF 1071《 国家 计量 校准 规范 编写 规则》、JJF 1001《通用 计量 术语 及定 义》、 JJF 105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共同 构成 支撑 本规 范制 定工 作的 基础 性系 列规范。
本规范的制定参考了 GB 12358—2006《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及 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等技术标准。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浓度测量上限不大于 200μmol/mol的环氧乙烷气体检测仪的校准。
2 引用文件
本规范无引用文件。
3 概述
环氧乙烷气体检测仪 (以下简称检测仪 ) 主要用于检测作业场所环境中环氧乙烷气体的浓度 , 通常由气路单 元、检测 单元、信号 处理 单元、显示 单元 或报 警单 元等 组成。检测原理主要有电化学法、光离子化 (PID) 法等。按照采样方式可分为泵吸式和扩散式 , 按照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和便携式。
4 计量特性
4.1 示值误差
绝对误差 : ±2μmol/mol;
相对误差 : ±10% ;
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4.2 重复性
不大于 3%。
4.3 响应时间
不大于 160 s。
4.4 报警功能和报警设定值
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 , 应具有报警设定值。 当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 , 应有声、光或振动报警。
4.5 漂移 (限固定式检测仪)
4.5.1 零点漂移 : ±2%FS。
4.5.2 量程漂移 : ±5%FS。
注 : 以上各项指标不是用于合格性判别 , 仅作参考。
5 校准条件
5.1 环境条件
5.1.1 环境温度 : (5~40) ℃。
5.1.2 相对湿度 : ≤85%。
5.1.3 工作环境应无影响检测仪正常工作的电磁场及干扰气体 , 应保持通风并采取安
全措施。
5.2 测量标准及其他设备
5.2.1 气体标准物质
当采体(乙, 对, ,3=, = 2。
采用纯度不 低于 99.999%的氮 气或 合成 空气 (由纯 度不 低于 99.999%的氮 气和99.999%的氧气配制)。
5.2.3 电子秒表
1 h, 最大允许误差为 ±0.10 s。
5.2.4 流量计
测量范围为 (0~ 1.5) L/min, 准确度级别不低于 4.0级。
5.2.5 减压阀、气体管路
应使用不易与环氧乙烷气体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 , 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等。
6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6.1 检测仪的调整
按照检测仪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检测仪进行预热 , 预热稳定后按图 1所示连接。校准泵吸式检测仪时 , 必须保证旁通流量计有气体放出。校准扩散式检测仪时 , 不需要连接旁通流量计 , 并按照检测仪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节流量。若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要求 ,则流量一般调节至 (500±50) mL/min。
使用说明书中对检测仪的调整有明确要求时 , 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调整零点和示值 ;若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要求 , 则用零点气体和浓度约为满量程 50%的气体标准物质调整检测仪的零点和示值。
气体入口
图 1 校准连接示意图
6.2 示值误差
校准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 , 依次通入浓度约为 1.5 倍一级报警设定值 , 满量 程50%、80%的气体标准物质 ; 校准不具有报警功能的检测仪 , 依次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20%、50%、80%的气体标准物质 , 待检测仪的读数稳定后记录示值。然后通入零点气体待示值回零后 , 再通入上述气体标准物质。每点重复测量 3 次 , 取 3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点的示值。按式 (1) 或式 (2) 计算检测仪各点的示值误差 Δ工或 Δ工r。
Δ工=工-工s (1)
式中 :
Δx— 绝对误差 , μmol/mol;
Δxr— 相对误差 , % ;
x— 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 μmol/mol; xs— 气体标准物质浓度值 , μmol/mol。
6.3 重复性
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 50%的气体标准物质 , 待检测仪的读数稳定后记录示值。然后通入零点气体使检测仪的示值回零 , 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重复测量 6 次 ,重复性以单个测得值的相对标准偏差 sr 表示。按式 (3) 计算检测仪的重复性。
xi— 第 i次测量的测得值 , μmol/mol;
x—n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 μmol/mol;
n— 测量次数。
6.4 响应时间
通入零点气体使检测仪的示值回零后 , 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 50%的气体标准物质 ,读取稳定后的示值 ; 然后通入零点气体使检测仪的示值回零 , 再通入上述浓度的气体标准物质 , 同时用秒表记录从通入气体标准物质瞬时起到检测仪显示稳定值 90%时的时间。重复测量 3次 , 取 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仪的响应时间。
6.5 报警功能和报警设定值
通入浓度约为 1.5倍报警设定值的气体标准物质 , 当示值达到报警设定值时 , 观察检测仪声、光或振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 并记录检测仪的报警设定值。
6.6 漂移
固定式检测仪的漂移包括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
通入零点气体 , 待读数稳定后记录检测仪的示值 xz0 , 再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 80%的气体标准物质 , 待读数稳定后 , 记录检测仪的示值 xs0。撤去气体标准物质 , 通入零点气体 , 待检测仪的示值回零后撤去零点气体。 固定式检测仪连续运行 4 h, 每间隔 1 h重复上述步骤一次 , 分别记录通入零点气 体稳 定后 的示 值 xzi 和通 入浓 度约 为满 量程
80%体() i值, si绝(, ,的3Δ,z)作。为检测仪的零点漂移。
按式 (5) 计算量程漂移 Δsi , 取绝对值最大的 Δsi 作为检测仪的量程漂移。
R— 检测仪满量程 , μmol/mol。
7 校准结果表达
校准结果应在校准证书上反映 , 校准证书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 :
a) 标题 : “校准证书”;
b) 实验室名称和地址 ;
c) 进行校准的地点 (如果与实验室的地址不同) ;
d) 证书的唯一性标识 (如编号) , 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 ;
f) 被校对象的描述和明确标识 ;
g) 进行校准的日期 ,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关时 , 应说明被校对象的接收日期 ;
h) 如果与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关时 , 应对被校样品的抽样程序进行说明 ;
i) 校准所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标识 , 包括名称及编号 ;
j) 本次校准所用测量标准的溯源性及有效性说明 ;
k) 校准环境的描述 ;
l) 校准结果及其测量不确定度的说明 ;
m) 对校准规范的偏离的说明 ;
n) 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签发人的签名、职务或等效标识 ;
o) 校准结果仅对被校对象有效的声明 ;
p)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 , 不得部分复制证书的声明。
8 复校时间间隔
由于复校时间间隔的长短是由检测仪的使用情况、使用者、检测仪本身质量等因素所决定 , 因此送校单位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自主决定复校时间间隔 , 建议不超过 12个月。
如果对检测仪的检测数据有怀疑或检测仪更换了主要部件及修理后 , 应对检测仪重新校准。
附录 A
环氧乙烷气体检测仪校准记录(推荐)
送校单位 : 记录编号 :
检测仪名称 : 制造厂商 : 检测仪型号 : 检测仪编号 : 测量范围 :
温度 : ℃ 相对湿度 : % 校准地点 :
校准依据 :
校准使用的主要设备 :
1 示值误差
2 响应时间
3 重复性
4 报警功能及报警设定值
5 漂移
示值误差校准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 :
校准员 : 核验员 : 校准日期 :
附录 B
校准证书内页格式(推荐)
校准 结果
附录 C
环氧乙烷气体检测仪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C.1 测量条件及测量方法
C.1.1 环境条件 : 符合本规范规定的环境条件。
....仪:环: 测, 对, 度() lo。为例。
C.1.4 测量方法 : 按照检测仪使用说明书中的要求 , 检测仪预热稳定后 , 分别通入零点气体和浓度约为满量程 50%的标准气体 , 调整检测仪的零点和示值。依次通入浓度约为满量程 20%、50%、80%的标准气体 , 待检测仪的读数稳定后记录示值。然后通入零点气体待示值回零后 , 再通入上述标准气体。 每点重复测量 3 次 , 3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与标准气体浓度值的差值为该检测仪的示值误差。
C.2 测量模型
示值误差测量模型 :
式中 : Δx=x-xs (C.1)
Δx— 示值误差 , μmol/mol;
x— 3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 μmol/mol;
xs— 标准气体浓度值 , μmol/mol。
C.3 测量不确定度来源
C.3.1 测量标准引入的不确定度。
C.3.2 测量重复性引入的不确定度。环境条件、人员操作、流量控制、取样系统吸附和被校检测仪等各种随机因素 , 体现在测量重复性中。
C.4 标准不确定度评定
C.4.1 测量标准即标准气体的定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u(xs)
根据校准规范 , 标准气体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3% , 包含因子 k= 2。 以标准
u (C.2)
各校准点标准气体的定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u(xs) 计算结果见表 C.1。
表 C.1 各校准点标准气体定值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u(xs)
C.4.2 测量重复性引入的标准不确定度 u(x)
对于测量范围为 (0~20) μmol/mol的检测仪 , 依次通入浓度约为 4.0 μmol/mol、 10.0 μmol/mol、16.0 μmol/mol的环氧乙烷标准气体 , 重复测量 10次。各校准点测量结果见表 C.2。
表 C.2 各校准点测量结果
各校准点分别按式 (C.3) 计算实验标准偏差 s, 各校准点相应的标准不确定度可按式 (C.4) 计算。
s (C.3)
u (C.4)
注 : 实际校准时 , 每个校准点重复测量 3 次 , 取 3 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检测仪示值 , 故 n= 3。各校准点的实验标准偏差 s与标准不确定度 u(x) 的计算结果见表 C.3。
表 C.3 各校准点的实验标准偏差 s 与标准不确定度 u(x)
C.5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C.5.1 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表
各标准不确定度汇总见表 C.4。
表 C.4 标准不确定度分量汇总表
C.5.2 合成标准不确定度
由于各输入量彼此不相关 , 则合成标准不确定度为 :
则 : uc (C.5)
00.μ::...0oo;。;
子(,) 校l/o点l:示值扩c展不确定度按式 (C.6) 计算 : (C.6)
0.00μ:U.01lllo,l,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