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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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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49 . 020 V 0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

  Typedesignationforcivilunmannedaircraftsystem

  2020-07-21 发布 2021-02-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38905—2020

  GB/T 38905—2020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5)提出并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辽宁壮龙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易瓦特科技股份公司、西北工业大学、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普宙飞行器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西安爱生技术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志凯、舒振杰、张显志、张黎、赵国成、祝小平、王亮、黄立、罗伟、杨旸、胡应东、曹国杰、王博甲、张小林、胡永红。

  GB/T 38905—2020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的命名组成和命名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行业管理、研制生产、销售、使用维护的型号命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10113 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T 35018—2018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分类及分级

  3 术语和定义

  GB/T 4754—2017 和 GB/T 10113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型号代号 typecodename

  用于唯一标识一型特定航空器的编号,一般由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和符号组成。

  4 命名组成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至少应有型号代号和中文名称,命名中所有代号、名称不应重复:

  a) 型号代号:用于工程数据和用户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型号代号;

  b ) 中文名称:用于国内技术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应有对应的中文名称;

  c) 英文名称:用于对外合作和销售资料中,每个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可有对应的英文名称。

  5 命名方法

  5 . 1 型号代号

  5 . 1 . 1 代号组成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代号通常由国家和地区代码、企业代号、行业分类号(可选)、基本号和系列号等五部分组成,企业代号和基本号之间用“-”连接,其他代号之间无符号。 其基本组成形式见图 1 。

  GB/T 38905—2020

  图 1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代号组成形式

  5 . 1 . 2 编号方法

  5 . 1 . 2 . 1 国家和地区代码

  国家和地区代码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生产国和地区,由 3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应按 GB/T 2659—2000 中 3 . 3 和 4 . 2 的要求确定国家和地区代码。

  5 . 1 . 2 . 2 企业代号

  企业代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制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企业信息,由 3 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 。其代码由制造企业决定。 每个制造企业只能具备唯一的企业代号。

  5 . 1 . 2 . 3 行业分类号

  行业分类号是可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功能或应用领域,由 3 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应按 GB/T 4754—2017 中 4 . 4 和第 5 章规定的门类代码和大类代码确定行业分类代号。

  5 . 1 . 2 . 4 基本号

  基本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基本特征,由 3 位英文字母组成。 其中第 1 位是标明民用无人机构型的代码,应按表 1 执行;第 2 位是标明无人机最大起飞重量的代码,应按表 2 执行;第3 位是标明无人机动力装置的代码,应按表 3 执行。 表 1、表 2、表 3 中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分类应满足GB/T 35018—2018 中 4 . 2、第 5 章及 4 . 6 的规定 。

  5 . 1 . 2 . 5 系列号

  系列号是必选项,用于反映民用无人机系统系列化发展的情况,由 2 位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 。其代码及顺序由制造企业决定。

  表 1 飞行平台构型类别及代号

  GB/T 38905—2020

  表 2 最大起飞重量类别及代号

  表 3 动力装置类别及代号

  5 . 2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应概括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类型和特点,并能反映其重量(吨位)、发动机类型或台数、平台构型、用途。 如“25 千克级四轴电动多用途旋翼无人机”“150 千克级单发活塞固定翼货运无人机”。 中文名称应具有唯一性,应避免使用“新型”“先进”等形容词命名。

  5 . 3 命名示例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示例见图 2 。

  图 2 民用无人机系统型号命名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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