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044-2017 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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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 1 . 020 Y 7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2044—2017
代替 GB/T 22044—2008
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
尺寸定义与方法
Anthropometricdefinitionsandmethodsforinfant’s garment
2017-12-29 发布 2018-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2044—20 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2044—2008《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部位与方法》,与 GB/T 22044—2008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修改了标准的中英文名称(见封面,2008 年版的封面);
— 修改了标准范围(见第 1 章,2008 年版的第 1 章);
—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2008 年版的第 2 章);
— 补充了定义中的测量顺序(见第 3 章);
— 修改了水平尺寸中的“头围”“肩长”“胸宽”“上臂围”“大腿根围”“膝围”“踝围”等的定义(见
3 . 2 . 1 , 3 . 2 . 3 , 3 . 2 . 5 , 3 . 2 . 9 , 3 . 2 . 12 , 3 . 2 . 13 , 3 . 2 . 15 , 2008 年版的 3 . 1 . 1 , 3 . 1 . 3 , 3 . 1 . 5 , 3 . 1 . 10 , 3 . 1 . 13 ,
3 . 1 . 14,3 . 1 . 16) ;
— 删除了垂直尺寸中被测者的测量姿势“平躺于台面”(见 3 . 3 , 2008 年版的 3 . 2) ;
— 修改了垂直尺寸中的头颈长、颈椎点长、臂根围、手长等的定义(见 3 . 3 . 2 , 3 . 3 . 9 , 3 . 3 . 17 , 3 . 3 . 23 , 2008 年版的 3 . 2 . 2,3 . 2 . 9,3 . 1 . 9,3 . 3 . 2) ;
— 修改了尺寸定义的名称(见 3 . 3 . 9 , 3 . 3 . 17 , 3 . 3 . 19 , 3 . 3 . 21 , 2008 年版的 3 . 2 . 9 , 3 . 1 . 9 , 3 . 2 . 18 , 3 . 2 . 20) ;
— 调整了其他尺寸的手长、掌围、足长、足宽至垂直尺寸(见 3 . 3 . 23 , 3 . 3 . 24 , 3 . 3 . 25 , 3 . 3 . 26 , 2008 年版的 3 . 3 . 2,3 . 3 . 3,3 . 3 . 4,3 . 3 . 5) ;
— 修改了相关尺寸定义名称的英文表述(见第 3 章,2008 年版的第 3 章);
— 合并了测量工具(见 4 . 1 , 2008 年版的第 4 章);
— 修改了测量条件及要求(见 4 . 2 , 2008 年版的第 5 章)。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19)归口 。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纺织集团检测标准有限公司、广州纤维产品检测研究院、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秀月、刘文莉、周双喜、曹海辉、葛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2044—2008 。
GB/T 22044—20 17
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
尺寸定义与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年龄在 36 个月及以下婴幼儿的人体测量。
注:并不是所有的本标准定义的人体尺寸在婴幼儿服装生产中都是必需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160 服装用人体测量的尺寸定义与方法
3 尺寸定义
3 . 1 概述
尺寸定义按测量的 自然顺序列出,包括以下三部分:
a ) 水平尺寸(包括围度尺寸);
b ) 垂直尺寸;
c) 其他尺寸。
测量垂直尺寸的顺序:首先是使用人体测高仪测量的人体尺寸,然后是使用软尺测量的人体尺寸。注:定义中提到的仪器及测量方法在第 4 章中具体说明。
3 . 2 水平尺寸
3.2.1
头围 headgirth
被测者直立,头部面向正前方,用软尺经眉间点上方绕过枕后点测量的最大水平周长,测量时头发包含在内。
3.2.2
颈根围 neck-basegirth
经第七颈椎点、颈根外侧点及颈窝点测量的颈根部围长。
3.2.3
肩长 shoulderleng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测量从颈根外侧点至肩峰点的贴体距离。
3.2.4
总肩宽 backshoulderwid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测量左右肩峰点之间的水平弧长。
GB/T 22044—20 17
3.2.5
胸宽 frontchestwid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经过胸部测量两个前腋点间的水平弧长。
3.2.6
胸围 chestgirth
经肩胛骨、腋窝和乳头测量的最大水平围长。
3.2.7
腰围 waistgirth
胯骨上端与肋骨下缘之间腰际线的水平围长。
3.2.8
臀围 hipgirth
在臀部最丰满处测量的臀部水平围长。
3.2.9
上臂围 upper-arm gir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在肩点和肘部的中间取最大水平围长。
3 . 2 . 10
肘围 elbow girth
被测者手臂弯曲成 90°,手伸直,手指朝前,测量的肘部围长。
3 . 2 . 1 1
腕围 wristgir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测量腕骨部位围长。
3 . 2 . 12
大腿根围 thighgirth
用软尺紧靠臀沟下方测量的最大水平围长。
3 . 2 . 13
膝围 kneegirth
被测者腿部伸直,测量膝部的水平围长。 测量时软尺上缘与胫骨点(膝部)对齐。
3 . 2 . 14
腿肚围 calfgirth
测量小腿腿肚最粗处的水平围长。
3 . 2 . 15
踝围 anklegirth
经过外踝骨最突出点的水平围长。
3 . 3 垂直尺寸
3.3.1
身高 height
被测者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测量自头顶至脚跟的直线距离。
3.3.2
头颈长 headandnecklength
头伸直,颈部不要弯曲,沿头颈部自头顶至第七颈椎点的距离。
GB/T 22044—20 17
3.3.3
躯干长 torsoheight
测量第七颈椎点至会阴点的直线距离。
3.3.4
腰围高 waistheight
被测者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沿体侧测量从腰际线至脚跟的直线距离。
3.3.5
臀围高 hipheight
被测者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沿体侧测量从臀围线至脚跟的直线距离。
3.3.6
直裆 straightbodyrise
被测者坐在硬而平的台面,在体侧测量从腰际线至平面的垂直距离。
3.3.7
膝围高 kneeheight
被测者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 自膝后部中心点至脚跟的直线距离。
3.3.8
外踝高 ankleheight
被测者平躺于台面,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测量自外侧踝骨最突出部位至脚跟的直线距离。
3.3.9
颈椎点长 backneckpointtoground(contoured)
被测者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测量自第七颈椎点,沿背部脊柱曲线至臀围线,再直线至脚底平面
的长度。
3 . 3 . 10
腋窝深 scyedepthlength
用一根软尺经腋窝下水平绕被测者人体一圈,用另一根软尺测量 自第七颈椎至第一根软尺上缘部位的直线距离。
3 . 3 . 1 1
背腰长 backneckpointtowaist
测量自第七颈椎点沿脊柱曲线至腰际线的曲线长度。
3 . 3 . 12
颈椎点至膝弯长 backneckpointtoknee
被测者平躺于台面,将腿伸直,用软尺测量自第七颈椎点,沿背部脊柱曲线至臀围线,再垂直至胫骨点(膝部)的长度。
3 . 3 . 13
前腰长 sideneckpointtowaistlevel
测量自颈根外侧点经乳头点,再垂直至腰际线的长度。
3 . 3 . 14
腰至臀长 sidewaisttohip
被测者将腿伸直,用软尺测量从腰际线沿体侧臀部曲线至大转子点的长度。
3 . 3 . 15
腰至膝长 sidewaisttoknee
被测者将腿伸直,用软尺测量从腰际线沿体侧臀部曲线至膝后部中心点水平线的长度。
GB/T 22044—20 17
3 . 3 . 16
躯干围 diagonaltrunkgirth
以右肩线(颈根外侧点与肩峰点连线)的中点为起点,从背部经腿分叉处过会阴点,经右乳头再至起点的长度。 测量时软尺经前面腰际线以下到后面人体背部处需贴合人体测量。
3 . 3 . 17
臂根围 armscyegirth
被测者手臂自然下垂,测量以肩峰点为起点,经腋窝前点和腋窝后点,再至起点的围长。
3 . 3 . 18
肩臂长 shoulderandarm length
被测者右手握拳放在臀部,手臂弯曲成 90°,从颈侧点开始经肩峰点沿手臂外侧,经桡骨点(肘部)
至尺骨茎突点(腕部)的距离。
3 . 3 . 19
下臂长 lowerarm length
被测者右手握拳放在臀部,手臂弯曲成 90°,测量自桡骨点(肘部)至尺骨茎突点(腕部)的长度。
3 . 3 . 20
颈椎点至腕长 cervicale-to-wristlength
被测者右手握拳放在臀部,手臂弯曲成 90°,测量 自第七颈椎点经肩峰点,沿手臂过桡骨点(肘部)
至尺骨茎突点(腕部)的长度。
3.3.21
周裆长 totalcrotchlength
测量自前身腰际线中点经会阴点至背部腰际线中点的曲线长,避免裆部的压迫。
3 . 3 . 22
腿内侧长 insideleglength
被测者平躺于台面,将腿伸直,脚与腿成 90°,测量自会阴点到外踝点的直线距离。
3 . 3 . 23
手长 handlength
被测者右前臂与伸展的右手成直线,四指并拢,拇指分开,测量 自 中指尖至掌根部第一条皮肤皱折的距离。
3 . 3 . 24
掌围 handgirth
右手伸展,四指并拢,拇指分开,测量不包括大拇指在内的手掌最大围长。
3 . 3 . 25
足长 footlength
被测者赤足,脚趾伸展,测量最突出的足趾尖点与足后跟最突出点连线的最大直线距离。
3 . 3 . 26
足宽 footwidth
被测者赤足,测量脚的一侧到另一侧最宽的直线距离。
3 . 4 其他
体重 bodymass
被测者穿着内衣的情况下,体重计显示的数,以千克为单位。
GB/T 22044—20 17
4 人体尺寸测量
4 . 1 测量工具
软尺、体重计、直角规等。
4 . 2 测量条件及要求
4 . 2 . 1 婴幼儿人体尺寸的测量宜采用站立姿势,若被测者无法站立,则采用平躺姿势。
4 . 2 . 2 所有测量点的定位按照 GB/T 16160 规定执行。
4 . 2 . 3 测量垂直尺寸的顺序:首先是使用人体测高仪测量的人体尺寸,然后是使用软尺测量的人体尺寸。
4 . 2 . 4 测体宜在裸体及赤足的情况下进行,如果做不到这点,测量时被测者应穿尽可能少的衣服,且这些衣服不能严重影响人体形态或妨碍尺寸的准确测量。
4 . 2 . 5 所有测量都在身体的同一边进行以保持结果的一致性。
4.2.6 使用体重计测量体重,精确至 0.1 kg。
4 . 2 . 7 使用直角规测量掌围、足宽、手长、足长。
4 . 2 . 8 使用软尺测量所有其他尺寸。 测量时适度地拉紧软尺,但应保证人体未受软尺的压迫,并将每个尺寸精确至 1 mm。
4 . 2 . 9 测量时,辅助工作人员应保证被测者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