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290-2018 冻罗非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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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介绍
ICS 67 . 120 . 30 X 2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1290—2018
代替 GB/T 21290—2007
冻 罗 非 鱼 片
Quickfrozentilapiafillets
2018-06-07 发布 2019-01-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GB/T 2129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T 21290—2007《冻罗非鱼片》。
本标准与 GB/T 21290—2007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 增加了产品规格的规定(见 3 . 3) ;
— 删除了磷酸盐(以 P2 O 5 计)残留限量(见 2007 年版的 3 . 4) ;
— 增加了挥发性盐基氮限量(见 3 . 5) ;
— 增加了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见 3 . 6) ;
— 删除了土霉素、无机砷、甲基汞、铅、镉等安全指标的具体规定(见 2007 年版的 3 . 5) ;
— 增加了安全指标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见 3 . 7) 。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56/SC 3)归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贤庆、马海霞、李来好、赵永强、陆田、陈胜军、吴燕燕、岑剑伟、黄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1290—2007 。
GB/T 21290—2018
冻 罗 非 鱼 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冻罗非鱼片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活体罗非鱼为原料,经剖片、去皮、冷冻加工等工序生产的冻罗非鱼片。 以鲜、冻罗非鱼为原料生产的冻罗非鱼片也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3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30891—2014 水产品抽样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要求
3 . 1 原辅材料
3 . 1 . 1 原料
3 . 1 . 1 . 1 所用原料应为健康、无污染的可供人类消费的活体罗非鱼,其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3 . 1 . 1 . 2 加工前原料活鱼应在洁净的暂养池中暂养 2 h 以上,暂养用水应符合养殖用水要求。
3 . 1 . 2 配料
配料应为食品级,符合相关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3 . 1 . 3 食品添加剂
生产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3 . 2 加工要求
3 . 2 . 1 人员、环境、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控制程序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
GB/T 21290—2018
3 . 2 . 2 加工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
3 . 2 . 3 产品应经镀冰衣(单冻)或包冰被(块冻)。
3 . 3 产品规格
按鱼片重量大小划分为 5 种规格,具体参见附录 A。
3 . 4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 1 。
表 1 感官要求
3 . 5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2 。
表 2 理化指标
3 . 6 净含量
应符合 JJF 1070 的规定。
3 . 7 安全指标
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33 的规定。
GB/T 21290—2018
4 试验方法
4 . 1 感官检验
4 . 1 . 1 冻品外观检验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清洁卫生的环境中,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表 1 中冻品的要求逐项进行检验。
4 . 1 . 2 完全解冻
4 . 1 . 2 . 1 将样品打开包装,放入不渗透的薄膜袋内捆扎封 口,置于解冻容器内,由容器的底部通入流动的自来水。
4 . 1 . 2 . 2 解冻后鱼体应控制在 0 ℃ ~4 ℃ 。判断产品是否完全解冻可通过不时轻微挤压薄膜袋,挤压时不得破坏鱼的质地,当感觉没有硬心或冰晶时,即可认为产品已经完全解冻。
4 . 1 . 3 解冻后感官检验
将按 4 . 1 . 2 方法解冻后的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按表 1 中解冻后的色泽、形态、气味、肌肉组织、杂质、寄生虫要求逐项进行检验,寄生虫的检验应在日光灯虫检台上进行。
4 . 2 理化指标的检验
4 . 2 . 1 冻品中心温度的测定
取与温度计直径相符且经预冷的钻头钻至冻品的几何中心部位,取出钻头立即插入温度计,等温度计指示温度不再下降时,读数。
4 . 2 . 2 挥发性盐基氮
按 GB 2733 的规定执行。
4 . 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4 . 4 安全指标
按 GB 2733 的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 . 1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法
5 . 1 . 1 组批规则
同批次原料在相同生产条件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5 . 1 . 2 抽样方法
按 GB/T 30891—2014 的规定执行。
GB/T 21290—2018
5 . 2 检验分类
5 . 2 . 1 产品检验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 . 2 . 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执行,检验项目为感官、冻品中心温度、挥发性盐基氮、净含量等。
5 . 2 . 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 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停产 6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b ) 原料变化或改变主要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d) 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两次的周期性检验。
5 . 3 判定规则
所有指标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合格。
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6 . 1 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6 . 2 包装
6 . 2 . 1 包装所用材料应洁净、无毒、无异味、坚固,质量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6 . 2 . 2 产品包装应严密、无破损和污染现象,产品包装内应有合格证。
6 . 3 运输
6 . 3 . 1 产品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产品中心温度 ≤- 15 ℃ 。
6 . 3 . 2 运输设备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运,运输中防止日 晒、虫害、有害物质的污染。
6 . 3 . 3 运输时产品不应落地,不应滞留在常温环境,搬运产品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撞击、挤压。
6 . 4 贮存
6 . 4 . 1 贮存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清洁、无毒、无异味、无污染,防止虫害和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他损害。
6 . 4 . 2 不同品种、不同规格、不同等级和不同批次的产品应分别堆垛,并用垫板垫起,堆放高度以纸箱受压不变形为宜。
6 . 4 . 3 冷库库温应保持在 ≤- 18 ℃ 。
GB/T 21290—201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冻罗非鱼片产品规格
冻罗非鱼片产品规格见表 A. 1 。
表 A.1 冻罗非鱼片产品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