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201-2016 NCu30-3-0.5合金棒材、线材、锻件和锻坯 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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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77. 120. 01 J 3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33201—2016
NCu30-3-0.5 合金棒材、线材、锻件
和锻坯 通用技术条件
NCu30-3-0.5 alloybar,wire,forgingsand forgingstock—Generalspecification
2016-12-13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33201—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74)提出并归 口 。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北京机电研究所 、贵州安大航空锻造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三环锻造有限公司 、宁波蜗牛锻造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陈文敬 、金红 、陈祖祥 、张运军 、魏百江 、叶俊青 、邵光保 、占克勤 、沈飞 、周林 。
NCu30-3-0.5 合金棒材、线材、锻件
和锻坯 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NCu30-3-0. 5合金产品的采购信息 、化学成分 、力学性能 、尺寸及允许偏差 、内部及表面质量 、取样 、检测次数 、试样制备 、试验方法 、检验 、拒收和复检 、合格证及标识要求 。
本标准适用于热加工和冷加工的截面为圆形 、正方形 、六角形和矩形的 NCu30-3-0. 5 合金棒材(以下依次简称圆棒 、方棒 、六角棒和扁棒) 、锻件和锻坯以及冷加工线材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als)
ASTM E 18 金 属 材 料 洛 氏 硬 度 的 标 准 试 验 方 法 (Test methods for Rockwell hardness of
metallic materials)
ASTM E 140 布氏硬度 、维氏硬度 、洛氏硬度 、表面硬度 、努氏硬度和回跳硬度间金属关系用标准硬度 换 算 表 ( Hardness conversion tables for metals relationship among Brinell hardness, Vickers hardness, Rockwellhardness, superficialhardness, Knoop hardness and scleroscope hardness)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3. 1
棒材 bar;rod
截面为圆形或者宽度 ≤254 mm、厚度 ≥3. 2 mm 且截面为矩形 、六 角 形 和 正 方 形 的 产 品,直 条 状供货 。
3.2
线材 wire
沿整个长度方向上具有均一的横截面 , 以卷状供应的实心加工产品 。
4 采购信息
依据本标准形成的采购订单应包含如下信息 :
a) 标准名称和版本号 ;
GB/T 33201—2016
b) 合金名称或牌号(见表 1) ;
c) 产品形状 ,如圆棒 、方棒 、六角棒或扁棒 , 附锻件草图或 CAD 图 ;
d) 供应状态(见表 2、表 3 和表 4) ;
e) 产品尺寸 ,包括长度(见表 5 和表 6) ;
f) 锻坯 ,若原材料是锻坯 ,应说明 ;
g) 表面粗糙度 ;
h) 数量 :根数或件数 ;
i) 合格证或试验报告结果(见第 15章) ;
j) 抽样检测 ;
k) 需方要求在供方进行现场见证或检验时 ,应在采购订单中注明 。
5 化学成分
材料的化学成分及需方检验分析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
表 1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
6 力学性能
未时效合金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 时效硬化合金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和表 4 的规定 。
表 2 未时效合金棒材和锻件的力学性能a
表 2 (续)
表 3 时效合金棒材和锻件的力学性能a
表 4 盘状冷拉线材的抗拉强度
7 尺寸及允许偏差
7. 1 直径 、厚度或宽度 :冷加工棒材的直径或平行面间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 的规定,热加工棒材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线材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
7.2 直径偏差 :直径 ≤12. 7 mm 的热加工圆棒的直径偏差应符合表 5 中的允许偏差 , 除锻材外 ,所有尺寸的热加工和冷加工圆棒沿长度方向的直径偏差应小于表 5 和表 7 中的允许偏差之半 。
7.3 端部 :方棒 、扁棒 、六角棒和圆棒的端部应具有符合客户要求的角度 。
7.4 热加工产品的机械加工余量 — 热加工产品表面需要机加工时 ,加工余量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
7.5 长度 :冷 、热加工棒材长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 任意和标准长度的棒材应采用剪切或锯切方式 ,定长棒材端部应齐边 、锯切或机加工 。
7.6 直线度 :精密级冷加工棒材直线度应符合表 6 的规定,热加工 、冷加工 、粗车削和机加工棒材的直线度应符合表 10的规定 。测量直线度时 ,标距为 1070 mm ,或特别指明在不超出表 6 中的长度范围内进行直线度测定时 ,首先将圆棒置于一具有球轴承滚子和千分尺或千分表的精密工作台上 ,然后沿千分表缓慢反向旋转圆棒 。标距内圆棒任意部分的直线度偏差不应超过表 10 中的允许偏差 。将圆棒旋转一周 、千分表上最大与最小读数的差值定义为直线度偏差 。
7.7 锻件 :采购订单 、草图或图纸中应标注具体尺寸和公差 。
7.8 锻坯 :需方和供方应就尺寸和公差达成一致 。
表 5 热加工棒材直径或平行面间距的允许偏差a 单位为毫米
表 6 精密级冷加工棒材直线度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表 7 冷加工棒材直径或平行面间距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表 7 (续)
表 8 热加工产品的机械加工余量 单位为毫米
表 9 棒材长度的允许偏差
表 10 棒材直线度的允许偏差a 单位为毫米
8 内部及表面质量
产品内部组织和状态均匀 ,表面光滑 、平直 ,无可造成产品开裂的缺陷 。
9 取样
9. 1 批次
9. 1. 1 化学成分检测时 , 同炉次产品为一批次 。
9. 1.2 力学性能测试时 , 同炉次 、同尺寸 、同状态的产品为一批次 。 同炉次锻坯为一批次 。 当不按炉次
区分时 ,尺寸和状态相同的材料每批应 ≤227kg。
9.2 检测样品选取
9.2. 1 化学成分检测时 ,在同批次产品的浇铸或后续加工过程中取样 ,且需方有权进行产品分析检测 。
9.2.2 力学性能测试时 ,在同批次产品中具有代表性的位置取样 。
9.2.3 非时效产品,应按 9. 1. 2对同批次产品取样 ,并应从交付产品中或使用的锻棒上取样 。按表 3 或表 4对试样进行时效或退火 +时效处理 ,若同批次产品已在指定条件下进行检测且符合标准要求时 , 同炉次非时效产品可不检测 。
10 检测次数
10. 1 化学分析 :每批次检测 1 次 。
10.2 拉伸试验 :每批次检测 1 次 。
10.3 硬度测试 :每批次检测 1 次 。
11 试样制备
11. 1 棒材
11. 1. 1 从成品中选取和制备拉伸试样 ,并沿流线方向进行检测 。
11. 1.2 棒材 和 线 材 应 进 行 全 尺 寸 测 试 。 若 无 法 进 行 , 应 采 用 ASTM E 8 中 的 圆 柱 形 试 样 。 根 据ASTM E 8,对于厚度 ≤12. 7 mm 且宽度太大而无法进行全尺寸检测的扁棒应采用纵向板状试样 。
11.2 锻件
11.2. 1 从锻件或测试延伸段选取批次的拉伸试样 。
11.2.2 试样轴线应位于实心锻件 中 心 和 表 面 中 间 、空 心 锻 件 壁 内 外 表 面 中 间 , 并 应 与 金 属 流 线 方 向平行 。
11.2.3 采用 ASTM E 8 的圆柱形试样 。
11.3 锻坯
直接在锻坯样品或试块上选取测试样 。
11.4 成品硬度试验
为保证硬度测定值符合要求 ,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
a) 直径<12. 7 mm 的圆棒 ,通过锉削或磨削在距圆棒外表面约 1. 6 mm 处测得硬度值 ;
b) 直径 ≥12. 7 mm 的圆棒以及所有尺寸的六角棒 、方棒和扁棒 ,应在其表面和样段心部间的中间截面上测得硬度 。
12 试验方法
12. 1 产品的化学成分 、力学和其他性能要求应符合表 11的规定 。
表 11 检测项目及相应的标准
12.2 为保证产品性能符合表 12规定的偏差范围 ,应根据 GB/T 8170 中的修约规则对检测值或计算值进行修正 。
表 12 检测项目及相应的数值修约规则
13 检验
供方和需方应就检验协商一致 ,并写入订购合同中 。
14 拒收和复检
若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则可拒收 ,且应及时告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 。若供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 ,可要求复检 。
15 合格证
供方应提供产品已按相关标准进行生产 、测试和检验且抽样测试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合格证 ,并应提供检测报告 。
16 产品标识
根据 GB/T 8888,在产品及其包装 、标签 、商标上应标识如下信息 :
a) 产品名称或牌号 ;
b) 炉号 ;
c) 状态 ;
d) 标准名称和版本号 ;
e) 尺寸 ;
f) 毛重 、皮重和净重 ;
g) 发货及收货地址 ;
h) 合同或订单号及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