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介绍
ICS 13 . 030 . 40 J 8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5579—2017
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specificationsofgasolinevaporrecoveryunit
2017-12-29 发布 2018-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5579—20 17
GB/T 35579—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环保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75)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都乐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常州大学、江苏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炳权、黄维秋、朱志平、冯涛、王全占、黄朝晖、朱建军、张林。
GB/T 35579—20 17
油气回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回收装置的分类与命名、总则、使用条件、设计、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随机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储油库、加油站、油码头等场所排放的汽油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制造、检验。 其他油品的油气回收装置可参照采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0 . 1 压力容器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GB/T 150 . 2 压力容器 第 2 部分:材料
GB/T 150 . 3 压力容器 第 3 部分:设计
GB/T 150 . 4 压力容器 第 4 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 3836 . 1 爆炸性环境 第 1 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 . 2 爆炸性环境 第 2 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4 爆炸性环境 第 4 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9 爆炸性环境 第 9 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GB 3836 .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 15 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 7778 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
GB/T 816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GB 9237 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
GB/T 10079 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
GB 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 13306 标牌
GB/T 13347 石油气体管道阻*器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153 硬质塑料落锤冲击试验方法 通则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 17930 车用汽油
GB 18351 车用乙醇汽油(E10)
GB/T 18429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压缩机
GB/T 19410 螺杆式制冷压缩机
GB 20950—2007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0952—2007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35579—20 17
HG/T 20592 钢制管法兰(PN 系列)
HG/T 20606 钢制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PN 系列)
HG/T 20615 钢制管法兰(Class 系列)
HG/T 20627 钢制管法兰非金属平垫片(Class 系列)
JB/ T 6369 柔性石墨金属缠绕垫片 技术条件
NB/T 47003 . 1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NB/T 47013 . 1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1 部分:通用要求
NB/T 47013 . 2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2 部分:射线检测
NB/T 47013 . 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3 部分:超声检测
NB/T 47013 . 4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4 部分:磁粉检测
NB/T 47013 . 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5 部分:渗透检测
NB/T 47013 . 6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 6 部分:涡流检测
SH/T 3005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T 3059 石油化工管道设计器材选用规范
SH/T 3074 石油化工钢制压力容器
SH/T 3097—2017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SH/T 3402 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用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
SH/T 3405 石油化工钢管尺寸系列
SH/T 3406 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
SH/T 3407 石油化工钢制管法兰用缠绕式垫片
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油气 gasolinevapor
汽油在储存、装卸及加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
3.2
油气回收率 vaporrecoveryefficiency
单位时间内经油气回收装置回收的油气质量与进入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质量的比率。
3.3
油气排放浓度 vaporemissionconcentration
标准状态下(温度 273 K,压力 101 . 3 kPa),排放单位体积干气中所含非甲烷总烃的质量。
3.4
油气回收装置 vaporrecoveryunit;VRU
采用吸附、吸收、冷凝、膜等方法将油气-空气混合气进行分离并回收油气的成套设备总称。
注:该成套设备主要由静设备(吸收塔、吸附罐、膜分离器、换热器、制冷设备等)、动设备(机、泵)、管路系统(管道及附件、管道阻*器等)、参数监测及控制系统等组成。
3.5
吸附法油气回收 vaporrecoverybyadsorptionmethod
采用吸附剂将油气-空气混合气分离并回收油气的方法。
GB/T 35579—20 17
3.6
吸收法油气回收 vaporrecoverybyabsorptionmethod
采用吸收剂将油气-空气混合气分离并回收油气的方法。
3.7
冷凝法油气回收 vaporrecoverybycondensationmethod
采用直接或间接冷凝的方法将油气-空气混合气分离并回收油气的方法。
3.8
膜法油气回收 vaporrecoverybymembranemethod
采用有机膜或无机膜将油气-空气混合气分离并回收油气的方法。
3.9
组合法油气回收 vaporrecoverybyintegratedmethods
由吸附、吸收、冷凝、膜分离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而成的油气回收方法。
3 . 10
处理能力 processingcapacity
标准状态下(温度 273 K,压力 101 . 3 kPa),单位时间内进入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空气混合气体的体积。
4 分类与命名
4 . 1 分类
油气回收装置可按下述条件进行分类:
a) 根据使用场所的不同可分为:储油库、加油站、油码头等油气回收装置;
b ) 根据回收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吸附法、吸收法、冷凝法、膜法、组合法等油气回收装置。
4 . 2 命名
油气回收装置宜采用下列命名方式:
VRU-□-□
l l l—————回收方法:吸附法(XF);吸收法(XS);冷凝法(LN);膜法(M)
l l—————— 力:(用,(m,如3/:hX)S/LN)
l————————油气回收装置
示例 1 : VRU-100-M表示回收方式为膜法、处理能力 100 m3 /h油气回收装置。
示例 2: VRU-400-XF/LN 表示回收方式为吸附法与冷凝法的组合、处理能力 400 m3 /h油气回收装置。
5 总则
5 . 1 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应遵循运行安全、可靠、节能、维护方便的原则。
5 . 2 油气回收装置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电力、电气、防爆、消防安全、噪声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5 . 3 油气回收装置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 . 4 所有的承压罐、管道应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要求;电机、压缩机(制冷机)、电气及控制
GB/T 35579—20 17
设备应具有防爆性能,防爆等级不低于 d Ⅱ BT4 。
5 . 5 油 气 回 收 装 置 排 放 性 能 应 符 合 GB 20950—2007 、GB 20952—2007 规 定,噪 声 排 放 应 符 合GB 12348 规定 。
6 使用条件
6 . 1 正常使用条件
油气回收装置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 海拔不超过 2 000 m ;
b ) 周围环境温度不超过 -25 ℃ ~+50 ℃ ;
c) 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 +20 ℃时);
d) 存在有 Ⅱ A 、ⅡB类 T1~T4 组别的可燃性气体,油气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2 区危险场所(GB 3836 . 1) ;
e) 无剧烈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6 . 2 特殊使用条件
如存在下述这类特殊使用条件,制造商与用户之间应签订专门的协议:
a) 温度值、相对湿度或海拔高度与 6 . 1 的规定不同时;
b ) 空气被尘埃、烟雾、腐蚀性微粒、放射性微粒、蒸汽或盐雾严重污染;
c) 暴露在强电场或强磁场中;
d) 暴露在高温中,例如高温热源的辐射;
e) 遭受强烈振动或冲击;
f) 电力、仪表用气或吹扫用气、冷却水、占地面积等无法满足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的场所。
7 设计
7 . 1 主要设计参数
7 . 1 . 1 油气浓度
7 . 1 . 1 . 1 油气回收装置油气设计浓度宜取气温最高月份的最高实测油气浓度。
7 . 1 . 1 . 2 在无实测数据的情况下,应取最高操作温度下介质饱和蒸汽浓度;可参照同类地区、同类规模储、加油设备油气产生浓度实测数据估算确定。
7 . 1 . 2 处理能力
7 . 1 . 2 . 1 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能力设计应综合考虑使用场所、气温最高月份平均温度、油气初始排放浓度等条件,并参考同类地区、同类规模的储(罐区)、加油设备油气回收装置的设计参数。
7 . 1 . 2 . 2 处理能力设计应留裕量,按最大处理能力的 1 . 1 倍 ~1 . 2 倍设计。
7 . 2 结构设计
7 . 2 . 1 油气回收装置的结构设计可根据使用场所和实际需要选择回收方法,整体结构布局合理、紧凑。宜设计成撬装式并具成套性。 回收装置的油气收集应采用密闭收集系统。
7 . 2 . 2 结构设计应考虑使用过程中温度和(或)气压急剧变化,导致在回收设备内易出现异常凝露结现象。
GB/T 35579—20 17
7.2.3 承压罐的设计应符合 GB/T 150.1~GB/T 150.4、SH/T 3074、TSG R0004 的规定。
7 . 2 . 4 系统内管线、阀门、管件等的选用,应符合 SH/T 3059 的规定。
7 . 2 . 5 自动化仪表的选型设计应符合 SH/T 3005 的规定。
8 要求
8 . 1 性能要求
8 . 1 . 1 油气回收装置在设计油气浓度下的油气回收率应不小于 95%。
8 . 1 . 2 油气回收装置在设定的处理能力下系统阻力应不大于 5 000 Pa。
8 . 1 . 3 油气回收装置应具有系统密封性:
a)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应符合 GB 20950—2007 规定;
b )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应符合 GB 20952—2007 规定。
8 . 1 . 4 油气回收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不大于 25 g/m3 。
8 . 1 . 5 油气回收装置噪声排放应不大于 70 dB( A) 。
8 . 2 主要结构件、部件要求
8 . 2 . 1 吸收塔
8 . 2 . 1 . 1 宜采用填料式吸收塔。
8 . 2 . 1 . 2 填料宜为低压降规整填料,压降不高于 1 000 Pa。
8 . 2 . 1 . 3 填料层上、下段均应设置压力和温度仪表,塔底液体段应设置液位检测仪表就地指示及远传控制室,并有液位控制联锁措施。
8 . 2 . 1 . 4 吸收塔应设置与设计压力相匹配的安全阀或其他高压防护措施。
8 . 2 . 1 . 5 吸收剂应满足下列规定:
a) 宜为低标号成品汽油或专用吸收剂;
b ) 吸收剂出回收装置的温度不宜低于 0 ℃ ;
c) 循环使用的寿命应不低于 30 000 h。
8 . 2 . 2 吸附罐
8 . 2 . 2 . 1 宜装备 2 个以上。
8 . 2 . 2 . 2 吸附、解吸操作时间宜不低于 20 min。 吸附床层的吸附时间应不小于解吸操作时间。
8 . 2 . 2 . 3 床层应设温度监控措施,确保吸附床层的温度置于监控范围,就地指示及远传控制室,并应设置温度控制联锁措施。
8 . 2 . 2 . 4 上、下部均应设压力仪表,就地指示及远传控制室,并应设置压力控制联锁措施。
8 . 2 . 2 . 5 床层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低于 65 ℃ ,且温度升高不大于 10 ℃ 。
8 . 2 . 2 . 6 切换应与尾气出口在线分析的油气浓度或吸附床层的温度进行联锁。
8 . 2 . 2 . 7 切换阀门的泄漏等级应不低于 Ⅴ级。
8 . 2 . 2 . 8 应设置与设计压力相匹配的安全阀或其他高压防护措施。
8 . 2 . 2 . 9 应有失电保护措施。
8 . 2 . 2 . 10 吸附剂应满足下列规定:
a) 宜选用活性炭或其他高吸附性能的吸附剂;
b ) 操作温度下,吸附剂对丁烷的有效吸附容量应不小于 100 g/kg,解吸余留量应不大于 3 g/kg,对汽油油气的有效吸附容量应不小于 150 g/kg,解吸余留量应不大于 15 g/kg;
GB/T 35579—20 17
c) 吸附剂为活性炭时,其比表面积应不低于 1 000 m2 /g,表观密度应不低于 400 kg/m3 ;
d) 吸附剂含水量应不高于 5% ;
e) 循环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30 000 h。
8 . 2 . 3 膜分离器
8 . 2 . 3 . 1 膜分离器中的膜组件应对膜提供足够的机械支撑,并使高压原料侧和低压透过侧严格分开。
8 . 2 . 3 . 2 应方便安装和更换膜或膜组件。 高分子膜组件的装填密度宜高于 6 000 m2 /m3 ,无机膜组件的装填密度宜高于 400 m2 /m3 。
8 . 2 . 3 . 3 膜分离器中的膜应安装牢固,膜组件应具有一定的承压能力。 膜分离器整体设计压力应不低于高压侧操作压力的 2 倍,并不低于 0 . 3 MPa。
8 . 2 . 3 . 4 膜组件分离器应设置与设计压力相匹配的安全阀或其他高压防护措施。
8 . 2 . 3 . 5 分离膜应满足下列规定:
a) 分离膜材料为有机高分子材料或无机膜,应具有较高的分离渗透性能和抗污染性能。 宜选用油气-空气分离因子大于 100 的膜材料,或对正丁烷的透过选择性应不低于对氮气的 20 倍;
b) 操作温度为-20 ℃ ~+50 ℃ ;
c) 分离膜组件的进出口应设温度及压力仪表;
d) 使用寿命应不低于 30 000 h。
8 . 2 . 4 换热器
8 . 2 . 4 . 1 宜选择低压降换热器,其压降值不宜高于 300 Pa, 总传热系数不应低于 50 W/(m2 · h · ℃ ) 。换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 . 2 . 4 . 2 换热器的进出口应设置压力和温度仪表。
8 . 2 . 5 制冷设备
8 . 2 . 5 . 1 制冷系统的安全要求应符合 GB 9237 规定。
8 . 2 . 5 . 2 系统中的管线、阀件应能承受不小于 1 . 25 倍的最高工作压力。
8 . 2 . 5 . 3 硬钎焊接头使用熔点高于 200 ℃ ~450 ℃,但低于被焊物件熔化温度的合金,将两个金属部件连接起来而产生的气密性焊接接头。
8 . 2 . 5 . 4 应配有能够自动释放过高压力的安全阀。
8 . 2 . 5 . 5 制冷剂应选用符合国家规定、不易燃的环保制冷剂。
8 . 2 . 5 . 6 制冷设备上应对主要项目进行标注:制冷剂标准代号(GB/T 7778)、制冷剂填充量、最大工作压力(高压侧,低压侧)。
8 . 3 主要机、泵要求
8 . 3 . 1 油气回收装置中的机、泵等设备应满足使用条件下的安全要求。
8 . 3 . 2 液体输送泵宜选择离心(油)泵,其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
8 . 3 . 3 油气回收装置用压缩机应符合 GB/T 10079、GB/T 18429、GB/T 19410 的要求。 油气增压用压缩机宜选择液环式压缩机。
8 . 3 . 4 真空泵可选用湿式真空泵或干式真空泵。 选用湿式真空泵时,宜选择液环式,并带有高效的气液分离配套设备。 选用干式真空泵时,宜选择螺杆式,并具有温度在线监测及温度控制联锁功能。
8 . 3 . 5 油气回收装置的前端无法有效收集油罐车或加油点排放出来的油气时,应增设油气引流设备或风机。
8 . 3 . 6 油气回收装置在设定的处理能力下系统阻力大于 5 000 Pa 时,油气回收装置应增加增压设备。
GB/T 35579—20 17
如油气回收装置距离油罐车或加油点较远时(管道压力降大于 2 kPa),应增设油气引流设备或风机。
8 . 3 . 7 当操作负荷变换较大时,机泵宜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8 . 3 . 8 在常温下正常工作 8 h, 电机等发热部件表面最高温度不高于 130 ℃ 。
8 . 3 . 9 机泵应能够无故障连续运行 25 000 h(易损件除外)。
8 . 4 管路主、附件要求
8 . 4 . 1 管道
8 . 4 . 1 . 1 管道宜采用无缝钢管。 碳钢、合金钢无缝钢管应符合 GB/T 8163 规定;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 GB/T 14976 规定。
8 . 4 . 1 . 2 钢管尺寸系列执行 SH/T 3405 规定。
8 . 4 . 2 阀门
8 . 4 . 2 . 1 油气管道用阀门应选用石油化工通用阀门或 API 阀门,并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 . 4 . 2 . 2 阀门的压力等级应不低于管道设计压力的 1 . 1 倍 。
8 . 4 . 2 . 3 吸附罐切换阀门的泄漏等级应不低于 Ⅴ级。
8 . 4 . 3 阻火器
8 . 4 . 3 . 1 根据介质的*焰速度、介质在实际工况下的最大实验安全间隙(MESG) 值和安装位置,确定管道阻*器的类型和技术安全等级。
8 . 4 . 3 . 2 阻*器的压降应不大于 500 Pa。
8 . 4 . 3 . 3 阻*器应符合 GB/T 13347 和 GB 3836 . 2 的规定。
8 . 4 . 4 管路附件
8 . 4 . 4 . 1 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等管件的材质、压力等级或壁厚规格应与其所连管道一致或相当,管件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8 . 4 . 4 . 2 法兰的型式、结构尺寸应符合 HG/T 20592、HG/T 20615、SH/T 3406 规定。
8 . 4 . 4 . 3 垫片选用应根据垫片的密封性能、操作压力、工作温度、介质特性等因素确定,宜采用柔性石墨复合垫片、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或金 属 缠 绕 式 垫 片,并 应 分 别 符 合 HG/T 20606 和 HG/T 20627 、 SH/T 3402、SH/T 3407、JB/T 6369 规定。
8 . 5 监测系统要求
8 . 5 . 1 具有自身故障诊断、报警记忆功能。 自动检测系统执行部件状态(机泵、电动阀)并诊断,发现故障立即报警或停机,并在组态界面上显示报警信息,系统记录报警或停机信息。
8 . 5 . 2 具有实时参数测量、显示及记忆功能。 能实时测量、显示并记录装置液位、温度、压力、流量、浓度等参数。 记录应保存两年以上。
8 . 5 . 3 具有联锁功能。 温度、压力、高低液位软硬报警、连锁停车、自动调节液位。
8 . 5 . 4 具有查询功能。 能查询每天参数的运行状况及报警信息。
8 . 5 . 5 具有失电数据保护功能。 失电时,数据不丢失,储存的程序和储存的内容不发生变化,恢复供电时,数据与掉电前应保持一致。
8 . 5 . 6 具有自动生成各种运行管理报表、打印功能。
8 . 5 . 7 具有紧急停电后的自我保护功能,并不影响用户正常的生产操作。
GB/T 35579—20 17
8 . 6 控制系统要求
8 . 6 . 1 基于 PC 的管理系统通过一个接口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相连接,通过光缆远程监控。
8 . 6 . 2 自动控制系统操作控制响应时间应小于 100 ms。
8 . 6 . 3 系统可以通过控制柜内的主开关选择不同的操作模式,主要包括“手动/停止/自动控制 ”三种状态。
8 . 6 . 4 装置现场具有超温、超速等紧急停车保护操作及机泵手动启停操作。 阀门应采用电动控制,电动阀开关时间小于 15 s。
8 . 7 成套性要求
8 . 7 . 1 油气回收装置入口管道应设流量、温度、压力检测仪表。
8 . 7 . 2 进、出气口应设置油气组分取样口或其他采样设施。
8 . 7 . 3 在油气回收装置进、出气口前应加阻*器。
8 . 7 . 4 油气回收装置所有设备、仪表、仪表盘、供电箱、电线保护管、铠装电缆、钢带、支架槽板等均应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电气连接和保护接地,应在明显的部位设置专用的接地螺栓,并有明显牢固的接地标志。
8 . 7 . 5 用于校准工作的预留接口应符合现场校准要求。
8 . 7 . 6 应具有连接软管、膨胀节等防振措施。
8 . 7 . 7 橇座上需安装必要的配管,以满足设备运行需要,并将各自的带有端部配套法兰、螺栓、螺母和垫片的配管引至橇座边缘。
8 . 7 . 8 配管的刚度应能满足运输和使用的要求,并应以不需切削结构构件就可装卸或可装卸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方式来方便安装配管。
8 . 8 防静电要求
8 . 8 . 1 油气回收装置用输油软管(含回气管)及组件应有良好的导静电性能,在温度为 23 ℃ ± 2 ℃ ,相对湿度为 50%±5%的条件下测得的表面电阻不得超过 10 9 Ω。
8 . 8 . 2 注重使用过程的维护和清洁,避免静电电荷产生引燃危险。
8 . 9 电气安全要求
8 . 9 . 1 油气回收装置内的各相电路之间、各相电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10 MΩ。
8 . 9 . 2 油气回收装置内的各相电路之间、各相电路与外壳之间应能耐受 1 000 V, 50 Hz 的工频电压,历时 1 min,应无击穿和闪络。
8 . 9 . 3 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结构、输气管道都应可靠接地,并应有牢固的接地端子和明显的接地标志。
8 . 9 . 4 各导电部件的外壳表面与接地端子应有有效的电气连接,连接电阻不大于 0 . 1 Ω。 主要的 PE端和各种组成保护接地电路部分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应不大于 0 . 1 Ω。
8 . 9 . 5 外壳、油罐车油路、气路出 口所处在的保护箱防护等级不低于 IP23 。 电气控制设备防护等级 IP65 。
8 . 10 制造要求
8 . 10 . 1 外观与结构
8 . 10 . 1 . 1 油气回收装置外观应光滑、平整,无弯曲、扭曲、裂纹、边沿毛刺等缺陷。 经油漆防护处理的表
GB/T 35579—20 17
面应均匀、光滑,无起皱、气泡等缺陷。 镀铬件和标牌等外露件不得粘有漆污;表面涂层、镀层不应有明显的机械损伤。
8 . 10 . 1 . 2 结合面边缘以及和门窗、倒板、顶盖之间的结合面边缘应整齐、匀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
8 . 10 . 1 . 3 系统各结合面及进出口管线接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无渗漏,不得使用生料带等绝缘材料作为密封填料。
8 . 10 . 1 . 4 排放口高度应符合现行的规范要求。
8 . 10 . 2 焊接
8 . 10 . 2 . 1 所有非承压部件的焊缝应平滑,无裂纹、气孔、夹渣、咬边等缺陷。焊缝质量应符合 NB/T 47003. 1相关规定。
8. 10.2.2 承压部件焊缝质量应符合 GB/T 150. 1~GB/T 150. 4、NB/T 47013. 1~NB/T 47013. 6、 TSG R0004 等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8 . 10 . 3 机柜
8 . 10 . 3 . 1 机柜的结构应满足回收装置在电气性能方面的要求,并考虑其中控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以及运行的可靠性和电气相互连锁在连接、分离时的位置。
8 . 10 . 3 . 2 机柜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 2 mm, 并根据需要进行喷塑或烤漆处理,涂层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
8 . 10 . 4 装配
8 . 10 . 4 . 1 油气回收装置应按照具体项目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装配,各种配合和连接应紧密可靠。
8 . 10 . 4 . 2 管道及阀体安装前应进行清污,不得有污物杂质。
8 . 10 . 4 . 3 管线在连接至装置前应进行吹扫,装配完毕后油气管路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并无泄漏。
8 . 1 1 防爆要求
8 . 1 1 . 1 油气回收装置配套的防爆电气设备应取得防爆合格证。
8. 1 1 .2 防爆性能应满足 GB 3836. 1、GB 3836.2、GB 3836.4、GB 3836.9 的要求,防爆标志为 Exdemib Ⅱ BT4。
8 . 1 1 . 3 防爆电气设备电器安装和布线应符合 GB 3836 . 15 的要求,所有接线部位必须设置于防爆接线箱中。
8 . 1 1 . 4 电气设备符合爆炸危险区域的防爆要求,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 BT4 。
8 . 1 1 . 5 现场仪表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 Ⅱ BT4 。
8 . 1 1 . 6 室内电控系统的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AT3;电控系统的防护等级 IP2X。
8 . 1 1 . 7 接插件应接触良好。 连接导线应压接或焊接良好。 防爆区域采用钢管布线或外套防爆软管护套的防爆阻燃耐油电缆,达到防爆要求。
8 . 1 1 . 8 进线连接管装设不锈钢连接管。 所有管道、管道配件及焊料的熔点应大于 310 ℃ 。
8 . 1 1 . 9 与防爆有关的保护网,保护罩、塑料外壳、非金属合成外壳,应进行冲击试验。
9 试验方法
9 . 1 性能检验
9 . 1 . 1 油气回收装置的处理能力应在现场满负荷工况下进行检验。 当现场处理量不小于设计处理量的 80%时,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 8 h后,计算得出 1 h 的处理能力。
GB/T 35579—20 17
9 . 1 . 2 油气回收率和油气排放浓度检验按 GB 20950—2007 附录 B 和 GB 20952—2007 附录 D进行。
9 . 1 . 3 系统阻力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测试:
a) 油气回收装置的系统阻力可通过油气回收装置的进出口指针式压力表或数字式压力测量装置读数计算得出。 用于计算系统阻力的压力仪表精度应不低于 0 . 4 级 。
b ) 油气回收装置的系统阻力也可利用皮托管来临时标定测量回收装置进出 口气管的压力,测量过程按 GB/T 16157—1996 中第 7 章执行。
9 . 1 . 4 油气回收装置系统密闭性检验按 GB 20950—2007 附录 A或 GB 20952—2007 附录 B进行。
9 . 1 . 5 油气回收装置的噪声检测按 GB 12348 规定进行。
9 . 2 主要结构件、部件检验
9 . 2 . 1 自制件应按要求逐一进行检验,并具合格证书。 外购、外协件应查验相关技术资料和合格证明,必要时进行抽检。
9 . 2 . 2 管道及附件检测主要通过查验合格证明。
9 . 2 . 3 吸收塔、吸附罐检验时应查验制造资质,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查验。
9 . 3 主要机、泵检验
9 . 3 . 1 对电机和泵进行特殊检测,并对整套泵机组进行测试,主要检测项 目为转速、功率、轴温、密封、泄漏、振动特性等。
9 . 3 . 2 对密封材料或垫圈应分别浸入符合 GB 17930 和 GB 18351 要求的无铅汽油和乙醇汽油中,时间不少于 1 000 h。
9 . 3 . 3 对密封材料或垫圈应正常装配在部件上,或模拟正常使用装配部件上,在 525 + 100 kPa 的压力下,试验 60 + 50 s,应无泄漏。
9 . 3 . 4 发热部件表面最高温度检验是在模拟工作状态下,正常运行 8 h后,用热电偶进行测量。
9 . 4 监测和控制性能检验
在现场工况下,对设备所具有的各项监测、控制性能进行逐一测试,检验时对与功能有关的安全性能应特别予以注意。
9 . 5 成套性检验
按照要求对照清单逐一进行相关完整性检查。
9 . 6 防静电检验
按 SH/T 3097—2017 附录 A方法进行。
9 . 7 电气性能检验
9 . 7 . 1 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
使用 50 Hz、10 A 电流的 PELV 电源,在主要的 PE端和各种组成保护接地电路的金属部件如机架等之间进行测量。
9 . 7 . 2 绝缘电阻
绝缘电阻应在电源连接件与 PE端之间,用精度等级不低于 0 . 5 级的 500 V兆欧表进行测量。
9 . 7 . 3 绝缘强度
在电源连接端与 PE端之间施加 50 Hz、1 000 V工频电压,历时 1 min,用耐压测试仪进行测量。
GB/T 35579—20 17
9 . 7 . 4 接地
接地端子和接地标志目测检查,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对接地电阻进行测量。
9 . 8 防护等级
按 GB/T 4208 的规定进行。
9 . 9 制造质量检验
9.9. 1 焊接质量采用无损检测,按 NB/T 47013.1~NB/T 47013.6 方法中选取。
9 . 9 . 2 保护罩、塑料外壳等部件的冲击试验按 GB/T 14153 规定的方法进行。
9 . 10 防爆安全性能检验
回收装置的防爆性能检验按 GB 3836 . 1 、GB 3836 . 2 、GB 3836 . 4 和 GB 3836 . 9 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10 检验规则
10 . 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10 . 2 出厂检验
10 . 2 . 1 每台油气回收装置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
10 . 2 . 2 出厂检验项目主要包括密闭性、电气安全、结构和成套性。
10 . 3 型式检验
10 . 3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时;
b ) 正常生产每三年一次;
c) 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 停产一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要求时。
10 . 3 . 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中的全部项 目 。
10 . 3 . 3 抽样及判定:型式检验样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 1 台 。 在检验过程中若有 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样复检,若仍有不合格,则判该次型式检验不合格。
1 1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 1 . 1 标志
1 1 . 1 . 1 制造商(生产厂)应在装置适当的部位安装永久性的铭牌,铭牌的位置易于观察,内容清晰。
1 1 . 1 . 2 回收装置铭牌按 GB/T 13306 有关规定制作。 标志内容宜包括如下内容:
a) 制造商(生产厂)名称或商标;
b ) 设备名称及型号;
GB/T 35579—20 17
c) 设计压力、温度;
d) 产品标准号;
e) 制造编号;
f) 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号码;
g) 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编号;
h) 净重及最大充液重量;
i ) 外形尺寸;
j) 出厂日期。
注:标示内容如果适用可在铭牌上标出,也可在制造商的技术文件中完整给出。
1 1 . 2 包装
按 GB/T 13384 有关规定执行。
1 1 . 3 运输、贮存
油气回收装置在运输、贮存时应符合如下条件:
a) 温度范围-25 ℃ ~+55 ℃ ,在短时间内(不超过 24 h)可达到 +70 ℃ ;
b ) 在未运行的情况下经受上述高温后,不应遭受任何不可恢复的损坏,且在规定的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12 随机文件
12 . 1 油气回收装置应提供的随机文件如下:
a) 说明书;
b ) 安装维护手册;
c) 按有关标准对用于制造相关设备的材料进行了化学成分分析和机械性能测试的工作测试证书;
d) 压力和密封试验合格证书;
e) 无损探伤的检验报告;
f) 操作的试验报告;
g) 合格质量证明;
h) 自控系统说明书及相关资料。
12 . 2 随机提供的图样和文件如下:
a) 原理流程及技术参数;
b ) 完整尺寸和细节的装配图及橇座质量;
c) 配套技术标准和规定;
d) 基础图;
e) 接线箱接线端子图及电气接口标准;
f) 接线箱平面布置图;
g) 充分准确地填写所供设备的相关数据的数据单;
h) 设备仪表管线综合明细表。
相关推荐
- GB/T 50564-2010 金属非金属矿山采矿制图标准 高清晰版
- GB/T 1621-2023 工业氯化铁
- GB∕T 3480.3-2021 直齿轮和斜齿轮承载能力计算 第3部分:轮齿弯曲强度计算
- GB∕T 39902-2021 城市轨道交通中低速磁浮车辆悬浮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 GB/T 17880.6-1999 铆螺母技术条件
- GB/T 18429-2018 全封闭涡旋式制冷剂压缩机
- GB/T 34501-2017 硬质合金 耐磨试验方法
- GB/T 37125-2018 硫铝酸盐水泥熟料
- GB/T 17452-1998 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剖视图和断面图
- GB/T 34572-2017 轨道交通 受流系统 受电弓碳滑板试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