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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3271-2016 机织婴幼儿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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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1. 020 Y 7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3271—2016

  机 织 婴 幼 儿 服 装

  Woven garmentsforinfants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327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9)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上海市服装研究所 、福建省纤维检验局 、浙江红黄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恒源祥(集团)有限公司 、石狮市质量协会 、天祥(天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瑜榕 、王明葵 、施琴 、杨秀月 、叶显东 、何爱芳 、汪志芳 、殷冀 、周双喜 、王宏明 。

  机 织 婴 幼 儿 服 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织婴幼儿服装的术语和定义 、要求 、检验方法 、检验分类规则 , 以及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

  本标准适用于以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服装 。纺织机织物为主要面料生产的婴幼儿帽子 、手套 、袜子 、围兜等产品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 1335. 3 服装号型 儿童

  GB/T 3921—200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皂洗色牢度

  GB/T 3923. 1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 1部分 :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条样法) GB/T 4841. 3 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 2/1、1/3、1/6、1/12、1/25

  GB 5296. 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 4部分 :纺织品和服装

  GB/T 8629—2001 纺织品 试验用家庭洗涤和干燥程序

  GB/T 8630 纺织品 洗涤和干燥后尺寸变化的测定

  GB/T 14644 纺织品 燃烧性能 45°方向燃烧速率的测定

  GB/T 14801 机织物与针织物纬斜和弓纬试验方法

  GB/T 15557 服装术语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T 20388 纺织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

  GB/T 21294 服装理化性能的检验方法

  GB/T 21295 服装理化性能的技术要求

  GB/T 22702 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规格

  GB/T 22705 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GB/T 24121 纺织制品 断针类残留物的检测方法

  GB/T 29862 纺织品 纤维含量的标识

  GB/T 30157 纺织品 总铅和总镉含量的测定

  FZ/T 80002 服装标志 、包装 、运输和贮存

  FZ/T 80004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55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GB/T 33271—2016

  3. 1

  婴幼儿服装 garmentsfor infants

  年龄在 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使用的服装 。

  注 : 一般适用于身高 100 cm 及以下婴幼儿使用的服装 。

  3.2

  附件 attached components

  附着在婴幼儿服装上起连结 、装饰 、说明作用的部件 。

  4 要求

  4. 1 使用说明

  使用说明按 GB 5296. 4规定 , 连衣裤 、连衣裙号型标识为 : 身高/胸围 。产品维护 方 法 应 采 用 不 可干洗 。

  4.2 号型规格

  4.2. 1 号型设置按 GB/T 1335. 3规定 。

  4.2.2 主要部位规格按 GB/T 1335. 3有关规定自行设计 。

  4.2.3 其他纺织品应根据产品的主要特征规格设计 。

  4.3 原材料

  4.3. 1 面料

  按国家有关纺织面料标准选用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面料 。

  4.3.2 里料

  采用与所用面料相适宜并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里料 。

  4.3.3 填充物

  按国家有关标准选用符合要求的纤维或其制品 。

  4.3.4 辅料

  4.3.4. 1 衬布、装饰花边、袋布

  采用与所用面料 、里料的性能相适宜的衬布 、装饰花边 、袋布 ,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

  4.3.4.2 缝线、绳带、松紧带

  采用与所用面 、里料 、辅料性能 、色泽相适宜的缝线 、绳带 、松紧带(装饰线 、带除外) 。

  4.3.4.3 钮扣、拉链及其他附件

  采用适合所用面料的钮扣(装饰扣除外) 、拉链及其他附件 。钮扣 、装饰扣 、拉链及其他附件应表面光洁 、无毛刺 、无缺损 、无残疵 、无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 附件的外观不应与食物相似 ,不得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刚硬部分构成的钮扣 ,拉链的拉头不可脱卸 , 附件最大尺寸应大于 3 mm。

  注 : 可触及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是在正常穿着条件下 ,成品上可能对人体皮肤造成伤害的锐利边线和尖端 。

  4.4 经纬纱向

  4.4. 1 领面 、前身 、后身 、袖子的纱线歪斜不大于 3% ,前身底边不倒翘 。

  4.4.2 条格花型歪斜程度不大于 3% 。

  4.5 对条对格

  4.5. 1 面料有明显条 、格在 1. 0 cm 及以上的按表 1规定 。

  表 1 单位为厘米

  4.5.2 倒顺毛绒 、阴阳格原料 ,全身顺向一致 ,特殊设计除外 。

  4.5.3 特殊图案面料以主图为准 ,全身顺向一致 。

  4.6 色差

  4.6. 1 各部位面料的色差不低于 4级 ,领子 、驳头 、前披肩与大身的色差不低于 4-5级 ,里料的色差以及覆衬布或多层料所造成的色差不低于 3-4级(特殊设计除外) 。

  4.6.2 套装的上装与下装的色差不低于 4级 。

  4.7 外观疵点

  成品各部位的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按表 2规定 。成品各部位划分见图 1。各部位只允许一种允许存在程度内的疵点 。未列入本标准的疵点按其形态 ,参照表 2相似疵点规定 。

  表 2 单位为厘米

  图 1

  4. 8 缝制

  4. 8. 1 针距密度按表 3规定 ,特殊设计除外 。

  表 3

  4. 8.2 各部位缝制平服 ,线路顺直 、整齐 、牢固 ,起止针处及袋口应回针缉牢 。

  4. 8.3 绱领端正 ,左右对称 ,领子平服 ,不反翘 ,领面松紧适宜 。

  4. 8.4 绱袖圆顺 ,两袖前后基本一致 。

  4. 8.5 滚条 、压条要平服 ,宽窄一致 。

  4. 8.6 外露缝份毛边不外露 。

  4. 8.7 袋口两端牢固 ,可采用套结机或平缝机回针 。

  4. 8. 8 袖窿 、袖缝 、摆缝 、底边 、袖口 、挂面里口等部位要叠针 。

  4. 8.9 锁眼定位准确 ,大小适宜 ,扣与眼对位 ,整齐牢固 。钮脚高低适宜 ,线结不外露 。

  4. 8. 10 商标和耐久性标签位置端正 、平服 ,不应缝制在直接接触皮肤的位置 。

  4. 8. 11 下装门襟部位不可使用功能性拉链 。

  4. 8. 12 各部位 20 cm 内不得有连续跳针或一处以上单跳针 ,链式线迹不允许跳线 。

  4. 8. 13 成品中不得残留金属针 。

  4.9 印花、绣花或装饰物

  印花部位不允许含有可脱落粉末和颗粒 ;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和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锐利边缘及尖端的物质 。

  4. 10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

  4. 10. 1 主要部位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 4规定 。

  表 4 单位为厘米

  4. 10.2 婴幼儿套头衫领圈展开(周长)尺寸不小于 52 cm。

  4. 11 整烫

  各部位熨烫平服 、整洁 ,无烫黄 、水渍及亮光 ,使用粘合衬部位不允许脱胶 、渗胶 、起皱 、起泡及沾胶 。

  4. 12 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

  服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按 GB/T 22702、GB/T 22705规定 。

  4. 13 理化性能

  成品理化性能按表 5 规定 。

  表 5

  表 5 (续)

  5 检验方法

  5. 1 检验工具

  5. 1. 1 钢卷尺或直尺 ,分度值为 1 mm。

  5. 1.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 250) 。

  5. 1.3 1/12染料染色标准深度色卡(GB/T 4841. 3) 。

  5. 1.4 男女单 、棉服装 、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 。

  5.2 规格测定

  5.2. 1 主要部位规格按 4. 2规定 。

  5.2.2 主要部位规格的测量方法按表 6 和图 2规定 ,规格尺寸允许偏差按表 4规定 。

  表 6

  图 2

  5.3 外观测定

  5.3. 1 外观检验一般采用灯光照明 ,照度不低于 600 lx,有条件时也可采用北空光照明 。

  5.3.2 评定色差程度时 ,被评部位应纱向一致 。入射光与织物表面约成 45°角 ,观察方向应垂直于织物表面 ,距离 60 cm 目测 ,与 GB/T 250样卡对比 。

  5.3.3 外观疵点允许存在程度测定时 ,距离 60 cm 目测 ,必要时采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并与男女单 、棉服装 、男女儿童单服装外观疵点样照对比评定 。

  5.3.4 针距密度在成品缝纫线迹上任取 3 cm 测量(厚薄部位除外) 。

  5.3.5 直 、横向纱线歪斜程度测定按 GB/T 14801规定 ,按式(1)计算结果 。

  S = 100d/W …………………………( 1 )

  式中 :

  S — 直向或横向纱线歪斜程度 , % ;

  d — 经纱或纬纱与直尺间最大垂直距离 ,单位为毫米(mm) ;

  W— 测量部位宽度 ,单位为毫米(mm) 。

  5.4 理化性能测定

  5.4. 1 水洗后的尺寸变化率按 GB/T 8630规定测试 ,洗涤方法按 GB/T 8629—2001程序 5 A(面料含毛或蚕丝的产品采用 7 A) ,干燥方式采用悬挂晾干 ,并在批量中随机抽取三件成品测试 ,结果取三件的平均值 。

  5.4.2 耐皂洗色牢度按 GB/T 3921—2008方法 A(1)规定测试 。

  5.4.3 衣带强力按 GB/T 3923. 1规定测试 ,结果取最低值 。衣带部位取样 :在带子与衣服缝合部位(包括全部衣带部位 ,边缘部位无法取样带除外) , 以缝合线为中心线左右各剪取 115 mm± 1 mm , 以带子缝合线的中心点剪取宽 50 mm±0. 5 mm 的试样 ,样品数量 5 块 ,钳口夹距为 100 mm± 1 mm ,拉伸速度为 100 mm/min,逐个进行试验 ,取样见图 3。

  说明 :

  1— 带子 ;

  2— 衣服面料 ;

  3— 缝合线 。

  图 3

  5.4.4 钮扣等不可拆卸附件抗拉强力按附录 A规定测试 。

  5.4.5 燃烧性能按 GB/T 14644规定测试 。

  5.4.6 邻苯二甲酸酯按 GB/T 20388规定测试 。其中塑料(橡胶) 附件和附件/配件的表面涂层样品制备如下 :

  塑料(橡胶)附件/配件样品:将样品用粉碎机粉碎或剪碎到不大于 2 mm×2 mm×2 mm ,混匀 ,称取 0. 3 g试样 ,精确到 0. 001 g。

  表面涂层的非塑料(橡胶)附件/配件样品:用一次性刀片将表面涂层刮下 ,并尽可能少的刮掉基质材料 ,若刮下的涂层较大 ,将其制成不大于 2 mm×2 mm ,混匀 , 称取 0. 3 g试样 ,精确到 0. 001 g。若刮下的涂层仅能得到 0. 03g~0. 3 g,测试部分的质量应注明 ,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应按使用的测试试样为0. 3 g计算 。若刮下的表面涂层少于 0. 03 g,则不进行该项测试 。

  5.4.7 重金属含量按 GB/T 30157规定测试 。

  5.4. 8 残留金属针按 GB/T 24121规定执行 ,采用检测灵敏度(标准铁球测试卡) :1. 0 mm。

  5.4.9 其他理化性能项目按 GB/T 21294规定测试 。

  5.4. 10 未提及取样部位的测试项 目 ,可按测试需要在成品上选取试样 。

  6 检验分类规则

  6. 1 检验分类

  6. 1. 1 成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 型式检验时机根据生产厂实际情况或合同协议规定 ,一般在转产 、停产后复产 、原料或工艺有重大改变时进行 。

  6. 1.2 出厂检验项目按第 4章规定 ,4. 13除外 。成品出厂检验规则按 FZ/T 80004规定 。

  6. 1.3 型式检验项目按第 4章规定 。

  6.2 外观质量等级和缺陷划分规则

  6.2. 1 外观质量等级划分

  成品外观质量等级划分以缺陷是否存在及其轻重程度为依据 。抽样样本中的单件产品以缺陷的数量及其轻重程度划分等级 ,批等级以抽样样本中单件产品的品等数量划分 。

  6.2.2 外观缺陷划分

  单件产品不符合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 , 即构成缺陷 。

  按照产品不符合标准和对产品的性能 、外观的影响程度 ,缺陷分成三类 :

  a) 严重缺陷 :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 ,严重影响产品外观的缺陷 ,称为严重缺陷 ;

  b) 重缺陷 :不严重降低产品的使用性能 ,不严重影响产品的外观 。但较严重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缺陷 ,称为重缺陷 ;

  c) 轻缺陷 :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但对产品的使用性能和外观影响较小的缺陷 ,称为轻缺陷 。

  6.2.3 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依据

  外观质量缺陷判定依据按表 7规定 。

  表 7

  表 7 (续)

  表 7 (续)

  6.3 抽样规定

  外观质量检验抽样数量按产品批量 :

  — 500件(套)[含 500件(套)]以下抽验 10件(套) ;

  — 500件(套)以上至 1 000件(套)[含 1 000件(套)]抽验 20件(套) ;

  — 1 000件(套)以上抽验 30件(套) 。

  理化性能检验抽样根据试验需要 ,一般不少于 4件(套) 。

  6.4 判定规则

  6.4. 1 单件(样本)外观判定

  6.4.2 批量判定

  优等品批 :外观检验样本中的优等品数 ≥90% ,一等品和合格品数 ≤10%(不含不合格品) ,各项理化性能测试均达到优等品指标要求 。

  一等品批 :外观检验样本中的一等品及以上的产品数 ≥90% ,合格品数 ≤10%(不含不合格品) ,各项理化性能测试均达到一等品指标要求 。

  合格品批 :外观质量检验样本中的合格品及以上的产品数 ≥90% ,不合格品数 ≤10%(不含严重缺陷不合格品) 。各项理化性能试均达到合格品指标要求 。

  当外观缝制质量判定和理化性能判定不一致时 ,按低等级判定 。

  6.4.3 合格判定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符合 6. 4. 2相应等级规定 ,判定为合格批 。否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

  6.4.4 复验规定

  抽验中各批量判定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或交收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 ,可进行第二次抽验 ,抽验数量应增加一倍 。 以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成品的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按 FZ/T 80002执行 。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附件抗拉强力试验方法

  A. 1 原理

  在垂直或平行于婴幼儿服装附件主轴的方向上 ,用上夹钳和下夹钳分别夹住附件和主体 ,拉伸至负荷下作用一定时间 , 以验证附件的定负荷作用下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

  A.2 设备

  拉力测试仪 :拉力测试仪具有显示整个试验过程拉力数值的能力 ,精度为 1 N。

  A.3 试样准备

  A.3. 1 随机取婴幼儿服装成品一套 ,去掉服装的包装 。

  A.3.2 将婴幼儿服装置于相对湿度为 65%±4% ,温度为 20 ℃ ±2 ℃的标准大气中调湿 ,并在这一温湿度条件下 ,进行试验 。

  A.4 试验步骤

  A.4. 1 选择适合的夹持器安装在拉力测试仪上 , 当附件尺寸为 3 mm<最大尺寸 ≤6 mm 时 ,设定拉伸定负荷为 50N;当附件尺寸为最大尺寸 >6 mm ,设定拉伸定负荷为 70 N。

  A.4.2 用拉力测试仪的下夹钳夹住附件于婴幼儿服装联接处的面料 ,使附件平面垂直于拉力测试仪的上夹钳 。如图 A. 1。

  图 A. 1

  A.4.3 上钳夹住被测附件 ,注意夹持时不得引起被测附件明显变形 、破碎等不良现象 。

  A.4.4 开启拉伸仪 , 以一定的速度缓慢拉伸试样至定负荷 ,并保持 10 s。如发现下述情况时 ,则该数据作废 :

  — 附件从上夹钳中滑落 ,但未从下层面料被拉掉 ;

  — 附件从上夹钳中滑落并破碎 。

  注 : 采用钮扣 专 用 强 力 机 , 拉 伸 试 样 至 定 负 荷 时 间 , 宜 为 : 5 s; 采 用 电 子 织 物 强 力 机 (CRE) 。 拉 伸 速 度 宜 为50 mm/min。

  A.4.5 记录测试结果 。

  A.4.6 按上述步骤对样品上的附件进行试验 。

  A.5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

  a) 制品描述 ;

  b) 每个附件的试验结果 ;

  c) 偏离本附录的说明 ;

  d) 记录拉力机的型号 。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邻苯二甲酸酯具体物质名单

  邻苯二甲酸酯见表 B. 1。

  表 B. 1

2914138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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