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Tags | 热门标准 | 最新标准 | 订阅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GB/T 28678-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 下载地址2

GB/T 28678-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 名  称:GB/T 28678-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 下载地址2
  • 下载地址:[下载地址2]
  • 提 取 码
  • 浏览次数:3
下载帮助: 发表评论 加入收藏夹 错误报告目录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新闻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资料介绍

  ICS 43. 020 T 4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28678—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Remanufacturing ofautomotivecomponents—

  Pre-deliveryinspection

  2012-09-03发布 201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 28678—2012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 口 。

  本标准起草单位 :潍柴动力(潍坊)再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复强动力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 总公司 、浙江万里扬变速器股份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玉柴再制造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陈民忠 、张国荣 、黄志勇 、黄铁 、张铜柱 、于岚 、姚洪华 、金立红 、蒙学农 、冯双生 、张俊华 、陈启 。

  Ⅰ

  GB/T 28678—2012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 出厂验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出厂验收的术语和定义 、出厂验收要求等 。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其他机动车辆零部件再制造可参照执行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26989 汽车回收利用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698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

  4 出厂验收

  4. 1 产品出厂验收

  4. 1. 1 再制造产品出厂试验或检验的项目应与原产品出厂试验或检验的项目相同 。

  4. 1. 2 再制造产品出厂试验和检验技术指标和安全质量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

  4. 2 产品外观出厂验收

  4. 2. 1 再制造产品外表面应清洁 ,总成各结合面和密封面不得有渗漏现象 。

  4. 2. 2 再制造产品外露表面应采取防护措施 。

  4. 3 产品标识出厂验收

  再制造产品除标示有关标准规定的标识外 ,还应标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标识 。

  4. 4 出厂文件出厂验收

  4. 4. 1 再制造产品出厂时应附带产品合格证 、使用维修说明书 、装箱清单 、附件清单等相关文件 。

  4. 4. 2 再制造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上应明确标注出再制造企业的信息 。

  4. 5 包装出厂验收

  4. 5. 1 再制造产品按 4. 1~4. 4规定经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包装 。

  4. 5. 2 包装箱内应有防潮 、防尘材料 。

  4. 5. 3 附件及随机工具应可靠地固定于包装箱内 , 防止相互碰撞 。

  1

  GB/T 28678—2012

  4. 5. 4 外露管口应加防护盖 。

  4. 5. 5 包装箱内应附带齐全的出厂文件 。

  4. 5. 6 再制造产品包装上应有符合 GB/T 191和 GB/T 6388等标准的标识 ,并标示再制造产品标识 。

  4. 5. 7 自包装之日起 ,在正常储运条件下 ,应保证至少一年内不至因包装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 、降低精度和损坏等现象 。特殊要求按供需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

  2

29140704329
下载排行 | 下载帮助 | 下载声明 | 信息反馈 | 网站地图  360book | 联系我们谢谢